助理医师考试视频:教育政策是新中国教育发展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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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是新中国教育发展的根本保证作者:袁振国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年10月13日第1版    点击数:1039    更新时间:2009-10-19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60年。中国从一个文盲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国家转变为一个人力资源大国,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成就举世瞩目。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离不开教育政策的指导。教育政策是党的教育方针路线的具体体现,对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根本保证作用。

  重要文件奠定新中国教育政策基础

  回顾新中国成立的60年,随着国家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政策相继出台,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政策体系。其中若干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文件奠定了中国教育政策的基础,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方向,推动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共同纲领》奠定了新中国教育发展方向。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作为建国初期具有宪法性质的纲领性文件,其文化教育政策为新中国教育发展的方向和教育体制的建立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确定了教育目的和办学方向。经过建国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和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1958年9月19日,为了反映社会发展对教育、对人才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我国“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并指出“这是全国统一的,违反这个统一性,就破坏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确定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并强调“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同时,文件强调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历史任务之一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办学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从教育体制改革入手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教育事业造成巨大损失。1977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恢复领导职务后不久即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在思想上突破了“两个凡是”,在教育上突破了“两个估计”,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知识分子政策。特别是1983年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题词,为教育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提出了长远指导纲领。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教育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状况,198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体制改革是改变教育事业发展落后这一状况的根本,国家今后的发展“重要关键在于人才,而要解决人才问题,就必须使教育事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发展”,为此,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决定》提出了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明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改革高等教育体制的关键。《决定》不仅针对当时教育上若干紧迫问题提出了解决之道,更对我国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期的教育改革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描绘了面向21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相应的教育体制成为历史性的要求。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纲要》提出,教育工作的任务之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纲要》还明确到20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形成了教育优先发展的认识基础和舆论基础。《纲要》总体构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架构,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推动教育事业进入深刻变革的新阶段。世纪之交,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特别是创新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成为这一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针对学校教育重书本知识轻实践能力、重智育轻德育的弊端,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素质教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动了学校层面教育观念、方法和内容的全面革新,带动招生考试制度以及各级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教育事业进入深刻变革的新阶段。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突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新导向。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特别是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成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目标使“以人为本”的理念成为既简洁明了又内涵丰富的教育政策规定。

教育政策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教育政策根据时代要求、人民期盼,立足国情、面向未来,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不断开辟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新境界。

  ——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建国之初,党和国家就高度重视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更加自觉地把教育放到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自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对确立教育的战略地位均作出了明确阐述。党的十二大把教育确立为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之一;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再次强调“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六大强调,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七大更加鲜明地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教育经费持续增长。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2006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4%成为全文唯一的数字性目标,突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决心。

  ——推动教育工作重心不断上移。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教育工作的重心不断上移。建国初期,面对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80%,最广大工农群众被拒之学校门外的现实挑战,教育将接收最广大工农子弟、普及小学教育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00年,我国成人文盲率已由建国初期的80%左右下降到9.08%,扫盲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被列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拉开了为“普九”而奋斗的序幕。2003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颁布,标志“普九”工作开始向农村地区转移。2004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颁布实施。经过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2007年西部“两基”攻坚任务基本完成。进入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成功跨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又一个重点。

  ——推动教育事业多元发展。一是办学体制的多元化。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1999年初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今后3-5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进入21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下,我国的民办教育得到了持续发展,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更为迅速,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办学结构的多元化。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进一步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方针。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国家最高规范性行政文件的形式,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宏观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和人才严重匮乏的国情,决定教育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把扩大规模和发展数量放在首要位置。与此同时,党和国家一刻也没有忽视教育质量的提高。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央提出“八字方针”,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进入调整提高期。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通过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新“八字方针”的指导下,教育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也开始以改革促提高。21世纪初面对高等教育规模大发展,国家又及时提出了“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把教育战略重点放在更加注重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上来。特别是近几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巩固、发展、提高”是教育的中心任务,即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提高教育质量将成为教育工作的主旋律。

  ——推动教育事业向终身教育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改造旧教育、建立新教育,不断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初步建立起由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四大部分组成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但在很长一段时期,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在传统的学校教育。改革开放后,随着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为满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我国实行了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大学等在内的多层次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进入新世纪,网络教育等现代远程教育形式迅速崛起,非学历继续教育迅速发展,老年大学出现,受教育者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愿望逐渐成为现实,伴随人的一生的终身教育体系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