岜沙:我們所信的神(第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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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信的神(第001問)

民國94年10月25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一:論基督教的神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教所信的神,是怎樣的神呢?(第001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教的神,是創天造地的神,是宇宙的本源,是萬有生命的起頭,也是自有永有的神。祂不必依靠其他事物便已存在(aseity-self-existence),萬有都本於祂、歸於祂,也依靠祂。祂為了讓人類可以與祂對話與禱告,因此祂賜給人類一個可稱呼的名字,叫做「自有永有的神」(參閱出3:13-14,原意為I am that I am  「我是──我是」)。祂的名字不是人類取的,而是祂自己賜下的。
  「我是──我是」,這意思是說:我們的神乃是一切造成萬物的源頭,祂超越於萬物之上,也遍存無萬物之中。在約翰福音裡面,道成肉身的神自己(即主耶穌)啟示祂自己說:「我是生命的糧」(約6:35)。「我是世界的光」(約8:12),「我是羊的門」(約10:7),「我是好牧人」(約10:11),「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我是真葡萄樹」(約15:1)。這一切的「我是」啟示了道成肉身之神的本質,以及祂將要完成的救贖工作。
  除了「我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這個名字之外,從以色列歷史當中,我們又發現神也啟示給以色列人其祂的稱呼,這些稱呼都與祂要啟示祂自己的屬性與本質有關。上帝的名字在舊約中最早出現的有四個:神(El或Elohim)、耶和華(Yahweh)、全能者(El-saddai)、主(Adonai)。以後有七個複名;士師記六章二十四節「耶和華沙龍」(Jehovah-shalom),即耶和華賜平安;創世記二十二章十四節「耶和華以勒」(Jehovah-jireh),即在耶和華山上有豫備;出埃及記十七章十五節「耶和華尼西」(Jehovah-nissi),即耶和華是旌旗;「耶和華拉法」(Jehovah-raffar),即耶和華必醫治;詩篇二十三篇一節「耶和華來雅」(Jehovah-roayi),即耶和華是牧者;耶利米書二十三章六節、三十三章十六節「耶和華齊根努」(Jehovah-tsidkenu),即耶和華是公義;以西結書四十八章三十五節「耶和華沙瑪」(Jehovah-shammah),即耶和華的所在。
  上述的每一個名字都隱含著關切人類需要的蘊意,也表達了上帝與人類所建立的密切關係,正如卡德(G. B. Caird)所言:「神的名顯示其整體的本質與目的。」因爲神乃是奇妙偉大的神,沒有任何單一的名字可以涵括他的整個神性,或是可以全然表達他的權能,因此祂必須擁有許多能夠啟示祂屬性的名字。

〔生活應用〕
一 您認識多少個神的名字呢?您知道他們的意思了嗎?試試看,您可以使用神的名字來禱告,在各樣的環境當中,宣告祂的名,將要成為你的保障與力量。

〔今日禱告〕我要單單求告耶和華神的名,我必不把榮耀歸給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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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6, 2005

神的屬性為何(第002問)

民國94年10月26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一:論基督教的神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教所信的神,祂的屬性是怎樣的呢?(第002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本性是「聖」(Holiness)。神還有其他的屬性,例如公義、慈愛、憐憫、良善、真理、全能、永恆……等等,但是這一切的屬性,都以神的「聖」性作為基礎。因此,在聖經中,祂常被稱為「以色列的聖者」(書24:19)。這個稱呼,其實已經蘊含了神其他的屬性在內。
  神是「聖」的,乃是指神的神聖不可侵犯,不容許褻瀆,人面對祂時應當敬畏顫驚。但是當人類接近這一位「聖」神的時候,又同時不得不被祂所吸引。所以Rudolf Otto在所著之「聖的概念」(The Idea of the Holy)一書中稱此一「又畏又愛」之現象為“mysterium tremendum”。也就是說,神的「聖」性,乃是同時包含聖與俗的對立,當人面對這一位「聖」神的同時,心中兼有畏與愛兩種情感。因為人對這位聖者的關係,由人的立場而言,祂是一位無法接近的神,在祂面前自覺毫無份量,引起人自覺自己是被造者和自卑。
  神是「聖」的,這個概念也是指神的超絕獨特之本質(申6:4,可12:29「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此一「聖」性是很難形容的。神的「聖」性也是無與倫比的(王上8:23,申33:26「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你的」)。因為祂神聖的本質,因此,祂恨惡罪惡,不聽虛妄的禱告,不與罪人同住。祂與世界有所分別,凡不出於祂的,或與祂的良善旨意不相合的,就不能進到祂的面前來。因此,神的「聖」性,使祂自己被分別出來。
  至於神的其他屬性(公義、慈愛、憐憫、良善、真理、全能、永恆……等等),都是神本質的內容。這些屬性無法外加,也不會減少。神是豐富完滿的,當祂把祂的屬性分賜或分享給人類或天使的時候,並無損於神的完美。神的屬性彼此之間乃是成全的,並不互斥。例如神的公義與慈愛乃是彼此成全的。最明顯的例子便是耶穌基督的救贖,一方面祂道成肉身為人的罪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因着祂的犧牲,使人類獲得慈愛的赦罪。因此,神的公義藉著祂的慈愛而滿足,神的慈愛也藉著祂的公義而彰顯。神沒有用一句話就赦免全人類的罪,乃是祂公義屬性的要求。神以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擔罪代死,則是神慈愛屬性的流露。在聖經中,神的屬性作為是不會互相排斥的,並且,祂一切的屬性,都以祂的「聖」性為基礎。也就是說:神的公義是「聖義」,神的良善乃是「聖善」,神的慈愛乃是「聖愛」。

〔生活應用〕
一 當你我接近上帝的時候,是否同時感受到「畏」與「愛」兩種感覺呢?因為祂是可畏的,因此我們要自潔。因為祂是滿有慈愛的,因此我們要相信祂的赦免。

〔今日禱告〕我要尊主為聖,並要讚美祂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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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7, 2005

基督教的神有幾位(第003問)

民國94年10月27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一:論基督教的神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教所信的神有幾位,我們怎樣回答呢?(第003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教的神只有一位,但卻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彰顯。在教會歷史中,首先提出「三位一體」(Trinity)名詞的是主後184年安提阿的提阿非羅。有人說:基督教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神,這乃是錯誤的。因為基督教的神,是「獨一」的真神,並不是三位神。祂選擇以三個位格出現在人類歷史中,乃是基於救贖的目的。
  基本上我們可以從救贖的角度來大致上界分:聖父,乃是計劃救贖的那一位(為人預備救恩,以及賜下救贖的啟示與方法);聖子,乃是執行救贖的那一位(道成肉身成為人,並為人受難贖罪);聖靈,乃是成全救贖的那一位(保惠師,住在信徒心中,叫信徒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並使人明白真理)。不是聖父為人釘死受難,而是聖子。也不是聖子住在信徒心中,而是聖靈。不是聖靈掌管救贖的計劃,而是聖父。因此,在救贖的工作上,是三位一體神合作完成的結果。此外,聖父並不比聖子大,聖子並不比聖靈大。聖父、聖子、聖靈乃是同尊、同榮的。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也是神。因此,神的本體(Being)乃是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本質(essence)。許多信徒只是把聖靈當做一種能力,這乃是錯誤的觀念。
  用「聖父」與「聖子」這樣的代名詞來稱謂神,並不意味著神具有陽性的性別。因為性別乃是神造男造女之時所設計的,至於創造者本身,乃是超越性別的。更正確地說,神乃是具有父性與母性於一身的整全性。因此,在聖經中,祂偶爾以帶著父性威嚴的身份啟示祂自己(撒下7:14,詩68:5,太6:4,雅1:17),偶爾祂也以母性之愛的身份來彰顯祂自己(賽46:3,49:15,63:9)。而「聖靈」在聖經文學中常是中性的呈現,雖是如此,聖靈乃是有理智(約14:26「指教你們」,羅8:16「同證」)、意志(徒16:7「靈卻不許」,弗4:30「聖靈擔憂」)、行動的神(徒8:29「聖靈……說」,羅8:11「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雖然「三位一體」是歸納出來的教義,但卻被基督教用來作為神存在本質的解釋。「三位一體」是一個奧祕,因為神啟示祂自己的內容,僅限於聖經當中。而聖經沒有啟示出來的神之本質,有絕大部份是人所不知道的。因此,我們必須謙卑地說:基督教對神的認識,乃是侷限於聖經啟示出來的神之部份,而「三位一體」乃是透過這有限之聖經啟示內容所的出對神的瞭解。在救贖之終極目的與旨意中,神以「三位」來彰顯祂的「一體」。至於神到底有幾位?我們應當確知,基督教的神乃是「獨一」的,不是三個神,乃是一個神。

〔生活應用〕
一 神為完成救贖的工作,竟降卑道成肉身為人釘死,並以靈的位格住在人心中,來引導信徒明白神的真理。因此,我們可以確知深信,這一位救贖我們的神,是一位良善的神。

〔今日禱告〕我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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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8, 2005

基督教的神住在哪裡(第004問)

民國94年10月28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一:論基督教的神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教所信的神住在哪裡,我們怎樣回答呢?(第004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教的神乃是無所不在的神,祂不住在人手所建的殿中。因為,天是祂的座位,地是祂的腳凳(賽66:1),我們能夠造何等的殿宇給祂居住呢?雖然摩西曾為上帝造會幕,所羅門曾為上帝造金碧輝煌的聖殿,但是這都不能將上帝侷限在其中。因為,無論是會幕,或是聖殿,都不過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上帝為了使人類能夠與他親近的原故,便啟示摩西為祂建造會幕。這會幕裡所有器物的尺寸,都有一定的規格。這些器物的功能,以及會幕的器物材質,甚至尺寸長度,都有預表與象徵的意義。至於所羅門聖殿,聖殿結構體所用的材質雖然比起會幕好(包金的柱子、內牆),但是卻失去了會幕結構體材質(如幕板、幕幔、鈕釦、銅鉤、海狗皮頂蓋、染紅的公羊皮)的象徵性意義。其餘在聖殿裡的聖器,如約櫃、香壇、金燈台、陳設餅桌,殿外的洗濯盆與祭壇等,都必須按神所指示的原材質製造,和會幕裡的器物一樣。因此,無論是會幕或是聖殿,只不過是為神與人相會而建造的,神並非必須住在裡面,祂是超越而遍在的神。
  同樣的,現代的教會雖然是信徒敬拜神的地方,但也僅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雖然我們的神,是如此超越而遍在,但是,祂卻願意降卑,與世人同住(啟21:3「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神住在教會裡面嗎?其實,神並不喜歡住在沒有生命的建築物裡面,因為祂不需要如此。祂喜愛的,乃是住在人的心裡。祂要以人的心,做為祂的聖殿(居所)。正如使徒保羅所言:「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3:16)神看重這殿,過於摩西的殿所羅門的殿,因為保羅說:「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與榮寵,神竟然願意住在信徒的心中。然而,我們也必須留意保羅的警告:「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意思是:我們必須常常潔淨我們的心靈,不要讓它充滿污穢、骯髒的東西。否則,我們的心靈若是被罪惡所轄管,神就要向我們這個人發怒。就好像我們在祂的房間裡面丟垃圾一般,我們把許多發臭、骯髒的東西堆在裡面,神怎能舒服的住在裡面呢?有許多人說:這時神必要離去了!但是,我卻確信,除非我們不承認神,否則神是不會離去的。祂只會不斷的容忍我們對祂的無禮與輕慢,祂會透過聖靈來感動我們要悔改。這時候只要我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祂仍樂意永遠與我們同住。

〔生活應用〕
一 你的心靈是否被許多汙穢、骯髒的事物堆滿了呢?不要忘記,神住在你的心裡。我們的心乃是神的居所,是我們與祂相會的地方,讓我們天天打掃乾淨,好讓神可以舒服的居住。

〔今日禱告〕我要保持內在心靈的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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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05

基督徒可以求聖靈充滿嗎(第005問)

民國94年10月29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是否可以求聖靈充滿,我們怎樣回答呢?(第005問)
  我們的回答是:按照聖經的教導,基督徒應當被聖靈充滿,但不能要求聖靈充滿。按照保羅的教導:「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這裡正確的文法是:信徒要主動的被聖靈充滿。因此,不是信徒求聖靈充滿,而是信徒要讓聖靈有機會充滿他。請注意,保羅並沒有教導信徒「求」被聖靈充滿,他乃是要信徒「讓」聖靈充滿。因為,聖靈要充滿一個人乃是出於祂的選擇與主權,正如祂賜下恩賜一般,是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是不能強求的。
  至於「聖靈充滿」此一名詞,常會造成許多基督徒的誤解。因為這個名詞給予一個暗示,就正如聖靈的「澆灌」一樣,給人一種由上面倒下來的感覺。所以許多基督徒在禱告求聖靈充滿的時候,手是往天空伸出去的。的確,初代教會聖靈靈尚未降臨之前,主耶穌也教導門徒,聖靈常是以「降臨」的啟示臨在(路3:22,約1:32-33,7:39,14:26)。因此祂要門徒「等候」聖靈(徒1:4)、受聖靈的「洗」;祂並且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的時候,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1:8)。隨後,在五旬節那一天,聖靈就如火舌一般的「充滿」了他們(徒2:4)。而當彼得引用約珥的預言來解釋此一突如其來的現象的時候,他說這是聖靈的「澆灌」(徒2:17)。因此,聖靈的「洗」、聖靈「降臨」、聖靈「澆灌」、聖靈「充滿」都指一樣的事──聖靈的來臨。
  再者,當耶路撒冷教會受到逼迫之時,門徒四散傳道,腓利在撒瑪利亞帶領許多人歸主,彼得與約翰就前往為撒瑪利亞得救的信徒按手禱告,叫他們受聖靈(徒8:14-17)。保羅也曾為以弗所十二個人受洗並按手受聖靈(徒19:1-7)。基於以上的經文,因此許多基督徒就認為求聖靈充滿是可以的。然而,深入而全面的經文詮釋,可以幫助我們更正確的瞭解真義。原來,在聖靈初臨的時代,聖靈的降臨刻意被強調,以作為聖靈時代來臨的分界(實際上耶穌早已啟示門徒,祂要差聖靈保惠師住在他們裡面\約14:16-17)。及至之後,保羅在書信中教導門徒,這種由「外向內」的聖靈充滿的追求,應當被由「內向外」的聖靈充滿所取代。正如他所強調的:「祂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林後1:22),聖靈乃是在一個人信了基督之同時,就內住在信徒心裡了(弗1:13-14),可見聖靈不是「外而內」的充滿。然後,保羅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弗4:30)。這裡保羅再度指出聖靈是神在信徒身上的「印記」,是早已存在信徒心裡的。最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把善道牢牢的守著(提後1:14)。因此,讓我們不再求「聖靈充滿」,而是願意讓「聖靈掌管」。一種真實的生命,乃是像剝洋蔥般的讓神剝奪,除去老我的壓制,使聖靈在信徒內心裡面的聲音可以被聽見。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讓神剝奪,除去老我的轄制,使生命越發透亮,如此才能夠聽見聖靈的聲音。

〔今日禱告〕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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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0, 2005

聖靈如何感動信徒(第006問)

民國94年10月30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聖靈如何感動信徒,我們怎樣回答呢?(第006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靈藉著信徒的敬拜、禱告、默想神、事奉,來感動信徒。因為聖靈的感動,必須要有一個動機,就是人必須願意來尋求祂,聽祂的聲音。
  聖靈最常感動人的方式,乃是透過聖經的話。因此,信徒要被聖靈感動,就需要勤讀聖經,明白神的心意。如此,有了神的話之後,聖靈才會感動(指教)我們進一步明白神的意思。因為,耶穌曾說:祂差遣保惠師(聖靈)來到這世上,乃是要叫我們明白耶穌所說一切的話(約14:26)。若是有基督徒宣稱他有聖靈的感動,要他去做這個,或是要他去講那個,如何分辨他的感動是從聖靈來的,還是不從聖靈來的呢?分辨的原則就是:本於聖經察驗。因為聖靈的感動絕對不會和聖經的真理相背的。因此,若是信徒不勤讀聖經,不去瞭解聖經的真理,一旦心中生出一個感動來,他就無法分辨到底這個感動是出於聖靈還是不出於聖靈。
  聖靈也會透過信徒的禱告來感動他,因為聖靈樂於向一個清心禱告主的人說話。使徒保羅和巴拿巴之所以被差派前往宣教,乃是因為安提阿教會的領袖同心的禱告,在禱告中,聖靈就向他們說話,叫他們要分派保羅和巴拿巴去作神要他們作的工(徒13:1-2)。
  聖靈也會透過默想神來感動信徒,因為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默想神乃是給神有機會來指教我們的機會。默想神的屬性、默想神的作為、默想神的應許、默想神的聖言、默想神在我們身上的帶領等等,都會讓我們從這些神的工作裡面受感動。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來12:3)默想主耶穌如何經歷世人的藐視、敵對、無禮的衝撞,可以讓我們在身處試探與爭戰當中,可以稍得安慰與激勵。
  聖靈也會透過信徒在事奉當中來感動,因為信徒乃是與神同工的,在事奉神的時候,神就與我們同在。祂要賜我們事奉的智慧,讓我們知道或向左、或向右(賽30:21)。當保羅傳道到每西亞的邊境的時候,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但是耶穌的靈卻不許。於是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保羅就看見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請他過到馬其頓來幫助他們(徒16:6-10)。很明顯的,這異象乃是出於聖靈(耶穌的靈),耶穌的靈感動(向他們說話)使他們改變傳福音的路線。
  現代許多基督徒看重聖靈感動是好的,但是必須注意,撒旦也會化裝成光明的天使來欺騙。因此,凡是出於神祕經驗、奧祕的靈恩追求、於經無據的屬靈經歷,都應當留心。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懂得按照聖經的原則來分辨聖靈的感動,以免陷如迷惑和異端偏差當中,使靈命受虧損。更不要盲目的追求於經無據的感動與神祕經驗,以免使惡者有機會敗壞教會。

〔今日禱告〕求主幫助我循聖經的原則,有分辨一切感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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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1, 2005

何謂聖靈恩膏(第007問)

民國94年10月31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甚麼是聖靈恩膏,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07問)
  我們的回答是:這是一個從舊約轉化延伸到新約的屬靈概念用詞,指的是被神潔淨與分別為聖的動作。
  舊約聖經裡面對於「膏」的意義,主要是指受神揀選之對象在受聖職時的膏油儀式;特別是指以色列的君王、祭司與先知被神授任的時候,要以膏油禮來表明神的揀選(出29:7膏祭司\王上1:21-40膏君王\王上19:16b膏先知)。此外,聖殿裡的聖器也要受膏,以表示潔淨與分別成聖(出29:36-37)。「膏」的用法除了以上兩類之外,聖經也提到其他可以施以「膏」之儀式的狀況。例如利未記14:14-20對於長大痲瘋得醫治的人,規定必須要受膏以表示潔淨與成聖。
  至於新約,沿用「膏」的意義始於耶穌在路加福音4:17-19的宣告。因為耶穌是受膏者,兼具君王、祭司與先知三重身份於一身,因此祂在初出宣道的時候,便引用舊約以賽亞先知的一段預言:「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7-19)來宣告祂受膏者的身份。而「基督」(希臘文原文編號5547 ,Christos)的意思,就是受膏者。
  「恩膏」一詞在全本聖經中,只出現在約翰壹書2:20,27兩節經文中。約壹這兩段經文中的「恩膏」,在原文是chrisma(希臘文原文編號5545,中性名詞),強調的是「膏」這個字的意義,至於「恩」字,和合本乃是以字邊加點方式標示這是譯者所加上去的,原文沒有。此字呂振中譯本譯為「膏沐」,思高譯本譯為「傅油」,NRSV譯為anointing。
  現代基督徒喜歡在禱告的時候祈求聖靈恩膏,幾乎把聖靈的恩膏當作為了獲得能力,或是挑旺恩賜的慣用語。實際上,聖經只有提到信徒被主的教訓恩膏,這恩膏已常存在心裡,藉著恩膏,我們也住在主裡面(約壹2:27)。這樣的敘述明顯是針對那些因信基督而得潔淨,生命被分別為聖的人在聖靈的內住中,同時也住在主裡面的描寫。聖經從來沒有教導信徒要求聖靈恩膏,因為「膏」乃是上帝的主權與行動,是依據信徒是否守住主的教訓而施行。亦即,聖經要求信徒要守住主的教訓就能被「恩膏」,不需要外求其它的恩膏,因聖靈會主動鑑察與行動。
  最後,神「恩膏」一個人的結果,乃是使這人得潔淨(好像大痲瘋得潔淨一般),並分別為聖使他成為神國度的器皿。因此,「恩膏」所帶來的結果不是看能力是否彰顯,而是在內在生命是否潔淨與分別為聖。現代基督徒禱告求聖靈恩膏,應當由尋求外添能力而轉向內在聖別才是。

〔生活應用〕
一 若主的兒女不懂得守著主的教訓,過聖潔與聖別的生活,再怎麼求「恩膏」都是徒然的。詩人豈不是說:「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15:7)。因此,「恩膏」永遠是伴隨著聖潔與聖別的生活而來,而不是外求而得。

〔今日禱告〕願所有守住基督教訓的人,都被恩膏而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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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1, 2005

聖靈恩賜可以學習嗎(第008問)

民國94年11月1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聖靈各樣的恩賜是否可以透過學習而獲得,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08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靈的恩賜可以領受、可以分賜、可以祈求,但是不能透過學習而獲得。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來的(雅1:17)。所以,既是「恩」賜,就表示是神所給的,人無法模仿,也無法透過學習而獲得。
  那麼,信徒如何得到恩賜呢?聖經啟示獲得恩賜的管道有以下幾種:
  1.聖靈的恩賜可以領受而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4說到:「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 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 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 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 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彼得也勸勉信徒:「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因此,恩賜乃事領受自神的,神按照教會與事奉的需要,而決定賜予信徒合適而不同的恩賜,以建造祂榮耀的教會,並完成福音的使命。
  2.聖靈的恩賜可以分賜而得:保羅勸勉提摩太:「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保羅並提醒他要「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因此,恩賜是可以分賜的,特別是在聖靈的感動與引導之下(這是分賜恩賜的先決條件,不是按人的意思,而是按神的意思),藉著按手將恩賜分賜出去。分賜恩賜通常是為了承接或接續一種延續性的事奉。例如:以利沙求感動以利亞的聖靈加倍的感動他,可以算是一種恩賜的分賜,而以利亞的外衣則是分賜恩賜的工具而已(王下2:9-15)。今天我們不要求以利亞的外衣,但要求加倍的聖靈感動。
  3.聖靈的恩賜可以祈求而得:保羅教導信徒可以切慕恩賜,也可以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12)。保羅更鼓勵信徒在求諸恩賜的時候,不要忽略求「最大的恩賜(就是愛)」(林前12:31)。所以,基督徒求恩賜,應該有正確的態度與動機。保羅教導我們求恩賜的時候,要顧到教會的需要,並且要明白一件事,就是我們縱然擁有「能說萬人方言,並天使話語」的恩賜,但卻沒有愛的恩賜做基礎,那麼,所有恩賜的事奉,乃是像鳴的鑼、響的鈸一般算不得甚麼(林前13:1-2)。現代有些信徒追求學習說方言、看異象、解釋異象的禱告,宣稱這是啟示性的事奉與恩膏,到底這樣的學習與操練合不合聖經呢?我們應當明白,神賜給一些信徒或傳道人有啟示性預言的恩賜,這是聖靈按己意所賜給的,不能夠透過學習而獲得。人只能求神賜給這樣的預言恩賜,但不能夠教人如何看異象、說預言或說方言。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好好使用神所賜的恩賜,聖經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但是,若我們不善用神的恩賜,神就可能「奪過他這一千的,給那有一萬的」(太25:28)。請不要讓您的恩賜被奪去喔!

〔今日禱告〕我要做一個恩賜的好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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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2, 2005

如何聽得到聖靈的聲音(第009問)

民國94年11月2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要怎樣才能夠聽得到聖靈的聲音,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09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靈會透過許多管道向信徒說話,因此要聽得到聖靈的聲音,必須有一顆敏銳以及安靜等候神的心。
  聽聖靈的聲音,是每一位主的兒女都必須學會的功課。主耶穌說,祂要差遣保惠師,就是聖靈來指教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此,能夠「聽」得見聖靈的聲音是信徒不可或缺的操練。然而,要怎樣操練才能夠聽得到聖靈的聲音,甚至聽得正確,不會誤聽或把自己的意念當作神的聲音來聽呢?這就必須先來明白,在聖經中聖靈是透過哪些管道或方式來「說話」的。
  1.聖靈直接向信徒說話:結3:23-27記載,以西結在迦巴魯河邊,神的靈就進入他的裡面,使他能夠為神說話。再者,司提反在成為七位執事之一的時候,勝經說他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當反對者起來和他辯論的時候,司提反以智慧和聖靈說話(亦即指聖靈藉著他的口說話),因此使那眾人都敵擋不住(徒6:8-10)。這感動是出於神主動,人不能強求。
  2.聖靈透過事件默感信徒:在迦勒底外患為禍的時代,哈巴谷呼籲神顯出祂的公義,不容仇敵圍困以色列百姓。因此,哈巴谷定意在守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如何回應他的禱告(哈2:1)。這是因為哈巴谷確信上帝會透過這個事件,來讓先知哈巴谷明白神的心意。但要如何正確的詮釋事件,以致於能明白神的心意,則必須靠著正確的信仰內涵來作整體的判斷。
  3.聖靈透過異象或異夢傳達:約瑟一生做了許多夢,都一一應驗了。這些夢都關乎他的未來命運,以及他的家族(以色列)的未來(創35-42章)。此外,在士7:9-15記載神透過兩個米甸人的對話,說出一塊大麥餅滾入米甸營中的夢,而使基甸瞭解到這乃是表示神已將米甸全軍都交在他的手中的象徵。因此基甸壯膽,以僅有的三百勇士擊敗米甸十二萬人。神也曾在夢中向所羅門指示,祂將賜福給他,使他可以順利的統治以色列(王上3:5-15)。
  4.聖靈在信徒內心感動:當耶穌降生的第八天,約瑟和馬利亞帶著他到聖殿受割禮,那時,西面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要看見以色列的聖者(彌賽亞)。果然,當他進入聖殿之時,就遇見了(路2:25-27)。因此,藉著聖靈在信徒內心的感動,人可以明白祂的意思。
  5.聖靈透過聖經來感動信徒:這是最可靠與普遍的管道,聖靈最常藉著信徒研讀聖經來感動人。因神的話沒有一句是不帶著能力的,所以想要聽得見聖靈的聲音,必須要謙卑研讀神的話。因為神的話乃是靈、是生命(約6:63)。不讀神的話,卻能聽到神的聲音,這聲音是可疑的。
  現代有些信徒走偏方,不從聖經的教導原則去學習聽神的聲音,這是很危險的。一個人能聽到神的聲音,最重要的還是他必須是手潔心清、心不懷軌詐的人。神向人說話的時候,人才能夠「聽」得到祂的聲音。若神沒有向人「說」話,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是不可能聽得見的。

〔生活應用〕
一  只要我們謙卑研經、活在真理裡面,內心常保持潔淨,就能夠時常聽到聖靈的聲音。

〔今日禱告〕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上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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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3, 2005

如何分辨聖靈與邪靈的工作(第010問)

民國94年11月3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要怎樣才能夠分辨聖靈與邪靈的工作,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0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靈的工作有聖經真理的印證,而且經歷其中的人有平安在心中作印記。而邪靈的工作乃是於經無據的玄秘或經驗,而且經歷其中的人無法自我控制。
  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4:1-3)可見,約翰告訴我們,聖靈與邪靈是有所分別,也是可以區分的。
  從聖經當中,對於聖靈與邪靈的工作,大致有以下幾個分辨的原則。
  1.聖靈叫人與道成肉身的基督和好,邪靈叫人遠離基督的救恩:因此,凡是出於聖靈的,就會渴慕認識,並活在祂的愛中(約壹4:7-13)。而出於邪靈的,會叫人高舉耶穌之外的道理或經驗,長此以往,人便被世俗所綑綁(賽49:9)。
  2.聖靈叫人活在聖潔中,邪靈叫人恣慾而行:因為聖靈乃是聖潔的靈,是光明的,因此凡在聖靈中被引導的,就會喜愛聖潔與光明的事(約壹1;5-6)。而邪靈乃是從撒旦來的,屬黑暗世界的,所以凡以滿足慾望為目標,而活在暗昧與罪惡當中的事,就是屬邪靈的(加5:16)。
  3.聖靈榮耀神,邪靈榮耀自己:因此,三位一體的神彼此相互榮耀,聖子耶穌不求自己的榮耀,乃將一切的榮耀歸給聖父(太6:13,約12:28)。而邪靈乃將一切的榮耀歸給自己,撒旦之所以從高天被逐出,乃是因為牠的驕傲,想要榮耀自己,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2-14)。
  4.聖靈使人滿有人性的尊嚴,邪靈使人失去人性:因此,一個人所言所行若在聖靈的引導當中,他會叫其他人看到他有正常人格的活出。但是,當一個人被邪靈掌控的時候,他會有人格異常的表現(例如格拉森被鬼附的人、行邪術的西門\路8:26-39、徒8:9-12,18-24)。
  5.聖靈給人自由,邪靈叫人受捆綁:這是因為聖靈乃是君子,祂尊重神賦予每個人的自由意志與抉擇;因此人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活在聖靈裡。而邪靈乃是小人,牠不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與抉擇,牠乃是掌控那些歸附牠的人;因此人沒有自由脫離邪靈掌控的自由(羅8:21、賽14:5)。
  6.聖靈給人次序,邪靈叫人混亂:保羅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又說:「凡事要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這乃是指凡出於聖靈的,乃是有次序的。而邪靈乃是不受制約的、隨心所欲的、不守本位的(猶6節),所以,邪靈叫人混亂無序。
  在末後的日子來臨的時候,聖經指出必有許多離經叛道、光怪陸離、群魔亂舞的現象出現。主的兒女要謹慎小心,千萬不要為了好奇或追求神蹟,因此落入撒旦的網羅裡。

〔生活應用〕
一  正如主的兄弟猶大(猶大書的作者)所勸勉的:我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如此,才能夠在末世不被迷惑。

〔今日禱告〕我要體貼聖靈的心意,以致於活在生命平安之中(羅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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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4, 2005

聖靈的「擊倒」是怎麼回事(第011問)

民國94年11月4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聖靈的工作

〔真理提醒〕
  若問:在禱告中突然被聖靈「擊倒」,這是聖靈的工作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1問)
  我們的回答是:倒地是聖靈的工作,是經歷神聖靈同在的人在神面前站立不住的現象。但是,「倒地」並非聖靈工作的必然結果。「倒地」之現象在聖經裡面有所記載,例如歷代志下5:14提到當所羅門聖殿建造完成,利未人將約櫃扛進至聖所的時候,耶和華的榮耀充滿了聖殿,以致於祭司「不能站立」供職。此「不能站立」並非就一定是「擊倒」,或許有可能是蹲下,或是跪倒。總之,這種人無法在神面前站住的現象,乃是象徵不完全的人無法與至聖至榮的神面對面的事實。
  在聖經中,有許多先知在經歷耶和華神同在或顯現的時候,也都出現「倒下」的現象(結1:26-28、但10:4-9、啟1:17)。保羅在大馬色遇見主的時候,他豈不也是仆倒在地上嗎(徒9:3)。這一些例子,其實都一致地指出,不完全的人在至聖至榮上帝的面前,是站立不住的。
  不過,在聖經中也提到許多遇見神顯現的人,他們並沒有「站立不住」的現象。例如創17:1-22記載亞伯拉罕遇見神,並應許他成為多國的父,也要賜給他一個兒子;士6:11-24記載基甸看見耶和華神以使者的身份顯現。這兩次都沒有說到他們在神面前「倒下」。
  可見,當人遇見神的時候,會不會「倒下」,或是會不會「站立不住」,完全在乎聖靈自己。聖靈雖然是有能力的,但是聖靈也經常以溫柔的角色出現(例如當初代教會受逼迫的時候,聖靈藉著保羅的歸主,間接帶來許多地區的復興,也「安慰」了許多人的心\參徒9:31)。保羅也告訴我們,聖靈可以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
  雖然聖靈「擊倒」並非不合聖經的教訓,但是現代有些信徒在被禱告的時候,常常以「有沒有被擊倒」來判斷聖靈是否同在。有些教牧人員為人禱告的時候,也會以被禱告者是否倒下,來斷定此人是否敞開心靈接受聖靈,還是硬著心敵擋神。有些信徒甚至會「假擊倒」,這種「假擊倒」乃是出於一種自我暗示的心理作用。有些人則是別人倒自己也跟著倒,爬起來還笑嘻嘻的。有些人躺在地上的時候眼睛還左顧右盼的,看看是不是該起來了,還是要繼續躺在地上。筆者也親眼看見有些人倒地,乃是被別人(包括為人禱告的牧者以及服事者)硬推的。
  其實,經歷聖靈的人不一定會被擊倒,被擊倒也不能作為屬靈判斷的標準。重要的是一個人在經歷聖靈的工作之後,當他「站起來」時生命有沒有改變?許多時候聖靈的工作是無聲無息的,但是卻為那經歷過的人帶來極大的更新與改變。因此,若是經歷聖靈的弟兄姊妹在遇見神的當時,感覺到有一股能力將你推倒,你就順服。但若你沒有感受到這一股力量將你推倒,或是兩腳自然無力站穩,你就好好的站住,不要心理受影響而假冒了。

〔生活應用〕
一  願我們都過著降服聖靈的生活,甘心為主傾倒自己來滿足神的心,以及教會的需要。不要一眛的追逐「聖靈擊倒」的經驗,套句保羅的話:「倒不倒無關緊要,要緊的是做新造的人。」

〔今日禱告〕我願意用「仆倒」、「倒空」的謙卑心,來為神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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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5, 2005

敬拜神一定要到教會嗎(第012問)

民國94年11月5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敬拜神一定要到教會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2問)
  我們的回答是:因為神是無所不在的,因此敬拜神不一定要到教會才可以。然而,因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此,參與教會團體的敬拜是很重要的。雖然個人也可以敬拜神,但是神也吩咐信徒「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筆者要特別強調:看的見的教會或許只是一個建築物而已,但是當信徒彼此聚集敬拜神的時候,無形而屬靈的教會就建立起來了。所以,「敬拜神一定要到教會嗎」這個問題,不僅僅強調到一個有形的建築物裡面敬拜神,更要表達的是參與團體公眾的敬拜是極重要的。
  或許有信徒認為,既然敬拜神是個人與神的關係,而且只要以心靈和誠實的心敬拜神就可蒙神悅納,那麼,何必一定要到教會聚會或做禮拜呢?在家裡自己讀經、禱告不是也可以嗎?
  其實,聖經有相當多的教訓,提到信徒乃是彼此互為肢體的(羅12:4-5、林前12:12-27、弗 4:25,5:30)。神的心意不是只滿足於信徒個人的成聖而已,祂更盼望祂的兒女可以「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10:24)。若是信徒只顧到個人與神的關係,但卻不顧肢體的關係,那麼他並不能算是基督的身體,我稱他只能算是「斷肢」。「斷肢」是沒有肢體生活的,「斷肢」是對其他肢體沒有感覺、沒有生命相互供應與顧惜的。因此,信徒不但要注重個人的敬拜,更要注重團體的敬拜。
  再者,信徒個人的恩賜有限、解明聖經的能力有限、利用音樂或器樂來敬拜神的能力有限,禱告的感動與負擔有限、對神國度的異象與資訊有限,若是他能夠參與團體的敬拜,其他肢體的恩賜就可以彼此服事、補足與供應。傳道人可以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讓信徒可以明白聖經的啟示。具有音樂恩賜的同工可以用神所賜美好的音樂來帶領敬拜,並開啟敬拜者的心。在公眾的禱告當中,負擔彼此傳遞,大家同心合意的為一個目標禱求,主必定垂聽。主耶穌豈不應許我們:「若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18:19),而且「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在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嗎?因此,基督徒不應該作孤鳥單飛,否則有一天當他遇到困境、迷航、受傷或亂流的時候,他就找不到幫助和支持了。
  最後,筆者認為,美好的團體敬拜或禱告,乃是建立在個人進深的敬拜與禱告的基礎上。因此,信徒不必追逐要到哪一個教會去敬拜才比較有恩膏,或是選擇到那一個敬拜比較活潑的教會去。要知道,你我都可以決定我們所參與的教會敬拜的素質與深度,讓我們決心以個人美好而進深的敬拜,與其他信徒一同匯集而成一個美好而榮耀的團體敬拜。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為自己安排參與合適的聚會,好叫自己在其中得建造,並建造他人。

〔今日禱告〕求神拿去我的忙碌,釋放並祝福我有機會可以參與各樣合適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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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6, 2005

詩歌歌詞都合於聖經的真理嗎(第013問)

民國94年11月6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所唱的詩歌歌詞都合於聖經真理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3問)
  我們的回答是:雖然歷代教會有許多詩歌的作品,但是並非每一首詩歌歌詞都合乎聖經的真理。因此,教會或信徒在吟唱或使用詩歌來敬拜神的時候,務必要慎選。
  當代有許多詩歌的歌詞,其詞意或精神並非合於聖經真理,這是一個很嚴重而嚴肅的問題。其根源或許必須追溯自歌詞的創作者,其個人的信仰是否正確。當然,當代並沒有一個特別成立為了鑑定詩歌歌詞是否合乎聖經真理的委員會或團體來做篩選或顧問,以致於在「自由創作」的風氣下,出現了一些良莠不齊的詩歌作品。而教會在使用詩歌的時候,若不能審慎鑑察與選擇,在無形之中信徒的信仰被扭曲,甚至造成偏差的信仰或異端是很有可能發生的。
  若是細心的信徒,應該會發現,在近代或是現代的詩歌歌詞,以屬於個人對神表述情感或是短句的類型居多,這與近代以前(早期或中古時期、改教時期、大覺醒運動時期、佈道運動時期)諸時期的詩歌,以傳承信仰或講述福音真理為精神的歌詞類型居多不同。一首1779年由英國詩歌作家約翰?紐頓(John Newton1725-1807)所作之家喻戶曉的「奇異恩典」,四節的歌詞逐級上升式的表達一個得救者的感恩與對天家的殷望。多少世紀安慰了奔往天路旅程之聖徒的心,堅固了多少在試煉與試探中幾乎復陷罪中者的靈魂。受難節大家愛唱的「古舊十架」、「奇妙十架」,復活節名曲「哈利利亞,主今復活」、「主在墓中安臥」,聖誕節家喻戶曉的「平安夜」、「小伯利恆」、「新生王歌」等等,之所以能歷經三百多年仍屹立不搖,乃是因為它的歌詞裡面充滿了聖經救贖的真理與福音性。
  反觀現代詩歌,當然不乏優秀的作品,也有許多以經文為歌詞的詩歌創作。然而,整體上來看,以簡單的短句所構成之重複歌詞式的詩歌,不在少數。不知道這是顯示出當代作詞者普遍聖經真理的貧乏,還是一種崇尚短句型式的作詞潮流所致(當然,有可能也是受到韓國敬拜讚美運動的影響)。以前台灣受到校園民歌風的影響,許多詩歌創作者就嘗試寫了一些作品(暫不列出其名),裡面收錄的詩歌,無論在歌詞或曲式,都可以看到當時的潮流,筆者無法解讀此歌詞與福音真理有何象徵性的關聯,或許是才疏學淺吧!
  筆者認為詩歌感人之深,甚於筆墨,深於刀斧。改教家馬丁路德在受迫時,唯「千古保障歌」成為他的精神支柱。約翰胡司在火柱上為主殉道前,除了平伸雙手在火中「洗手」之慷慨英烈外,當火焰在四面燃起的時候,他便開始歌唱當時很有名的一首詩歌,說到有兩個瞎子聽見耶穌來了,就大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問他們要什麼?他們說:「我要能看見!」(太廿30)意思是說這些燒他的人就是瞎眼的人,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他們需要眼睛得復明。如此詩歌,殊為珍寶,更為教會之屬靈財富,非當代許多無聖靈靈感之作所能比擬。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慎選合於聖經真理的詩歌來唱,既可以敬拜神,亦可以堅固並建立正確的信仰。

〔今日禱告〕願主賜福給那些敬畏神,願意創作合於聖經真理之歌詞的音樂事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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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7, 2005

公眾敬拜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嗎(第014問)

民國94年11月7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公眾敬拜的時候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4問)
  我們的回答是:安排程序為的是讓崇拜可以有次序的進行,安排程序不但不會影響聖靈在崇拜中的運行,反倒可以讓崇拜的進行不致產生混亂脫序的現象。
  按照約翰福音4:24的啟示:「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此,敬拜時首要的,乃是以一顆心靈和誠實的心來敬拜神。真實的敬拜,必須是在聖靈的引導之下進行。既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進行,就不是混亂無章的。因為保羅教導我們:「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2-33)
  所以,安排崇拜程序的目,乃是為了「不使崇拜混亂」。針這一點,保羅乃是為了處理哥林多教會崇拜混亂脫序的現象所說的,因為當時有一些婦女越過了妻子的本份,與丈夫在崇拜中爭著發言,絲毫沒有妻子對丈夫的順服形象。這些在崇拜中高談闊論的婦女,保羅提醒他們:「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林前14:36)保羅在此乃是強調崇拜發言的次序性。初代教會的崇拜中,信徒是可以發言交通的,但是,保羅認為必須有一定的次序,不可以爭先恐後,甚至「搶發言臺」。
  接著,保羅再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保羅在此所強調的,乃是指順服的重要性。易言之,在神聖的崇拜中,縱然是先知,也不能越過主領崇拜者的位份。先知必須順服主領崇拜者,在他的掌理之下依序發言交通。保羅認為,若是失去了這樣的順服,他就是屬靈的無知(林前14:38b)。
  總之,無論是在崇拜中的發言或是身位,保羅認為不能因自以為屬靈,或是像先知般的通達,就認為自己可以佔據發言臺,或是不尊重其他信徒的交通。因為,「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崇拜若脫序,縱使有先知的預言,或是屬靈的講論,都將大大的降低對信徒的造就。
  時下各教會對於崇拜的程序安排各有特色,有些重程序的進行,卻少了信徒的交通。有些重信徒的交通,卻輕忽了儀式的重要。有些行禮如儀、神聖莊嚴,有些則是自由敬拜、活潑隨興。很難論斷哪些較合宜、哪些較不妥。保羅不但受在崇拜中安排先知講道,也不排斥說方言(林前14:39\只是必須要有人翻出來,否則不能造就人)。保羅並沒有規定崇拜一定要有怎樣的程序內容,但是,無論是怎樣的程序,都必須以心靈和誠實的心來敬拜神。此外,也都必須規規矩矩按照次序行,彼此尊重、互相順服。這樣,才能夠使獻給主的崇拜成為馨香的祭,也才能夠榮神益人。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參與崇拜,並且以敬虔的心參與每一個程序。縱然是「報告教會事工」,或是「介紹與歡迎」都是崇拜的一部份。它的神聖性,乃是因會眾內心的神聖而產生。

〔今日禱告〕我願以心靈和誠實參與每一次的崇拜聚會,也要重視每一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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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8, 2005

可以規範會眾做一定的敬拜動作嗎(第015問)

民國94年11月8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公眾敬拜的時候可以規範會眾做一定的敬拜動作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5問)
  我們的回答是:敬拜是同心合一的行動,但也帶著個別性。一個美好的敬拜,是由許多個別虔誠的心靈所連結而成的祭。因此,由內而外靈裡的合一所引起的一致性動作,要比起由外而內要求做出一定的敬拜動作來得合宜。
  例如,有時候領會的同工會要求會眾一起舉手禱告、唱詩,甚至跪下來、跳舞、拍手、彼此宣告等等。有些像拍手、手拉手等動作一般信徒都可以配合做到;但是諸如跳舞、呼喊、跪下等動作,則似乎就有點靦靦或遲疑。這些動作在聖經裡面都有發生過,甚至大衛還光著上身在約櫃面前跳舞,但是,這是大衛個人特殊性靈感的敬拜,並不意味著所有人都可以普遍學習。聖經裡面列舉了許多敬拜神的動作,例如跳舞(詩150:4)、俯伏(代下29:20)、披麻蒙灰(但9:3)、跪下(詩95:6)、拍掌與呼喊(詩47:1)等等,乃是表示人可以用盡各樣的方式,來表達對上帝的敬拜。是發自於內心的自然流露,而不是被要求或勉強。當然,有更多的時候,靜默也是一種敬拜(尼2:4),例如以撒在田間默想,也是與神進行一種深沉的交通與敬拜的方式(創24:63)。因此,敬拜首先應該注重個別信徒的差異性,不應該一眛要求做一致的動作,叫一些心中有不同感動的信徒為難。
  然而,有時候一致性的動作,會帶來美好的敬拜果效。例如,在敬拜中的會眾唱詩,會眾應當按照領詩同工的引導,逐節或是按指示而唱,千萬不要你帶你的,我唱我的。這樣,就顯不出合一,反倒生亂、干擾。因此,無論是會眾唱詩,或是詩班獻詩,都應當一致為宜。有些音樂天賦較佳的信徒在會眾唱詩的時候自動分部合唱,這是很美的,但要注意:不要只是專注在詩歌的美好呈現,而應該也要將一顆敬拜的心靈融入其中,如此才能把所唱的詩歌獻給神。否則,有可能流於為了唱好一首歌而唱,或是表現的心態過於敬拜神的地步。至於歌喉好的信徒,或是受過歌唱訓練的信徒,常常在會眾唱詩的時候「鶴立雞群」,聲音飄盪在會眾之上。筆者認為若是能夠將自己融入會眾,不刻意凸顯,倒能使自己經歷到謙卑的祝福,也不會讓一些不擅於唱詩的信徒「難以豈齒」或「相形見黜」了。因此,在敬拜中鼓勵會眾以一致性的動作,來獻唱詩歌給神,或是以整齊劃一的動作,表達教會信徒同心的敬拜,甚至使敬拜在美好的次序中進行,乃是相當合適的。
  最後要提醒:有耶時候會眾在詩班獻詩完畢,或是特別的見證、器樂、舞蹈等敬拜之後鼓掌,這是不合宜的。因為,敬拜的中心是神,因此,所有的榮耀與焦點都應該集中在神的身上。至於對詩班、獻樂者、見證者的鼓勵,則可以用「阿們」來回應他們的獻上,也可以在崇拜結束後個別向他們表達鼓勵與感謝(因為他們辛苦的預備,以及在崇拜中的帶領)之意。

〔生活應用〕
一 個人的敬拜,是會眾敬拜的基礎。因此,讓我們好好學習個人的敬拜,使主喜悅。

〔今日禱告〕願主悅納從心靈和誠實而來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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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9, 2005

可否套用世俗歌曲的旋律當做聖詩來唱(第016問)

民國94年11月9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可否套用世俗歌曲的旋律當做聖詩來唱,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6問)
  我們的回答是:世俗歌曲之所以被套用,多半是因為這一首世俗歌曲已深入人心,或是被眾人所熟悉。但若為了取用其優美的旋律,另以信仰字句取代原有歌詞,反倒可能使唱的人更記起其原詞句,影響了套用之效果。
  例如,曾有聖詩家套用中國民謠「茉莉花」的旋律(這段優美的旋律,也被用在講述中國宮廷故事的歌劇「杜蘭朵」〔Turandot〕中,可見它受歡迎的程度),另外將其原詞改寫成聖詩,亦即頌主新歌的第174首「耶穌美名」。雖然唱此改編之茉莉花會讓人有種親切的感受,然而,朵朵茉莉花卻在吟唱者的內心裡偷偷綻放,反倒使人沉醉在那清新濃郁的小白花香裡了。至於唱者能否專注於新詞的信仰意境,就要看個人的「專注功夫」了。不過,若是這樣的改寫聖詩可以作為本土化宣教的應用,倒是可以拉近文化的差距,產生將福音透過家喻戶曉之民謠曲調深植人心的效果。因此,其良窳利弊殊難評論。
  詩歌之所以為聖,乃在於它是否為敬拜神、為表達信仰、為建造教會或信徒而作。若只為發抒個人情感,表述一種意境或理想,卻與敬拜神、為表達信仰、為建造教會或信徒無涉,那麼它就是通俗歌曲。因此,在基督教世界裡,若是有一些作品,它的歌詞或是創作動機與理念是與信仰無關的,教會就應該謹慎考慮避免使用這類的作品。
  至於現代有些詩歌曲風逐漸有仿效世俗音樂的傾向,為了迎合現代青年的口味,甚至有些詩歌已經呈現出重金屬、搖滾等風格。加上現代器樂的伴奏,更使現代詩歌與世俗音樂之間有著另人熟悉的韻味。這樣的曲風韻調進入聖詩的創作裡面,於是產生了諸如「叫吠」之類的CD(創作者以此名稱諧音,來表達可以透過大聲的敬拜與音樂,使神的大能彰顯,並使人在教會的音樂敬拜中發洩內在的情感,因此,教會與「叫吠」便被劃上了某種關聯性的等號)。筆者深知許多現代聖詩原創作者的美好動機,然而,在套用或部份取用現代世俗音樂風格的時候,是否也可以思考是否有隱而未現的副作用。畢竟,一首被聖靈感動而譜下的聖詩,是不會有副作用的。除了發抒個人的情感之外,更有著一種從救贖主而來的神聖性,透過歌詞表述出來。以致於讓每一位唱這詩歌的人深受感動或激勵。最後,他們可以找到一位可以安慰他們心靈,幫助他們找到人生方向的真神。這樣,才是每一位創作詩歌的作者原初想要達到的本意。
  詩歌被創的目的,原是為了敬拜神、為表達信仰、為建造教會或信徒。創作者的生命成熟度、動機、對真理的瞭解,以及屬靈的敏銳度,是他創作詩歌的必要條件。而使用詩歌的信徒或教會,也一樣必須有相對的條件,才能夠讓一首詩歌達到其原創的目的性。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慎選詩歌來唱,這樣才能夠在使用的時候使自己或他人獲益。
二 音樂可以使人復興,也可以使人墮落,因此,我們要鼓勵教會青年懂得選擇好的聖樂。

〔今日禱告〕願屬神的音樂為教會或信徒帶來復興,願世俗音樂的負面影響遠離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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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0, 2005

方言禱告在公眾崇拜中的合宜性(第017問)

民國94年11月10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在公眾崇拜中可否用方言禱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7問)
  我們的回答是:方言是聖靈所賜的恩典(林前12:10b),使人可以用奧祕的語言來向神禱告與敬拜。因此,在公眾的聚會當中,若公開以方言領禱告,其使用方言最好的時機是可以翻譯出來的時候(林前14:23-28)。若在公眾崇拜中信徒一起開口禱告,則可以自由以所領受的方言禱告,不須要特別覺得異樣。
  神賜下方言的目的,乃是為了使人參透,並透過翻譯來講說神國的奧祕事或大作為(徒2:1-11)。因此,不瞭解方言的信徒不必排斥方言,反倒應該寬心的接納擁有此恩賜的信徒。在一起崇拜的時候,也不需要因自己不會說方言,而感到低人一等。因為方言是聖靈按己意分賜給人的,因此神沒有賜給你方言,你就不必強要或是向別人學習。勉強學習講方言的結果,可能會造成偏差,因為你並不知道你說的話,倒底是從聖靈那裡來的方言,還是從惡靈那裡來的方言。當然,勉強學講方言的結果,也可能只是學會了他人的一些口訣語音而已,自己並不能分辨其真實的含意,這樣,自己也不覺得是否受造就了。
  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教導的:「說方言原是為造就自己,做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你們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繙出來」。因此,當教會有信徒領受了方言的恩賜之後,不妨可以向神求另賜下繙方言的恩賜,好使這些得到方言的信徒,有機會可以成為神說話的出口。因為保羅認為,一切的恩賜(無論是先知講道,說方言、繙方言)都是神為了造就教會而賜的(請留意:在林前十四章裡面,保羅一連五次強調「造就」人或教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參林前14:4,5,12,17,26)。繙方言與說方言的恩賜彼此搭配,就能夠產生美好造就人的果效。
  再者,保羅強調:雖然方言是聖靈的恩賜,但是悟性的重要性卻不相對的減低。從林前十四章裡面,保羅反而強調悟性的重要。無論是悟性的先知講道(林前14:6指出這類的悟性,乃是建立在明白啟示或是知識、或預言、或能夠講解的教訓上面的)、悟性的禱告(林前14:16指出此類禱告乃是他人能懂的,可以回應「阿們」的)都是容易使人得造就的。因此,保羅期待信徒可以切慕這一類可以造就人的事奉表達,勝過他人無法回應的方言了。
  最後,筆者認為方言是無法透過教導而學會的,主要的原因是:它是聖靈的恩賜,既是恩賜,就不能學習而得(參林前12:1-11)。保羅說:若沒有人「被聖靈感動」,是無法做任何敬拜神的表述以及信仰宣告的(林前14:3a)。基於此一原則,若不是從聖靈感動而來的方言,卻是以學習而來的方言來禱告,其所宣講出來的話語,是「沒能說得定準的」(林前14:3b)。

〔生活應用〕
一 有方言恩賜的信徒,應當更要過著聖潔清心的生活,好使方言可以發揮其奧秘性的功用。沒有方言恩賜的信徒,也當以虔敬的心禱告,使其悟性的感受可以造就一同禱告的人。

〔今日禱告〕願賜方言的聖靈,使領受方言的信徒成為教會屬靈爭戰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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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1, 2005

參與公眾敬拜前應當有怎樣的預備(第018問)

民國94年11月11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參與公眾敬拜前應當有怎樣的預備,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8問)
  我們的回答是:對神的敬拜必須是有預備的,這包括預備心、預備獻禮、預備事奉。
  一 預備心──先知哈巴谷這樣啟示前來敬拜神的百姓說:「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靜靜默。」(哈2:20)這裡指出,在信徒進到聖殿崇拜神之前,神已進入祂的殿中了。因此,我們應當預備心來到神的殿中。所以,當我們到教會參加崇拜,一進入聖堂,即應安靜,因為神已在聖殿中。不是領會同工宣佈崇拜開始時神才臨在,而是在崇拜前,神已經臨在了。因此,公眾崇拜前,我們應當預備一顆虔敬的心。
  二 預備獻禮──來朝拜神之前,我們也應該預備我們的禮物和奉獻(好像獻禮物給耶穌的博士們一般)。這奉獻並不僅指金錢或是物質方面的,也指屬靈方面的,例如獻上「讚美的祭」(來13:15)。希伯來書的作者不忘提醒所有神的兒女,要有更美的「捐輸」(愛心捐獻),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筆者認為,在公眾崇拜前,我們應當「預備妥當」我們的奉獻(林後9:3),不要「臨時現湊」(林前16:1-2),更不要勉強作難(林後8:7),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獻上,這樣所獻的便能蒙神的悅納。
  三 預備事奉──每一樣崇拜的分工,都需要事奉者事前的預備。沒有預備的事奉,不可能有聖靈的「火」與「熱」,更可能會出現倉促與混亂的局面。擔任崇拜各項分工事奉的信徒,要是一個忠心的僕人,這忠心顯現在他對於所承接之事奉的事前預備。不是以為該項事奉已很熟悉,或是認為自己的能力、恩賜可以勝任便不做事奉前的預備。反倒要更謙卑的倚靠聖靈,把該準備好的講章、詩歌、器樂、文件資料(例如崇拜程序單、決志單、詩歌投影片、歌譜),乃至於會堂的燈光、音響測試、會堂的清潔整理、奉獻袋……等等都預備好。要知道,神不是看有多少人參加聚會,也不是看程序單印得多精美,更不是看音效有多高級,祂乃是在乎事奉工人的態度。
  筆者曾經看過一些領會的同工,忠心的把禱告詞一字一句的寫下來,很神聖恭敬地在崇拜中「看稿子」的內容來帶領會眾向神獻上禱告。筆者深為這樣的事奉態度而感動,因為他看重向神禱告的事奉,他們以提早預備好禱告詞,來表達自己的忠心,並防備自己「臨時」在神面前的失言。筆者深信,神一定悅納這樣「看稿子」的禱告。至於有些信徒認為,禱告是隨聖靈感動的,所以不應該事前寫稿子,甚至認為「看稿子」的禱告不夠真切。的確,禱告必須要有聖靈的感動,按神的意思來禱告才好。不過,身為一個主領崇拜的同工而言,為何不能提早在神面前先來尋求聖靈的感動,然後再把這樣的感動寫成禱告詞呢?不僅是奉獻、器物、講章、崇拜設施等需要事先預備,帶領會眾向我們的神禱告,豈不也當事先預備嗎?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學習在參與公眾的崇拜前,能夠為自己禱告,並且做好一切的預備。

〔今日禱告〕願主悅納所有預備心的敬拜,並紀念事奉同工們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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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2, 2005

新約時代的信徒還要守什一奉獻嗎(第019問)

民國94年11月12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新約時代的信徒還要守什一奉獻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19問)
  我們的回答是:什一奉獻不僅是舊約時代神對以色列百姓的要求,也是耶穌對信祂之門徒的提醒。因此,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仍必須守什一奉獻。
  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一段經文,記在創世記十四:17-20。這段經文主要談到亞伯拉罕在殺敗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王之後,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他為亞伯拉罕祝福之後,亞伯拉罕便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亞伯拉罕獻上什一,乃是表達對耶和華上帝的感恩,因為他的得勝,乃是上帝的眷顧。所以,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賜給那些曾經蒙恩而心懷感恩的基督徒。
  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二段經文,記在瑪拉基書三: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神創造萬有,並把萬物賜給我們,因此,神有權要求祂的兒女將所得的什分之一歸給祂,人也藉著這樣的行動,向祂表達我們的順服與承認神的主權。不獻上什一,聖經說這是「奪取」神的供物,因為什一乃是「當納的」。聖經教導我們作神兒女的,要把什一奉獻「全然」的送入倉庫。這裡的「倉庫」與接下來所說的「家」一樣,都是指上帝的聖殿,就是現在的教會或神的國度。我們奉獻什一,乃是為了使上帝的教會或國度事工「有糧」。在新約哥林多後書八、九章中曾經明卻提到,教會或國度事工需要靠著神兒女們的奉獻,才能維持一切傳福音的需要。所以說,什一奉獻乃是「當納」的。
  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三段經文,記在馬太福音廿三:23。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指責「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有禍了,因為他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雖然法利賽人和文士被責備,但是我們看見他們卻遵守上帝所規定的什一奉獻。只不過,他們只有外表上的什一奉獻,卻忽略了行出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等行為。隨後,耶穌再強調「這更重的(指行公義、憐憫、信實)是你們所當行的,那(指金錢上的什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可見,實行什一奉獻,不是舊約時代對色列人的教訓而已,主耶穌親自提醒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們,仍然必須遵守什一奉獻。上帝可以藉著信徒們所獻上的什一,去讓更多的人有機會聽到福音。這樣,所獻上的什一所產生出來的果效,便是使人的靈魂得救。
  感謝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所給的(申8:18),祂關心祂兒女的生活所需。因此,我們應當以感恩的心,也以什一奉獻來關心神國度發展福音事工的需要。什一奉獻是獻給神的,不是獻給人的,因此,必須分別為聖「入神殿的庫中」。
  
〔生活應用〕
一 力行什一奉獻,不但是基督徒的權利,更是本份,但願我們都能在此奉獻上經歷神的傾福。

〔今日禱告〕願神的家有糧,以致神國度福音的需要可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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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3, 2005

捐款與奉獻有甚麼不一樣(第020問)

民國94年11月13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二:論敬拜

〔真理提醒〕
  若問:捐獻與奉獻有甚麼不一樣,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0問)
  我們的回答是:捐獻是歸給人的,奉獻是歸給神的。
  在教會的「捐款」與「奉獻」有以上兩類的區別,一種是為人的需要而「捐」,另一種是為神的國度或教會的需要而「獻」。我們樂意用「捐款」與「奉獻」兩個名詞,來類分信徒以金錢來表達對人與對神的關懷與感恩。這樣的區分,雖然在聖經新舊約當中有相關的記載,但是因為譯詞的關係,無論是對神或對人並沒有明顯的區分。不過,筆這認為,若是能夠將「捐款」與「奉獻」的作區分,就可以使所取分別出來的金錢被用在較合宜的事務上。
  一 對人的「捐款」──例如保羅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饑荒,向外邦教會(小亞西亞與馬其頓地區的教會)發動募款時,和合本的譯者乃是用「捐」這個名詞來詮釋保羅的意思(林前八至九章\思高譯本和現代中譯本譯為「捐助」,呂振中譯本譯為「慨捐」,NRSV譯本譯為gift〔禮物〕)。因此,若是我們要來表述一個愛心的濟助行動,我們可以將此一專款叫做愛心「捐款」,而不是愛心「奉獻」。因為這一筆錢是被專門歸給那些被濟助的對象,而不是為神的國度事工所分別出來使用的。還有,指定為某某信徒的金錢,將之稱為代轉「捐款」,比起代轉「奉獻」要來恰當。
  舊約有許多經文也提到,當聖殿要建造的時候,或是聖城有一些重建的工程要進行的時候,百姓會為一切建造的需要而「捐」(代下24:5-10,拉2:69-72)。這裡的「捐」,乃是在當給神之奉獻之外的支出,不是例定的,而是甘心的。因此,譯者常經這些舊約經文譯為「捐」,以表明這是一種除了例定奉獻之外的慈惠行動,是自由的,各人量力而為。
  二 對神的「奉獻」──特別是在舊約的律法書中,常以「奉獻」來表明給神的份。例如獻給神的祭物,被稱為「奉獻」(利1:13,民7:2-10,88,申16:17,代下7:5)。彼得也教導信徒:「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因此,「奉獻」乃是指分別給神之部份。無論是將人、事、物分別為神的獻上,都稱為「奉獻」。
  筆者重申,聖經並沒有嚴格規範「捐款」與「奉獻」的差異,上述的原則只是一種便於教會處置收入款項的分別原則,並不是真理。現今的教會發展,在在都需要信徒的投入與參與。無論是金錢或物品,都是為神而做。在心態上也都是抱著一種奉獻上的態度在進行,無論是「捐款」或是「奉獻」,只要榮神益人的,神都喜悅,並且必按個人的愛心與信心報答。先知瑪拉基豈不是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嗎?

〔生活應用〕
一 但願我們能夠同時在「捐款」與「奉獻」的事上,做一個忠心的好管家。

〔今日禱告〕願一切出於榮神益人的捐獻,都獲得神的悅納與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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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4, 2005

聖餐與主餐有何不同(第021問)

民國94年11月14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聖餐與主餐有何不同,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1問)
  我們的回答是:一般在神學上的區分,聖餐乃是承認餅與杯在本質或某種情境下(例如祝聖之後)具有使人得救的效力;而主餐乃是主張餅與杯只是具有象徵性的意義,並不具使人得救的效力。前者包含同質說與化質說兩種,後者稱為紀念說或象徵說。天主教教會採取前者的意義,基督教則採取後者。前者稱之為「聖餐」,後者則以「主餐」謂之。
  有關主餐是否帶有使人得救之效力的爭議,發生在西元1517年馬丁路得改教後的數年。主餐被認為是主耶穌親傳的兩大聖禮之一。傳統的羅馬大公教會幾乎是同質說的代表,亦即認為基督的肉身與餅、基督的寶血與杯乃是同質的,使領受的人具有得救的效力。因此,自羅馬大公教會乃至今日的天主教,乃是以「聖餐」稱之。
  1520年10月,路德用拉丁文發表《教會被擄到巴比倫》(Babylonish Captivity of the Church)一文,主張僅有浸禮與主餐可算為聖禮,拒斥其他羅馬公教所認可的聖禮(堅振禮、婚禮、授職禮、懺悔禮以及抹油禮),馬丁路德認為這些聖禮在聖經中並沒有地位。路德也反對當時教會普遍將主餐視為基督血肉同質之說,主張基督血肉身體在主餐中乃是屬靈的臨在,所以提出「基督之臨在並非在餅中,而是與餅同在」的看法,亦即不注重物質的領受,乃要注重靈性的領受。
  1521年英王亨利八世發表「確信七聖禮論」用以抗拒馬丁路德。1536年,亨利八世自己草擬十條信經,嚴格排斥異己,重提基督的物質身體臨在聖餐之中之說。1539年六月,亨利唆使國會通過六條信仰法,極力主張化質說,否認此一教理者處以焚死之罪。
  然而,與路德在威登堡同事的神甫白登斯坦(德國人),以行動宣示類似紀念說的主餐觀,抗拒認為基督的身體臨在於聖餐中的說法。後來在主餐的教義上,慈運理進一步發表他更精闢的言論,因此被譽為紀念說(即象徵說)的代表,他認為主餐的意義在於聯合教會信徒,共同向他們的主表達忠誠。
  在眾說紛云、各自堅持的態勢之下,改教家加爾文出面調和路德和慈運理的主餐觀,認為人在聖靈裡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也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在聖靈裡的真實臨在。加爾文把重點放在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而不是在餅和杯上,而成為現今長老教會的主餐觀依據。
  今日的基督教會,幾乎是接受「主餐」而非「聖餐」,是紀念說(象徵說),而非同質說或化質說。因此,當基督徒領主餐的時候,當知道用心靈和誠實來紀念為我們破碎身體而死,以及為我們傾流寶血的耶穌。我們所領受的餅,並不具得救的效力。我們所同領的杯,不可能在所謂祝聖之後就具有醫治百病、驅邪趕鬼的法力。其真義之所在,乃在於紀念主耶穌的救贖。

〔生活應用〕
一 我們當用心靈和謙卑的態度領主餐,這樣,主餐便在我們的心中透過聖靈的感動與默想,造就我們的靈性,使我們效法祂的榜樣,願意破碎自己、倒空自己,成為他人的祝福。

〔今日禱告〕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捨身流血,我要以效法祂捨己的榜樣來為祂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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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與主餐有何不同(第021問)

民國94年11月14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聖餐與主餐有何不同,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1問)
  我們的回答是:一般在神學上的區分,聖餐乃是承認餅與杯在本質或某種情境下(例如祝聖之後)具有使人得救的效力;而主餐乃是主張餅與杯只是具有象徵性的意義,並不具使人得救的效力。前者包含同質說與化質說兩種,後者稱為紀念說或象徵說。天主教教會採取前者的意義,基督教則採取後者。前者稱之為「聖餐」,後者則以「主餐」謂之。
  有關主餐是否帶有使人得救之效力的爭議,發生在西元1517年馬丁路得改教後的數年。主餐被認為是主耶穌親傳的兩大聖禮之一。傳統的羅馬大公教會幾乎是同質說的代表,亦即認為基督的肉身與餅、基督的寶血與杯乃是同質的,使領受的人具有得救的效力。因此,自羅馬大公教會乃至今日的天主教,乃是以「聖餐」稱之。
  1520年10月,路德用拉丁文發表《教會被擄到巴比倫》(Babylonish Captivity of the Church)一文,主張僅有浸禮與主餐可算為聖禮,拒斥其他羅馬公教所認可的聖禮(堅振禮、婚禮、授職禮、懺悔禮以及抹油禮),因為馬丁路德認為這些聖禮在聖經中並沒有地位。路德也反對當時教會普遍將主餐視為基督血肉同質之說。他主張基督血肉身體在主餐中乃是屬靈的臨在,所以提出「基督之臨在並非在餅中,而是與餅同在」的看法,亦即不注重物質的領受,乃要注重靈性的領受。
  1521年英王亨利八世發表「確信七聖禮論」用以抗拒馬丁路德。1536年,亨利八世自己草擬十條信經,嚴格排斥異己,重提基督的物質身體臨在聖餐之中之說。1539年六月,亨利唆使國會通過六條信仰法,極力主張化質說,否認此一教理者處以焚死之罪。
  然而,與路德在威登堡同事的神甫白登斯坦(德國人),以行動宣示類似紀念說的主餐觀,抗拒認為基督的身體臨在於聖餐中的說法。後來在主餐的教義上,慈運理發表他更精闢的言論,因此被譽為紀念說(即象徵說)的代表,他認為主餐的意義在於聯合教會信徒,共同向他們的主表達忠誠。
  在眾說紛云、各自堅持的態勢之下,改教家加爾文出面調和路德和慈運理的主餐觀,認為人在聖靈裡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也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在聖靈裡的真實臨在。加爾文把重點放在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而不是在餅和杯上,而成為現今長老教會的主餐觀依據。
  今日的基督教會,幾乎是接受「主餐」而非「聖餐」,是紀念說(象徵說),而非同質說或化質說。因此,當基督徒領主餐的時候,當知道用心靈和誠實來紀念為我們破碎身體而死,以及為我們傾流寶血的耶穌。我們所領受的餅,並不具得救的效力。我們所同領的杯,不可能在所謂祝聖之後就具有醫治百病、驅邪趕鬼的法力。其真義之所在,乃在於紀念主耶穌的救贖而已。

〔生活應用〕
一 我們當用心靈和謙卑的態度領主餐,這樣,主餐便在我們的心中透過聖靈的感動與默想,造就我們的靈性,使我們效法祂的榜樣,願意破碎自己、倒空自己,成為他人的祝福。

〔今日禱告〕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捨身流血,我要以效法祂捨己的榜樣來為祂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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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5, 2005

誰有資格領受主餐(第022問)

民國94年11月15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誰有資格領受主餐,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2問)
  我們的回答是:凡受浸歸入基督的信徒,都應該領主餐。因為,領主餐的意義乃是藉著同領一個餅與杯,象徵性地宣告信徒有份於基督身體的破碎,以及寶血的傾流所成就的救贖。這餅乃是表徵基督的身體,這杯(其中的葡萄汁或酒)乃是象徵基督的寶血。
  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的教導,保羅提醒信徒在領主餐的時候,必須要有以下的態度:
  1.「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林前11:27)──這裡所謂的「按理」一詞,原有「配得」的意思。這是因為保羅曾經責備林多教會裡面有一班人混亂主餐的行徑。原來早期的信徒常在家中聚集舉行主餐聚會,在主餐儀式前信徒會先一起吃飯。保羅指出,哥林多信徒在吃飯的時候,有錢的和貧窮的信徒各自分開吃,因此經常可以看到窮的信徒饑腸轆轆,富有的信徒卻是喝得醉醺醺的,看不出主內肢體愛的團契。保羅認為,吃飯時信徒都不能彼此照顧、分享,怎能夠在領主餐的時候有合一呢?因此,保羅提醒信徒,務必要使自己「配得」領受這神聖的主餐,不要再有「不配」領主餐的荒謬行徑(例如分別別類、荒筵醉酒)出現,否則就是干犯(藐視)主的身和主的血了。
  2.應當自己先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林前11:27)──省察甚麼呢?就是省察自己是否已經參與基督的身體裡面,因為主餐中領餅杯的動作,乃是象徵信徒聯合於基督,是基督的身體。信徒以領受餅和杯,象徵接受基督身體破碎與寶血流出的救贖。所以,若不是屬於基督身體的,就不能領。保羅進一步解釋「省察」的重要性,他說:「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而吃喝自己罪的結果,就導致信徒被主審判與懲治,因此哥林多教會裡的信徒「有好些軟弱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
  3.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以初代教會將愛筵與主餐先後舉行的形式來看,信徒的確不要因為吃飯的事而影響主餐神聖的進行來得好。若有人因為饑餓爭食,或為飯食喧嚷,將使團契的精神受到破壞。在如此不合一而混亂的狀況下領主餐,是不合宜的。因此,信徒應當彼此等待預備心,直到有合一的心之後,再來領主餐,會是主所喜悅的。
  主餐雖是象徵性的紀念禮儀,但是卻帶著神祕性。今日的教會在舉行主餐禮拜的時候,務必確認信徒才能領受,並且應當提醒信徒要省察與基督的關係。至於慕道友,則可以請他們以觀禮的心一起敬拜神,不必因沒有領餅和杯而感到尷尬或是被排斥。信徒在領主餐前若感到罪咎,或覺得自己不聖潔而「不敢」領主餐,主禮者應當勸勉他趁這時候與神和好,並把主餐的真理說明清楚,鼓勵他只要是主的兒女,都應當吃主的餅、喝主的杯。除非我們棄絕耶穌的救恩,不承認祂是我們的救主,否則,沒有任何理由是我們可以用以拒絕領主餐的。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看重主餐的神聖性與神祕性,雖然是一種紀念與象徵,但仍卻要發自真誠。

〔今日禱告〕願每一次守主餐,都讓我想到耶穌愛的救贖,並宣告我的罪已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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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05

主餐應該由誰來主禮呢(第023問)

民國94年11月16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主餐應該由誰來主禮,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3問)
  我們的回答是:由教會會眾授權的人來主領。
  一般的人認為,只有神職人員才有資格主持主餐禮,而一般信徒則沒有資格。事實上,聖經並沒有「只有神職人員可以主持主餐禮」的教導。然而,為何幾乎所有的教會都由神職人員(聚會所則由會所的負責弟兄,高派教會更須要由聖品人員)來主持呢?這是因為會眾的默契或是授權所致。一般教會在聘請傳道人的時候,都會溝通到傳道人的事奉職責,其中教會所賦予的一項職責,就是主持主餐禮。身為傳道人,其屬靈生命,以及對主的委身必然是信徒的榜樣。因此,教會將此一神聖的職份授權給傳道人來執行,是相當合適的。一旦傳道人生病,或是無法視事時,教會也臨時找不到其他傳道人來主持,教會就可以推派會中屬靈生命較孚眾望的信徒,授權他來主持。
  不過,以上所述乃是在教會公眾主餐崇拜時的安排,若有信徒願意在教會崇拜之外的場合(例如家庭聚會、醫院探訪信徒、信徒屬靈交誼活動等等)以主餐來紀念主,或是表達肢體的合一,可否由參與者中推選其中一位來主持主餐禮呢?答案是肯定的。在聖經裡,我們看到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彼此交接、擘餅」(徒2:42),聖經並沒有說他們必須由彼得、雅各、約翰等使徒來主持主餐,反倒暗示我們他們「擘餅」(亦即主餐)乃是信徒出於感恩之心所引發的自然行動,隨處就可以舉行了。
  此外,主餐必須在教會裡面舉行嗎?聖經也沒有地點的規定,根據新約聖經許多處經文的記載,初代教會常是以家庭教會的方式存在(羅16:5,10,11,14,15,林前16:19),因此,信徒就經常「同心合意恆切的在……家中擘餅」(徒2:46)。因此,若有信徒願意在家庭聚會中舉行主餐,是沒有不可以的,反倒是一件美好的事。因此,主持主餐禮並不是神職人員的「專利」或是「義務」,而是基於會眾的信任與授權。大家把主持此聖禮的權柄交給誰,誰就可以來主持。
  至於多久領一次主餐才合適?聖經裡面也沒有規定, 有些教會一個月舉行一次,有些教會每週都舉行,有些教會甚至一年才舉行一次。重要的不是舉行多少次,重要的是該以何等的心情來紀念主。否則,縱使天天領主餐,卻沒有一顆紀念主與感恩的心,那麼,主餐便只是徒具形式而已。
  最後,要提醒的是:主持主餐禮的人,無論是神職人員,或是信徒,都必須謹慎從事。正如利未記對祭司的吩咐,必須要先自潔,並把事奉分別為聖。要確實瞭解主餐的意義,才能夠帶領信徒「按理」吃喝主餐。切忌將主餐當作平常,反倒應該敬虔專注,以討神的喜悅。

〔生活應用〕
一 信徒若想要在家庭聚會中以主餐紀念主,是可以在帶著敬虔與感恩的心之下進行的。但主持主餐禮的信徒應當自潔,並且熟悉主餐的要義,才能按使參與者受到造就。

〔今日禱告〕願主餐的意義,在每一位參與的人心中產生感動,使我們更敬愛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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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7, 2005

聖經啟示的浸禮含意為何(第024問)

民國94年11月17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啟示浸禮的含意為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4問)
  我們的回答是:浸禮乃是以全身浸入水中之行動,象徵信徒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信仰宣告。
  一般認為,浸禮是主耶穌所傳下來的兩個聖禮之一,因此其神聖性與要理性就格外被看重。然而,「浸」禮有又常被稱為「洗」禮,其「浸水」的意義另被以點水、灑水等方式來認知或取代。筆者無意深化教會歷史上已存在之浸水、點水與灑水的歧異(重浸派信徒如胡伯邁爾等人均因堅決主張浸禮,不見容於當時的宗教政府,而於1528年三月十日在維也納被焚而死,他的妻子亦被淹死於多瑙河中殉道),因為浸禮本身並不帶著得救的效力,正如主餐同樣不帶著得救的效力一般。兩者均是一種象徵性的禮儀,過度強調其細節的必然性,若因此導致宗派間的不合一,是非常可惜的。
  然而,聖經所講論的原意,我們卻不能不申明。浸禮,顧名思義乃是全身浸入水中之禮,其精神乃是根據保羅在羅馬書6:3-5的啟示:「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在這裡保羅教導我們,浸禮之真理要點,乃是藉著其「形狀」(omoiomati)彰顯出來。這形狀分為三個──死、埋葬、復活。若以現今教會所實施的浸水、點水與灑水三個形式而論,哪一種較能夠彰顯保羅所謂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呢?當然是浸禮!
  若我們以回到希臘原文的詮釋之角度來解決這個問題,羅馬書6:4中的「浸」(或譯為洗)字baptismatos,其原意是指「將一個東西放進水中再取出來」。這字與羅馬書6:3提到「受洗『歸入』(eis)」有相互詮釋的作用;易言之,保羅在這裡所謂的「浸」(或譯為洗),與「歸入」乃是指涉同一件事。也就是透過受浸(洗)的象徵性行動,表明自己與耶穌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了。
  因此,在浸水、點水與灑水三個形式當中,仍然以浸水較合乎聖經的原理。然而,教會自中世紀重浸派為主張浸禮而引起的宗派爭端與逼迫,到現代教會各宗派間彼此尊重的心態下,對於浸水、點水與灑水三個形式就不再多所爭議。一來是因為無論是以哪一種形式來表達與主同死、同埋、同復活的信仰,都不影響決志者的得救。二來是因為活出浸禮所表徵的實質生活,比起採行何種形式的水禮來得重要。最後,則是為了宗派合諧,期待此一歧見終有一天可以自然合一,正如天主教與基督教在聖經人、地、物名的譯詞歧異仍有待主動而善意的合一一般。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既然接受基督的救恩,就應當過著與祂同死(向罪)、同埋(向老我),同復活的生活。

〔今日禱告〕願浸禮的人生,成為我時時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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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8, 2005

沒有受浸的信徒可以得救嗎(第025問)

民國94年11月18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沒有受浸的信徒可以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5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啟示之得救要件是依據羅馬書:9-10「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而不是有沒有受浸。因此,沒有受浸的信徒,並非一定不會得救,因為浸禮並不具有使人得救的效力。
  然而,雖然浸禮並沒有使人得救的效力,但是浸禮卻是一個信徒公開見證得救的宣告。凡是決志接受耶穌基督做個人生命救主的信徒,若是沒有任何特殊的狀況無法受浸(例如臨終、罹患重病、或其他不利於浸入水中之疾病),應當要以受浸來見證基督的救贖。正如耶穌基督受施浸約翰的浸一般,不是因為耶穌受浸表明祂的悔罪,而是「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3-15)。這「盡諸般的義」,乃是指耶穌順服施浸約翰從天父所領受之施浸的權柄,肯定他在世上的事工乃是為自己作先鋒預備人心的。此外,耶穌受浸也是表明耶穌站在罪人的地位上,與人認同,祂欣然與百姓一同受浸(路3:21),乃是宣告祂將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受死、然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主耶穌既然如此謙卑地面對浸禮,祂本無罪,但仍以順服的心受浸,我們這因信得救的罪人,豈可越過祂的榜樣而不肯受浸呢?
  至於沒有受浸的人能否得救的問題,聖經裡面常被引用的例子,就是當年耶穌被釘在十架上時,在旁有一位同釘的強盜向主懇求說:「耶穌啊!你得國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2-43)這一位強盜沒有機會受浸,但因著他的懇求表明了對主的信,因此主耶穌便宣告他將享受樂園的永生。
  最後,筆者認為,既然浸禮是主耶穌所親自做榜樣而傳下來的教訓,使徒們無一不遵守(約4:2「耶穌……的門徒施浸」,太28:19「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浸」),保羅以及初代教會的眾神僕們也遵守此一教訓,並傳給教會(弗4:5,多3:5)。因此,我們應當也嚴嚴的將「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16:16)之要理實踐出來。在沒有任何無法受浸的情況之下,絕對不要拒絕受浸,因為「信」的內涵,也包括對基督教訓的遵守。一個人既信了主,就不可能違背祂的教訓,或是選擇性的接受某些教訓。雖然浸禮與主餐一樣,都不具有使人得救的效力,但是它們都具有其神聖性與要理性。以受浸宣告信仰是一時的,受浸之後如何行事為人卻是一輩子的。受浸只是基督徒生活的起步,成聖卻是不間斷的過程。主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既然這些口裡承認主的人都還有人不能都進天國,那麼,我們怎能輕忽以實際的成聖生活,來見證自己的得救事實呢?

