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地医保:安德义德行卷29——利益篇解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14:25:36

安德义德行卷——利益篇解读

【题解】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中国的知识分子千百年来对这句话的理解多有一些偏颇。这是一个对偶句,“君子”与“小人”相对,“义”与“利”相对,因其对偶,许多人将其理解为对立。单独理解这句话,倒没有什么过错,关键是读孔子著作要将孔子的任何一句话,放在孔子思想的系统中去研究,去理解。

对待财富或地位,孔子一向不排斥,比如他说:“邦有道,贫且贱,耻也。”国家清明安宁,在物质上贫困,在地位上低贱,孔子认为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他甚至调侃似的说:“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他认为人口众多后,应使他们富裕起来,富裕后又要教育他们,“庶而后富,富而后教”,孔子的弟子子贡不仅是孔门言语科的高材生,而且是经商的高手,他说:“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端木赐不受命运的安排,将甲地的货物运送到乙地,使其增值,而且对商业行情屡屡猜中。从孔子一系列的论述来看,孔子并不排斥财富。孔子只是认为君子临财,取之有道,“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他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孔子强调限利以义,以义制利,他绝不排斥利益,更不会将义利对立。结合孔子的财富观,我们不应将“君子喻于义”与“小人喻于利”对立起来理解,应该理解为:君子通晓大义,但并不排斥利益,小人知晓利益,也应接受大义的约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另外,关于义利亦有三重境界,最高境界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最低境界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前者为圣人境界,后者为凡夫鄙俗之人的境界,动物属性,儒学叩两端而执中。根据孔子“见得思义”,吕坤提出“不妨人而有益,不损人而利己”的标准,也是当今建立和谐社会所应有的共赢标准。

【原文】

1、子曰:“邦有道,贫且贱,耻也;邦无道,富且贵,耻也。”

《论语•泰伯篇》

【翻译】

国家有道,自已却贫贱,这是耻辱;国家无道,自己却富贵,这同样是耻辱。”

【解读】

本章摘自《论语•泰伯》篇,全文如下: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原文谈善学守道,做到“乱邦不入,危邦不居。”当仕则仕,当隐则隐。或入或居,或隐或仕,全以“善道”为依据。我们摘引部分文字,意在说明孔子的财富观,诸多偏见认为孔子重义轻利,重学轻商,这则文字则明确告诉我们“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国家太平,清明祥和,你物质贫穷,地位低下,是一件令人耻辱的事情。反之“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国家混乱,灾祸连连,你居然发国难财,发乱世财,乱世居高位,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也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情。

也就是说孔子并不排斥财富.

【原文】

2、子曰:“富而可求也①,虽执鞭之士②,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论语•述而篇》

【注释】

①而:如果。  ②虽执鞭之士:即使拿着鞭子为当官人开路的差役。

【翻译】

孔子说:“富足如果可以追求,即使像拿着鞭子为人赶马车这样的事,我也去做。如果不可以去追求,我还是做我喜欢的事吧!”

【解读】

我们在没有认真研习儒学著作时,误认为孔子及孔门弟子一定是清思寡欲,清灯独守,不食人间烟火;坐而论道,清淡爱国,实在是大误特误。错误最显著的便是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即人的良知本性,保存天理,灭尽人欲,认为人的一切欲望都是错误的,都在当灭之列,犹其是朱熹读此章时,硬说:“须要仔细看‘富而可求也’一句。上面自是虚意。言‘而可求’,便是富本不可求也”。朱熹公然纂改孔子原意,实在无法遮掩时却又说:“此章最见得圣人言语浑成的气象,何谓“浑成气象”,遮掩不住,瞒天过海,“浑成”者,瞒天也,欺世也。

孔子分明说得十分清楚“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财富可以追求,以道取之,可以不辞小官,孔子不是也担任过“乘田”“委吏”管仓库,任会计一类的小职务吗?更重要的是孔子多次谈到财富问题:“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泰伯篇》)。“富与贵人之所欲也”。孔子对财富的取予,要求限之以义,“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我们还是引清朝程树德先生在《论语集释》中引《别解》的一段话,该文说得清晰而又具体。