〔生活應用〕
一 我們這些已受浸的信徒,應當活出與蒙召得救之恩相稱的生活(弗4:1-5)。

〔今日禱告〕我願做一個心口合一的基督徒,以成聖的生活來做為得救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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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9, 2005

浸禮時應當做何種信仰的宣告(第026問)

民國94年11月19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受浸禮時應當做何種信仰的宣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6問)
  我們的回答是:受浸者應當在受浸時,宣告三件事──1.我相信耶穌基督曾為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我一切的過犯。2.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我生命的救主。3.我願意在受浸之後,按照聖經的真理,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
  這三個宣告正好符合與主同死、同埋葬,與同復活的要理。
  1. 我相信耶穌基督曾為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我一切的過犯──耶穌在十架上的死,藉著信徒的受浸而產生代贖的效力。這正如保羅所言:「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原來耶穌的死與任何一個人是無關的,直到當一個人願意謙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願意接受耶穌的代贖之時,耶穌的死就要算為他的死。因此神的義,要成為信徒的義。所以,當信徒受浸的時候,他要公開宣告,他要接受耶穌在十架上的受死代贖,讓祂來擔當一切的過犯,這也就是與主同死的宣告。
  2.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我生命的救主──在信主前,我個人是我生命的主。但是,當一個人公開信主之後,他就不再是自己做生命的主,而是把主權交給救贖他的耶穌基督。這種生命主權的交出,也就是老我的捨棄。正如保羅所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1:21)、「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因此,當信徒受浸的時候,他要公開宣告,他要接受耶穌做生命的救主,他決定把一切的老我私慾、敗壞性情交出,這也就是與主同埋葬的宣告。
  3.我願意在受浸之後,按照聖經的真理,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受浸除了在於了結以往的罪咎之外,更在於開啟基督徒的新生命。因此,當信徒受浸的時候,更要立志以聖經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正如羅馬書6:4指出:「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因此,我們知道,與主同死、同埋葬的最終目標,乃是要過著與主同活的新生活。若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卻沒有與主同復活,那麼這樣的救贖是不完全的。因此,當信徒受浸的時候,他要公開宣告,願意按照聖經的真理,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這也就是與主同復活的宣告。
  浸禮的三項宣告,其實是常常被忽略的,許多人以為只要受水的浸就可以了,實際上,受浸者在浸水前所做的三項問答與宣告,是相當重要的。它不但是浸禮精神的再宣告,也是受浸者在受浸之後新生活的重要里程碑。筆者建議所有施浸者,能夠基於三項信仰宣告,來為信徒施浸,如此才能真正表顯出浸禮真正的要義,也才能始受浸者受到激勵與提醒。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所有已受浸的信徒,應當回想受浸時的三項宣告,並常自省是否按照這三項宣告的精神來過新生活。

〔今日禱告〕願神賜福願意照著此三項宣告而活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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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 2005

受水的浸與受聖靈的浸有何關聯(第027問)

民國94年11月20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三:論聖禮

〔真理提醒〕
  若問:受水的浸與受聖靈的浸有何關聯,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7問)
  我們的回答是:受水的浸乃是一種外面的宣信,受聖靈的浸乃是一種裡面的印記(弗1:13)。水的浸由施浸者所執行,但聖靈的浸卻是由神所發動。水的浸是依據人的宣信而舉行,聖靈的浸乃是依據神的鑑察而澆灌。兩者乃是一體兩面的,在浸禮施行的時候,同時在信徒身上發生。
  有關水的浸,我們大致上都明白。但對於聖靈的浸,就不是那麼清楚。水浸與靈浸的區分,乃是由主耶穌所教導出來的。
  在水浸的部份,彼得曾如此說:「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易言之,水浸的功用在於使一個人擁有「無虧良心」,因著與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浸禮宣告,受浸者已經除去了罪咎對良心的控告。但是,這只是稱義的部份。一個受浸的信徒,仍然有可能會被罪惡所勝而活在罪惡的生活中。彼得不也曾三次不認主嗎?保羅不也是傳道多年之後,還屢屢喂嘆「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18,24),因此彼得才會指出:「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
  那麼,肉體的污穢該當如何除去呢?施浸約翰首先揭示了除去肉體污穢的可能性,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路3:16)主耶穌在升天之前也吩咐門徒「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你們 要受聖靈的浸。」以靈浸來補足水浸的不足,叫一個信徒,不僅僅藉著水浸來宣告從此「無虧良心」;更能夠藉著靈浸來「除掉肉體的污穢」。正如保羅所言:「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5:16)「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可見,唯有聖靈才能夠幫助一個人除掉肉體的污穢,唯有靈浸,才能使一個基督徒成為完全人。
  筆者再次強調,水浸與靈浸兩者乃是一體兩面的,在浸禮施行的時候,同時在一個人身上發生。在初代教會的確曾經有幾次是先受水浸再受靈浸的例外(例如徒8:14-17,19:1-7),但是,這乃是聖靈初降臨時的特殊顯明,為要強調聖靈的事工,乃是有別於施浸約翰或是舊約時代的救贖事工。在此之後,使徒有更多的教導乃是指出水浸與靈浸乃是同時發生的(例如弗1: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林前12:13「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多3:5-6「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受浸的信徒,是已經擁有大能聖靈的內住了。因此,應當順著聖靈而生,就能夠勝過肉體的試誘。

〔今日禱告〕願每一次我們靠聖靈抵擋肉體的試誘時,都能夠大大的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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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1, 2005

禱告是一種心理作用嗎(第028問)

民國94年11月21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禱告是一種心理作用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8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是與上帝的對話,是把心裡所想的事告訴神。禱告不僅是為了祈求事情的成就,也是為了表達對神的感謝、讚美、敬拜,並為了對神有更多的認識與受啟發。因此,禱告不是沒有指涉對象的「單向」心理作用(或一廂情願),而是有對象的「雙向」溝通。
  許多人對禱告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於認為禱告就是祈求,這是較狹窄的觀念。其實,禱告是人與神的對話,是人與神之間溝通的方式。從聖經裡面,我們瞭解禱告包括以下幾種功能:
  1.表達感謝:路加福音10:21-22記載有一次主耶穌被聖靈感動的時候,便向父神禱告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祢,因為祢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正如小孩對父親表達感謝一樣,感謝的動作正顯示出他內在生命的成熟度。一個懂得向神獻上感恩的基督徒,從他的感恩當中,正見證出他生命的成熟度。
  2.為了讚美:當保羅和西拉被關在以弗所監獄的時候,半夜間,保羅和西拉以禱告和唱詩來表達對神的讚美,結果地大震動,監門全部為之打開(徒16:25-26)。保羅和西拉雖然被囚禁在監獄裡面,但是他們的心卻不被囚禁。從此我們瞭解,讚美,為所有信得過神的僕人打開一條更自由的道路。使所有在捆鎖當中的信徒,重獲希望的喜樂。
  3.為了敬拜:敬拜的禱告是單單專注於對神的尊崇、愛戴、頌榮上面,是以稱頌神的屬性、作為,或是講述祂的奇妙為主。這好比兒女對父母的稱讚一般,是基於一種仰慕與愛戴的表露,而不是為了其他與祈求得利相關的目的。
  4.為了祈求:因為神是信徒的父,祂樂意將一切的豐盛與祂的兒女分享,因此祂應許祂的兒女將一切的需要帶到祂的面前求。基於此,當所羅門在完成聖殿的建造之後,便將新殿奉獻給耶和華神。列王記下上8:22-61記載,那時所羅門對天上的耶和華神大伸祈禱,這祈禱的內容主要宣示這殿要成為禱告的殿,所羅門祈求神紀念祂的子民在這殿中的禱告,無論是為悔罪、起誓、求赦或爭戰等等,都願上帝垂聽。此外,所羅門也為百姓祝福,特別是當百姓遵守律法的時候,願神與他們同在。
  5.明白啟示:特別是當信徒欲查考明白聖經的真理要義,或是深入體會啟示奧祕的時候,常需藉著禱告求聖靈賜下智慧,使之明白所研讀的聖言。耶穌稱聖靈乃是「真理的靈」(約14:16),並要引導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因此,當我們讀經之先,必須謙卑禱告聖靈,懇求祂引導我們明白所讀的聖經。因為光靠人的理性是不能完全讀懂神的真理的。
  6.為了祝福:這類的禱告乃是一種預言性的宣告,是把聖靈在人內心裡的感動,透過祝福宣告出來。沒有聖靈感動的祝福,並不帶著成就的效力(雅各為十二支派的祝福,極為準確)。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常常操練禱告,因此就可以把屬靈心竅習練得通達,並能夠分辨屬靈的是非真偽。

〔今日禱告〕願我的心思意念,在祢眼中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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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2, 2005

為甚麼要奉主耶穌的名禱告(第029問)

民國94年11月22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要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29問)
  我們的回答是:因為耶穌是我們救贖的中保,若沒有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當亞當夏娃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人與神的關係已成為隔絕的狀態,也就是神學上所定義的死。與神之間的隔絕狀態,被用來詮釋創世記中神對亞當的宣告「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這一句話的含意。人與神的隔絕,不但指述人與神關係的隔絕,也蘊含著人的靈與神的靈之間出現一道鴻溝,人不能感知於神的心意,人與神的溝通是斷絕的。因此,人活在屬世的裡面,罪性逐漸加深,導致「人在地上的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6:5)。人從神所領受的美好形像與樣式(創1:26)逐漸失去,也因此神與人之間便越來越疏離。
  然而,神定意要拯救世人,恢復人與祂之間的關係。因此,祂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人贖罪,用祂無私的大愛,呼召世人與祂和好。這一位道成肉身的神,就是耶穌,祂成為世人與神和好的中保。因此,信徒之所以必須「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乃是因為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代贖。祂站在世人的立場承擔一切的罪孽(賽53:4-6),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架上。藉著祂,世人的罪被除去而成為聖潔,因此可以坦然進到父神寶座的面前(象徵人與神之間因罪的隔絕狀態已除去\來4:16,10:19-22)。所以,當信徒向父禱告的時候,必須要宣告「奉主耶穌的名」,表示藉著耶穌,我們與神已和好。既與神和好,就能夠藉著禱告與神溝通了,這是必須「奉主耶穌的名」禱告的第一個深意。
  再者,「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不但是信徒在禱告中表明耶穌救贖的一種宣告,也是表示在耶穌的救贖裡,信徒願意照著基督的心意來禱告,以祂為主。因為基督既是中保,信徒所禱告的事,也必然能夠通得過基督的心意。正如保羅所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所以,能夠「奉主耶穌的名」禱告的第二個深意,亦即表示禱告者願意順服耶穌,以祂的心意為己意來向神禱告,這是很美的心志。
  唯一要提醒的是:信徒不能奉天使的名禱告,因為天使並不為人的罪死,也不成為人與神之間救贖的中保,天使只是神的僕役,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効力的(來1:14)。
  信徒也不能向聖徒(如使徒、殉道者、馬利亞)禱告,因為聖徒也是人,是被救贖的對象,他們的名並不具有使人更靠近神的效力。

〔生活應用〕
一 保羅勸勉我們:「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弗5:20)。因此,讓我們學習在凡事上都能夠抱著坦然的心,「奉主耶穌基督」去行。此外,也要懂得在所行的事上,用心體會是否合乎主的心意。若是我們所行的事,與聖經中所學到的教訓相符,而且內心也有平安作主,便可以坦然去行了。

〔今日禱告〕願每一個「奉主耶穌的名」所做禱告,都能夠使我們內心更坦然、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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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3, 2005

默禱和開口禱告的效果有沒有不一樣(第030問)

民國94年11月23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默禱和開口禱告的效果有沒有不一樣,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0問)
  我們的回答是:默禱和開口禱告,對禱告者有不一樣的影響,但對聽禱告的神卻沒有不一樣的體會。
  向神所發出的禱告,無論是默禱或是開口禱告,只要是出於真誠,都能夠蒙神的垂聽。只是,禱告的方式,有時因著場合、心態、性質等而又分為默禱、同聲開口禱告,以及大聲宣告等等。
  1.默禱──默禱的情境有許多種,當心中憂傷的時候可以默禱,公眾聚會怕禱告聲干擾到他人或講員時可以默禱,禱告內容不適合讓他人聽到時也可以默禱。默禱並不會比開口禱告效果差,重要的仍是要本著真誠的心默禱,這樣的禱告才是神所喜悅的。當然,若是精神狀態不佳的時候,儘量還是開口禱告為宜,若是默禱就很容易打瞌睡了。還有,若是週圍的干擾聲太大,也會影響默禱的專注,如果真必須默禱,最好還是找安靜的地方較佳。在聖經裡面有許多默禱的例子,例如尼希米藉著默禱,確定了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的日期與相關計劃(尼1:4-8\可見神仍是垂聽默禱的)。以撒在田間默想(創24:63\筆者認為默想也是一種禱告,藉著思想一些切身之事,讓上帝有機會感動內心,並使之明白應當如何處理,默禱常為敬虔者帶來智慧)。
  2.開口禱告──開口禱告通常可以使一個人專注於所禱告的內容,不致於分心。在公眾的禱告會中,開口禱告可以讓禱告者彼此感染,相互傳遞負擔,並且使大家同有一個禱告的目標,不致於各禱告各的,沒有合一的感覺。然而開禱告,不宜爭大聲,各人只要按照所感動的程度開口禱告即可,若是刻意大聲禱告,恐怕會干擾到其他人。神是鑑察人心肺腑的神,因此,不需要刻意發大聲禱告,像大陸就有所謂的「哭喊派」,認為禱告若不哭叫吶喊,就不蒙神的垂聽,聖靈就不會降下來,這是對禱告的真理產生錯誤的觀念所致。
  3.大聲宣告──通常是對人或除了神之外的對象(例如撒旦、惡者)所發出的,為的是宣告神的話語或作為。當信徒面對屬靈爭戰的時候,或是為了驅趕邪靈的時候,可以大聲宣告神的真理或命令,以使惡者退去。信徒也可以向一個地區的黑暗權勢宣告神的掌權,或者對其他人宣告基督已成就的救恩。例如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彼得就和十一個使徒站起來高聲宣告約珥先知所預言的聖靈澆灌一事,如今正應驗在當代人的眼前(徒2:14-21)。
  有些人基於個性的原故,喜歡默禱。特別是在公眾的崇拜中,對個性內向的信徒來說,要開口禱告實在是一件需要操練的屬靈功課。附帶一提的是,現代許多基督徒禱告,也很喜歡大聲拍掌,而且有韻律的拍掌。筆者認為,若不是出於聖靈的感動,那就是一種干擾、雜音,對在場的其他禱告者,並不會產生任何正面的作用。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學會在各樣不同的場合,使用不同的禱告方式來向神禱告。

〔今日禱告〕願神紀念並垂聽每一位信徒出於真實無偽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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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2005

禱告應該有的態度為何(第031問)

民國94年11月24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禱告應該有的態度為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1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者應有的禱告態度,應該是誠實無偽,心口一致。
  「誠實無偽,心口一致」也就是「阿們」的意思。這是每一位基督徒所熟知的,當我們禱告完畢之前,必然會以「阿們」作為結束。「阿們」的意思,乃是誠心所願。也就是說,我剛才所禱告的每一句話,都是出於內心的真誠,沒有虛假。
  此外,「阿們」就是耶穌,因為「阿們」就是神的名字,也是祂的屬性之一(啟3:14)。「阿們」就是「真實的」,啟20:11介紹基督乃是「誠信、真實的」。因此,當信徒「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的時候,就以「阿們」來作為回應。這乃是表示,信徒應當以誠實無偽的心,來面對這一位誠信真實的耶穌,如此的禱告,才是神所悅納的。
  讓我們再進一步說解釋「誠實無偽,心口一致」這個態度。所謂的「誠實無偽」,乃是指我們禱告的動機乃是正直的,沒有不義的成份在裡面。當我們心裡若注重罪孽,這樣的禱告主必不聽(詩66:18)。我們應當明白,神是良善的神,絕不會應許我們動機不正的禱告。舊約先知巴蘭,聖經記載他是一位貪愛錢財的先知,當摩押王西撥的兒子亞比米勒重金禮聘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時,巴蘭明知不可,但卻故作敬虔的求問神。結果,若不是他所騎的驢子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裡有拔出來的刀,驢子因而臥著不動,巴蘭早就被神的使者擊殺掉了(民22:1-34)。巴蘭雖然是先知,但是動機不正,因此得罪了耶和華神。猶大書也據此而斷定巴蘭的行為乃是「錯謬的」(猶11)。因此,當我們禱告的時候,「誠實無偽」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
  再者,正確的禱告態度也必須要「心口一致」,否則有口無心或口是心非,再怎麼禱告都是枉然的。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他們是當代的經學家,對神的話語相當熟悉。然而,主耶穌卻毫不客氣的責備他們是「粉飾的墳墓」(太23:27),因為他們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耶穌看不慣他們的假冒為善。聖經說,他們喜愛站在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當他們禁食的時候,臉上故意帶著愁容叫人認出他們正在禁食(太6:5)。主耶穌不喜歡這樣的禱告與信仰行為,主耶穌喜歡我們所言的與所行的一致。
  在論到正確的禱告態度的同時,筆者也要附帶提醒一件事,就是言過其實的禱告,或是不切實際的信心,都不是應該有的禱告態度。當然,過度自卑,以致於不相信神真的可以成就我們的禱告之態度,也是不應該的。我們既然向神禱告,就應當信得過祂。我們沒有一個人有足夠的信心,以致於能夠成就神的應許。我們只能向主求信心,藉著聖靈在我們內心裡面加添的信心,使我們可以向神的賜福。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做一個誠實的禱告者,我們所要操練禱告的,不是學習很深奧的禱告技巧,而是擁有一顆真誠無偽的心。真誠,是使神垂聽禱告的關鍵因素

〔今日禱告〕主啊!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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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5, 2005

神一定會垂聽禱告嗎(第032問)

民國94年11月25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神一定會垂聽禱告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2問)
  我們的回答是:若我們心裡不注重罪孽,神必定垂聽我們的每一個禱告。然而,神不一定按照我們的方式來回應或成就我們的禱告內容。
  神之所以肯垂聽我們的禱告,乃是因為祂是一位良善的神。羅馬書10:12論到:「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求求告祂的人」。我們知道,神是普天下人的神,祂並不會只聽以色列人的禱告,而不聽外邦人的禱告。祂不會只聽基督徒的禱告,卻不聽悔罪之異教徒的禱告。只要向祂心存誠實,神是必定垂聽我們的禱告的。
  至於神是否一定按照我們的心願或方式來成就我們的禱告,答案是:不一定。因為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賽55:9)。祂總是把祂認為最好、最合適的應許,在祂認為最恰當的時機賜給我們。有時候我們向祂求一件事,或是一個物,可是等候很久卻仍未得著。因此,我們頂容易就直覺的認為神沒有垂聽我們的禱告。且讓我們懂得耐性等候祂,因為神是不會推卻我們禱告的(詩66:20)。
  我們實在需要信得過神,因為主耶穌曾告訴我們:「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的父,豈不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太7:9-11)我們之所以會認為主沒有聽我們的禱告,乃是因為我們不懂得去瞭解神的心。我們有時太過堅持一定要神按照我們的方式來成就所禱告的事。有時我們會硬要神把我們所求的賜給我們,否則就認為神不愛我們。這都是不認識神、不體會神的表現。成熟的基督徒是懂得謙卑的接受神所安排的一切,以感恩的心接受神所應許的結果的。
  讓我們想到神所重用的使徒保羅,他怎麼樣面對他身上的一根刺呢?他自己見證說:「為這事(刺),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然而主卻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假如你是保羅,接下來你決定怎麼回應主呢?埋怨祂不仁慈?沒有愛心?漠視你的痛苦?不把你當一回事嗎?你會決定從此不再忠心事奉祂了嗎?讓我們學習保羅是如何面對主的回應。他說:「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護庇我。」(林後12:7-10)神的確垂聽了保羅的禱告,但卻沒有照著保羅的方法和心願。那一根刺仍然留在保羅的身上,就是神給保羅的回答。後來保羅深深的體會到,原來神之所以加一根刺在保羅的身上,乃是因為怕他所得的啟示甚大就自視甚高。因此,神允許撒旦的差役來攻擊他。
  因此,讓我們學會不但為神按我們的心願和方式成就我們的禱告來感謝祂,也要學會懂得為神沒有照著我們的心願和方式成就我們的禱告來感謝祂。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務必信得過耶穌,因為祂是良善愛我們的神,因此,我們深信所有的禱告,祂必定會有最美好、最合適的回應。

〔今日禱告〕感謝神!禱告蒙應允。敢謝神!禱告未蒙垂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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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6, 2005

禱告後就不需要做甚麼了嗎(第033問)

民國94年11月26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禱告後就不需要做甚麼了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3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是把進行下一步的決定權交給神,讓祂來引領。因此,禱告後需不需要做甚麼,一來必須依據神如何回應禱告來決定。二來必須取決於個人在所禱告之事上的責任來決定。
  有人說,禱告既然是交託重擔或問題給神,就不應該再做人為的努力。這話表面上看來是對的,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禱告是把進行下一步的決定權交給神,讓祂來引領。禱告者在禱告之後,要如何判斷是否必須有所為或有所不為,所依據的正如上述兩個原則。
  1. 必須依據神如何回應禱告來決定: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走到紅海邊,不巧,埃及的追兵也在海邊上靠近以色列人安營的地方追上。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向耶和華哀求。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在埃及沒有墳地,你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那時,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14:1-13)以色列人對摩西的埋怨,導致摩西必須至轉向神禱告求進一步該走麼走下去。前有紅海,後有埃及追兵。進是無路,退必定死。這時候的摩西獲得耶和華神的指示:「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然後,祂吩咐摩西把杖伸向紅海,紅海便在一夜之間因大東風的吹襲而分開。以色列人於是移動他們原本站住的腳,神蹟式的越過了紅海,脫離了埃及的追兵。因此,禱告之後是否需要做甚麼,必須依據神如何回應禱告來決定。
  2. 必須取決於個人在所禱告之事上的責任來決定:當我們照著主的教訓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的時候。我想,沒有人會認主的意思是要我們不必工作就有飯吃。當我們禱告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的時候,更多是提醒我們,要顧到所有肢體的需要。這裡的要點是「我們」,而非飲食。當然,飲食也是很重要的,只是,我們都知道保羅的教導:「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保羅乃是在提醒一切閒懶不作工的人,應當盡到他們該盡的責任,否則就不能享受他們的權利。我想,「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一語的背後,乃是帶著一種責任的擔負。「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個禱告,不是一種不勞而獲的禱告,而是向上帝求取工作得食物能力與機會的禱告。易言之,當我們用這一句禱告詞禱告的時候,應當想到我們應該盡到的責任。因此,禱告之後是否需要做甚麼,必須取決於個人在所禱告之事上的責任來決定。
  基督徒要憑信心靠上帝過生活,也必須務實的付出代價。就算是天降嗎哪,也必須按規定外出收取才有得吃。信心與行為是不相違背的,唯有用心禱告的人才能夠瞭解其間相互的關係。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學會凡事以禱告交託仰望神的帶領,也不能夠忽視自己所當承受的責任。唯有信心與行為的平衡,才能夠為我們的生活帶來真實的祝福。

〔今日禱告〕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但願我能成為信與行相符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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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仍可以得救嗎(第037問)

民國94年11月30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這樣可以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7問)
  我們的回答是:不能得救,因為他背棄了與主所立的約,棄絕了耶穌十架的代贖。
  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曾嚴重的警告那些背棄主道的信徒:「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 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6:4-6)因此,信主之後又去拜偶像,就是背棄主道的行為,好像是把耶穌基督再釘上十字架來羞辱祂一般。
  對於一個曾經決志信主,但是卻又背棄主的人,筆者有幾點思考:
  第一,他當時的決志可能並非真心──可能信主的動機是一時的情緒、利益或是衝動。譬如看見某個神蹟,或是被講員的口才所吸引,甚至礙於別人的催促或鼓勵,在無主見之時受浸,勉強成為一位基督徒。這樣基督徒的心,當他在日後受到信仰考驗的時候,正如主耶穌所說那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太13:5-6)。這樣的基督徒,沒有真實信仰的根基,一遇到考驗就容易「變節」而回去拜偶像,到處求神問卜。
  第二,他只是理性接受主,但生活與生命卻不願意為主改變──換句話說,只有口裡承認,但沒有心裡相信。因為一個真心相信基督的人,必然會叫人透過他的行道,來看到他的真信。有口無心的信仰,並不算是真信。正如雅各所說:「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2:14)「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因此,這提醒我們,我們傳福音給別人的時候,一定要確實的教導對方,何為真信。若理性上的信能叫人得救,那麼雅各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錯,魔鬼也信。」魔鬼也信,甚至比世上每一個人更認識上帝。然而,魔鬼並不敬拜上帝,反倒抵檔祂,其結果就是沉淪。因此,不要以為理性接受主就可以得救,還必須要真心的讓主耶穌基督來做為我們生命的主,這才是完整的得救之法。
  所以,凡是已經屬主的人,務必省察當初自己所信的是甚麼?為何信?以及如何信?我們絕不能將信主當做兒戲,故意再犯罪,否則後果將是極為可怕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將那些把信主當做兒戲轉向罪惡的人,視為「將主耶穌立約的血當作平常」之輩,這樣的人其結局乃是「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人的烈火。」(來10:26-29)

〔生活應用〕
一 從基督徒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這一件事,凸顯出基督徒在環境的衝擊壓力中,沒有學會交託仰望神,以及靠主得勝的功課。主是聽我們禱告的,祂絕不會撇下我們。除非我們所禱求的事是屬惡的,或是不聖潔違背祂真理的,否則,主是信實的,一定會垂聽我們的祈求。我們應當信得過神,只要我們堅守信仰立場,聖靈會在艱難的時候賜給我們有膽量、智慧來勝過。

〔今日禱告〕我必不將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在患難之中失去對主耶穌基督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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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2005

多一點人禱告會比較有能力嗎(第034問)

民國94年11月27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五:論禱告

〔真理提醒〕
  若問:多一點人禱告會比較有能力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4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不在乎人多人少,而在乎神是否應許你我禱告。
  有時候,信徒頂喜歡請別人為他禱告,特別是要請牧師、傳道人為他禱告。因為,他們認為,神僕人的禱告,神比較會聽,也比較有能力。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神僕人的禱告與一般信徒的禱告都一樣,在世上流行「關說」這一套,但在屬靈上卻沒有甚麼效果。一來是因為,若是我們所禱求的事是合乎神心意的,誰禱告都是一樣的有效。二來,若是神的僕人言行不蒙主悅納,神必不聽他的禱告,哪怕是教宗也是一樣。
  最明顯的例子就屬在迦密山上,先知以利亞和四百五十個巴力先知的禱告較力。那四百五十個巴力的先知「從早晨到午間求告巴力的名,說: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但是禱告歸禱告,他們的巴力卻沒有一點回應的聲音下來。聖經說,他們就在所築的壇四圍踴跳,大聲求告,甚至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就這樣,從午後直到晚上,他們已經喪失理性的狂呼亂叫,卻仍然沒有任何動靜(王上18:26-29)。
  反觀以利亞,他並沒有像巴力先知人多勢眾,他只有一個人。他的禱告也沒有大呼小叫,更沒有以叫人驚聳的「苦肉計」來搏得神的歡心。聖經說,他只作了一個簡單的禱告:「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又叫這民的心回轉。」結果,傾刻之間天降烈火,將燔祭燒盡(王上18:36-39)。
  可見,多一點人禱告未必就多有能力。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祂要求門徒與祂一同儆醒片時,並提醒他們「總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7:41)。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只有主一人面對十字架的恐佈艱難,其他的門徒卻都睡著了。雖然只有主孤單一人的禱告,但是父神仍垂聽祂的禱告,終於將「這杯挪去」(指不讓耶穌心裡憂傷至死\參太27:38)。
  多一點人禱告雖然未必多有能力,但是,多一點人禱告,卻可以彼此剛強壯膽,互相激勵。當主耶穌升天之後,一百二十位門徒(包括使徒)在馬可樓禱告。他們原是躲避羅馬政府追捕的,但是,因著同心合意的禱告,使他們擁有無比的膽量。他們在同心的禱告中,決定繼續相信耶穌,並等候聖靈的降臨,最後終於經歷了五旬節聖靈的澆灌(徒1:12-14,2:1-4)。
  多一點人禱告雖然未必多有能力,但是,多一點人禱告,也可以成為一個見證的力量,叫不信主的人看見信徒的忠心與合一。多一點人禱告,也可以讓在禱告上軟弱的信徒,重獲禱告的信心。多一點人禱告,也可以使被禱告者感受到眾人的愛心。多一點人禱告,也可以讓主的心得到滿足,因為祂看到信徒彼此相愛、互相堅固。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懂得主動為別人的需要禱告,今天你能夠為別人禱告,他日別人也必定會為你的困難禱告。讓世人認識基督徒,是因著我們流露出彼此代禱的見證。

〔今日禱告〕我願主動為人禱告,並把禱告的需要傳給有負擔禱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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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8, 2005

得救的要件是甚麼(第035問)

民國94年11月28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得救的要件是甚麼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5問)
  我們的回答是:得救的要件是承認自己與神的關係隔絕,自己無力自救,因此需要靠賴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代贖之恩,並願堅守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之立場(羅10:9-10),一生接受耶穌基督做為個人生命的救主。
  在上述所論到的得救要件中,包含神完成的部份,以及人回應兩個部份。這兩個部份缺少任何一個,都不能使救贖之功完成。
  1.神完成的部份:從亞當夏娃在伊甸園主動悖逆神開始,人類與神的關係便因此而中斷(創1:17,3:1-24),神基於人此一犯罪的事實,因此主動計劃與人和好的方式。這方式在舊約時代乃是藉著不斷的獻祭來贖罪(利4:1-35「贖罪祭的條例」,利5:1-19「贖愆祭的條例」)。然而,舊約的獻祭並不能完全,因為不斷的獻祭並不能解決人的罪債與罪咎的問題,亦即不能根除人的罪性與罪行(來10:1-2,11)。因此,神另立新約,親自道成肉身成為人,來到世上站在人的立場上,承擔人所犯的一切罪,在十字架上「只一次獻上」便完全了救贖(來10:14)。如此般救贖的行動,完全基於祂主動的愛。並不是因為人所做的功德,或是任何的善行。
  2.人回應的部份:神主動的救贖,乃是普世性的恩典。面對此一恩典,人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回應祂的愛。要如何回應呢?按照約翰的教導:「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在這裡約翰告訴我們,「信祂」乃是蒙救贖成為神兒女的方法。而約翰在這裡給「信」加上一個「接待祂」的概念。亦即將主耶穌接待入信者的心中,來掌管他的生命。因此,約翰在此強調了「信」的行動部份。
  至於保羅,他則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保羅強調與神和好的唯一方法,也是「信」。然而,在這裡保羅對於「信」有另一個對等的狀態指述,那就是「稱義」。因此,保羅向我們指出,「信」的實質效果乃是「義」。而「義」,乃是指無罪的狀態。易言之,保羅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就不再有罪債,這是強調「信」的效力部份。
  而彼得又怎麼說呢?他說:「你們也因著祂(基督),信那叫祂從死裡復活,又給祂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1:21)在這裡彼得指出「信心」的兩個來源,一個是信者個人的信心,一個是神給信者的信心。個人的信心只作為接受神救恩的告白,神賜的信心則使信者堅定不移。這也就與保羅所謂的「本於信(個人的信心),以致於信(神賜的信心)」一致了。因此,彼得在這裡乃是強調「信」的性質部份。

〔生活應用〕
一 筆者認為,得救的要件唯一「信」,神因人做不到義的要求,因此以如此簡易之法賜人救恩。所以我們信主之後,千萬不要再落入想要以做善事、積功德得救的捆綁裡面。

〔今日禱告〕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但願我們都能堅持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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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 2005

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第036問)

民國94年11月29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6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沒有因背約後悔而離棄主的狀況之下,真心決志信主的人,他所承受所應許之救恩的效力是永遠的。
  從神學的角度來看,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問題乃是一個論辯的話題,在聖經裡面沒有直接記述「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字句啟示,完全是一種信仰的宣示。關於此一問題,在中世紀改教之後越發被重視。最著名的是改教家加爾文在回應他的對手有關預定論的神學問題時,他的跟從者將其論點所歸納的五點:TULIP,即「完全的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法抗拒的救恩」(Irresistible Grace)、「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以及「聖徒的堅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加爾文所主張之「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之神學,乃是依據其中的第五點「聖徒的堅忍」所產生的。
  所謂「一次得救」,乃是指一次真心決志接受耶穌為生命的主,以致於承受所應許的救恩的意思。而「永遠得救」,乃是指在得救恩的應許上是永遠有功效的。因為決志信主乃是與主立下約的關係。既是「約」,就不需要重覆訂定,只要一次確立,就永遠有效。
  至於「得救的效力」之部份,筆者之所以認為永遠有效,乃是基於聖經所應許的:「凡靠著祂(指主耶穌基督)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祈求。」(來7:25)在這裡,希伯來書的作者受聖靈感動向我們宣告,凡轉向神回應祂救恩呼召的人(即「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這「拯救到底」有兩個層面的意思。第一個層面乃是指出人是活在肉身之中的,仍有可能在信主之後跌倒,甚至受到環境壓力、攔阻、逼迫而信心退後。這時候,主耶穌在天上會為我們祈求,好叫我們不失腳,以致於終能獲得救恩。第二個層面乃是指出,信徒必須要堅守對主耶穌基督的「信靠」(而非信心,因為真信心乃是從神來的,人的信並不能成就甚麼),好叫我們有機會不斷的領受從基督那裡來的幫助。
  關於「拯救到底」這樣的應許,保羅也曾經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到:「祂(指主耶穌基督)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10)因此,耶穌基督對信祂之人的救恩,乃是長久而持續的。不但因祂是我們的大祭司,在天上一直為我們祈求,也是因為祂與我們所立的約的內容,乃是成全到永遠的,而不是此一時、彼一時的。筆者認為,從聖經的啟示當中,我們對於真心決志信主,以致於承受所應許的永遠得救效力是明確的。這是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來10:23),因此我們應當「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

〔生活應用〕
一 得救並不是神學論辯的結果,而是聖經信仰的內容。其關鍵在於信徒是否堅守對基督的信靠,並據此而有得救的盼望。若是信徒能堅守與基督所立的約,必能承受所應許的救恩。

〔今日禱告〕懇求那在天上為我們祈求的主,堅固我們,使我們能夠堅信不渝。

由 戴文峻 發表於 12:00 AM | 迴響 (0)

November 30, 2005

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仍可以得救嗎(第037問)

民國94年11月30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這樣可以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7問)
  我們的回答是:不能得救,因為他背棄了與主所立的約,棄絕了耶穌十架的代贖。
  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曾嚴重的警告那些背棄主道的信徒:「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 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6:4-6)因此,信主之後又去拜偶像,就是背棄主道的行為,好像是把耶穌基督再釘上十字架來羞辱祂一般。
  對於一個曾經決志信主,但是卻又背棄主的人,筆者有幾點思考:
  第一,他當時的決志可能並非真心──可能信主的動機是一時的情緒、利益或是衝動。譬如看見某個神蹟,或是被講員的口才所吸引,甚至礙於別人的催促或鼓勵,在無主見之時受浸,勉強成為一位基督徒。這樣基督徒的心,當他在日後受到信仰考驗的時候,正如主耶穌所說那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太13:5-6)。這樣的基督徒,沒有真實信仰的根基,一遇到考驗就容易「變節」而回去拜偶像,到處求神問卜。
  第二,他只是理性接受主,但生活與生命卻不願意為主改變──換句話說,只有口裡承認,但沒有心裡相信。因為一個真心相信基督的人,必然會叫人透過他的行道,來看到他的真信。有口無心的信仰,並不算是真信。正如雅各所說:「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2:14)「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因此,這提醒我們,我們傳福音給別人的時候,一定要確實的教導對方,何為真信。若理性上的信能叫人得救,那麼雅各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錯,魔鬼也信。」魔鬼也信,甚至比世上每一個人更認識上帝。然而,魔鬼並不敬拜上帝,反倒抵檔祂,其結果就是沉淪。因此,不要以為理性接受主就可以得救,還必須要真心的讓主耶穌基督來做為我們生命的主,這才是完整的得救之法。
  所以,凡是已經屬主的人,務必省察當初自己所信的是甚麼?為何信?以及如何信?我們絕不能將信主當做兒戲,故意再犯罪,否則後果將是極為可怕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將那些把信主當做兒戲轉向罪惡的人,視為「將主耶穌立約的血當作平常」之輩,這樣的人其結局乃是「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人的烈火。」(來10:26-29)

〔生活應用〕
一 從基督徒信主之後又回去拜偶像這一件事,凸顯出基督徒在環境的衝擊壓力中,沒有學會交託仰望神,以及靠主得勝的功課。主是聽我們禱告的,祂絕不會撇下我們。除非我們所禱求的事是屬惡的,或是不聖潔違背祂真理的,否則,主是信實的,一定會垂聽我們的祈求。我們應當信得過神,只要我們堅守信仰立場,聖靈會在艱難的時候賜給我們有膽量、智慧來勝過。

〔今日禱告〕我必不將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在患難之中失去對主耶穌基督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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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1, 2005

信主之後還犯罪是不是未得救(第038問)

民國94年12月1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信主之後還會犯罪,是不是表示沒有得救,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8問)
  我們的回答是:並不是未得救,而是因為還活在肉體裡面。
  信徒重生之後,還是有可能犯罪的,因為仍「住」在肉身之中(加2:20)。只要人活在世上的肉身裡多久,屬肉體的情慾就會影響人多久(加5:17,羅6:12),基督徒也不例外。無怪乎保羅會嘆息:「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保羅也在羅8:23提到「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身體的得贖。」易言之,在基督還沒有再臨,我們身體還未完全得著救贖之前,信徒仍會受到肉體犯罪的牽絆。因此,這並不表示犯罪就是尚未得救,而是指出信徒仍需要靠主「成聖」,以勝過罪性以及世界的引誘。
  有關這一點,約翰曾記載了主耶穌離世前的一段禱告,主為門徒向父神如此禱告:「我不求祢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祢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5,17)可見,神的兒女仍有從世界而來的試探與誘惑,然而,靠著父所賜的真理,神的兒女可以靠真理成聖。保羅也如此見證:「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肉體犯罪的律)了」(羅7:25)。
  雖然世上一切的大小罪,都可以藉著向主認罪而得到了赦免(可3:28),但是聖經卻特別提到有一樣的罪,是永不得赦免的,那就是「褻瀆聖靈」的罪(可3:29-30)。這樣的罪是當主耶穌有一次在安息日治病時,被文士譏為靠鬼王趕鬼時所提出來的。主耶穌為此所說的這一段對罪之關鍵性的教導,後來引起神學界的討論──罪,是否包含致於死,以及不致於死的罪兩種?前者則是指「褻瀆聖靈」的罪。
  從主耶穌的這一段教訓中,我們知道文士對主耶穌的褻瀆之罪是可以得到寬赦的,但是當他把聖靈醫治的神蹟,說成是靠鬼王趕鬼的時候,這就犯了「褻瀆聖靈」的罪了。當然,這樣的指控,乃是把耶穌當做是被污鬼附著的(可3:30),這樣的罪,乃是永不得赦免的。
  筆者認為,此一「褻瀆聖靈」的罪是一般信徒不會,也不容易犯的,只有心裡剛硬不肯信主的人才會犯這種罪。除非信徒所犯的是這種罪,否則,信主之後還會犯罪並不表示未得救,而是仍住在肉身之中,或是活在世俗的生活中,沒有追求靈命的長進與成聖所致。因此,為了避免「犯罪、認罪」,「再犯罪、再認罪」,「不斷犯罪、不斷認罪」的惡性循環,並且造成自己尚未重生得救的疑惑,基督徒應當努力學道與行道。常常參加教會的查經、禱告、主日、造就等各項聚會,和其他信徒彼此鼓勵、感染、勸勉,使自己活在一個積極而正向的聖徒生活當中。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務必讓自己脫離「不斷犯罪、不斷認罪」的惡性循環中,反倒要讓自己活在「不斷行道、不斷蒙福」的善性循環裡。。

〔今日禱告〕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詩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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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2, 2005

我怎樣確知我已經得救(第039問)

民國94年12月2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我怎樣確知我已經得救,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39問)
  我們的回答是:雖然決定一個人得救與否的權柄在於神,但是要確知信徒是否得救,其判斷乃是建立在聖經所啟示出來的原則上,這原則包括對基督救贖的確信,以及感知聖靈內住的兩個基礎上。
  筆者仍必須要強調,唯有上帝才能決定一個人能否以及是否得救。然而,基於聖經的啟示,我們也能夠從聖經當中瞭解到判斷一個人是否得救的幾個標準。個人認為,若聖經沒有清楚的啟示,來指導信徒對主做出正確的信仰回應,將沒有人可以明白是否已按照神的旨意來歸信祂。如此一來,將造成「人人願虔誠信耶穌,個個沒把握得救恩」的危機。因此,筆者認為這些指導性的經文,可以作為幫助我們檢驗個人是否已經得救的原則。
  正如上述,筆者認為要確知信徒是否得救,其判斷乃是建立在聖經所啟示出來的原則上,這原則包括對基督救贖的確信,以及感知聖靈內住的兩個基礎上。
  第一,基督救贖的確信──論到信主的經驗,幾乎各不一樣,有些人受感痛哭流涕,有些人則感動在心頭。有些人狂呼頓足,有些人則了無感覺。保羅是經歷了大馬色之光後屬靈心眼才被開啟的(徒9:1-19),彼得則是在整夜打不到魚之後,經歷了耶穌的神蹟才跪信的(路5:1-11),拿但業則是心事被耶穌洞穿時甘願降服(約1:47-48),稅吏撒該則是因著耶穌一個關愛的眼神而蒙恩(路19:1-10)。在這麼多不同的歸信經驗裡,沒有一樣是可以做為判斷得救與否的標準的。我們無須追求保羅大馬色的經驗,也不必因為沒有經驗到彼得所經歷的神蹟而抱憾,更不必覺得缺少了耶穌特別關愛的眼神而自卑。因為得救乃是建立在信靠耶穌已經代贖的事實根基上,而不是感覺。許多時候感覺是會蒙蔽一個人的判斷的,若靠感覺來判斷是否得救,那將導致許多人盲目追求感覺,而忽略事實的本身。
  第二,感知聖靈的內住──一個人歸信基督之後,同時聖靈就會進住到他的生命裡面,這正如保羅所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1:13-14)從此經文,我們知道這聖靈有一個作用,就是「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既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兒女的身份,那就表示我們是得救的。此外,保羅也強調:「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14),神的靈如何引導我們呢?就是透過住在我們心裡面來感動,不但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也叫我們可以行在真理的光中,而不行在肉體的敗壞裡面(羅8:9)。

〔生活應用〕
一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許多聖徒都是在沒有見到任何現象或是經歷特殊感覺的時候,仍能堅守對基督的信。這樣的信,才是「以致於得救」的真信(來10:39)。

〔今日禱告〕但願聖靈常指教我,使我能感知祂的引導,以致於凡事行在祂的心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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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3, 2005

臨終無意識的病人有得救的希望嗎(第040問)

民國94年12月3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臨終無意識的病人(或植物人)有得救的希望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0問)
  我們的回答是:有,因為他的意識雖然無法與他人溝通,但是只要尚未去世,他的靈魂仍具有能被神的靈感動的能力。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身體部份的創造),並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因此,人是具有身體與靈魂的存在者。藉著神所造的靈,人才可以和神溝通。我們從聖經裡面知道,在亞當的時代,乃是語言形成之前的時代。亞當時代,神並沒有賜下任何的語言,讓人可以藉著神所賜的語言來與神溝通。筆者認為亞當時代人與神的溝通乃是藉著靈對靈的溝通,聖經裡也記載在語言形成前的時代,神與人已有頻繁的溝通了。
  譬如,神曾在六日創造完成之後,與亞當立約,吩咐他:「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此時「全世界」只有亞當一個人,能與他溝通的,只有創造他的神。此時,神不但與他立約,也將管理伊甸園的責任給了他。亞當如何能明白神的意思是如何呢?筆者認為不是透過語言,而是透過靈感。(附記:至於語言何時開始,筆者認為是在亞當為受造之物命名的時候開始\創2:19-20)
  因此,人得救,理性乃是用來抉擇的工具而已,對不具理性意識之人,神仍可以藉著聖靈,與他的靈進行溝通與感動。此一部份,筆者認為乃是屬於超意識的層面。此一層面的活動,經常出現在神與人的互動上。例如先知受感說預言、看見異象、做異夢等,都是屬於靈層面的活動。聖經裡面用許多的形容詞,來記載這樣的活動。例如:「耶和華的靈降在他(以西結)的身上」(結1:3)、「祂對我說話的時候,靈就進入我裡面」(結2:2)、「靈將我舉起」(結11:24)、「神已將日後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你的夢,和你在床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但2:28)、「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4)等等。這些例證,都在說明,神可以藉著祂的靈,將祂的意念感動在人的靈裡,以達到溝通的目的。
  所以,儘管臨終病人已無意識活動能力(或是呈植物人狀態),只要他仍活著,我們仍可以為他禱告,求神的聖靈感動他的靈,直接與他做溝通。至於理性,是人在意識狀態之下的溝通工具,在一個人尚有意識能力的時候,理性意識的決定成為他得救恩的方式。然而,神並沒有限制人對神救恩呼召的回應,必須是在理性的範圍之內做成。筆者認為,只要是能夠明確的回應神的呼召,無論是透過理性,或是透過靈性,在神來看都是一樣的。

〔生活應用〕
一 筆者一直深信,彌留狀態或是無意識狀態的臨終病人,仍有得救的可能性。為了搶救靈魂,筆者鼓勵基督徒不要放棄為此類病人的禱告,反倒更應該再求神給他們最後的機會可以「用靈」決志。我想,若是能夠將此一觀念推廣在臨終病人的關懷上面,或許可以為許多靈魂的得救,燃起另一個新的希望。

〔今日禱告〕我們要用悟性禱告,也要用靈禱告,特別為那些無意識的病人更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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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4, 2005

一人信主、全家能否因而得救嗎(第041問)

民國94年12月4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一人信主,全家能否因而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1問)
  我們的回答是:除非全家人都信耶穌,否則是不會因而得救的,因為得救乃是建立在個別與上帝的關係上。
  「一人燒香,全家庇佑」的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真理的,父母信耶穌,其得救的效力僅發生在父母本人的身上,並不及於其兒女。因此,有人說:「上帝只有兒子,沒有孫子。」之所以會產生一人信主,全家能否因而得救的想法,乃是從聖經使徒行傳16:31-32所摘引出來的。該經文記載保羅和西拉在以弗所監獄裡面,半夜禱告唱詩讚美神,後來監門全開,獄卒怕囚犯逃脫而遭死罪,因此要自殺。後來經過保羅的勸說之後,獄卒問保羅說:「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保羅和西拉便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於是,保羅和西拉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的全家人聽。「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一句話,因此就演變成「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說法。
  此外,路加福音19:1-10撒該的故事裡面也有類似的說法,該經文記載撒該因為接待耶穌,而悔改得救。當天,主耶穌在他家中體會到撒該的悔改誠意(「把財產的一半賙濟窮人,若訛詐誰,就還他四倍」),因而宣告出:「今天救恩到了這家」的話。
  其實,這完全是屬於聖經詮釋與譯經的問題,筆者認為諸譯本中最接近原意的呂振中譯本(首重原意,次重通順)如此譯:「信主耶穌、就可以得救,你和你一家」(譯文與NRSV〔新標準修訂譯本〕相同)。解經家斯托得(John Stott)認為本句乃是指將主的道講給獄卒全家,以致於他的全家人就都得救的意思,不僅是講給獄卒一個人聽,而是「全面的引導『他們』走上得救之路」。另一位解經家馬歇爾(I.Howard Marshall)在他的著作裡面如此寫道:「這救恩不但賜給禁卒,也賜給他一家。新約對家庭的合一十分看重,救恩若臨到一家之主,就必然臨到全家(包括親屬和僕人)。不過,他們的條件也是一樣,要聆聽真道、相信,並受洗。禁卒自己的信心,並不能庇護他們。」可見,「一人信主,全家得救」乃是指一種得救恩的普遍機會,而不是指一種普遍的效力。也就是說:一人聽道得救,他的全家也因此有機會藉著他聽道而得救。
  從上述的經文詮釋當中,我們應當瞭解,得救乃是個人與神之間的個別關係,其得救的效力並不及與他的家人。所以,牧師的兒女並不是生來就是得救的,仍必須個別宣信於基督才能得救。因此,我們應當趁著在世有年日的時候,帶領家人聽主道,讓他們有機會可以得救。祝福每一個基督徒的家庭,都讓主有機會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生活應用〕
一 要知道,地上屬肉身的一切關係(夫妻、親子),有一天將被屬天的關係所取代。基督徒的兒女若沒有信主,以後父母在天上,兒女卻被永隔在另一個地方。丈夫信主,妻子若不信,在天上仍不能相見。希望我們能夠好好的思考如何傳福音給家人,這是極為要緊的事。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個基督徒的家人,都能夠全家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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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5, 2005

胎兒未出生或嬰兒出生後死亡,他們如何得救呢(第042問)

民國94年12月5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胎兒未出生或嬰兒出生後死亡,他們如何得救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2問)
  我們的回答是:他們沒有抉擇信仰的能力,但因他們的原罪已被基督承擔,而他們也尚未成熟到會犯下任何罪的階段。因此,他們是可以得救的。
  在舊約時代,救恩乃是建立在行律法的基礎上。以色列人的嬰兒出生第八天就必須受割禮,以表示是分別為聖屬神的子民,頭生的男丁更要獻給主(路2:22-23)。等到孩童十二歲的時候,必須要再受成年禮,像耶穌十二歲的時候就被父母帶到耶路撒冷受成年禮一般(路2:42)。這是表示孩童已經受完基本宗教教育,成熟到具有為自己的信仰做出決定的階段。在此階段之前,孩童若是干犯律法,父親要承擔罪過。但在行過成人禮之後的孩童(此時他有另一個頭銜,叫作律法之子),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他已經具有分辨與決定的能力了。此外,大祭司一年一次要進到聖所,為全以色列民獻上贖罪祭,大祭司所獻贖的對象,不僅是大人,也包含所有以色列的孩童(筆者認為也包含未出母腹的胎兒,因為他們的生命是連於母體的,算為整個以色列選民的一部份)。這是舊約對於成為神子民的規定。
  在新約時代,人得救乃是建立在「能夠清楚的決定接受耶穌的救恩」的基礎上,得救乃是個別的人與上帝建立收養的關係(「收養」乃是以弗所書1:5的概念,和合本譯為「得『兒子』的名份」,英譯為adoption〔養子〕;希伯來書12:6也提到「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這裡「所收納的兒子」,也具有養子的意涵)。從這個角度來看,未出生的胎兒或出生後的嬰兒,因為不具分辨與抉擇的能力,若一旦死亡,是沒有機會可以與神建立收養的關係的。不過,這並不表示未出生的胎兒或出生後的嬰兒死亡就沒有機會得救。因為與舊約不同的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為世人的罪死了,救贖的方法也有所改變。救贖的主觀條件不再是行律法,而是「基督全面代贖」(舊約大祭司每年一次為全以色列選民獻贖罪祭,乃是預表新約基督的代贖)。只是,舊約時代乃是「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祝福從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時代,祝福與咒詛是可以影響後代的。但新約時代乃是個別與神建立關係的時代。如此一來,對於這些未出生即死亡的胎兒,或出生後死亡的嬰兒,並不能以能否抉擇來做為標準,我們只能說:基督全面性代贖的對象也包含他們。具有分辨抉擇能力的人,必須為是否接受基督的代贖做出決定,而這些未出生即死亡的胎兒,或出生後死亡的嬰兒,因他們沒有抉擇能力,筆者認為他們的原罪已被基督承擔,而他們也尚未成熟到會犯下任何罪的階段。因此,他們應該是可以得救了。

〔生活應用〕
一 對於失去未出生即死亡的胎兒,或出生後即死亡之嬰兒的父母,但願神的安慰臨到他們,筆者深信他們在天上將有團聚的一天。至於其他宗教認為要為嬰靈超渡,這是愚眛而惹神忿怒的,絕對不可以去做,也不可以給邪靈留地步。

〔今日禱告〕願神憐憫所有失去胎兒或嬰兒的父母,讓他們因能再見兒女而得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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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6, 2005

在耶穌降生之前的非猶太人能得救嗎(第043問)

民國94年12月6(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六:論救恩

〔真理提醒〕
  若問:在耶穌降生之前的非猶太人能得救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3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耶穌降生前的非猶太人,雖未曾領受摩西律法與基督福音,但是神造在他們心裡的良心,卻是他們能否得救的唯一判斷。因此,在耶穌降生前的非猶太人,神不以律法和福音來審判他們就是了,但卻要以他們的行為是否合乎良心來做為審判標準。
  按照羅馬書2:14所啟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在這裡保羅提出一個新觀念,就是「良心亦即律法」的觀念。保羅認為,摩西律法只是一種形之於文的規定,但是良心的功用是一種非形之於文的規範。雖然非猶太人沒有領受過摩西律法的教訓,但是律法的功用卻在神創造他們的時候已「刻在他們心裡」了。所以,按照良心做人做事,就是行律法,既行律法,必然得救。
  保羅所從主領受的啟示是:「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因此,包含中國人在內的所有非猶太人,神都不會以律法的標準來審判他們。當然,按照羅馬書2:12的原理,未曾聽過基督福音的非猶太人,神照樣不會以「是否信福音」來作為是否得救的審判依據。神乃是以他們的良心來做為審判的依據。
  那麼,或許你會說:「每個人的良心都不一樣,有些人標準比較高,有些人標準比較低,要用誰的標準來作為依據呢?」在這裡,神並沒有提到所謂良心標準的問題。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因此,重點不是標準如何,重點是「能否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為人」。在這樣的原理之下,您認為有人可以通得過良心這一關的審判嗎?保羅引用詩篇14:1-3以及53:1-3回答了這個問題──「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話雖如此,筆者常思想:中國古代先民祭天的行為,早在周朝姜子牙封神之前,姜子牙一時之間封了五百多個神,可以說是中國最為浩大的造神運動。在此之前,中國是沒有偶像崇拜的,頂多可以說是自然神論,也就是崇敬大自然的能力,以祭祀大自然萬象來祈求天人和諧,風調雨順。然而,從中國造字的原理來看,「義」、(舉羊以易我\耶穌基督就是那隻永遠的「代罪羔羊」)、「犧」(牛+羊+秀+戈\將優秀的牛、羊殺掉,代替人的罪,就是犧牲)、「船」(舟+八+口,指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上得救)、「神」(示+申\強調神一面是指示、啟示及默示的神;另一方面,神也是聽人申告、申請及申冤的神)等字,都似乎隱含著一種救恩的啟示,叫在律法與福音未廣傳之前的中國人,可以有機會認識這一位「天」(亦即上上之帝)。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珍惜藉福音得救的恩典,雖然不再行律法稱義,但是仍須要憑良心行事。為了讓我們的良心,更接近神的聖潔標準,因此,我們必須常常按真理來行事為人。除了良心之外,我們也必須要常常留心聖靈在我們心裡的提醒,讓我們的良心在聖靈的引導之下,能夠發揮功用。

〔今日禱告〕願我們的良心常受聖靈的引導;願我們行事為人,能夠對得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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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7, 2005

親人去世時,家人為他在家中所設立的,應稱為「靈堂」還是「靈位」,抑或有更適合的名稱(第044問)

民國94年12月7(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親人去世時,家人為他在家中所設立的,應稱為「靈堂」還是「靈位」,抑或有更適合的名稱,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4問)
  我們的回答是:稱為「靈堂」或「靈位」都不合適,因為亡者的「靈」已不在那裡。基於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紀念或追思故人,因此建議可以改稱「紀念桌」或「追思桌」。
  在設立「紀念桌」或「追思桌」之後,要注意,不可以在上面燒香、供奉牲禮或果品,這會讓人誤會是在祭拜他。「紀念桌」或「追思桌」上可以擺放故人所使用的聖經、詩本、照片、相簿、文章、著作、紀念性或故人喜愛的小物品等等。「紀念桌」或「追思桌」的左右或下方可以擺放十字架花、花籃或盆景,也可以播放較為寧靜、柔性的基督教詩歌,讓整個空間呈現出信仰的見證與祥和。總之,所有的擺設,以能夠使人紀念或追思故人的信仰或生平,並達到見證神的目的為主。
  設立「紀念桌」或「追思桌」的動機,乃是延用中國民俗的「靈堂」的精神而做基督化的改變。因為一般的華人社會,在有親友亡故的時候,會禮貌性的前往家中弔慰亡者,並向遺屬致意。而中國民俗中「靈堂」的設立,乃是因為相信亡者在亡故之後第七天會回到家中,因此,家屬為了讓亡者第七天回家,因此在家中便設立「靈堂」迎接他,好叫他不要死後無歸處而成為孤魂野鬼到處流蕩。在第七天,家屬會為亡者做「七旬」的超渡法事,好使亡者可以順利回家。因此,在家中所設立的,就叫做「靈堂」。至於「靈位」,則是指亡者靈魂寄託之所,又稱為神主牌位。一般民間信仰認為,亡者的三魂會在亡故之後分往三個地方:墳墓、陰間,另外一個就是神主牌位。因此,民間對於替亡者設立神主牌位是看為極重要的,沒有迎入牌位的亡者,就不能算是列祖列宗了。
  基督徒深信,人安息之後乃是回到天上的家,靈魂與神同在。因此,家屬不需要為亡者設立「靈堂」,亡者的靈魂也不住在「靈位」裡面。基督徒不需要輪迴轉世,不需要設靈位來安魂。我們為了與民間信仰有所區別,但又要顧全華人社會的人情味,因此就以變通的方式在家中為亡者設立「紀念桌」或「追思桌」。

〔生活應用〕
一 身為華人,以華人社會所熟悉的方式來表達對故人的追思本是合宜的。只要能夠避開祭祀以及崇拜的內涵,對於設立亡者的「紀念桌」或「追思桌」乃是可以的。假如能夠加上巧思,更能夠替故人做到為主做見證的效果。

〔今日禱告〕願主憐憫華人,能夠早日脫離對亡者的錯誤表達以及祭祀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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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8, 2005

基督徒可以買樂透、股票嗎(第045問)

民國94年12月8(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可以買樂透、股票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5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不但應當為主做忠心的好管家,更必須要做一個智慧的好管家。
  樂透乃是機率原理的搏奕,致富的方式是建立在運氣與機會的上面,而動機則是貪心。是把自己的獲利,建立在他人的損失上(一家中彩,萬家槓龜)。美其名是做公益,但是,卻是把獲利的基礎,建立在他人因貪心所造成的負面結果上,所以基督徒不應該買樂透。想要做公益,何不參加聯合勸募呢?樂透廣告說:「花五十塊錢買一個希望,既做公益,又有發財的機會」,這是一個陷阱,最後的大贏家乃是發行彩券的單位。至於樂透的獲利,是否真的能夠全部且平均的發放給弱勢殘障團體,真正的照顧到他們的生活,則有待時間證明。
  至於買股票乃是一種投資的行為,是可以從事的。然而,炒短線、整天進號子關切股票的漲跌,整個人的心思意念都被股票態勢所套牢,這也不是主所喜悅的。基督徒買股票乃是正當投資的行為,其盈虧並不是建立在投機或是他人的虧損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極複雜的社會供需,以及所投資之公司經營者是否善於經營的能力上。做生意有賠有賺,買股票有貶值升值,這都還是合法合理的。
  我們當知道,錢財乃是中性的,不可以把錢財當作是惡的。邪惡與否乃在於持有錢財的人是否有良善正直的動機來管理錢財。基督徒應當要做錢財的主人,而不要做錢財的奴隸。神給我們財富,是要讓我們管理,使這些財富可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我們是為神管理「屬祂」的財物,主權是在於神。既是如此,任何的投資理財,應當禱告向神求理財的智慧,並求神感動我們以合乎祂的旨意去進行任形式的管理與投資。
最後,做忠心的好管家還應該具有這樣的觀念:做財物忠心的管家,不一定就是要讓財富迅速累積。神要的不必然是把錢管得「更多」(太25:26-27),但必然是把錢管得「更妥」。因此,基督徒對投資的概念,不僅是指錢生錢,也可以是指錢生「義」。保羅曾經對哥林多的信徒如此說:「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林後9:10-11)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9:9)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建立「管家」的觀念,對於我們從主所領受的所有資產,要好好禱告求神賜予理財的智慧。因為,有一天我們將要向神交賬,那時神要以我們是否作按祂的心意管理,來定我們為義或不義、忠或不忠。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把握神讓我們當管家的機會,忠心的盡上自己的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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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9, 2005

基督徒應如何看待移民這件事呢(第046問)

民國94年12月9(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如何看待移民這件事呢?如有打算移民,上帝會指引我們該不該行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6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移民,應當清楚神的帶領,畢竟神對我們的人生是有計劃的。
  移民涉及的不僅是忠誠度,以及安土重遷的問題,也涉及神怎麼帶領的問題。現代隨著地球村觀念的普遍,到世界各國旅遊、觀光、經商、求學、文化交流、工作等等的機會很多。加上交通便捷,人們不再侷促一隅、劃地自限,想要為自己謀更好的生活環境、工作與生活方式者比比皆是,因此移民就成為極尋常的事。然而,聖經對於移民這件事,有沒有甚麼教導呢?
  聖經中第一個勉強稱為「移民」的是巴別塔事件之後的百姓,其移民的原因是口音被變亂(創11:1-9)。而較正式的移民首推亞伯拉罕,他離開本鄉吾珥前往迦南流奶與蜜之地(創12:1,13:12),其移民原因乃是遵從上帝的應許。雅各曾經率領七十位家人移民埃及,投靠位在埃及擔任宰相的兒子約瑟(出1:1-5),其移民的原因是饑荒與認親。後來經過四百三十年的繁衍,摩西又將以色列約兩百萬之眾的百姓帶出埃及,移民前往上帝應許的迦南地,其移民的原因是脫離異族與異教的轄制,專一敬拜耶和華神。分裂王國時期,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曾分別被強制移民到北方的亞述與巴比倫帝國境內(史稱被擄)。直到主後516年,南國百姓又在波斯古列王的詔令下分三批移民回迦南(史稱歸回),其移民原因乃是安土重遷。羅馬帝國時代,救主耶穌曾經短暫的隨著父母移民到埃及,等到希律王過世之後,他們又從埃及移民回以色列(太2:13-23),其移民原因是為了躲避希律王的追殺(保命)。
  上述的舉例,目的是為了說明移民一事乃是沒有任何律法規範的,移民的原因各不相同,各人依各別不同的情境而決定移民。筆者認為,神所看重的,乃是一個人能夠在平安穩妥當中生存,這也是神造人在地上的目的。隨著時代的發達,種族與民族主義興起,國家成為各自不同血統、遺傳之百姓安身立命之所寄。國家保護百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也提供本國國民就業、就醫、就養、就學的機會。然而,有些國家統治者殘暴無道,其百姓活在水深火熱中,其忠誠度勢必動搖。統治者好戰,引起烽火連天,百姓自然也為紛紛避難而離去。至於那些物阜民豐、環境優美、福利健全的國家,往往成為移民的最愛。
  筆者認為,因為移民乃是人生的大事,目前少國家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因此移民必須考慮是否放棄現有國籍,而歸化為移民國的國籍。此外,有些國家對於移民有條件限制,例如財富、專業、工作、身份等等。因此,想要移民的人就必須好好可慮這些條件。至於基督徒移民,筆者認為必須要清楚的禱告尋求神,畢竟神對我們的人生是有旨意的,我們應當懂得尊重神的帶領,並且考量到神要我們如何為祂而活。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是世上的客旅,無論遷往一地一國,都要禱告尋求神的心意,勝於自己屬世的考量。

〔今日禱告〕我願在神引領我所居住的地方,盡心為榮耀祂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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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0, 2005

對政治人物不滿意而不去投票可以嗎(第047問)

民國94年12月10(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對政治人物不滿意而不去投票可以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7問)
  我們的回答是:不投票也是一種意思表示,既然沒有中意的候選人,不去投票並不違背個人道德,也沒有觸犯法律,反倒是另一種沉默性的訴求。因此,以對政治人物不滿意為理由而不投票,仍是一種對自己道德與良心負責任的行為。然而,不去投票並不會對不滿意的政治人物造成衝擊,反倒有可能為那些善用選舉技巧,敏於動員的候選人製造當選的機會。
  在講求民主的社會中,投票乃是實際參與政治的一項權利,透過選舉,可以將合適擔任公職的賢德之士遴選出來,來為國家或鄉里做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位候選人都是適宜的人選,甚至並非賢德之士。因此,如何適當的運用國家所賦予的選舉權,選出能為國家鄉里做事的人,是每一位選民該有的集體智慧。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投票不僅為了選賢與能,投票也是實現聖經真理的一種間接的方式。基督徒要能夠選出一個政見、理念符合聖經真理的人來為公眾做事。基督徒這一票,不僅是要投賢德之人,更要投給真理。因此,基督徒應該看重手中所握有的這神聖的一票。不但是為國家而投,更要為上帝而投。
  然而,假使候選人當中沒有自己認為合適的人選,到底基督徒應該如何決定這神聖的一票的取向呢?筆者認為,假如真的沒有一位合適上述賢德、真理正義之士參選,基督徒只能在「比爛」當中選出一個「比較不爛」的候選人的話,寧可還是要為了大局著想而去投票,至少選舉的結果,對未來社會所要付出的成本較小。當然,假如想要以不投票的方式,來表達對政治人物的不滿,筆者認為也是一種沉默的抗議與失望的表述。只不過,因此而造成低投票率的狀況之下,並不會對選舉結果造成影響,反倒可能讓那些善用選舉技巧,敏於動員的候選人當選。若此候選人平庸尚好,若該候選人在當選之後,用各樣的不法將選舉的花費再撈回來,甚至為私利而訂出違背真理,傷害社會的惡法、政策,那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就無可計量了。
  因此,筆者建議基督徒,無論如何,一定要去投票。此外,個人鼓勵基督徒可以按個人的才學實力,參與公職人員選舉。基督徒應當有社會責任,特別在這個價值觀扭曲,是非善惡顛倒的世代,基督徒應當挺身出來,以實際參與政治,來影響國家法律以及政策的訂定。古云:「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野」,個人認為這是明哲保身,是在獨裁統治時代適用,卻不適用在民主的社會。越是「政府無道」或「社會無道」,基督徒越發要站出來,成為一股改革的力量。合於聖經的教訓乃是主張政教「分立」,而不是政教「分離」。因此,教會應當鼓勵賢德之基督徒參選,甚至投身政治,讓屬神的真理藉著這一群有聖潔、有理想、有才識的神的子民(像但以理、約瑟、末底改在信奉異教的國中參政,卻為神做美好的見證),直接實現在我們的國家社會。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為基督教當中,有更多具才德、敬畏神之信徒從政禱告,也為目前已在各階層擔任公職的基督徒禱告,願神的真理,藉著他們的參政,而在實現在我們的國家社會中。

〔今日禱告〕但願世上的國,成為主耶穌基督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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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1, 2005

打家庭麻將可以嗎(第048問)

民國94年12月11(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打家庭麻將可以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8問)
  我們的回答是:這與能不能下象棋、圍棋、撲克牌是一樣的道理,無論是象棋、圍棋、撲克牌或麻將,都是中性的,不是能不能玩的問題,而是用甚麼動機和態度去玩的問題。若是玩的動基是賭博性的,就連象棋或圍棋都不能玩。
  然而,在這許多怡情益智的遊戲當中,麻將似乎有著昭彰的惡名,其實這是有原因的。就因為它常被用來做為賭博的工具,所以就被與非法、賭博等概念劃上等號。相傳麻將本名應是「抹將」,抹的是水滸傳的108個好漢。相傳元末明初有個名叫萬秉迢的人,非常推崇施耐庵筆下的梁山好漢,欲將水滸傳的故事讓達官貴人因知水滸故事而愛民護民,遂發明麻將,將水滸英雄融入這個遊戲中。麻將以108張為基數,分別隱喻108條好漢。如牌中九條喻為「九條龍」史進,二條喻為「雙鞭」呼延灼,一餅喻為「黑旋風」李逵。之所以分為萬、餅、條三類,是取其本人姓名的諧音。每類從一到九各有四張牌,剛好108張。108條又是從四面八方匯聚梁山,所以加上東、西、南、北、中五個方位各添四張牌計20張。這些好漢有富貴貧窮各階層,所以再加上「發」、「白」隱喻富有及窮白,加上八張牌,整副牌共計136張。後來又加上各種花牌,整副牌共計144張。另有一種民間趣話,打麻將用四方桌既是東西南北四個方位,也是指春夏秋冬四季,每人十三張牌,因為一季有十三個星期。四季合五十二週,共三百六十四天,加上贏了時的那一張,代表一年最後一天共三百六十五天,恰好一年。這也是另一種趣話。
  筆者認為可以引用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四個行事為人的原則,來做為可不可以打家庭麻將的思考。保羅的這四個原則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6:12a,23a);「凡事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6:12b);「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1:23b),以及「凡事都可行,但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1:31)。畢竟,打麻將在一般社會認知,已被定義在某個「賭博」的層面上。儘管所謂「打衛生麻將」,若是動機是建立在贏對方的錢,那麼這就是「把別人的虧損,建立在自己的獲利上」的行為,因此就不是造就人的事囉!另外,有些人喜愛打麻將,一無聊起來,就找牌搭子「練功」,一打就是通宵。除了打麻將之外,似乎沒有其他興趣。這樣的情形,就是受了麻將的轄制了。有些人賭性堅強,一開始玩小的,後來一發不可收拾,妻離子散,輸光家產,立誓再賭就斷他指頭。結果,斷了十根手指頭,還要繼續用腳賭,這種人就是被轄制了。筆者並不認為麻將有罪,有罪的是動機不正的牌友。假如為了怡情、聯誼、益智,打麻將和玩象棋、圍棋一樣,沒有甚麼不好的。然而,假如其他人因為看到你打麻將,就信心軟弱或誤會你在賭博,最好還是為那人的良心的原故,改玩其他的吧!

〔生活應用〕
一 若是我們凡事能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去行,那是一項極為蒙福的事。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夠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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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2, 2005

基督徒可以跟會嗎(第049問)

民國94年12月12(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可以跟會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49問)
  我們的回答是:跟會乃是將利基建立在他人為應急所付出的高利上面,實際上是一種透過付利息來獲得預先使用金錢的貸款行為,因此,建議基督徒以不參加跟會為宜。
  「跟會」,一般又稱為互助會,雖然名為互助,但是一般都是以跟會來達到「應急」或「貸款」的目的。「互助會」是民間特有的理財管道,在金融商品不發達的年代,家庭主婦們都是靠「跟會」打理家庭財務,儘管這幾年銀行理財管道多樣化,但跟會的便利性及特有的人情味,使得這種傳統理財方式歷久不衰。但不可諱言的,縱使跟會可以獲得高利,但萬一不幸被「倒會」,輕者血本無歸,嚴重的還可能造成家破人亡的社會案件。
  儘管少數人跟會是以儲蓄為目的,但是相對的承擔倒會風險也最大。一般會員數越多,倒會的風險也越高。標會雖可在短期內籌措資金,但會頭需承擔風險;若會員捲款逃跑,會頭必須全額賠償。跟會時若想得標,假使遇到兩人以上同時有資金的需求,不但資金成本立即提高,又不一定標得到錢。此外,跟會、標會每月所攤的金額不一,參加者無法做長期的資金規劃,難以控制資金成本。因此,跟會其實是帶著冒險性且不甚精算的一種儲蓄方式。若是我們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檢視它,其實它並不符合聖經的理財精神。為甚麼呢?
  第一,它的獲利乃是建立在他人為急需而造成的高標金上面,一個需錢孔急的會腳,可能會甘願出較高的標金來得標,相對的,他所收到的會錢總數也就減少。在這樣的基礎下獲利,有點趁人之危。彼得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基督徒應當把獲利建立在公平正義的投資或理財上面,而不能夠利用他人的急需來造成自己的高獲利。
  第二,跟會的成員複雜,有時候會腳彼此互不認識,若不幸遇到倒會的問題,其結果輕者血本無歸或是家庭風波,嚴重的甚至鬧出人命,可說是後遺症無窮。箴言說:「心中貪婪的,挑啟爭端。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箴28:25)因此,筆者建議基督徒儘量不要跟會,要做一個智慧的好管家,把神所給我們的錢財,做最合適的管理。若認為跟會可以賺較多的利錢,有可能貪婪的結果,反倒造成各方面的虧損。
  第三,跟會所投入的會錢,完全由會頭代收代管,會腳完全憑藉對會頭的信任行事。這種信任的基礎是很薄弱的,又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儘管有些會腳較為謹慎,每次交會錢的時候,會請會頭與得標的人立據簽名以證明收款無訛,但是,一旦遇到倒會時,雖然可以依據簽名收據依法律程序求償,但是,倒會的人早已遠走高飛,何年何月可以取回所付出去的會錢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基督徒不合適以跟會的方式來理財。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生財,要取之有道。跟會的風險既大,又在他人的急需上獲利。因此,基督徒應當拒絕參加互助會,另外尋求合法的理財方式來管理錢財。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所獲得的每一分錢,在使用的時候都帶給我們極大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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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3, 2005

基督徒可以借貸嗎(第050問)

民國94年12月13(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可以借貸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0問)
  我們的回答是:若是為了生存而借貸,原無可厚非。若是為了投資而借貸,因為有風險之虞因此需慎重衡量。若為享受而借貸,依聖經對生命的教導似不合適。
  基督徒可以借貸嗎?這個問題要從幾個角度來看,因為貸款的因素有許多種。
  首先是濟窮型的借貸,人活在這世界上,難免遇到天災、戰禍與失敗,有些人甚至因做生意被騙而破產,導致維生無著。因此,為了生存的因素,向銀行或是他人借貸,這乃是出於常情,也可說是其情可憫。聖經裡面也有借貸給人的教導:「有求你的,就借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5:42)「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出22:25)「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聖經中借貸之例甚多,都一致肯定此類濟窮性質的借貸,乃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第二類是投資型的借貸,聖經既明言:「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申23:20)主耶穌也因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不懂得將錢放在「兌換銀錢的」(指類似銀行或錢莊)以取利,而認為他是惡僕(太25:27)。這些例子即是間接允許投資性質的借貸(或放款)行為,借方可以藉著取得合法的利息,來達到理財的目的。而貸方也可以藉著貸款,來經營生意以獲利償債(銀行乃是將存款戶的錢用以轉投資獲利,而以利息回饋給存戶,這種用存戶的錢去做生意的方式,也可以說是一種投資性的借款)。在良性與互信的基礎上,聖經並沒有認為投資性的借貸是不好的。然而,這種投資性的借貸是有風險的,假使貸方生意失敗,無力依約償付貸款,借方只好依法追討(申15:3「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只不過如此一來,就徒增煩瑣,曠日廢時了。因此,筆者認為這種投資性的借貸,各人要衡情量力而為,不可貪圖利息而導致身心俱疲。
  第三類是享受型的借貸,例如借錢買車、購屋、置產,為的是謀取生活更高的享受。這類的借貸,可以說是一種預支信心的行為。因為,未來有無償還的能力,還未可知。今時的工作收入穩定健康狀況良好,並不保證未來一帆風順。九二一大地震過後,有多少貸款購屋的上班族,房屋倒蹋了卻仍需要繼續償還一、二十年的房貸。許多人因失業無力償還,竟成為自殺潮中的一個。「先享受、後付款」的誘惑,成為現代許多月光族、卡債族心中永遠揮不去的痛。君不聞:「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22;7),「利息咬你如蛇」。因此,基督徒應當避免為享受更好的生活,而不惜背負債務。要學習憑信心過生活,神給得若少,就過較簡單的生活。神若給得多,就要懂得儲蓄或賙濟,為神的國度需要而奉獻。

〔生活應用〕
一 保羅勸勉提摩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 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6)這也應當是每一位基督徒所當效法的。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能夠從敬虔知足的生活中,更經歷神的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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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4, 2005

使用信用卡是不是違反聖經原則(第051問)

民國94年12月14(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使用信用卡是不是違反聖經原則,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1問)
  我們的回答是:信用卡若是應用得宜並不可棄,但若使用動機不對,信用卡的消費可能成為一項沉重的負擔。
  信用卡,顧名思義乃是一種建基於信用消費的理財型態,藉著先取用後付帳的方式,達到購物便利性,以及金錢的靈活調度。若是正常的使用信用卡,準時的付清帳單,不拖欠卡債,的確可以為消費者帶來上述兩項的益處。
  然而,使用信用卡也有副作用,在暫時不必付款的誘因下,很容易因消費不節制而造成高額的刷卡費,使得日後付帳單時產生困難。為此,銀行為無法一時付清帳單的消費者,設計了「最低繳款額」。這「最低繳款額」的設計,表面上是給消費者一個方便,可以暫時以支付最低繳款額來避免違約金的負擔,以及信用不良的記錄。實際上,銀行這時候可以賺取未清償完畢之卡債餘額的循環信用利息,低者有16%者,高者有20%。其結果,對許多不善於理財的消費者,或是無節制的刷卡族,就形成了另一項沉重的負擔。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刷卡族就產生了所謂「以債養債」、「以卡養卡」的新理財型態。說穿了,就是一種藉著信用卡預借現金的方式,來償付他家銀行的信用卡帳單──甲家銀行的信用卡帳單由乙家銀行的信用卡預借現金償還,乙家銀行的信用卡帳單則由丙家銀行的預借現金來償還。如此就形成了所謂「以債養債」、「以卡養卡」的惡性循環理財型態。筆者認為這種理財型態,乃是一種「挖東牆補西牆」方式,到頭來負擔越來越重,得不償失。
  因此,使用信用卡是不是違反聖經原則,必須要因人而異。基督徒處在一個經濟金融進步與多元整合的時代,水電、瓦斯、各項稅捐、學費、投資等等,都可以因手中持有一張信用卡,而以信用卡扣款,再由存簿自動轉帳的方式省掉跑銀行辦手續繳款的麻煩,的確方便不少。基督徒以信用卡合法合理的做金錢的靈活調度,乃是一項智慧。然而,信用卡的確魅力不小,面對商場上形形色色的消費產品,可以先享用後付帳的確是一個便利之門,但往往因此而使一個人持續背負長期的債務。
  聖經教導我們,要遠避一切的試探誘惑,要克制私慾(雅1:14),申辦信用卡前必須要慎思1.自己有沒有償還的能力(例如有正常的收入)2.有沒有使用信用卡的原則(例如有急需但臨時未帶現款,或提款不便時)3.正確享受信用卡的便利性(但刷卡金額必須以存款金額為考量)4.正確享受信用卡所帶來的資金調度靈活性(例如存款足夠,但希望享受零利率的分期付款方案或其他消費禮遇)。一旦個人財物出現困難時,筆者建議應當更謹慎使用信用卡,因為在無力償付卡債的狀況之下,前述的惡性理財型態將會出現,造成更大的財務負擔。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要懂得為主而活,不要讓欲望無止境的擴張。安素守常的生活最能使人心靈得力。

〔今日禱告〕我要遠避一切消費的誘惑,保持一個安素守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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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5, 2005

基督徒敬祖可不可以拿香或獻祭品(第052問)

民國94年12月15(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敬祖可不可以拿香或獻祭品,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2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是敬祖,而不拜祖。「香」原是中性,但是因被賦予「祭」的意義,因此基督徒不用焚香或燒香來敬祖,而另以其它不被賦予「祭」之意義的物品來表達追思。至於獻祭品給祖先則更是不可,因為這是拜偶像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
  有關拿香的問題,有些人以為,以鮮花來取代香就可以拜祖先。其實,拿香與獻花並無本質的不同,不同的是追思者本身對於故人追思的心態以及意義的指涉。早期先人認為在世子孫的心願,可以隨著香的煙飛升到天上,獲得祖先的垂允。因此在祭拜的時候相當看重獻香。而西方人則多以獻花在故人墓前表示哀悼,但並不認為故人可以聞到花香。因此,東西方對故人追思的表達方式不同,中國人認為獻香帶有一種實質庇佑的意義,但是西方則把獻花(或日本的花語)當做一種象徵性的表達。
  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的時候,律法規定他們必須由祭司在香壇點香,這香乃是特製的(出30:34-35)。上帝又吩咐摩西說:「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耶和華。凡做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出30:37-38)在這裡神為甚麼不願意人製造與敬拜神的香同質的香來聞呢?因為神不要人越份侵奪應該屬神的敬拜,人不應該把對神的敬拜轉向人或自己。至於人製作其他的香來聞是可以的,只不過不能用在敬拜上面,因為天地間唯有耶和華神是可敬拜的。所以,人製香的原因,若不是為了敬拜人或偶像的原故,其實是無妨的。
  至於獻果或祭品給祖先的問題,筆者認為獻果與擺祭品(牲禮),它的意思已經非常自明了,就是認為亡靈可以享受這些祭物,這是與基督信仰相違背的。這與衍生出來的燒冥紙、冥屋、燒男僕女婢等紙偶給亡者一樣,都是與聖經所不許的祭拜行為。基督徒不可以為故人獻果或獻祭品,因為人死後便不能再回來,按照聖經的教導,人安息之後乃是去到樂園或陰間等候末日審判,他的靈魂是不可能再回到今世的。當然,獻果品祭牲給祖先亡者,以祈求他的祖靈庇蔭,同樣是陷入祖先亡靈崇拜轄制之中。
  然而筆者同意基於對故人的情感因素,把他生前最喜愛的東西,置放在墓地前,以表達一種追思或回憶,這是可以採行的。這一點的出發點是為生者的情感滿足,而非為死者。譬如故人生前喜愛玫瑰花,你可以用玫瑰花來點綴墓地,用以做自我情感的安慰或追念故人行誼。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要敬祖,但不可以祭祖。最好的敬祖,乃是實踐聖經裡的孝道。保羅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基督徒要好好把握父母在世的年日,好好盡孝,所謂「生前一顆豆,勝過死後拜豬頭」,莫等子欲養之時,親卻不待了。

〔今日禱告〕我要為父母得救禱告,但願他們未來也能夠享受天上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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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6, 2005

華人基督徒能否以跪拜禮來表達對祖先的敬思(第053問)

民國94年12月16(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華人基督徒能否以跪拜禮來表達對祖先的敬思,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3問)
  我們的回答是:若是為了表達感恩或敬意,「跪」或單純禮節上的「拜」是可以的。但是,若動機有了「祭」的成份,則應禁止,因為不可以把祖先當成祭的對象。
  跪拜在起初原只是一種日常生活的禮節與習慣,在最早的中國社會中,跪、坐、拜是日常生活最經常使用的動作。華人在尚未發明坐椅子的習慣之前,是坐在像是木板床或是塌塌米之類的上面。基於現實考量,當一個人採坐姿時(臀部坐在後腳跟上),此時若有長輩或是朋友前來,起立鞠躬反而麻煩,最直接而方便表達禮節的方式便是「拜」(兩膝著地,頭往前點,兩掌趴地)。因此,跪拜之用於表達一種生活禮節的習慣,就於焉成形。
  此外,華人在一些場合中,也使用跪拜的禮節,例如結婚時夫妻要交拜;新年時兒孫要向長輩叩頭拜年;長輩生日時,晚輩要叩頭拜壽。換句話說,跪拜(叩頭也是跪拜的一種)在中國社會中是一種人際關係表達的方式。中國早期的社會是沒有坐椅子的習慣的,我們常看中國夏商周的古裝劇,當時的天子、諸侯還是坐在褟褟米上面,群臣也是跪坐在上面的。到了五胡亂華之後,中國才在沿襲胡風之後開始坐椅子,並衍生出皇帝坐龍椅,群臣階下排排站的排場。宋朝朱熹還曾在所著的朱熹全集中,對跪、坐、拜的動作進行探討,可見到宋代時,跪、坐、拜的動作仍只是一種日常生活禮節的表達方式。
  及至滿清時代,中國自與西方各國開始外交貿易往來,西風東漸,英國公使阿美士德與馬戈爾尼,曾因拒絕向中國皇帝行雙腳下跪之禮,以致不歡而散。原因在於西方因常騎馬著長靴,因此很難發展出一種雙膝下跪之禮,只能採高跪姿。只有在臨睡前寬鬆衣服之後,向上帝晚禱時才雙腿下跪。因此,在西方人的概念中,雙腿下跪是只有對上帝敬拜時,才採取的姿勢。基於這種概念上的不同,當英國大使要求以覲見英王之禮來覲見中國皇帝(高跪姿、吻皇帝之手)時,滿清大臣、皇帝均認為乃觸犯龍體而不能接受。而西方人認為若對中國皇帝下跪,就是對上帝的不忠,因此拒絕以中國的跪拜禮來覲見中國皇帝。東西方對跪拜禮的衝突,完全在於所賦予符號的定義不同所致。此時,跪拜的概念受到西方宣教士的負面影響,而間接造成後來基督徒在跪拜禮方面的表達產生了困難與誤會。在跪拜這個符號已被賦予某種特定意義的狀態之下,中國民間宗教儀式中的跪拜禮,多與牲禮、祭品或冥紙、香燭等一併獻上,因此中國基督徒面對的跪拜要求,就已經不是單純的倫理層面的要求,而與偶像崇拜和祭器相混淆的難題了。

〔生活應用〕
一 我個人同意以華人的禮節,來表達對先人的尊敬,但是必須要經過解釋,說明並不是相信祖先亡靈可以庇佑子孫,而是表達一種敬意或感親恩,華人沒有必要倣效洋人的方式來敬祖。

〔今日禱告〕但願華人基督徒能從跪拜的誤解中獲得自由,並以孝道的實踐見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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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7, 2005

基督徒對於不合聖經的公共政策可否抗拒(第054問)

民國94年12月17(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對於不合聖經的公共政策可否抗拒,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4問)
  我們的回答是:應當以和平的方式表達異議,以正當的管道或鼓勵基督徒專家學者參與討論建言,來試圖改變此一違反聖經真理之公共政策的執行。
  基督教對於國家的公共政策採取何種立場,記得在馬太福音22:21經文中,法利賽人有一次問了耶穌一個試探性的問題「納稅給該撒可不可以」。耶穌的回答是:「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有解經家從耶穌基督此一回答,而斷定主耶穌的政治倫理是採政教分離。然而,雖然是政教分離,但在其他經文裡面(路13:32,可8:15),卻也看見主耶穌常批判當代的統治者。可見,耶穌是一面表達異議,一面仍盡力實踐公民的責任。
  至於保羅,他從主耶穌所領受的啟示,有關公共政策方面最典型的經文是羅馬書13:1-7,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強調:「在上掌權的,人人都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因此,很明顯的,保羅認為基督徒有順服政府的義務。就算是政府不是尊奉基督的政府,只要政府的施政與法律合乎神的真理,是正當的,基督徒都要無條件的順服遵守。然而,對於不合聖經的公共政策,例如羅馬帝國禁止人信奉基督,保羅的立場是寧可殉道,也不能妥協。然而,保羅沒有使用劇烈的抗爭與暴動的方式,他乃是循羅馬法律途逕,上告到該撒那裡去(徒25:11-12)。
  我們再來看彼得的觀點,他在彼得前書2:13-17中論到:「你們為主的原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當政權是在合乎真理的原則下執行時,基督徒就要以順服神的心去順服政權,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神來的。然而,當政權違反神旨的時候該如何呢?還記得當年彼得在美門口醫治那一位瘸腿的病人之後的講論嗎?那一天,祭司吩咐彼得不可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講道。彼得便回答說:「聽從你們而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這句話意味著當政權與神權相牴觸的時候,基督徒的義務是順從神。
  綜觀以上所論,當基督徒發現國家的公共政策明顯違反聖經時,基督徒應當用盡一切和平手段表達異議。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像國父孫中山先生,不是每一個政府的過錯都必須以推翻或革命的方式來處理。保羅的教導是「主必伸冤」、「要以善勝惡」(羅12:19,21),主耶穌在十架上也祈求父神赦免釘祂的人的罪(路23:34),這是以善勝惡的非報復主義。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應當是國家社會的道德良知,若對於明顯違反聖經的公共政策禁口不言,無異鹽失了味,也是失去讓基督的真理被彰顯的機會。因此,對於明顯違反聖經的政策必須鼓勵基督徒學有專長的人士參與建言,並積極為相關單位與學者禱告,絕對不可以使用暴力抗爭的方式。

〔今日禱告〕我們要常為在上掌權者禱告,因為禱告可以改變君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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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8, 2005

買保險是不是對神缺乏信心的行為(第055問)

民國94年12月18(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買保險是不是對神缺乏信心的行為,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5問)
  我們的回答是:買保險不是沒對神沒有信心,而是為自己的生命做預防變故時的管理。
  保險乃是起源於西元前2000年佐右,當時在地中海一帶頻繁的海上貿易活動中,船舶有時在海上遇到惡劣氣候遭風浪襲擊時,船主爲了船員與貨主共同的安全與利益,為使船舶不致沈沒而抛棄一部分貨物,這部分貨物的損失規定由船、貨、運費的受益人共同來分攤。這種共同海損的分攤形式,後來被保險所代替,於是産生了海上保險。現代海上保險發源於義大利,該國自1250年左右開始經營海上保險,由口頭締約到書面合同,後來出現最早的保險單。到1393年已承保海上災害、天災、火災、抛棄等險,開始具有現代保險的形式。之後,保險的概念便不斷的被傳襲,乃至於除了財險之外,還有壽險等等。其內容從一般人為的財損、竊盜、意外險,到後來不可抗力的兵險、地震、墜機、海嘯,甚至有保險公司設計了流行瘟疫(如SARS、禽流感)的保險名目。可見,現代人在天災、人禍、戰亂不斷的年代,為確保身家性命與財產,可以說是無所不投其保。我國政府為了保障車禍受害者,因此以法律規定汽機車的車主必須強制投保第三責任險。近幾年政府也開辦全民健保,使許多無力支付龐大醫療費用的特殊病人,可以獲得醫療照顧,這就是集全民之力,以保險方式互相幫助的好處。
  在保險如此盛行的年代,一向把生命的禍福都仰賴於上帝的帶領之基督徒,對於買保險會不會認為是對上帝缺乏信心呢?當年保羅為耶路撒冷的饑荒,向小亞西亞教會募捐的時候,曾說過一句常被用來作為詮釋保險精神的名言:「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的確,保險的精神,乃是一種互助的精神。透過平常所累積眾人的力量,來為遭遇患難、疾病者提供生存的保障。每一個加入保險的人,都是加入幫助別人的行列中。等到有一天當自己也發生事故、疾病時,就可以享受別人給自己的幫助。因此,筆者認為,保險並不是對神缺乏信心的行為,為自己買保險乃是把不可預期的災禍考慮在自己的生命經歷中。主耶穌曾說:「你們在世上有苦難,但在我裡面有平安」。主並沒有保證基督徒在世上不會遇到災難,但是祂保證信靠祂的人將會有平安。至於災難所造成之生命、財產的損失,筆者認為主耶穌給我們有智慧去決定當如何因應與善後。無可諱言的,信靠神是每一位基督徒所當有的信心,但是,若基督徒不懂得為將來的變故預作考量,恐怕不一定是對神有信心,而是試探神。那些在戰爭中,或是天災之中受創、亡故的人,不乏敬虔靠主的基督徒。他們若沒有保險,他們的家人、兒女將如何面對龐大的醫藥支出,以及未來的生活呢?除了教會與信徒的幫助,國家的救濟之外,為自己買份保險恐怕也是愛家人、愛兒女,為他們減輕負擔的一個方式。

〔生活應用〕
一 買保險固然是可以有份保障,但是主內肢體也不應該忽略愛心的關懷與濟助工作。

〔今日禱告〕但願主的兒女們都能彼此相助,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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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9, 2005

為避免災難而不生育是否為信仰偏執(第056問)

民國94年12月19(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若為避免災難而不生育是否為信仰偏執,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6問)
  我們的回答是:一切要憑信心自然而行較好,過度的謹慎恐怕徒增煩惱。
  生兒育女原本是一件美事,在上帝造男造女之後,聖經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 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因此,生養眾多,乃是神的心意,使人可以在管理這地的事上,得到更多的助力。
  生養眾多不僅為了管理,也是神賜福給人的方法。詩人大衛曾說:「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詩篇127:4-5)子孫眾多象徵昌盛繁衍,是聖經裡對於一個敬畏神的人的描述。詩篇127:1-3亦如此提到:「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因此,子孫眾多乃是被視為蒙福的象徵。
  然而,生兒育女一事相對的也被視為一種禍患。聖經記載當年主耶穌與門徒在橄欖山的對話中,在論述到末世徵兆的時候曾說:「世界的末了……民攻打民、國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等災難,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太24:19)這段經文或許就是使許多已婚夫婦不敢生育的關鍵因素。筆者認為,若是抱持著避災的想法而不生育,不能算是一種信仰的偏執。因為,所謂的「偏執」,必須是對經訓本身產生過度主觀或一廂情願的解讀才是。若此類因著聖經明訓而刻意避開災禍的不生育,頂多只能說是「保守」或是「消極」。例如,保羅也曾經說到「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羅14:2)「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14:5-6a)有些人甚至怕在市場上買到祭肉,因此就永遠不吃肉。這一些都是一種「保守」的信仰態度,算不上是偏執。只不過這樣的保守,萬一終其一生災難都沒有來到,豈不平白失去神藉兒女的賜福。
  因此,筆者仍建議,一切要憑信心自然而行較好,過度的謹慎恐怕徒增煩惱。況且,太24:19所論述的對象,乃是指猶太人;「懷孕的和奶孩子的」,乃是指猶太婦女。在經文詮釋上,並沒有明確泛指其他非猶太的婦女也會如此受禍。因為,先決條件「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一事,乃是發生在耶路撒冷,而非耶城之外的地區。所以,過度與錯誤的引用與詮釋經文,導致了一些已婚夫婦決定不生育小孩以免災難時遭禍。這與一九九五年閏八月訛傳中共要血洗台灣時,一些偏執人士錯誤引用太24:20「你們應當……逃走」,而鼓勵台灣的基督徒應當逃到貝里斯去躲避災禍一般,是非常的荒謬。這都是因為對聖經不瞭解,以及過度主觀與一廂情願的經文詮釋所致。

〔生活應用〕
一 生兒育女之事,信心到哪裡,就做到哪裡,不應過度緊張或煩惱,以致於惶惶不可終日。

〔今日禱告〕但願神賜給每一個敬虔的家庭,都能在處艱難的時候,擁有完全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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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2005

人工受孕生殖是否違背聖經(第057問)

民國94年12月20(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人工受孕生殖是否違背聖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7問)
  我們的回答是:只要是受術者乃是有婚約關係的雙方,就可以進行,並不違背聖經。
  所謂「人工生殖」,乃是將精子或卵子取出體外,經過處理或培養成胚胎後,再植入人體內。一般人工生殖技術包括: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 IUI),試管嬰兒(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禮物嬰兒(Gamete IntraFallopian Transfer,GIFT),單一精子卵質內顯微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ICSI),輔助孵化(Assisted Hatching),以及冷凍胚胎(Cryopreservation of embryo)等六種。西元1978年,人類第一個試管嬰兒在英國誕生,這是人類以人工協助生殖科技治療不孕症的重要里程碑。臺灣則在民國83年12月公布「協助性人工生殖管理辦法」,規定捐精和捐卵的行為原則為──不可仲介、不可營利、不可廣告,並且事前做健康檢查,在排除傳染病和遺傳性疾病以後,再報請衛生署核准;同時精蟲又必須冷凍六個月,再請捐精者接受愛滋病的檢查,如此手續完成以後,所捐贈的卵子才可以使用。
  筆者認為,人工受孕生殖乃是一項創舉,對於不孕症婦女乃是一個延續後代生命的希望。唯受術婦女身上所植入的精子,必須是該婦人的丈夫的才可以。因為,傳宗接代必須是在婚姻的基礎上才能夠進行,非婚姻關係的傳宗接代,乃是違反聖經信仰的。先知瑪拉基曾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這意思是指神要人有單一的配偶,並且藉這單一配偶來生兒育女,在這條件之下所生的兒女才被認為是敬虔的兒女,否則正如保羅所斷定:「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林前7:14\解經家David Prier認為保羅在此經文中乃是借用猶太人的信念和習俗,將兒女視為在盟約範圍之內,父母的聖潔會延伸到兒女身上\按筆者對此經文的理解,接受非婚約之人的精子,乃是造成婦女不聖潔,並將此不聖潔延伸到所生育之兒女的因素)。因此,傳宗接代必須是在婚姻的基礎下進行,受人工生殖手術的婦女,不能夠從配偶之外的男性身上接受精子。
  至於從科學技術層面而言,人工受孕術乃是合於情境倫理的。優生學的概念被運用在人工受孕的上面,唯一被質疑的部份乃是:在幾個成功的受精卵當中,最後捨棄天質比較不優的受精卵,是否觸犯了生命謀殺罪。因為,部份基督教倫理學者認為受精卵乃是「具有成為人之潛力的存在體」,將受精卵遺棄即是殺人,與墮胎殺人無異。筆者支持人工受孕乃是不違背基督信仰的生殖方法,在無法準確預測成功機率的狀況下,難免必須面對劣質受精卵的淘汰過程。更何況一個婦女的子宮空間有限,無法同時孕育過多的受精卵。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實施人工受孕術,只要是受術者乃是有婚姻約關係的雙方,就可以進行。

〔今日禱告〕在基督裡我們是一家人,所有在主裡的孩子,豈不也是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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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1, 2005

為婚姻求印證合宜嗎(第058問)

民國94年12月21(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為婚姻求印證合宜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8問)
  我們的回答是:不但合宜,並且應該如此。不為婚姻求印證,乃是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
  婚姻大事,不能兒戲,為婚姻慎重求印證乃是合宜的,如此為婚姻求印證的事在聖經裡不乏其例。聖經曾記載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以利以謝前往本地本家(吾珥)為獨生子以撒娶妻,當以利以謝抵達吾珥之後,他向耶和華神求印證。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24:12-14)後來,利百加果然如以利以謝所期望的,為他和他的駱駝們打水喝。以利以謝因此確定利百加乃是上帝賜給他的小主人以撒的妻,便歡歡喜喜的將她迎回家去,完成了主人所託付的使命。
  聖經裡也有許多人在婚姻對象的選擇上沒有求問神,只按照外貌或屬世的條件來做為擇偶的標準,因此失去了神美好的祝福。創世記6:1-3記載:「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 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 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後,聖經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5-6)如此在婚姻上失去神賜福的例子,不乏屬靈偉人之輩。例如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引起亞倫和米利暗的責備(民12:1)。參孫為大利拉的美色而背棄拿細耳人之約,並被仇敵擒獲,挖掉雙眼。(士16:21)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同心欺哄聖靈,導致斷氣仆倒,夫妻二人不能彼此在敬虔的事上同心,反倒在惡行上同行,又是遇人不淑的另一個例子。(徒5:1-11)
  筆者認為,基督徒為婚姻求印證乃是合宜的,在求印證之前,必須要先明白神對自己一生的旨意。當自己明白神對自己一生的旨意之後,就不難按圖索驥了。例如獻身事奉神的傳道人,明白自己一生的呼召與使命後,就知道他的對象乃是一位能認同神給他的呼召使命,並願共負一軛的對象。一個傳道人若是一生獻身給神,但配偶卻堅持過世俗的生活,那麼很可能犧牲事奉的品質,或是常活在彼此爭戰與忍受的光景中。為愛而放下使命的人不在少數,討配偶的喜歡而不顧神的喜歡之人比比皆是。基督徒實不應該以輕忽之心來面對配偶的選擇,更不應在做錯抉擇之後以離婚收場。亡羊捕牢,為時不晚。若在婚姻上遭遇上述困境的肢體,應虔敬的向神認罪(當初沒有好好尋求神),並守住自己現有的本位,盡上個人的本份。若配偶言行離棄神的法則,除了為他獻上禱告之外,堅持以神的屬靈原則行事絕不可放鬆。若因此而遭遇逼迫或壓力,則可視為為主受苦,深信主必不坐視,必要為你伸冤。
 
〔生活應用〕
一 婚姻乃是一輩子之事,應謹慎再三,多多禱告,切不可按屬世的條件來擇偶。

〔今日禱告〕但願主賜給所有適婚的弟兄姊妹,都懂得以神屬靈的帶領為擇偶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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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05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第059問)

民國94年12月22(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可以離婚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59問)
  我們的回答是:合法的離婚原因包括──配偶犯淫亂罪,或是婚姻暴力危及性命。從基督信仰角度而言,此時遭遺棄或暴力的配偶,可以以「婚約被破壞」之理由而訴請離婚。然而,基督徒也可以選擇以神的愛,來感動與挽回迷失的配偶。
  所謂離婚,是指婚姻的終止,解除和撤毀雙方曾經共同許諾的協定,以及協定所包括的內容。法律上之定義是指非因死亡之原因的婚姻解除,也就是夫妻生存中消除其婚姻關係,再進一步而言,離婚的意義,是指婚姻所建立的法律連繫之合法解散。
  按聖經的教導而言,婚姻是具有聖約性的意義,先知瑪拉基教導百姓,不能以詭詐對待幼年所娶的妻。因為他是人在上帝面前,按盟約所娶的配偶,離婚便是毀約,不但被視為詭詐,而且是干犯上帝(瑪2:14)。
  此外,婚姻也具有基督性的意義,保羅在弗5:21-30中提到的夫妻相處之道,包括兩個要點:第一,妻子當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22-24):換句話說,上帝期待教導妻子懂得以對丈夫的順服,來顯明並學習信徒對基督的順服。第二,丈夫當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25-30)。同樣的,上帝對作丈夫的,也期待他能夠以學習基督愛教會那樣犧牲的愛,來愛自己的妻子,以見證出基督愛教會的樣式。
  然而,配偶真的可以像一件穿舊了的衣服一樣,鮮豔亮麗的時候珍惜,褪色老舊的時候便丟棄嗎?或是,以一句「個性不合」,或是「生活不再有味道」等理由就可以成為離婚的藉口?在太19:3-9與可10:2-12兩段經文的記載中,法利賽人對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這是一個兩難的題目,因為若耶穌答說可以,他們便說祂縱容人離婚;若耶穌說不可以,他們便會引用律法書(即申24:1-4),說耶穌不尊重法律。這時候耶穌沒有正面回答他們問題,但綜合馬太與馬可福音兩段經文的記錄,詳加分析耶穌的回答,可歸納四點結論:
  1.起初神設立的婚姻制度不變──在太19:5中,耶穌再度強調起初神設立婚姻的精神「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之後,耶穌對這一段做了進一步的解釋:「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2.猶太人違反神的婚姻制度──當法利賽人聽了耶穌的回答之候,立刻用預設的難題試探耶穌道:「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為你們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以色列人心硬這一點,乃是因為早期猶太社會雙重的婚姻倫理所造成,這是人以傳統違反上帝的律法所導致。摩西為了減低傳統所造成的傷害,所以才設立離婚的門檻。因此耶穌說,起初神設立婚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
  3.對背道和不信者來說,休妻的唯一緣故是淫亂──耶穌接著回答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原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可見,唯一合法的離婚原因,是配偶犯淫亂罪。若是妻子沒有犯淫亂罪,丈夫絕不可以主張離婚。若是丈夫硬是離婚,其他人也不能娶這一位被休的妻子,否則便是犯淫亂罪。
  4.猶太信徒沒有所謂離婚的問題──從耶穌的回答當中,離婚完全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若是配偶犯淫亂,按律法必須處死。因此,既然已處死,就無所謂離婚或休妻的事了。換句話說,猶太信徒是沒有離婚的餘地或問題。但從現代非猶太人的社會現況來說,各國的法律並沒有任何允許將犯淫亂者處死的條文。所以,非猶太人的信徒就有可能面臨離婚的問題,這也是合於聖經唯一允許離婚的依據。
  然而,是否配偶犯淫亂就必須用離婚的方式來處理呢?筆者認為:未犯罪的一方有絕對的主權決定離婚,也可以決定不離婚。就看他所顧慮或思考的重點擺在那一個定位。他或許為了給兒女一個完整的家而不離婚,也可能知道配偶的墮落是出於外界的引誘而想再給對方一個悔改的機會而不離婚,也可能基於崇高的信仰美德而決定寬恕,當然也可能知道離婚並非解決問題唯一的方法,或是想再挽回對方的心。
  我們當知道,上帝對於婚姻是有很高的期待。婚姻不但是兩性的結合而已,它在上帝面前還包含著極為神聖的意義和預表。因此,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婚姻關係即如神人立約關係在地上的反映,這種超越的愛也應是我們所當追求和實踐的。
  事實上,舊約中有好些情況是不允許離婚的。例如:犯姦淫不允許離婚,因為犯姦淫是處以死刑(利20:10,申22:22-24)。如果丈夫在婚前已玷污了他的妻子,也不允許離婚(申22:28-29)。因此申命記24:1-4允許離婚,顯然是因為妻子做了一些與婚外性行為無關的惡行或壞事。可見,摩西並非要設立離婚制度,乃在防止休妻造成更大的傷害,而休妻絕非神的心意。摩西所訂下的休妻律例,只是一種針對墮落百姓的措施,並保障遭遺棄的婦女。
  當然,許多離婚的原因乃是很嚴正的、情非得已的,例如婚姻暴力,外遇等因素。隨著社會之變遷,台灣地區的離婚現象,不論就離婚對數或是離婚比率,皆有逐年增加之趨勢。舊約聖經看婚姻是一個「盟約」的關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時,就有委身、立約的意思。人犯罪後,神與人立「恩典之約」。在這約的關係中,忠誠、專一、信實,是約的要求,而最高特徵是反映神在救贖工作的捨己、饒恕、和一種超越性的愛。婚姻在這神人立約的模式中,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忠貞。夫婦二人應彼此忠誠、專一、信實,不容許有「第三者」介入,否則這盟約便受破壞。

〔生活應用〕
一 離婚的結果不都是一樣的,有些離婚是把一段美滿的關係破壞了,有些離婚是縮短了暫時的痛苦,但有些人卻認為離婚是一種解脫、是一件好事。因為婚姻如果達不到原本追求的快樂、幸福的目標,反叫人更痛苦,與其終身痛苦,不如早些了結。但在基督徒的價值觀裏,神才是我們最終的幸福與善,所以遵行祂的旨意是最重要的。基督徒應該與世俗有別,也就是在婚姻上能為主受苦,神藉著苦難叫信徒學忍耐、學接納、學忠貞、學犧牲的愛。。

〔今日禱告〕但願基督徒都能堅守婚約,不輕言離異。若非危及生命安全,應當學習靠主勝過婚姻的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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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3, 2005

基督徒可以離婚再婚嗎(第060問)

民國94年12月23(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在何種狀況下可以離婚再婚,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0問)
  我們的回答是:再婚的條件為配偶離世,或是配偶撕毀婚約(如外遇、暴力侵害、遺棄等)。
  申命記二十四章1-4節記載:「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後,可以去嫁別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這是在父權社會之下為保障婦女所訂的規定,其中還允許婦人可以再嫁。
  在哥林多前書7:10-15節中,保羅認為聖經准許因姦淫和遺棄以外的理由離婚,稱之為《自由離婚再婚觀》。在該段經文中,保羅提出若是配偶因信仰的原故,提起離婚的要求,信主的一方「就讓那不信的人自由離去,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然而,保羅在這一件事上,有幾個建議的原則(因為在林前7:12的地方,保羅言明「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可見是屬於自己倫理性的判斷,並沒有任何明確的經文做依據)。
  第一,保羅無論對於男方或女方提出離婚,都是斬釘截鐵地反對。他所根據的理由是主耶穌親口的教訓(林前7: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可見主耶穌乃是不贊成無合於律法理由的任意離婚。)
  第二,對已經離婚的婦女,保羅提出二條出路:一是不再結婚,一是復合(在林前7:10-11中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開妻子。」)。這是為防止有人為再婚而離婚,又使她不能以慾火攻心為由而再婚,換句話說,她原來的婚約仍有相當程度的約束性。
  第三,從基督徒的角度看,保羅主張信徒不能主動提出離異的要求(林前7:12-13「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然而,保羅直言,這是他的意見,並不是主的命令。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因此破壞婚姻、不尊重婚姻,就是敵對神,離婚使神的旨意受到攔阻。筆者認為,從聖經的觀點,再婚的條件為配偶離世,或是配偶撕毀婚約(例如外遇、暴力侵害、遺棄等)。有些人認為夫妻不能履行同居義務便可以離婚,這是把婚姻的層次降低到肉體的層次。夫妻若有真愛,有無性生活已不是最要緊的。老夫老妻雖然生理機能退化,但是心靈相繫,篤愛彌堅,誰說愛一定要有性呢?只是,保羅提醒:「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生活應用〕
一 婚姻主權在神,但願我們都能尊重神對婚姻的教訓,成為一個敬畏神、成全人的人。

〔今日禱告〕但願神憐憫每一個破碎的婚姻,重新賜予新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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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4, 2005

聖經如何看待同性戀(第061問)

民國94年12月24(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如何看待同性戀,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1問)
  我們的回答是:同性戀是一個「不可抗力」的逆性,因此基督徒不應該排斥同性戀者,反倒應當幫助同性戀者藉著禱告、行道,讓同性戀者獲得新造的生命,但要謹慎,不可加重其惡。
  1996年5月,台灣第一個同性戀教會:同光教會成立,帶給教會界極大的震撼,也引起許多相關真理的討論。到底教會應該如何面對同性戀這個問題?教會信徒中若有同性戀者,教會應該用甚麼態度與立場來對待他?視之為罪人?隔離或接納?同性戀是罪,還是病?
  有兩段聖經支持同性戀乃是罪的看法,第一段聖經記在利未記18:22「不可與男人茍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第二段聖經記在利未記20:1-3「人若與男人茍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在他們身上。」這兩段經文把同性戀定義為可憎惡的罪,必須治死。
  上帝對婚姻的應許,是定規在兩性的結合,而非兩個同性的結合。上帝把性賜給人,主要有兩個目的:第一是要人生養眾多,生育只能在有婚約的兩性關係中才能進行。第二,上帝把性賜給夫妻二人,做為婚姻的禮物。從這兩個觀點來看,同性戀者所強調的性行為,剛好是違背了上帝對於性的旨意。因為同性戀者不能因兩人的結合而生育,也不符合上帝規定婚姻必須是兩性的結合的原則。
  我們知道同性戀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性重於愛,第二種是愛重於性。前者大部份屬於性解放或性濫交,注重的是性的享樂。後者追求的是互相委身,雖是兩個同性的結合,卻仍在感情與認知上,區分為丈夫與妻子。今天許多主張同性戀者婚姻合法的,比較多是屬於後者這一類型。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無論是第一類型或第二類型的同性戀,聖經認為都是一種逆性。保羅在羅馬書1:26-27中提到:「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在這裡,保羅直言,同性戀的行為乃是逆性。換言之,就是上帝規定性滿足的方式及動機,應該是在合法的兩性之間進行,因此,單性的性行為(手淫)也是神所不喜悅的。
  性既是上帝給人的禮物,必須取之有道,否則,就是妄為。妄為的結果是──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6:9-10「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即男同性戀者)???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生活應用〕
一 一般人沒有比同性戀者更公義,同性戀者也沒有比其他人更有罪。教會沒有理由拒絕同性戀者參與教會,正如教會不拒絕曾經犯墮胎、殺人、外遇、淫亂、靈媒等罪,但是之後悔改的人參與教會一樣。基督徒應當幫助同性戀者藉著禱告、行道,讓同性戀者獲得新造的生命。

〔今日禱告〕在這淫亂的世代,但願神聖潔的靈釋放每一顆孤單、受壓、受捆綁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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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5, 2005

避孕是否干涉神對生命的主權(第062問)

民國94年12月25(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七:論基督徒生活

〔真理提醒〕
  若問:避孕是否干涉神對生命的主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2問)
  我們的回答是:避孕並非對生命體的遺棄,因為避孕乃是生命未成型的前期行為,是刻意避開受精卵成形為胚胎的可能性。因此,避孕並非干涉神對生命權的罪。
  人的生命的本質是什麼,生命有那些權利,生命權的起點又應當從哪裡算起,這攸關我們對於避孕問題的回答。近代對幹細胞的研究,使得每一個細胞都有可能培育成為某一個器官之概念普遍被認知。此一研究使得避孕與墮胎之間的關係,更加錯綜複雜。有人甚至認為使用「子宮環IUD」把受精卵故意排拒於子宮壁外的避孕法,都是屬於謀殺。因此,在我們談論避孕是否干涉神對生命的主權的時候,不能不留意它與墮胎之間的關連性。
  一九六七年在華盛頓舉行的第一界國際墮胎會議,提出:「從精子與卵子結合時起,到嬰孩出生之時,我們無法找到任何一刻,可以宣稱在那之前不是人的生命」的看法。基督教的觀點認為「人」在母腹中一旦成孕,就有生命權。這乃是因為聖經論述到生命乃是來自於上帝的創造──「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詩139:13)「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譯: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5-16)
  若依據上述經文,避孕一旦被認為與生命權有關,那麼避孕一事便是干涉神對生命主權,以及謀殺生命的罪。避孕若與生命權無關,而只是一種節育的方法,那麼避孕就不牽涉對神的生命權的干涉,也不是謀殺生命。對此,繼若望保祿二世之後當選為教宗的拉辛格(即本篤十六世,被視為天主教同意避孕的代表人物)的看法顯然打破了天主教一向主張自然避孕法,而對於人工避孕採取嚴格限制的立場。亦即,辛拉格教宗不認為避孕乃是干涉神對生命權的罪。筆者也持相同的看法,因為避孕並非對生命體的遺棄,因為避孕乃是生命未成型的前期行為,是刻意避開受精卵成形為胚胎的可能性。筆者認為生命乃是來自於精卵結合時,而非精卵各別獨立存在時。避孕是使精卵的結合機會等於零,因此算不上是謀殺生命,否則男性的遺精,以及女性的排卵後月經,就是對生命的謀殺了。
  在聖經裡面有一段記載,是唯一一段指出避孕被定罪的記錄,在創世記38:9曾記載:「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在此,聖經將俄南避孕而遭罪一事,歸責於他不為哥哥留後,而非避孕本身。許多保守人士使用這一段經文,來做為反對避孕的說詞,其實乃是誤解了聖經文本的意圖,以字害意的詮釋。

〔生活應用〕
一 為了孕育更健康的下一代,預備受孕的夫婦應當要儘量製造最為有利的受孕期,並且以敬虔的禱告,將生兒育女之事交託給神,如此,才能夠讓神有機會可以在個人盡上最大努力的情況之下,做最美好的賜福。

〔今日禱告〕但願人們因尊重每一個被孕育的生命,因此在受孕的事上蒙神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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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6, 2005

為了服事而失去健康合神心意嗎(第063問)

民國94年12月26(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了服事而失去健康,這樣合神心意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3問)
  我們的回答是:維護健康是該有的基本責任;但若為了更高理想的實現而顧不得健康,則是一種犧牲;至於在一般的狀況下,該注意而不注意自己的健康就是毀壞神的殿。
  對於為了服事而忽略了健康,或是失去了健康是不是合宜的,並不是套用一個簡單的原則就可以斷定的。筆者認為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角度來衡量:
  1.維護健康是基本責任:上帝創造給我們身體,乃是為了能夠藉這身體,來享受與管理祂所創造的一切(創1:29-30;2:15)。耶穌基督降世,為世人的罪代贖而死,把世人從罪中救拔出來,使凡信祂的人都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因此,基督徒應該以為主活的態度來看待自己的健康(加2:20)。因此,基督徒對於神所賜的身體,應當保養顧惜,這是無庸置疑的。保羅甚至以基督愛教會的例子,來強調保養顧惜身體的重要(弗5:29)。
  2.為更高的理想而顧不得健康乃是一種犧牲:主耶穌為了傳救贖的福音,也曾顧不得吃飯,以致於被認為是癲狂了。使徒們也常為了傳道,而「連吃飯也沒有工夫」(可6:30-31)。在聖經與教會歷史中,有許多聖徒為了護衛或傳揚神的真道而被鞭打、被關,甚至殉道。這些都是為了更高的理想而顧不得健康的例子。保羅曾見證,他為福音的原故:「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11:27)並不是這些傳道者不想顧到健康,而是,他們無法顧到健康,因為他們心裡有更重的負擔,是為福音與神國的原故。三國蜀相諸葛孔明自二十七歲離開隆中跟隨劉備,在劉備死前,他承諾以「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輔佐後主劉禪做為生命的最高目標。他為了盡快完成恢復漢室的大業,七年間六出祁山,連連征伐,最後病逝五丈原,時年才五十三歲左右(西元181-234)。諸葛亮病重時,沒能聽得進眾將官的勸說好好休養,反倒連連熬夜,將畢生所學之兵法要略寫成書策,傳給姜維繼承遺志,即是此類。
  3.該注意而不注意就是毀壞神的殿:若是沒有特殊的感動,一個服事神的基督徒應該規劃他的作息,能夠把事奉與休息的時間做妥善的安排,就可以擁有健康的身體,來為主做更長久的事奉。筆者曾讀過一段比喻身體健康之重要性的短文,說到:「神給我們一匹馬去送信,若是我們為了求快,而一直快馬加鞭往前衝,結果馬被我們鞭打到死,信也可能送不到。」神給每一個人都有生命的計劃與目標,若是我們為了多做一些事,而沒有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不但會得不償失,也是對神殿的毀壞(林前3:16-17)。
  以上三個大致判斷原則,但願可以幫助所有事奉神的人,有智慧的為神而活。

〔生活應用〕
一 雖然健康很重要,但我們也應該對神有信心,因為神看顧那些敬畏祂、忠心服事祂的人,能夠為主犧牲乃是榮耀的事。若是能夠完成神所託付的,就算是犧牲也是值得的。但願我們都能夠效法馬偕博士的精神「寧可燒盡,不願鏽壞」,以我們有限的生命,來贏得神永恆的獎賞。。

〔今日禱告〕主啊!我深信你是生命的掌權者,神的權能可以補足一切肉體生命的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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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7, 2005

甚麼是敬拜?敬拜有一定的格式嗎(第064問)

民國94年12月27(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甚麼是敬拜,敬拜有一定的格式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4問)
  我們的回答是:敬拜一詞worship,在英文亦可讀作worth-ship(worth為值得,ship指身份),意思是「歸給配得的那一位」。因此,敬拜乃是指單單把應得的(奉獻、讚美、尊榮、愛戴、稱謝等等),歸給那一位配得者之意。
  在摩西律法中教導以色列百姓透過獻祭與守節,來表達對神的敬拜。五祭各有不同的敬拜內容,各自預表神百姓在生活中與耶和華神的關聯性。「燔祭」乃是表明以過著效法基督全然為神獻上的生活來尊崇神(因為所獻上的牛羊與班鳩鴿子乃是預表完全獻上的基督\利1:1-17)。「素祭」是表明以靠著聖靈過著為主受苦的生活來尊崇神(因素祭所獻上的餅乃是麥子被磨成新麵,再加上油〔聖靈的表徵〕烤成的結果\利2:1-16)。「平安祭」是表明以獻上甘心的禮物來表明對耶和華神的感恩(在原文中,平安一詞原為「酬恩」,意指對神的酬謝與感恩\利3:1)。「贖罪祭」是表明以獻上至誠的悔罪禮來表明對神的降服(因為贖罪的工價乃是歸給上帝的,祂是世人的救贖主\利4:1-35)。「贖愆祭」是表明以獻上真心的賠禮來表明對神對人的虧欠(因為神是和好的神,祂要人與神、人與人和好\利5:1-19)。這五重祭實際上乃是預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贖,祂是我們的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與贖愆祭。因此,基督徒不需要再獻動物或五穀的祭,而是要獻上心靈與生命的屬靈祭。
  至於敬拜是否有一定的格式,許多人把敬拜狹隘化為唱詩、敬拜讚美,這是錯的。我們也不能說跪著禱告才是敬拜、舉起雙手唱詩才是敬拜、跳舞讚美才是敬拜,總之,敬拜是沒有一定格式的。敬拜雖不限格式,但卻有其目的性,也就是針對神自己。是單單把焦點注目在神自己所散發出來的吸引上面,或是針對祂屬性的榮美。例如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神知道亞伯拉罕對祂是忠心順服的,雖然天使阻止他用刀殺了以撒為祭,但這就算是亞伯拉罕的敬拜了(創22:1-14)。因為亞伯拉罕獻以撒並不為求名或求利,而是單單為著神自己的喜悅。
  在主耶穌降生的故事中,東方博士獻上黃金、乳香、沒藥給新生王耶穌,這不是因為神曾在他們身上做了甚麼恩典的事,他們單單只為了尊榮救主。大衛迎約櫃進城,在約櫃前極力的跳舞,也是因為大衛對神的單純敬拜,而不是基於神為他做了甚麼。這些美好的敬拜,都產生於敬拜者從內心深處湧現的感動,而化為實際的敬拜行動。這些真實的敬拜,其目的都是為著神,而不是為著感謝或還願,更不是因為神在他的身上行了甚麼事所致。正如「敬拜」一書的作者葛普斯(A. P. Gibbs)所說:「禱告時心靈注重的是需要,讚美時心靈注重的是福氣,敬拜時心靈注重的是神。嚴格上來說,禱告和讚美兩者都沒有敬拜的成分」,因為其目的不單單是神自己所散發出來的屬性與榮美,而是神所成就的事。

〔生活應用〕
一 真實的敬拜,乃是無所求的,是單單為了尊崇神祂自己,但願我們都能如此的敬拜祂。

〔今日禱告〕但願單純的敬拜,可以使神的心得滿足,使人的靈得以與神更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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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05

撒旦與惡天使有何關係(第065問)

民國94年12月28(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魔鬼(撒旦)是由惡天使墮落而成的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5問)
  我們的回答是:魔鬼的確是由天使墮落而成的,牠們與人類一樣具有自我意識,可以決定要不要順服神以及執行祂的旨意。
  魔鬼由天使墮落而成的說法,乃是根據猶大書6節:「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之經文所得到瞭解。魔鬼原來的身份是天使,但據猶太人的傳說,撒旦是一位天使長,原名為「路西弗」(Lucifer)。但丁的「神曲」、米爾頓的「失樂園」,都把路西弗描寫為因為拒絕向聖子基督降服,因此在北方的極處率領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神。經過三天的天上交戰,路西弗與牠所率領的天使終被擊潰,並在渾沌中墜落到地獄。經過一段漫長的歲月,神重新創造了天地和人類。路西弗為了復仇,並奪取新造的天地,因此化為古蛇潛入伊甸園,引誘夏娃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導致人類的始祖的墮落。當路西弗如願以償地使神的新受造物一同墮落之後,自此罪、病、死終於遍佈地面。
  以上的敘述,大致是依據以賽亞書14章12~14節做為底本而發展出來的故事。但也有學者認為這一段可能是抄自迦南的一個古神話。原來在以賽亞書14章裡面對於這一位背叛者的敘述,並沒有指名道姓就是路西弗,而是用第二人稱單數代名詞「你」。
  其實路西弗會被等同於撒旦乃是一個錯誤,Lucifer一詞並沒有在聖經出現過,以賽亞書14章12節裡面所記載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上墜落?」以及14章13節「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這一段原不是指撒但, 而是神命雅各家(即以色列人)作詩諷刺巴比倫王為何作孽,然而卻被用來詮釋為撒但的墮落。明亮之星,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弗(light-bearing, light-born)意為「晨星」,兩者意涵甚近,因此產生錯誤的關聯感以至混淆。
  依聖經所示,「魔鬼」和「撒旦」不全然是一樣的。「魔鬼」是指邪靈、邪惡天使,是看不見的靈體。「撒旦」,原意為「敵對者」(against),因此人也可能成為「撒旦」。例如,耶穌的門徒彼得,曾經因為體貼人的意念,而攔阻耶穌繼續走上十架受苦的道路(太16:23),因此被耶穌斥為「撒旦」。賣主的猶大,也因為貪財的原故,約翰以「撒旦入了他的心」來描述他的邪惡本質(約13:27)。在約伯記與撒迦利亞書中,共同把撒旦位格化為一個實存(伯1:6-12,2:1-7,亞3:1-2),以致於許多人認為撒旦乃是一個具有位格的存在者,或天使長路西弗。
  因此,魔鬼的確是由惡天使墮落而成的,牠們與人類一樣具有自我意識,可以決定要不要順服神以及執行祂的旨意。唯一不同的是,上帝賜給人類救恩,但卻不救拔天使(來2:16)。天使墮落犯罪,其結局就是被捆鎖等候審判,人類卻有救贖的機會。或許因為神造天使的時候並不像人類一樣賜靈的原故吧!天使被造,也是為了効力於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來1:14)。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不應高舉天使,甚至向天使禱告與敬拜。因為天使與人類都是受造於神的被造者。

〔今日禱告〕願主捆綁邪惡天使的作為,並使良善的天使在一切的服事上持續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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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9, 2005

基督徒應如何做好情緒管理(第066問)

民國94年12月29(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信主前後,生氣的方式會有所改變嗎?基督徒面對許多情緒時該如何處理,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6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和其他人一樣都會生氣,但所不同的是,基督徒信主前是自己做自己情緒的主人,然而信主後會讓聖靈來做他情緒的主人(聖靈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情緒管理不是一門學問,而是生命的實際,有怎樣的生命,就有怎樣的情緒反應。
  每個人都有情緒,因為人是神按自己的形像與樣式所造的,具有感知、判斷與反應的能力。有情緒並不是壞的事,主耶穌也有喜(約17:13「現在我往你那裏 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裏充滿我的喜樂。」)、怒(太21:12耶穌潔淨聖殿\可3:5「耶穌怒目周圍看著他們」)、哀(約11:35「耶穌哭了」)、樂(路120: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愛(可10: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慾(約19:28「耶穌…說,我渴了」\耶穌也常被接待在信徒家中吃飯)、憐憫(太9:36「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 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憂傷(太26:38「我心裡憂傷幾乎要死」)等情緒。從聖經四福音書的記載當中,耶穌並沒有隱藏情緒,祂的情緒表達證明祂具有一個正常人所應具備的特質。
  耶穌既然有不同的情緒,因此,基督徒有情緒反應乃是正常的,只是基督徒信主後在處理情緒方面會比起信主前有所不同。基督徒和其他人一樣,也都會生氣,但是,所不同的是,基督徒信主前是自己做自己情緒的主人,然而信主後會讓聖靈來做他情緒的主人。一個重生的基督徒,聖靈會進入我們的心中掌權,賜給我們能力,可以用神的角度來理解事情,也可以在聖靈的感動與引導之下,做出合宜的反應。
  司提反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當眾人用石頭打他的時候,一般正常人的反應會是甚麼呢?逃開?斥責?或是苦毒咒詛回去?然而,我們卻看見司提反在奄奄一息的時候,仍為這群擊打他的暴民禱告,求神「不要把這罪歸與他們」(徒7:60),這並不是司提反的修養好,而是此刻聖靈完全掌管了他的情緒。司提反不是沒有脾氣,而是他已經懂得讓聖靈來管理他的反應。
  因此,基督徒應該學習靠聖靈做情緒的主人,而不要受到情緒的綁架而做情緒的奴隸。一個基督徒靈命成不成熟,就從他能否管理好自己的情緒看得出來。若是基督徒有許多莫明其妙的情緒,自己也無法有效的管理,這表示沒有用心誠實的面對聖靈在我們生命裡面的雕塑,順服神的心不夠,就不會有行為上的改變。

〔生活應用〕
一 保羅曾提醒我們:「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基督徒不是靠著外面的修養來維持形像,若是這樣,總有一天會崩潰。基督徒乃是要靠著聖靈更新變化內裡的氣質,使所有的行為反應,都是出於極自然的生命流露。不管是喜也好,悲也好,總是要讓聖靈在心裡面來感動引領才是。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靠聖靈治死肉體,並藉著祂做自我情緒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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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0, 2005

為甚麼上帝容許魔鬼為惡(第067問)

民國94年12月30(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上帝容許魔鬼做這麼多不公義的事,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7問)
  我們的回答是:上帝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祂容許魔鬼為惡,自有祂的旨意與目的。此外,上帝擁有控制魔鬼的能力,因此祂可以處理所有因魔鬼而造成的邪惡效應
上帝的確容許魔鬼邪惡的存在,魔鬼是邪惡的代表,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3:8),又被稱為「說謊話之人的父」(約8:44)。我們不必替上帝硬是辯護,認為魔鬼的為非作歹與上帝的容許無干。因為,上帝絕對不可能無視於魔鬼的邪惡。既然如此,我們的問題應該不是為上帝辯解,而是探索上帝為何要容許魔鬼為惡。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點來解釋上帝為何容許魔鬼的為惡的問題。
  第一,上帝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祂容許魔鬼為惡,自有祂的旨意與目的──魔鬼自從神的寶座前被趕逐到空中,成為空中屬靈氣的惡魔,管轄幽暗世界者之後(弗6:12),就一直想要反撲,並奪去被造界對上帝的敬拜。這衝突從伊甸園裡古蛇誘惑人類的始祖開始(創3:1-15),歷經耶穌降生的劫難(啟12:12:4,太2:13-18)、受試探(太4:1-10)、被出賣與被釘死為止(約13:2),魔鬼就一直與上帝作對,想要攔阻上帝的救贖計劃(因此魔鬼又被稱為敵基督)。然而,牠卻忽略了上帝的意念高過牠的意念,上帝「將計就計」,使魔鬼成為上帝完成救贖工具,魔鬼自以為將聖子釘死就得勝了,殊不知聖子若不死就不能為世人擔罪,無罪的聖子既然為世人死,就藉著祂的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並且「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因此,上帝容許魔鬼為惡,祂利用魔鬼自以為聰明的弱點,來作為完成救贖計劃的助力。
  第二,上帝擁有控制魔鬼的能力,因此祂可以處理所有因魔鬼而造成的邪惡效應──上帝既然容許魔鬼存在為惡,基本上必是因為上帝有能力控制這一切。舉耶穌被釘死為例,耶穌被釘死看來是一件上帝無法控制的事情,祂竟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獨生愛子被釘死,無視於聖子在十架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神容許魔鬼為惡到把聖子釘死在十架上,乃是因為上帝具有處理危機問題的能力。三天後,被釘死聖子從墳墓中復活,為上帝處理危機問題的能力做了最佳的證明。上帝是最後的大贏家,死而復活的聖子被提到空中,「神將祂升為至高,並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是主」(腓2:9-11a),最後「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11b)成為這一切的過程的結論。

〔生活應用〕
一 上帝「容許」魔鬼為惡,是基於祂統管宇宙的智慧。人的生命與知識有限,絕不應以存在於相對界之有限道德觀,來詮釋神絕對的主權與意旨行動。在魔鬼的為惡中,神賜予人類相對的盼望,並使人在魔鬼所施加的患難與試探中,因倚靠聖靈而更堅忍。神容許信徒經歷魔鬼的攻擊,為的是使信徒可以擁有勝過魔鬼的能力,並且完成神美好的旨意。

〔今日禱告〕神既使我們經歷魔鬼的試誘,必是要賜給我們得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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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1, 2005

自殺是不是不得救(第068問)

民國94年12月31(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自殺是不是不得救,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8問)
  我們的回答是:自殺並非是由單一因素所造成的社會現象,不但有社會因素,還有個人心理因素與病理因素。聖經雖未明確的判定自殺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罪,但是自殺卻是一種消極不信任神的行為,是不值得認同與鼓勵的。
  當一個人活下去已然變成痛苦的重擔時,從道德的角度而言,我們可否就此同意他結束生命?自殺是人在經歷不可超越的障礙或痛苦時所選擇的不得已行為,或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基督教倫理學者史密茲(Lewis B. Smedes)說:自殺,其實是人類心中非常矛盾的情結。從一方面來看,自殺是力量的表徵;人類最大的力量,可以決定自己最終的命運。而另一方面,自殺所代表的也是人類最深的挫敗和軟弱。這種內心的衝突、矛盾迫使我們在判定自殺的道德行是非時,不得不小心翼翼。
  首先從聖經對生命的教導來看,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來自於神的創造,人是按神的形像與樣式造的。因此有人主張,自殺就是毀壞神的創造。保羅也說到:「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裡頭麼,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林前四:16-17)。此外,生命的主權在神,而非人類。傳道書三:1-2提到「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可見,人何時生在世上,何時離開世界,主權乃在於給人生命的上帝。基督教倫理觀念認為人類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任意剝奪自己的生命,就是搶奪上帝對人類生命的主權。基督教倫理學者華德凱瑟(Walter C. Kaiser, Jr.)甚至說:惟有神能賜與生命、維繫生命。所以只有祂有權取走生命。第六誡命清楚表明一件事實,任何人斷絕別人的生命,未有神的授權,即是兇手。但是,從實際的狀況而言,決定以自殺來終結生命的人,難道都是輕看生命、不尊重上帝對生命主權的嗎?假如自殺必須要付出極大的勇氣,那麼,自殺者必然是經過一番思考與掙扎的天人交戰後,才做出的行動。那麼,對自殺者而言,我們所應給與的正確態度,是應該是憐憫,而不是定罪。以下我們就幾類自殺的動機與類型,詳細的分析探討,希望能夠對這個問題有更多的瞭解。
  一般對於自殺的動機與類型,共分為三種類型:
  1.殉道型的自殺──這種殉道型的自殺,有可以說是一種犧牲(為國捐軀、因器官捐贈而早死、難產留子不留母)。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對於殉道型的自殺,主不但沒有責備,而且還以他們能擁有天國來安慰他們。另外,主耶穌也曾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的」,可見主耶穌嘉獎這一類的犧牲。主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正印證了祂自己的這一句話。十位使徒(除了猶大與約翰之外)都為主殉道,他們明明知道堅守信仰的結果,必然是死路一條,但是他們仍然願意慷慨赴死。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其實是兩好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可見,無論生死,考量的重點是基督的真理與旨意。
  2.絕望型的自殺──當一個人覺得活下去,無法面對即將而來痛苦時,或是完全失去對上帝的信心,疾病無法得醫治,找不到任何足以支持自己再活下去的理由時,因此而選擇終結自己認為無意義與價值的生命時,稱之為絕望型的自殺。當以色列王掃羅與非利士人決戰時被敵人的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聖經說,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本於對主人的忠心,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1-7)。所以,對於絕望型的自殺,正確的態度應該是憐憫,而不是定罪。要知道,一個人之所以會選擇自殺,一定有說不出來的痛苦,與無法超越的困境。希伯來書10:32-34鼓勵我們,要陪伴那些在大爭戰中遭受各樣苦難的人,度過他們人生中的苦難期。要體恤這樣的人,當他們在綑鎖、患難當中,用最大的支持,陪伴他們勇敢的走過大爭戰。
  3.逃避型的自殺──這一類的自殺,通常是因為一種罪咎感,虧欠或補償的心態而導致。例如賣主之猶大的自殺,他若願意悔改認錯,相信主會赦免他。彼得也曾經三次不認主,他在雞叫三次以後痛哭悔改,主便赦免他。可惜,猶大卻熬不過內心的罪咎與控告,竟選擇以吊死來逃避內心的不安(所以猶大不得救,不是因為他賣主,而是因為他用自殺來面對自己的軟弱)。  舊約先知約拿也曾經自殺,不過他是自殺未遂。他在蒙召前往尼尼微傳道的一開始就逃避上帝,坐船躲到他施去了。結果遇到狂風,後來水手找到在船艙裡面睡覺的約拿,並且質問他,後來知道這狂風大浪的起因乃是因為約拿躲避上帝的面,所以上帝興起狂風大浪。這時候約拿便要水手把他丟進海裡,丟下去之後,海果然平靜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許多日本軍官切腹自殺,也是屬於逃避型的自殺,因為自覺無法面對戰敗的事實。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7說到「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沒有甚麼罪是不能得赦免的,只要肯轉向神,神就轉向我們。
  4.精神官能症的自殺──這一類的自殺,通常是因為對病患的照顧出現疏忽而造成。有些精神官能症患者會有幻聽幻覺的現象,導致出現危及生命的行為。這是屬於不可抗力但可避免的狀況,若是保護得宜,應該可以免除悲劇的產生。雅各書5:13-15「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你們中間有病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禱告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自殺並非是由單一因素所造成的社會現象,不但有社會因素,還有個人心理因素與病理因素。大部份的自殺者是受害者,是需要幫助與輔導的。他們所需要的,不是「是非」與「倫理」,而是瞭解與輔助。他們不是不想拒絕自殺的結果,而是無力逃脫造成自殺的原因。因此越多的關懷與及時的幫助,就越能使他們遠離絕望。

〔生活應用〕
一 聖經並未明確的判定自殺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罪,自殺並沒有比殺人、姦淫更不可饒恕。上帝反而在約拿書中,顯出對軟弱的罪人之無知、悖逆所發之憐憫。雖然摩西十誡的第六誡規定:不可殺人。這個命令不但指不可殺別人,許多解經家都同意其中的精神也包括不可自殺(殺己)。然而,聖經記載主對罪人的愛、赦免與鼓勵,遠遠超越祂對罪人的責備。

〔今日禱告〕你們當把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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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1, 2006

何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腳蹤行(第069問)

民國95年1月1(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可否具體說明何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69問)
  我們的回答是:背十字架跟隨主的真義,乃是指一切為基督的信仰而承受的痛苦與犧牲。
  「背十字架」的觀念,乃是源自於聖經馬太福音16:24耶穌對門徒說的一段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一段談話,乃是在耶穌尚未被釘十字架之前所說的。因此有學者認為,這段敘述乃是一個預言,因為耶穌公開宣告祂將要被釘十字架而殉道,祂也要求所有要跟隨祂的人,要和祂一樣為信仰面對抉擇。
  在這裡,我們要注意耶穌特別強調,我們所要背起的十字架,不是別人的十字架,也不是耶穌的十字架,乃是「自己的」十字架。換言之,神對每一個基督徒的帶領都不同。祂要我們專一跟隨祂,別人如何跟隨主,自有主的旨意。我們不能背別人的十字架,也不要羨慕別人的十字架。別人的十字架縱然是由美麗的玫瑰花所塑成,但是背這十架的人必須付出被玫瑰花刺刺傷的代價。金銀寶石的十架雖然極貴重,但背起的人必須忍受沉重的壓力。神知道給每一個人怎樣的十字架,所以,耶穌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
  那麼,甚麼是十字架呢?十字架原本是羅馬帝國處死死刑犯的刑具,是一個羞辱可怕的東西。然而,自從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被釘在上面的時候,世人對十字架開始有了更新的詮釋與定義。聖詩古舊十架的歌詞如此寫著:「各各他山嶺上,孤立古舊十架,這乃是羞辱痛苦記號;神愛子主耶穌,為世人被釘死,這十架為我最愛最寶。」刑具成了至寶,痛苦化為榮耀。
  筆者認為,耶穌口中所謂的十字架,其真義乃是指一切為基督的信仰而承受的痛苦與犧牲。信主的道路並不是一條易路,耶穌的門徒乃是一群決志想要跟隨主腳蹤行的人。正如啟示錄14:4所記載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一般,「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祂。」因此,主耶穌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是耶穌的門徒,就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有一首詩歌這麼寫著:「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要將一切獻給神,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火才在這裏顯現。這是十架道路!你願否走這個?你曾否背十架為你主?你這奉獻一切給神的人!對神你是否全貞?」何等激勵人心的一首詩歌,提醒你我,做基督徒很不容易,但很神聖。背十字架很痛苦,但很榮耀。歷代教會聖徒為主背起十架者不知凡幾,這些人都將在天上「成為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啟14:4b)。那時候,他們將全然明白,他們在世上的決定,乃是正確而明智的。當他們不肯與世界妥協的時候,神就要尊榮他們。
  記得古舊十架的副歌嗎?──「故我愛高舉十字寶架,直到在主台前見主面,我一生要背負十字架,此十架可換公義冠冕。」但願在這新的一年,背起十架跟隨主的腳蹤行,成為我們的決志與新年的願望。

〔生活應用〕
一 你我的十字架雖然不同,但卻是神按我們屬靈的身量而設計的,讓我們背著它走天路吧!