富与贵人皆欲之,圣人但无固求之意,正在论其可与不可,择而不处之也。不义而富且贵,君子恶之,非恶富贵也,恶其取之不以其道也。古之所谓富贵者,禄与位而已。贵以位言,富以禄言,富而可求,以禄言也。执鞭,谓下位也。盖言取君子出处当审度事宜,谷禄之富,于己合义,虽其职位卑下,亦必为之。故夫子之于乘田委吏亦所不鄙。苟不合义,虽其爵位高大,亦必不为。

【原文】

3、子曰:“回也其庶乎①,屡空②。赐不受命而货殖焉③,亿则屡中④。”

《论语•先进篇》

【注释】

①庶:庶几,差不多。 ②屡空:经常空匮。指缺衣短食非常贫穿。 ③货殖:囤积货财以谋利。即经商,做买卖。 ④亿:通“臆”。猜测,估计。

【翻译】

孔子说:“颜回的道德修养差不多了吧,可是他经常短衣缺食。端木赐不能安受天命,去做生意,可他猜测行情,每每都能猜中。”

【解读】

这一章多有人说“贤颜回而讥子贡”。其实不对,本章所记两人,一个是颜回,“素贫贱行乎贫贱”;一个是子贡“素富贵行乎富贵”,均是“素其位而行”,各自依道而行。孔子在《里仁篇》中又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子贡是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颜回是也。各自依道确定取舍,不存在贤此讥彼。一个安贫乐道,一个热衷经商。再则孔子并不排斥经商,他说:“邦有道,贫且贱,耻;邦无道,富且贵,耻。”在天下太平,国家清明的时候,有道之财,何乐而不取呢?孔子自嘲似的也说:“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孔子不仅没有贬斥子贡,而且大加赞扬:“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赐不受命”,子贡不接受天命的安排,而运筹帷幄,利用智谋去经商,将货物由甲地贩运到乙地,使其增值,对商业行情料事如神,“亿则屡中”。用实际行动打破天命的安排,在“道”的规范下越位而求其富贵,而后“行乎富贵”。

孔子不曾“贤颜回而讥子贡”。

【原文】

4、子适卫,冉有仆①。子曰:“庶矣哉②!”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③?”曰:“富之④。”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论语•子路篇》

【注释】

①仆:驾车。 ②庶:多,众多。这里指人口众多。  ③何加:添加什么呢。即指人口够了后还该做什么事。  ④富之:使他们富起来。使动用法。

【翻译】

孔子到卫国去,冉有为他驾车。孔子说:“卫国人口真多啊!”冉有问:“人口众多后,该做些什么呢?”孔子说:“让老百姓富裕起来。”冉有又问:“富裕以后,还该做些什么呢?”孔子说:“教育他们。”

【解读】

孔子与卫国交往较频繁,数次前往,数次离开。又是一次卫国之行,冉有为孔子驾着马车,师徒二人在一辆车上,行走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一边走,一边观赏,一边聊天。来到一个人烟稠密,人口众多的地方。孔子率先发出了感叹:“庶矣哉!”人口真多啊!冉有不失时机向孔子求教,“既庶矣,又何加焉”,人口众多,又该怎么办呢?孔子说:“富之”,使他们富裕。冉有紧追一问:“既富矣,又何加焉?”孔子答:“教之”。师生之间的对话,有三步曲:“庶之”,“富之”,“教之”,层层深入,条理井然。告诉我们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先富后教”。《管子•治国篇》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民贫则难治”,为什么这样说呢?“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法家源出于儒家,儒法治国之道如出一辙。强调物质第一,精神第二,但两者难以确定先后,当两手同时抓。当今社会,开放搞活市场经济,一切措施,意在“富民”;道德规范建设,意在“教民”。二千多年后,我们的举措仍难离孔子“先富后教”,“边富边教”的理论框架,可见孔子理论其博大精深,其经世致用。

【原文】

5、子曰:“君子喻于义①,小人喻于利②。”