〔今日禱告〕但願背十字架跟隨主的榮耀感覺,常在我們的心中時刻激勵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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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2, 2006

撒旦為何可以自由往來於上帝的面前(第070問)

民國94年1月2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撒旦為何可以自由往來於上帝的面前,難道不怕上帝嗎(邪靈不是怕上帝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0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本上,撒旦是懼怕上帝的,但是牠為了達到與上帝敵對的目的,因此牠經常尋找機會破壞上帝的作品(人類)或工作,並用以建立牠的國度。至終,撒旦將被上帝的權能所消滅,並被丟到無底坑裡。因此,撒旦豈能不懼怕上帝呢?
  一般我們的觀念認為撒旦是畏懼上帝的,而主耶穌以及歷代聖徒也常有趕鬼的屬靈經驗,因此想當然耳,這屬魔鬼的撒旦當然不敢在上帝的面前出現。然而,在聖經文學裡面,有幾處記載撒旦在上帝面前出現的敘述。例如在約伯記1:6-7記載「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裏來?撒旦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雖是如此記載,但有學者認為約伯記的文學是一種寓意性的智慧文學,是藉著寓言故事的方式表述屬靈或人生的哲理,他們認為約伯的故事乃是虛構的,因此故事情節中撒旦出現在上帝的面前,乃是編造的。古代並非只有以色列人寫作智慧文學,外邦文化中也常有智慧文學的作品。古代文化中有好幾份作品跟舊約的約伯記相似。例如蘇美人也有一本約伯記,巴比倫人也有一本名為「我願讚美智慧之主」類似約伯記之作品,在哲學理念上跟蘇美人的「約伯記」相似。這些作品都是建立在寓言故事上的智慧文學,為了探索在諸神崇拜中,人類如何化解人生的困境。
  另一個撒旦出現在上帝面前的經文,是記在撒迦利亞書3:1-5「天使(原文是他)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旦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向撒旦說:撒旦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在段經文中的「撒旦」一字之前有一個定冠詞,因此並非指稱某個特定的對象,而是作為一個普通名詞,可譯為「控告者」。這裡乃是用法庭的文學來表述某一種意義,約書亞既是被告,當然需要一個原告,而這原告就是以撒旦這個普通名詞所代表的邪惡一方,也就是經文中「與他作對」的。
  這兩次撒旦的出現,都是為反對而反對。基本上,撒旦是懼怕上帝的,但是牠為了達到與上帝敵對的目的,因此牠經常尋找機會破壞上帝的作品(人類)或工作,並用以建立牠的國度。筆者認為,上帝之所以允許撒旦出現在祂的面前,乃是要藉著撒旦的工作,來作為審判牠的證據。神有能力控制一切,使那些在撒旦控告下的聖徒,終能得到拯救與恩福。至終,撒旦將被上帝的權能所消滅,並被丟到無底坑裡(啟20:1-3)。因此,撒旦豈能不懼怕上帝呢?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行事為人若是對得起上帝,就不怕撒旦的控告了。事實上,主耶穌的寶血已經洗淨我們一切的過犯,並稱我們為義了。因此,撒旦對我們的控告也是無效的,只能嚇嚇我們而已。

〔今日禱告〕奉主耶穌的名,拒絕從撒旦而來的一切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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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3, 2006

天使與人類有何差異(第071問)

民國94年1月3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天使與人類有何差異,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1問)
  我們的回答是:人類是為分享神的管理與榮耀所造的,而天使則是服役的靈。
天使與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然而,天使與人類仍有許多不同的地方:
  1.人類是按照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的(創1:26),而天使沒有──上帝創造人類的目的,是要分享祂的榮耀(賽47: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也要管理祂所造的世界(詩8:4,6-8「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派他管理祢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
  2.人類墮落之後,上帝為人類預備救恩,但天使墮落,祂卻不救拔(來2:16)──猶大書6節記載「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指墮落的惡天使,即魔鬼),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天使墮落成為魔鬼,隨著鬼王一起背叛並敵擋上帝,因此神並不救拔墮落的天使。但卻親自道成肉身以死來替人贖罪,使信的人可以得救贖。
  3.天使是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類効力的(來1:14)──天使被造的目的,是服從神的命令,供神差遣去完成祂的旨意(來1:14「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這也包括服事將得救恩的人類(例如徒12:7-11天使救彼得出監,路1-2章天使向撒迦利亞預言施浸約翰出生、天使向馬利亞預言耶穌降生、天使報喜信給牧羊人,出33:1-3天使領以色列人進迦南等等)。
  4.天使是純靈體的存在,沒有肉身。但人類既有靈、又有肉身──神造人時,在人的鼻孔裡吹氣,因此人稱為有靈的活人(創2:7),然而,神卻以風 為使者,以火焰 為僕役(來1:7),他們是服役的「靈」(spirit)。
  5.人類被授權要與上帝一同管理未來的世界,天使則不被授權(來2:5「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因此在永恆的裡面,人是居於管理的地位,天使則無。
  6.聖徒在末日是要與上帝一起審判天使的(林前6:3)──上帝賦予聖徒居於耶穌所成就之救恩的義上面,以祂的真理與屬性來作為審判世界的依據。上帝賦予人類如此大的權柄,是天使所難以想像的。為此,人類也不能敬拜天使,把天使高舉在受敬拜的地位上。
  7.人類的受造次序比天使微小,但是卻承受比天使更大的祝福(詩8:4-5),這位份的祝福藉著主耶穌受死的苦而預表出來(來2:6-9)──耶穌道成肉身,成為在受造次序中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人類。祂的復活高升,將成為人類初熟的果子。以後的聖徒也要像基督一樣的復活(林前15:23「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復活的基督如何被高升超越天使,聖徒也是如此被高升超越天使。

〔生活應用〕
一 人類既有比天使更尊貴的未來,就應當把握既得的救恩,努力在有限的今生榮耀神。

〔今日禱告〕感謝上帝差派天使來幫助信徒承受救恩,使信者能夠勝過屬靈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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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4, 2006

身心障礙的人能夠受洗並能與神交通嗎(第072問)

民國94年1月4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身心障礙的人無表達能力,也無思考能力,他能夠受洗嗎?若可以,他如何禱告?神如何在他身上工作?他如何聽神的聲音?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2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是造人身心靈的神,祂有足夠的智慧與能力去和一位身心障礙者會通,並且能感動他們的心靈。畢竟,我們之所以能信,豈不也是聖靈在我們心裡面感動的結果呢。
  身心障礙的人,仍有完整的靈魂體,只不過他的身心運作,出現了官能性的障礙,並無損於他為人的價值尊嚴。神既能使死人復活,當然也可以使身心障礙者領受祂從聖靈而來的感動,並進一步進入救恩。
  一般的情況下,教會通常以一個人能否透過理性的決志,來作為信仰基督的意思表示。然而,一個身心有障礙的人,他的理性官能並不能有正常的發揮。我們只能說,在單方面,身心障礙者無法與神有主動的會通。但是,我們卻不能忽略從上帝這一方面而來的作為。神既是人類身心靈的創造者,祂自然能夠以更高或是更另類的方式,來與一位身心有障礙的人會通。
  或許我們可以先從以下幾個連續的問題中,來嘗試找到解開這個疑惑的可能性。試問:在巴別塔事件之前,人類是怎樣互相溝通的呢?在伊甸園的創造裡,亞當和夏娃夫妻是如何的談情說愛(亞當做詩稱讚夏娃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他們又是如何彼此協調去管理伊甸園呢?聖經並沒有啟示我們當時神為他們造語言。再來,神與亞當夫婦的溝通(例如與亞當立約,不能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是用怎樣的方法溝通的呢?上帝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後,又如何呼喚他們的呢?(創3:9「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是用神的靈對人的靈進行溝通嗎?人是受靈於神的被造,是否這意味著人與神之間溝通的潛在方式,早已透過祂的創造分靈而已然存在。而當人類始祖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上帝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裡乃是指靈死,這靈死是否即是切斷了人透過靈可以與神溝通的能力呢?假若是,那麼,即證明神是可以透過祂的靈,來與一個身心障礙者的靈會通,以達成使他受感接受主的目的的。
  身心障礙有其程度的深淺,也有不同的類型。並不是身心障礙者都無法有自主性的意思表示與抉擇能力,而是他們在這幾個方面的能力比一般人降低而已。好比是兒童與成年人一般,兒童的理解能力、心智能力、表達能力、判別能力都比起一般正常的成年人為低,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就沒有上述的能力。筆者認為,神是造人身心靈的神,祂有足夠的智慧與能力去和一位身心障礙者會通,並且能感動他們的心靈。畢竟,我們之所以能信,豈不也是聖靈在我們心裡面感動的結果呢(羅8: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既然這樣,神的靈若感動這些身心障礙者的靈,他們照樣可以做出決志信主的動作,甚至於受浸歸入基督囉!

〔生活應用〕
一 我們週遭若有身心障礙者,不要忽略他們得救的權利,要為他們禱告求聖靈感動他們的心!

〔今日禱告〕但願身心障礙者能在得救的機會上,能狗有與正常人一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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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5, 2006

聖經有來生的啟示嗎(第073問)

民國94年1月5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有來生的啟示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3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裡面的來生,是指人死後進入的恆定世界,也就是永生。基督教不相信「前世今生」,基督徒今世生活的目標,乃是為贏得將來在天上的永生做預備。
  「來生」一詞,在聖經裡面常常出現,它主要的意含,不是指中國傳統觀念或佛教所認為的世世輪迴,而是人死後進入的恆定世界,也就是永生(eternal life)。基督教所謂的「來生」,是一種超越今生的盼望。每講到「來生」的時候,總是帶著一種對未來的期待。譬如主耶穌告訴跟隨祂的門徒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這裡的「來世」,並不是指人可以再一次輪迴出生,而是指存在於超脫今世的永恆裡。主耶穌應許那些付代價跟隨祂的門徒,他們將在今生結束之後,擁有永生做為賞賜(參閱可10:30,路18:30也有同義的敘述)。
  聖經啟示我們,人只有「一生」,沒有所謂的前世今生。佛教講因果輪迴、六道輪迴,這樣的觀念深植於華人的世界之中。印度的輪迴觀也是如出一轍,後來的道教融入了印度教與佛教的思想,強調為了讓亡者能夠轉世為人,因此以做功德法事來超渡亡魂,使他可以進入輪迴轉世,而不致於成為不能往生的遊魂。許多人因為在歸主之前,受到了此類轉世輪迴觀念的影響,因此對於聖經所說的「來生」或「來世」有相當程度的誤解。
  既然聖經裡面沒有「前世今生」的啟示,因此基督徒一切的信仰行為,就不能夠有積功德,或是以前世今生的觀念來詮釋人生際遇的態度。基督教不相信有前世,例如中國淒美的愛情故事「七世夫妻」,第一世萬杞梁與孟姜女、第二世梁山伯與祝英台、第三世郭華郎和王月英、第四世王十朋與錢玉蓮、第五世商琳與秦雪梅、第六世韋燕春與買玉珍、第七世李奎元與劉瑞蓮。七世夫妻是敘述玉皇大帝跟前的金童玉女犯下錯誤後,受到南極仙翁的懲罰,被降到凡間經歷世世,只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的傳說。然而,值得玩味的是,若以轉世輪迴的角度來看七世夫妻,這七世當中姓氏各不相同,也就是說,在最後第七世之前的六世夫妻,當他們亡故之後各別是該姓氏的列祖列宗,是要列名於神主牌位上的。如此一來,一個人可能同時成為萬、祝、郭、王、商、韋等姓氏的祖先,接受後世子孫的供奉。一個人成為六個姓氏的祖先,這可是中國民間信仰轉世觀念的一大思想漏洞。
  提前4:8說道「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就是鼓勵基督徒,要懂得以敬虔的態度活在今生,並為贏得神在永生的祝福而努力。約6:51也提到耶穌的提醒:「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即是強調基督徒應當以領受並活出基督的真理,以致於為自己帶來像基督般永恆復活的生命。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只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決定未來在永恆裡面的地位,希望每一位基督徒都善自珍重。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夠把握今生的機會,為自己贏得永生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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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6, 2006

人死後到哪裡去呢(第074問)

民國94年1月6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

〔真理提醒〕
  若問:人死後到哪裡去,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4問)
  我們的回答是:人死後,信主的人暫時到到樂園裡,不信的人暫時到陰間去。無論信與不信的人都要再受到末日的審判,信主的人要享受天堂的永生,不信的人將到地獄的永刑裡去。
  人死亡並非像傳統所謂的燈滅,或是一了百了。人的死亡,乃是進入一個暫存的中間狀態,等候末日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在世的時候,一個人對基督的態度,將決定他死後的狀態。依照聖經的啟示,人死後,按照個人對基督的態度,將會暫時各別前往兩個不同的地方:
  1.前往樂園──這是一個沒有疾病、沒有苦難的地方,信徒在這地方享受安息,不再有勞苦,只有平安與神的同在。樂園並不是終極境地,而是已睡聖徒等候復活的地方。當年與主耶穌同釘十架的強盜,在離世前要求主耶穌得國降臨的時候紀念他。耶穌就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2-43)保羅有一次對哥林多信徒敘述自己上三層天的經歷時說:「他(即保羅)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4)想必這裡的樂園有天使或上帝的存在,因此保羅才會聽見有異於地上人類的語言(隱祕的言語)。最後一次聖經提到樂園的經文是啟2:7「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這是神透過約翰在七教會書信裡對以弗所教會的勸勉。
  2.前往陰間──在陰間裡人仍有感覺,並且具有屬世關係的辨識能力。例如路加福音16:19-31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裡,聖經說財主就落到陰間在那裡受苦,因為那裡的火燄極其痛苦。在陰間裡的人是被隔絕的,因為「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但是,財主仍認得在亞伯拉罕懷裡的拉撒路,亞伯拉罕也以財主在世時的光景曉喻他。這指出在陰間的人,仍具有屬世關係的辨識能力。舊約聖經對於作惡之人的結局,也是以進入陰間來作為敘述(民16:30-33可拉黨人被地吞滅活活的墜落陰間\賽14:15雅各家對巴比倫王的預言詩指出他必墜落在陰間極深之處\撒上2:6,王上2:9,結31:17,何13:14,太16:18,路10:15等等),可見陰間乃是一個可怕的地方。
  樂園與陰間都是人死後暫存的境地,啟示錄指出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而那些在基督裡面睡了的人,「神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4:14)不信的人最後要進入永刑裡面,也就是硫磺火湖地獄裡(啟20:15);而信主的人將進入永生天堂裡面,永遠與主同在。

〔生活應用〕
一 地獄和天堂是真實存在的,無論是新舊約聖經,都有許多關於天堂與地獄的啟示。有一天,我們將真實的經歷聖經所說的一切。弟兄姊妹,今日我們在世尚有時間可以決定未來的光景,我們寧可為將來能夠在天堂享受永生的祝福,而放棄在世上許多的享受,認真追求、領人歸主、熱心事奉,甘心為自己積聚在天上的基業與獎賞。切勿因貪愛世界,而落得僅僅得救的地步。

〔今日禱告〕但願信徒都能堅持到底,時刻儆醒,預備我們的心要得天上永生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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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7, 2006

為何有人會敘述去到天堂或地獄的經歷(第075問)

民國94年1月7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何有人會說出自己的奇妙經驗(包括上天堂的經驗,或是感覺到某某人在天堂或地獄裡的痛苦)?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5問)
  我們的回答是:這是上帝特別的恩典,正如保羅也上過三層天,聽見樂園裡的奧祕話一般。上帝之所以讓一些人經歷此恩典,目的乃是要藉他們對世人做出勸勉或提醒,或是造就當事者的屬靈生命,改變他對神的觀念與態度。或許我們都很羨慕有些人擁有去過天堂或地獄的經驗,將此般經驗寫成的書,例如「死亡九分鐘」(喬治?李齊)、「地獄的啟示」(瑪利巴斯特女士)等,若是他們所說的與聖經的真理相符,原則上是不需要去否定的。但若是他們所描述的情境,偏離聖經所啟示的,那麼就可以公然拒絕。
  越是近代,越來越多人宣稱擁有見異象的能力,甚至隨時看異象,天天看異象,好像每作一件事就一定要有一個異象來作為印證不可。筆者對於現代教會界此般的現象,實感憂心。因為,聖經真理在這一波以高舉看異象為主流屬靈表徵的時代,似乎越來越式微。許多基督徒對聖經可以說是壓根目不識丁,卻偏偏喜歡倚靠異象來作為生活、事奉的依循標準。這樣的現象,乃是因為有許多人不認識神的真理,要以人的教導來練習看異象或是解讀屬靈的現象所產生的混亂,這些人正是聖經所謂的假先知。正如先知耶利米所言:「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耶14:14)這些假先知口中所說的,乃是「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耶23:16)若是有人傳這樣的假異象,主耶和華的手「必攻擊那見虛假異象、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也不進入以色列地。」(結13:19)
  一般民間信仰也會有這一類的傳說,這都不足為奇。筆者認為,撒旦也會化裝成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當然,牠會給那些敬拜牠的人製造一些幻境或幻覺,也屬正常。有些人則是精神官能異常,因為腦部的多巴胺分泌不正常,因此產生幻聽或幻覺的現象。筆者主觀認為,上帝已經把關乎祂的救恩真理,完整而清楚的記載在聖經裡面。除非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不完整的,否則基督徒豈不應該好好研讀聖經,並按照聖經的真理原則來過生活。所有的異象都來自於聖經,凡與聖經救贖啟示無關的異象,諸如強調個人經驗或看見的異象,都應被置於聖經真理之下做嚴格的檢驗。若是有人宣稱他為你禱告時看到甚麼,並要你按照他的解讀去做,那麼,筆者奉勸你要快快來到神面前為自己禱告,因為:為何不是神親自把關乎你的事感動在你的心裡,而是透過別人呢?除非,你是一個懶惰不禱告的基督徒,否則神怎會不啟示你呢?畢竟!耶穌才是我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一個不追求明白真道的人,最容易陷入屬靈的困惑中。

〔生活應用〕
一 不管他人所宣揚的屬靈經歷有多神奇,你只要決心活出所信的真理,就必然會蒙神的引導。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能夠堅信聖經勝過追求虛無的異象,因為真異象絕非追求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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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8, 2006

聖與俗如何分別呢(第076問)

民國94年1月8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如何分辨聖與俗,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6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與俗往往是並存的」,端視一個人行事為人的動機如何來論定。
  許多事物並不是那麼容易二分,特別是談到價值觀的時候,更不容易用一套公式來說怎樣是聖,怎樣是俗。就好像是一把刀一樣,我們不能說刀子是不好的。刀子若是被握在壞人的手上,那就是一把兇器。但是刀子若是握在外科醫生手裡,那就是一把救命的工具。再以買股票為例,我們不能夠說買股票的人都是貪財,正當的投資股票是可被允許的。但是若炒作股票,就是一種貪婪。無論是刀子,或是股票,都是中性的。重要在於有所分別,看你是用怎樣的態度去面對它。
  同樣的,時間、金錢、才幹都是中性的,這一些要怎樣才算是聖的,就是要有所分別。每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是你拿來禱告、讀經、聚會的時間才算為聖,假如你用時間的態度是為主而作,哪怕是你是在運動、吃飯都可以稱為聖的。相對的,雖然你用了一些時間在禱告、讀經、聚會,但是你的態度不是為了主,而是有其它不單純的動機(譬如說為了讓別人覺得我很熱心、很虔誠,甚至是為了展現自己的聰明傑出),那麼就算不得為聖。
  使徒保羅曾提醒基督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基督徒無可選擇的住在這個世界之中,目的是為了要向世界見證基督,而不是要去效法至終必要過去的世界(林前7:31「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甚麼是效法世界?就是用世界的方法來實踐在教會裡面。或許你一定會問:難道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不好的嗎?當然世界上還有許多好的事物是教會必須學習的,但是在這裡保羅的意思並不是一昧的排斥世界,而是提醒教會,這個世界的本質是與教會不相合的,並且撒旦也會化裝成光明的天使,世界的法則僅存片時,但是屬靈的法則卻是永不改變。
  通常我們會覺得聖與俗在本質上是對立的,所以聖絕對不可能從俗的形式中出現,而俗也不可能由聖當中產生。難怪當耶穌和罪人與稅吏一起吃飯時,就立即引來批評。就當時法利賽人的看法,聖人就該與聖人在一起,那些與罪人在一起的,大概神聖不到哪裡去。在路加福音7:36-39記載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席間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就來到耶穌的面前,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的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吃飯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法利賽人的觀念,聖與俗是不能觸碰的,然而耶穌卻用行動教導我們「聖與俗往往是並存的」觀念。

〔生活應用〕
一 若是「聖與俗是並存的」,那麼我們行事為人,應當注重內在動機的良善,過於看重完成一件事之後的實際果效或益處。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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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9, 2006

守主日是否為神的旨意(第077問)

民國94年1月9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守主日是否為神的旨意,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7問)
  我們的回答是:雖然聖經並沒有明文規定守主日,但是信徒能夠分別出一天一起聚集來敬拜神,這是一件美事。既能討神的喜悅,又能夠達到信徒彼此交通、關懷、團契的功能。
  在聖經裡面出現「主日」一詞,只有啟示錄1:10一節,在此經文中約翰敘述他在拔摩島上遇見異象的時間為「主日」(原文為Lord’s day「屬於主的日子」),這並不是指當時有像現今所定規的「主日」之觀念,而是表示約翰認為這見異象的一天,乃是完全屬於主所掌權的日子。現今的「主日」觀念,在初代教會是不明顯的,若要推算「主日」觀念的來源,大概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
  第一方面是以耶穌復活之日期推算──主耶穌受難的那一天,按照約翰福音19:31與19:42兩段經文的記載,乃是指安息日的預備日,亦即安息日的前一日,也就是禮拜五。主耶穌是在安息日的預備日受難,到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因此主復活的日子乃是禮拜日。若我們從聖經當中查考,就知道當時是沒有所謂「禮拜日」的觀念的,只因主耶穌乃是在這一天復活,因此門徒便以這一天來做為紀念耶穌的日子。
  第二方面是從保羅曾說過的一段話推算──保羅曾在寫給羅馬信徒的書信中提到:「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14:6)保羅在此暗示當時有些門徒刻意分別出某日,以做為紀念主的日子。這一天未必就是禮拜天,它可能是某個特別的日子。後來天主教或是一些高格教會(high church,指較注重儀節聖禮表徵的教會)便發展出例定遵循的節期,例如大齋期或預苦期、棕枝主日、立聖餐日、受難節、復活節、升天節、五旬節、聖靈降臨節、聖三一主日等等。這些「日」、「期」雖並非主所設立的,但卻是教會用以紀念或敬拜主的重要日子。
  今日的教會教導信徒要守「主日」,這「主日」並不是指安息日,而是指主復活的日子,也就是禮拜日。守安息日是猶太人從摩西十誡中所遵循的誡律(出20:8)。出31:15更嚴格的提醒:「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上帝希望祂的百姓能夠藉著安息日,可以專一思想神、敬拜神,不把心思放在這屬世的事務上面。在舊約時代,猶太人因屢次干犯安息日,在安息日仍以操作為樂,因此神就透過先知責備他們(賽58:13,結20:13,耶17:21-27)。守主日雖不是聖經明文的規定,但聖經也沒有禁止信徒不可以特別分別出某一天,或是某一個節期來紀念或敬拜主。正如保羅所說的:「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羅14:5)筆者認為:信徒能夠分別出一天一起聚集來敬拜神,這是一件美事。但是,我們也應當明白,敬拜神應當是隨時的,不能夠在所分別的那一天(實際上只有幾個小時)特別紀念或敬拜主,在其餘的日子就失去紀念或敬拜主的心。

〔生活應用〕
一 若是可行的話,我們應當儘量參與共同的敬拜或聚會,與其他聖徒有所交通、關懷與團契。

〔今日禱告〕但願經常的聚會可以使我們達到敬拜上帝、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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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0, 2006

人死後靈魂何時離開身體(第078問)

民國94年1月10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人死後靈魂何時離開身體,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8問)
  我們的回答是:人死後,靈魂立即離開身體,並不會在這世間做暫時的停留,更不會成為佛教或道教所謂的遊魂。
  原來神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分享祂永恆的創造。然而,當人類悖逆神之後,罪便進入世界,罪又帶來死亡,因此,人類的生命就從原本的永生,變成有限與死亡。按照聖經的啟示,人類乃是受靈於神的吹氣,因此成為有靈的活人。人的構成成份是靈魂與身體,當罪進入世界之後,身體便受到咒詛而有死亡,即所謂塵土歸於塵土。而靈魂既是受之於創造的神,因此靈魂乃是不滅的,當人的身體死亡之時,靈魂也隨之而離開,按照各人生前與上帝的關係狀態,分別去到陰間與樂園暫時停留,等候末日基督降臨時再受終極的審判。
  按照從聖經而來的理解,當身體死亡的同時,靈魂即刻離開身體。佛教認為人的神識離開身體就跟作夢一樣,稱為迷魂,不是靈魂。魂是迷惑顛倒的,好比晚上作夢,在夢中的頭腦,斷然沒有清醒時那麼清楚。因此佛教認為魂是迷惑顛倒的。他們也引用孔子在《易經?繫辭》裡所說的話:「遊魂為變,精氣為物。」而認為魂的速度很大,到處飄蕩,不穩定,因此認為孔子所說的遊魂,與佛法講的神識的狀況非常接近。
  不過,聖經卻不這麼認為,因為佛教把靈與魂作了區分,認為靈與魂可以各別存在。佛教認為的神識,也就是魂的作用。筆者認為,刻意把靈與魂作二分是不恰當的,因為它是一個整體。靈本來就具有理性、意志、情感的能力(此能力一般被歸於魂的作用),是神造人時賦予人類的本質。當人的身體經歷死亡的剎那,靈魂即刻離體,去到它該去的地方,而不會到處遊蕩。
  因此,基督教並不相信有遊魂,或是無主的孤魂野鬼之類的說法。有些宗教人士認為當一個人死的時候,從體溫最後涼的部位,來辨識靈魂最後離體的地方,因此也就可以斷定亡者到哪裡去了(例如頭頂最後涼,表示亡者得道升天當神佛去了;若是腳底最後涼,表示亡者到地獄受苦刑去了)。佛教雖有六道輪迴的說法,但卻是指一種心境說的。
  晚近靈魂學的研究指出:瀕死體驗(NDE:Near Death Experience)中的靈魂離體現象,不僅僅限於接近死亡的人中,有少數人在健康狀態下也有相似的經歷。在「劃時代的新學科瀕死體驗研究」一文中認為,瀕死體驗現象也許在暗示我們,靈魂並不隨著我們的肉體死亡而消失。許多在瀕死過程中的人,都能夠感受到眾多飛快的意識活動,預知結果的超凡能力,時間的彌散意識,飛速地回顧一生,目睹超自然的美麗景象等等。沒有一絲悲哀,也沒有在輕微危險中可能出現的大恐懼,沒有緊張絕望和痛苦,只有嚴肅、深深的接受;精神的明晰和高速活動。

〔生活應用〕
一 死是瞬間而無可回復的狀態,基督徒確定死後歸到主那裡去,因此無需懼死或心懷不安。

〔今日禱告〕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保守我們的靈魂得救,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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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1, 2006

信主是否即保證凡事蒙福順利(第079問)

民國94年1月11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有未信主者卻家道順利,有信主者反遭諸多災難,是否上帝只承諾信徒在看不見的未來有永生,但卻在看不見的今生難以擺脫災難困厄,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79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的信仰並不保證我們不經歷苦難,凡事順利,但是卻保證當我們在患難中,祂能夠幫助我們平安的渡過患難。
  未信者家道順利,可能是他的勤奮所致,有信主者反遭諸多災難,也可能是因懶惰所致。神應許把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未信者仍然受到上帝公平的對待,不會因為他未信,就剝奪他在今世蒙福的權利,更何況他一切的成就,乃是親手勞力做正經事的所得。或許有人因著為非作歹而致富,甚至逍遙法外,他雖在今生享福,但在永世卻要遭刑罰。智者所羅門王在多年的人生歷練與觀察中告訴我們:「我恨惡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得來的必留給我以後的人。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傳2:18-19)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所羅門認為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
  是否神上帝只承諾信徒在看不見的未來有永生,但卻在看不見的今生難以擺脫災難困厄呢?其實也不盡然,因為主耶穌曾應許:「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10:29-30)耶穌的語意是說,人為他所失去的,並不會永遠失去,有一天必要回復所犧牲的一切。因此,暫時的苦難終將帶來更長久的恩福。
  許多基督徒對今生抱著悲觀的態度,認為背著十字架跟隨主是一件苦的事,其實,這是誤會了背十字架的真意。若我們靠自己背十字架,肯定會很苦,而且不容易。但是,主耶穌曾提醒我們,我們所當負的軛,乃是祂的軛,因為祂的軛是容易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也就是說,基督徒為主背十架,乃是一件喜樂的事。苦的是老我被剝奪,樂的是新我被成全。世上雖有許多未信主的人享受順利,在神眼中這是他們勞力所得的,若因非法而享福,此福必不長久。神的兒女們應當有更高的眼光,看見今世為主所承受的一切,將要在永恆裡得到回報。
  有一首歌是這麼唱的:「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人生的路途,花香常漫。神未曾應許:常晴無雨,常樂無痛苦,常安無慮。神卻應許:生活有力,行路有光,做工得息,試鍊得恩助,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死的愛。」這首歌的歌詞,正與主耶穌的話:「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相呼應。基督的信仰並不保證我們不經歷苦難,凡事順利,但是卻保證當我們在患難中,祂能夠幫助我們平安的渡過患難,正如詩人大衛所言:「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34:19)

〔生活應用〕
一 但願神的兒女們都能夠以敬虔的生活為滿足,因為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前6:6)。

〔今日禱告〕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但願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詩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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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2, 2006

我們所信仰的神是怎樣的神呢(第080問)

民國94年1月12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所信仰的神是怎樣的神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0問)
  我們的回答是:我們所信仰的神,乃是一位獨一、自存、永恆、神聖,超越而遍在的神。
  神論是基督教教義的中心,也是最受非議的。神是人在世上存在的意義賦予者。然而,到底有沒有神呢?假如神存在,又要如何描述這一位神?人類對神的體會是不是屬於一種幻想的結果?用來描述這一位存在的神所用的語言,是不是空洞的?
  一 神是誰
   1.祂是自有永有的神:神說:我是「自有永有的」。這個上帝自我的介紹在原出處經文的意思是:我就是「我是」(出3:14)。易言之,祂是起初,祂是現在,祂也是末了,祂是人類一切的起頭,也是宇宙萬物的本源。
   2.神的本質無法定義:基督教所信的神乃是獨特的,因此人們無法在這世間找到平衡或像祂的存在。世人僅能描述(而非說明)祂的特徵、屬性,神啟示祂自己多少,人只能描述多少,這乃是因為人的智慧、知識與理解力有限。這一位神與被造者有著密切的關聯,因為祂是萬有的本源,神透過對被造者的行動(例如保護、愛、公義、聖潔等等)來顯露其屬性特質。
   3.神的名字啟示他的本質:神常用不同的名稱,來啟示祂自己。在舊約時期,祂的名字分別為:神(El或Elohim)、耶和華(Yahweh)、全能者。以後有七個複名;士師記6:24「耶和華沙龍」(耶和華賜平安);創世記22:14「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山上有豫備);出埃及記17:15「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旌旗);「耶和華拉法」(耶和華必醫治);詩篇23:1「耶和華來雅」(耶和華是牧者);耶利米書23:6、33:16「耶和華齊根努」(耶和華是公義);以西結書48:35「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所在)。上述的每一個名字都隱含著關切人類需要的蘊意,也表達了上帝與人類所建立的密切關係,因爲神乃是奇妙偉大的神,沒有任何單一的名字可以涵括他的整個神性,或是可以全然表達他的權能,因此祂必須擁有許多能夠啟示祂屬性的名字。
  二 神的本質(Nature of God)
   1.聖(Holiness):聖是神的整體,而非神的屬性或概念(concept)的一部份,聖即是神本身,也是神一切屬性的來源。聖經裡面常以「聖」來描述神,例如出15:11「至聖」、賽57:15「聖者」,在舊約,神也被稱為「以色列的聖者」(書24:19)。甚麼是「聖」呢?「聖」乃是指神是超絕獨特的,無與倫比,很難形容。也是指神的不可侵犯、不容褻瀆、應敬畏顫驚,但同時又被祂所吸引的本質。
   2.自存(being):神是宇宙萬有的本源,不需要倚靠任何外在力量而存在,祂是獨立自存的,正如保羅所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11:36)
   3.永恆(eternal):神是無限而永恆的存在,祂在萬有之先,世上萬物的生命都有源於祂的創造,也有生命的限度與終結,但是祂的生命卻無窮無盡(詩102:24,來7:16),祂是阿拉法(Α)也是俄梅戈(Ω)。〔註:阿拉法(Α)與俄梅戈(Ω)分別是希臘文的首末字,比喻神是首先的和末後的〕
   4.超越而遍在:神是時間與空間的創造者,因此祂超越在時間與空間之上。然而,祂也遍存於各時間與空間之中。祂可以自由來往與不同的時間軸上(亦即回到過去,或是去到未來),對人來說,人被造在時間裡面,因此對時間的概念有過去未來的差別,但對神來說,祂是超越時間之上的,因此,千年如已過的昨日,神不受限於時間。就空間而論,人僅能在一個空間(三度空間)之內移動,但是神卻能同時存在於許多的空間(神乃是超次元的存在)。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即是超越時空的見證。

〔生活應用〕
一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因此,我們應當寶貴基督的信仰,並且堅固的建立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今日禱告〕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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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3, 2006

基督徒應如何表達孝道(第081問)

民國94年1月13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應如何表達對父母的孝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1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要懂得以順從父母,以及敬重父母來表達孝道。這不但是為了親情的維繫,以及生命的傳承,更是上帝在聖經裡的命令,也是檢驗基督徒有無真實生命的基礎。
  兒女孝順父母本是天經地義之事,然而,由於兒女的心常常因外界不斷的吸引,而漸漸與父母疏離。導致讓父母感到傷心、擔心、甚至痛心。在這個時代,筆者總感到做兒女的對於父母的感情,好像沒有以往那麼重。因此,做兒女的要努力和父母維持美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聖經相當重視孝道,摩西十誡中的第六誡就提到「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1:17更警告我們「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箴言20:20提到:「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所以,基督徒應該懂得以守孝道,善待父母要為他們一生所作在兒女身上的心力,心存感恩。一個好基督徒,一定是一位遵守孝道的人。一位對父母不孝的人,絕對不會是好基督徒。
  再者,筆者認為除了要「孝」父母,而且要「順」父母。箴言4:1說「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因我所給你們的是好教訓,不可離棄我的法則。」箴言4:4「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順從父母所教訓的法則,是與父母建立和好關係的第二個要訣。孝固然重要,但若不能做到順,還不是完美的。
  箴言三十一章是利慕伊勒王所寫的,當聖經編者在蒐錄這一章箴言的時候,特別加了一段註腳「是他母親教訓的真言」。利慕伊勒王是如此的尊貴,更可貴的是他雖是一國之君,卻沒有忘記母親從小所教導他的信仰法則。利慕伊勒在他所寫的箴言三十一章裡面,記念他的母親所教導他的五個方面的屬靈法則:情慾方面(第三節)、飲食方面(第四節)、治理方面(第五,八至九節)、憐恤方面(第六至七節)、婚姻方面(第十至卅一節),可見利慕伊勒可能還是單身未婚)。利慕伊勒王不僅做到了孝,而且做到了順──一生遵從母親所教導他的屬靈法則。因此上帝在他擔任一國之君的時候,加添給他極大的智慧和祝福。
  最後,筆者認為不僅要「孝」、「順」父母,而且要「敬」父母。以弗所書6:3保羅提到:「要孝敬父母」。這是聖經中非常直接而明確的命令,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所謂應許就是得福與長壽。上帝的話是帶著信實和能力的,絕不落空。中國人也說:「古之曰孝,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所以,不僅要孝,而且要敬。若不能對父母尊敬,那麼每個月給零用錢、養他,那和家裡養犬馬有甚麼不同呢?

〔生活應用〕
一 給活人一朵玫瑰,勝過給死著一座奢華的花園。中國人也有一句類似的話:「生前一粒豆,勝過死後祭豬頭」。與父母和好,要懂得把握上帝給你的每一個機會,就從現在開始。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兒女能夠以孝傳家,以孝見證信仰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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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4, 2006

基督徒父母如何幫助青少年兒女的成長(第082問)

民國94年1月14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父母如何幫助青少年兒女的成長,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2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父母應當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給他們一個強力的家庭支持力量、教導他們勝過環境的誘惑、幫助他們認識神對他們的心意、讓他們從事奉中經歷神。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發展的必經過程,每一個人都會有青少年時期。常有許多人以「年少輕狂」四個字來描述青少年,總認為正逢青少年時期的人是危險人物、麻煩的製造者、叛逆的一群、失落的一代。事實上,青少年心中充滿熱情、活力和希望,若是把青少年從人生的成長過程中拿掉,直接從童年跳躍到成年,那麼人生將失去許多的樂趣,沒有冒險故事,也沒有成長的火花。筆者認為今天的父母必須正確而健康的看待青少年,並努力幫助他們有目標的成長。
  一 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根據心理學家拿蘭摩爾(Clyde M. Narramore)的說法,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青少年時期的心理特徵大致上是:渴望同輩的贊同勝過父母或其他大人的贊同、尋求獨立、發展出社交能力、家庭關係呈現緊張、容易走極端、對喜歡的人物產生偶像化或崇拜的傾向、關心精神問題以及人的命運。
  從拿蘭摩爾的敘述中,你可以發現青少年時期的特徵,是一個人變好或變壞的關鍵時期。在這時期中的青少年渴望瞭解周邊的許多事物、建立價值觀,學習如何參與社會。假如給予好的引導,他們會有很正面積極的發展;但若不嘗試去瞭解他們,將可能在一連串的誤解中,讓他們和長輩之間產生更大的距離。所以,我們絕對不要動不動就批評年輕人,說他們毛毛噪噪,反倒要用愛心引導他們。年長的人若用心去愛年輕人,不輕易藐視批評他們,不但會幫助青少年人積極向上,更會贏得年輕人對年長者打從心裡面的尊敬。
  青少年人是相當可愛的,當他們犯錯的時候,你以包容的心指正,他們會因為你讓他們在愛的氣氛中成長而受激勵。假如你一昧苛責,甚至背後批評,將使我們的青少年心靈受傷,無異是給他們一個不好的榜樣,這樣便不能教導他們去尊敬年長者了。因此,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用愛心代替批評、藐視,才是幫助青少年成長的可行之道。
  二 給他們一個強力的家庭支持力量:筆者認為家是避難所,是逃城,當一個人在外面遇到挫折的時候,家是第一個被認為最重要的地方。家可以讓他暫時躲避外面的風風雨雨,重新得力之後再出發。但是,當家不再是一個可以避難、依靠、舒解壓力,卻反倒是一個製造壓力、緊張、衝突的來源的時候,家就是一個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所以我們看到社會上許多翹家的青少年,我們通常認為他們不學好所以翹家,但卻忽略他們需要家的溫暖和愛。
  三 教導他們勝過環境的誘惑:所羅門王在年老的時候,有感於少年人的生命珍貴,又因見到日光之下許多迷惑少年人的事,就有感而發地寫下傳道書11:9-10的內容來警誡少年人。首先他論到少年人可能經歷的誘惑:「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應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少年人的心是容易被吸引的,當少年人初脫離童稚的歲月,對環境開始有更多的接觸,就會像所羅門所說的「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這時候世界的誘惑會一下子增加。其次,他勸勉少年人如何避開誘惑:「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做父母的要懂得幫助正值青少年的兒女,從「心中除掉愁煩」。許多父母不瞭解自己的兒女,是因為沒有花心思去注意他們。這是親子關係疏離的開始。父母應該想到兒女比工作更重要、兒女比成就更重要。今天的父母比較會在兒女發生事情之後,被動的去解決兒女的問題。而比較不會先去瞭解兒女,事先幫助兒女解決問題。所以當兒女發生問題時,通常是很嚴重了。再者,父母也要幫助兒女「從肉體克去邪惡」。青少年時期之所以被稱為叛逆期,你是因為在生理與心理的成長正好是尷尬期,青少年嘗試調整心態去接納不斷改變的自己,所以心態上會變得很彆扭、很叛逆。這時候,父母的理解與包容,乃是幫助他成長最大的力量。
  四 幫助他們認識神對他們的心意:在心志上,神對青少年人的心意是: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提前4:12)。我們要讓我們的年輕人有這樣的觀念,就是認為:上帝在乎我們屬靈生命的建造,比起追求屬世的成就更重要。告訴他們:「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的意思,並不是要做到讓他人為他們在屬世的成就發出讚嘆,而是能夠讓人因感受到他們從心裡面所發出來的屬靈美德而讚嘆。所以保羅給青少年人的勸勉是: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
  在事奉上,神對青少年人的心意是: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要殷勤並專心的服事,讓眾人看出長進來。年輕人比較容易認為自己年輕,沒有像大人那麼有能力、有經驗會服事,總以為自己算不得甚麼,因此就不敢事奉。在這裡保羅特別告訴年輕的提摩太: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在聖經中,上帝所重用的僕人,有許多是年輕人。例如: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上帝給他們信心的恩賜,又有膽量,有智慧可以治理國家。少年人大衛在放羊的時候就被膏立為以色列王,並且單獨打敗巨人哥利亞,上帝給他的恩賜是音樂(每當掃羅有惡魔侵擾的時候,大衛就彈琴幫他驅魔)、能力(可以單獨擊殺獅子)、敬畏神(犯罪後懂得認罪)。此外還有耶利米年幼的(指年輕時)時候就被呼召作先知(耶1:6-7);路得嫁波阿斯的時候被稱為少年女子(得4:12);大衛勇士當中有一位少年人名叫撒都(代上12:28);約瑟為法老解夢時還是個少年人(創41:12);以利沙的先知門徒中有許多人是少年人(王下5:22);神告訴阿摩司說:我要從你們的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的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摩2:11);先知約珥預言在末世,神要讓少年人見異象(珥2:28)。
  五 讓兒女結交屬靈同伴:提後2:22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這樣記載:「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從這裡我們看到保羅的意思乃是要提摩太能夠找到一群屬靈的同伴,一起追求那屬靈的美德。
你的兒女有打籃球的朋友,但是他有沒有能夠一起禱告、讀聖經的朋友?他的朋友裡面有沒有一些人是可以和他一起事奉神,有屬靈生命相交、在屬靈的道路上相扶持的朋友?
  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當年被擄到巴比倫,他們面對尼布甲尼撒王的御膳,彼此約定只吃白水素菜十天,以持守在耶和華神面前的潔淨。四個人因為患難,反而成為屬靈的同伴,彼此激勵勸勉。不但是在不用王膳的這一件事上表現出美好的見證來,有一次他們的仇敵趁但以理出國不在的時候,用計謀使得拒絕拜金像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被丟進烈火窯裡。他們三個人面對這樣的患難,彼此同心,一口同聲回答尼布甲尼撒王:我們的神可以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結果,雖然被丟進烈火窯裡,卻沒有受傷。這是因為他們有屬靈的同伴彼此扶持、彼此激勵。
  六 讓他們從事奉中經歷神:我們常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相同的,父母也是神給兒女最好的產業。為甚麼這麼說?因為父母可以把寶貴的信仰給兒女,讓他一生受用不盡。留下千萬金銀給兒女,倒不如把萬有的主給他,帶領他走一生的道路。
我們不但不要一昧的要求兒女成就我們的藍圖,反倒要釋放他們,讓他們親自去經歷上帝的帶領。也要鼓勵他們多事奉神,因為事奉神是經歷神的最好方法。做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一直要求他做這個、做那個,你要幫助他經歷神,把他交給主,主就要為他負責。你不能為他負責,只有主能夠為他負責。

〔生活應用〕
一 筆者看教會裡面已經有許多少年人起來事奉神,不管是在兒童主日學、主日崇拜、青年禱告會、敬拜團、詩班裡面,他們事奉的項目不論是司琴、教兒童聖經故事、唱詩、放投影片、招待、發單張、照顧兒童、禱告,都是讓他們經歷神的好機會。一個教會若是懂得讓我們的青少年人起來事奉,就是給他們經歷神的機會,神一定大大興旺我們的教會,這少年人的家庭也必蒙祝福。

〔今日禱告〕但願教會裡的青少年,都能夠在成人的理解、支持、鼓勵與教導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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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5, 2006

基督徒父母如何教導兒童敬畏神(第083問)

民國94年1月15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父母如何教導兒童敬畏神?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3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父母要懂得看重子女那份具天國子民的特質,不要忽略他們有可能成為神貴重的器皿。智慧的基督徒父母,要以尊重兒女在神眼中的地位做為教導的態度。
  小孩子在一般大人的眼中,常常被認為是甚麼都不懂,或是似懂非懂。有時候大人認為小孩子很煩,因為他們喜歡問東問西,老是喜歡把「為甚麼?」掛在嘴邊。所以才會有這樣的一套書叫做《十萬個問甚麼》被出版,來滿足許多小孩子的求知慾。
  許多忙碌的父母大概都會有被小孩子這樣問過:「你甚麼時候有空?」「等一下忙完了之後,你要做甚麼?」所以,許多父母都喜歡小孩子靜一點,最好是乖乖的坐在書桌前安靜的讀書,吃飯好好吃。其實,父母就是在這樣的不良互動中,漸漸失去和兒童在心靈上的和好。所以,我們要與兒童和好,指的是要從根本的心態上,去尊重兒童在上帝面前應有的地位。不可以因為兒童年幼、沒有太多知識閱歷或人生經驗,便輕視他們、任意對待他們。反倒要和他們和好,要幫助他們健康的成長,用主的真道去澆灌栽培他們,以致於實現上帝在每一位兒童身上那份獨特而榮耀的呼召。我們深信,在上帝的眼中,小孩子實在具有許多大人所沒有的特質。更正確來說,應該是每一個大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逐漸失去的那一份優點。許多的經文都啟示我們,大人反而必須向小孩子學榜樣,好使我們這些大人能夠因回轉、改變而蒙恩。到底在上帝的眼中,小孩子具有哪些的特質呢?從馬太福音18:1-3當中啟示我們,兒童具有天國子民的樣式。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1-3)從耶穌的口中,我們明白兒童身上具有天國子民的必備的四種樣式。
  1.謙卑──主耶穌說,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2.單純──一般小孩子的喜怒哀樂,會立即表現在他的臉部表情與肢體語言或行動上,不像大人那麼複雜、隱藏。在馬太福音21:12-16中記載,當主耶穌基督騎驢進耶路撒冷聖殿之後,他就潔淨聖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那時候許多小孩子看到聖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全部都得醫治,就在殿裡情不自禁的喊著說:「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聖經說,小孩子的讚美隨即導致祭司和文士的忿怒,便把矛頭指向耶穌。耶穌卻引用詩篇第八篇回答他們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唸過嗎?」可見兒童是單純的,特別是對上帝更是單純,祭司和文士的抗議,反倒顯露出大人的心機與複雜。
  3.可塑性──耶穌因為知道兒童的可塑性很強,所以特別吩咐「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因為兒童的可塑性強,所以容易被誤導,而主耶穌事先警告大人,誤導兒童兒而造成他的墮落,這刑罰是很嚴重的。有一位羅馬天主教修道院的院長曾經這樣說:將小孩子交給我,讓我教導他到七歲,七歲以後隨便你怎麼教導他都無關緊要了。摩根認為這一句話非常正確,因為一個小孩子還小的時候,可能承受了罪性的遺傳,但是因為小孩子是單純的,容易順服,所以可以加以改變。所以保羅也因此教導做父母的「不可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許多父母教訓和養育兒女,不是按照主的真理,而是按照自己的看法。正如希伯來書所說的,生身的父親管教兒女乃是暫隨己意。因此,做父母的尤其要注意,千萬不要專斷的要兒女走你的路,你喜歡鋼琴,他可能喜歡打籃球,你就不要強迫他一定非得上鋼琴課。甚至,你用右手做事,不一定非得強迫兒女不能用左手。除非與真理有關的事,否則寧可讓兒女按神所賜予他的那一份特質去發展。說不定他用左手之後,創意那部份就更棒了。
  4.信心──馬太福音19:13記載: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我們看到小孩子對上帝充滿著信心,他們不但信任大人,也相信接受耶穌為他們禱告,可以使他們得到福氣。其實,兒童的信心往往是比大人更強烈的。
  在一個懸崖上方,有一位著名的特技人員正以它嫻熟的技巧,表演走鋼索。看他快速地穿越懸崖,觀眾看得如癡如醉,不斷鼓掌叫好。這時候,特技人員對著在場的觀眾發出邀請:「有誰願意上來,讓我背著他穿過這個懸崖?」正當觀眾你看我,我看你,沒有一個人敢上去的時候。卻看到一個小男孩勇敢的跑上前去,讓特技人員背著他走鋼索。當他們平安地穿過懸崖之後,觀眾裡有人好奇的問這一位小男孩:「你為甚麼敢讓特技人員背你走這危險的鋼索?」小孩回答說:「我信任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特技人員,因為他是我爸爸。」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裡的,正是這樣的人。
筆者建議作父母親的,必須要懂得幫助兒女建立與上帝那美好的關係。小孩子從零歲起就可以帶他禱告。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Rey de Reyes教會的兒童牧師諾瑪?班非(Nomar Banffi)描述一個最近到教會來的家庭時說,他們先是父母親得救了,不久後,他們的孩子們也接受了主。但對這家庭的其他人作見證,並說服他們的祖父母來教會的,都該歸功於那名三歲的孩子。
  班非和他的兒童事工團隊經常帶著孩子們到街上一同向他人分享基督。他說:「雖然我們帶的是八歲以上的孩童,但是連很小的幼童都要求和我們一起去。」「當孩子們在街上問人說他們可否為他們禱告時,那些大人都非常願意。」班非說:「而且當孩子們禱告的時候,有人就經歷到神的同在,許多人信主得救。」
  在這個教會中,每個主日都有八至十二歲的小朋友參加長達三個小時的代禱聚會。班非說:「你無法把他們摒除在外,他們還要求在週間另外再安排一日作代禱的服事。」由於八至十二歲的代禱聚會非常成功,他們現在還為教會最年幼的小孩安排代禱聚會的時間。由剛學步的小孩到八歲的孩童,他們進入禱告室作十五分鐘的代禱,並且學習有關禱告的課程。週六和週日的兒童聚會則是訓練和服事的時間。

〔生活應用〕
一 除非我們懂得好好善待並栽培兒童,否則我們便不會知道上帝在他們身上將要成就的榮耀是何等浩大。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位教會的兒童,都能發揮神所賜的潛在人格特質與獨特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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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6, 2006

人類的起源與地位(第084問)

民國94年1月16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人類是從那裡來的,他在被造界中的地位為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4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創世記記載人類乃是源自於上帝的創造,並不是低等動物演化或進化而來。人類是宇宙中唯一具有神的形像與樣式的被造物,人更擁有神的吹氣(創2:7),因此成為有靈的活人,比起天使的被造更為尊榮奇特。
  創世記1:26-27記載:「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 和全地, 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所謂「神的形像」乃是包含了人的本能、與神溝通的能力(創2:16)、不朽(創2:17、羅5:12\人被造時,原是有不必然死的生命,死是罪帶來的)、統治管理被造的地位(創1:26特別言及神以形像樣式造人,可見此為一獨特的作為,有別於先造的天使)、人本性中超過其他生物的特質、頭腦與其道德上的純真性、理智、良知與自由意志等。這一切的天賦能力,都是源自於上帝的創造。
  近代許多考古學者持續達爾文的進化論假說的推斷,而認為人類乃是古猿進化來的。其實,此一進化論之假說早於達爾文臨終前信主而被他自己否定了。1860 年 2 月,達爾文對友人說:「每當我想到眼睛,都會令我震駭。眼睛奇妙無比的組成,能夠自動調整焦距,接受不同的光量,調整立體與彩色光線的視覺混亂……。我坦白承認,要假設眼睛是經天擇而成,實在最荒謬不過。」達爾文的《物種原始》英文原本的結尾就是這麼說的:「生命是奇妙偉大的,這是造物主最初給了一個或幾個動物的生命。」中譯本將這段話刪除了。
  一般支持進化論的人,很少去探索達爾文晚年對他所推測出來的理論持怎樣的看法。他的友人霍浦夫人曾經去拜訪他,發現他正在讀希伯來書,夫人就對他談起創世記中有關神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理,並且提及一般支持創造論者的看法。達爾文露出痛苦的神色,絞著雙手嘆息說:「我過去太年輕,思想不夠成熟,也不理睬別人的質詢和建議,對許多事情都一知半解。這些思想就像野火燎原,狂熱的信徒把它變成一宗教,如果我能挽回它就好了!」霍浦夫人繼續去拜訪他,看到達爾文晚年經常臥病在床,穿著紫色睡衣,床頭放些枕頭支持身體,手中拿著聖經,手指不停地痙攣,他常常不斷地懊悔,並說著「神的聖潔」、「聖經的偉大」,他臨終時對牧師說:「我願把我的學說收回。」牧師說:「你的理論已經深入小學生的腦中,一切也來不及了,但你自己若在創造宇宙人類的主,即我們的神的面前悔改,接受耶穌基督擔當你個人的罪,為你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的救法,你仍可得赦免!」感謝神,達爾文在臨終的時候,誠心接受神的救恩,他得救了!
  人類異於猿猴,除了因人類有靈,而猿猴沒有靈的分別之外(傳3:21「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人類擁有其他受造物所沒有的美好屬性與靈性,這並不是進化可以解釋或說明的內在生命特質。聖經啟示我們,人類被創造乃是為了分享神對世界的管理權,並且為了榮耀這一位永恆的宇宙主宰。人類在神所造的宇宙中,擁有比天使優越的地位,其尊貴豈是其他受造萬物所能比擬的。若是把人類的起源以進化的理論來詮釋,無異是對人類存在價值與本質的貶低。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為主張進化論的學者與教育單位禱告,求神使他們發現進化論的問題與漏洞,因此不再將進化論列為教科書的教育內容。但願主張進化論的權威人士能夠被神開啟,重視並接受聖經的創造論。

〔今日禱告〕但願進化論的誤謬能夠從世界中除去,人類能轉向造物主尋求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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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7, 2006

罪的形成與遺傳(第085問)

民國94年1月17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甚麼叫做罪,它是如何在人類當中形成與遺傳的,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5問)
  我們的回答是:罪乃是指人與神的關係呈現破壞與隔絕的狀態,人類以自由意志選擇背逆神的結果,造成原罪。而離棄神的後果使人體貼肉體的慾望,最後產生種種罪行,此謂本罪。
  甚麼是罪呢?為甚麼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呢?(羅3:23)許多人對於信耶穌必須先悔改認罪抱著疑惑不解的態度,這是因為對於聖經裡所謂「罪」的定義不了解所致。聖經裡所說的罪,並不是指犯國家法律上的罪,而是指一種關係的破壞(即創2:17、羅1:18所謂「不虔」的結果,不虔亦即不將神當神,也就是羅1:21、3:18所言之「眼中不怕神」)。
  按照聖經,人與神原本是和諧的,但是因為人類始祖以自由意志選擇背逆神,而接受魔鬼的引誘吃下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因此就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和諧關係,聖經稱此一關係的破壞為「罪」,聖經也稱此一與神隔絕的狀態為「靈死」(創2:17)。
  人的罪咎感主動使人採取躲避神的動作,人因而隱藏了起來(創3:8),原本與神同住的人類,此時開始離棄神聖潔的保守而活在肉體當中。神的榮耀不再照亮人內在的生命,神的屬性不再感染人類的心性,人類開始從神的光中退去,而進入以肉體感官為依歸的生活中。如此一來,罪便在這充滿慾望的肉身中持續發動、擴張、侵蝕,使人離神越來越遠。人離開神的結果也造成人的道德開始墮落,人不能改變他對罪的基本的愛好而去愛神,也不能開闢這種改變的途徑(約1:13,15:4,5;羅7:18,24;林前2:14;林後3:5;弗2:1,8-10;來11:6)。
  有關罪的形式,神學家們認為內在自由意志與誘惑配合才產生罪,對試探由意志的屈服到有形的行動,此時罪的意義才充份實現,而墮落實現的結果必然產生罪(guilt)與咎(capability)兩者。為了界定罪的形式,神學家把罪定義為「原罪」(original sin)與「本罪」(actual sin)。照著人與亞當的關係,所有的人在墮落之後,生來就具有罪的性質與情況。這種性質稱之為「原罪」,而且它就是污穢人生命的一切本罪的內在之根。而所謂的「本罪」則是指從原罪所產生出來的有意的思想與意志。這些罪是個人的實際行為,是與他所承繼的本性和傾向不同的。原罪只有一件,而實際所犯的罪卻是五花八門。
  至於罪的遺傳,聖經裡面指出罪乃是可以代代傳承的,因為罪具有普遍性(詩143:3;羅3:1-12;加3:22;雅3:2;約壹1:8,10),它很早就存在於人的本性之中,而非模仿的結果(詩51:5;伯14:4;約3:6)。罪的刑罰就是死,死也臨到那些本身沒有犯過罪也沒有故意去犯罪的人身上(羅5:12-14)。除非基督耶穌的救贖,否則人無法逃避罪債與罪刑(約3:35;弗2:3;約壹5:12)。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既然知道肉體的慾望乃是一切罪惡的源頭,因此就當靠著神治死肉體的慾望,並且讓神的聖靈來光照原本墮落的內在生命,使我們能夠回復到與神和諧的關係上。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與神之間沒有罪的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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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8, 2006

上帝對人類的救贖計劃(第086問)

民國94年1月18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上帝如何計劃救贖人類脫離罪惡,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6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舊約時代透過律法獻祭來預表救贖,在新約透過耶穌的降生代贖,實現所預表的救贖。至於神對人的救贖計劃,早在祂創造人纇之先就已經設計好了。
  當始祖犯罪之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便躲避神的面(創3:8)。聖經說,因此神「用皮子為衣服給他們穿上」(創3:21),「皮子」乃是犧牲動物的生命而取得的,這乃是救贖的預表,也是最早以動物替贖的行動。從此一行動,我們看到上帝開始祂救贖人類的計劃。到了亞當、夏娃的兒子該隱、亞伯的時代,從他們獻祭的行動(創4:3-4),我們可以確知以獻動物為祭的行為已經開始。該隱因為沒有以動物獻給神,因此他的祭物沒有蒙神的悅納。他在羞愧與忿怒之下,便殺了他的兄弟亞伯(因為亞伯獻動物給神,因此蒙神悅納\創4:1-8)。可見,罪性帶來罪行(嫉妒、苦毒等等),罪行帶來罪咎。後來,上帝審判了該隱,並把他流放(創4:12「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以及他的後代為了怕流蕩在地上被殺害,因此嘗試透過建築、詩歌、音樂、文學、軍事等來擺脫罪咎感的控告(創4:17-25)。從創4:17-24的記載,我們發現人類無法透過任何的方法達到消除罪咎,以及自我救贖的目的,因為人的方法錯了,人類遲遲不肯求告耶和華神的名(創4:26),此時期的上帝是被人類遺忘的。
  在人類無法自我救贖的事實基礎上,人類代代活在罪的捆鎖中。地上的各族各國透過他們的文化、宗教、善行、哲理想要尋找一條出路,甚至不斷的造神,向自己所造的偶像膜拜,這只不過是一種自我安慰而已,對人類的救贖是徒勞無功的。
  既然如此,是否意味著人類將永陷於萬劫不復的地步了呢?不然,因為神早已在創造人類之先,為人類預備了救恩,祂定意向人類施行拯救。在舊約時代,神藉著摩西頒佈律法,指出人類可以藉著獻祭的預表獲得贖罪。在新約時代,主耶穌親自成為贖罪祭,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對全人類的救贖大功。祂就是舊約贖罪祭中的那一隻羔羊,為人類的罪被牽到宰殺之地(賽53:7,徒8:32),「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耶穌以自己為祭,祂受苦的愛並非消極的忍受罪惡的愛,而是主動的消滅罪惡。世人都犯了罪,故都要死。神是愛與公義,不憑空赦罪。必須由耶穌為羔羊除罪孽,由此顯出神的愛(羅5:8),祂以耶穌為挽回祭,做為贖價(神學家亞伯拉德認為,基督的死並非付給撒旦的贖價,連撒旦都欠上帝一份公義的審判)。主的死乃是付贖價給上帝自己,因此滿足了其公義與慈愛的兩面性。魔鬼以為牠千方百計把耶穌送上十字架殺死,卻萬萬沒有想到耶穌卻藉著死敗壞了牠的死權(來2:14)。神學家奧連因此認為,十架的基本意義是鬥爭,耶穌被釘是宣告得勝(表面失敗),且在死亡中奏凱歌,也帶來與神和好的結果。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既然因信得救,就當珍惜所得的地位,不要讓罪再破壞與神之間的關係。

〔今日禱告〕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使我們全然成聖,信心堅固,以致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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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9, 2006

得救的諸要素(第087問)

民國94年1月19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得救的要素是甚麼,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7問)
  我們的回答是:得救的三要素為「神的恩」、「人的信」以及「聖靈的成全」。
得救乃是基於上帝的恩典,開始是因為上帝為人立下了一個救贖的計劃,此一救贖計劃早在人類被創造之先就已經預備好了。最早的救贖經文記載在創世記2:11-12節中,其中的「金子」乃預表基督榮耀的屬性,「珍珠」預表基督十架的受苦,「紅瑪瑙」預表基督聖潔的寶血。因此,神是在創造人之先,就為人預備救贖。因此救贖並不是上帝補救創造之缺點的措施,而是上帝周全的創造智慧。
  得救的基礎,按照希伯來書1:1-2的啟示,救恩乃是神在舊約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喻列祖,在新約則是藉祂兒子耶穌基督親自啟示給世人。最後,眾使徒將主的道發揚光大,並傳到地極。因此,離開聖經之外,並沒有救贖的啟示。所有的救贖恩典與啟示,必須以在聖經裡所啟示出來的內容為準。凡是越過的,或是刪減的,都將造成生命的虧損(啟22:19)。不是使他人偏差或異端,就是使人錯失得救的機會。至於得救的要素,乃是眾信徒必須接受與實踐的內容。從聖經羅馬書1:17「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中,保羅提到得救的三要素為:
  1.本乎恩──這恩乃是指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代贖,是神主動為人開了一條贖罪之路,使一切信的人都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來4:16),並且得到救贖(約3:16)。若沒有神的恩,人的信是枉然的。因此,神的恩乃是得救的第一要素。
  2.因著信──所謂的「信」,乃是指接受耶穌基督已成救的代贖,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贖。這信起初是基於個人的意願,並沒有任何主觀的經驗做為輔助。但是當一個人堅持所對基督的相信時,他的基督徒生活經歷,將使他開始產生更多的屬靈經驗,以致於堅信不移。這就是保羅所謂的「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這樣堅信的人,保羅稱他為義人。不是因行為所稱的義,而是因耶穌所成就的義。耶穌十架上的義,因著信徒的堅信,就成為他個人的義。
  3.聖靈的成全──聖靈在信徒得救的過程中乃是具有關鍵性的地位,因為若不是聖靈的感動,沒有一個人能夠稱呼耶穌基督是主(林前12:3),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聖靈乃是接續耶穌在世上的工作,為要成全信徒,可以在得救的事上被引導與印證。
  這得救的諸要素乃是聖經的啟示,人不可增添或刪減。得救乃是一個人基於耶穌所成就的救贖事實,因此所取得的屬靈地位與狀態,與人的行為是無關的。

〔生活應用〕
一 好的行為雖然不是得救的保證,但是卻是得救的見證,所以還是不能忽略。

〔今日禱告〕我們務必保守自己得救的地位,不要輕忽聖靈的感動以致退後、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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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0, 2006

認識我們的聖經(第088問)

民國94年1月20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8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乃是記載神救贖啟示的一本書,分為新舊兩約。
  聖經是一部啟示與靈感之作。所謂「啟示」,乃是指它的內容並不是出於人間的思想或道德、經驗的統合,而是從天上所賜下來的信息。「啟示」(revelation)一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揭開」(uncover),也就是說把上帝要向世人說的道理打開,叫世人能懂。至於「靈感」(inspiration),則是指著聖經的作者乃是出於聖靈的感動,而把啟示寫下來,以文字的型式傳於世人。這裡所謂的「靈感」,並不是人類天生具有的第六感,而是聖靈把它的意思放進聖經作者的思想裡,這「放進」的動作乃是透過外在的事件、神蹟、申言、歷史過程為題材,使作者以這些為題材來申言神的啟示。
  一 聖經的主旨:聖經乃是一部救贖史,記載上帝救贖人類的歷史與計劃。既然論到救贖,就必須交待世界的起源與創造、人的墮落、人的恢復、人的未來等真理。此外,聖經讓我們認識神的本體、本質、工作,以及祂與被造界的關係。
  二 聖經的作者:聖經分為兩大部份,舊約三十九卷,是用希伯來文所寫成;新約二十七卷,是用希臘文所寫成。這六十六卷經卷是由四十多位作者所完成,作者前後年代約一千五百年。作者的身份包括君王(大衛、所羅門、利慕伊勒);王親國戚(以賽亞);省長(尼希米);文士(以斯拉);農夫(阿摩司);漁夫(彼得、雅各、約翰);稅吏(馬太)等等。都按照主的揀選。
  三 聖經內容的分類
  舊約39卷(律法書 5:創、出、利、民、申\歷史書 12:書、士、得、撒上下、王上下、代上下、拉、尼、斯\詩歌書 5:伯、詩、箴、傳、歌\大先知書 5:賽、耶、哀、結、但\小先知書 12: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新約27 卷(福音書 4:太、可、路、約\歷史書 1:徒\保羅書信 13:羅、林前後、加、弗、腓、西、帖前後、提前後、多、門\一般書信 8:來、雅、彼前後、約壹貳參、猶\啟示文學 1:啟) 
  四 聖經的文學體裁:聖經以六種文學體裁寫作完成,所以研讀聖經時必須留心,按照各種不同的文體來解釋,才不致於錯誤。
   1.比喻(parable):提出一個主題或故事,以一種生活的體驗來表達一種屬靈的真理謂之。在新約中(以四福音為主):在馬太福音有20個,馬可福音有8個,路加福音有27個,約翰福音中有8個。其中6個比喻是在對觀福音中共有的(太九:14-15;九:16;九:17;十三:1-23;十三:31-32;廿一:33-41)。在舊約中(隨處可見先知或君王、智者的比喻):例如拿單以比喻提醒大衛犯罪(撒下十二章)、約押以哲婦提示大衛(撒下十四:1-20)
   2.象徵(symbolic):為表達一種屬靈真理或事實的語言型式(啟示的言語),為個人生活的一部份。例如神蹟性的兆頭(雲柱、火柱,燒著的荊棘)。物品:如酒、血、葡萄(主餐餅、杯)。夢與異象:約瑟夢見十二禾綑向他下拜(創卅七:5-8);日月星也向他下拜(創卅七:9-11)。活動:如浸禮(羅六:3-5)、按手(提前四:14、五:22,徒十三:1-3)、膏油(王上十九:16)、行動(以西結的側臥──結四:4-8)。名字:如何西阿兒女名字的意義。
   3.詩歌(hymnal):為人所寫的,係一種文學語言,對所觀察的事物以特殊的排列,表達內心觀察的感受,以引起他人共鳴者為目的。詩歌裡面具有豐富的感情,詩歌的難易度各作者均不相同。古代的詩歌例如摩西之歌(出埃及記十五:1-18)、米利暗之歌(出埃及記十五:21)、耶和華戰歌(民數記十:35;廿一:14)、底波拉(巴拉)之歌(士師記五:31)。隨著詩歌寫作的目的和表達方式之不同,詩歌的種類也分為好幾種。這些不同型式的詩歌,其解釋方法亦各有獨特的進路,不能一概而論。總的歸納,希伯來舊約中的詩歌計可分為抒情詩(Lyric\如耶利米哀歌)、歷史詩(Narritives\如詩篇一0六、一三五、一三六篇)或敘事詩(Eptic)、戲劇詩(Drama\如雅歌)、預言詩(Prophetic Rhetoric\如創四十九章;詩二十二篇)以及推理詩(Didactic\如約伯記、箴言)四類。
   4.預言(prophecy):預言(Prophecy)與預表(Type)均指向未來。但預言係對一件事實的「預告」(Fore Tell),而預表係對事實的對範(如影子與實體為對範關係),為神話語的另一種表達方式(Forth Tell)。 預言多為先知之信息,藉一些管道而發出。例如哈二:1-2;賽廿九:7;二:1;一:1。
   5.預表(type):上帝用一些自然物,或比喻來提示人類末後要發生的事,即為預表。例如逾越節(賽五十三:7;林前五:7;路廿二:19)、割禮(西二:11)、浸禮(羅六:1-6)。
   6.神蹟(miracle):神是宇宙的控制者,參與在大自然中,亦超越自然,故有神蹟。神現在已經參與在世界及人類歷史之中。神蹟有時候是一種自然的現象,它並非均甚神奇,重要的是神蹟發生的過程(例如:下雪是一種自然現象,但是下在赤道國家就不平常)。神蹟之中必定含有真理與神的啟示。例如耶穌醫好十個長大痲瘋的(路十七:11-19)、耶穌在迦拿婚宴變水為酒(約二:1-10)。神以神蹟來彰顯祂超越大自然的神能,也算是一種啟示的類型。

〔生活應用〕
一 神既將祂的寶貴的真理啟示賜給我們,我們應當努力研讀,好叫我們明白祂美善的心意(約5:39)。
二 聖經並不僅滿足我們對救恩真理的瞭解,裡面也充滿各樣的生活教訓,正如保羅所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因此,我們應當以聖經真理,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林前4:6)。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話成為我們每天行走天路時的腳前燈、路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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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1, 2006

要如何學習禱告(第089問)

民國94年1月21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要如何才能學會禱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9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是基督徒與神溝通的權利,越多操練禱告,就越會禱告。
  首先讓我們來瞭解禱告是甚麼?按筆者的了解,禱告是與神交談,也是聽神對我們說話。禱告是用心靈和上帝交通,讓神可以自由感動我們的心。因此禱告是人與神雙向的溝通。
  或許你會想問:禱告有沒有時間、場地或對象的規定。其實,禱告應沒有上述的規定,只是我們必須明白,禱告唯一的對象是獨一的真神(太6:9;約16:25)。我們不能向天使禱告,也不能向聖徒(如彼得、雅各、約翰、保羅等等)禱告。因為,唯有神會垂聽我們的禱告,其他的人只不過是被造者,沒有能力垂聽禱告,更不必說成全我們的禱告內容。
  關於禱告的地點,筆者認為在教會或家中,在走路或工作時都可以禱告,因為禱告是用心靈與神交談,所以不受地方的限制。雖然如此,禱告的地點還是選擇比較安靜沒有干擾的地方為佳,因此有些信徒喜歡選擇在家中或教會中禱告(太6:6,路3:21,約11:41-42)。
  至於禱告的時間,筆者建議每一位基督徒可以守住以下的原則:早晨的禱告(為一天的開始仰望)、睡前的禱告(為一天的結束交託、感恩、省察)、三餐的謝飯(為神所賜的一切,用感恩的心領受)、被聖靈感動或催促提醒時即刻禱告(例如為某人或某事感恩、代禱、稱謝、祝福)、聚會中(為講員或聚會守望禱告)。
  禱告的種類依情況,一般可以分為公禱(在聚會中或多人禱告的時機〔如禱告會〕)、私禱(個人在神面前的禱告,可以大聲或微聲禱告)、默禱(默默無聲在心中思念神或傾心吐意)。禱告時無論是站立或跪下(表示對神的恭敬)、坐下均可。最好能夠閉目禱告,免得我們被外在事物干擾。但若是開車中,或是行進中,請千萬不要閉眼睛禱告。
  因為禱告是把自己的感覺或需要告訴神,所以禱告包括許多種類:讚美與感謝的禱告(帖前5:18,腓4:6-7)、認罪與悔改的禱告(箴28:13,路18:13,約壹1:9)、為別人代求的禱告(弗6:18,提前2:1,路23:34)、為自己祈求的禱告(太6:39,42)。無論是那個種類的禱告,禱告時都應該奉耶穌的名(約14:13),並且用心靈和誠實禱告(約4:23),也要用信心祈求(可11:24,太21:21-22),並應該按神的旨意祈求(太26:39,42;約壹5:14)。禱告之所以不蒙應允,乃是因為所求的不是應得的(雅4:3),也可能是缺少信心(雅1:6-7),或是禱告者生命中充滿不義和罪惡,所以神不允許所祈求的(雅5:16,賽1:15-17)。當然,心中不順從神(約壹3:22,耶11:11,14),或是不是發自於內心真誠的禱告(太6:7,路18:11-12)也都是不蒙垂聽的因素。

〔生活應用〕
一 禱告是基督徒生命的呼吸,基督徒應該時時禱告,不斷的保持與上帝的溝通對話。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的每一個禱告,都達到祢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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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 2006

基督徒如何為主作見證(第090問)

民國94年1月22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信主之後如何為主作見證,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0問)
  我們的回答是:應當常常透過口述與生活,隨時把主在你我身上的改變與恩典表達出來。
  首先讓我們來思想「甚麼是做見證」?筆者認為做見證就是把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訴說出來,當然也可以轉述別人經歷神的見證,但是總是以自己的見證為最好。無論轉述他人的或講述自己的見證,必須忠實並且要經過印證,絕對不可以信口開河。
  我們應該向誰做見證呢?筆者建議先向周遭的人。因為你的見證,對於生活在你周圍的人最能產生影響與共鳴,因此見證必須先從周邊的親友傳遞起。你可以透過口中講述,或是生活表現來為主做見證。見證不一定只用口述說,往往實際生活的活出是最有力的見證,特別是生命被改變的見證,更是有力。
  假如是用口述的見證,最好能夠完全的表明出來。向他人做見證時,要儘量求其真實完整,有甚麼說甚麼,不要遺漏,也不要加添。我們在見證上加添甚麼,是不能得神喜歡的。畢竟那能感動人的,不是我們的言語,而是聖靈。我們的見證也應該以達到把榮耀歸給神為目的,見證不是要榮耀我們自己,而是為了榮耀神。此外,見證也要使人因你所講述的或所活出的,體會到神的恩典,進而願意追求信仰這一位奇妙的真神為目的。
  做見證雖然如此美好,但是平常也必須有所預備或操練,才能夠越見證越習慣。至於操練的方法,筆者建議基督徒要常常學習數算神的恩典。不論大事或小事,都要數算,而且最好學習每時每刻數算,一遇到值得感恩的人事物,立刻數算神的恩典。再者,必須學習合適的表達,不可吹噓、誇大。最後,要操練最好能夠在三至五分鐘之內講述完畢最為妥當。見證者也必須用禱告的心來講述見證,因為聖靈會在禱告中幫助我們見證得完全,並且使聽的人得到益處與感動。當然,見證者也必須活出與見證相稱的生活與生命,見證與生活應該是合一互為表裡的,如此你的見證將更被他人所信服。
  最後,筆者建議基督徒應該操練為主做見證。因為做見證的結果將使自己的靈命得到長進,做見證使自己再次肯定神是愛我、在乎我的。做見證也可以使感恩的心得到發抒(埋在心靈深處的感恩,猶如沒有感恩)。做見證也可以使上帝的名得到榮耀,一切的見證,是因為上帝在背後的作為,所以祂應該得到一切的榮耀,這份榮耀,人不應該竊取。做見證也可以使聽到的人得到激勵,透過見證將神推介給世人,使信仰內涵得到印證:若基督信仰被印證為是真善美的,那麼人就願意歸信我們的神了。

〔生活應用〕
一 若是我們真實感受到神的美好,如何不會透過口述或生活,來向人見證祂的真實可信呢?