《论语•里仁篇》

【注释】

①喻:明白,懂得。义: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  ②利:个人的欲望。

【翻译】

孔子说:“君子通晓道义,小人通晓利益。”

【解读】

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的大国,一向重农抑商,重农轻商.认为商人重利轻义。我国商业发展缓慢,探其深层次原因,恐怕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理解偏颇不无关系,长期将“义”与“利”绝对对立。“君子喻于义”,并不是不要利,“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得也《里仁篇》。”“以义为利(《大学》)。”“利者,义之和也(《易•乾•文言》)。”君子之取利,要符合“道义”,“小人喻于利”,则是不要义,谋其利而不计其义,“以利为利(《大学》)。”关于“义”“利”的关系,孔子再传弟子荀子在《大略篇》有一段话,言之甚切:“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却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却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意思是即便尧舜这样的圣君也不能“去民之好义”,桀纣那样的暴君更不能“去民之欲利”。“荀子强调“义利两有”,“利者义之和”义利和谐统一,不偏不倚,合中正之道。做到“居利思义(《左传》),”“见得思义(《季氏篇》),”“以义为利(《大学》)”。我们应完整的把握孔子的义利观,不必将“义”“利”对立。

【原文】

6、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①,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②?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③,颠沛必于是。”

《论语•里仁篇》

【注释】

①得之:应改为“去之。”  ②恶(wù)乎成名:怎么能成名。  ③造次:匆忙,仓促。

【翻译】

孔子说:“财富和高贵,是人的本性欲望所要求的,不用正当的方法而得到,不去享有。贫困和低贱,是人所厌弃的,不用正当的方法来摆脱,不求摆脱。君子如果离弃了仁德,凭什么成名呢?君子即使一顿饭的时间也不会违弃仁德。举措不安时必定紧守仁德,颠沛流离时也同样紧守仁德。”

【解读】

这一则表明了孔子的富贵观,或财富观。他认为对财富和显贵地位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欲”即欲望,欲望是人的本性。研究人性的问题,是哲学的问题,孔子将其对财富地位的追求确定为人的本性,表明他对财富问题的基本看法。他又说:“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财富只要能追求,即使为人执鞭驾车,他也会干。”孔子得意弟子子贡,也是一个恪守忠信而又善经营的高手,孔子赞扬子贡说:“亿(臆)则屡中”,预测经营行情时,常常猜中,频频得手,直至结驷连骑,富甲一方。这与后世的汉儒以及程朱理学的观点颇不一致,他们认为人应该,“损欲”,“禁欲”,进而达到“存天理,灭人欲”,“尽去其私而全德。”人不应该有私欲,这与孔子的财富观相去颇远,孔子主张有私欲,求富贵,赞同“学而优则仕”;但他却不赞成私欲无限制的臌胀。“临财勿苟得”,他要求“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即君子“临财取之有道”。同理,“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富贵与贫贱所欲所恶,取与不取,得与不得,以什么为标准呢?以“仁”为标准,须臾不得离仁。“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匆忙流离之间都不能离开“仁”,“仁”在这里表现的含义是什么呢?“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达人。”自己想富贵,想一想别人是否也富贵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讨厌贫贱,想一想别人是否也讨厌贫贱,这就是文中的“仁”,这也是文中的“道”,“不以其道”的“道”即“君子去仁”之“仁”。“仁道”的含义在这里从积极方面看,表现为“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从消极方面看,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前者对富贵而言,后者对贫贱而言,“立人”也罢,“施人”也罢,以“仁”“道”为衡量标准,“仁”“道”的标准,具体化为“立人”“达人”“施于人”,但还应有一个更具体的标准,这标准便是“时中”“用中”,恰当而已,从一个更低的角度看,便是“不损人而利己,不妨人而有益”。

【原文】

7、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①:“信乎,夫子不言②,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③。夫子时然后言④,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⑤,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论语•宪问篇》

【注释】

①公叔文子:名拔,卫国大夫,卫献公之孙,谥号“文”,所以称他为公叔文子。公明贾:姓公明,名贾,卫国人,公叔文子的使臣。  ②夫子:指公叔文子。  ③以:这里作“此”讲。  ④时:时中,恰当。  ⑤义:符合义。名词活用作动词。

【翻译】

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说:“有人说他老先生不说,不笑,不取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说:“这是传话人说错了。他老人家到该说话时才说,所以别人不讨厌他讲话;高兴了才笑,所以别人不讨厌他笑。取财符合义时才取,所以别人不讨厌他取财。”孔子说:“是这样吗?难道真的是这样吗?”