〔今日禱告〕我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反倒要覺得榮耀、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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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3, 2006

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第091問)

民國95年1月23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1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乃是對一切相信耶穌基督而重生之人的統稱,聖經以「兒女」的身份,來表述信徒與上帝之間的親蜜關係。成為神兒女的條件,從聖經裡面來看,有三個條件是必要的:
  1.接待祂:約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凡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的人便在靈裡重生,從神領受新生命。因著信靠耶穌而重生,使我們的態度、願望、動機與以前不同。出生使我們有肉體的生命,成為父母家中的成員;重生使我們有靈的生命,在神的家中有分。而重生的唯一途徑就是「信」,因為接待祂,就是「信祂名」。因此,神兒女與神的關係首先要建立在「信」的上面。
  2.求神赦罪後受浸:徒2:38裡面記載那些在五旬節親自經歷聖靈降臨的人,在聽過彼得被聖靈充滿的信息後深受感動,他們問彼得說:「我們當怎樣行呢?」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我們當怎樣行呢?」這是每一位成為神的兒女的人必須要問的基本問題。單單為罪而難過是不夠的,還必須求神赦免,然後活出蒙赦免的生命,這樣,才能成為神家中的一份子。如果你想跟隨基督,成為神的兒女,你必須要「離開」罪惡,改變生命的方向,不再自私和背叛神的真理。同時,你必須「轉向」基督,倚靠祂,尋求祂的赦免、憐憫、引導和旨意。主耶穌也在太28:19裡面提到:「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洗禮顯明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是作門徒的條件和一個信心的標誌。當我們以受洗來見證悔改時,神不單要抹去我們的罪,更會賜給我們靈裡的更新。悔改初時看來似乎是痛苦的,因為要放棄某些惡行是很困難的,但神會給你一條更美好的路。所以,對於那些已經信主一段時間,也願意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主的人而言,應該要考慮受浸,來宣告主在生命中的主權。
  3.愛神又守神的誡命:使徒約翰在約壹5:2中論到:「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是愛神的兒女了。」在這節經文中,約翰指出神的兒女必定會有兩個表現,第一個表現是積極的愛神,其次是消極的守誡命不去干犯或逾越。從另一個角度思想,約翰在這裡也同時暗示我們,若是一個人宣稱他是神的兒女,但卻表現不出愛神或守祂誡命的見證,那麼,他仍算不得是神的兒女。所以,神的兒女並不是一種外在的名義,而是一種生命與實際。真為神兒女的人,必然能夠讓人看見他愛神與守神誡命的行動。

〔生活應用〕
一 成為神的兒女是一項殊榮,它比獲得世上王子、公主的位份更加尊貴。神的兒女最為特殊的榮寵,乃是成為神的代表,向世人展現在神裡面的那一份救贖盼望。

〔今日禱告〕我要做一個讓上帝的心歡喜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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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4, 2006

我們如何表現出神兒女間互動的特質(第092問)

民國95年1月24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表現出神兒女間互動的特質,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2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不僅要與神建立親蜜的關係,也要透過與其他肢體之間產生美好的互動關係,來表現出神兒女之間應有的特質來。
  1.彼此相愛的特質──彼得在彼得後書1:7中論到:「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得列出許多表明信心的行動:要更多認識神、恆切忍耐、遵行神的旨意、愛別人等等。這些品行並非與生俱來的,乃是要努力操練才可得的;不是只具其一就行了,乃是每一樣都必須在信徒生命中不斷表現出來;也不是先有一樣,再去開始另一樣,乃是要同步追求。神賜給我們能力,也賜給我們學習和成長的責任;故此,對於這個信心成長的過程,我們無須驚訝,也不應拒絕接受。
  2.彼此相屬的特質──在林前12:12-27中,保羅把基督徒的關係比喻為肢體,他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在此保羅教導我們如何作肢體,他強調肢體最重要的一點,乃是要彼此「相屬」。肢體若失去彼此「相屬」的特性,那就不成為肢體了。
  以前有一個孩子,從小就被父母給送去學習如何鑑定寶石,學成回鄉後,果然成了一個寶石鑑定的理論派大師。有一次,友人送給了家裡一塊鑽石,他事後拿起來看了看,看得頗滿意,但一會兒後,卻又突然眉頭一皺,順手把鑽石給扔到了窗外!家人們又氣又急,那可是顆又大又美的鑽石啊!只見他淡淡地回答說:「我後來忽然看見那塊鑽石邊上有一道細裂痕,一顆好的鑽石怎麼可以有裂痕呢?所以我把它給扔了!」家人們怒道:「雖是如此,但以它的大小、光澤和重量,卻已足以讓我們後半輩子享用不盡了!你為什麼不看這些,單因著那一道小裂痕就否定了那顆鑽石其他所有的價值呢?」
同樣的,教會中包含了各樣不同背景、種類的人,他們各有不同的優點,也各有不同的優缺點。這些差異若刻意被提出或強調,很容易便分裂了整個群體,哥林多教會便是這樣。因此,唯有神的兒女彼此相屬、相顧,彼此欣賞,看別人比自己強,才能夠使主的身體得著增長。
  3.彼此相交的特質──約壹1:5-7「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光代表良善、純淨、真實、聖潔和可靠;黑暗代表罪孽和邪惡。「神就是光」的意思是:神是完全聖潔和真實的,只有祂能夠引導我們脫離黑暗的罪惡。黑暗不能在光的面前存在,罪惡在聖潔的神面前也站不住腳。我們若期望與神聯繫,就必須撇棄罪惡的生活。若我們宣稱自己屬於基督,卻仍然為自己而活,這就是虛偽。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看重神兒女之間的互動關係,藉著生活上的互動,建立密契的肢體情誼。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兒女之間能夠用心的彼此相愛、相屬、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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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5, 2006

我們如何完成神兒女在世上的使命(第093問)

民國95年1月25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完成神兒女在世上的使命,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4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在這世上必須為兩項重大的吩咐而活,第一是上帝的大誡命,第二是基督的大使命。神的兒女若是能夠遵行這兩項吩咐,就是做到了委身的地步。
  1.委身於上帝的大誡命:在馬可福音12:28-33中記載有一個文士,聽見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和耶穌辯論納稅之事,這文士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接著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這兩條誡命後來被稱為「大誡命」。
  當時,猶太人把摩西律法條文化為613條規條,有些宗教領袖嘗試把這些規條定出主要與次要的條文,有些則認為每一條都同樣重要,若是將之分級別、等次是十分危險的。一般認為這位文士的問題可能會挑起派別間的爭論,不過耶穌的答案把神所有的誡命概括起來。神的誡命不累贅,可以簡化為兩大原則:愛神、愛人。舊約也記載了這兩個命令(參利19:18;申6:5)。當你全心全意地愛神,又關心其他人好像關心自己一樣,你就達到神設立十誡和律法的原意的要求了。耶穌以這兩個原則總結了神所有的誡命,讓這兩個原則來引導所有神兒女們的思想、決定和行動。「大誡命」不僅是舊約時代的教導,也是耶穌對所有新約時代之神的兒女所強調的命令。這愛神與愛人的誡命,交會成為十字架的道理,凡要背著十字架跟隨主的人,就必須作到愛神與愛人的兩項要求。
  2.委身於基督的大使命:主耶穌在太28:19-20中對使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主耶穌授權所有的使徒,在祂的權柄下,他們要使更多的人作門徒,替人施洗和教導門徒服從祂,而祂應允將永遠與他們同在。以前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只向猶太人傳福音(參10:5-6);但從這時開始,他們的使命乃是普世性的,因為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的,祂是全地的救主,祂的救恩並不能被侷限於某一區域。所有神的兒女都應該留意主耶穌的差派:「所以你們要去」,這是一個主要的行動,它包含三個分詞(使人做門徒、為之施洗與教訓他們),「要去」一詞強烈指它那無可選擇的特性。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去,到鄰居中或是別的國家去,使萬民作門徒,這是耶穌給所有稱祂為主的人的命令,是非執行不可的。我們並不全都是佈道家,但全都領受了神的恩賜,使我們能夠運用恩賜來實踐這大使命。我們服從耶穌,就可以在心裡感到安慰,因為耶穌常與我們同在。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兒女都以活出大誡命與大使命的人生為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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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6, 2006

為何基督徒要凡事懂得感恩(第094問)

民國95年1月26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何基督徒要凡事懂得感恩,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4問)
  我們的回答是:因為感恩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力量泉源、感恩可以激勵更多愛心,也可以成就一切。
  1.感恩是信徒生活的力量泉源──在弗3:14提到保羅有一個禱告(「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保羅的這個禱告是怎樣的內容呢?筆者分析保羅的這一個禱告,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他有一連串的關連性。弗3:16保羅禱告說:「求他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你們。」保羅在這個禱告中提醒我們:神一切所充滿的,之所以能夠充滿以弗所的教會,乃是因為他們「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而他們「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乃是基於他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而他們的愛心之所以能夠有根有基,乃是因為「基督住在他們心裡」。而基督之所以能夠住在他們心裡,乃是因為他們「信心的力量剛強起來」。因此,保羅為信徒屈膝感恩,可見感恩是信徒生活的力量泉源。
  2.感恩可以激勵更多愛心──愛,就是在別人的過失上看見自己的責任。筆者很喜歡聖經上的一句話:「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如果每個人都能互相常以為虧欠,都能在別人的過失上看見自己的責任,就是想吵,也吵不起來了,不是嗎?能夠想到,別人已經很盡力做到最好了,要是我來做,恐怕不一定會做得比他好也說不定。鼓勵您能夠學習在別人的過失上看見自己責任的態度,如此一來,您的心情或人際關係都必會享受到極大的釋懷與祝福。當我們的心中能夠長存「以為虧欠」的心態去面對每一個肢體時,就是一種感恩的表現。若是我們儘量能夠學會在別人的過失上,也看到自己的一份責任。如此一來,深信我們的教會會成為一個充滿和諧的教會。我們的主也可以從我們的教會得到榮耀。
  3.感恩可以成就一切──保羅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意思是,感恩可以為我們成就一切。當教會越來越成長的時候,求神幫助我們,能夠懂得以感恩的心去處理每一件發生在教會當中的問題。在牧會經驗中常有一句話提醒我:教會有問題,不是問題;怎樣處理教會的問題,才是問題。我想他所說的「怎樣處理」並不是指制定一套更嚴謹的制度或是法規,而是懂得有智慧去處理同工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好問題,又不傷和氣,又能夠把上帝得榮耀彰顯出來,是未來我們所要努力學習的。我相信以感恩的態度去面對發生在教會中所有的事,是順利處理問題的關鍵所在。

〔生活應用〕
一 感恩是必須不斷操練的美德,若是能夠成為一種自然流露的生命,那就更好了。感恩不是多餘的品德,因為懂得感恩的人,正表示他擁有成熟的靈命與健康的人格。

〔今日禱告〕要凡事謝恩,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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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7, 2006

我們應該如何保持在行為上的自潔(第095問)

民國95年1月27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應該如何保持在行為上的自潔,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5問)
  我們的回答是:行為是內在生命的外顯,主不但看重信徒內在信仰的純正,也看重外在行為的見證。因為美好的行為,能使別人把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太5:16,彼前2:12)。那麼,神的兒女應該如何保持外在行為的自潔呢?筆者認為聖經教導我們從兩個地方做起:
  1.遠避惡事──約瑟從受寵愛的兒子變為奴隸,再變一位受信賴的監督,他過的是榮耀神的生活。約瑟的為人與在工作上的表現,使他的主人將他陞遷到最高的地位,並使他保管主人所擁有的一切。想想看,波提乏本身並非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可是他是那麼清楚地看見神在約瑟身上的工作,使他百分之百相信約瑟,並願意尊敬約瑟的上帝。
熟料,有一天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罷。約瑟不從,心想他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他,不與他同寢,也不和他在一處。」面對著潛意識中無法抗拒的誘惑,約瑟毅然選擇離去,使神的名不致受到羞辱。
  我們要像約瑟逃離波提乏之妻那樣,避之唯恐不及地逃離一切的誘惑,遠離不討神喜悅的場所、活動。一看到私慾和引起私慾的事物來了,就快快的逃。像約瑟把衣服丟給波提乏的妻子逃走一般,不要在試探中多待一秒鐘。與罪惡戲耍必定被罪惡抓住,而成為罪的奴隸。並且將時刻活在罪惡的控告中失去屬靈的自由。
  2.劃定界限──當上帝降臨在西乃山頒佈律法之前,上帝吩咐摩西警告百姓說:「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出19:12)今天我們所處的環境,是一個充滿試探與誘惑的環境,神的兒女很容易觸碰到這世界的不潔與罪誘。當年約伯有感於自己的罪性,似乎難以抗拒不犯罪的佑惑,因此向神大聲疾呼:「把我的腳上了木狗〔腳鐐〕,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伯13:27)
  「劃定界限」是關於身體自潔的一個很重要的提醒,我們不要等到犯罪了才來認罪,而是要為自己劃界限。對兒女也是如此,父母對孩子施予「劃界限」的訓練,能幫助孩子馴服心中各種慾望,不然,這些慾望會變得無法控制。父母越徹底的幫助孩子「劃定行為的界限」,對孩子越有益處。他們心中邪惡的種子會被徹底治死。
  我們也可以求神在你所住的社區、辦公室劃定界限、為你聽的音樂劃界限、為你的電腦上的網站劃界限、為兒女的出入場所劃界限、為你所讀的書籍劃界限。你可有權柄可以奉耶穌基督的名宣告一切敵基督的影響力不能夠靠近你和你的家人。

〔生活應用〕
一 遠離不討神喜悅的場所、活動,若有不得已的情況,奉主耶穌的名砍斷惡者的轄制,除去一切煙酒、色情、不當關係,以及屬世界的情慾。

〔今日禱告〕我要立志遠避惡事,並與一切屬世界的罪惡界劃定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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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8, 2006

我們應該如何保持心思的自潔(第096問)

民國95年1月28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應該如何保持心思的自潔,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6問)
  我們的回答是:我們無法透過自己的道德努力,或慾望的克制來保持心思的自潔,但卻可以藉著時常默想神與敬拜神,來達到心思自潔的目標,因為聖靈在其中賜給我們自潔的能力。
  1.常默想神──約瑟從小是一個懂得回應神呼召的青少年,在他上面有十個也是領受到同樣呼召的哥哥,他們的父親雅各要他們專心敬拜神過聖潔的生活。有一天雅各對他家中的人並一切與他同在的人說:「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也要自潔,更換衣裳。」(創35;2-3)「更換衣裳」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在道德與屬靈上使心智潔淨。外表上,雅各的兒子們降服了「他們把外邦人的神像,和他們耳朵上的環子,交給雅各」(創35:4),然而,他們的悔改只是表面,沒有從心靈改變,因此很快又回到怨恨、嫉妒與爭吵中。
  但約瑟不一樣;他打從心靈悔改,他回應了聖靈的呼召,自十七歲起,他就全心全意跟隨神,在罪惡的環境中,約瑟仍保持清潔的手和純淨的心!他也為哥哥們的行為感到難過。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約瑟常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
正因約瑟的特別,他父親給他一件特別的彩衣,使他顯得突出在兄弟中!正如我們的天父對那些生活全然順服的人有特別的偏愛一樣!事實上,我們的天父賜給凡尋求祂,全心奉獻的人一件特別的彩衣,如以賽亞書61:10所記:「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反觀,約瑟的哥哥們坐在一起講些卑劣的閒話和自我中心的高談闊論,他們的心被土地、財物、前途、羊群佔滿了。但約瑟的心卻默想神的事,因此神給他異夢。他談論他的夢和異象,也分別自己的生活。約瑟在默想神的當中,越來越自潔,以致於神非常喜愛他。
  2.常敬拜神──我們若要自潔,需要每天合宜地、適當地保持與神的關係,並在各種與神的關係中過真實的生活。每天按照神喜悅的方式去將自己呈獻給祂,並以取悅神為行事為人的最終動機。這樣的生活就是一種敬拜,保羅稱此種生活為活祭的生活(羅12:1「我……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敬拜不僅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也必須落實在家中。在敬拜的時候,神應許「兒女的心要轉向父母,父母也要轉向兒女」。家是我們事奉的開始,每一個人都要在家中彼此服事,彼此成全。當我們每個家中有神掌權,有神同在時,就要吸引人,就會有見證。有健全的家就有健全的教會。收割就從我們的家開始,祝福將從我們的家人開始。一個家庭若能夠建立起敬拜的祭壇,就能夠產生自潔的能力,這能力不僅影響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也影響教會。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務必操練默想,因為默想使我們的心在聖靈的光照之下顯得透亮。默想也使神的話更加深的被我們體悟,並且融入我們生活,無形中使我們產生被潛移默化的效果。

〔今日禱告〕我願過著時時默想神與敬拜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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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9, 2006

我們應該如何保持靈魂的自潔(第097問)

民國95年1月29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應該如何保持靈魂的自潔,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7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靠自己是無法成為聖潔的,但因主已經為我們成為聖潔,因此只要我們專心依靠祂,遵行祂的話,祂便能使我們的靈魂成為聖潔。筆者認為要保持靈魂的自潔,除了在積極方面要專心的依靠祂,遵行祂的話之外;在消極方面也必須做到不使自己或他人落入以下的四種咒詛之中。
  1.不良的自我對話──亦即自己對自己說乖謬的話語,這些話語都會使人落入咒詛之中。神用祂自己的話創造了世界,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所以人的話語也帶著極大的力量。常有人對自己說些乖謬的話:如沒有用;沒有人要、生錯了、天生紅顏薄命、沒指望、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等等。這些話語都會使人落入咒詛之中,尤其是對自己說乖謬的話,其思想、潛意識的觀念裡均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2.祖先罪孽的牽連──「當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時,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來七:10)當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的時候,亞伯拉罕的後代利未也被算是在這奉獻的事上有份,所以利未被神允許可以得其他支派奉獻的十分之一。同理,當我們的祖先在做壞事的時候,我們也在其中有份。且看尼希米是如何為耶路撒冷禱告的呢?他豈不是說:「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罪的追討是在我們和後裔身上,直到永遠。除非我們指認出祖先曾犯過的罪,以及人的那些咒祖,藉著認罪悔改,以我們「共犯」的立場一同認罪悔改,絕不能撇清祖先所為之事認為完全與我們無干。
  3.參與邪術活動──有很多人信主前會去算命、卜卦,一般的邪術活動皆有邪靈參與,邪靈會透過算命者,告訴求問者過去所發生的事,而對將來,牠其實無法測知,牠們所測知的,不過是對接受相信牠話的人的咒詛。有些人則說某人早預言他未來之事,這人也在他思想、意識,甚至情緒當中,預期這些事的發生,而邪靈便就有機會來製造牠所預期的成為事實。這是一種與邪靈打交道的咒詛。參與邪術活動的最大危險就是以為它們很「準確」,這會使個人落入被惡者轄制的狀況中,或者是給惡者有可趁的機會。
  4.持續悖逆神──當一個人活在不尊主為大、不肯饒恕、不肯委身、不肯傳福音見證神的光景當中,就是對神的持續悖逆。這也是保羅所說的: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們若一直打從心裡抵擋神的感動,將使自己的靈魂缺乏神榮耀的光照,言行將無法有真理的潔淨。

〔生活應用〕
一 要常保守自己在信心裡面,過著為神而活的生活,相信耶穌基督已經擔當你一切的罪接受魔鬼的控告,向魔鬼宣告:你不能控告我,因為主耶穌已經用寶血遮蓋我一切的罪,主耶穌已經稱我為義了。

〔今日禱告〕我要宣告:一切以往從祖先而來的咒詛,或是從不當的言行、對神持續悖逆的心思所產生的惡,都要從我們身上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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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0, 2006

基督徒應如何預備過新年(第098問)

民國95年1月30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應如何預備過新年,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2問)
  我們的回答是:許多華人基督徒一遇到過新年,心裡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因為中華的傳統文化,在過節的民俗上有些部份和基督的信仰是相牴觸的,例如送灶神,拜天公、祭祖等等。因此,華人基督徒就需要用智慧,依照聖經的真理,巧創並轉化出基督徒如何過新年的點子。
  相傳中國古代的人都不喜歡過年,因為「年」是一隻獨角獸,在歲未濃冬的日子裡四出找人畜來吃。除夕,人們怕在路上撞到「年」,所以每達到除夕裡,圍坐家中一起吃飯,不敢睡覺,恐怕「年」出現來吃掉他們,後來就流傳變成了守歲的習俗。
  當天亮了,「年」也走了,人們都開門到鄰家或親友家中看看是否人畜平安,各家互相「拜訪」的風俗延襲至今天,我們都在大年初一,到親友家中「拜年」。
  那新年為甚麼要「放鞭炮、貼春聯」,小孩要「穿紅衣」呢?相傳有一次「年」出現的時候,剛巧一戶人家不小心,柴火燒著了竹枝,一時間霹霹啪啪響個不停,把「年」嚇得四竄。有一商人趕著回家,但路途中遇到了「年」驚怕得很,想著一定會給「年」吃了,在手上只有一張紅布,急急披上,「年」看到紅布,就走過了。人們知道「年」原來怕炮竹聲和紅色,所以家家戶戶張貼紅色的春聯,好讓「年」看到紅色及聽到炮竹聲,不敢再出來。想也知道,這當然是無稽的童話故事囉!
  台灣的年節可算是自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這一天正是灶神升天的日子。傳統中國家庭的廚房通常會供奉灶神,主管一家人的平安,及觀察家中各人的行為。傳說灶神上天庭後,會向玉帝稟告他這一年在人間所觀察到的是是非非,因此人們便在灶神昇天這一日準備豐盛牲禮祭祀,讓灶神多說些自己的好話。而自宋朝開始便有人以甜食祭拜之(通常是用糖漿或蜂蜜塗在灶神的嘴巴上),用意無非也是希望灶神上天後能說些甜言蜜語。十二月二十四日同時也是寺廟中諸神昇天的日子,各家亦需送諸神上天,之後便開始舉行大掃除。
  基督徒不迷信拜灶神、送灶神,不需要在灶神的嘴巴上塗糖漿,當然更不怕灶神會控告我們,因為灶神乃是虛構的假神。現代家庭絕大多數已經不再使用灶,而改用瓦斯爐;不用大鍋升火,反倒以微波爐、電磁爐、烤箱取代。猶太人相信每一個人都有一位守護天使,負責把一個人一生所做的事忠實的記錄下來,等到這人過世之後完整的向上帝報告。上帝就會依照天使所記錄的,來審判這個人。雖然基督徒不祭拜灶神,但是我們應當知道有一位真神上帝在天上,祂的眼目遍察全地,也鑑察人心肺腑。因此,當基督徒預備過新年的時候,必須要懂得預備心、自潔省察,因為唯有手潔心清,才可以過一個好年。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在過年之前,要把一切的罪債清光光,不要背著罪債過年(所謂的「欠過年」)。

〔今日禱告〕願神以恩典做為我們年歲的冠冕,願祂賜給我們清潔之心與正直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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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1, 2006

基督徒可以貼門(春)聯嗎(第099問)

民國95年1月31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過年前貼門聯的民間信仰習俗,基督徒應如何給予福音性的轉化,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9問)
  我們的回答是:春聯又名「對聯」、「門對」、「對子」等,是春節時貼在門上或楹柱上的吉祥語,由上聯、下聯和橫批組成,它是中國獨創的一種文學形式。每逢春節,家家戶戶無不貼春聯慶賀。鮮紅的春聯,抒發了人們美好的願望,點綴出一派盎然春色。春聯起源于「桃符」。最初是用桃木雕刻出「神荼」、「鬱壘」這兩個神像,掛在大門上,用來鎮妖避邪。後來,大概由於雕刻神像太費時,就用兩塊木板,畫上神像來代替,稱之為「桃板」。之後進一步簡化,只在桃板上寫上「神荼」、「鬱壘」的名字,往門上一掛就完事了,叫做「桃符」。這種春節掛「桃符」的習俗從戰國延續到唐代。到了五代,桃符上才出現聯語,代替原來的「神荼」、「鬱壘」的字樣。桃符改稱為「春聯」和用紅紙寫春聯,都是開始於明代。因明太祖朱元璋十分喜歡春聯,所以朱元璋大力提倡。
  相傳某年大年初一,明太祖傳旨,下令全京城的人家家戶戶都得在門口張貼春聯,而且隔天一大早,皇帝還要親自出巡,一家一家觀賞。果然年初二一早,皇帝依旨挨家挨戶巡視,逛著逛著忽然看見有一戶人家門口沒貼春聯,一問之下,原來這戶是以閹豬為業,沒唸過什麼書,還來不及請人撰寫春聯呢!幸好皇帝當天心情大好,不但沒有降罪這戶人家,反倒詩興大起,就寫了一幅對聯賜給這戶人家。皇帝贈與這閹豬戶的御對聯是:「雙手擘開生死路,一刀割斷是非根」,一時傳為佳話。之後春節貼春聯便成為一種風俗,流傳至今。
  基督徒過新年不免俗的也要貼春聯,因為貼春聯的原始意義並沒有迷信或負面的成份,既可以添喜氣,又可以自勵勵人,因此無妨。只不過基督徒貼春聯的意義可以更不一樣,剛好可以從聖經裡面找到類似的故事,加強其轉化為福音的果效。這相關的故事記載在出埃及記,講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一晚,耶和華上帝要降下第十災在全埃及地,這災為滅長子之災。耶和華上帝為顧念以色列百姓不受此災的禍延,因此吩附每一家要殺羊,並把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滅命的天使一看到便越過去不殺這家的長子。因此,基督徒貼春聯,乃是可以轉化為紀念上帝的不殺之恩,更是紀念那為我們而死的羔羊耶穌基督。因他祂為我們流血捨身,使我們免受上帝滅命的審判。所以基督徒過年貼聯,乃是要敬拜神、紀念主、見證福音。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貼春聯的句子有許多,例如基督化家庭可以選用「信耶穌快樂如山川獻瑞,奉基督光榮似日月增輝」。個人可以選用:「讀經祈禱修你身心,榮神益人煉我行為」。從商的信徒可以選用:「生意興隆憑主愛,榮神益人顯恩光」。務農的信徒可以選用:「五穀豐收上帝賜天福,六畜興旺人類勤工作」。上班族若是選用:「答言柔和三春暖,體行主道四季新」包你可以不被老闆炒魷魚喔!。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話句句應驗在我們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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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1, 2006

基督徒如何過除夕夜(第100問)

民國95年2月1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在過除夕夜時,應該如何親情、信仰兩兼顧,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0問)
  我們的回答是:除夕夜當天,異鄉的遊子一定會趕回家團聚吃年夜飯,即使未能回家吃團圓飯的家人,也要替他擺一副碗筷,以表示全家團圓。一般認為年夜飯要吃得愈慢愈好,每樣菜都要嚐一嚐。有幾道菜餚,因含有吉祥意味,在年夜飯中是不可少的,如:「長年菜」(芥菜)要一根一根從頭吃到尾,年壽才能長長久久(第一口菜要吃苦菜後,才吃其他的菜,這象徵苦盡甘來);「菜頭」表示好彩頭;「全雞」象徵全家福(「雞」與「家」諧音);吃「蚶」與「胖」諧音,取其發福之意(不過減重人士可能不敢碰);吃魚丸、蝦丸、肉丸,乃指「三元及第」之意(即狀元、會元、解元)。餐桌上唯有魚不能吃光,表示「年年有餘」之意。部份家庭過年時還會包餃子,因為餃子形似元寶,吃了餃子代表招財進寶之意,尤其有些人還會將錢幣包入餃子內,吃到包了錢幣的餃子,就表示新的一年將會發大財。
  基督徒吃年夜飯不一定要注重吃甚麼,但最重要的是要想起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所提醒信徒的教訓:「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當我們圍爐吃年夜飯的時候,應當紀念教會中或鄰舍當中是否有貧窮的家庭。出埃及的那晚,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的晚餐,規定「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喫不了一隻羊羔,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一隻。」這乃是一種分享的精神、相互看顧的精神。上帝希望我們快快樂樂過年的時候,能不忽略我們當中的貧窮軟弱的肢體。
  吃過年夜飯,是小孩子最期待的時刻,因為可以拿長輩給的壓歲錢了。壓歲錢亦稱「過年錢」,古代是用紅線穿一百個銅錢錢,表示可以長命百歲;現在就只將硬幣或紙幣裝進紅包中,數目必取偶數,以求吉利。基督徒過新年也要發壓歲錢(小孩子則是領壓歲錢),筆者建議無論經濟狀況如何,過年總要給父母長輩一個紅包,多少錢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份心意。也要給兒女晚輩一個紅包,多少錢不重要,重要的是去滿足那一份赤子之心。
  除夕是一年的最後一天,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當天下午,家家戶戶都要辭年,以感謝祖先及神明這一年來的保佑。除夕夜,許多人都與家人圍坐一起,談天說笑徹夜不眠,謂之守歲。守歲可祈求雙親長壽,故又稱「長壽夜」。而「不睡」,臺灣話是「不睏」,「睏」字諧音「困」,所以守歲也是靜待「不困窮」的新年。個人建議除汐守歲時,一家人可以聚一聚數算這一年來上帝的帶領和恩典,交託未完成的重擔或心願。不過,要記得不要太熬夜,特別是老人家或是肝不好的人更不要熬夜,更何況隔天年初一早上還要參加教會的新春感恩禮拜呢!

〔生活應用〕
一 當我們圍爐吃年夜飯的時候,要記得在教會以及鄰舍中那些需要關懷的家庭與個人。一份的關懷、邀請,甚至分享餐飲、饋贈禮品等實際的行動,都會是非常溫馨有價值的事。

〔今日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求主今日賜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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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2, 2006

大年初一基督徒如何拜神與拜年(第101問)

民國95年2月2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逢大年初一時,要如何轉化民俗祭祖的迷信,讓家人瞭解上帝為生命的源頭,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1問)
  我們的回答是:一元復始,萬象更新,春節在鞭炮聲中展開,正月初一一早,一般民俗規定要先行祭祖。中國人非常重視孝道,祭祖因此成為春節極為重視的活動之一。民間習俗規定在大年初一開春的時刻一到,便需鳴放炮竹,在神佛及祖先牌位前供上紅棗、冬瓜糖、花生糖等糖果,之後,全家再一起燒金紙祭拜。這種年初一祭祖的傳統,基督徒應當轉化為「敬」祖的行動,不必加以抗拒。只是基督徒比較合適以在祖先的遺像前面唱詩、禱告、默想,甚至舉行感恩禮拜追思祖先行儀來作為敬祖的表達。家人尚未歸主的弟兄姊妹,雖然不可以和一般人一樣的祭拜神明或祖先,但是卻可以為家人祝福禱告。一般人注重祖先的祭拜,但基督徒卻要看重生者的孝敬。因此,大年初一,別忘了先向家中長輩一一拜年,若是他們願意的話,你可以為他們禱告祝福。
  新春期間拜年算是喜氣洋洋的一件事,許多人則是趕人潮、沾喜氣。拜年時遇到親友,一都常說的話就是拱手互道「恭喜」。家中有賀客臨門,主人也會端出各種甜食招待賓客,甜食通常為花生、冬瓜糖、瓜子、餅乾、紅棗等。客人在吃甜食時,也要即興說些吉祥話,如「吃甜甜,大賺錢」等,不過這對於不機靈的人或小朋友來說,可就難了點,因此禮貌性的致意就可以了,不必太咬文嚼字。
  為求新的一年能夠大吉大利,民俗規定初一時需遵守許多禁忌,如不可掃地、倒垃圾,怕把財富掃出門外;不可說壞話及吵架;不可打破碗盤,若不小心打碎了,要趕緊說歲歲(碎碎)平安,以化解凶災。雖然這是一種迷信,但是基督徒應當要謹記:我們的話語是帶著能力的,因此要懂得為人祝福,新春期間更要以神的話來鼓勵人向上。假若能夠透過拜年,向親友傳達聖經積極造就的話語,對一些需要關懷的人打氣鼓勵,則更能在佳節中憑添更多的吉祥意。
  至於拜年,現代人拜年為了避免舟車勞頓,所以採用電話拜年,但筆者認為總沒有親自見面來得親切。過年期間,有許多的年假,建議能夠去探訪一些需要關心的弟兄姊妹、親人或朋友。見了面除了恭喜恭喜之外,別忘了為對方獻上祝福的禱告。記得有一年過年,有一位信徒迎面而來笑嘻嘻的跟我道聲:「牧師恭喜發財」,當時雖然愣了一下,但仔細想一想,也對!一年來的事奉,也該積點財寶在天上了。所以,當有人祝你「恭喜發財」時,或是貼上「招財進寶」的字聯,意思就是祝你在新的一年,可以積更多財寶在天上,也是美事一樁啊!

〔生活應用〕
一 基督信仰教導我們,我們的先祖乃是神所造的,上帝更是我們生命的源頭。因此基督徒大年初一一早應當來到我們生命的源頭上帝的面前來敬拜他,向祂獻上感謝和讚美(參加教會所舉辦的新春感恩禮拜)。

〔今日禱告〕上帝是人類生命的源頭,恆久在我們心中接受敬拜與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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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3, 2006

大年初二基督徒回娘家要做哪些事(第102問)

民國95年2月3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大年初二,基督徒如何把握回娘家的機會,為主見證這一年來上帝的恩典,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2問)
  我們的回答是:古早時代的女人,受傳統禮教束縛,母親大人在婚前鐵定來一套「做人ㄟ媳婦愛知道理」的訓誨,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可不能三不五時就回娘家,加上交通不便,所以「年初二回娘家」就顯得特別重要。出嫁的人不能久久不回家,這在各鄉鎮的習俗不一樣,像桃園、中壢一帶是兩年,台中是十年為限,如果超過那些年限不回娘家,如果有天想回去,就不能直接入門。
  大年初二回娘家這一天,「做人ㄟ媳婦」重回女兒的角色,可以傾訴這一年來的風光、委屈,最要緊的是,總算有機會可以和母親姊姊妹妹討論婚後生活的點點滴滴,順便交換一下理家的心得。
  而回娘家也不能空手,必須要準備一些禮物,台灣話稱為「伴手」或「等路」。女兒回娘家,必須預備一大袋的餅乾、糖果,由母親分送鄰里鄉親,一如過年的情景。如果家中有多個女兒的,而這些女兒又不在同一天歸來,那麽,就要來一個分一次,禮物頗薄,四塊餅乾而已。然而,它反映的情意卻甚濃,真正的「禮輕情意重」,它表達了姑娘對鄉親的切切思念。
  最近有一本論述女權的書《大年初一回娘家─—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書中揭露了許多臺灣社會中對女性不利的傳統習俗文化,其中論及已婚的女兒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只能夠在大年初二回娘家,否則就會對娘家不利的觀念是一種偏狹與岐視。該書主編蘇芊玲表示,傳統文化代代相傳的結果,不少錯誤的觀念也因此世代沿襲,讓許多平時獨立自主的女性面對過年只能被動的聽從習俗,遵照習俗,無法遵照自己的自由意識。
  筆者認為隨著時代的不同以及交通的發達,嫁出去的女兒常有天天回娘家的機會。然而,新年初二這一天,民俗仍守著回娘家的傳統,筆者認為並不是對女性的限制,反倒是一種親情倫常的看重。在漫長的一年當中特別選定年初二這一天作為女兒回娘家日,並不意味著其他日子就不可以回娘家,反倒是一件美事。在基督信仰的裡面,能夠常常回家看望長輩,乃是一種孝道的表現。做丈夫的,若能夠體貼妻子的感受,縱然與妻子的娘家近在咫尺,年初二回娘家不失為與妻家親人進一步團聚敘倫常的好時機,基督徒也可以藉著回娘家的機會,有機會向親人見證上帝的恩典與成長呢!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姊妹如果娘家遠在千里之外;如果沒有娘家;如果無法回娘家,教會就是的娘家,弟兄姊妹就是你的家人。若有難處,可以找主內的弟兄姊妹分享、代禱,彼此扶持。若有喜樂的事,也可以一起感恩讚美。當然,筆者更樂見教會的長輩把家開放,願意把家當作弟兄姊妹的娘家。

〔今日禱告〕我們都是一家人,主的家(教會)就是信徒在世上的第二個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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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4, 2006

基督徒如何因應初四接財神與初五開工的迷信(第103問)

民國95年2月4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如何因應初四接財神與初五開工的迷信,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3問)
  我們的回答是:既是迷信,基督徒自然就不必理會。但是,若基督徒所屬的公司有相關的拜拜儀式,基督徒應當主動先向主管表達自己的信仰立場,並婉拒參加相關的祭拜儀式,因為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10:21)
  民俗認為自從十二月廿四日送走註在人家的諸神以後(包含所謂的灶神),到了年初四諸神返回人間任職時,當然要早一點接神,以表示勤勞好兆頭。如果太晚接神,財神都被接走,新的一年恐怕就少了點財氣。一般公司行號會要求員工參加接神的拜拜,這時候身為基督徒的員工,當然不能夠參與。因此,為了避免新年期間氣氛尷尬,筆者建議可以先行向公司老闆請假,或是表明自己的信仰。如此一來,比較能夠獲得老闆或上司的體諒,自己也就不必為此忐忑不安,也不會被視為不合作人物。但若您是主管,更應該與老闆好好溝通,勸他放棄這種迷信的儀式。公司若經營得不好,接再多的財神也無濟於事。
  到了年初五,是一般民俗所謂的「隔開」,意即春節假期到今天結束,一切恢復正常,撤去供諸神的春飯和年粿,清除屋內的穢物。而現代工商業社會的年假也到初五開始上班。因此年初五也稱為「開工日」。一般公司行號大都選這天開工(除非初五在黃曆上實在不宜開工,才另擇日期)。其實,所謂的「開工」,都只是舉行祭拜儀式,讓多日未動的機器運轉一下,檢查一切正常,然後老闆發個「開工紅包」,讓所有員工討個吉利後即回家,初六才正式上班。當然,基督徒員工也是不能夠參與開工祭拜的儀式。
  在民間信仰為主流的華人社會中,基督徒過年期間的確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基督徒員工或上班族要能夠為這些試探與迷信衝突向神禱告交託,並適當的表達善意的立場。筆者建議基督徒員工不妨可以為所屬的公司單位禱告,求神保守與眷顧所有同仁與員工的平安。若是可能的話,可以召聚公司裡同為基督徒的員工,在中午休息時間舉行簡單的禱告會,邀請公司主管或上司蒞會,為他們宣告祝福。
  此外,基督徒員工也可以每天養成為公司禱告的習慣,長此以往,將成為在公司裡的見證。未來一旦公司有需要的時候,或許在主管、老闆求神問卜無效之後,他們會轉而尋求你所信的耶穌基督的拯救。筆者認為,平時基督徒能夠藉著好行為來見證信仰,等到公司有需要的時候,就能夠成為一股解決問題的力量。信仰是沒有假期的,新春期間格外能夠考驗一個基督徒信仰的真實。但願所有基督徒上班族朋友們,能夠不受這些迷信的困擾,且平平安安的為新的一年好好打拼。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上班族應該自視為所屬公司的安定因素,因為你的禱告,將成為公司的福氣。能夠堅持信仰立場的基督徒員工,才能夠在需要的時候,將基督的祝福帶進公司。

〔今日禱告〕求主不叫基督徒員工遇見試探,救他們脫離公司要求祭拜假神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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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5, 2006

基督徒可以過元宵節嗎(第104問)

民國95年2月5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農曆新年民俗轉化

〔真理提醒〕
  若問:元宵節的起源好像與民間神祈信仰有關,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4問)
  我們的回答是:元宵在早期節慶形成過程之時,只稱正月十五日、正月半或正月望,隋以後稱元夕或元夜。元宵大約是從三世紀開始,慢慢形成的一種節慶,在南北朝發展成一固定的節日,但成為後世元宵主要節日的花燈和百戲要到隋煬帝才開其端,煬帝也是一個把元宵慶典官式化的皇帝。唐初受了道教的影響,又稱上元,唐末才偶稱元宵。但自宋以後也稱燈夕。到了清朝,就另稱燈節。而在國外,元宵也以The Lantern Festival而為人所知。各式各樣的燈固然是元宵的主要特色,但在這一節日的發展史中,燈到隋朝(581~619)才出現,算是晚出的節目內容之一,而要到唐以後燈才成為元宵的主要標幟。
  關於元宵節的來歷,民間傳說在很久以前,有一隻神鳥困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就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類通通燒死。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消息,有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好久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裏掛起紅燈籠、點爆竹、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大家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兵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燄,就稟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人們就這樣保住了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的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上元節吃元宵可能始自宋代,不過當時稱做「浮圓子」,到明朝才改稱「元宵」,每家做湯圓、煮湯圓以象徵團圓幸福。元宵節又稱燈節,所以花燈是元宵節的中心活動。民間稱花燈為「鼓子燈」,因為過去小朋友所提的燈型似鼓鑼。此外,元宵也有猜燈謎活動,
  近年來的民俗將元宵節穿鑿附會變相作為天官上帝的生辰,而增加牲醴祭拜的儀式。而花燈展覽也多被佛寺廟宇宗教化,用以宣揚民間的迷信或傳說(如目蓮救母、十八層地獄、十殿閻羅等)。因此,基督徒過元宵節的時候,要特別留意避開迷信與異教的燈會場合。教會甚至可以轉化元宵節的意義,無妨也可以舉辦猜聖經燈謎活動,教會兒童也可以提各式各樣美麗的花燈過節,而各式各樣的湯圓更是應景所不可少的美食。身為華人基督徒,過年是喜樂而感恩的,只要能夠去除迷信的成份,予以轉化並設計,照樣可以過個喜樂的節日。

〔生活應用〕
一 地上的花燈有燒盡的時候,但上帝在人心裡的的燈火卻永不熄滅。基督徒心中有一盞無可比擬的燈,比起世上一切的花燈都更顯高貴、明亮,請問:您是否已擁有這盞心燈呢?

〔今日禱告〕但願上帝常點燃我心裡面的燈,使我每天都像是元宵節般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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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6, 2006

夫妻貌合神離可否因此離婚(第105問)

民國95年2月6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若夫妻個性不合,貌合神離,同床異夢,兩人可否因此而離婚,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5問)
  我們的回答是:婚姻乃是彼此相互適應與接納的過程,在許多離婚的原因當中,以「個性不合」佔大多數。「個性不合」常被用來作為婚姻雙方調適不良,以致於離婚的理由。筆者認為,婚姻並不是找尋一個適合自己的人而已,成功的婚姻還必須是儘力的成為一個適合對方的人。找到適合自己的人乃是初步認識的要件,兩個人的個性、喜好、價值觀、婚姻觀等等若是南轅北轍,當然可預期婚姻生活必然會調適得很辛苦。但是在世界上,要找到一對個性、喜好、價值觀、婚姻觀等完全一致的人,卻是萬中選一。假若幸福婚姻是建立在這唯一的條件上,那麼世上幸福的婚姻能有幾人呢?
  一個美滿的婚姻還必須要努力作一個適合對方的人,這就是所謂的婚姻調適與接納的過程。保羅也曾經勸告配偶未信主的信徒,雖然信仰價值觀的差異是如此的大,生活重心是如此的不同,但仍不要輕言離婚。因為保羅認為:「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況且「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林前7:14-16),這「成為聖潔」的過程,也就是筆者所謂的調適與接納的過程。
  當然,若是夫妻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仍然「貌合神離」,筆者認為處理的方式也可以先不用觸及離婚。在心態上,彼此雖然相差甚遠,但是卻仍可以協議彼此尊重。若沒有暴力或是危及婚姻的外遇等因素產生,夫妻二人為了孩子的原故,能不離婚就不要輕言離婚。筆者認為可以先行嘗試分房或是分居,彼此或許經過此一暫離的過程,可以使自己冷靜與反省。這段時間必須再次回到神面前自省,好好的禱告,瞭解「起初的愛心為何離棄」的原因。發掘原因並不是一定要立即去改變雙方,而是讓自己較客觀的思考自己在投入婚姻之前,是否曾以正確的心態面對婚姻。自己是否抱著願意做一個適合對方的人,來和對方交往與結婚。若是自己以前沒有預備好如此做以致於婚姻失敗,那麼未來是否願意為了挽回婚姻的原故重新來過?畢竟自己也是問題的所在之一。假若自己認為對對方的付出是真心,而且也已經百般調適與接納,但總喚不回配偶的心,分房仍無法消除同在一個屋簷下的痛苦,那麼筆者建議先行分居較合適。若是分居仍受到騷擾,必要時才訴請離婚。離婚並不是一定是罪,但卻是一種失敗。筆者深信有不少離婚者是出於無奈,只是,畢竟當婚姻已成為重擔或折磨時,是無法叫人經歷到神賜予婚姻之美好的,這又何嘗是上帝所樂見的呢?

〔生活應用〕
一 無論婚前或婚後,我們都應當:願意調適自己成為一個適合對方的人,儘可能接納對方與自己的差異,並保持尊重,並且願意常常為婚姻禱告,讓上帝成為婚姻的主。

〔今日禱告〕但願基督徒的婚姻,是讓上帝時刻在雙方的差異當中做主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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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7, 2006

約伯可能為完全正直的義人嗎(第106問)

民國95年2月7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說約伯是「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1:1),但保羅卻說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羅3:10),約伯真的是完全正直的義人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6問)
  我們的回答是:約伯的「完全正直」,《雙排版聖經》將之譯為「完全、正直」,因此是兩項德性,而非單項德性。「完全、正直」在希伯來原文分別為“tam 〔tawm〕”(國際聖經編號08535\指在道德上無瑕的、倫理上純正的)以及“yashar 〔yaw-shawr'〕”(國際聖經編號03477\指公義、正直、恰當、正確的),因此有解經者將之詮釋為「完全誠實、徹底正直」。
  從約伯記的文學來看,一般學者較多接受約伯乃是虛構的人物,是智慧文學表達哲理常用的寫作方式之一。約伯記前後第1、2、42章的部份乃是寓言性的故事,中間第3至41章夾敘信仰真理。此一手法與先知拿單設比喻來提醒大衛是一樣的,都是屬於虛構的故事(撒下12:1-7),雖然如此,並不減損作者透過該寓言故事所欲表達之真理的正確性。
  約伯記的作者指約伯乃是「完全、正直」的,這是寓言故事中上帝論述約伯的觀點,筆者認為「完全、正直」一詞,應當從人與人之間相對的關係來做為詮釋。因為,從亞當所生的後代,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保羅所說的義人,是指沒有罪性與罪行的人。而約伯記裡對約伯的敘述,乃是指約伯的道德性在當時的社會中,乃是極為高尚的,並不是指他具不具罪性,或是有沒有犯過罪。
  約伯既是人,當然是亞當的後代,也當然承襲了亞當的原罪,因此是被救贖的對象。約伯的「完全」,正如主耶穌鼓勵信徒:「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之經文裡「完全」一詞所給予的定義。主耶穌當然知道信徒不可能「和」天父完全一樣,但卻能夠不斷的越來越「像」天父的完全。許多信徒在閱讀本節經文時,常常也會產生與約伯記中對約伯敘述的誤解,認為信徒可以像天父一樣的「完美無缺」。基督徒不可能「完全」像天父,而是要越來越像天父的「完全」。這是有可能的,保羅豈不也曾見證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嗎?(腓2:13)神的意思,此時成為人的意思,這是神人同一的敘述,道出了人可以靠著神,成為一個「像」神一樣「完全」的人。
  因此,筆者認為,約伯的「完全、正直」,乃是神從相對的角度,對一個敬畏祂之人的評價。亦即神認為約伯比起當代的人更像神的完全,雖然約伯是虛構的人物,但是他所表徵之道德性特質,豈不也提醒所有願意信靠上帝的人,像我們的上帝一樣的完全、正直,乃是指日可待的。

〔生活應用〕
一 約伯雖是虛構的故事人物,但是神卻使用約伯的人生,來啟示祂的全能。約伯的受苦,為基督教苦難神學帶來重要的內涵,約伯患難後的恢復,更安慰千萬正在困境中的信徒。約伯是每一位信靠上帝者的寫照,說明藉著患難,能夠使我們明白自己的有限,並上帝的永恆無限。

〔今日禱告〕患難是我們學像上帝一樣完全的良機,你當為所經歷的患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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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8, 2006

人類為何需要擔負原罪(第107問)

民國95年2月8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何為原罪?人類為何需要擔負原罪?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7問)
  我們的回答是:人類擔負原罪,是無法選擇的結果。因為,原罪的承受乃是建立在「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約」,以及我們是「亞當的後代」這兩個事實的基礎上。就好比今天我們為何能夠繼承遺產一般,同樣是建立在法律相關的約定,以及肉身遺傳這兩個基礎上的。唯一不同的是:繼承遺產者可以放棄繼承,但是繼承原罪者卻身不由己地必須承擔。因為繼承遺產是一項權利,繼承原罪卻是基於既成的關係。權利可以放棄,但關係事實卻永不改變。就好比我不能否認我是我父親的兒子的事實,因為只要有「生」的事實,就有關係的存在。而我所生的兒子,也不能否認我與他彼此的關係。因此,關係並不是在有了某種稱謂才發生(例如懂得叫爸爸、媽媽、兒子、女兒),而是有了「生」的事實就開始了(當然,未出母腹的嬰孩不被承認具有「兒女」的身份,乃是因為沒有「被生」的事實,因此不具法律上兒女的身份,既不具兒女的身份,當然也就在沒有繼承權)。同樣的,原罪也不是你我必須先承認了之後才成立,而是你我一被生出來,成了亞當夏娃的後代之後即發生。
  因此,原罪乃是一種繼承關係所導致的屬靈狀態,「罪」既是指與神隔絕的狀態,那麼「原」罪就是指承繼源自於亞當夏娃時代已然造成的與神隔絕狀態。因此,原罪不是可以選擇接受與否,而是必須承受的。今天不管世人如何看待原罪,人類與神隔絕的狀態乃是一個事實。人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力量去找到神,也沒有辦法用自己的方式恢復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這種無力自救的狀態,也是原罪所帶給人的後果。
  世人擔負原罪既是指與神隔絕的狀態,人類又無力自救,那麼,人類要如何才能夠脫離這種狀態呢?聖經啟示我們:唯一的方法,乃是「透過神自己所設定的救贖方式」來脫離,並放棄任何宣稱可以自救的直觀、他力、修性、崇偶等人為方式。而「神自己所設定給人的救贖方式」就記載在聖經裡面。所以,人想要與神恢復關係,不是按照自己所發明或發現的方法,而是要按照神所啟示給人的方法才行,也就是「藉著耶穌的代贖,人因信即可稱義」的方式。
  最後,原罪雖是一種與神關係隔絕的狀態,但是這種狀態使人失去神的榮光照耀,人原本與神面對面,活在神的面前。然而,當人與神隔絕之後,人失去了神的光照,神的屬性之光不再影響人類的靈性,因此,人類從神的光中退去(躲避)。這種長久與神隔絕的狀態,使人的屬性趨向於世俗與罪惡(我們不能忽略屬靈的惡者同時對人類進行有計劃的干擾與敗壞)。因此,正如使徒雅各所言:「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原罪的影響所及,不但使人與神隔絕,更使人性墮落到更嚴重的地步,除非活在神所賜的聖靈裡面,否則人是無法脫離的。

〔生活應用〕
一 雖然人類受到原罪的遺傳,造成罪性與罪行的產生,然而神應許凡願意與祂恢復關係的人,將可以靠著聖靈過著不被罪性與罪行轄制的生活。要記得:基督徒是有權力不被罪所捆綁的。

〔今日禱告〕為我們已成為原罪被赦免的人感恩,並要立志完全脫離被罪所轄制的生活。

由 戴文峻 發表於 12:00 AM | 迴響 (0)

February 09, 2006

恩賜與才幹有何不同(第108問)

民國95年2月9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恩賜與才幹有何不同?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8問)
  我們的回答是:恩賜與才幹之分別在於它的來源不同,恩賜乃是神所賜予的天賦,才幹則是透過訓練與學習而獲得的能力。但才幹若是能夠放在神的手中,神可以將原本個人因訓練或學習所獲得的能力,轉化並加強成為更具恩膏的事奉能力。反之,恩賜若一直不用於事奉神,那麼恩賜將可能被神奪走。
  「才幹」的英文為talent,是譯自於希臘文的「他連得」(國際聖經編碼5007\talanton〔tal'-an-ton〕)。「他連得」原本是一種重量的單位,在度量衡中,一個銀子的他連得大約是100 磅(45公斤),一個金子的他連得大約是 200 磅 (91公斤)。在馬太福音廿五章裡面耶穌所講到的「按才幹受責任」的比喻中,三位僕人所領受的即是「他連得」,一位得五他連得,一位得二他連得,一位得一他連得。而和合本聖經卻將「他連得」譯為「千」(太25:14-30)。當時一個他連得是六千錢,而一錢是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可見主人給僕人的資金是相當龐大的。事實上,耶穌在這裡是以重量單位來指述銀子的多寡,而非以數目來指述。
  「恩賜」的英文為gift,在希臘文中常以charisma〔khar'-is-mah〕來做為指述。有解經者將charisma一詞詮釋為:「一種恩典或恩賜,表示超自然力量,區分出某些基督徒及使得他們能事奉基督的教會,由於神恩藉聖靈運行在他們心靈之接納」。簡言之,恩賜乃是專門用於指述來自於神超自然的加力,是神主動施予人的,也是無法透過訓練或學習而獲得的能力。例如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裡面所列舉之諸恩賜(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繙方言)。保羅特別調:「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保羅的意思是:恩賜乃是神超自然而主動的施予,人無法複製或學習,否則就不叫作恩賜了。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了解,恩賜與才幹的本質是有差別的。恩賜的表現總是比起才幹的表現更具有某種超然的能力,才幹所表現出來的程度受到自我能力的限制,但恩賜所表現出來的程度是遠超過自我能力的範圍。正因為如此,一個沒有受過醫學訓練的人就可以藉著神所賜醫治的恩賜,為病人治好身體的疾病。一個沒有學過外國語言的人,卻可以用流利的外國方言禱告。一個沒有受過辨音訓練的人,竟然可以具有完全音感的能力。這都說明了恩賜與才幹是有著極大的差異的。

〔生活應用〕
一 若我們用正確的態度,加上一顆樂意事奉神的心,就可以向神求得著某種合適的恩賜。求恩賜的目的,是為了造就教會、服事上帝。擁有某種恩賜的基督徒,要懂得做恩賜的好管家,這樣就能夠達到聖靈分賜恩賜的目的。有恩賜卻不懂得善用的人,終有一天恩賜將會被收回。

〔今日禱告〕求神按照我所得的恩賜,帶領我進入造就教會的事奉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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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0, 2006

三重天指的是甚麼(第109問)

民國95年2月10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保羅曾去過三重天,這三重天指的是甚麼?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09問)
  我們的回答是: 保羅在林後12:2中暗示他曾經被提到「三層天」去,這「三層天」究竟所指為何?從當時保羅以希臘文表現神啟示的角度來詮釋,「三層天」的希臘原文是ouranos 〔oo-ran-os'〕(國際聖經編碼3772)曾被用來指大氣層的天(創1:20\「天空之中、天空的表面」)、星際的天(創1:14-17\「天空」)以及三層天(林後12:2-4\「樂園所在之處」)等三種指述。
  保羅敘述他被提去過三層天,在那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可見三層天是有活動的,並不是一片死寂的天際。近代開始有學者以次元的概念來詮釋聖經裡面的「天」,認為「天」是上帝的所在,其位置乃是超越三度空間的異次元。至於保羅所謂的「三層天」是幾次元,則沒有明確的線索可以推測。
  筆者認為,上帝既是宇宙萬有的造物主,時間與空間都從祂的創造而有,因此祂是超次元的存在。易言之,上帝不受空間次元的限制,因此祂也可以把祂的寶座設立在任何一個次元裡面。所以,「三層天」並不能完全確認即為神寶座的所在,但也不排除有這可能性。若按照保羅的描述,他在「三層天」聽見人不可說的隱祕言語,這言語一般被解釋為天使的話語,亦即保羅在林前12:1中所提到的。這「天使的話語」被和「萬國的方言」相對比,可見它乃是一種語言,也就是聖經所謂的「方言」。這「方言」普遍用於天使之間,但偶爾會透過聖靈分賜給人,因此就有了「說方言的恩賜」以及「繙方言的恩賜」存在。保羅既然說他在樂園裡所聽見的隱祕言語,是人不可說的,那就表示人類語系是無法發展或研究出此類語言的。就筆者的瞭解,在許多擁有方言恩賜的信徒當中,幾乎無人能夠將恩賜性的方言以一套語言邏輯整理或歸納出系統來。這也就是保羅所謂「是人不可說的」之隱祕了。
  讓我們再回到「三層天」的空間意義的解釋,聖經啟示我們神所在的地方,是超次元的,因為天地都是祂所創造的,神所造的天,即是一種次元,所以說祂是超次元的存在。我們身處於次元空間裡的人類,是無法理解何為超次元的存在的。人類無法理解上帝如何能夠同時存在於每一個次元裡,就好比人類無法理解為何上帝可以同時存在於每一個時間點一樣的困難。聖經啟示我們,上帝乃是「超越而遍存」於各時空裡面的造物主,正如復活的基督可以一時之間向五百多位門徒顯現一般(林前15:6),祂也可以在門徒聚集於斗室之際「突然顯現」站在他們中間(約20:19)。因上帝乃是超越時空的存在,因此祂可以預知未來,也可以回溯過去,一點都不困難,因此聖經見證說: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生活應用〕
一 人類被造在有限的時間與空間裡面,但人的靈卻在肉身毀壞之後,得以在身外見到我們的救贖主。那時,信徒將超越次元限制,去到上帝所在之地(樂園),屆時所有的奧祕將一一被解開,人與神之間的距離將被打破,有限的理解力將因聖靈的覆庇而有無限的擴展與延伸。

〔今日禱告〕雖然我們沒有被提到三層天的經驗,但卻可以天天藉著聖靈遇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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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1, 2006

如何正確使用禱告的權柄(第110問)

民國95年2月11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如何正確使用禱告的權柄,尤其在從事特別的禱告、醫治、釋放時,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0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是上帝賜予信祂之人的權柄,是以上帝的旨意為權柄施行的標準。凡合乎神旨意的禱告,權柄就可以被施行,果效也必定看得見。禱告權柄不但是基於神旨意而施行的權柄,此權柄也受到聖靈的管制。因此,當聖靈將某種恩賜賜給人的時候,禱告是帶動此一權柄施行的過程,此過程使擁有某些恩賜者能夠分辨聖靈的心意,並瞭解他該不該施行所得的恩賜在某個對象的身上。人若合於神旨意使用恩賜,其禱告的權柄就得以施行,其果效也必定看得見。
  然而,我們卻常聽見有些擁有某種恩賜的人,宣稱他們「能」如何如何,譬如醫病、釋放、說關乎個人未來的預言等等。這樣的宣告是有危機的,因為人所得的恩賜與權柄,既是在神的旨意之下被管制,因此也必須按照聖靈的帶領來施行。所以,人不能宣稱自己「能」如何如何,因為人不是恩賜的主人,而是神藉以施行恩典的管道。許多人因看到自己身上蒙了某種聖靈的恩賜,能醫病、釋放、說關乎個人未來的預言等等,便認為自己「有權柄」做這些事,這是不對的。若是這樣使用恩賜,便是反客為主,將僕人變為主人。
  詩人大衛曾對一個僕人的事奉,有極真實的描述,他說:「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詩123:2)這一段敘述非僅指信徒仰望神憐憫施恩,更是啟示一切事奉神的僕人、使女們,眼目要定睛在上帝的手上,祂的手移到哪裡,僕人的事奉就到哪裡,能夠如此事奉神,乃是神極大的憐憫。我們切勿忽略,大衛這段敘述,乃是強調主人與僕人的關係說的。因此用以詮釋一切擁有恩賜事奉神的人是極恰當的提醒。因為僕人沒有自己的工作,他所做的,乃是主人吩咐他做的。同樣的,施行禱告的權柄,乃是因為我們的主人吩咐我們,感動我們,叫我們為某些人事物禱告,這樣,我們便用神所賜的權柄來禱告,無論是為人禱告得醫治,或是為人禱告使他轉回,或是為人禱告潔淨、趕逐污鬼,都必須在聖靈敏銳而明確的指示下進行。若有人宣稱自己擁有某種恩賜,卻不懂得謙卑降服於賜他恩賜的主,那麼就容易越過基督而隨己意事奉了。
  筆者建議:信徒使用禱告的權柄前,務必先省察幾件事──1.聖靈是否要我為某個人或某件事禱告?2.聖靈是否要我這時候禱告?聖靈是否要我做另向的禱告(例如不依照病人的現況求病得醫治,反為他求認罪悔改的心)4.聖靈是否要我做施行恩賜事奉的禱告(例如為人求身心靈得釋放、赦免的心、轉向神之後的身體醫治)?

〔生活應用〕
一 保羅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林前12:4)。當我們使用恩賜之前,要懂得尊榮賜恩賜的聖靈,祂是恩賜與權柄的源頭,因此任何使用權柄的禱告,都必須要先虛己以對。

〔今日禱告〕我願成為虛心的禱告者,並知道我是毫無所有的,若沒有聖靈就沒有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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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2, 2006

病沒有得醫治是不是神棄絕我(第111問)

民國95年2月12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病沒有得醫治,是不是表示神棄絕我,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1問)
  我們的回答是:有病不是應該看醫生嗎?為甚麼需要找神來醫治呢?基督教的耶穌可以治病嗎?這是許多人可能提出的問題!我們知道神的醫治是清楚記在聖經裡面的,耶穌親自醫治了許多的病人,耶穌的門徒也有醫治的神蹟。神也把醫治的恩賜和命令給教會,保羅個別在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提到神所賜給教會的恩賜裡面,包含了醫病的恩賜。使徒雅各更進一步要教會把有病的弟兄姊妹帶到長老面前,他們可以用油抹他為他禱告,主必醫治。可見把病人帶到長老面前為他禱告是我們應盡的責任,至於神是否醫治,那是神的事。神到如今仍叫醫治的恩典沒有從這世界上斷絕,反而成為神聖潔的拯救與世俗罪惡的沉淪之間的一個辨識,亦即神藉著具醫治恩賜的僕人醫治為人禱告醫治,來叫人認出祂是那一位絕對有能聖潔憐憫的真神,是和世上一切的假神偶像不一樣的生命的創造主。
  當然,有人或許會問:未得醫治的弟兄姊妹,是否意味著神棄絕了他們呢?其實,我們應當了解,醫治是聖靈的主權,沒有任何一位神醫可以百分之百的醫治所有求禱告醫治的人,這問題不在於神的醫治大能不足,而是神醫治的旨意如何。筆者建議信徒在面對禱告醫治的時候,要有以下的思考:
  1.你要向神求信得過祂話語的信心,正如大衛所言: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面,就早已喪膽了。你要求神給你信得過祂的心。
  2.不要把眼定睛在醫治佈道家的身上,而是要定在基督的身上,因為不是佈道家醫治你,而是基督醫治你。你要心中默默敬拜神,單一尊崇祂的名,不可以高舉佈道家過於基督。
  3.預備心為自己的光景禱告,因為有些病是從罪來的,因為罪一除去,病就好了。有時候我們只要基督醫治,卻不誠心相信基督,這是不對的。所以要面對神,省察我們的內心是否真信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把結果交給基督,並且接受任何可能的結果,因為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只要相信凡是臨到我們的結果,都是神最美的安排。
  4.禱告後若尚未得醫治,先觀察一段時間,並且讓自己遠離以前落入疾病的原因裡面(例如拜偶像,不當飲食,生活習慣,與神關係不良,與人關係不良等因素),因為有時候醫治是漸近的。若一段時間後發現完全沒有改善,要注意,是否也沒有再惡化。沒有持續惡化也是醫治的一種。
  6.若確認完全沒有變得更好,相信神仍沒有離棄你,祂量給各人的那一份都不一樣。海倫凱勒曾說:我常常向上帝哭沒有鞋子穿,直到我有一天看到一個連腳都沒有的孩子,我停止了哭泣,並深覺自己是何等的幸運啊!