【解读】

公叔文子有三大美行:一、时中之言;二、时中之乐;三、时中之取。

一、“时中之言”。“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说话恰到好处,孔子在《季氏篇》中说:“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不该说而抢着说叫“浮躁”,该说又不说叫“隐忍”,不察言观色而漫天胡说叫“盲瞽”,“睁眼瞎”。公叔文子时中之言,当为圣人之言。

二、“时中之乐”。“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学而时习之”是快乐,“有朋自远方来”是快乐,箪食瓢饮居陋巷,颜回不改其乐,是快乐。“贫而乐”,是快乐,“富而好礼”是快乐,益者三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均是快乐,“乐而不淫”,淫,过分,不淫,即不过分,“乐而不淫”即时中之乐。公叔文子时中之乐,当属圣人之乐。

三、“时中之取”。“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不妨人而利己,不损人而有益”,“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取利以义”,“义然后取”乃时中之取,公叔文子时中之取,当属圣人之取。

孔子问“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凡俗之人,“三不”之行,似不可信,孔子疑而问之,似乎“告者”有误——“不及”,公明贾予以纠正,公叔文子有君子之美行,尚不及圣人。时言,时笑,时取,皆圣人之所为。公明贾纠“告者”之过而誉之——而又“过之”,“过犹不及”,孔子最后说:“其然?岂其然乎?”“其然”对“不及”之惑而言,“岂其然乎”对誉而“过之”之惑而言,孔子满心疑惑而不便,也不愿“正言其非也”,君子“乐道人之善”,《论语•稽》有一段文字对“过犹不及”的分析,颇有见地,抄录如下:

不言、不笑、不取,矫激好名者类能强而制之。至时言、乐笑、义取,则时中之圣矣。告者固过,而贾言尤过。孔子论人,誉必有试,故以疑词姑置之,以待后之核其实耳,非存一刻薄之念以待人也。

【原文】

8、子曰:“饭疏食饮水①,曲肱而枕之②,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篇》

【注释】

①饭疏食:吃粗糙的食物。饭,吃,名词作动词。  ②肱(gông),从肩到肘的部分,也泛指胳膊。枕,枕着,动词。

【翻译】

孔子说:“吃粗粮,喝淡水,弯起胳膊当枕头,乐在其中。那不合义理的财富和高贵,对我来说,犹如天边浮云。”

【解读】

孔子一生追求快乐,讲究快乐,不主张苦修,如学习的快乐、交友的快乐、修道的快乐、悟道的快乐(见6•11章)。贫而乐,粗食淡水,弯起胳膊做枕头,幕天席地,面对苍天,仰依大地,远山隐约,白云飘飘,其乐无穷,真似悟道“真人”。孔子何以能达到贫而乐,视不义之富贵如浮云呢?关键在于孔子一生致力于“道”的追求,“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达到了“仁者爱山爱水,静动自如”的境界。因此可以久处困约,长处快乐,反之“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话又说回来,孔子一生能做到“贫而乐”,是否就是“安于贫”而不求富贵呢?答案是否定的,本篇“富而可求”章便是明证。孔子并不是贫而乐而安于贫,而是求“合义”之富贵,君子疾没世名不称焉《卫灵公》。”又作〈〈周易•乾•文言〉〉“利者,义之和也”,只是富贵要求合乎道义,不合道义,则如“浮云”。合道义之富贵,何乐而不取也,君子临财,取之有道,快乐就在其中了。

【原文】

9、子张曰:“士见危致命①,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论语•子张篇》

【注释】

①致:拿出,献出。

【翻译】

子张说:“读书人看见危险能够献出性命,遇见利益考虑是否符合道义,祭祀时考虑是否恭敬虔诚,服丧时考虑是否悲哀伤痛,这也就可以了。”

【解读】

“见危致命”,说的是无私奉献,临难则慷慨赴义。“见得思义”,说的是有私索取,临利则思天下之公义。“致命”谈“公”,“思义”谈“私”,不论公私,关乎修身,“祭思敬,丧思哀”,谈的是“慎终追远”,不忘其根本,也是孝道的延续,孝道当敬,当哀,当诚。子夏所言,分别见于《宪问》《八佾》《季氏》等篇孔子所言。子夏综合而言,以传述先生之言。

【原文】

10、子夏为莒父宰①,问政。子曰:“无欲速②,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子路篇》

【注释】

①莒(jǔ)父:鲁国的一个城邑。在今山东莒县境内。宰:县令。 ②欲速:求快,图快。

【翻译】

子夏做了莒父的县令,向孔子请教怎样办理政事。孔子说:“不要求快,不要贪图小利。求快反而达不到目的;贪图小利,就办不成大事。”

【解读】

一般人在读这一章时多以为所谈是两件事,一是谈“欲速则不达”,二是谈“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实际上“欲速”“不达”“见小利”“大事不成”四者之间关系紧密。欲速者见利必小,见利小者必心躁,心躁者必欲速,欲速者必不达,不达者必不成大事;反推亦通,不成大事者必欲速,欲速者必心躁,心躁者必见小利,见小利者必欲速,欲速者必不达。正反相推,环环相扣,因果相关,由此推及其他,《反身录》说:“为政欲速非善政,为学欲速非善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即“为工欲速非善事,为人欲速非善人”。孔子数章所论:“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又说:“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又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说:“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数辞一意,无欲速,欲速则不达。不论治一事,或治一邑,或治一国。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说:

如果有心求治,不妨从容料理。斫轮老人谓不疾不徐之间,有妙存焉。岂惟读书宜然,为政亦然。若求治太急,兴利除害,为之不以其渐,不是忙中多错,便是操切偾事。自古成大事者,眼界自阔,规模自别,宁敦大成裕,不取便目前,亦犹学者宁学圣人而未至,不欲以一善成名。

【原文】

11、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予之④。

《老子》36章

【注释】

①歙(xī):收敛。  ②固:故。  ③取:夺。  ④予:与。

【翻译】

将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先增强它;将要废弃它,必先兴举它;将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

【解读】

本章老子阐述了他朴素的辩证观点。“歙”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予”都是矛盾对立的双方,它们均能互相转化,只有“张之”,“强之”,“兴之”,“予之”,才能后“歙之”,“弱之”,“废之”,“取之”。先予后取是自然界的法则,人当效法自然,在利益面前也当先予后取。

这种自然界的法则,朴素的辩证观点。明代释德清在《老子道德经解》中说:“此言物势之自然而人不能察,天下之物,势极则反。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盈;灯之将灭,必炽明。斯皆物势之自然也。故固张者,翕之象也;固强者,弱之萌也;固兴者,废之机也;固予者,夺之兆也。天时人事,物理自然。”

【原文】

12、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

《荀子•大略篇》

【翻译】

讲求义和利,这两个方面都是人所固有的。即使是尧、舜也不能消除人对利的欲求,但他们能使人对利的欲求不超过人们对义的喜爱。即使是桀、纣也不能消除人对义的喜爱,但他们却能使人对义的喜爱不超过对利的欲求。所以义胜过利时,就是太平治世,利胜过义时,就是乱世。君主重视义,义就胜过利,君主重视利,利就胜过义。

【解读】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许多人将孔子的这两句话对立起来理解,非此即彼,非彼即此,其实“义”与“利”两者当是互相对待,互为补充的关系,当如荀子所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关键是谁为主谁为辅的问题。君子以义为主,则“喻于义”,小人以利为主,则“喻于义”。