〔生活應用〕
一 病得不得醫治,乃在乎神的旨意,也都是最美好的結果,因此應當存感恩的心稱謝。

〔今日禱告〕但願你我心靈的復興,勝過病不得醫治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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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3, 2006

我要如何克服自卑(第112問)

民國95年2月13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要如何克服自卑,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2問)
  我們的回答是:從哥林多前書1:26-28當中,保羅提醒我們,一個人之所以自卑,乃是因為不瞭解上帝對人的看法。事實上,自卑是可以不存在的,只要一個人懂得信靠上帝,他就能夠克服自卑,甚至成為有智慧、有能力、有尊貴的人。在哥林多前書1:26-28當中,保羅認為我們可以克服自卑感的原因如下:
  1.確信神揀選世上愚拙的人:愚拙人雖然可能因愚拙而自卑,但是願意信靠上帝的愚拙人,就會不靠自己的小聰明,而會凡事求問主,讓主的智慧成為他的智慧。而那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容易自高自大,因此反被棄絕。所以,我們不要因自己是愚拙的而自卑,反倒要想到自身雖愚拙,卻擁有蒙恩的機會。例如稅吏馬太和撒該,他們的愚拙是以為財富是人生最高的追求目標,後來主發現他們心裡並沒有因為財富而喜樂,反而充滿了被百姓排斥的自卑感。但當他們信了主之後,馬太成為福音書的作者,撒該也成為窮人的祝福。
  2.確信神揀選世上軟弱的人:自認為世上最剛強的人,一旦站在上帝的面前,仍然是相當軟弱的。許多跌倒的基督徒,大部份都是自認為剛強的人。但這些跌倒的基督徒若是懂得仰望主,主就會讓他們變得剛強。例如士師基甸,當上帝揀選他的時候,他是躲在地窖裡面打麥子,但因他信得過神對祂所應許的話,因此最後上帝使用他和三百勇士,殺死了十二萬拿刀的米甸人。
 3.確信神揀選世上卑賤被人厭惡的人:保羅說卑賤的人一般是被厭惡的,但是這種人若是願意來倚靠神,就要擁有上帝完全的愛。人對人的愛是有缺陷的,唯有上帝的愛是完整的。人對人的各種愛很少見到沒有條件的,但是上帝對人的愛是全然沒有條件的。聖經中不乏神揀選出身卑賤的人,例如士師耶弗他是妓女的兒子,是被一般人所瞧不起的,與他在一起的是一群匪徒,上帝卻揀選他成為以色列的領袖,帶兵制服亞捫人(士11:1,32-33)。
  4.確信神揀選那無有的人:一個自知「無有」的人,反倒能夠懂得倚靠神。保羅在成為基督徒之前,是公會的議員,擁有政教的顯赫地位。他在羅馬軍隊的協助下,四處抓基督徒。但當保羅成為基督徒之後,他的驕傲隨著瞎眼的擊打而稍收鋒芒,然而在十七年的隱藏學道之後,保羅似乎越來越認為自己一無所有,他甚至看萬物為渣滓、糞土。後期的保羅因為越認識主,就變得越謙卑,此時他形容自己是「在罪人中的罪魁」、「是世上不配有的人」、「我為這福音被綑綁、像犯人一樣」(提後2:9)。那自認為有權有勢的保羅不見了,反而讓我們看到的是更榮美的保羅。

〔生活應用〕
一 若是驕傲是心中沒有神,那麼自卑就是心中不信神。自卑是過度重視自己,不於以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的結果。基督徒應當操練放下自己的成見,學習以神的眼光來看待自己才是。

〔今日禱告〕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特別是在軟弱人的身上更加顯得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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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4, 2006

基督徒能不能發脾氣(第113問)

民國95年2月14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能不能發脾氣,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3問)
  我們的回答是:生氣在英文字根帶有犧牲、殺人、傷害,隱含性的吞蝕之意。發怒並不是罪,但看生氣的動機以及結果而定,因此怒氣分為「積極的怒氣」與「消極的怒氣」兩類:
  「積極的怒氣」乃是指為了正直與維護真理的原因而發怒,例如耶穌潔淨聖殿時,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用繩子趕出在聖殿待價而沽的牛羊鴿子(太21:12-13)。「消極的怒氣」則是指一種負面情緒的發洩,例如以掃發現雅各欺騙父親得到長子的名份之後,便發怒追殺他(創27:41-45);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因異端以及世俗主義的影響,信徒彼此之間產生了對彼此的忿怒(弗4:31)。因此,發怒並非不可,而是要看發怒的動機與結果。我們應當要如何處理怒氣呢?聖經提醒我們以下數點:
  1.不可含怒到日落:這是一種比方,保羅的意思是教導基督徒不要一直懷恨在心,總要誠懇的面對處理。保羅教導我們,不要讓怒氣一直積在心中,因為怒氣累積的結果會轉化成憂鬱、苦毒、苦悶、埋怨等等。
  2.生氣卻不要犯罪:生氣並不是罪,耶穌也曾生氣過,但是耶穌生氣卻沒有犯罪,祂的生氣是義怒,是為百姓的剛硬而憂傷,是為聖殿被玷污而焦急。生氣的時候很容易衝動做事,常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所以保羅告訴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
  3.要慢慢動怒(雅1:19):基督的信仰並沒有強制我們不能生氣,因為忿怒是一種正常表達情緒的反應,上帝並沒有抑制我們情緒的表達,而是提醒我們動怒的時候,要存著理智。要確認有動怒的理由、有動怒的必要、動怒可以獲得積極的效果、動怒不會導致犯罪等才來動怒。  所以,慢慢動怒更是基督徒要努力學習的,特別是自認為為神發義怒的時候,更要小心謹慎。
  4.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15:1):有些忿怒是被點燃的,好像火把一樣。根據所羅門王的人生經驗,柔和的應對可以使怒氣消退。許多的爭辯,到後來反目成仇,都是因為理直氣壯,據理力爭,以致兩敗俱傷。當你無法改變別人的心境時,你可以選擇不被別人的怒氣所影響。柔和的應對,是一帖消退怒氣的妙方。
  5.我願男人無忿怒???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喜歡發怒是男人性格上的軟弱,所以保羅教導基督徒弟兄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多禱告,就能夠多一份屬神的敬虔和智慧。
  6.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12:19):當我們有信心與智慧,懂得把生活上一些無法解釋、被誤會、被無理對待的事交給上帝來處理的時候,就是把自己從忿怒的咒詛裡面釋放出來。相反的,若無法相信上帝是公義審判者,就會被自己的份怒抓住,而活在想要為自己伸冤的愁苦當中。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學會做情緒的主人,而不要做情緒的奴隸。治服己心強如取城,能夠善於適當的表達情緒的人,才能夠讓情緒發揮應有的益處,甚至使人得造就。

〔今日禱告〕願主掌管我的脾氣,使每一次發怒過後,都有正面的益處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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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5, 2006

我要如何脫離詭詐的暗昧呢(第114問)

民國95年2月15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要如何脫離詭詐的暗昧生活,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4問)
  我們的回答是:詭詐形成的原因包括報復心理所產生的抵擋(例如伊甸園裡的蛇)、無法面對現實(例如拉班十次更改雅各的工價)、曾被以詭詐對待(例如雅各以拉班之道還治拉班,在羊生育的事上佔拉班便宜)、神的咒詛與報應(基甸眾子相殘\士師記9:56-57)等等。行事詭詐的人,一方面不能夠坦然的面對該負的責任或挫敗;另一方面又不甘於既得利益喪失。因此,行事詭詐的人,事實上是活在黑暗之中。行事詭詐的人所行的事,保羅形容那是「暗昧的事」。要如何脫離詭詐,迎向光明的人生呢?
  1.學會敬畏神:正如前述,詭詐乃是形成於報復心理所產生的抵擋,因此脫離詭詐的第一要訣,就是要從敬畏神當中去逐漸脫離詭詐的生活。最顯著的例子便是大衛對掃羅的態度。大衛被掃羅追殺,多次上帝都把掃羅交在他的手上,假若大衛要反擊掃羅,易如反掌。然而,大衛是一位敬畏上帝的人,因此他因著敬畏上帝的原故,就不殺掃羅。
  大衛的理由是:掃羅也是上帝的受膏者,我豈能傷害神的受膏者呢?大衛敬畏神,所以他也尊重被神所膏立的掃羅。縱然掃羅一心想置大衛於死地,但是大衛沒有以詭詐待他,反倒尊重掃羅是神的受膏者,屢次放他一條生路。
  有一位信徒養了兩隻好品種的雞,某日誤闖壞脾氣的惡鄰園裡。鄰居把雞扭死了,從籬笆那邊丟回來。信徒看見雞死了,心裡十分難過,但她並不生氣,沒有跟鄰居理論。相反的,她做了兩塊雞肉派,然後把其中一個熱騰騰的雞肉派送到鄰居那兒;她向鄰居道歉自己疏於看館自己的雞。孩子躲在花叢後面看媽媽怎麼向鄰居「辦交涉」,不料發現鄰居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這新鮮的雞肉派和真誠的道歉使他羞愧得無地自容。但她不是「報復」,乃是以善報惡。
  2.定意以誠實為行為準則:詭詐,經常是出於對既得利益不願鬆手所致。結果好像拉班、雅各一樣,所以彼此爾虞我詐,到最後反目成仇,為的就是爭奪那些自認為重要的東西。大衛在詩篇十五篇敘述「得居聖山者的品行」,其中第四節提到:「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這是一個對上帝心存誠實的人的心態,雖然吃虧,但發誓不以詭詐待人,這就是心的寧靜。
  3.深信耐心等候神必蒙福:有信心的基督徒會在挫折與失敗中深信──上帝有答案。沒有信心的基督徒會在挫折或失敗後,認為上帝沒有聽禱告,耐不住性子等候神便自己動手。以賽亞40:31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許多基督徒沒有得到最好的賜福,是因為自己太急,沒有好好等候神。為甚麼耐性等候神可以避免行詭詐,因為肯等候神的人,相信神有祂的時候、有祂的印證、出於神的,終必獲得從神與從人而來屬靈的祝福。

〔生活應用〕
一 詭詐所得到的利益,遠非心中喪失平安所造成的損失可以彌補。

〔今日禱告〕我要敬神愛人,不讓絲毫的詭詐有機會奪去我內心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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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6, 2006

心存苦毒對一個人的傷害為何(第115問)

民國95年2月16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內心長久以來若對人懷著苦毒,將會有何傷害,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5問)
  我們的回答是:苦毒,就是指因被誤會、指責、苦待或定罪,卻無法解釋或被諒解,以致於將所受的委曲轉化為內心的埋怨或咒詛。苦毒一旦累積起來,就轉化為內在的誓言,例如「一輩子絕不與某人講話」、「一輩子絕不與某某人來往」或是「我一輩子絕不原諒你」等等的誓言。
  苦毒一字的原文是pikia,是從pikria一字的古字所延伸出來的。聖經中總共有四次使用這個字。從這四次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因苦毒而帶來的四重景況:
  1.它使人被罪惡綑綁(徒八:23):該經文提到,當行邪術的西門拿錢給使徒,想要用錢買醫治的權柄時。彼得便斥責西門說: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綑綁。彼得所用的「苦膽」乃是用希伯來的比喻講法,原指一個人拜偶像、離棄神,結果必然會為自己招致可怕審判。意思是說,行邪術的西門因為心術不正,所以被罪惡綑綁,他用錢買恩賜,必遭致嚴重的審判。
  2.它使人的言語成為咒詛(羅三:14、弗四:31):這是指將心中的怨恨與不滿,化為對人的咒罵。有一個酒癮的病人,雖然經過精神科醫師用各種方法治療,不但沒有改善,情況反而嚴重。後來醫師和這位病人的妻子商量,要她試試最後一個方法,就是改變對她先生的態度,她答應試試看。於是醫師提出建議,要她下次在先生喝得大醉回家時,她要以溫柔的態度,代替嘮叨與咒罵。有一天,這位先生喝得醉醺醺回家,她記得醫師的交待,於是就以溫柔的態度,扶先生坐在椅子上,然後幫他脫鞋子,換上拖鞋,幫他鬆領帶,還為他煮一杯香濃的咖啡。這樣體貼的服事過後,她以很甜蜜的語氣問他:「親愛的!還要我為你做甚麼,好讓你能夠覺得舒服一些?」這位先生雙眼矇矓中,滿足地喃喃自語:「假如每次我一回到家,都能有這麼溫暖的感受,我就再也不必去找朋友喝得醉醺醺的了」。這位妻子的苦毒與嘮叨,間接使先生借酒發洩內心的鬱悶,最後成為酒鬼。因此我們知道,苦毒會使透過言語發出,而成為別人的咒詛。
  3.它使人失去神的恩、並製造嫉妒分爭(來十二:15譯為「毒根」):指希伯來第二代基督徒離棄神再回到原來的宗教裡去,他們先用一些對神埋怨的話,或是個人對教會領袖的不滿,以發洩心中的情緒,然後煽動其他信徒,讓他們對神或教會領袖產生反感,好像樹根蔓延一樣,纏繞眾人的心,以致於從神的恩典當中墮落。這也就是雅3:14上裡所提到的「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誇」,可見嫉妒與分爭是從苦毒產生出來的。
  4.它使人不由自主的說話抵擋真理(雅3:14下):本經文提到雅各警誡心懷苦毒的人,「也不可說話抵擋真理」。心中有苦毒的人,他一直看見的是自己以前被傷害的痛苦,他一直記住的是別人對他的誤會與惡待,他不願意讓真理來柔軟他的心。他不不太願意用以善勝惡的態度去處理事情,反倒會以惡報惡。所以他所做的事,往往容易忽視真理是怎麼說的。

〔生活應用〕
一 當饒恕的決定從心中響起的同時,苦毒的轄制便即刻鬆開。能使自己得釋放的,是你自己。

〔今日禱告〕求主清除我心中所有不饒恕的心思,並使我脫離苦毒的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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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7, 2006

我要如何脫離苦毒的綑綁(第116問)

民國95年2月17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若我已瞭解自己內心懷有苦毒的綑綁,我要如何做才能脫離此一捆綁,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6問)
  我們的回答是:我們應當定意以不反擊、完全的接納、以事實見證改變、完全信任神、不以口犯罪,以及完全接納本我等原則,來面對已往的傷害,以致於能夠完全脫離捆綁而得自由。
  使徒行傳十三章記載安提阿教會差遣保羅和巴拿巴往外邦去傳道,保羅揀選了一些同工隨行,其中包括馬可。徒13:13記載當保羅傳道到別加的時候,馬可就離開他們回到耶路撒冷。之後,當保羅計劃第二次佈道旅行的時候,巴拿巴提議要帶馬可同行,但是保羅因為馬可曾經在別加離開他們,所以堅持反對。為此,保羅和巴拿巴兩人就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
  我想這時候在馬可的心中,一定受到某種層度的傷害,雖然他以前曾經軟弱過,可是當他願意再次回到團隊當中的時候,卻發現保羅並不接納他,他的內心必然有一種被定罪、不被饒恕的感覺。這時候的馬可很容易產生內在對保羅的苦毒,甚至產生內在誓言:「保羅有甚麼了不起,我發誓一輩子絕不和保羅同工」。所幸巴拿巴接納馬可,雖然與保羅分開,但是卻挽回了馬可。一方面從巴拿巴對馬可的接納,消除了馬可內心可能產生的苦毒。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馬可定意破除心中的怨,因此他定意做到了幾件事:
  1.定意不反擊:當保羅責備馬可的時候,我們看到巴拿巴沒有重覆對馬可定罪。這並不表示巴拿巴不認同保羅的判斷或處理,而是,巴拿巴認為馬可已經被責備也就夠了。他並不認為再次的定罪對馬可有任何的益處,反而可能造成馬可心靈的二次傷害。然而,更可貴的是馬可沒有為了面子而對保羅的責備反擊。馬可若要反擊,他可以說保羅沒有愛心、不會帶同工、太嚴厲、不懂得造就同工。但是馬可沒有任何的埋怨,他承認自己的確是軟弱。馬可是有良心知覺的,我覺得馬可雖然年輕,但對保羅的態度,卻是相當的敬重,值得我們學習。
  2.定意完全的接納:巴拿巴知道馬可曾經軟弱犯錯,但是他知道這是因為馬可年輕,所以需要不斷的經歷。因此巴拿巴決心再給馬可機會,當他看到馬可願意再回到團隊當中的時候,就表示他已經有勇氣面對以前的失敗,所以巴拿巴認為應該在第二次佈道旅行的時候,再給馬可一次機會。但是當保羅嚴厲拒絕的時候,巴拿巴不惜與保羅分開,來塑造馬可。我們真的應該為巴拿巴喝彩,因為他看到人的塑造的重要。我們或許也不應該批評保羅,因為神呼召保羅對外邦人傳福音的異象是非常迫切的。所以,當時保羅的反應也是可以體諒的。或許我們不應該說保羅不接納馬可,而應該說保羅實在為許多外邦人的靈魂焦急。馬可願意重新站起來,繼續回到保羅的傳道團隊當中,一方面誠然是基於巴拿巴的接納。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看到馬可對保羅的接納。我相信巴拿巴再度向保羅提起讓馬可加入第二次佈道旅行的團隊中,事前必然已經和馬可商量過,而馬可也欣然同意繼續幫助保羅。換句話說,馬可主動展現對保羅的接納,這是破除苦毒的原因。
  3.定意以事實見證改變:就在巴拿巴對保羅的提議遭到否決之後,馬可很有理由可以為了這第二次的傷害而對保羅心懷苦毒。然而,我們卻看到馬可令人敬佩的心志。就在保羅與巴拿巴分開之後,馬可就一直跟著巴拿巴學習如何傳道,因此奠立了做為一個神所重用的僕人的基礎。事實證明巴拿巴是慧眼識英雄,巴拿巴的苦心加上成材的馬可,終於使馬可逐漸具備完成神所預定寫成馬可福音的一切裝備?假如沒有巴拿巴的鼓勵,又怎會有今天的馬可福音呢?若沒有巴拿巴的鼓勵,又怎會讓保羅重新認識馬可,並且對他完全改觀,稱他為「於傳道的工作上於我有益」的同工呢?但話說回來,一再被保羅所拒絕與否定的馬可,為何最後會成為保羅在傳道工作上有益處的同工呢?豈不是因為馬可堅持對上帝的呼召委身,定意以事實來見證他的改變,以致於感動保羅接納他成為同工。
  在聖經中,另一個破除苦毒的人物是約伯。約伯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一夜之間,約伯的所有財富,加上十個兒女,全部離開他。就只因為撒旦在上帝面的的挑釁,而上帝為了證明約伯並不是因為所蒙的祝福,所以才敬畏神。因此,約伯被交在撒旦的手中經歷試探。試探的內容從約伯的財富,到約伯的兒女,最後到約伯本身。撒旦一層層的將牠認為導致約伯敬畏神的因素,一個一個除去。甚至到最後,約伯的妻子忍不住對著約伯大吼「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罷!」看著這一切一層一層的被無理的剝奪,不是因為約伯犯罪,也不是因為約伯做錯甚麼事,只為證明約伯不是因為蒙神賜福才敬畏神的。這些無妄之災臨到約伯,假如約伯是因蒙為上帝的賜福才敬畏神的,當這一切都被剝奪取的時候,約伯一定對上帝沒有保守他而心生苦毒棄掉上帝。可是我們看見約伯沒有讓苦毒佔據他的心,以致於發出內在的誓言:「我再也不相信耶和華上帝是真神了」這類的話。因為約伯做到了:
  4.定意完全信任神:約伯如何定意完全信任神呢?他以非常敬虔的行動宣告他對上帝的信任,聖經說:「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約伯儘可以表達他的哀痛,但絕不表達對上帝的埋怨。約伯儘可以撕裂衣服,但他卻不撕裂對上帝的信任。他雖然伏在地上下拜,卻沒有向苦難投降。約伯戰勝了苦毒,因他定意完全信任神。
  5.定意不以口犯罪:這時候撒旦心想,約伯必要苦毒咒詛神,卻萬萬沒想到約伯在極大的痛苦中,卻發出無與倫比謙卑的告白「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這一句話足以讓撒旦掩面羞愧。緊接著,約伯又沒有讓撒旦有機會把苦毒深植在他的心中,因而隨之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剛才我們說,心懷苦毒的人,很容易使他的言語成為咒詛,並且用言語抵擋真理。約伯很有智慧,他定意不以口犯罪,讓苦毒沒有機會成形。約伯再次戰勝了,不僅戰勝的自己的苦難,也戰勝了撒旦的詭計。
  6.定意完全接納本我:最後,撒旦利用約伯的妻子來敗壞他對神的敬畏,約伯的妻子忍不住對著約伯大吼「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罷!」約伯的回答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聖經說,約伯在這一切事上,並不以口犯罪,換句話說,他們有言語的苦毒,更沒有內心的苦毒。因為約伯定意完全接納本我,包含隨之而來的一切得失禍福。所以約伯絕不會蒙福才敬畏神,不蒙福就把神棄掉。再一次,約伯破除了苦毒的形成。

〔生活應用〕
一 我們都應當心懷積極,不因一時的受挫或被輕看而心懷苦毒,反倒要視為生命的操練。

〔今日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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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8, 2006

為甚麼人會養成懶惰的習性(第117問)

民國95年2月18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一個人會養成懶惰的性情,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7問)
  我們的回答是:因為體貼肉體的享樂、錯誤的自我認知,以及害怕失敗的心理諸因素,造成了一個人養成懶惰的習性。
  情慾與罪惡的根源乃是從懶惰而來。許多基督徒仍被惡性情與慾望所捆綁轄制,乃是因為不能在屬神的性情上殷勤學習,以致於閒懶不結果子。因此,筆者認為:信主多年的基督徒,卻仍舊活在惡性情與罪惡的捆綁之中的最關鍵原因是──懶惰。
在聖經裡面提到形成懶惰的幾個原因,分別是:
  1.體貼肉體的享樂(箴6:9):箴6:9「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箴26:14:「門在樞紐轉動,懶惰人在床上也是如此。」懶惰人的座右銘是:明天還有機會。哲學家泰羅說:懶惰等於將一個人活埋。懶惰人總是體貼肉體的享樂,因此懶惰人不專注於手中所做的事業,總想到暫時享受一下沒有關係,工作改天再做。因此懶惰人看眼前享樂,比起手邊的事業更重要。懶惰人永遠不會體會先苦後甘的道理。
  2.錯誤的自我認知(箴26:16):箴26:16「懶惰人看自己,比七個善於應對的人更有智慧。」
  曾經有一個人自認對上帝十分有信心。有次,他住家附近發生堤坊崩潰,大水一發不可收拾。當他爬到屋頂上避難的時候,適巧有一鄰居划著橡皮艇要過來救他,「上來吧!」鄰居說道,「不了,上帝會來救我。」他很有信心的回答。不久,另一艘皮艇經過,他仍然堅定的拒絕。最後,當消防隊員要把他拖上船時,他奮力的抗拒,堅持不上船。沒有多久,大水淹沒了屋頂,當然他也淹死了。到了天堂,他氣奮的責問上帝為甚麼不救他?「我當然有去救你啊!我派了三艘船前去,都被你一一拒絕了。」上帝回答。
  箴言26:16說:「懶惰人看自己比七個善於應對的人更有智慧。」懶惰人總是自以為是的錯估自己的光景,常常以懷才不遇,或是自比為千里馬,只是具有識馬眼光的伯樂尚未出現而已。懶惰人總是會有不切實際的想法,認為有一天只要機會來到,一次的成功,將彌補十年的失意。懶惰人總是在等待只要鹹魚大翻身的機會,但是往往卻一再錯失良機。
  3.害怕失敗的心理(太25:26):太2514-30按才幹受任的比喻中,那一位把一千兩銀子埋在地裡的僕人,被主稱為「又惡又懶的僕人」。因為他害怕失敗,所以不敢把主人所託給他的一千兩拿去作買賣,反把這一千兩埋起來。耶穌用這個比喻來告訴我們,不要怕用主所給的恩賜去事奉祂,成敗在乎上帝,神的僕人的責任是忠心,而不是成功。假如我們把事奉的心態定位在是否忠心,而不是在是否成功,就會經歷到不可能成功的時候卻成功了的神蹟。箴言20:4:「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說得真是一點都沒錯。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彼此勸勉激勵,務必過著儆醒有目標的生活,拒絕讓懶惰成為我們生活的絆腳石。

〔今日禱告〕我要殷勤為主而活,不容懶惰侵蝕我的生活,甚至成為我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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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9, 2006

要如何斷開謊言的罪咎與控告(第118問)

民國95年2月19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要如何才能夠斷開謊言的罪咎與控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8問)
  我們的回答是:謊言的形成因素包括偏行私慾(例如約8:44裡所提到的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夫婦)、明知真理卻又故犯、驕傲、不耐貧窮(在箴19:22裡,所羅門說:施行仁慈的,令人愛慕,窮人強如說謊言的。這表示有些人為了不要使自己成為貧窮人,因此以說謊的方式避開。所羅門認為那些貧窮卻不願意靠說謊避開的貧窮人,比說謊言的人還要強)、有喜歡聽謊言的耳朵(王上22:20-23\有些謊言的產生,乃是因為也些人喜歡聽謊言,更正確的說,應該是有一些人習慣聽好聽的話,而周遭的人也就為了討好他而不惜以說謊來諂媚附和)等等。謊言會為一個人帶來以下的後果:
  1.在神面前不能站立(詩101:7):詩人大衛轉述耶和華神的話說: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因為神的屬性是信實的,所以虛謊的人不能站立在祂的面前,好像光一照進黑暗裡一樣,黑暗無法在光的面前存在。神信實與人的謊言是彼此對立的。在詩119:163中大衛告訴我們,神是「恨惡憎嫌謊言的」。啟示錄1:14使徒約翰形容救主的「眼目如同火燄」,能夠看穿萬物。人若站立在他的面前,絲毫無所遁形。如此榮耀威嚴的基督,人如何能夠站立在祂面?大衛說: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換句話說,唯有說話誠實的人,才能與主面對面。當基督再來審判世界的時候,人一切的話句句都要供出來,神要按我們所言所行判斷我們為義或不義。
  2.無法獲得別人的信任:箴言12:19說: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謊言只能瞞過人一時,所以說只存片時。而謊言若被拆穿了,將使別人不再信任。謊言只是一時的,不是嗎?謊言使一個人無法獲得別人的信任。說謊的人其實有很重的心裡負擔,因為說謊的人很怕謊言被拆穿,因此不得不以製造更多的謊言,來掩飾以前說過的謊言。
  3.成為個性的一部份:習慣說謊的人,說謊久而久之會成為習慣,而習慣就會塑造成為個性的一部份。一個謊言看來好像沒有太大關係,事實上,邪惡的個性對生命造成的傷害,往往只是從一個小謊言開始。  習慣說謊的人,只顧享受眼前的一切,卻沒看到致命的傷害等在後面。一旦謊言成為習慣之後,就會成為個性的一部份,對一個人的一生是有致命的危險的。
  4.遭受神的懲罰:亞拿尼亞和撒非啦夫婦因同心欺哄聖靈(徒5:4),導致不得赦免而仆倒氣絕。因為欺哄聖靈就是褻瀆聖靈,在太12:31中告訴我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都可以得到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的永不得赦免。詩5:6也提到:說謊話的,神必滅絕。不斷的說謊是累積上帝的忿怒,至終將遭受到謊言的懲罰。

〔生活應用〕
一 斷開謊言罪咎與控告的唯一方法,就是誠實,誠實的承認自己的錯,神會給我們再一次機會。箴言12:22告訴我們:「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唯有心存誠實,才能遠離謊言的罪咎與控告。

〔今日禱告〕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願你的慈愛和誠實常常保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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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 2006

何謂結出聖靈的果子(第119問)

民國95年2月20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何謂結出聖靈的果子,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19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靈的果子」一詞,乃是源自於加拉太書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九個德性,一般稱為聖靈的九個果子。「果子」,通常被用來指一種生命的流露、見證或結果,因此「聖靈的果子」,就是指透過聖靈的工作,從一個基督徒內在生命所彰顯出來的特質謂之。然而,這裡保羅列舉出聖靈的九個果子,並不意味著聖靈只有九個「果子」,「聖靈九果」乃是保羅勉勵加拉太教會信徒,提醒他們需要在這九個方面,活出聖靈同在的見證。深信保羅並不因此認為其他諸如寬恕、聖潔、合一、堅貞、廉節……等生命的美德,算不得稱為聖靈的果子,或者是保羅認為這一些都不重要。筆者認為,雖然許多生命的美德並沒有被列在「聖靈九果」當中,然而,這些美德同樣也是聖靈在一個人生命裡面工作的結果。因此,凡靠著聖靈而活出某種生命美德或特質者,都可以稱為「結出聖靈的果子」,並不限於加拉太書5:22-23裡面所列的這九種。
  然而,知道了「聖靈的果子」是一回事,活出來又是另一回事。筆者認為「結出聖靈的果子」,乃是一種自然的生命流露,無法勉強,也不能催化。一個基督徒結出多少聖靈的果子,果子成熟到甚麼程度,都根據他對聖靈順服的程度而定。使徒保羅就是一個例子,他能夠勸勉加拉太信徒結出聖靈果子,乃是因為他自己不斷的被聖靈所對付,一次又一次降服在聖靈面前,他知道結出聖靈果子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保羅的生命原本是驕傲的,但是大馬色之光使他不得不仆倒在主腳前(徒9:1),使他結出謙卑的果子。保羅原本自視甚高,但最後卻能夠坦誠地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1:25-16)我們看見保羅這時候有了真誠的果子。保羅原本認為自己的才幹絕對不在那最大的使徒之下(言下之意就是他的才幹超越包括彼得在內的眾使徒),但後來保羅卻能宣稱:「我為他(基督)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3:8)又一次,聖靈在保羅的生命中結出了知足的果子。
  結出聖靈的果子,不是為了給自己欣賞,而是要幫助別人更多經歷聖靈。正如保羅自我的見證:「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從這裡我們體會到,保羅不但期待傳福音給人的時候,自己的老舊生命不致於成為別人信福音的障礙,他也希望當別人聽信福音的時候,自己不要因生命沒有改變,而反被上帝所棄絕。因此,基督徒不但要為自己生命的成長與成熟,努力的結聖靈的果子。更要為了使他人得救恩的原故,願意被聖靈改變結果子,使自己的生命流露,成為吸引他人歸主的力量。

〔生活應用〕
一 我們當樂意讓主修剪老舊的生命,好使我們能多結聖靈的果子。我們多結果子,天父就因此得榮耀。一個殷勤、有智慧的基督徒,永遠懂得珍惜結聖靈果子的機會,不惜自己被破碎。

〔今日禱告〕但願別人能夠從我身上看到聖靈的多樣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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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1, 2006

如何為主作見證(第120問)

民國95年2月21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身為基督徒,當如何為主作見證,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0問)
  我們的回答是:做見證乃是把我們所經歷到的主,以及祂對我們生命的改變向人訴說出來。並透過我們的生活與行為,讓別人瞭解基督的信仰是何等的好。
  「見證」的新約希臘文,乃是marturion(源自於martus),意思是指在法律上的證人,在某一歷史事件發生時的旁觀者。在初代教會,此字特別被用來指述那些為主殉道,而彰顯了他們對基督堅貞信仰的人,後代歷史學者將這些殉道者又稱為「血證士」(martyr),因為他們是用血來見證基督真理的人。
  在使徒行傳1:8中,主耶穌吩咐門徒:「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裡所使用的「見證」(martures)一字,即是源自於martus一字,可以譯為見證人或是目擊者。意思是說,基督徒乃是基督信仰的見證人或目擊者。因此,為主作見證,乃是指把所經歷到主的事,對人表述出來。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作見證」乃是基於基督徒對基督信仰主觀的經歷,而產生的一種宣揚的行動。
  這種宣揚的行動,未必透過口述,也可以是一種生活,或是一種生命的自然流露,甚至是品格與美德的散發。因此,「為主作見證」乃是一個人全人整體性的行動。麥堅理(B. B. Mckinney)在他所寫的詩歌《從你見耶穌》裡說到:「當你經歷罪世路程,生活為眾目所注,必要純潔表裏如一,使別人從你見耶穌。生活像書擺在眼前,被人研讀頻頻數,可有指引人走天路,讓別人從你見耶穌。使別人從你見耶穌,使別人從你見耶穌,忠心誠實常傳福音真道理,使別人從你見耶穌。」詩歌裡面提醒所有願意為主作見證的人,主耶穌福音最佳的見證,就是你我平常的生活。麥堅理說你我的生活像是一本書,被別人研讀。福音至終是否被接受,你我的生活如何彰顯基督是一個關鍵。
  主耶穌在離世升天之前,提醒門徒必須要完成祂的大使命(太28:19-20),就是把福音傳到地極(徒1:8),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因此,為主作見證的意思,也是把基督救贖的福音用口傳揚出去。為主作見證是每一位基督徒的責任,因為主是如此肯定而確切的命令我們──「你們要去」(太28:19)。筆者認為,做見證其實不難,難的是沒有經歷主。沒有經歷過主,就無法向人表述我們的主是如何如何的好,您說對不對呢?

〔生活應用〕
一 筆者建議基督徒可以參考以下為主作見證的三步驟,學習告訴別人:我信主之前是怎樣的一個人,我是在怎樣的狀況之下信主的,我信主之後的改變是甚麼。常常操練自己為主作見證,就不會覺得作見證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了。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因著向人作見證,生命不斷經歷到主的提醒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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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2, 2006

聚會與事奉有何重要性(第121問)

民國95年2月22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聚會與事奉對基督徒而言,有何重要性,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1問)
  我們的回答是:「聚會」是基督徒維繫與神與人之關係的表現,「事奉」則是基督徒參與完成傳福音大使命的行動。聚會帶來事奉的負擔,事奉則成全聚會的目的,兩者相輔相成。
  有人認為信耶穌之後,必須要固定做禮拜,他們把「做禮拜」視為「信耶穌」的一部份。事實上,基督教固然是一個注重敬拜的宗教,信徒每週日會參與教堂的禮拜。然而,做禮拜並不是一種信耶穌之後隨之而來的「責任」,因為做禮拜乃是對救贖我們的神主動地表達感謝、讚美、尊崇的機會,是以一顆甘心喜樂的心來參與的。做禮拜也不能被視為唯一用以維繫與神之間關係的方式,因為讀經、禱告也都是更直接的方式,更不能以做不做禮拜,來斷定一個基督徒與神的關係好不好。基督徒應當盡量參與主日的禮拜,這是分別為聖紀念主的機會。但是若因為職業、健康、處境的關係,以致於無法參加禮拜,建議應當要自己分別時間,向主禱告、讀經、唱詩,並儘可能的取得教會的訊息,為教會禱告,直接或間接參與教會或神國度的事工。因為,一個不參與聚會的基督徒,猶如一根從火中抽出來的柴,將因為沒有和其它柴火靠近,以致於逐漸失溫、變冷淡。因此,參與聚會不僅能夠維繫信徒與與神之間的關係,更可以強化信徒與信徒彼此的團契,並共同推動神國度的計劃事工。聚會的重要性可見一斑,正如希伯來書10:25所言:「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主來的日子越近,世界的變化就越大,社會與人心的影響加劇,在一個充滿試探與罪惡引誘的世代,聚會可以使信徒更「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10:24)。
  聚會會帶來需要,因為透過聚會,信徒可以瞭解教會或神國度的各項發展挑戰,以及信徒的光景。需要會帶來事奉,因為透過聚會的傳遞,信徒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成全這些需要,無論是藉著奉獻、禱告、參與、策劃、行動,讓需要被滿足。因此,聚會與事奉是息息相關的,若不參與聚會,就無法深入瞭解需要的真實情況。按筆者的瞭解,「敬拜神」不但是「信耶穌」的一部份,「事奉神」更是信仰的一部份。我們的信仰,藉著對神的事奉,而越發顯得真實。基督徒不僅要藉著聚會表明自己是教會屬靈團契的一員,更要藉著事奉,表明自己乃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基督徒參與事奉,是發揮上帝所賜之恩賜的機會,是一種「管家職份」。一個好的基督徒,不僅僅是指擁有成熟的靈命,懂得主動甘心樂意的維持對神的敬拜、聚會。一個好的基督徒,更是願意竭盡一己之所能,以投入個人的才幹、恩賜、財物、時間,參與傳福音大使命事奉的人。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積極參與聖徒的聚會,因為何處有聖徒的聚會,何處就有聖靈的同在。聚會所帶出來的負擔,我們應當有一顆願意成全的心,好叫聖靈透過聚會所傳遞的感動,可以實現。

〔今日禱告〕我們要常常藉著聚會,達成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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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 2006

基督徒為何需要讀經與禱告(第122問)

民國95年2月23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為何需要讀經與禱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2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糧食,禱告則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呼吸,因此,缺乏讀經與禱告的基督徒,容易罹患屬靈營養不良症,對於從世俗環境而來的衝擊,抵抗力較弱。反之,一個對聖經充滿渴慕,對禱告深有感觸的基督徒,必然成長快速,面對世界罪誘的屬靈免疫能力也會相對的提高。
  「讀經」,乃是把神的真理做深入而全面的瞭解。要做一個好基督徒,首重讀經。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主耶穌雖然是神的本體,擁有神性與人性的完美,但是祂降世為人之後,也勤於讀經。當祂十二歲的時候,父母帶祂上耶路撒冷聖殿守逾越節,後來在回拿撒勒的路上,耶穌的父母卻找不到耶穌,焦急之下返程尋找,才在聖殿裡找著他。聖經說,那時候耶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2:41-46)後來耶穌出來公開傳道,在許多次的講論或辯論當中,祂都能夠準確的引經據點,證明上帝的真理。這都是因為耶穌從小就勤於讀經的原故,以致於奠定了祂未來傳道工作的真理基礎。保羅也是如此,在大馬色蒙恩得救之後,保羅隱居了十七年的時間努力鑽研聖經的啟示(加1:18,2:1),因此他能夠因著對救贖啟示首尾一貫,而導正當代異端與猶太人的偏差,並且在小亞西亞建立許多基督的教會,他的著作至今仍然成為歷代教會真理的引導。
  至於「禱告」,更是基督徒生活的必須,因為禱告是基督徒與神溝通的管道。禱告給基督徒帶來神的感動,並使基督徒的心思清明透亮。基督徒在禱告中可以明心見性、洞燭真理啟示、了悟聖經的奧意,並且獲得成聖的力量。基督徒不是遇到疾病或困難的時候才需要禱告,禱告也不是一昧的向神祈求這個、祈求那個。固然禱告可以向神傾訴所需,將自己或別人的需要帶到神的面前祈求。但是,禱告更是信徒表達對神敬拜、讚美、感恩、愛戴、尊榮等等的管道。正如兒女來到父母面前一樣,若兒女與父母每一次的對話,都是有所求的對話,而不是和父母談談心,想去了解父母,或是讓父母瞭解自己,那麼禱告就顯得現實而令神失望了。
  筆者認為,愛讀經的基督徒,能夠在生命裡面建立起基督化價值觀與標準,使他的言行生活被神所喜悅。愛禱告的基督徒,他的內裡透亮,既瞭解自己,也能瞭解神的心意,因此心中坦蕩平安。讓我們一起努力,既然要做基督徒,就要做一個優質的基督徒。

〔生活應用〕
一 鼓勵基督徒要有自己的讀經計劃,為自己選擇好的靈修材料,最好是詮釋聖經的靈修材料較佳。因為坊間許多靈修材料,都是描述個人主觀的生活經歷的,鮮少系統性的聖經造就內容。看多了這些屬靈書籍,雖然可以產生對神的敬畏與愛戴,但屬靈經驗是無法轉移或模仿的。唯有植基於聖經的靈修材料,才能夠使信徒獲得真理的餵養。

〔今日禱告〕我要成為一個在讀經禱告方面都有長進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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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4, 2006

基督徒對奉獻與慈惠的看法為何(第123問)

民國95年2月24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對奉獻與慈惠行動的看法為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3問)
  我們的回答是:「奉獻」是基督徒感恩的行動,表明對上帝恩典的回應,將所得的財物分別為聖獻一部份給神,以作為尊榮神的獻禮。「慈惠」是基督徒愛心的行動,表明對他人處境的憐憫,將所得的財務一部份分享施予需要的人,以作為關懷人的慰助。因此,奉獻是對神的,慈惠是對人的。
  在談論奉獻與慈惠的時候,筆者必須強調:我們的神是萬有的主宰,天地是祂所創造的,人的生命氣息也來自於祂。天上的宇宙星球,地上的受造萬物,都在祂大能的命令之下被托住。因此祂並不需要人給祂甚麼,以使祂感到更豐富,因為祂是自足的神。然而,神之所以要人學會奉獻,甚至有慈惠的施捨,主要的益處乃是要人從其中認識祂的豐富,並經歷祂的充滿。在保羅的認識裡,他指出我們所信的這一位神,是使萬事互相効力的神(羅8:28),祂也要叫愛祂的人(包括肯奉獻、施慈惠的人)得益處。因此奉獻或慈惠的行動,其目的不是為了幫助神,或是神更豐盛,而是藉此幫助他人,並從其中讓獻上的人得著益處。
  在奉獻的教訓當中,有許多信徒不明白「什一奉獻」的必要性,認為「什一奉獻」是舊約時代的律法,新約時代的信徒應該可以不必守這律法。然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3:23中指責法利賽人只看重獻上「什分之一」,卻不看重公義、憐憫、信實等德性。在此耶穌不但提醒他們公義、憐憫、信實等德性的必要性,也指出「那(指什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的。
  也有基督徒引用哥林多後書9:7:「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認為奉獻只要「捐得樂意」就好了,因此什一奉獻是可行,也是可不行的。事實上,這是誤解了哥林多後書9:7的經意,因為保羅在論述哥林多後書9:7的背景,不是在談對神的奉獻,而是在談對人的「慈惠」。因此,保羅鼓勵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各人隨本心所酌定的數額捐款,無需作難,也不要勉強,因為神喜悅的「捐款」,是出於甘心樂意的心所提出來的。不樂之捐,是神所看為不美的。
  筆者認為,基督徒應該明白,分配奉獻與慈惠都是一種做財物好管家的訓練,也是為自己累積天上屬靈財寶與獎賞的機會。有一天這世上的一切地位、財富都會過去,連屬靈恩賜(包括說方言、先知講道之能、一切的知識)都必歸於無有(林前13:8)。但唯有出於愛心的事(奉獻或慈惠),是常存的(林前13:13)。若是我們能夠把奉獻或是慈惠捐,都看作是神給我們更豐盛的機會,那麼我們就應當按照所領受的信心程度,勇敢的經歷神話語的信實。正如先知瑪拉基所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越奉獻越富有,人貧窮的原因乃是因為塞住憐憫的心,並且信不過神的話。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能夠在奉獻與慈惠的事上,經歷神的信實與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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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2006

團契與交通對基督信仰的助益為何(第124問)

民國95年2月25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參與團契與交誼,對於信仰本身有何幫助,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4問)
  我們的回答是:現在使用的「團契」一字,在聖經希臘文為koinonia,意思是交誼、相交的意思。聖經裡面通常用「相交」一詞來代表信徒的團契,例如約壹1: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這裡的「相交」,指的是信徒彼此在生命與生活上的團契交誼。
  基督的信仰是一個入世的信仰,聖經教導基督徒必須走入群眾,把基督美好的信仰生命,散播在所接觸的環境中。因此,主耶穌提醒祂的門徒:「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基督徒要如何才能將這引自耶穌基督的生命之光照亮在人前呢?按照主的教導,乃是藉著「團契」的生活。易言之,基督徒要懂得以成為他人的朋友,願意分享自己,也願意瞭解並去關懷週遭的人,來完成做光照亮人群的目的。
  為了實現對此一「團契」生活的教導,主耶穌提醒基督徒要常常以主禱文禱告,因為主禱文乃是無私的禱告、群眾的禱告。主禱文所關切的,不是「我」的需求與滿足,而是「我們」的需求與滿足(當然主禱文也是注重天父的需求與滿足,因為當人都尊父的名為聖、祂的國降臨,以及祂的旨意得成的時候,天父的心就滿足了,這就是人與神的團契)。在主禱文當中,主耶穌也提醒基督徒,天父乃是「我們」共同在天上的天父,因此祂要求基督徒不能獨善其身,乃要彼此「團契」,相互關懷。而達到信徒團契最真切的作法,乃是實踐主禱文那無私的境界,人人願意將他人的需要,視為自己的需要。並且願意盡力為他人的需要向天父祈求,並願意成為彼此分享所需(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彼此寬恕(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彼此提醒勸勉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的人。
  基督徒不僅是世上的光,也是世上的鹽。光是為了照亮,鹽是為了防腐與調味。主耶穌提醒信徒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一種帶著影響力的生活,使週遭的人都被感染了,並且防止邪惡的蔓延與擴散,這正是基督徒生活的寫照,這就是基督徒與世界「團契」的目的。難怪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信徒們,不可停止聚會,因此在聚會中,除了能夠達到與神的團契之外,也可以產生與人團契的目的。這與人團契的結果便是「激發愛心」以及「勉勵行善」。在初代羅馬帝國逼迫教會的環境中,大量羅馬百姓仍不斷的歸主,其原因應歸功於基督徒作光作鹽,努力活出優美生活的見證所致。

〔生活應用〕
一 今日的基督徒,越來越有反入世為出世的傾向。許多信徒只顧追求更屬靈、被聖靈充滿、看異象、先知性的預言,卻忽略走入世界作光作鹽的責任,這斷非主所樂見的。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位神的兒女,都能夠成為世上的光和鹽,願意與人團契、交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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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6, 2006

聖經對黃種人、華人有何啟示(第125問)

民國95年2月26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對黃種人、華人有何啟示,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5問)
  我們的回答是:相傳,黃種人是閃的後代,聖經曾如此記載:「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來子孫之祖。」(創10:21)有的基督教學者認為:在挪亞的三個兒子後代中,閃的後代是全部亞洲黃種人,含的後代是所有黑種人,雅弗後代都是白人。其實,根據聖經記載以及科學研究,並不完全符合以上說法。例如:含的後代,衣索比亞人,就是三種膚色,而不全是黑人。根據聖經地理人文的記載研究,閃的後代多移居中東和東南亞洲地區,而含的後代移居埃及、衣索比亞、利比亞;雅弗後代多移居印度、歐洲和亞洲西部。(以上引自天博之《人類大遷移與基因的研究》網路文獻;http://www.vccstm.ca/Page/TM/LowMsgManMoveAndGeine.htm)
  至於聖經裡對華人的啟示,被公認為有直接相關的經文是以賽亞書49:12,該經文預言:「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秦國來。」這裏所說的「秦國」,到底指什麼地方?一般學者依據這節經文指出的幾個方向推斷,「遠方」,可指南方的非洲;北方,可能指以色列以北的各國;西方,可能指以色列以西,就是歐美等國。唯一沒有提到的方向是「東方」卻以「秦國」來取代,因此推斷這「秦國」乃是指以色列的東方,有學者認為可能是中國江南居民。有解經者認為此經文乃是預言華人將是普世最多人信耶穌的民族。
  「秦」原文作「希尼」(Ciyniym)。 以賽亞發這段預言時的中國正是戰國七雄分裂的時代,以賽亞不太可能知道戰國七雄的歷史,更不知道中秦最後竟統一中國,成為中國的表徵。但我們可以的深信,聖經乃是默感於神的啟示,神是掌管歷史的主,因此祂默感以賽亞指述出秦這個國家作為末世中國的象徵,並非不可能。就如耶利米書二十五章被認為是波斯灣戰爭的預言(包括戰爭原因、主戰國、參戰國、戰爭結果),其中的示沙克就是當時發動戰爭的國家伊拉克。聖經在主前第七世紀,就準確的預言了兩千六百多年後將發生的事件,這豈是奇妙一詞所能描述,必是有一位掌管人類歷史的神在主宰這一切。既然如此,華人是神所認識的,現今時代華人遍滿全世界,每四個人就有一個華人,若是如此,末世歸主的人裡面,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除了那些從遠方、從北方、從西方來的人之外,華人(秦國人)要大量在神國裡坐席是合理的。

〔生活應用〕
一 唯願二十一世紀是華人大量歸主,華人教會復興的世紀。自福音從耶路撒冷往西方傳開之後,歐洲、美洲、非洲都已經歷大復興的洗禮,至今宣教的棒子已往西傳至華人的手中,希望華人能夠努力將福音傳回耶路撒冷。

〔今日禱告〕但願華人教會能積極宣教,使福音被傳遍在世界福音未得之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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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7, 2006

聖督徒如何在非信徒之喪禮上有適當的表達(第126問)

民國95年2月27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面對非基督徒親朋好友的喪事,應如何適當的表達,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6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應當積極表達至誠的關懷與慰唁之忱,並儘量出席喪禮,在合於基督信仰的儀節與禮數之下,表達個人的哀悼與追思,並對家屬的安慰。
  當基督徒參加非基督徒親友的傳統喪葬禮儀時,常有著情境上的掙扎。一方面想表達對已逝親友的追思,另一方面卻又必須堅守基督信仰的教訓。因為未信主的親友多會在靈堂上香叩拜,近親者更會披麻帶孝,當自己在喪禮中形同陌生的舉措,可能導致他人異樣的眼光,甚至出言責怪。到底基督徒在這樣的喪禮當中,要如何面對呢?
  筆者認為,基督徒應當要在非信徒親友的喪禮中,展現出美好的見證。這樣的見證,其實可以從三個階段來逐漸實踐。
  第一階段:親友罹病時──當親友患病時,應極前往探望或向他的家人表達關懷,並瞭解有甚麼地方是自己可以幫忙的。除了到醫院訪視之外,要能夠為他祝福祈禱,如果病人願意的話,還可以把握機會傳福音給他,讓他有機會認識神的愛和得到救恩。但若他拒絕,我們不應該勉強他,卻仍須繼續跟進關懷。假如未信主的親友不幸離世,我們也應該關懷他的家人,主動詢問他們有甚麼需要支援之處,我們只須注意在協助他們籌辦喪事時,不宜參與那些迷信部分便可。這樣,他們知道我們並不是冷漠無情的人,便容易體諒我們因信仰不同而不便參與傳統祭拜禮儀的苦衷。
  第二階段:喪禮告別時──表達對親友的悼唁,可考慮跟其他親友合資訂購花籃致送,以表哀思。也可以致送賻儀(現代人已不迷信數額為單數或雙數),以表達對家屬須花費大筆金錢在喪禮上的一點支援。此外,切勿在簽到之後便置身事外,雖然我們不上香跪拜,但我們可以勇敢走向前,在遺像前或家屬旁側肅立低頭默哀(有經驗的司儀此時會將「一鞠躬……」等話改為「教友低頭默禱……默禱禮畢,家屬致謝」),默哀十至十五秒後向家屬鞠躬致意和上前安慰。然後隨即安靜地坐在一旁默哀或與其他親友簡單寒暄幾句,不應高聲說話或談笑,以表尊重。在衣著方面,以穿黑色或素色為主,並掛隨俗佩戴黃色或黑色布條在胸前(至於長紅毛巾則可以拿在手上,不必掛在身上),在喪禮祭拜儀式進行時安坐一旁,免得「衝撞」了他們的儀式。一般通情達理的親友,看到我們這樣的恭敬便不會強人所難了。
  第三階段:喪禮後的跟進──當喪禮完畢後,無妨可以參加家屬擺設的「喪宴」(古時河洛地區的喪宴上有「收淚酒」,即勸親屬節哀的酒,大家照例熱熱鬧鬧地喝,頗有置生死於度外的灑脫),筆者建議可以將之視為安慰家屬的良機,在席間可以與家屬、親友建立關係。喪禮之後,應當定期致電問候並探訪關懷,如此必能給親友留下美好的印象與日後向他們傳福音的見證。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與哀哭的人同哭,因為「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傳7:2)

〔今日禱告〕但願華人基督徒能夠在傳統喪禮中,自由釋放地表達對逝者與家屬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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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8, 2006

基督徒逢年過節如何表達敬祖之意(第127問)

民國95年2月28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在逢年過節時,應當如何表達對祖先的敬意最為適當,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7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敬」祖而不「祭」祖,華人傳統沿襲的祖先崇拜帶著祖靈庇佑的迷信,有違聖經真理,因此基督徒並不能夠「祭」祖。然而卻應當以能夠使親友體會與接納的方式,表達敬祖之意。
  筆者認為,一個華人子孫如何被認定為「盡孝道」、「敬祖先」,並不完全視祭禮的表達而定,反倒是依據個人在平常生活中,對父母、長輩的孝心行動表現為主。歐陽修在《瀧岡阡表》中所謂的:「祭之豐,不如養之薄。」正應了民間俗話說的:「在世一粒豆,贏過死後拜豬頭。」也正說明平常的盡孝,比起亡後的祭祀更加的重要。古人觀念如此,今人更能體會。因此,基督徒逢年過節如何表達敬祖之意,可以回歸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八個字的原則來實踐。
  所謂「慎終追遠」,也就是指長輩過世時的喪事禮儀必須謹慎從事,對於先人的追思必須淵遠流長。一般民間的神主牌位裡面所記載先人的輩份頂多僅到三四代,無法「追遠」。筆者認為,建立家譜才是「追遠」的根本辦法。家譜的建立乃是符合聖經的,猶太人也重視祖先傳承。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裡面,個別都記載了耶穌基督的家譜,從這兩份家譜當中,我們可以把耶穌的先祖,推自許多的世代,真正做到了「追遠」的地步。路加從約瑟的系統把耶穌的家世推到始祖亞當(並指出亞當是神的兒子,把人類生命的起源導源於神的創造\路3:23-38)。而馬太依據馬利亞的系統雖然只推到亞伯拉罕,但卻指出耶穌乃是系出以色列君王(民族領袖)之後(太1:1-17),有利於瞭解耶穌身份的預表。因此,鼓勵基督徒可以儘早為家族設立家譜,並且在年節時可以在「追遠」方面,讓家族親友更覺得週妥。
  至於「民德歸厚」的原則,乃是指在追思祖先的禮儀當中,要以樸實道德的內容,來表現出對祖先的孝思與敬意。現代人往往在親友安息之後,雇用電子花車送殯,然而花車女郎的舉措往往傷風敗俗,演奏或演唱的歌曲也常是靡靡之音,有失喪禮的哀戚與肅穆。筆者認為雖然這類以贈送花車來擺場面表敬意的作法,卻適得其反,反而使喪禮不倫不類,使民德不但不歸厚,反而不斷地在淪喪。至於逢年過節追思祖先,筆者建議可以預備祖先的相片、生平事蹟、著述文稿、遺物、作品,或是邀請對已逝的亡者或祖先熟識的親友來講述先人的事略(例如先人的最愛、生活習慣、興趣、專長),參加者可以從這些講述當中來紀念追思。也可以讓參加者每個人就個人的記憶所及,自由分享見證。若是先人有生前的心願,也可以討論如何幫他完成。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在逢年過節前,可以事先主動設計安排如何在家族或家庭中,把合於聖經信仰的敬祖做法,推廣在家族裡面。也可以找牧者協助規劃設計,讓親友能感受到敬祖的意義和美好,並且願意一起來實行。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的親友都能夠擺脫祭祖的迷信與綑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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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1, 2006

為甚麼基督教有那麼多宗派(第128問)

民國95年3月1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基督教有那麼多的宗派,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8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教的宗派並不是各立山頭、互別苗頭的結果,而是教會發展的歷史產物。宗派猶如一棵樹的年輪一般,是生命成長所留下來的軌跡。自從西元1517年馬丁路德改教以來,聖經真理不斷被發掘出來,讀聖經與聖經的詮釋不再是教宗的特權,萬民皆祭司的精神,使得聖經真理越發顯出本身的光芒。此外,改教之後新興的教會如雨後春筍,加上佈道運動的盛行,社會風氣的影響,因此各種強調某一聖經信仰特質的教會便一一出現。例如浸信會的興起,便是間接受到十六世紀重浸派信徒的影響,他們是在反對嬰兒洗禮之不合乎聖經真理的情況,因遭到教會當權者的反對,而產生的派系。重浸派的信徒主張:聖經中並沒有嬰兒洗禮的教訓,一個人必須在心智成熟的情形下,自願受浸,才能為他施行浸禮。唯有真心悔改,願向主而活的人,才能受「浸」。直到十七世紀,英國的清教徒承繼了重浸派的精神,堅持強調受洗時應「浸」入水中,而稱為浸信會。
  信義會的「信義」之名,乃是為了表達馬丁路德所強調的「因信稱義」的聖經真理而確立的宗派名。聖教會係由日本二位牧師為推動聖潔運動並強調四部福音,而於1926 年在臺灣成立的教派,也是臺灣唯一在本土出現的教派。聖潔會,則是十八世紀約翰及查理衛斯理兄弟所創立的,因為他們在牛津基督教會學院就讀時,發起了一個以勉勵學習、追求聖潔為宗旨的同好會。後來約翰回到了牛津,便做了這個同好會的領袖。他們的生活嚴謹克己,常探望囚犯、病人,並樂意賙濟窮人。同學們戲稱這個小組是「聖潔會」,後來索性稱他們為「循道友」(Methodists),形容他們對理想教會的追求。後來,他們兄弟所帶動的敬虔運動,使得十八世紀的英國有成千上萬的信徒成為循規蹈矩的人,因此也有人稱呼他們的事工為「循道運動」,因此一運動而加入教會的信徒,便組成了「循道會」。
  因此,在改教之後,宗派之所以興起,可以說是真理不斷被發現,以及社會在真理衝擊之下褪變的結果。無論是聖潔會、循道會,或是浸信會,並不是競爭的關係,而是相互合作、幫助與補足的關係。基督教的宗派並不是像中國十大門派,各自為政,互較長短。也沒有搶奪武林盟主寶座的問題。從近五百年的教會宗派史來看,除了改教前期因為舊有偏差信仰的固執,而造成異端裁判與逼迫的遺憾之外(例如浸信會的先驅胡伯邁爾等人為堅持浸禮,而遭到推入水中殉道),越到後期,宗派之間因傳襲幾百年,早就彼此接納,互相合作,共同為福音廣傳至普天下而努力。時至現代,幾乎靈恩派、福音派之分別已經淡化,浸信會、長老會、聖公會不乏走靈恩路線的教會。而神召會、聖潔會也未必依然靈恩。基督教各宗派在二十一世紀,已經進入一個合作與合一的世代,讓我們可以彼此欣賞優點,在聖經信仰的引導下,一起復興。

〔生活應用〕
一 宗派史是神的智慧,叫各種不同的時代與性情的人,可以從不同宗派教會中得到益處。

〔今日禱告〕但願主的教會彼此合一,攜手合作,為福音打一場美好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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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2, 2006

基督徒是否可以和非基督異性交往(第129問)

民國95年3月2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是否可以選擇和非基督徒異性交往,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29問)
  我們的回答是:上帝是婚姻的主,因此,我們應當把交往異性一事,向上帝信託。上帝既然能夠看見亞當的孤單和無助,卻能夠行神蹟為他創造了夏娃,如何會不眷顧你,而為你預備合適的對象呢?所以應該好好尋求神,直到神把對象帶到你的面前來為止。
  在聖經裡面,有一些人因為沒有把交往異性的事信託上帝,因此造成人生的失敗與遺憾。參孫就是明顯的例子,他是神所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擁有相當不錯的條件,足以成為一個成功的人物。但是,在參孫的歷史事蹟當中,顯示他是一個悲劇的人物。上帝曾賦予他勇力,使他和仇敵作戰沒有一次失敗過,甚至臨死的時候,還殺了三千非利士人。他有智慧可以利用抓到的三百隻狐貍,燒掉了非利士人一大片的橄欖園(士15:1-8)。他也可以用一隻驢鰓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士15:15)。然而,他卻因為婚姻的失敗,導致被自己的妻子所害,被敵人剜了眼睛,在監內推磨;最後,被仇敵戲弄,然後和他們一同被壓死。這是為甚麼呢?這是因為參孫沒有為自己的婚姻尋求神的旨意,只憑自己的喜好找對象。他憑著外表的美貌找到了大利拉,自以為是理想的對象,後來卻被大利拉所出賣。參孫在婚姻上失敗的原因,就是他沒有禱告神為他指引對象,也完全沒有把婚姻的事信託在神的手中。他一直是自己在亂找對象,亂愛一場。
  而以撒呢?他是一個信託神的人。聖經提到以撒因為母親撒拉過世而感到孤單,直到老僕人把利百加為他帶回來成親為止,他的心一直是沒有倚靠而寂寞的。但是,以撒並沒有因為想要找一個慰藉,就隨便亂交異性。他是亞伯拉罕這位尊貴之大地主的獨生子,將來要繼承的產業是極龐大的,他絕對有條件在當地按照自己的喜好,物色想要的對象。在當時多妻的環境中,娶他三四個妻子不成問題。但是,我們卻看到以撒懂得把他的婚姻大事信託上帝,當他的老僕人以利以謝把利百加帶回來的時候,以撒正在田間默想呢!結果,神為以撒預備的妻子,是再賢淑不過的女子,既有美德,又能持家,身體健康,相貌也極出眾。以撒沒有用自己的方法亂找對象,他更多禱告信託神,因此神為他預備了真正的賢內助。反過來說,上帝也為利百加預備了以撒,利百加不是亂交男朋友的人,因此上帝將以撒配給她,以回應她的敬虔與矜持。
  因此,筆者認為:基督徒是否可以和異性朋友交往,這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問題。只要是神預備的,終必有美好的結果,異教徒也可能有一天成為主的門徒。但是,若是基督徒放棄禱告與信託原則,便與自己所喜歡的非基督徒異性交往,那很可能是一場豪賭,其結果只有在婚後才見真章,屆時若要後悔恐怕再也來不及了。

〔生活應用〕
一 青年朋友們應當把自己的婚姻問題信託在神的手中,寧願早一點交托給神,勝過早早自己籌算。如果憑自己的喜好亂愛,反而會誤了自己。絕對不要把自己的婚姻當賭注,建議屆齡交異性朋友階段的信徒可以找牧者協談,絕對不要決定要結婚了,才請求牧者替你看看合不合適。

〔今日禱告〕但願教會青年都能夠持守敬虔與信託的原則,把自己的婚姻仰望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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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3, 2006

如何確定另一半為主所預備的(第130問)

民國95年3月3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要如何才能知道所選擇的對象,是主為我所預備的另一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0問)
  我們的回答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合適婚姻,也並非每一個人都必須結婚。就保羅的觀點:「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因此,若是想要專心服事主,不願意分心去經營婚姻生活的信徒,就可以不必在尋求另一半的事上掛慮了。
  至於沒有「獨身」感動的信徒,就必須要好好為另一半來尋求神。正如保羅所建議的:「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美國大佈道家葛理翰牧師的妻子,曾經向神禱告,求神緊閉她的心扉,直到遇見神所預備的那一位。她是一個榜樣,就是不允許自己在神的帶領與感動來到之前,向所有的人任意敞開心。她不是和這個人交往試試看,也不是和那個人交往試試看,然後從其中評選出較合適自己的人。葛師母的方式,乃是把她的心扉,全然交給神。除非神讓她遇見一位極為有感動的對象,否則她是不輕易跨出交往的第一步,結果神把敬虔的葛理翰牧師賜給他。筆者認為,葛師母的方式是敬虔而安全的。
  聖經曾說:「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19:14)。可見,好的配偶,並不是自己到處比較選擇得來的,而是神所賜的。既是神所賜的,就表示神認為那是與你最「速配」的一位。因為神總是能夠看到人所看不到的問題,正如聖經所說:「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一個人有怎樣的優缺點,合適與怎樣的人共度一生,神比我們更瞭解。基於這樣的信任神,因此基督徒應該不要花太多時間在交往、比較、評估、篩選對象的事情上,倒要好好禱告,預備心等候神。保羅說:「屬靈人能參透萬事。」因此鼓勵未婚青年,要讓自己成為一個屬靈人,這樣當神把感動或兆頭放在你心靈裡的時候,你就能夠立即分辨得出來,而不會迷迷糊糊。
  以外貌取人,乃是許多人的天性。創6:2-3記載:「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就因這個弱點,因此許多人擇偶的條件忽略了其它更重要的部份。也是因為如此,許多人的婚姻出現了失敗的結果。所謂「色衰則愛弛」,若是把婚姻建立在外貌的基礎上,乃是很危險的。鼓勵主內未婚青年,絕對不要加入「外貌協會」,以免後悔莫及。

〔生活應用〕
一 當你擁有婚姻的時候,你要好好經營婚姻生活,使之成為美滿幸福的生活。但若神沒有給你婚姻的時候,你要懂得規劃你的未來,使你的人生能夠積極的為主而活。

〔今日禱告〕但願敬虔的等候與信託主,能使一切尋求對象的基督徒青年的婚姻更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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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4, 2006

基督徒可以拿香嗎(第131問)

民國95年3月4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常被家人要求一同拿香拜,這會不會惹神忿怒,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1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拿香拜偶像,無論是主動的或是被要求的,都是很明顯干犯神的行為。因被要求而拿香拜,其動機乃是為了不受到親友的批評,或是不想讓別人把自己當成異類的心態所致。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經文指出,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十字架,這十字架所象徵的,乃是一種為耶穌所承受的苦難或壓力。想要逃避親友的指責,或是怕失去人際關係,不想被他人當成異類而放棄信仰立場的基督徒,往往他會一而再的面對他的十字架。他絕對不會因為一次的妥協,以後就遠遠的脫離了親友或環境所加給他的壓力。事實上,他的信仰將一再的被挑戰,有了第一次的妥協,就會有第二次的讓步。然而,若是基督徒能夠靠主承受第一次的壓力,那麼,他將在隨後的衝擊當中,能夠更加有智慧知道如何化解或溝通,至終讓親友有瞭解他,並且進一步認識基督、信仰基督的機會。假如萬一至死都得不到諒解,主也必使他心靈受安慰,並為他預備在天上的冠冕。
  最近筆者在編寫教會歷史課程內容的時候,閱讀了許多從西元64~311年這近兩百五十年的教會逼迫史中感人的故事。有一位名為白蘭地娜(B1andina)的姊妹,她已經親睹許多人殉道,也不斷鼓勵其他基督徒要至死堅定;最後她自己帶著感恩和喜樂,勇敢地走進競技場,立時,一面網子將她罩住,把她展露在兇悍的野牛面前,好幾次野牛用尖角將她抛上高空,終於把她蹂躪至死。他們將殉道者的屍首焚燒,把灰燼灑在隆河裏,並譏諷地說:「這下,且讓我們看看,他們的身體還會不會復活?」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也是在比烏安東尼逼迫下殉道。當他被解赴競技場,示每拿的巡撫為要救他,給他最後機會,只要他在眾人面前否認基督,他便得釋放。坡旅甲對他說:「八十六年來我一直事奉我的主,主從未虧待我,我怎可羞辱那位拯救我的君主?」巡撫嚴厲的說:「那我便不能不將你丟給野獸吃。」坡旅甲回答說:「放你的野獸來吧!」巡撫說:「你若輕視野獸,那我把你焚燒。」坡旅甲平靜地回答說:「你想以火嚇我,那火充其量不過燃燒一小時罷了,你卻忘記那永不熄滅的地獄的火。」巡撫大聲的向群眾說:「坡旅甲說他是基督徒!」暴民於是一踴而上,將他燒死。
  假如苦難或壓力就可以讓我們放棄應該有的信仰堅持,那麼,基督的信仰就是廉價的信仰,耶穌的寶血也將被藐視。基督徒之所以不肯在干犯神或是罪惡的事上妥協,乃是因為基督的信仰給了我們一個完美的價值觀。這價值觀是犧牲了主耶穌的性命而換來的。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太6:24)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應該多以溝通、方式轉化、禱告,來面對拿香與祭拜要求,不要讓它成為心中的痛。

〔今日禱告〕沒有為主擁有傷痕的信徒,是不能獲得天上嘉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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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5, 2006

基督徒預備祭品是否得罪神(第132問)

民國95年3月5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媳婦或晚輩雖不祭拜偶像或祖先,但卻常被要求預備祭品,這會不會得罪神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2問)
  我們的回答是:許多基督徒媳婦,或是女兒,常要面對長輩要求為拜拜預備祭品的難處,幾乎是逢年過節的壓力所在。為了不違背長輩的吩咐,心裡懷著忐忑不安的罪惡感去預備祭品,這樣的問題,不僅是信仰的問題,也牽涉到倫理的層面。
  就信仰的角度而論,為偶像預備祭品乃是干犯神的行動。在聖經裡有一位亞蘭國的元帥,名叫乃縵。當他的大痲瘋被以利沙先知治好了之後,他突然想起自己在經歷耶和華上帝之前,曾經做了一件當時認為有愧於上帝的事,乃縵說:「有一件事,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願耶和華饒恕我。」乃縵之所以屈身,乃是為了守住君臣的儀節,王既跪拜,臣亦當附從。然而,乃縵心靈極為敏銳,他當時雖然沒有想要拜臨門偶像的心意,但他察覺到當時屈身的動作,已經把榮耀歸給了臨門偶像。於是乃縵向以利沙認罪,希望耶和華神能夠寬恕他的無知之罪。
  乃縵的時代,聖靈並沒有普遍降臨在世上,更遑論內住在信徒的心裡來做感動的工作。在這樣的狀況下,乃縵都能夠敏銳的察覺並立即對付自己的錯,更何況在現今聖靈普遍感動信徒的時代,應當瞭解為偶像預備祭品,雖然並不是直接的拜偶像,但是卻榮耀了祭品所祭拜的偶像。因此,基督徒應當儘量迴避一切與拜偶像有相關的事物。
  就倫理的角度而言,部份被長輩要求預備牲禮祭品的基督徒媳婦或晚輩,筆者建議可以透過好的人際關係,協調由其他親友代勞。為了不讓長輩有所誤會,自己則可以承諾擔負打掃廳堂、洗刷清潔的工作。當然,保羅教導我們,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許多人因為以前拜慣了,所以認為祭物是污穢的。其實,保羅說:「若存著感謝的心領受,就沒有一樣是可棄的。」(提前4:4)因此,筆者建議,基督徒媳婦或是晚輩可以在瞭解這段經文的前提下,以心存感恩的心預備飯食,儘管是拜過的,但是只要心裡感謝神的創造與賞賜,何不在從祭桌上徹下來之後,平平安安的烹煮而享受呢?這部份的付出與行動,或許可以使長輩的誤會再更淡化。
  此外,現代家庭過年過節,已經盛行外訂餐食,一通電話,服務到家。若是長輩再有要求預備祭品的情事,不妨提早勸說溝通,希望可以改用外訂。此外,大賣場裡殺好的雞鴉魚肉何其多,各形各色的食品,任君挑選。有些人不興大魚大肉,改拜黑松汽水、旺旺……等等,加上廣告洗腦,拜拜已經成為各類食品業者推銷商品的良機。筆者並不是認為改個方式就可以協助預備拜拜的物品,而是指出預備祭品的行動,其實已經可以透過溝通與轉化來淡化處理。既不得罪長輩,又可以保持內心的平安。

〔生活應用〕
一 「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乃是基督徒在凡事上討神喜悅的原則。

〔今日禱告〕求神賜給我們敏銳的靈,可以察覺任何得罪神的細微行動與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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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6, 2006

基督徒凡事忍氣吞聲是否合宜(第133問)

民國95年3月6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或誤會時,是否必須凡事忍氣吞聲,才算是有見證,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3問)
  我們的回答是:表達個人的情緒反應,乃是正常人的性格特徵。若是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或是誤會時,一眛的忍氣吞聲是不恰當的。從身心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把壓力推到心理更深層,使壓力或忿怒不但沒有獲得宣洩,反倒更累積,是極為不健康且有損身心發展的。
  聖經並沒有命令基督徒不能夠有個人的情緒,而是要基督徒懂得合宜的表達情緒。主耶穌道成肉身,具有人的完全性格特質。這些特質包含喜怒哀樂愛惡慾等,聖經多次記載耶穌常有情緒的表達,他對周遭的事件,有著極為敏銳的反應,他有時候對事件的反應,甚至會讓人驚訝。例如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太21:12)。祂似乎沒有讓人覺得一個宗教人士應該是溫文儒雅、毫無脾氣的。耶穌當場斥責這批商人:「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坦誠而犀利的詞鋒,把耶穌真實的原貌展露無遺,毫無保留。
  讓我們再來探討,假若耶穌受到的不合理的對待,或是誤會時,祂會有怎樣的反應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祂從客西馬尼園被抓,到被鞭打、被釘十架的整個過程,耶穌一反潔淨聖殿的怒氣與情緒,表現出另人驚異的高貴。祂在客西馬尼園被抓時,態度顯得異常冷靜,甚至與衝動的彼得形成對比。被鞭打的時候,口裡不出威赫的話。被釘的時候,卻為敵人求寬恕。耶穌為何在我們都認為應該表露情緒的時候,卻反倒出奇的平靜?筆者認為,耶穌並非沒有情緒,而是祂不被情緒主導,祂既知道這一切都是神的預旨,就願意完全順服,因此可以接受不合理的對待。世界上最大的逆理,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3:18),一切不合理的對待、誤會都集中在耶穌的身上,祂反倒以祝福來面對。所以保羅體會到這一點,他便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並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出於聖靈的忍耐,是不會有「忍氣吞聲」的感覺的。
  所以,若是我們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或誤會時,不要一眛的忍氣吞聲,應當要有合理表達。沒有表達出來的感受或情緒,對方是不會知道的。只要是不被情緒所綑綁,在該表達情緒的時候表達,該為主忍耐的時候忍耐,這樣才能夠成為靈裡自由的人。忍耐是聖靈的果子,是從神而來的美德,但不是處理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或誤會時的原則。一眛的容忍,有可能會姑息罪惡,或是掩蓋一件事的真相,也可能使問題更難處理。

〔生活應用〕
一 有智慧的忍耐是一種力量,沒有智慧的忍耐則是愚眛。前者使一個人更顯高貴,後者使問題變得嚴重。

〔今日禱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耶穌),我們要思想祂的情緒表達,免得疲倦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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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7, 2006

只要認罪悔改任何罪都可得赦嗎(第134問)

民國95年3月7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只要認罪悔改,任何罪都可以得到赦免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4問)
  我們的回答是:只要認罪悔改,任何罪都可以得到赦免,這是肯定的。這樣的觀點乃是依據主耶穌自己的教導而來。聖經記載耶穌曾治好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然而法利賽人卻批評耶穌是靠鬼王趕鬼。對這樣的無禮,主耶穌的回應是:「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可見,神給犯罪者有得赦的機會。至於那犯了永不得赦之「褻瀆聖靈」罪的人,乃是指希伯來書6:4-6所說的:「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的這等人。所以「褻瀆聖靈」,乃是指棄絕聖靈在內心裡的感動,硬心不接受神的道,縱使親身經歷神的光照,也明白救恩,卻仍抱剛硬的心不肯接受。因此,硬心拒絕聖靈的結果,就是「罪永不得赦免」。
  除了「褻瀆聖靈」的罪之外,主耶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這裡主再把可以赦免的對象,分為「一切的罪」,以及「褻瀆的話」兩類。筆者認為,一切的罪,乃是指做了違背神良善旨意的一切事所造成的結果,包含你我能夠說得出,或想像得到的一切罪(參閱羅26-32,弗4:29-32)。至於「褻瀆的話」,則是較多指人對神言詞或行為上的無禮,例如埋怨神(不聽禱告、沒有醫治、沒有賜福、允許患難臨到、使人貧窮生病等等)、批評神的作為或道理(例如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埋怨神為何將他們領到這無水無肉之地)、論斷神的工作(例如對神的僕人說長蜚短,對神的事工品頭論足)。無論是「一切的罪」或是「褻瀆的話」,主耶穌都可以赦免,然而,赦罪的條件乃是認罪悔改。
  或許你會質疑,假如一個人重覆的犯罪,又再重覆的認罪,那麼主會不會赦免他的罪呢?聖經並沒有說神不會赦免重覆犯的罪,然而,一個人若一直在某一項罪上,無法擺脫它的轄制,那麼不斷的犯罪再認罪的結果,有可能使他的良心痲痺,最後就深陷罪中而無法脫離了。所以,筆者認為,縱然主耶穌可以一再的給我們赦罪的機會,但是,我們卻不應該把認罪當作可以再犯罪的定心丸。雖然「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5:20),但是別忘了保羅也同時發出警告:「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1-2)使徒約翰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因此,我們應當把要點放在擁有一個「不犯罪的生命」上,因為,一個不喜愛犯罪、為罪而憂傷的人,才真正是重生得救者的見證。

〔生活應用〕
一 我們切勿把犯罪當戲耍,神是智慧的,不要以為犯罪再認罪就好,因為我們在得知真道之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祭就再也沒有了。(來10:26)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努力使自己的生命,成為一個「不犯罪」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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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8, 2006

如何預備心接受洗禮(第135問)

民國95年3月8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如何預備心接受洗禮,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5問)
  我們的回答是:洗禮是一個人歸入基督的重要象徵,藉著洗禮使受洗者全人有一嶄新的開始,正如保羅所言:「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然而,洗禮不僅是一個象徵,也是一個生命改變的實際。受洗前與受洗後,雖然不影響一個人的得救與否,但卻是關係著一個人的見證。受洗過的人,應當要顯出成為新造的人的見證。因此,筆者認為,當一個人要受洗之前,應當要在以下幾件事上有所預備心:
  1.要對得救要理透澈瞭解:為何要決定受洗?是甚麼因素使你決定受洗?受洗的意義為何?這一些的問題,都是必須在受洗之前瞭解透澈的。受洗不能憑一時的感動或衝動,因為,受洗是不能一而再的實行,它不像認罪悔改一般,可以一再進行。一個賓生只受洗一次,所以,受洗之前應當謙卑的學習瞭解基要真理。無論是個人造就,或是參加受洗課程,筆者都鼓勵要受洗者付代價、擺上時間學習。
  2.要過著一種嶄新的生活:受洗後的人,藉著受洗已經宣告自己是要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人(羅6:3-4)。這意思乃是指一種老舊生命的褪去,以及新造生命的建立。正如保羅所言:「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既是新造的人,就表示不再憑著老性情去活,而必須要有新的改變。主耶穌說:「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保全了。」(太9:17)一個已受洗重生的基督徒,若是仍舊活在老舊的思想生活裡面,有一天將會感覺到屬靈的拉扯、壓力,若是不能以基督所賜的聖經,來做為生活行事為人的標準,那麼,肉體與情慾、基督與世界的爭戰將會在我們這個人的身心靈各處點燃戰火,使我們倍感為難。因此,受洗之前,應當下決心,靠著聖靈過著一種與世界有所分別的生活。
  3. 要預備心過教會的生活:受洗的基徒,不但是加入神的國度成為神的兒女,也是加入了教會成為肢體的一份子。因此,受洗之前,應當要預備心學習過教會的生活。教會生活不但指主日的禮拜、各項聚會而已,也是指信徒在平常生活裡的相互關懷、代禱與建造。保羅曾經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就是在說明教會生活的優美性。而保羅對以弗所信徒所說的:「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4:24)即是在指出教會肢體倫理的重要。
  筆者認為,受洗是非常神聖而喜悅的,就好比新生兒一般,充滿著新的希望。若是每一位即將受洗的信徒都能夠在上述的三件事上有所預備,深信在受洗之後的基督徒生活,必然是真實而滿有見證的。

〔生活應用〕
一 受洗是歡樂的事,因此無論是教會或是信徒,應當有所預備,並且歡欣慶賀。

〔今日禱告〕讓我們為每一位即將受洗的信徒禱告,期待他們的天路歷程有美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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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9, 2006

如何決定聖經各卷為正典(第136問)

民國95年3月9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如何被神安排挑出各卷,是不是經過會議或傳承?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6問)
  我們的回答是:「正典」(canon) 這個名詞來自希臘文的konon,原意是「蘆葦」,引申為「杖」或「棒」之意。由於這些東西可用來作丈量用,所以konon又有「量尺」、「量出來的線」、「用線圍起來的欄位」、「欄位內的列表」、「規範」、「標準」等意思。後來,隨著時間的演變,它逐漸只留下純粹形式上的「目錄」、「一覽表」這個意思。在教會中從公元第一到第三世紀,「正典」所代表的是基督教信仰裡具有規範性的教義及倫理內容;到接近第四世紀時,正典一詞就被用來指新舊約目錄,一直到現在,正典都是指那已經定稿、不會再增添的聖經。這些書卷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信徒信仰與生活的權威。歸納起來,正典有兩個意思:1.教會在公眾崇拜中使用的書卷的目錄;2.教會承認具有靈感之書卷,可作為信仰與生活之規範的書卷的目錄。
  希伯來舊約正典的形成,事實上就是它被收集完成的過程。這樣的收集過程是相當漫長的,一般學者對此一收集過程,咸分為三大時期,亦即舊約典籍歸類的三大部份。這三大部份按照被收集而成的先後次序,分為律法書、先知書與書卷三組。此一分組在路加福音廿四:44中記載為:『摩西的律法,先知與詩篇』,可見耶穌時代的希伯來人,仍然深深接受此一分組方式。按照舊約的內證,舊約的作者群約有三十位,但有少數幾卷的作者不詳(例如士師記、約伯記、歷代志上下、列王記上下),我們認定這幾卷乃是後來的文士或編者所輯錄而成,因為內容中有不少類似「附註」或「結尾語」型式的詞句,可以作為輯錄的證據(參閱士師記十五:19、十八:12、王下十七:23、代下卅五:25『直到今日...』等)。
  約拉比對正典的觀念,大約在約瑟甫時代才有所開始。特別是在馬喀比統治時代,許多託名的著作不斷的在強烈的民族主義意識下產生,許多類如以諾書、摩西升天記、耶利米書信、以賽亞殉道與升天記、亞當與夏娃生平、十二族長遺訓等,這些所謂的啟示文學作品,委實影響馬喀比治下的猶太人甚多。
  然而,在當馬喀比所領導的抗爭失敗之後,猶太人對這些託名的啟示,所述說的彌賽亞盼望開始失望,以致於使猶太宗教家開始回到注重正典的權威上面,此時猶太人對正典的概念才逐漸產生。按Artur Weiser的意見,猶太人舊約正典的收集應當「終止於主前一百年,到主後一百年的兩個世紀之間」。另外,舊約正典卅九卷(若按希伯來舊約歸類法則為廿四卷)的確定,乃是在主後九十年,猶太拉比們在雅麥尼亞(Jamnia)所舉行的會議中決定的。
  至於猶太人舊約的正典,正式成為基督教的舊約,乃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會議辯論後才逐一確定。這些重要的神學會議大致上有四次,分別為天特會議(1546年召開,在此會議中,首先接納了拉丁文通俗譯本所納之各卷地位。)、多德賴特會議(1618年)、韋敏斯特會議(1643年召開,次經能否列入舊約正典,經過多德賴特會議爭議之後,終於在本次會議,將次經由改革宗的聖經中全部刪除。)、耶路撒冷會議(1672年召開,在此次會議中,承認所羅門智慧書、傳道經、多比書及猶底特為正典。)
  在新約正典形成方面,目前不論是基督教會或大公教會,都承認新約正典共有二十七卷。這二十七卷是如何形成教會所共同接受的正典呢?梁秀德指出,新約正典的形成共經過三個時期:〔以下參閱自──梁望惠〈新約正典的形成〉,網址http://ce.fhl.net/liang/la/la-012.htm〕
  1.寫作期:從西元50-140年,新約各卷書慢慢寫成,在某些特定的教會流傳,並且在聚會中誦讀。在這段期間,我們看到耶穌的教導以及有關耶穌的死與復活的見證,被使徒們引用,都被視為具有重要的權威地位,不亞於舊約聖經。使徒所寫的書信,從一開始,也被教會視為是對教義與實際生活教導的權威。彼得就曾經引用保羅所寫的書信。由於這時期,使徒或使徒的門徒們都還活著,這些權威著作之間彼此並不排斥,也未分高下,正典的概念尚未成形。教會開始有「正典」這個概念是在公元第二世紀下半期的事。
  2.促進期:公元140-200年,先有馬吉安編訂一個新約正典目錄,他把許多卷與舊約有關聯的都排除在外,只剩下去掉頭兩章的路加福音,以及十封保羅書信:加拉太書、哥林多前後書、羅馬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以弗所書(他稱之為老底嘉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腓利門書。馬吉安明顯地排斥舊約,他這種作法促使教會人士群起反駁。當時的教會領袖認為還有更多卷書也應列入新約正典;因為許多早期教父都引用這些書卷作為辨明信仰的依據。當時又因為有許多異端慢慢興起,教會開始遭受到迫害,而在時間上離歷史上存在的耶穌也愈來愈遠,教會愈加感受到有編訂正典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好作為信徒信仰生活共同的準則。
  3.完成期:從公元200-400年,教會對那幾卷書應該列入正典逐漸形成共識,而後在老底嘉(363 A.D.)與迦太基(397A.D.)兩次會議中作最後確認;前者確認只有新約正典中的書方可在崇拜中宣讀,後者確認新約共有27卷。公元397 年的迦太基會議有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A.D.) 的參與,自此之後,新約27卷成為正典就很少再有爭論。

〔生活應用〕
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彼此呼應,前後一貫。我們不能重新約而忽略舊約,因為唯有新舊約啟示的整體,才能顯明救贖之真理的完整。因此,鼓勵弟兄姊妹,務必要努力學聖經,讓自己成為一個通曉真理的人。

〔今日禱告〕我相信聖經的所有啟示,都是出於聖靈的默感,並藉著歷代先知與使徒們的手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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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0, 2006

聖經、旁經、偽經之區別(第137問)

民國95年3月10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旁經與偽將之間有何區別?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7問)
  我們的回答是:教父時期為了系統化神學內容以回應異端的挑戰,乃將整個基督教(包含它前身猶太教時期)的經典分為正典、次經與偽經三個層級。正典是完全可靠的經典,現在通用的拉丁版聖經便是在這一次的集結中定本。「次經」是一些作者還不能完全確定的作品,次經的內容通常無損於正統神學的內涵,因此仍有參考的價值。最後一個級等的「偽經」便是指那些「次經以外的名著」,內容是一些明顯的假作或是含有異端成份的著作。偽經(pseudepigraphos)希臘文原意就為「托名假造之作品」。
  聖經(Scripture)包括舊約三十九卷,以及新約二十七卷,總計六十六卷。舊約正典的形成,乃是在主後九十年,猶太拉比們在雅麥尼亞(Jamnia)所舉行的會議中決定的。至於新約正典則是在公元 397 年迦太基會議之後才定案的。成為新約正典的條件,依據梁望惠的說法,包括1.它必須和基本的信仰原則一致;2.它必須具有使徒性(apostolicity);3.它被教會所接納和使用等三個。
  次經(Apocrypha,天主教稱為 Deuterocanon,意思是 secondary scripture 即第二正典)是指幾章存在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但不存在於希伯來文聖經的章節,又稱為外典。一般認為,這些章節是猶太教抄經士在後期加入,或在翻譯的過程裡放進。次經不同於偽經,偽經的內容被認是否定基督的救恩,或和聖經道理相違背,或會令基督教信仰動搖;而次經只是不被納為正典的章節。
  偽經(pseudepigraphos)這是在聖經之外另加的十四卷旁經。僞經之起源是在主前250年,當七十士在北非的亞歷山大城翻譯舊約爲希臘文的時候。但是這十四卷根本不在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中,從來未被猶太人的權威者接受。新約也從來未引證過十四卷僞經中的任何部分,基督也未曾提過僞經。基督教學者反對僞經,認爲是旁經,並非是神所默示的。然而天主教卻把僞經包括在舊約聖經之內,緣故是因爲他們的拉丁本聖經是以七十士譯本爲根據的。
  唯有聖經被公認是正典(Canon),是基督的教會所共同承認的出於聖靈的啟示內容。其餘無論是旁經或偽經,都是非聖靈默感之靈修或託名作品。出於聖靈啟示的內容,才能夠使人閱讀之後獲得靈感,其餘的作品只可視之為文學著作。

〔生活應用〕
一 神學家巴特曾說:「聖經乃是啟示的工具,而非啟示的本體」,我們閱讀聖經的時候,必須要藉著聖靈的開啟,才能夠明白裡面的啟示。否則,聖經就只是白紙黑字而已。聖經的寶貴,在於裡面的真理可以甦醒人心,使相信的人可以得到智慧,使實踐的人可以得到祝福。因此,我們應當把聖經的真理活出來,這樣才能夠真實的明白裡面的奧祕。

〔今日禱告〕我們要活出聖經的教訓,使聖經不只是文字,而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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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1, 2006

信耶穌後為何更不自由(第138問)

民國95年3月11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信耶穌後為何更不自由?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8問)
  我們的回答是:許多人的觀念認為,信耶穌似乎意味著必須放棄一些生活的享受和權利。信耶穌不但不是一種釋放,反倒成為一種束縛。甚至有人說:只有對人生絕望想不開的人才會信耶穌。這些拒絕信耶穌的理由,例如:信耶穌之後,就不可以吃我最愛吃的豬血糕了、不可以拜拜,不可以抽煙、打牌、喝酒、跳舞。還有些人不信主的原因很奇特,例如:我的男朋友不信主,他的家人也不信主,假如我信了主,以後嫁給他,日子鐵定難過。以後婆婆到廟裡拜拜,我若不陪她去,準會發生事情,看來我還是先不要信好了。最常聽到的理由則是:禮拜天還要做禮拜,做基督徒真辛苦。
  其實,若是因為上述原因而不敢信耶穌,不但是誤會了信仰裡的自由特質,也因此流失了一些該有的祝福。當一個人老是埋怨信耶穌之後這不能做,那不能做的,這實在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因為當他這樣說的時候,他內心其實是很想這樣做,那樣做的。換句話說,他沒有不想做的自由,例如他沒有不抽煙的自由,他沒有不喝酒的自由,他沒有不發脾氣的自由,他沒有不賭博的自由。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做罪的奴僕。
  而真自由,就是可做可不做,個人的心裡不會有所牽絆,也不會被定罪。舉個例來說,雖然我可以發脾氣,但是我可以有不發脾氣的自由。雖然我可以有向你興師問罪的自由,但我決定饒恕。雖然我有享受權利的自由,但是我願意為主的原故放棄。這才是真自由!這樣的自由,唯有一個人甘心遵守真理,棄絕做罪(煙、酒、脾氣、賭博)的奴僕時才能獲得。
  保羅提醒我們:「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並且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從這兩段經文裡面,我們可以發覺,信耶穌並不會不自由,而是會更自由。因為,保羅說:「基督釋放了我們」。一個在罪中受轄制的人,一直認為他是自由的,其實他是受捆綁的(被奴僕的軛挾制)。當一個信信耶穌之後,基督使他發現了自己的真實光景,使他得到真自由的地位。所謂的「真自由」,就是不被罪控告。
  許多人認為信耶穌就會失去許多享樂的機會,他們把享樂解釋為自由。其實,享樂常常是放棄自由之後的結果。屬靈的喜樂,往往是為主付出代價之後的獎賞。正如保羅為主傳道,受了許多的苦,但是他卻仍然時常有喜樂的。他自己見證說:「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林後12:10)。

〔生活應用〕
一 世人所要的自由,與基督所賜予的自由是不同的。世上的自由是短暫的,而基督所賜的自由是永恆的。基督徒雖然為主放棄了短暫的享樂與滿足喜好慾望的自由,卻得著不衰殘的榮耀。

〔今日禱告〕我們要珍惜在基督裡的自由,不要放縱自己而落入更不自由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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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2, 2006

如何使用聖樂來靈修(第139問)

民國95年3月12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怎樣使用音樂來達到靈修的目的,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39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現代忙碌的生活中,基督徒應該學會每天抽出一段時間安敬默想,讓身心靈有重新得力的機會。而透過音樂來安靜默想,不但值得去實行,而且頗具效果。因為:
  1.聖經中肯定音樂的重要性:當你覺得失去方向,生活煩亂,勞苦擔重擔的時候,不要忘記使用上帝賜給人類的一項禮物──音樂,來重新得力。有兩段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音樂不但是上帝賜給人類的禮物,更論到音樂在屬靈界具有相當的影響。第一段是記在撒上十六:14-23(大衛為掃羅彈琴驅魔),因為掃羅沒有遵守上帝的吩咐,所以被上帝廢棄。當神的靈不再與掃羅同在的時候,就有惡魔來干擾他。但當大衛用手彈,掃羅便舒暢爽快,惡魔便離開他。第二段是記在王下三:1-3、15(以利沙在琴聲中說預言),當分裂王國時代,以色列王、猶大王和以東王結盟要攻打摩押,他們懷疑上帝招聚他們,是為了要把他們交在摩押人手裡。所以約沙法王就提議去求問先知以利沙。而以利沙便要求為他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人來,彈琴的時候,耶和華的靈便降在以利沙身上。從以上兩段記載,我們發現,上帝使用音樂來成為聖靈作工的管道。在音樂中,聖靈可以把祂釋放、醫治的大能彰顯出來。所以,當你感到失去方向,生活煩亂,勞苦擔重擔的時候,不要忘記使用上帝賜給人類的一項禮物──聖樂,來重新得力。
  2.讓聖樂在你的生活中佔一席之地:其實,我們不要只是在感到生活失去方向、煩亂或勞苦擔重擔的時候,才透過聖樂來重新得力,應該是進一步讓聖樂成為我們成長的管道。既然上帝使用音樂,成為聖靈工作的管道。我們更可以進一步讓音樂幫助我每一天來到上帝的面前美化生命、淨化心靈、純化動機、聖化思想。讓我們沉浸在柔美的聖樂,讓詩歌像清澈的溪水一般,慢慢的洗滌盤據在內心的煩擾和混亂,讓自己的心靈回歸到上主的安息與單純當中。
  3.以平衡的心態看待各類的詩歌:據筆者的觀察,有些人喜歡敬拜讚美音樂,有些基督徒則偏好頌主新歌。其實,現代人認為保守的頌主新歌,在馬丁路德、約翰衛斯理宗教改革時代,是相當前衛的詩歌。這些當年相當前衛的詩歌,在幾世紀後卻被為歸類為保守的詩歌。同樣的,現代敬拜讚美的詩歌,或許經過幾十年,甚至幾世紀之後,也和頌主新歌一樣被歸類為保守的詩歌。以後新新人類的詩歌,會不會以另一種新的型式出現,而這個型式是甚麼,沒有人知道。  其實,我們應當用平衡的心態,來看待各類的詩歌。經不起聖靈考驗的詩歌,自然會被淡忘。最後,建議弟兄姊妹使用聖樂靈修的時候,最好選擇安靜一點的詩歌,比較不會注意力不集中。

〔生活應用〕
一 建議每天起床之後,就開始放聖樂,讓全家在一天的開始,讓聖靈透過音樂給你一個全新的心情。不要在緊張、趕上班、上學當中破壞美好一天的開始。晚上睡前,可以用15分鐘靜靜的聆聽聖樂,讓一天的結束是滿有釋放和安息。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首被聖靈膏抹的聖樂,都帶給靈修者心靈的甦醒與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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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3, 2006

三位一體教義能否以更淺顯的方式說明(第140問)

民國95年3月13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三位一體的教義能否以更淺顯的方式說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0問)
  我們的回答是:「三位一體」(Trinity)這個名詞並不見於聖經,而是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所自創的名詞,其目的在於指出聖子聖靈對聖父的地位,乃是從屬的,不是平等的。特土良的三位一體論極不完整,後來經過歷代教會與大公會議(第一次正式的會議為君士坦丁大帝於西元325年所主持的尼西亞主教會議)的辯論,才勉強形成聖父、聖子、聖靈同質、同尊、同榮的基本共識。後來,學者有一段時間對三位一體論教義的討論,趨向於重視上帝位格的論辯。尤其是卜魯納(Brunner)和巴特(Karl Barth),他們把這個問題和啟示合併討論。他們認為聖父是啟示者(revealer)﹔聖子是啟示(revelation)﹔聖靈乃是啟示的內容(revealedness -- content of the revelation)。
  從教會歷史中,試圖詮釋三位一體論的學者甚多,較平易好懂的大約有四種,但都有問題:
  1.以撒伯流為代表的「形態神格惟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或Modalism),提出神在不同的階段以不同的角色出現,作為父,祂是創造者,統治者和立法者。作為子,祂成為肉體來作救贖主。作為靈,祂是那感動使徒者,使人重生者和那聖別人的。撒氏認為,祂是同一位神在不同時間相繼的彰顯,正如一個人可以當不同的角色。然而,撒伯流的角色主義三一論犯了把父、子、靈當作暫時的現象,在完成任務後,就回到一種抽象的個體的錯誤,假如是這樣的話,那麼將沒有真正的道成肉身,在基督裏沒有神與人不可分開的聯合發生。神只是在基督身上顯現,當那角色演完而落幕後,就沒有基督,也沒有神的兒子。這後果是很可怕的。
  2.以花色、花香、花型,或是水的三態(固態、液態與氣態)來敘述,但都落得花色≠花香、花香≠花型,花型≠花色的批判。水的三態雖然本質都是H2O,但是一杯水的全部成份,不能同時出現三種形態,否則成份必定減少,然而,三一神雖然各有位格,但是成份皆是百分之百的神,而且彼此含納(即父在子裡、子在靈裡、靈在父裡)。神學家沈介山牧師更以孫悟空拔毛分身來詮釋,其目的在於維護三一神的同本質、同型態、互存性的要點,討好但不清楚。
  筆者認為,三位一體既非聖經啟示的名詞,而是神學家為詮釋基督教神論而創造出來的,其「三一」的彰顯,乃是限制於聖經救贖的啟示所需,神決定以「三」來彰顯其位格,並不表示「三」僅是神的所有位格總數,而是祂主權的決定。祂若是要以「四」或「二」來彰顯自己,只要能完成救贖的啟示與工作,又有何不可呢(例如神可以不必差派聖靈在人心進行感動,只憑人的自由意志選擇接受福音來斷定得救)。因此,筆者認為,一直針對「三」作深究,恐怕是自找麻煩而無解的(這也是神學界認為能清楚說明三一論者,反倒有異端的嫌疑)。或許當我們有一天都在天上的時候,才發現神的本體本質的彰顯,是可以是比三更多,或比三更少的呢!

〔生活應用〕
一 不管三位一體如何詮釋,神是又真又活的神,而不是被知識所限制的神。

〔今日禱告〕我們以敬虔的態度來愛神,比起瞭解三位一體論更重要(參閱林前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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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4, 2006

為甚麼有些教會重視方言與靈恩(第141問)

民國95年3月14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有的教會十分看重說方言,十分在意聖靈進入身體內,而造成全身抖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1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基督復活之後,祂曾對信徒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可16:17)因此,有人就根據這一節經文,強調信徒都必須要說方言(「新方言」,就是指別國的語言)。耶穌在該經文中所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這裡的神蹟包含奉主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喝毒物不受害、手按病人必痊癒等等。然而,這並不是條件性的,而是需要性的,有需要時就「必有」,沒有需要時則「沒有」。至於在保羅書信或一般書信裡,方言乃是被啟示為一種聖靈的恩賜,而整個使徒行傳中只有三處提到方言(徒2:4,10:44-46,19:1-7)。
  叨雷博士曾說:「今日的方言運動者說,說方言是被聖靈充滿的惟一及決定性的證據。然而主耶穌的先鋒,施浸約翰從未說過方言,聖經卻記載說,他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路1:15) 甚至我們的主耶穌一生也從未說過方言,但誰能說主耶穌從未被聖靈充滿呢。」今日二十一世紀的教會,普遍接受說方言的恩賜在教會裡面的事奉,但是,卻不應該將說方言提倡成為一種運動,甚至教導人說方言。因為,方言既是聖靈的恩賜,人怎麼能夠藉著教導而獲得呢?那些宣稱能夠教導人說方言的人,明顯是高抬自己在聖靈主權之上了。按照保羅的教導,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但要以能造就教會的恩賜為宜(林前14:1)。例如保羅就期待信徒可以切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因為可以更多造就教會。當然,保羅也並沒有禁止說方言(林前14:39)。
  至於「聖靈進入體內,造成全身抖動」的問題,許多人將之詮釋為聖靈充滿的現象之一。筆者並不否認有時候當一個人被聖靈充滿時,會產生身心靈的激烈反應(例如擊倒、嘔吐、狂喜、哭喊、大笑,有些會伴隨著趕鬼或內心屬靈的交戰而呈現出來)。但是,若每一次都是如此,那充滿進來的靈就有可疑(或需察驗)之處。因為,聖靈充滿或內住在一個人身上的時候,是叫他的全人得到神所賜之形像與樣式的恢復(創1:26)。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天活在聖靈的充滿與同在的狀態之下,但是卻沒有看到祂有全身抖動等異常的舉動。因此,強調必須要有外在激烈反應的少數偏差的靈恩派信徒,以及近來在教會界中越來越多追求啟示性方言的運動,都應當回到聖經裡面找到支持的依據,否則是危險的。
  最後,筆者認為,靈恩並不是必須要敬而遠之的名詞,反倒要以正確的態度去看待它。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是全能而不被限制的、自由而不脫序的,祂不被規範在一定的形態或模式上面。因此,若宣稱聖靈充滿必然會如何如何,都是一種對聖靈工作的誤解與偏差。

〔生活應用〕
一 聖靈充滿的實際,乃是依照聖經真理活出榮神益人的生活,並忠心使用所得的恩賜去事奉。任何過度強調必然條件或現象的靈恩運動,都將使聖靈的工作受到扭曲與誤會。

〔今日禱告〕但願發自人過度的關聯感,或對聖靈工作偏差的詮釋,都從神的教會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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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5, 2006

禱告求神的時候要不要付代價(第142問)

民國95年3月15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向神禱告有所求時,需不需要付代價呢?例如付出時間的代價(指等待應允實現的忍耐)、痛苦的代價(指流淚的程度),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2問)
  我們的回答是:這是一個很可愛的問題,但也充份顯露出「許願與還願式」的傳統信仰觀念,仍舊影響少數基督徒對禱告蒙應允的看法。原來,傳統信仰的神明常會降旨給善男信女,在祈求的事情應驗之後,要為它打造金身、演野台戲、殺豬公、掛金牌等等的酬謝。一旦信徒沒有照神明的指示去作,下次不但不再顯靈,而且恐怕會有災厄臨到。因此,民間信仰的信眾們就把還願當作祈求神明保祐的等值責任。有些基督徒在歸主前,乃是信奉民間信仰的教徒,歸主後仍受到舊有酬神還願的觀念影響,因此在禱告神的事上,常會有一種必須還願的想法襲上心頭。這少數的基督徒還是會如此認為:若要神應允我們所求的,相對的也必須有所付出,這樣才能夠表現自己的誠心,神也才會垂聽。甚至以為:越是重大的要求,禱告者也勢必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獲得,這樣才等值。這樣的觀念,不但未擺脫舊民間信仰的影響,更使禱告變質為一種建立在「善功」或「補贖」的宗教行為,這樣的思想乃是要拿某些利益與神交換恩典,也是不相信神的恩典是白白。
  因此,筆者認為:當我們對神有所禱求的時候,要儘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因為我們的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拿4:2)祂不像偶像假神,必須要以祭品或供物來賄賂,祂是愛人的神,甚至不惜為人死來救贖人。
  所以,筆者認為:禱告時應當要「付代價」的部份是心態上的堅持與忍耐,而不是要奉獻甚麼給神,或是為神做甚麼來還願。雖然還願或感謝獻都是好的,在利未記裡面也有相關的規定(利7:11-17),但是必須是出於感恩的心,而不是一種付代價的動機或責任,若是獻得不甘心反而被視為罪(利7:18)。
  最後,筆者認為:忍耐等候神應允我們的禱求,乃是我們必須要操練的功課。因為我們的神是不誤事的神,它既不盹、也不睡覺(詩121:4),是值得你我信託的。大衛說:「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箴言16:3也說:「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我們有這樣一位好的神,何需再苦苦受限於要還甚麼願給神?必須流多少眼淚必須付怎樣的代價,才能夠換得神的恩典呢?你我都是神的兒女,就不要再用奴僕的心來禱告,我們的天父是慈愛的,祂關心我們的需要,有時候在我們還沒有向祂開口禱求的時候,祂就已經賜恩給我們了。

〔生活應用〕
一 今天的基督徒,已經可以不必再遵守律法的規條,但是心靈裡的感恩卻是不可少。因此,若有人在禱求的事蒙應允之後想要獻上感謝祭,是可以自由而行的,不必約束。

〔今日禱告〕神啊!你是聽禱告的神,你使信託你的人都不致於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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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6, 2006

禱告時應不應該許願(第143問)

民國95年3月16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向神禱告時,應不應該許願,譬如求神達成我的願望時,我便如何如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3問)
  我們的回答是:許願不是為了贏得神的應允,或與神交換恩典的條件,而是感恩者主動而甘心的表達。民30:2: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因此,若有人禱告之時同時許願,是合於聖經真理的,但必須要慎重。在新約時代,主耶穌教導門徒:「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太13:28)。所以,許願前自己必須考量能否實現,若不能實現,最好不要許願,否則便是欺騙神。綜上所述,筆者發現許願與發誓有一點共通之處,就是必須要實現,若不能實現,最好不要許願或發誓。因此,主耶穌就曾經提醒信徒:「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太5:35-36)所以,許願是可以的,但要以能夠還願為基礎。
  在舊約不乏向耶和華許願的例子,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多年不生育,於是上聖殿向耶和華神求子,同時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上1:11)結果,耶和華憐憫哈拿的禱告,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數年之後,哈拿在撒母耳長大之後,依願把他送到聖殿還願,使孩子終身歸與耶和華。(撒上1:21-28)
  不過,也有因為許願而造成遺憾的例子。士師時代,亞捫人藉口攻打以色列人,當時的百姓就擁立耶弗他作他們的士師拯救他們。耶弗他於是派遣使者去見亞捫人的王談判,結果談判破裂,耶弗他見戰爭在所難免,為求打勝仗,於是向耶和華神禱告並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裏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11:30-31\筆者註:本節的意思是指若耶弗他凱旋歸來,回家之時首先迎面而來的若是牲畜,就把牠獻為燔祭;若是人,則讓他終身歸給上帝〔即不婚嫁,只事奉神〕)耶弗他的許願太冒險了,因為他並不能掌握結果的可能性。結果,耶和華神果真讓他打勝仗,當耶弗他凱旋返家的時候,不料「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耶弗他看見他,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士11:34-35)耶弗他粗心的許願,竟誤了寶貴女兒的終生幸福,真是糊塗父親。

〔生活應用〕
一 自己為了表示虔誠,卻犧牲了週遭之人的幸福,像耶弗他這樣的許願的確不智。虔誠不一定要用許願來表示,事後按照自己能力所及,以感恩作奉獻或其他的表達,一樣是神所悅納的。

〔今日禱告〕神啊!禮物和祭物是你所不喜悅的,你喜悅的是人內裡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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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7, 2006

基督徒如何面對新世紀運動(第144問)

民國95年3月17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何謂新世紀運動,基督徒應如何看待相關書籍、音樂,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4問)
  我們的回答是:名為新世紀,乃是起源於巴比倫的占星術裡的黃道十二宮,占星術士認為前二千年屬雙魚座,是基督教的時代,而二十一世紀即由雙魚座進入寶瓶座(又名水瓶座aquarian)的時代,新世紀因此開始。新世紀運動聲稱要包容所有的信仰,所有的宗教,認為萬教歸一,但它的基本哲學就是要破壞基督教的信仰。
  新世紀運動((New Age Movement))乃是主張人類可以靠著自我潛能的開發與提升,加上對外在環境的改善,並藉著一些媒介物質的力量,達到營造美好幸福人生的目標。新世紀運動的真實本質,其實是人本的、反神的,認為人可以不必靠著神,就可以改變這個世界,成為一個嶄新的世界。新世紀運動又被稱為「世界通靈交鬼運動」,石明玉更將此運動視為撒旦化裝成新郎,在基督再臨之前迷惑世人成為牠的新娘的屬靈詭計。她並指出1875年俄人海星納創立秘術「神智會」,該會之通靈女大祭司貝蕾透過一西藏邪靈,傳達以下之信息──整個新世紀運動要秘密進行直至1975年,才透過各種大眾傳媒的報導及演藝名人的身體力行,迅速成為二十一世紀現代人的生活方式。(參閱http://infoshare.icedsolo.com/NWO/globalization/g044.html)
  按照鄭建生先生所寫的「新紀元素描系列」(一共五冊)所歸類,新世紀運動大約包含以下幾種內容:綠色運動(大地之母蓋亞的崇拜)、整全健康運動(如瑜迦)、人類潛能運動、特異功能、水晶、輪迴(如前世今生)、外星(如星座)、通靈(超覺靜坐、冥想)等等。由於新世紀運動的推動,現時代的人類,已有不斷著魅的現象產生。
  新世紀運動的媒介有許多,包括音樂、戲劇、舞蹈、文學、動劃、電影、水晶。例如,在音樂方面:新世紀運動藉著音樂來傳播它的影響力,並達到放鬆人對靈界緊戒、關閉的目的。最為代表性的是日本作家喜多郎、恩雅、尼可拉斯?坎恩(Nicholas Gnnn)。新世紀音樂的特色是曲式讓人感覺沒明顯的有開始,也沒有明顯結束,樂曲始於虛無飄渺間,也在渾沌玄祕中消失,使人有莫測高深的直覺。好的音樂會振奮人心,把意義透過賦予聽者,達到激勵、教化、怡情、治療的效果。但新世紀的音樂卻使人有一種空靈虛幻的無力感,神幽而不實際,聽久了使人心消蝕。其主要目的,是直探人心靈的深處,滲透其混亂的靈識,使人對上帝失去敬拜的興趣。至於水晶:新世紀運動者認為水晶的特性就是鼓勵通靈,宣稱寫出全世界第一本全面介紹水晶及新紀元的著作的作者陳恩浩,將風水看為居家磁場,認為山就是一塊大水晶,可以透過水晶改變風水。現在有許多卡通影片,都以「魔法」、「靈幻」為主,而這類的卡通,通常以水晶代表一種超能力的再現(例如「美少女戰士」、「新七龍珠」等)。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要避開一切與新世紀運動有關的事物,多敬拜親近神,就能敏銳的察覺其詭異。

〔今日禱告〕但願世人能在神兒女的提醒之下,遠離新世紀運動背後的黑暗權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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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8, 2006

動物有靈魂嗎(第145問)

民國95年3月18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動物有靈魂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5問)
  我們的回答是:動物是沒有靈的,神造動物的時候,只有給牠們魂與體。「魂」可以有意識活動,而「體」則可用以和世界外物接觸。唯有人,是神以「吹氣」的方式把「生氣」(即靈)賜給人的,因此人是有靈的。(創2:6)
  動物雖然沒有靈,但是牠們「屬魂」的意識行動卻很特別,與人類的意志、情感、理性難分軒輊,甚至可以形成一種動物社會的規範或規則。例如,所羅門王就曾驚嘆於螞蟻的殷勤與未雨綢繆:「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箴6:6-7)詩人也觀察出海中的魚,能夠依照「海道」的路線而行(詩8:6-8)。候鳥遷徙能力之強遠超過想像,有的候鳥一次遷徙所飛越的距離可能就有好幾千公里,這是牠們在感知氣候變化之後,所產生的意識抉擇與反應能力。當然,馬戲團裡面的猴子、獅子、大象,在馴獸師精心的調教之下,能夠完成娛樂觀眾的目的。這一切都是屬於「魂」的意識功能。我們家裡所養的狗、貓,能和主人家庭成員發展出親密的關係,也是因為「魂」的意識功能。牠們與人類一樣具有感情、理性、意志的能力,有些人認為牠們比人類在「魂」的意識功能方面遜色,乃是因為對動物世界的溝通、習性、生活等不瞭解所致。科學家就不這麼貶抑動物界,在他們細心而深入研究之下,蜜蜂如何透過身體的搖擺,以及身體的動作,傳遞花朵的正確位置、數量、大小,需要增加多少蜜蜂前往採蜜?這些「魂」的意識功能的複雜性,是不亞人類社會的。
  神造動物的目的,是要榮耀並彰顯祂自己的創造,神讓人類管理動物界,是要盡保護與建立秩序的責任。今日的世界,環境生態遭受到破壞,動物棲息地被波及,濫補濫殺的情況更造成物種的消失,食物鏈遭到破壞,人與受造物之間的關係緊張。保羅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0-22)動物雖無靈,但人類卻仍應盡好管家的職份,提供給牠們最的保護與生態環境。
  至於人與動物死後的結果是如何?傳道書3:21中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西元1919年翻譯和合本聖經的學者在繙譯傳道書3:21時,受到「人有靈,動物只有魂」之神學思想的影響,所以就將此ruach這一個字,分別譯成了「靈」與「魂」這兩個不同的中文字。其實,這節經文裡面的「魂」,原文與「靈」是同一個字,即希伯來文的ruach或希臘文的pneuma這個字,英文聖經都譯作spirit(即「靈」),因此本節正確的翻譯應該是「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動物雖然在活著的時候,能夠有許多意識、情感與理性的行動,但是死後卻必須歸於塵土,因為牠的本質是屬地的。至於人類,因為受氣息於神,因此死後是不會消滅的。

〔生活應用〕
一 神要人保持與萬物之間的和諧關係,一個敬神愛神的人,必然能夠把這一份愛及於動物界。

〔今日禱告〕但願受造的一切物種,都能脫離因人類的罪而引發的敗壞轄制(羅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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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9, 2006

如何分辨精神病或鬼附(第146問)

民國95年3月19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如何分辨精神病或鬼附,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6問)
  我們的回答是:精神病與鬼附不同──生成的原因不同、發作的途徑不同、內在與外在表現的現象不同,治療的方式也不同。
  1.生成的原因不同:精神病乃是一種心理或官能性的疾病,又分為先天性與後天性兩類。精神病患者大部份因壓力過大、情緒失控、環境適應不良等因素而產生。有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是比較容易復發的,而且每復發一次,對病人的身體健康和精神健康都是重大打擊。而鬼附則是因為與邪靈污鬼有接觸(例如拜拜、過陰、算命、占卜),或是一般所謂被作法、咒詛、放符咒等所產生。鬼附被醫治之後,若能夠讓聖靈住在心裡,不再與邪靈接觸,是幾乎沒有復發的可能性。
  2.發作的途徑不同:精神病患發作的途徑大部份是刺激(情境的刺激、語言的刺激、行為的刺激等)。而鬼附發作的途徑則無法預料,因為隨時會發作,全憑裡面的污鬼為所欲為。當然,若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驅趕牠時,或是當被鬼附者被帶到一個敬拜上帝,或是充滿聖靈恩膏的地方,污鬼都有可能會因為感受到聖靈的大能而侷促不安,甚至躲避痛苦害怕。
  3.內在與外在表現的現象不同:精神病患發作通常有一定的徵兆,例如變態行為與思想,病人的面部表情越來越不自然,眼神逐漸呆滯失神,別人較難從其臉部看到喜、怒、哀、樂的表情變化,大部份沒有暴力攻擊性。而鬼附則眼神犀利、言詞清楚、充滿攻擊性、有時會有鬼號嘶吼、力大無窮。
  4.主要官能的病症不同:精神病患的官能症狀主要是呆滯失神、語無倫次、幻聽幻覺、情緒表達混亂、憂鬱或焦譟、自閉、妄想。被鬼附的人症狀較為劇烈,有時會突然變成啞巴(路11:14,太9:32)、聾啞(可9:25-26)、瞎啞(太12:22)、腰彎駝背(路13:11)、精神病(可5:1-15)等,甚至自我傷害(如格拉森被鬼附的人,常用石頭砍自己\可5:1)。
  5.治療的方式不同:精神病患者需要透過生理與心理的雙重治療,逐漸恢復健康。當然,禱告求上帝醫治也是恢復的方式之一。藉著藥物的控制,使病患腦部的內分泌正常,加上正常的排毒、飲食、運動與作息,使全人逐漸健康起來。至於鬼附的治療,則需要靠聖靈的大能,藉著信徒的禱告、扶持與陪伴,幫助被鬼附者脫離污鬼的轄制。在驅趕的時候,宣告上帝的話語是非常有權柄的,加上讚美的敬拜,祈求聖靈充滿恩膏在禱告的地方,邪靈在詩歌與禱告的聲中,必然會感到痛苦不自在而離開。特別要注意的是,除非污鬼「乖乖」的離開,否則在離去之前有可能會加害被鬼附者(傷害器官、投水、撞壁、猛磕頭等),所以扶持的人要特別留心。

〔生活應用〕
一 聖經說:「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指邪靈);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所以,我們只要在聖靈裡面活著,就能幫助被惡者壓制的人脫離捆綁。

〔今日禱告〕我們要善待精神異常與被鬼附的人,並為他們禱告,求神釋放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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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 2006

何謂本我、自我與老我(第147問)

民國95年3月20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何謂本我、自我與老我,要怎樣回答呢?(第147問)
  我們的回答是:「本我」、「自我」與「老我」雖然都是以「我」為本體的名詞,然而卻各有不同的意涵,使用的時態與意義也各不相同。
  「本我」乃是指天然人的我,也就是指被上帝所創造的存在個體──「存在的我」。這個「存在的我」,擁有完全的人性,也就是包括了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切特徵與特質,其中有靈魂與身體兩大部份。靈魂乃是掌管生命個體有關思想、意志、情感、理性、靈覺的部份;身體則包含各樣的外在肢體與內在器官,是一個人能夠賴以生存的維生系統。雖然我們把一個人區分為靈魂與身體兩大部份,但是這兩大部份乃是交互作用的,使一個人協調的整體,而不是四分五裂的。靈魂與身體彼此之間,有著微妙的依存關係,一個健全的個體,必需靈魂與身體兩方面都健康才算正常。使徒約翰就曾寫信期勉該猶:「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參2),可見一個基督徒不僅要注重靈性的復興,也要看重身體的強健,兩者是同等重要的。
  「自我」乃是指一個人對自己的概念,並以自己為一切行動與思想的中心。因此,「自我」乃是指思想概念中的我。一個人不能沒有自我觀,因為對自我不瞭解的人,無法與他人產生良好的互動。但是一個人若太以自我為中心,那麼他將造成人際關係上的疏離與衝突。一個人要瞭解自我,但是做人處世卻不能夠以自我為中心,否則容易造成群我之間的不協調。一個人必須要瞭解自我本像,然後才能夠謙卑的對上帝降服。亞當犯罪之後,人類的自我觀是以「己」為中心的自我觀,上帝被人類排除在生命之外,人類活在一個沒有上帝意識的世界中。然而,神卻憐憫人的處境,祂來到世上施行拯救,為的是讓人類能夠從以「己」為中心的自我觀,轉變為以「神」為中心的自我觀,並且透過上帝的啟發,重獲人類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老我」乃是專門被用來指一個人在重生得救之前的舊生命狀態,通常是指一種以肉體的慾望滿足為目的的生命狀態。「老我」代表的是屬肉體與基督相敵的一切性情,它往往是基督徒成聖的阻礙。「老我」並不順從聖靈的感動作事,卻憑自己感官上的好惡作事。因此保羅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7-8)「老我」的生命,就是屬肉體的生命,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一個基督徒若是憑著「老我」生活,那麼正像主耶穌所言,是:「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太9:17)「老我」應當被棄絕,這樣才不致於成為軟弱的基督徒。

〔生活應用〕
一 上帝以我們的「本相」(本我)接納我們,因此我們不要再過著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要知道,若是不靠著聖靈治死「老我」,將會使我們的基督徒生活軟弱無力,缺乏聖靈裡的喜樂。

〔今日禱告〕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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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6

服事與家庭有衝突時該如何選擇(第148問)

民國95年3月21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當服事與家庭照顧有衝突時,孰輕孰重該如何選擇,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8問)
  我們的回答是:服事與家庭都是很重要的,聖經並沒有特別教導我們哪一個比較重要,因為這是一個情境的問題,不是可以公式化的,取捨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首先,我們應當了解服事神是基督徒的權利,也是基督徒表達對基督「感恩」的方式。服事不能強迫,也不能勉強(彼前5:2)。牧師不能強迫信徒服事,因為服事是出於甘心(門1:14「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牧師也不能限制信徒不服事,因為服事是基督徒的權利。只要服事的動機是對的,態度是謙卑的,行動是有預備的,性質合於聖經的真理,都可以按照感動的程度進行。除非信徒輕慢服事,否則牧者應當鼓勵信徒把握服事的機會。
  一個成熟的基督徒不需要要求他必須要服事,因為他自己會甘心樂意的主動參與服事(弗6: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服事是一種「生命」,是自然而然的行動。一個不斷領受基督恩典的信徒,他會情不自禁的想要服事主。服事是也是一種「關係」,表徵信徒與神之間的密契與愛。所以,服事是建立在愛上帝的基礎上,我們服事,是因為我們愛上帝。
  然而,有人說:若是服事與家庭之間有衝突時,該如何選擇呢?筆者認為,這是誤會了服事的意義。服事既是一種基於感恩與愛神的行動,它的本身是及於人的。因為愛神的人,也必定愛人。耶穌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4:20)保羅也說:「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因此,不是服事與家庭哪一個重要的問題,而是一個肯服事神的人,肯定會服事家庭。一個愛神的人,肯定也會愛家人。
  所以,若是家庭沒有管理好,或是把管理好家庭的責任放在一邊來服事,這並不是基於一種感恩與愛神的行動,這樣的愛恐怕神也會感到有缺陷。因為這樣做的話,將會使神受到毀謗與誤會,使家人以為有了上帝就可以不要家庭。筆者認為,基督徒反倒要先在家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盡自己應盡的本份,把家事做好,然後就可以很自由的來服事。這樣主的名既不會受到毀謗,若是能夠如此,深信你的家人會因為你的好行為,會更願意接受我們的神。
  我們的神是倫理的神,在愛神與愛人之間,祂常是教導我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這不是要求基督徒忽略家庭的責任,而是提醒基督徒,基督的倫理與家庭的倫理應該同樣建立在神的國與神的義上面,兩者是是和諧而不相衝突的。我們不能錯誤引用耶穌的話:「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6-37)來做為藉口與辯駁。反倒應該以保羅的話為鑑戒──「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生活應用〕
一 愛神與愛人是一體的,這個原則可以被應用在人際關係上面,也可以使用在家庭倫理上。建議有心服事神的人,應該建立起正確的服事觀,過度偏激與堅持,將使見證適得其反。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的家人可以從我們的關懷與盡職中,看見基督的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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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2, 2006

我要如何才不會因人跌倒(第149問)

民國95年3月22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有些基督徒的言行舉止,有可能會成為他人追求認識主的反見證,我要如何才不會因人跌倒?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49問)
  我們的回答是:張忠樸弟兄的大作《人生的不標準答案》一書,裡面有一篇文章叫做「錯誤是成熟的起點」,裡面有一段話這樣說:「只要肯學習的人難免會犯錯,學走路的幼兒會摔跤,學游泳時會嗆到水,學電腦會下錯指令……,這些都是大家共同的經驗。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想過,到底我們該如何看待學習中必然會出現的錯誤呢?」
  這一段內容裡面有三個字引起我的興趣──「必然會」(出現錯誤)。犯錯,在許多人眼中,應該是一種偶然,可是張忠樸在書上說,犯錯乃是一種「必然」。這真的很有意思。原來,當我們把犯錯當做成長的「偶然」的時候,在我們的觀念中正表示:我們不能接受自己有失常的時候,在這種景況之下,通常我們會很緊張的想要去避免掉它。然而,若是我們把犯錯當做是成長的「必然」,這正表示我們知道原來每一次的錯誤,乃是一種成長經驗的累積,幫助我們修正自己,最後可以長大成熟。
  把這個觀點應用在基督徒的生活實踐中,筆者發現其實道理是相通的。
  原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乃是一個帶著罪性的罪人,所以犯罪乃是「必然的」。然而許多時候,我們在生活中,對於犯錯卻非常緊張,甚至不允許自己或別人犯錯。乃至於當有基督徒犯錯的時候,我們就會對他失望。假若這個犯錯的人是在教會中的領袖(牧師或執事),我們對他們就不僅是失望,甚至可能因此而懷疑到底信耶穌真的能改變一個人嗎?為甚麼這些教會領袖,屬靈上作信徒榜樣的人也會犯錯呢?
  有些基督徒會說:我真的信不下去了!「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呢?」這一句話,你是否曾經說過呢?其實仔細思想那發出「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呢?」聲音的人,我們可以發現這話的人,其實可以歸類為幾種心態:
  一、太過自以為義──對應此一心態,我想到了約翰福音第八章的一個故事:行淫的婦女受審。當法利賽人自以為義的以摩西律法定罪這婦人的時候,耶穌說了這一句話:「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犯過罪的,可以拿起石頭來打他。」這是主對那些虎視眈眈的群眾的暗示與挑戰,因為他們急著看耶穌到底要怎樣處置這個行淫時當場被抓的婦人。結果主的話使原本自以為義的那些人,從老到少,一個個的走掉了。為甚麼呢?因為他們自己也曾經犯過罪。
  每當有人看到其他基督徒犯錯跌倒的時候,隨口會發出:「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呢?」這樣的聲音,其背後乃是隱藏著一種定罪的心態。其實,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定罪其他人。因為我們也是罪人,保羅也告訴我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12:19)。
  二、看重人過於看重神──這讓我想起馬太福音十七章變像山的故事,耶穌帶著他所愛的三個門徒上變像山,忽然間這三個門徒看見摩西和以利亞顯現在他們面前和耶穌交談。於是彼得便主動提議道:「主啊!在這裡真好,有你,有摩西,有以利亞,所以你若願意的話,讓我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正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聖經說: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後來他們起來之後,竟然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
  這一段記載最主要的真理是在說明耶穌人性極致的發揮,祂的聖潔使得祂所具有的神性被看見。然而,從這一段經文中,我們也看見了天父對於所有祂的兒女們另一層的提醒:耶穌乃是唯一可效法的,除了耶穌之外,在偉大像摩西,以利亞這樣的屬靈人物,都不能與耶穌相比。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常常看到一些基督徒把人當作模仿與效法的偶像,一旦心目中的偶像軟弱跌倒了,他的信仰也隨之受影響。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看人跌倒!不知道你曾否因為你所欽佩欣賞的基督徒領袖,或是基督徒跌倒犯錯,而曾經說出:「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呢?」這樣的話呢?若有,讓我們開始學習把眼光轉向神。
  三、灰心絕望──你我真的愛主嗎?你我真的可以無論在任何環境之下,能夠緊緊的抓住基督,與祂同行而不退後,甚至放棄基督的信仰嗎?我們能否不自以為義,或是不看人跌倒呢?這祕訣在於常常默想主耶穌基督的死,從他被罪人頂撞時的忍耐當中,學會不再問為甚麼!也不再把眼光注目在別人身上,更不再問:「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呢?」因為主耶穌釘痕的手已然解釋了一切,世界上沒有一個義人,因為人是如此的不完全。所以,每次當你灰心絕望的時候,記得思想那一位忍受罪人頂撞,並為我們釘十架的耶穌。不要再問為甚麼!

〔生活應用〕
一 親愛的弟兄姊妹,從今天起,不要再問:「基督徒為甚麼還會……?」不要讓別人的犯錯,影響你與主的關係。為甚麼要讓別人來決定你的信仰呢?。

〔今日禱告〕我們要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當別人有犯過或跌倒的時候,要懂得以此自省,並且為這人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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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3, 2006

基督徒可不可以練氣功(第150問)

民國95年3月23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可不可以練氣功?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0問)
  我們的回答是:氣功的理論起源於道家老子的《道德經》,在《道德經》裡寫明了許多氣功式的修煉方法,後來就演變成道教的修道方法。後來道教的練氣術士又將這一套的理論與中醫術結合,而發展出人體經絡陰陽之氣的運行理論,並用在治療疾病上面。
  氣功一般被認為是一項運動,練氣功者本來的目的是為了健身,動機是單純的。但是,氣功在有心人士聲稱可以藉著練習,獲得某些特異功能之下(包括天眼通、靈魂出竅、讀心術、和宇宙合一、乾坤大挪移等等極為玄祕的事,甚至所謂的帝王功、斬赤龍等邪門歪道之術),開始被質疑與靈界力量有關聯。一般練氣功的人,都不太瞭解氣功的本質與起源,其實與道教和佛教有極深的牽連,它的影響所及也並非單純的強身治病而已。(建議參閱〈氣功與儒教、佛教和道教的關係〉一文,網址http://b5.ctestimony.org/2002/cpha5b.htm)
  去年有機會和「從練功到破功」的作者李前明傳道見面,就他練氣功的經驗有所請教。李傳道曾經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練成了氣功班所教的初、中、高級班的方法,懂得「內氣外放」的功夫,學習吸取日、月、樹、石之氣,並可發氣替人治病。他在網路見證文章〈風水?氣功?我〉裡面提到他開始接觸氣功的印象:「當氣發動時,有人開始打太極拳,有人跳起芭蕾舞,有人在地上滾,還有很多人有不同又奇怪的動作出來。」練了一年氣功的李前明,本來以為治好了多年的花粉過敏症狀和胃病,然而有一天他驚覺在調息的時候,心裡總是煩煩躁躁,晚上惡夢不斷,整天脾氣也都很暴躁。李前明發現他的心思意念特別惡毒,常常不能控制自己,他受到多重性格的困擾,身體的慾望特別強。這使他開始警覺到練氣功所造成的負面結果。
  後來李前明認識了上帝,藉著聖靈的光照啟示,他終於明白每天晚上當他調息的時候,那從他耳根裡開始在全身遊走的靜電(雞皮疙瘩)就是邪靈(魔鬼附身)。在整個調息的過程裡,它趁機來進行轄制人的工作。因此,李前明決定斷絕與氣功的關係,如今成為一個傳道人。
  筆者也曾與一位主內的姊妹談到她練氣功的經驗,這一位姐妹已經修練到可以飄浮在空中,但是她說,和她一起練功的伙伴在「進入靈的境界」時的反應是開懷的笑,而她卻是一直不斷的哭,她不知道為甚麼會這樣。直到她信主之後,靠著聖靈的大能,她意識到氣功只是一個工具,她所練的氣功,是已經被附加上靈界的成份,並非單純的練身體。所以,她毅然斷絕與氣功的關係。筆者並不是否定有關「氣」的練習,上帝造人的時候,「氣」是一個很重要的內質,筆者相信「正確的呼吸運氣法」,可以達到調理氣血的目的。然而,因為現代人喜歡追逐奇異,因此往往在好奇心的驅使之下,就接觸了有特異功能靈異成份的氣功,反而使自己受損。

〔生活應用〕
一 道教的所有修煉方法就是現在的氣功練習方法,靈界的背景是邪靈,最終使修煉者迷失了生命的意義而走向毀滅和死亡。若是瞭解了氣功的負面影響,還是選擇其他健身之道為好。

〔今日禱告〕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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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4, 2006

為甚麼基督徒不能學瑜珈皮拉提斯(第151問)

民國95年3月24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基督徒不能學瑜珈皮拉提斯?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1問)
  我們的回答是:「瑜珈」是是藉由和緩的動作, 配合深沈的呼吸以及意念的引導,使身心靈充滿結合的健康術活動,屬於新世紀運動的產物。「皮拉提斯」則是一種新興的肌體復健運動。後來的人將「瑜珈」與「皮拉提斯」兩者結合,而演變成一新的運動訓練法,因此稱為「瑜珈皮拉提斯」。
  皮拉提斯瑜珈訓練法,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護士約瑟?皮拉提斯(Joseph Pilates)為了幫助受傷中軍人做全身性的復健治療,而研發出集中訓練脊椎、核心肌群的復健課程。後來經過與西方運動醫學、東方瑜珈以及靈修概念的融合,漸漸發展成今日的皮拉提斯瑜珈訓練法。「瑜珈皮拉提斯」的原理,乃是藉著練瑜加達到復健、冥想、抒壓的目的。
  在許多知名藝人的推崇下,皮拉提斯以具有輕鬆雕塑身型、協助傷害復健、增強心肺功能、強化核心肌群等四大功能作為訴求,在世界廣為推廣。「瑜珈皮拉提斯」外表上以上述的四大功能為訓練訴求,看來是一健康而單純的運動。
  然而,筆者認為,「瑜伽」原來的意思就是「聯結」,就是把人的「小宇宙」聯結到「大宇宙」,聯結到神與真實,其中的一個派別「沖道瑜珈」即是主張「神就在自己生命中」,認為生命的運作本來就是順暢自然的,只要能過合乎自然的生活,人必可獲得身心健康的生活,這是人的本性原本就已具有的,只要能不執著於我執,智慧自可顯現,而可過著正確的喜悅生活。說穿了,瑜珈乃是認為人可以透過運動的訓練,達到像神一般的真實境界,其實人是不需要信神的,因為自己就可以成為真實的神。只不過這樣的原始概念,是目前一般練習瑜珈人所不知道的,大部份的人仍只是把瑜珈當作健身或塑身調息的運動而已。
  瑜珈的另一個派別為「哈他瑜伽」,它是當今世界最盛行的瑜珈術,是以調息與體位法爲中心,去修煉並開發大腦、肌體、內心的運動。「哈他」,意爲日月。「哈」的意思是太陽,即陽性能量;「他」的意思是月亮,即陰性的能量。因此「哈他瑜伽」乃是指將陰陽兩種力量結合或聯合起來,通過調息,將宇宙的能量,轉變爲人體的能量,以保持身、心、靈的平衡的運動。(引自http://www.39.net/Sports/ztl/yjzt/yjzsddt_pic/93373.html)
  至於「瑜珈皮拉提斯」,裡面所融合進來的瑜伽,到底是哪一種派別的瑜珈,是否在「瑜珈皮拉提斯」的訓練課程中,已被掺入原始瑜珈的無神、冥想、聯結的概念,參與課程的基督徒學員必須有所分辨。

〔生活應用〕
一 尋求以運動來達到身心平衡,甚至抒解壓力的目的是好的,然而,瑜珈的運動並不能使人成為神一般的真實,新世紀運動者宣稱瑜珈使人們可以給自己健康,透過冥想、靜坐的訓練,使人和宇宙結合,並從宇宙中攝取能量,因此人類不需要神。這是撒旦對人類最大的欺騙。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能夠參透撒旦在末世的不法運動,保守自己不陷入新世紀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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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5, 2006

基督徒應該如何處理壓力(第152問)

民國95年3月25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應該如何處理壓力?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2問)
  我們的回答是:台安醫院精神科主任張典齊醫師表示:WHO(世界衛生組織)預測21世紀導致人類死亡率與失能率最高的疾病,第一個是心臟血管疾病,第二個是憂鬱症。而形成憂鬱症的主要因素就是壓力。壓力是一種情緒,我們可以選擇不被壓力操縱做情緒的奴隸,卻可以選擇掌握情緒,做自己的主人。其祕訣就是彼得所說的:「你們要把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5:7)此外,個人學會情緒管理是相當重要的。
  要了解情緒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相信人的情緒真的是可以被管理的,情緒管理的理論很多,特別在有關壓力的處理這個部份,是一般處理情緒的輔導所強調的三個處理步驟,那就是「事件→認知→情緒」。認識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後,我們就可以開始去管理我們的情緒或壓力了。
  第一步:認識自己真正的情緒──不管處於何種情緒中,我們都應該先停一下,跳脫出來,冷靜的去體會感覺自己的情緒,到底是憤怒、是悲傷,或是羞愧,將它理個清楚。
  第二步:了解引發情緒的認知或想法──這個步驟是要去思考為何會引發情緒的理由,這樣的情緒背後,隱藏著究竟是什麼樣的意義呢?
  第三步:檢測如此的認知或想法,進而修正調整它而達到改變情緒的目的──長期處在高壓狀態中會減弱我們的免疫系統,導至疾病叢生;然而適度的壓力卻可以激發潛能,使我們成長、成熟.。若是我們能夠善於處理好壓力,就能有健康的身心靈。
  筆者想到我們的主耶穌,這位偉大的救主其實是天天背負我們的重擔(賽53:4,約1:29),祂是如何處理祂在世上的日子和其中的壓力呢?讓我們跟著祂來學習情緒管理。
  一、凡事交託禱告:馬可福音第一章記載耶穌在迦百農的一個安息日,從早到晚忙碌事奉,既要在會堂講道,又有被鬼附的人來攪擾,好不容易去了西門和安得烈的家休息,又要醫治彼得的岳母。到了晚上,還有人群來找祂,要祂醫病趕鬼!諄需要好好休息,但是聖經卻說:「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耶穌起了個早,與父親近,支取能力。耶穌讓我們看見祂解決壓力最好的方式就是禱告。在生活中有太多東西超越我們能力所及,有太多東西我們無法掌握,壓力大就是因為我們嘗試去作那些我們作不到的事,人們常作這樣的事。交給上帝那些惟有祂才能作得到的事,這樣生活才能改善,這樣我們才能去作更多我們能處理得了的事。
  二、順服帶來改變:路加廿二章記載,耶穌雖然知道自己來的目的,但是當祂面臨被學生出賣,且要為世人的罪被釘於十字架的壓力時,祂仍有肉體上的爭戰。42節記述,耶穌跪下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雖然面對苦難,祂仍選擇全然順服,以順服來面對壓力。人以為憑自己之力,就能勝過壓力,其實若如此行,有時反倒會喪失性命,產生更大的壓力。順服下來,反倒覺得輕省。
  三、改變看事情的眼光: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馬太福音5:10-12)耶穌實在是處理壓力專家,人受逼迫、受辱罵、受毀謗本來是使人痛苦不堪的事情,耶穌卻說你們是有福的,而且更應當歡喜快樂,這完全在乎你如何去看周圍所發生的事。耶穌教導我們,改變對事情的看法,壓力自然消除。
  四、靈修默想可以濾除壓力:神未曾應許生活沒有壓力,神子卻為我們立下典法,教導我們要有智慧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天未亮…耶穌─到曠野…禱告。」(可一35)耶穌知道祂所面對的是一群需要祂的人,祂也知道若祂不與天父合一,祂就無法完成祂的使命。我們在面對每一天的生活時,豈不也當為自已規劃出一個「曠野」,製造出一段「天未亮」的時候,固定地與自己獨處,與父神對話,好叫祂的能力充滿並覆蔽我們,讓我們在充滿壓力的情況之下,仍能有傑出的表現,愛神愛人。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從現在開始,一起來勝過壓力,學習做情緒的主人,讓你的生活再次充滿生機和希望。也願上帝安慰所有的創傷和傷痛,從今天起,賜給你一個全新的未來。

〔今日禱告〕我們要把一切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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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6, 2006

禱告會帶來人生怎樣的改變(第153問)

民國95年3月26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禱告會帶來人生怎樣的改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3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被稱為基督徒的呼吸,是一個基督徒一生都必須學習的功課。禱告是基督徒謙卑的見證,凡事倚靠禱告的基督徒,不但不是懦弱,反而是謙卑的表現。禱告也是基督徒靈命好壞的指標,一個喜歡向天父禱告的人,必然與天父維持著美好親蜜的關係。
  也有一些基督徒對禱告有錯誤的看法,認為基督徒遇到困難挫折的時候才需要禱告、基督徒生病的時候才需要禱告、基督徒遇到重大事情必須決定的時候才需要禱告。然而,也就是這樣的錯誤觀念,才會導致這一切的困難挫折、生病或重大事件,這證明平常沒有凡事禱告所付出的代價是極大的。因此,筆者認為,禱告是改變人生最大的力量。
  到底禱告會給我們的人生帶來何等的改變呢?從聖經當中,我們看到了一些因禱告而改變一個人生命的例子:
  一、禱告可以在一個人未出生之前決定他屬靈的地位:大衛這一位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雖然犯淫亂罪,但最後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這一切與他在母腹中已被護庇不無關係(詩139:13-16)。這是大衛雖然犯罪,但是卻能夠很快的悔改,並且更加敬畏神(見詩五十三篇)。因為每一個禱告,神要紀念到一世之久。父母為年幼兒女的禱告,要影響他一輩子。筆者因此鼓勵父母要常對兒女口說祝福的話,而不要說貶損與傷害的話。撒母耳因母親哈拿的禱告而出生,後來成為以色列的屬靈領袖,不僅穩定了當時的社會,更膏大衛為王(撒上一章)。以賽亞在母腹中耶和華已選召他(賽49:1),為何以賽亞知道這一件事?我想必然是以賽亞的父母從小就告訴他,他們已經把仍在母腹中的小以賽亞獻給上帝。宣告這個孩子出生後,要成為分別為聖事奉神的人。神果然照著他父母的禱告,選召以賽亞成為先知。因此作父母的要把握神所賜給你們的權柄和機會,特別是懷孕的姊妹,要常常為腹中的胎兒禱告。
  二、禱告可以幫助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神的祝福:人的一生在成長過程中,會經歷的事情相當多。禱告可以幫助我們在成長過程中,獲得屬天的祝福。這些祝福包括:
   1.禱告可以帶來醫治:雅5:14提到「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2.禱告可以帶來恢復:在浪子的比喻中,浪子的父親不但是天天在門邊等候兒子回家,他必然是天天為浪子禱告。他是用禱告把浪子帶回來,為何浪子會醒悟過來呢?筆者認為是因為禱告!禱告會帶來隔絕關係的恢復,也可以恢復與家人、同事、自己,甚至與神之間的關係。
   3.禱告可以帶來釋放:徒8:17-26記載一則故事,就是行邪術的西門看見彼得按手,便有聖靈降下來醫治病人,因此他就拿錢向彼得買醫病的能力。彼得指責他的心不正,勸他悔改,否則神將對他降罰。結果行邪術的西門便央求彼得為他禱告,使他能夠從苦膽與咒詛中得釋放。因此禱告可以帶來釋放,使一切被罪綑綁的人可以得到屬靈的自由。
   4.禱告可以帶來更新:墮落的人性得以被更新,藉著禱告,經歷神聖靈的光照,一層一層的被剝開,被對付,被提升到完全的地步。
   5.禱告可以成全恩賜的事奉:雅各說:「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還特別提醒:「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1:5-8)。保羅也提醒提摩太,要把從前眾長老按手禱告時所賜給的恩賜挑旺起來(提前4:14)。
  三、禱告可以堅固進入晚年之人對永恆的盼望:新約聖經記載有兩位屬靈的長者,一位是西面,另一位是亞拿。聖經說,這兩位屬靈長者都是禱告的人。禱告使他們不畏懼老年的衰敗,反而為他們帶來永恆的盼望。
  對西面來說,聖經形容他是「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他以禱告與敬拜,謙卑的等候上帝,因此聖靈不但降在他身上,並且啟示他¸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
  對寡居了八十四年的亞拿來說,聖經說她從來沒有離開聖殿,反倒天天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她從禱告中得到神所給她的大智慧,把耶穌基督降生的事,向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的人講說。
  筆者看見我們教會當中有許多老年人是很喜歡禱告的,這些愛禱告的老年人都很健康喜樂,滿有屬靈的盼望。這是上帝特別賜給愛禱告的長者的一份禮物。
  最後,筆者建議可以用以下的《五指禱告法》來禱告:
  大拇指──最靠近我的身體,提醒我為最親近的人(家人、朋友、親戚)禱告。
  食指──有哪些人會常用食指指著我們呢?這提醒我為老師,牧師,上司禱告。
  中指──手指中最長的,提醒我為國際的領袖、議員、掌權者、公僕禱告。
  無名指──在五指中最沒有力量,提醒我為老、弱、病、貧祈禱,祈求上帝幫助他們。
  小指──是最後一隻指頭,象徵我自己,提醒我要為自己和需要仰望神。
  但願我們都能夠享受禱告,並從禱告中經歷改變。

〔生活應用〕
一 從來沒有任何一位被神重用的基督徒是不經常禱告的。從來沒有任何一件屬靈的事情或工作的完成,不是用大量的禱告來托住的。任何一個滿有能力的基督徒或教會,莫不是付出極大禱告的代價的。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夠信靠禱告,並以禱告來改變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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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7, 2006

求應許與試探神之間有何差別(第154問)

民國95年3月27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怎樣正確的向神求應許?怎樣知道試探神和求應許的差別?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4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信徒靈命成長的過程中,「單單信神」是一道重要的學習關卡。在聖經裡有許多屬靈人,他們的成長也是從信心軟弱起步,中間經過了許多挑戰與挫折。他們也曾經向上帝求應許,好使他們能夠更信任神,而上帝竟也寬宏大量的允許了,為的是取信於人。上帝原本是可以不必如此作的,因為祂是信實的神。然而,祂顧念人的軟弱,為了取信於人,連立耶穌作為救贖的中保這一件事,聖經見證說:「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6:17)上帝何須降貴紆尊的起誓以取信於人呢?不但如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向我們見證,上帝也不惜藉著「起誓」立耶穌為人類的中保,好叫人類可以相信上帝救贖之愛的真實(來7:20-22)。上帝是如此的體諒人信心的軟弱,以致於願意更多給人機會。
  聖經裡不乏向神求應許的例子,譬如基甸向上帝求羊毛的乾溼,作為確認上帝呼召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的證明(士6:36-40)。上帝體諒信心軟弱的基甸,願意用羊毛的乾濕,來印證祂的揀選。經過此一事件的基甸,深知上帝寬容的愛,因此信心大增,竟然把原先二萬二千跟隨者自動減到三百人,僅憑這三百勇士便擊殺了十二萬拿刀的米甸人(士7:19-23,8:10-12)。基甸的信心,是因著神寬容他求應許而來。
  還有,當亞伯拉罕知道上帝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時候,他來到上帝面前與祂「討價還價」。他向上帝求應許,「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上帝答應他,若城中找得到五十個義人,神就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創18:26)。亞伯拉罕還是不死心,他繼續和神「討價還價」,最後把五十個義人的底線,降到有十個義人。當然,神也寬宏大量的答應了。亞伯拉罕見到神一再的寬容,明白神並不是好殺戮而是滿有慈愛憐憫的神,若神最後還是毀滅兩城,完全是百姓咎由自取。因此,亞伯拉罕就不再求甚麼了。很遺憾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城加起來,仍找不到十個義人。城雖毀了,但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因著神寬容他的「討價還價」,而更加的深刻。這事或許影響他在生以撒的事上,使他有足夠的信心等候神的應許實現,在一百歲的時候神要賜給他一個兒子,而他也要成為多國的父(創21:1-5)。
  耶穌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保羅說:「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因此,筆者認為,只要是為了更認識神,並不是故意要試探神,求應許並沒有不對。但終究神是希望我們能夠「信得過祂」的。

〔生活應用〕
一 希伯來書裡記載許多信心的偉人,他們都是以信心作為證據,死的時候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來11:39)。希望我們都能夠跨越求應許的階段,全然相信神。

〔今日禱告〕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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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8, 2006

為嬰兒施洗是否合乎聖經(第155問)

民國95年3月28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嬰兒施洗是否合乎聖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5問)
  我們的回答是:初期教會受羅馬帝國逼迫,加上醫療水準低落,嬰兒容易夭折,父母恐怕嬰兒未受洗就夭折,得不到救贖,因此遂要求教會為嬰兒洗禮。今天的羅馬天主教、希臘東正教、聖公會、長老會、循道會、路德會都仍繼續保持為嬰兒洗禮(Infant Baptism)的傳統。在改教前的十五世紀,多數教會普遍相信洗禮會帶來洗罪、成聖、得祝福、領受聖靈為印記並進入天國的果效。但改教後,嬰兒洗禮的合法性開始被質疑,因為為嬰兒洗禮在聖經裡面是找不到依據的。依照聖經,洗禮乃是一種決志接受救贖與跟隨主的表示,唯有心智成熟,具有分辨與抉擇能力的人才能做信主的意思表示。因此,一般接受為嬰兒洗的教會,會在嬰成長大之後,再補行「堅振禮」(亦即再度確定自己自幼歸主的決心是不變的)。
  假若嬰兒不具有意思表示接受基督的能力,那麼,相對衍生而來的問題是:來不及長大決志的嬰兒(甚至兒童),若意外離世,他如何能得救呢?
  筆者認為,嬰兒的原罪受自於父母肉身的遺傳,因此肉體會死亡乃是必然,正如歷代信徒也會死亡一般,肉身雖死,但靈卻得救。至於嬰兒的靈,因為乃是受自於上帝,是聖潔的,因此當嬰兒還不具抉擇能力的時候(包括不能決定為惡或為善),他仍維持著靈聖潔的狀態,未曾被世界所玷污。因此,當嬰兒一旦因故死亡,他受之於上帝的靈是得救的(因為未曾墮落過)。
  基於上述,筆者認為無需為嬰兒洗禮,因為不管有沒有洗禮,都無關他的得救。不僅生在基督徒家庭裡的嬰兒可以得救,非基督徒家庭出生的嬰兒也可以得救。因為,他們的得救並不是依據父母的信仰遺傳,而是依據他們未曾從這世界墮落的聖潔狀態。
  至於兒童在何種年齡受洗較合適,一般以兒童能夠清楚宣信他的決定,除了在理智上瞭解耶穌基督的救恩要理之外,最好是能夠有實際的屬靈操練,例如開始學會禱告、敬拜,懂得過教會生活為宜。因為,若是沒有實際的屬靈操練,一旦遇到困難或挫折就很容易會跌倒與流失。筆者認為,真正稱為基督徒者,不僅是在理智上認知與接受福音,更必須在生命上活出與見證信仰。一個受洗的基督徒,乃是受洗歸入教會,因此正常的教會生活是必須的。他要能夠成為教會的肢體,與其他基督徒有著密切的關係,這樣才能夠發揮肢體的功用。若是單單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卻沒有教會生活的實際,他就會像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一樣,將因離開了火堆而逐漸失溫,甚至熄滅。

〔生活應用〕
一 讓我們從兒童幼年開始,就讓他接觸基督的信仰,過教會的生活。在耳濡目染中,逐漸建立兒女與上帝、與信徒彼此之間的關係,並且學會禱告主、敬拜主、事奉主。要讓他明白,基督的信仰是看得見、摸得著、聽得到的,這樣他才不會容易跌倒或離棄主。

〔今日禱告〕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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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9, 2006

為剛接觸信仰的慕道友施洗是否合宜(第156問)

民國95年3月29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剛接觸信仰的慕道友施洗否合宜?因此受洗的人可稱為得救的基督徒嗎?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6問)
  我們的回答是:為慕道友施洗一事,無法以信主時間的長短來評論對錯的。因為,在聖經裡面,傳福音的腓利為埃提阿伯總管銀庫的太監解明福音真理之後,隨即為他施洗(徒8:36-38)。這並不違背主耶穌所教導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主耶穌在這裡指出受洗的唯一要件是「信」,而非信德的驗證。保羅也針對他在大馬色的得救經歷,指出他受洗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的,他見證聖靈對他說:「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因此保羅立即受洗,這並不影響日後保羅的偉大事奉。
  另外一個例子是,彼得在五旬節證道,眾人聽見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7-38)聖經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那一天」一詞,指出這三千人從決志信主到受洗之間的時間是極短的,只有一天的時間(至於如何為三千人施洗,這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不難克服)。或許你會問:「這三千人裡面會不會有些人是一時衝動,跟著受洗呢?」或者「有沒有人受洗後,生命沒有甚麼改變呢?」我想,這兩個可能性都存在,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夫婦後來不是因為欺哄聖靈而仆倒死亡嗎?(徒5:1-11)他們雖然受洗,但是並沒有信德上的見證。
  為此,有些教會為了防止受洗後的基督徒後悔,或是信德上不能活出美好見證的負面結果,因此,設立了受洗前的信德考察、信仰要理班,要求決志受洗者要先學習這些課程。筆者認為,無論是信德考察,或是信仰要理班,都不是受洗的條件,然而,它卻幫助要受洗的當事人,更確認自己的信仰,並且願意為此信仰付出代價,這是有正面價值的作法。不過,筆者也認為,有些教會矯罔過正,反而規定若沒有先通過信德考察,或是上過十二課信仰要理班,就沒有資格受洗。這樣的作法是危險而不正確的,因為在聖經受洗的真理上,加添了人的限制。
  筆者固然認為為一個剛接觸信仰的人施洗,必須要很慎重,但總不能夠因此而在聖經之外增加門檻。教會應當以「鼓勵」的方式,建議決志受洗的慕道友先上過課之後再受洗為宜。特別是那些已經時日不多的病人、行動不便的長者,或是心智上無法接受真理課程的人,教會應該以主耶穌的教導:「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以及保羅進一步詮釋:「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來作為施洗的標準才是。

〔生活應用〕
一 教會要鼓勵慕道友受洗前能夠熟悉基要真理及立志有好品格,但不應以此作為受洗的門檻。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位受洗後的基督徒,都熟悉基要的真理,並擁有好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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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31, 2006

怎樣的人才有資格什一奉獻(第158問)

民國95年3月31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怎樣的人才有資格什一奉獻?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8問)
  我們的回答是:提到什一奉獻,許多人總會感到這是舊約以色列人的律法,不適合新約時代的教會採用。有些人更認為什一奉獻應當隨著聖經的漸近啟示,而被淘汰。其實,筆者認為能夠有資格實踐什一奉獻,是得之不易的權利和機會。我們或許可以這樣說,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什一奉獻,能夠為上帝什一奉獻,那真是一件光彩與值得感恩的事。按照聖經的教導,要獻上什一奉獻,是有資格的限制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獻上什一。到底哪些人才有獻上什一奉獻的資格呢?聖經裡有三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給三種人:
  一.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給屬神的眾兒女: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一段經文,記在瑪拉基書三: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神創造萬有,並把萬物賜給我們,因此,神有權要求祂的兒女將所得的什分之一歸給祂,人也藉著這樣的行動,向祂表達我們的順服與承認神的主權。不獻上什一,聖經說這是「奪取」神的供物,因為什一乃是「當納的」。
 聖經教導我們作神兒女的,要把什一奉獻「全然」的送入倉庫。這裡的「倉庫」與接下來所說的「家」一樣,都是指上帝的聖殿,就是現在的教會或機構。我們奉獻什一,乃是為了使上帝的教會或機構「有糧」。在哥林多後書八、九章中曾經明確提到,教會需要靠著神兒女們的奉獻,才能維持一切傳福音事工的需要。所以說,什一奉獻乃是「當納」的。
  當神的兒女把什一奉獻納入教會之後,應當由教會來統一支配。今天在教會中,關於當納的什一奉獻,常有錯誤的觀念。例如常見信徒把當納的什一,與教會中其它項目的奉獻混在一起,自行分配什一給教會或機構,或是當納的沒納。另外,也有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把什一取出來之後,再從取出來的什一當中去分配為主日奉獻、團契奉獻、建堂奉獻等;而什一奉獻就不是總收入的什一,而是少於總收入的什一了。正確的什一奉獻,應當是在有收入之後,先把十分之一分別出來,其餘的奉獻,再從剩下十分之九當中憑信心拿出來。
  事實上,教會也應當遵守什一的原則,把所收到的奉獻總數之什一,對外奉獻給其他的福音機構或神學院,甚至支持宣教事工。就好像上帝吩咐十一個支派奉獻什一給利未支派,又吩咐利未支派將所得的什一,奉獻給亞倫的祭司家族,以供應他們生活所需。
  什一奉獻是神兒女的權利,所以不應要求與接受不是神兒女者的什一奉獻。從以上幾段經文當中,我們發現,實行什一奉獻乃是上帝兒女的權柄。只有屬神的兒女,才有權利獻上什一,去供應上帝「家」裡的需要,使神的家有糧。若是神的兒女們能夠遵行什一奉獻,上帝應許我們要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必為你們斥責蝗虫,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二.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給心懷感恩的基督徒: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二段經文,記在創世記十四:17-20。 這段經文主要談到亞伯拉罕在殺敗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王之後,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他為亞伯拉罕祝福之後,亞伯拉罕便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亞伯拉罕獻上什一,乃是表達對耶和華上帝的感恩,因為他的得勝,乃是上帝的眷顧。所以,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賜給那些曾經蒙恩而心懷感恩的基督徒。
  筆者曾經拜讀章陵先生所寫的一篇名為「越奉獻,越少?」的文章,其中有以下的一段話:
 當耶穌復活的生命進入一個人的生命中,理論上說,這個人已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他的時間、金錢、恩賜、乃至於生命都不再是屬於自己,而已經歸屬那位用寶血把他從罪中救贖出來的主。
   可是,許多基督徒並未充分活在奉獻的生活中,他們跟神分得很清楚,十分之一是祂的,十分之九是我的。甚至,連要把十分之一奉獻出來,都有萬般軟弱和不情願。
  我們的主知道我們的軟弱,祂並不強迫,祂只是一直「等待我們自己情願」。因為,除非人曾被祂的大愛所震懾過,否則人是無法「口稱基督為主的」。若沒有心懷感恩,是不具有什一奉獻的資格的。
  章陵先生在文章當中,又提到幾個令人深思且有趣的提醒,值得我們參考。他說,如果你有下列幾點情況,可能是必須操練奉獻的時候了:
  1.「常常覺得錢不夠用」──生活中總是捉襟見肘,原以為可以存一點錢下來,但總是有些奇怪的破費,弄得自己倉皇度日。
 2.「生活願望遲遲不能實現」──自己也不是不努力工作,但多年下來一直希望實現的生活理想,卻總像是一個「永不可能實現的夢境」一般。
 3.「靈性生活遲滯不前」──不夠火熱,只勉強維持主日崇拜,服事不起勁,靈修早已中斷,對生活與屬靈的事充滿無力感與挫折感。
 4.「信心軟弱,信不過自己,也信不過上帝」──雖然有心交託重擔,到頭來還是自己背上,未來一片茫然,不知該如何才能有真實的信心。
 章先生說,奉獻是福份、恩典,也是基督徒寶貴的權利,不奉獻的人,不是「省下來了」,而是「少賺了」。
  三.上帝把什一奉獻的資格給關愛靈魂得救的基督徒:實行什一奉獻資格的第三段經文,記在馬太福音廿三:23。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指責「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有禍了,因為他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雖然法利賽人和文士被責備,但是我們看見他們卻遵守上帝所規定的什一奉獻。只不過,他們只有外表上的什一奉獻,卻忽略了行出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等行為。隨後,耶穌再強調「這更重的(指行公義、憐憫、信實)是你們所當行的,那(指金錢上的什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可見,實行什一奉獻,不是舊約時代對色列人的教訓而已,主耶穌親自提醒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們,仍然必須遵守什一奉獻。上帝可以藉著信徒們所獻上的什一,去讓更多的人有機會聽到福音。這樣,所獻上的什一所產生出來的果效,便是使人的靈魂得救。

〔生活應用〕
一 「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你可以用短暫的金錢,幫助更多人得到福音的好處,讓他們和你我一樣可以享受做神兒女的權利。現在,你是否願意回應上帝給你的恩典,並為自己積存天上的產業?讓我們從忠心的獻上什一奉獻開始吧!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家因著基督徒的什一奉獻,而有足夠的糧可以分給渴慕福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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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1, 2006

為甚麼基督徒要學會饒恕人(第159問)

民國95年4月1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為甚麼基督徒要學會饒恕人?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59問)
  我們的回答是:饒恕,關係到屬靈的爭戰。當基督徒懂得彼此饒恕的時候,撒旦就沒有任何的機會控告教會。若是基督徒能夠為有衝突的地方或國家禱告,撒旦就不能在那地方或團體得到任何的機會去作惡。這就是主耶穌基督那麼看重「饒恕」的原因。一個充滿恨的心,就給魔鬼留很大的地步,也給撒旦極大的機會去攻擊你和你的弟兄。
  所以基督徒要學習做一個會饒恕、肯饒恕的人。這有幾個理由:
  一.因為不饒恕是「不可饒恕的罪」:主耶穌在主禱文之後,沒有再強調別的,卻再三叮嚀「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有人說,犯姦淫、殺人的罪是不得赦免的,但是,聖經並沒有這麼說。反倒在聖經中,記載一些犯姦淫、殺人罪的人,它們都得赦免了。唯一主耶穌說道不能得赦免的罪,除了「褻瀆聖靈」之外,就是「不饒恕別人」。主耶穌說:不饒恕人的,天父也不饒恕我們。這是值得每一位基督徒重視的問題。換句話說,不饒恕人,乃是最「不可饒恕」的罪。
 為甚麼說不饒恕人,乃是「最不可饒恕的罪」呢?因為不饒恕的結果,會導致更大的罪出現。當人和人彼此不饒恕的時候,就給魔鬼有機會製造更多的紛爭、仇恨、誤會、傷害。我們都知道猶太人輕視撒瑪利亞人,因為猶太人的祖先南國猶大,不能饒恕被亞述擄去,卻在亞述與亞述人通婚的北國以色人,他們所生的後代在歸回之後要回到猶大卻被拒絕,猶大也拒絕他們參加建聖殿,因此,他們就在撒瑪利亞這個地方定居,故而產生猶大與撒瑪利亞人的對立。
  可是當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傳福音的時候,他主動的以猶太人的身份進入撒瑪利亞,他醫治了十個長大痲瘋的,其中有一位是撒瑪利亞人,他向中午出來打水的撒瑪利亞婦人講道。主耶穌基督的饒恕,帶來了撒瑪利亞人的慕道(約四:40)。到了使徒時代,許多耶路撒冷教會的猶太門徒就被帶領,到撒瑪利亞傳道,結果聖經說,「就有許多人被污鬼附著的、許多癱瘓的、瘸腿的,都得了醫治,在那裡就大有歡喜」(徒八:7-8)。
  假如撒瑪利亞沒有獲得饒恕,那麼,你想會不會發生當年的復興呢?我相信若是這批猶太門徒心中不饒恕撒瑪利亞人對他們的仇恨,而撒瑪利亞人也不饒恕猶太人對他們的輕視,絕對不可能有任何一個神蹟發生在那裡。這結果將使更多人得不到基督的救恩。所以我說,不饒恕,乃是「最不可饒恕的罪」,因為不饒恕的結果,就把許多該得救恩的人排斥在天國之外,是人得永生的攔阻。這像甚麼呢?就好比站在一個正在傳道福音的人旁邊,影響那被傳福音的人,使他不能信耶穌一樣。是福音的攔阻,也是教會成長的攔阻。
  二.因為不饒恕是「給魔鬼留地步」:撒旦是「控告我們弟兄的」,上帝給撒旦有控告的權柄,但是「饒恕」卻可以破除撒旦的控告。
 南非兩大種族之間的衝突,一個是祖魯族,一個是以曼德拉為首的黑人。當南非這兩大種族的基督徒,共同聯合為這兩個種族的衝突禱告的時候,上帝就為他們帶來改變。曼德拉與祖魯族的領袖於是簽定和平協定,南非於是獲得太平。因為撒旦在這個國家中,再也找不到任何的破口,來攻擊他們。因為基督徒的禱告,把迫口堵住了,撒旦沒有攻擊南非的藉口。
  可是,另一個悲慘的例子,是發生在南斯拉夫這個國家。這個國家也有種族的衝突,當有人呼籲南斯拉夫的教會起來為這衝突禱告的時候,他們的教會領袖卻拒絕參加聯合的禱告會,結果禱告會被迫停止。兩個月後,南斯拉夫爆發內戰。撒旦得著了控告的藉口──因為他們不肯彼此饒恕。當他們不肯彼此饒恕的時候,天父也不肯饒恕他們的過犯。撒旦得著機會,便攻擊了南斯拉夫這個國家。
  一個教會會分裂,不是因為同工有不同的意見,而是因為同工們心中懷恨,不願意饒恕別人,所以魔鬼就藉著不肯饒恕的一方,來分裂教會,破壞基督的身體。
  三.因為不饒恕是「虧欠上帝的恩典」:這從太十八:21-35 中可以體會出來,一個人既被免除了債務,他就自然產生了一個責任,就是他必須也要按照被「饒恕」的原則,去饒恕虧欠他的人。換句話說,這裡產生了一個屬靈的定律,就是當我們被赦免之後,我們也獲得了一個「必須赦免別人」的義務。這是天國的律。而且不是像彼得所說的只饒恕七次,乃是要饒恕七十個七次(指完全的饒恕)。
 猶太拉比教訓他的門徒說,一個人求鄰舍的饒恕不可以超過三次。他們的根據是阿摩司書中「三番四次」的教訓。藉此推論上帝的饒恕是到三次為止,到第四次的時候,就要向人施行懲罰。人既不可能比上帝更恩慈,所以饒恕是以三次為限。彼得認為他已經夠有恩典了,因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倍,又寬大的再加上一次,他很自滿的向耶穌提出,他若饒恕七次是否足夠。彼得切盼得到耶穌的誇讚。,卻不料耶穌回答說:不是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然後,主耶穌舉了一個例子,來教導饒恕。這個比喻的重點在於兩位負債者之間的差別。
  第一位僕人欠他的主人一千萬銀子(約為一萬他連得,一他連得為兩百四十英磅,一萬他連得即兩百四十萬英磅),比當時羅馬帝國一個行省的預算還多。當時猶太、以土買與撒瑪利亞三個行省的總收入,只有六百他連得銀子。可見,這第一位僕人被王赦免債務的恩典有多大。
 可是,這位僕人卻是第二位僕人的債主,第二位僕欠多少錢呢?聖經說,只欠十兩銀子(約一百個第那留,不到五英磅,約為自己債務的五十萬分之一)。耶穌說當第一位僕人龐大的債被王赦免了之後,他看到第二位僕人,便揪住他,掐著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第二位僕人求寬限幾天,可是他竟不肯,並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清所欠的債。這件事被王知道了,就下令去把這惡僕人抓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去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於是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他怎樣要求別人,王就怎樣要求他。王按他自己的遊戲規則審判他。最後,主耶穌作結論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們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所以,基督徒要學會饒恕人,不僅因為不饒恕是「不可饒恕的罪」,不饒恕也是「給魔鬼留地步」,不饒恕更是「虧欠上帝的恩典」。

〔生活應用〕
一 主耶穌提醒我們,饒恕是從「心裡」饒恕出來。有了心裡完全的饒恕,才會帶動行為上的和睦。心裡若不饒恕,外表的裝作饒恕只是一個假象。不從心裡饒恕弟兄的,上帝也必不饒恕他。正如主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今日禱告〕主啊!免(饒恕)我們的債(虧欠),如同我們免(饒恕)了人的債(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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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2, 2006

甚麼是靈修?要如何靈修?(第160問)

民國95年4月2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常聽說基督徒要靈修,甚麼是靈修?要如何靈修?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0問)
  我們的回答是:所謂「靈修」,簡單來說就是藉著讀經、禱告、默想,保持自己與上帝美好的關係。靈修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為人的心性是容易隨環境而浮動的,容易失去內在的良善、單純、喜悅與平安的狀態。所以,基督徒要常常藉著讀經、禱告、默想,維持自己的心性在透亮、思想清潔、內心愉悅的光景中。此外,靈修中,有時上帝會透過聖靈有特別的感動,使我們想要為他人禱告,或是為主做一些事、說一些話。因此,靈修也是明白上帝心意,完成主的託付的一個重要管道。
  靈修的內容,最好是能夠以讀經為主體,透過所研讀的聖經,對上帝有更深的認識。若是沒有研經的工夫,光是只有禱告,那麼靈修將無法透過聖經的真理來開啟我們的智慧,或是提醒我們該如何按照神的心意去行。只有禱告而沒有研經的靈修是不完整的,而且所獲得的「感動或亮光」,常常不是透過聖經而來,使我們在辨識神的旨意上有所缺乏。筆者建議靈修時的讀經,能夠按照「字面閱讀」→「默想該段經文要點」→「找出有感動的字句或提醒」→「將感動化為禱告」的步驟進行。當然,若是靈修的時間允許,筆者建議應當要進行深入的研經功夫,否則望文生義,或是隨便靈意解經,都容易造成偏差。彼得說:「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
  除了讀經之外,靈修時的禱告也很重要。按筆者的經驗,靈修的禱告首重與神關係的和好與敬拜,其次才是為神的國度或個人代禱。在靈修的禱告中,不妨可以就當天所讀的聖經有感動的部份禱告,求主賜下實踐的力量。若是時間許可,靈修者可以有計劃的為教會或個人代禱守望。筆者通常都是隨著聖靈的感動來禱告,較少計劃性的禱告,因為這樣比較能夠依照聖靈所感動的優先次序,而不是我自己排定的優先次序來禱告。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是無法預先安排的,聖靈有時會有臨時的感動,這也是筆者之所以較少在靈修時採用計劃性禱告的原因。
  除了讀經與禱告之外,默想是不可或缺的靈修步驟之一,通常默想可以分別在讀經完畢,以及禱告完畢之後進行。讀經後的默想可以讓聖靈透過經文把感動放在我們心裡,聖靈可以指教我們明白真理。而禱告後的默想,則可以幫助靈修者整理禱告時的感動,並且思想是否應該有進一步的確實行動來完成所禱告的事。所謂「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筆者因此認為,光有讀經禱告,卻沒有安靜默想的靈修,將會使靈修者對神的真理一知半解,對神的感動模糊不清。

〔生活應用〕
一 建議基督徒每天要有靈修,至少一天要讀一段聖經,多次的禱告,常有空的時候學會默想。在忙錄的工作與生活中,要懂得停下腳步,與神交談,讓自己隨時可以獲得靈力的補充。鼓勵基督徒重視靈修,習慣一旦養成,就會享受與神親近的甘美。

〔今日禱告〕我的心哪!應當仰望神,因祂笑臉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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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3, 2006

基督徒如何面對公司吃素食(第161問)

民國95年4月3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如何面對公司吃素食?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1問)
  我們的回答是:吃素本身並沒有不好,但是素食主義就不一定適當。在聖經裡面,上帝創造天地完畢之後,便對人類說:「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許多人便引用這一段聖經,作為主張素食主義的根據,認為上帝是要人吃素的。不過,聖經也有另一段記載指出上帝允許人類吃肉食,上帝對經歷大洪水之後僅存的挪亞一家人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9:3)如此一來,素食主義就不能堅持說吃肉食乃是違背上帝的心意了,因為人類的食物似乎有了多樣化的選擇。有些解經家認為,上帝之所以吩赴挪亞可以吃肉食,乃是因為大洪水已把地面上的植物、果樹、菜蔬毀壞殆盡,唯一被保存下來的,只有方舟上的動物。所以,上帝只得允許挪亞吃肉食。
  從這一個基本概念,我們再來面對公司團體要求員工必須要素食的政策,筆者倒是有幾點處理上的建議:
  1.可以選擇偶爾素食來平衡營養:因為素食對人體也有幫助,使身體養份的攝取,不致於有太多的膽固醇、脂肪等類影響心血管疾病的物質累積。時下販售的肉類,往往打了抗生素或是生長激素(賀爾蒙),為的是讓動物可以在短時間長大。吃下了這一類有化學藥品或針劑的肉類,等於是累積了對人體不良的化學成份。因此,偶爾吃素,可以使身體腸胃道減輕負擔,也可以達到營養均衡的效果。對於在公司上班的基督徒,應該不會三餐都在公司用餐,頂多只有午餐會在公司進食。因此,一週有五餐素食,應該是不錯的。
  2.若公司是屬佛教團體宗教性的吃素,而且您個人吃不慣素食,筆者建議可以徵得主管得同意,自行外食或帶便當。因為,宗教性的素食,通常是基於一種信仰的理念,而非營養的考量。例如佛教吃素的基本理念就是不殺生,吃肉等於間接殺生,因此,若您的公司是宗教性的吃素,那麼您可以選擇不必受此觀念的束縛。但在不破壞與尊重的情境下,基督徒員工應當要向主管說明清楚,你願意尊重公司,但請公司也能夠讓您外食(最好是離開公司外食,因為當大家在餐廳吃素的時候,唯獨你大啃便當裡的雞腿,這對整體的衝擊是很大的)。
  保羅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又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因此,無論是吃素或吃肉,只要信心堅定就好了,不必作難。

〔生活應用〕
一 基督徒最要緊的,是追求內在生命的自由。至吃甚麼,喝甚麼,並不是那麼重要,因為「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在飲食的事上,能夠獲得自由與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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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4, 2006

舊約時代人憑著甚麼相信神的應許呢(第162問)

民國95年4月4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舊約中十誡和約書都是神要求人遵守的,神給人的應許是什麽呢?永生嗎?當時的人並沒有經歷神的復活,以人的觀點,他們憑著什麼去相信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2問)
  我們的回答是:上帝要求人遵守所有的約或律法,最主要的目的乃是在於恢復人與神之間起初那完美的關係。而永生本來就被包含在人與神的美好關係中,神起初造人時,就把永生安置在人心中,因此人是不需要特別去追求永生的。但因著罪的原故,人從與神美好的關係中斷絕,因此連帶的也失去了永生。因此,神藉著人遵守約和律法,來恢復與祂的關係,在約與律法中應許凡遵行的人,「自然的」也將重獲與神美好的關係,當然,這美好的關係將「自然的」把人帶進永生。正如一個與兒女有美好關係的父親,舉凡他的財富、知識、經驗、才能,都願意無條件的分享給他的兒女,這是極「自然的」。有人說,得著了愛我們的上帝,就得著了一切。因此,恢復與祂的美好關係,就會得著「隨之而有」的永生。
  關於最後的一個問題,舊約時代的人怎能相信神可以給人永生呢?整部舊約可以說是一部救贖史,記載的事件都是與救贖有關的。而這些救贖歷史與事件都是神願意與人恢復美好關係見證。因此,筆者認為神藉著平常對以色列人生活化的賜福與帶領,透過遵守約和律法的結果,讓他們過著平安蒙福的日子。上帝就是這樣來讓所有信祂的人信得過祂的應許是真實的,凡願意順服實踐的,祂都必定要經歷這些福份。
  在以色列兩千年的歷史中,以色列百姓瞭解到上帝與他們的密切關係。上帝應許把永生賜給凡遵行律法的人,凡遵行的就蒙福,凡逆命的就遭禍(這被稱為申命記的原則)。有許多史實可以證明上帝和以色列人的關係是密切的。出埃及記記錄了上帝曾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使他們脫離綑鎖,恢復自由的事實。在士師記裡面,也細數著上帝如何藉著士師拯救百姓脫離外邦人的手,但他們卻仍活在「犯罪、受苦、呼求、拯救」的惡性循環中。在猶大被擄時代,上帝保守他們在巴比倫異邦安居樂業,並應許他們七十年後要歸回。這些歷史都證明上帝是活的神,是被以色列人所認識的。以色列人在兩千年的歷史中,每當處在困境的時候,神的律法與先知的話,都成為他們最大的安慰和指引。雖然,舊約並沒有聽見復活的道理,也沒有復活的普遍應許,但是以利亞使撒勒法寡婦的兒子死而復活(王上17:17-24)、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死而復活(王下4:18-37),大衛也在詩篇中受感指出:「你是叫我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必使我們復活,從地的深處救上來。」(詩71:20)再者,以賽亞書26:19也提到復活的啟示,憑著這些史實與教訓,足以使以色列民族至今對上帝賜永生與復活的應許深信不疑。

〔生活應用〕
一 當我們回想上帝在歷史當中的作為時,就能夠對祂所應許過的一切深信不疑。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能夠常常研讀聖經歷史,並認識上帝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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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5, 2006

基督徒如何過清明節(第163問)

民國95年4月5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如何過清明節?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3問)
  我們的回答是:每一年清明節,對中國基督徒是一個衝擊,因為:
  1.必須面對祭祖的問題:其中所產生的衝突包括拿不拿香?能不能跪叩?能不能吃祭物?要不要配合異教儀式(過火、膜拜、唸口訣、遶行、燒香、燒冥紙、參拜地藏王菩薩)?
  2.必須面對律法式的禁止:有時候信徒把此類祭祖問題請教屬靈長輩的時候,得到的答案是刻板的二分法,他們通常會被警告禁止去接觸或參與祭祖或民間信仰儀式,對於信徒各別的處境與難處,卻不太能夠被教導如何面對或應變之道。
  3.不知道如何與家人(族)溝通:基督徒不是不孝敬父母,更不是不慎終追遠,然而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已把祭拜與孝道劃上某種層度的等號,因此基督徒常常有口難辯,甚至背起背祖忘宗的罵名。
  又快到清明節了,基督徒應該怎樣面對清明節?換個角度來問,基督徒應當怎樣化解因著清明節而帶來的衝突?以下我們要來處理清明祭祖最代表性的三大問題。
  一 拿不拿香的問題
  拿香與獻花其實並沒有甚麼差別,不同的是心態。早期先人認為在世子孫的心願,可以隨著香的煙飛升到天上,獲得祖先的垂允。因此在祭拜的時候相當看重獻香。而西方人則多以獻花在亡者墓前表示哀悼,但並不認為亡者可以聞到花香。
  東西方對亡者追思的表達方式不同,中國人認為獻香帶有一種實質庇佑的意義,但是西方則則把獻花(花語)當做一種象徵性的表達。
  拿香問題也可以衍生出獻果或祭牲的問題。我認為獻果與擺祭牲(牲禮),它的意思已經非常自明了,就是認為亡靈可以享受這些祭物。這是與基督信仰有違背的。我不認為基督徒可以獻果或獻祭牲給亡者,因為人死後便不能再回來,按照聖經的教導,亡者乃是去到樂園或陰間等候末日審判,他的靈魂是不可能再回到今世的。
  然而我同意基於對亡者的情感因素,把他生前最喜愛的東西,置放在墓地前,以表達一種追思或回憶,這是可以採行的。這一點的出發點是為生者的情感滿足,而非為死者。譬如故人生前喜愛玫瑰花,你可以用玫瑰花來點綴墓地,用以做自我情感的安慰或心理補償。
  二 能不能跪叩的問題
  1.跪叩在起初原只是一種日常生活的禮節與習慣──在最早的中國社會中,跪、坐、拜是日常生活最經常使用的動作。中國在五胡亂華之前是沒有發明『坐椅子』的,坐椅子的習慣是在染上胡風之後才開始。宋朝朱熹還曾在所著的朱熹全集中,對跪、坐、拜的動作進行探討,可見到宋代時,跪、坐、拜的動作仍只是一種日常生活禮節的表達方式。
  中國人在尚未發明坐椅子的習慣之前,是坐在像是木板床或是塌塌米之類的上面。當一個人採坐姿時(臀部坐在後腳跟上),此時若有長輩或是朋友前來,起立鞠躬反而麻煩,最直接而方便表達禮節的方式便是『叩』(兩膝著地,頭往前點,兩掌趴地)。
此外,中國人在一些場合中,也使用跪叩的禮節,例如結婚時夫妻要交拜,新年時兒孫要向長輩叩頭拜年、長輩生日時,晚輩要叩頭拜壽。換句話說,跪叩在中國社會中是一種人際關係表達的方式。
  2.跪叩的概念受到西方宣教士的影響而被扭曲:滿清時代,中國自與西方各國開始外交貿易往來,西風東漸,英國公使阿美士德與馬嘎爾尼曾因拒絕以向中國皇帝行雙腳下跪之禮,以致不歡而散。原因在於西方因常騎馬著長靴,因此很難發展出一種雙膝下跪之禮,只能採高跪姿。只有在臨睡前寬鬆衣服之後,向上帝晚禱時才雙腿下跪。因此,在西方人的概念中,雙腿下跪是只有對上帝敬拜時,才採取的姿勢。基於這種概念上的不同,當英國大使要求以覲見英王之禮來覲見中國皇帝(高跪姿、吻皇帝之手)時,滿清大臣、皇帝均認為乃觸犯龍體而不能接受。而西方人認為若對中國皇帝下跪,就是對上帝的不忠,因此拒絕以中國的跪叩禮來覲見中國皇帝。
東西方對跪叩禮的衝突,完全在於所賦與符號的定義不同所致。
  3. 跪叩這個符號就被賦予某種特定的意義:中國民間宗教儀式中的跪叩禮,多與牲禮、祭品或冥紙、香燭等一併獻上,因此就予人分不清是單純的禮節,或是一種有所指涉的偶像崇拜。
  基於以上三大問題,中國基督面對的跪叩要求,就已經不是單純的倫理層面的要求,而與偶像崇拜和祭器相混淆的難題了。
  我個人同意以中國人的禮節,來表達對先人的尊敬,但是必須要經過解釋,說明並不是相信祖先亡靈可以庇佑子孫,而是表達一種感恩。拿花或拿香意思都一樣,要緊的是心裡要分別為聖。若是你獻花的時候,是帶著祈求亡靈庇佑的心態,那就是拜偶像。
  三 溝通的問題
  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曾經就祭祖或跪叩的問題,與家人或家族親戚溝通過。我相信基督徒對於祭祖或跪叩方面的壓力,有些來源是因為不去主動溝通這方面的問題,或是溝通的方式與表達令家人不能理解。當然,教會方面能夠提供給信徒有關這方面的教導與資料也是相當缺乏。
  我認為最好的溝通並不是在出現問題時再來解釋立場,而是平常就應當以行動來表明立場。以下的表達溝通方式可以參考:
  1.平常就表現出對父母的孝敬:基督徒平常對父母若是極為孝順,比較不會因為不配合某種祭拜儀式而被認為不孝。
  2.對先人的安息日期要記得:這一天可以邀集家人一起做追思禮拜(教會牧師應該會很願意參與或主領聚會),或是上山掃墓。也可以立家譜,正如耶穌也有家譜一般。
  3.對先人的墓地要好好維護:墓地若是雜草叢生,則容易給別人一種對亡者莫不關心的印象。
  4.解釋基督信仰對祭祖與敬祖的看法:讓家人瞭解你的立場和對亡者表達追思的方式,提早為可能面對的問題,尋找合適的解決之道。不要遇到問題了再來處理。
  針對以上所敘述的三點問題進行分析,我認為可以引用保羅分別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及第十章的四段經文來做為處理的原則。
 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能造就人:基於此,對於中國基督徒在跪叩禮已經被賦予某種定義的前題下,是否適宜以跪叩禮來表達對亡者先人的禮節或孝思,按保羅的行事原則可以如此說『對過往者可以中國人的跪叩禮,來表達孝敬追思之意,但基督徒如此行的時候,必須考慮到是否會讓看到的人誤會你是在拜偶像,若是,你就沒有使人得造就,反倒使他們以為基督徒也可以拜偶像、祭祖先』。
 二.凡事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總不受他的轄制:意思是說『行不行跪叩禮是基督徒的自由,絕不是任何人能夠以任何方式所能強迫的。但是為了以中國人的禮表達對先人的尊敬,我可以採取跪叩的方式,當然,中國基督徒用來表達對先人的尊敬,有許多方式,若是別人對基督徒行跪叩禮的方式有所誤會(認為這是與偶像崇拜認同),我就有權可以決定用其他不使人誤會的方式表達』。
 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意即『若是可以避免使用已經被民間宗教信仰定義的符號,作為對先人的禮節表達,那麼就應當盡量避免,不必製造無謂的誤會(例如拿香),除非眾人都能夠理解你跪叩的純正動機,並且對你採取中國人的禮節來表達對先人的孝道有正面的評價,並能肯定基督的信仰在孝道的遵行上有見證,否則應當避免使用已經被民間宗教定義的符號』。
 四.凡事都可行,但要為榮耀神而行:按保羅的行事原則,認為基督徒的行為具有見證基督的效果,所以是否採行跪叩禮,應當考慮基督是否能夠在你的行為上得榮耀。換句話說,就是『若我採取跪叩禮,能夠叫親友知道這並非拜偶像,也能夠對我所信仰的上帝更加敬畏,對基督的信仰更加佩服,讚美我們的上帝,那麼中國基督徒為何不以跪叩禮來做為對先人盡孝道的表達方式』。

〔生活應用〕
一 中國基督徒一向在祖先崇拜與偶像崇拜中,失去使用跪叩禮節做為孝道表達的符號。我認為,中國基督徒在中國祖先崇拜以及偶像崇拜的社會中,固然在敬祖的表達方式上有一些為難,但是,並不盡然所有的問題都出於非基督徒對基督徒的壓力或誤會,而是中國基督徒自己並沒有為自己營造一個可以積極見證信仰或溝通的努力。事實上在非基督徒世界中,對於基督徒能夠用中國人的跪叩禮,來表達對先人的孝道,認為是一件極美的事,我不認為他們一律會把跪叩禮解釋為拜偶像。所以基督徒就應該思想『如何藉著符號的認同與使用,在親友的面前為基督做美好的見證』是更積極、更健康的作法。

〔今日禱告〕但願華人基督徒都能夠在清明追思的禮儀表達上,滿有釋放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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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6, 2006

上帝為何要把約伯交給撒旦折磨(第164問)

民國95年4月6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約伯兒子死了;財產失了;本身又受病痛折磨,而且又沒有違背上帝之言。但上帝卻答應撒旦,於不害命前提下,任其考驗約伯,以看他是否忠於主,就像考驗亞伯拉罕燒祭兒子一般。為什麼神要如此這般?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4問)
  我們的回答是:問此一問題的前提應該是假設──約伯是完美的義人,一點罪或錯也沒有;所以,神待他是不公平的。若是此前提成立,或者筆者會認同神的確對約伯是不公平的。根據約伯記的內容,約伯三位朋友的關懷、勸說、分析,甚至到指責,似乎都指向約伯的受苦乃是「必有其因」的。約伯和朋友的辯論,各有不同的主題,所以神學思想亦趨複雜與多元。有學者認為這不同的主題可以視之為不同人生階段的表達。它有極豐富的神學與哲學思想,絕非一般所謂「受苦是為了得加倍的益處」之所能含括的。當然,筆者無意認同約伯的三友各據一己之立場,對約伯嚴加駁斥,直指其必然有某種原因的罪或錯,否則必不至此一光景。筆者認為一個人的完美與否,或許外人或外表難以窺知,但自己必然比任何人都清楚(是良心的作用吧),即所謂「不欺暗室」。
  約伯是否為完美的義人以致於被神苦待?我們可以從約伯在最後承認「從前風聞有你,如今親眼見你,因此我厭惡我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一語中知道,約伯並不是完美的義人,至少他自認不是。再進一步言,難道人之不完美,就必然要受到上帝無端的懲罰(或考驗嗎?)針對這個問題,依筆者的研經觀察,約伯確是有可議之處,但這可議之處卻是神透過患難所要幫助他蒙福的地方。試想,約伯為何要常常為兒女獻祭?當然他是敬畏神的,但最直接的動機乃是「恐怕兒子犯罪,心中棄掉神」(伯1:5)。約伯若是好好教導兒女敬畏神,何至於如此擔心受怕,亡羊補牢呢?這是約伯家教的疏忽。嚴格來說,約伯的家不是一個信仰合一的家,因為他的妻子也絕情的要他棄掉上帝死了罷!(伯2:9)因此,若論上帝的考驗有其必要性或道理存在,我們應該可以認定那並非事出無端了。而此一禍端,許多人都只看到神考驗約伯的一面,卻沒有看到約伯的兒女放縱恣意的一面。兒女受罰,對做父母的來說,也是很傷痛的事。一個求吃吃喝喝,飲宴作樂的時代,上帝如此的作為至少並非事出無端了。

〔生活應用〕
一 約伯雖不是完美的人,但是他卻懂得祈禱祝福他的三個朋友,因著他肯為人祈禱祝福,因此上帝便使他從苦境中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伯42:10)。約伯已經夠完全的了,他遠離惡事、敬畏上帝,比起當代許多人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然而,再好的人也會有缺點,他個人雖然很好,但是他的家庭卻有許多問題。因此,藉著約伯的故事,提醒我們,務必要竭力作完全人(太19:21,林後13:11),如此才能避開看不見的禍患。

〔今日禱告〕但願基督徒家庭都敬畏神,不給惡者留破口來影響神對這家庭的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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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7, 2006

上帝為何造撒旦為惡人間呢(第165問)

民國95年4月7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上帝是宇宙的創始者,一方面創造撒旦這極惡之靈讓它危害人類,一方面又有耶穌降臨慈愛人類,當代罪羔羊。這善惡兩使者全然不同,但皆為主所用。再例,掃羅(追殺大衛者)因背離主,於是主派惡靈附其身,使其作出錯誤的決定。上帝為何不造個使者,讓他以神的慈愛去感化他,引發他的善念使之悔改。為何要放棄那些人?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5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裡面沒有任何一處經文明示撒旦是出於上帝的創造,創造論僅指涉及第二次被造的人類以及對地球的更新(六日創造的記載是沒有提及上帝創造地球的,可見地球的存在,是在創世記第一章的六日創造之前,亦即基督教神學家所認為的第一次創造)。而撒旦的存在,比起六日創造是更早的,一般相信比起第一次創造還早。因此,我們所能理解的上帝創造的次序就為1.先造天使(後來的撒旦乃是天使長墮落後的轉型,聖經提到牠帶著天上三分之一的天使背叛上帝)2.再造地球(所謂第一次創造,亦即創世記一:1)3.六日創造與地球的更新(所謂第二次創造,亦即創世記一:2~二:6的內容)。就這樣的見解,就可以先處理第一個問題,就是上帝不是既造撒旦,又造人類。
  再者,上帝絕無意主動設計善惡交互運作的模式來做為祂統攝宇宙的模式,我們亦不能想當然耳的把撒旦為惡的帳一併算在上帝頭上,正如法官不能把為非作歹的罪犯,想當然耳的歸咎為其生身父母背後的主謀所致。此一原理,亦可用以解釋掃羅身上之惡靈一事,對此一事,聖經的記載是「從神那裡來的惡魔就臨到掃羅」,此語很容易造成誤認惡魔乃是受差自於神。
  撒旦的來源有一個說法,就是上帝創造天使長路西弗的時候,賜予牠控告人類惡行的權柄,並回覆上帝,以執行公義的罪罰。此後路西弗墮落之後成為眾稱的撒旦,上帝仍本於公義,持續接受牠對人類罪惡的控告(例如約伯被撒旦控告,致而上帝允許撒旦對約伯進行試探攻擊)。掃羅本身滿心驕傲,又想殺大衛,因而給撒旦控告的機會,這就是上帝允許惡魔攻擊他的地方。是神對公義罪罰的尊重,而非神事出無端。
  再者,為何神不以充滿愛的靈來充滿掃羅呢?您會把陳進興綁架白曉燕的原因,歸咎於上帝沒有把愛人的心放在他的心中而導致命案嗎?人一面責怪上帝不慈愛,又一面犯罪,真是不知其可以哉!上帝一再給掃羅悔改的機會,但是他僅看到即將被取代的危機,卻無視於被取代的原因。因此筆認為,神的慈愛,仍須被接納才能看到慈愛的結果。正如耶穌為世人甘願被釘至死,這一份慈愛,若是人皆漠視,甚至視為無稽,又豈可責怪神不施恩呢?所以,處理這一類問題,不能僅追究神的責任,而忽略人的責任。按公義施刑罰的法官,豈可被受刑人家屬責為不慈愛呢?又豈可怪罪社會沒有把受刑人教好呢?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把握神所賜悔改的機會,重獲新生;不要像撒旦一樣,與上帝對抗到底,導致沉淪。

〔今日禱告〕我們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也要保守自己遠避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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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8, 2006

上帝為何要忙碌於創造與拯救呢(第166問)

民國95年4月8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上帝為何創造宇宙,創造能自主的人類,然後再實行拯救計劃。原本無事一身輕的上帝,卻要忙碌終日,豈不自擾,並且造成基督徒禮拜天還不能休息,「終日不得閒」?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6問)
  我們的回答是:上帝創造宇宙,乃是基於祂內在屬性的彰顯。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有怎樣的生命本質,就會有怎樣的生命流露。上帝創造世界,乃是因為祂是一位創造的上帝,藉著創造,把祂豐盛的生命與屬性彰顯出來。就好比一個喜歡唱歌的人,你如何止住他美妙的歌聲呢?唱歌是他的本性,是自我價值的實現,在唱歌當中,他獲得了生命的滿足感。
  同樣的道理,人類被造的時候擁有自主性,乃是基於「上帝是自主的」(亦即自由意志)這一個屬性的分享。墮落原不在上帝的「設計」範圍,但卻在上帝的「預知」範圍。在這樣的認知之下,上帝仍造出具有自主性可能選擇犯罪的人類,只因上帝對所謂的自主性是完全的。亦即祂不願意創造一個無自主性或半自主性的「機器人」,故而人類能夠分享祂美好的形像和樣式(創1:26)。
  的確,墮落是一種自主性選擇的結果,有可能發生於人類的身上,因此就產生了一個兩難的迷思:到底上帝要放棄創造,落得「無事一身輕」?還是要冒險創造,並為人可能的墮落預備救恩?以致於造成所謂的「忙碌終日」?筆者認為無事的上帝是沒有存在意義的,因為上帝乃是一「行動的神」,祂藉著他的行動,啟示祂內蘊的豐盛。或許有人認為無事一身輕,多好?可是這畢竟是不耐於生活壓力、重擔的人類所暫時自我釋放的一種心態,「無事」的人生,是沒有意義可言的。對於樂在創造、樂在分享、樂在工作的上帝而言,是沒有人類此般的憂慮與重擔的。至於基督徒做禮拜,不是終日不得閒,而是重新得力。基督徒做禮拜是樂在為受到墮落的生命,承載今世的勞苦重擔時,尋找生命的能源與支持罷了。基督徒做禮拜乃是一種享受,而不是重擔。禮拜天能夠與神與人有美好的交通團契,這是何等喜樂的事啊!
  筆者認為,上帝有足夠的權能與把握去處理人類墮落的問題,因此,祂「冒險」創造之舉,其實乃是「胸有成竹」。上帝是不會讓世界失控的,因為祂乃是宇宙的管理者,祂的智慧、能力,足以使宇宙穩定。至於人類的墮落,早在上帝的預知之中,因此祂早已在創造人類之先,就設計好救贖的計劃。上帝的智慧與週全、預知與拯救,使人類能夠有機會再獲永生的自由。

〔生活應用〕
一 上帝是為了與人分享祂的全能與屬性而創造,祂工作直到如今,整個宇宙如今仍在祂大能的命令之下被托住。上帝若不工作,不知道這宇宙將會面臨何等的混亂與危險。同樣的,聖靈也在每一位基督徒的心裡工作,祂所有的忙錄,都事是為了讓人的生命得益處。因此,我們這屬神的人,也應當效法上帝,不可閒懶。

〔今日禱告〕主啊!我要樂在敬拜、樂在工作、樂在享受你所賜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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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9, 2006

基督徒以善勝惡是否太委曲自己了(第167問)

民國95年4月9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舊約的律法是嚴厲的,是以牙還牙式的。而新約卻要求我們寬容(太5:39、路6:29)「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為什麼基督徒要如此委屈自己呢?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7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乃是漸近的啟示,所謂漸近的啟示就是越來越明顯,越來越靠近。甚麼越明顯呢?就是「救贖之道」越來越明顯。甚麼越靠近呢?就是「生命本質」越來越靠近。亦即人因著在啟示方面的進深,因此越來越明白神的救恩,生命也越來越靠近神起初所創造的完美。
  舉個比方,當父母教一個幼稚的小孩時,他為了讓小孩學規矩,一定是對錯分明的,否則被縱容慣的小孩子長大之會一定是非不清。例如小孩用湯匙插電插座,媽媽看到一定打手心。這個打的動作是為了愛和保護,而不是恨。等到小孩漸漸長大成熟,已經可以不必凡事用打的方式來建立規矩的時候,就可以用分析道理或是曉以大義的方式教之。
  同樣的,上帝要教導世人公義之理,在舊約時代就好比人在幼稚階段,必須以立即報應的方式處理,為要讓世人知道犯罪必須付出代價。但到了新約時代,這種立即式的教導被以更高的道德取代,因為人已經知道上帝的公義法則為何,就好比小孩已長大成熟了。這時候你不會希望成人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處理問題。反倒你會更多使用分析事理的方式或曉以大義的方式來處理。甚至,你會以一些更高道德的感化方式,來化敵為友。因此就正如耶穌所教導的「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不是基督徒的委屈,反而是顯出基督徒從耶穌那裡領受了以善勝惡的更偉大力量。以暴制暴人人都會(你去看幼年的兒童行為便知),但會以善勝惡則需要更偉大的情操。以暴制暴僅可表面服人,但以善勝惡則可以徹底贏得人心。主耶穌就是以善勝惡最佳的典範。
  此外,筆者認為,以善勝惡的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當一個基督徒願意順服神的真理,願意完全按照基督的教訓而行的時候,因著他的謙卑與願意的心,聖靈就樂意把「以善勝惡」的能力賞賜給他。內心既有了這樣的能力,當遇到他人的惡待時,就不會覺得委屈,有時還甚至會產生一種為義受逼迫的屬靈喜樂(徒5:41)。基督徒應該不能夠有報復的心態,舊約時代以牙還牙乃是為了教導百姓公義,但是新約時代,基督的律法並非透過等值的報復來獲得,而是藉著聖愛。以牙還牙只能使人不敢侵犯你惡,以善勝惡卻能使人與你和好。

〔生活應用〕
一 保羅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反倒要以善勝惡(羅12:17, 21),基督徒要懂得以善行來見證那隱藏在我們內心裡面的信仰能力,不要因為他人的刺激就暴跳如雷。能夠「以善勝惡」,才能夠見證我們是一位得勝的真基督徒。

〔今日禱告〕我們要選擇以神的聖愛與代禱,來面對無理之人惡意的毀謗與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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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0, 2006

受難週的第一天(禮拜日):耶穌騎驢駒進耶路撒冷(第168問)

民國95年4月10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研讀經文:太21:1-11,可11:1-11,路19:29-44,約12:12-19)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一天,耶穌騎驢駒進耶路撒冷,這裡面有甚麼象徵性的含意?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8問)
  我們的回答是:耶穌騎驢駒進耶路撒冷城一事,乃是象徵耶穌以和平君王的身份臨到祂的聖城。祂進入聖城,為要成就所預言的,將要為全人類的罪代贖,但也指向未來基督第二次君臨地上的時候,祂要成為新耶路撒冷的統治者,成為為普天下人所仰望的彌賽亞君王。當我們在受難週的第一天研讀這段故事的時候,它提醒我們以下幾件事:
  一.要以聖潔的身心靈獻給主用──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這隻驢駒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在潔淨的禮中所使用的紅母牛犢,一定是「未曾負過軛的」(民十九:2、申廿一:3)。載負耶和華約櫃的牛車必須是從來未做別的用途的牛車(撒上六:7)。這引伸我們對主的事奉,必定要先潔淨自己,離棄世俗的纏累,專心分別為聖給上帝,才能事奉得好。我們不能既要事奉神,又貪愛瑪門(錢財之意)。神所要的,是一顆全然屬祂的心,分別為聖的心。
  二.要以謙卑的態度獻給主用──一般君王是騎馬的,但耶穌卻騎驢駒。馬象徵戰爭,而驢駒卻同時象徵和平與謙卑。耶穌騎驢駒進城所要宣告的是,這位君王並不是猶太人認為要以武力軍事來拯救猶太人的彌賽亞,而是要做世人心靈的君王。表明他來到不是要毀壞,而是要愛護;不是要定罪,而是要幫助;不是憑武力或軍事征服,而是要謙卑的用愛心來挽回世人。
  三.要以勇敢的心志獻給主用──耶穌以勇敢的心志進入一個敵對祂的城市。群眾不論多麼熱烈,當代有權勢的人(法利賽人、撒都該人以及羅馬巡撫)都恨惡他,並且一致要消滅他,因此耶穌進城,明顯是「偏向虎山行」的舉動。但耶穌沒有因此改變進城的時間及方式,他沒有在黑夜的遮蔽下偷偷溜進耶路撒冷城,他卻是故意讓眾人注視他,勇敢而光明的進城。主耶穌給我們光明磊落的好榜樣,正可謂「自反而不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
  四.要以火熱的負擔獻給主用──群眾們對著主喊著「和撒那!」「和撒那」的原意是「現在拯救吧!」這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廿五節:「耶和華啊!求你(現在)拯救。」「和撒那」一詞早期被用作在病苦之下百姓向他們的君王或上帝求救的呼喊,在後期則演變為一種歡迎與類似「萬歲」的喝彩與呼喊,因為當百姓看到他們的拯救者來到,歡欣喝彩之情便掩蓋了原本的悲戚。「和撒那」的呼喊提醒我們,現今仍有許多未得救的靈魂,仍向基督這拯救者發出呼喊,我們是否也聽聞他們的呼聲,心中產生火熱的負擔,願意前往幫助他們獲得救恩。

〔生活應用〕
一 我要效法小驢駒,讓自己在隱藏中不斷成熟,直到能夠被上帝使用,獻己之力完成使命。

〔今日禱告〕我的力量雖然微如小驢駒,但肯等候被牽到主前,謙卑地為主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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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1, 2006

受難週的第二天(禮拜一):潔淨聖殿與咒詛無花果樹(第169問)

民國95年4月11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研讀經文:太21:18-22,可11:15-19)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二天,耶穌咒詛無花果、潔淨聖殿並在聖殿治病,這裡面有甚麼屬靈教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69問)
  我們的回答是:受難週的第二天,主耶穌透過潔淨聖殿以及咒詛無花果樹這兩件事,提醒我們要成為一個分別為聖的人,常常藉著禱告進到神面前敬拜,如此就能夠為主多結果子。
  潔淨聖殿的這一件事記在馬太福音21:12-16,當主耶穌基督騎驢進耶路撒冷聖殿之後,他就潔淨聖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那時候許多小孩子看到聖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全部都得醫治,就在殿裡情不自禁的喊著說:「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聖經說,小孩子的讚美隨即導致祭司和文士的忿怒,便把矛頭指向耶穌。耶穌卻引用詩篇第八篇回答他們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乃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唸過嗎?」許多時候,我們實在必須承認,我們對聽不見上帝的聲音。這並不是上帝沒有向我們說話,而是我們的內心已經被許多雜音所干擾。就好像當年耶穌所潔淨前的聖殿一樣。裡面有許多兌換銀錢之人的聲音,有販賣牛羊鴿子的聲音,這些聲音,遮蓋了上帝的聲音。所以耶穌必須潔淨聖殿,恢復聖殿應有的寧靜與神聖。主說:「我的殿必成為禱告的殿。」若是我們常常敬拜神,我們的內心自然會聽得見主的聲音。可是有多少時候,我們卻不願意「用心」敬拜神,我們卻願意讓像牛羊鴿子吵雜的屬世聲音,充滿了心中的聖殿。
  再者,咒詛無花果樹的事件記在馬可福音十一:12-14中,這件事乃是主耶穌基督用來對以色列的教訓,因為以色列人沒有完全遵守上帝的真理,無花果樹不結果,不是主耶穌基督咒詛的結果,無花果樹在主耶穌基督咒詛以前,早就不結果了。就像以色列一樣,他們之所以被上帝棄絕,乃是因為不順服耶穌基督的教訓,而不是上帝對以色列故意降禍。而無花果樹被咒詛,乃是象徵背道的以色列人,凡不遵守誡命的,要像無花果樹一樣不結果,持續不結果的結果,就遭受咒詛。從受難週第二天的這個故事當中,提醒我們上帝曾給我們有許多的機會來為祂結果子,結不結果是在乎你我的抉擇。若是你我的生命是對準主的生命,你我自然就會為主結果子。我們絕對不要只領受恩典卻不回報,好像無花果樹從土地吸收養份,卻沒有生產甚麼果子來做為回報一樣。當耶穌預備為世人捨命的時候,這顆不結果的無花果樹不僅成為一強烈的對比,它的受咒詛變為枯乾也提醒我們千萬不要白佔地土,免得從此被神棄置一旁。

〔生活應用〕
一 請問你有多久沒有聽到上帝的聲音了?現代的基督徒最容易忙到無暇安靜下來,靜靜的與用心與神交通重新得力。所謂的「忙」,就是一顆心「亡」了。忙到沒有心思讀經、忙到沒有心思禱告、忙到沒有時間安靜默想。若我們沒有讓內心的聖殿成為禱告的殿,小心它有一天將逐漸成為「賊窩」喔。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的心是聖別的,我們的人生是能夠為主結果的。

由 戴文峻 發表於 12:00 AM | 迴響 (0)

April 12, 2006

受難週的第三天(禮拜二):與猶太宗教領袖的辯論(第170問)

民國95年4月12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研讀經文:太21:23~23:1-39,可12:41-44,約12:20-50)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三天,耶穌與猶太宗教領袖為許多話題辯論,它對我們的純正信仰有何重要的提醒?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70問)
  我們的回答是: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的第三天,也就是星期二,與當時猶太的宗教領袖有許多的討論與爭論。耶穌和他們辯論的主題要點如下:
  1.辯駁耶穌的權柄:因為猶太宗教領袖們看耶穌耶穌行事像是一個有權柄的人,因此他們質疑耶穌的權柄從哪裡來。祭司長和長老們挑戰耶穌的權威,然而耶穌卻技巧性的以施洗約翰的洗禮來反問他們。祭司長不敢回答耶穌的問題,因為如果他們說約翰的洗禮從人間來,將會得罪擁護他的百姓。而如果說是從天上來的,約翰曾經見證耶穌,說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比他大,是上帝所差來、要用聖靈施洗的那一位,如此便間接肯定了耶穌的權柄。耶穌藉著這樣的反問實際上已經回答了他們的問題,他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也使他們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
  2.納稅給凱撒的陷阱:法利賽人和希律黨原來是死敵,前者主張絕對的律法主義,與世俗不妥協;後者則與當朝權貴掛勾。然而,他們卻為了陷害耶穌竟然可以結合。他們為是一番虛假的稱讚,讓耶穌沒有防備之下冷不防設下陷阱問題非難耶穌。他們的陷阱問題是:「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耶穌如果說不可以,他就會觸犯羅馬律法;若是回答說可以,則會觸犯猶太人。耶穌卻機靈地以錢幣上的凱撒像來回答:「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太 22:21)又一次技巧的回答這些宗教領袖的問題,留下他們一陣的錯愕。
  3.撒都該人論沒有復活的事: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可以復活,因為他們舉出了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有復活的話,夫妻關係會產生混亂,像七個兄弟都娶過一個婦人,復活之後誰才是婦人的丈夫?耶穌指出他們因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因此大錯特錯了。復活之後是沒有嫁娶的。再者,神既是活人的神,就無需去處理死人的問題了(太22:41-46)。
  4.耶穌的反詰:這回換耶穌採取主動攻擊,耶穌以基督與大衛的關係問法利賽人。祂說:如果基督像他們所期待的是大衛的子孫,為什麼大衛還稱他為主?結果這素來群伶牙利齒的法利賽人卻灰頭土臉的答不上半句話來。因此,從那日以後,再也沒有人敢問祂甚麼了。
  5.耶穌責備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到底是怎樣的一群人,竟讓耶穌這麼嚴厲地責備他們?一般人都認為法利賽人很虔誠!其實,在耶穌的揭露之下,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而且自以為義的弱點一一曝光,因此,他們是有禍的,他們也使當代的百姓遭罪(太23:1-36)。

〔生活應用〕
一 對於與我們心意相違背的事理,必須要謙卑的查考聖經,或向主禱告求聖靈的印證。千萬不要為了滿足一己之私而強辯,或為維護自身的地位而挑戰權威,其結果將使自己受虧損。

〔今日禱告〕我各人要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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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3, 2006

受難週的第四天(禮拜三):暴風雨前的寧靜(第171問)

民國95年4月13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研讀經文:約13:1)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四天,在猶大賣主之後,聖經沒有記載任何耶穌的行動或講論,在這暴風雨前的寧靜時刻,它暗示何種的教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71問)
  我們的回答是:自從騎驢進耶路撒冷城之後,主耶穌的每一個腳蹤,都是為著成全救贖的目標而走,每一個踏出去的腳步,都具有歷史性的意義和價值。這受難週,是耶穌在世上最後的時日,因此相對的,每一天都極為重要。設若一個人知道他在世上的生命只剩下一個禮拜,試想,他會如何規劃去度過這個禮拜的日子呢?深信,他必定要把這個最後的時日,做最好的運用,絕對不容許它有任何一點的空白與虛度。
  然而,我們卻從福音書的記錄,看到了受難週的第四天是空白的,這令我們驚奇與不解。耶穌不做些甚麼嗎?行個神蹟,或是一場劃世代救贖真理的演說,應該都會是很震撼人心的。祂怎能不善加把握逾越節的時機,對著跡近二十五萬湧入聖城過節的百姓來一場臨別的大收割呢?面對十字架陰影的人子,此刻卻選擇以無比的寧靜,預備迎向有史以來最為劇烈的衝突。光明與黑暗的對決,正是暴風雨前的片刻寧靜。
  這寧靜的一天,或許盪過我主思緒的是他那具有傳奇性的一生,使他想起的是許多曾在祂的手下被憐憫與醫治的病人──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血漏的、害熱病的,甚至是已死亡的人。而那群沒有牧人的流離困苦羊,似乎也隱約的閃過他的眼前。耳邊彷彿聽見路旁有人喊著:「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驀然驚醒,那不是一個瞎眼的乞丐口中所發出來的吶喊嗎?還有,想起那群在曠野聽道之後經歷五餅二魚神蹟的群眾,不日竟也紛紛離散,令我主不勝欷噓。這時候能安慰我主心懷的,是想起伯大尼三姐弟的愛,我主曾也為此親情而哭泣。三十三年歲月的點點滴滴,就在這一天裡面,又一一呈現。
  到底耶穌心裡在想甚麼?聖經沒有記載,是福音書的作者沒有蒐集更多的資料給我們嗎?還是聖靈的默感有所遺漏?福音書的作者以這一天的空白,來暗示主耶穌的選擇。寧靜,的確是面對衝突最好的態度。過了今天,我主就要在逾越節的晚餐中為人類設立新約,用祂的身體與血成為記號,表徵祂對人類無悔之犧牲的愛。因此祂需要安靜,極度的寧靜,為祂完成救贖大功的關鍵性時刻做準備。約翰用了一句話,來描述我主此時的心緒:「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一日的寧靜,成就了我主重要的決定,不管是敵對祂的人,或是愛祂的人──「愛他們到底」。我主是如此的慈悲為懷,在這一日的寧靜中,讓世人看到祂更堅毅無悔的走向各各他。

〔生活應用〕
一 在最大衝突的時刻,靜默是最偉大信心的證明。耶穌寧可寧靜一天,也不願為自己片刻伸冤。親愛的聖徒啊!我們應當追求擁有向我主般的寧靜,任人毀謗任人怨,也不要為自己辯屈。

〔今日禱告〕主啊!願你賜給我寧靜的力量,我願以寧靜來顯示對你完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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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4, 2006

受難週的第五天(禮拜四):最後的叮嚀、晚餐與被補(第172問)

民國95年4月14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依序研讀經文:太26:17-29,約13:1-16:33,17:1-26,太26:30-56,
約18:12-14,19-23,太26:57-27:10)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五天,主耶穌設立了主餐,當天主耶穌對們徒作了最後臨別的教誨,祂給我們留下何種榜樣使我們能以紀念與效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72問)
  我們的回答是:明知即將受難,但主耶穌在前一刻卻仍從容的與門徒共進逾越節的晚餐,給他們臨別的教誨,並且設立主餐,為的是讓歷代的聖徒明白祂與世人所立的新約,乃是建立在祂自己的犧牲的愛上面。主餐是耶穌所設立的,受難日的前一天晚上,主耶穌與門徒共用逾越節的晚餐。在席間,耶穌為門徒洗腳,並藉此賜給他們一條新的命令,就是要彼此相愛(約13:1-17)。耶穌自己以為門徒洗腳的行動來說明這個道理。
  當他們共進晚餐時,耶穌擘開餅遞給門徒,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耶穌並且說明餅和杯的意義,就是代表他為世人打破的肉身和流出來的血,這是上帝與人立新約的記號。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耶穌要門徒這樣遵行來紀念他,之後,藉著保羅在外邦教會的提倡(林前11:23-32),主餐成為歷代信徒紀念主設立新約的記號。
  除了主餐之外,主耶穌在被補、受審、釘死離開世界以前,也叮嚀門徒許多的話。按照約翰福音14-17章的記載,這些臨別的叮嚀包括以下的幾個要點:
  1.安慰他們不要憂愁:當門徒知道耶穌快要離他們時,他們的心裡顯的極度憂愁。耶穌離開之後,他們將何去何從呢?因此耶穌安慰他們說:祂先去是為了預備地方,他還會再來接他們去(約14:1-3),祂並且留下人所不能奪去的平安給他們(約14:27-28),終有一天他們再見到祂時,那時他們的心就要喜樂了(約16:22)。
  2.應許賜下保惠師聖靈:耶穌應許要差遣聖靈來(約14:16-27)。聖靈會讓門徒想起耶穌說過的話、會叫人知罪、歸向上帝,也會引導門徒進入真理。什麼樣的人可以領受聖靈呢?耶穌說過,上帝樂意把聖靈賜給求他的人(路11:10-13)。
  3.禱告的應許:耶穌快要離開世界,再一次強調門徒若奉主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就必得著(約14:14-15、15:16)。在約翰福音15:7,耶穌講得更清楚:「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4.葡萄樹與枝子:耶穌用葡萄樹與枝子來比喻他和門徒親密的關係(約15:1-10),並且提醒他們要與主常連結才能夠多結果子,否則離了主不但什麼也不能做,甚至要被砍下來。

〔生活應用〕
一 主在離世前仍如此的關懷門徒,預備他們的心面對未來的不定與苦難,真是週延細緻的愛。

〔今日禱告〕我們要像葡萄枝子緊緊連結於葡萄樹上,好使我們能為主多結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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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5, 2006

受難週的第六天(禮拜五):最後的審判、被釘與埋葬(第173問)

民國95年4月15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依序研讀經文:約18:28-38,路23:6-12,太27:15-34)

〔真理提醒〕
  若問:受難週的第六天,主耶穌受彼拉多最後審訊後,被判釘十架之刑,在十架上耶穌說了七句話之後就將靈魂交給天父,這十架七言對我們有何啟示?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73問)
  我們的回答是:耶穌受死之前曾經受過許多羞辱,除了他最親密的門徒不認他,甚至賣他以外(太 26:69-75、14-16),連釘他十字架的兵丁,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強盜,還有當時的宗教領袖,都譏笑他、辱罵他(太 27:27-31、38-44)。你想耶穌這時心中充滿什麼?這可從他在十字架上說的七句話看得出來:
  第一句──「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饒恕的榜樣。正如祂所教導我們的主禱文所言:「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別人的債。」因此,我們應當向祂祈求有饒恕人的力量,並願意寬赦一切得罪我們的人。
  第二句──「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是喜樂的榜樣。聖經說,祂因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父神寶座的右邊。因此,我們應當向祂祈求,無論環境如何險惡,心中要常保持一顆積極與喜樂。
  第三句──「母親!看你的兒子。...約翰,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孝順的榜樣。他順服母親馬利亞,也向父親約瑟學習木工。耶穌臨死前不忘把他的母親交託給所愛的門徒約翰奉養。因此,我們應當效法耶穌的孝心,懂得關懷自己的父母。
  第四句──「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廿七:46)。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敬愛父神的榜樣。父神的離開,令主耶穌難以承受。因此,我們應當常住在聖靈裡面,並與父神相交。但願每一位主的兒女都能夠有如此般敬愛父神的心。
  第五句──「我渴了!」(約十九:28)。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愛靈魂的榜樣。「我渴了」不只是指耶穌肉身的渴,而是指對靈魂得救的渴慕。耶穌至死心中仍是牽繫著失喪的靈魂,因此,我們應當效法耶穌的心腸,不要對傳福音救靈魂的事漠不關心。
  第六句──「成了!」(約十九:30)。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忠心到底的榜樣。主耶穌沒有中途從十字架下來,祂的道路雖是艱難,但耶穌至死忠心見證對父神的順服。因此,讓我們效法祂事奉的態度,忠心的把每一件聖工做到最好。
  第七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中。」(路廿三:46)。這裡讓我們看見耶穌倒空自己的榜樣。沒有人能夠奪去祂生命,唯有祂自己捨了。同樣的,若我們也願意這樣為上帝甘心捨下一切世界的虛浮,就能夠和主耶穌一樣享受無比的安息。

〔生活應用〕
一 患難中我們所說的每一話,都是自我生命光景的反照,因此當我們身心靈遭受痛苦時,我們仍當靠主得力,但願一切的老我都因交託主而埋葬。願基督的憐憫在患難中成為我們的護庇。

〔今日禱告〕我的口不出惡言,我的心願有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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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6, 2006

基督榮耀復活日(第174問)

民國95年4月16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十:受難週與復活節的信息
(依序研讀經文:約20:1-31,路24:28-35,太28:11-20)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死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祂以復活向世人宣告何種信息?你要怎樣回答呢?(第174問)
  我們的回答是:「耶穌復活」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部份。保羅曾經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若耶穌只有為世人死,卻沒有復活,那他就沒有勝過死亡的權勢,因此也就不可能救出一切「一生因怕死而為奴樸的人」。所以,若把耶穌的復活這部份,從基督教教義中抽離,基督教便失去它存在的價值。耶穌基督被釘死,並從死裡復活,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如果祂的骨頭有一根留在墳墓裡,對我們來說,就沒有所謂的福音(好消息),生命也不會有任何意義了。
  從四福音當中,我們知道耶穌在復活之後,說了五句非常重要而且值得我們深思的話,這五句話正與十架七言形成美好的對映。
  一 第一句值得深思的話:「願你們平安!」──在馬太福音中,耶穌復活之後所說的第一句話是:「願你們平安!」(太28:9)而這正好是今日這個世界最需要的;接著說:「不要害怕」(太28:10),對某些人而言,這句話更貼近他的需要。耶穌強調的為何剛好是我們最需要的呢?這只能說,因為祂復活,祂是神,祂深知我們所要。身為人,我們都渴盼不再害怕死亡和疾病,這點就是耶穌基督給人的最大賞賜,祂隨時出現在您躺臥的病床邊;也隨時出現在和家人永別的悲傷情境裡;祂就在您的身旁。當然;祂更會隨時在你遇到困境絕望的時候,出現在你的身旁。
  二 第二句值得深思的話:「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耶穌復活之後還說了什麼呢?「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約20:21-22)。」從經文中我們瞭解,耶穌復活的目的是為了授權、差派,叫我們作祂福音的大使。面對耶穌的復活,基督徒必須省思我們是否看重福音大使的職份,好叫更多人的罪因著接受我們所傳的福音而得赦免。
  三 第三句值得深思的話:「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主耶穌復活以後,曾經多次向眾人顯現,每一次都有其特定的目的。這次的顯現雖然眾門徒都在,但是主耶穌主要的對象是一位稱為多馬的門徒。多馬這位門徒是人如其名,多馬的名字是指 Twin , double,引伸作雙重的想法,或心懷二意的人。其實多馬代表你和我,代表這世代的人,這世代的人以眼見為憑,聽見才算數。當上次主耶穌向眾門徒顯現,多馬不在,沒有看見,事後雖然大家告訴他這個好消息,他因性好多疑,所以不肯相信。八天以後的一個晚上門還是關著,主耶穌再次來到門徒當中,耶穌再次對門徒說:願你們平安,平安是非常的寶貴,那時多馬在場,主沒有問他上次為何不在場跑到哪裡去了。主知道多馬在過去八天心中一定有很大的掙扎與痛苦。主沒有責備多馬,倒是很體貼多馬,為了要去除多馬心中的疑惑,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多馬有沒有去摸耶穌的手和肋旁的傷?沒有必要了!多馬俯伏在主前完全相信主的復活。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四 第四句值得深思的話:「你愛我嗎?……你跟從我吧!」──復活的耶穌基督就是在問這個問題:「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勝過這些嗎?」(約翰福音21:15-17)「這些」,是指他們剛從提比哩亞湖裡打起來的魚,這些魚「都是大魚」,一共有一百五十三條。」(約21:11)換句話說,這些魚是可賣一筆錢。在那躲藏「怕猶太人」的日子,(廿:19)能有一筆錢在身邊是比什麼都重要且實在啊!復活的耶穌基督以人性最大的弱點來詢問西門彼得,祂問彼得是否愛祂勝過「這些--可賣一筆錢的一百五十三尾大魚?」彼得為了生活、為了吃飯,就把主所託付的一切事都拋諸腦後補魚去,但是主在這時候,要彼得面對他的問題,主問:「你能愛我,遠超過一切生活所需嗎?」我們對主的愛應該是超越一切屬世界的人、事、物。沒有任何事務能夠使我們遠離對祂的愛。這是一個價值觀,不是把信仰當成生活的副屬品,乃是把對主的愛擺在首位,是沒有任何人和事物能夠超越我們對祂的愛。這句話不只是在問彼得而已,復活的耶穌基督也在今天向所有想跟隨祂的人發出這樣的問題。
  五 第五句值得深思的話:「要等候父所應許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耶穌復活升天之前在馬可樓上,囑咐祂的門徒說:「要等候父所應許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4、8)這之後怎麼樣呢?門徒照著祂的話做,果真經歷了耶穌所說的。今日的你也照樣可行。
  因此,耶穌復活的目的是為了賜下聖靈給我們,使我們獲得見證祂的能力。舊約的猶太人是呆在耶路撒冷,等候別人來就近聖殿,認識耶和華上帝。新約耶穌要門徒走出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為耶穌作見証。(徒一:8)這是一個大突破。
  復活節最重要的意義,不是詩歌、不是復活彩蛋、不是吸引人的節目,而是基督的福音。主耶穌復活的目的,是要我們繼續去傳福音。我相信主耶穌不希望基督徒過復活節只是慶祝而已,我想祂最想要見到的,是基督徒從復活節的崇拜中,得到再出發傳福音的動力。遍觀四周人群的需要,耶穌復活後所說的這些話給了你我哪些十分相關的提醒?最重要的是,耶穌的確復活!並且帶來生生不息的能力,這份能力可以叫一個心死的重新復活,更可以叫一個原本只愛自己的人,成為一個會愛別人的人。若您還未經歷到這份能力,千萬在這一年的復活節來尋求、來要得著!

〔生活應用〕
一 紀念耶穌復活最好的方式,不是用絢麗的彩蛋來裝飾,也不是用很好的聖樂聚會來點綴,而是要用我們所獲得像基督一樣的復活生命,來活出基督、見證信仰,讓復活基督的生命,能夠繼續在「死人」的身上,持續使他們「復活」起來。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都把基督復活大能的生命活出來,不僅在復活節見證主,更是要在天天的生活中讓人從你我的身上經歷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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