荀子举例说:尧舜这样的圣君明主,只能做到“欲利不克其好义”,即是“利不胜义”,以义为主,义胜利,“义胜利者为治世”。桀纣这样的暴君昏王,只能做到“好义不胜其欲利”,即“义不胜利”,以利为主,“利胜义”,“利克义者为乱世”,上行下效,风行草偃,“上重义则义克利”,“义克利”则“君子喻于义”,“上重利则利克义”,“利克义”则“小人喻于利”。

【原文】

9、子张曰:“士见危致命①,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论语•子张篇》

【注释】

①致:拿出,献出。

【翻译】

子张说:“读书人看见危险能够献出性命,遇见利益考虑是否符合道义,祭祀时考虑是否恭敬虔诚,服丧时考虑是否悲哀伤痛,这也就可以了。”

【解读】

“见危致命”,说的是无私奉献,临难则慷慨赴义。“见得思义”,说的是有私索取,临利则思天下之公义。“致命”谈“公”,“思义”谈“私”,不论公私,关乎修身,“祭思敬,丧思哀”,谈的是“慎终追远”,不忘其根本,也是孝道的延续,孝道当敬,当哀,当诚。子夏所言,分别见于《宪问》《八佾》《季氏》等篇孔子所言。子夏综合而言,以传述先生之言。

【原文】

10、子夏为莒父宰①,问政。子曰:“无欲速②,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子路篇》

【注释】

①莒(jǔ)父:鲁国的一个城邑。在今山东莒县境内。宰:县令。 ②欲速:求快,图快。

【翻译】

子夏做了莒父的县令,向孔子请教怎样办理政事。孔子说:“不要求快,不要贪图小利。求快反而达不到目的;贪图小利,就办不成大事。”

【解读】

一般人在读这一章时多以为所谈是两件事,一是谈“欲速则不达”,二是谈“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实际上“欲速”“不达”“见小利”“大事不成”四者之间关系紧密。欲速者见利必小,见利小者必心躁,心躁者必欲速,欲速者必不达,不达者必不成大事;反推亦通,不成大事者必欲速,欲速者必心躁,心躁者必见小利,见小利者必欲速,欲速者必不达。正反相推,环环相扣,因果相关,由此推及其他,《反身录》说:“为政欲速非善政,为学欲速非善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即“为工欲速非善事,为人欲速非善人”。孔子数章所论:“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又说:“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又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说:“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数辞一意,无欲速,欲速则不达。不论治一事,或治一邑,或治一国。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说:

如果有心求治,不妨从容料理。斫轮老人谓不疾不徐之间,有妙存焉。岂惟读书宜然,为政亦然。若求治太急,兴利除害,为之不以其渐,不是忙中多错,便是操切偾事。自古成大事者,眼界自阔,规模自别,宁敦大成裕,不取便目前,亦犹学者宁学圣人而未至,不欲以一善成名。

【原文】

11、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予之④。

《老子》36章

【注释】

①歙(xī):收敛。  ②固:故。  ③取:夺。  ④予:与。

【翻译】

将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先增强它;将要废弃它,必先兴举它;将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

【解读】

本章老子阐述了他朴素的辩证观点。“歙”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予”都是矛盾对立的双方,它们均能互相转化,只有“张之”,“强之”,“兴之”,“予之”,才能后“歙之”,“弱之”,“废之”,“取之”。先予后取是自然界的法则,人当效法自然,在利益面前也当先予后取。

这种自然界的法则,朴素的辩证观点。明代释德清在《老子道德经解》中说:“此言物势之自然而人不能察,天下之物,势极则反。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盈;灯之将灭,必炽明。斯皆物势之自然也。故固张者,翕之象也;固强者,弱之萌也;固兴者,废之机也;固予者,夺之兆也。天时人事,物理自然。”

【原文】

12、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

《荀子•大略篇》

【翻译】

讲求义和利,这两个方面都是人所固有的。即使是尧、舜也不能消除人对利的欲求,但他们能使人对利的欲求不超过人们对义的喜爱。即使是桀、纣也不能消除人对义的喜爱,但他们却能使人对义的喜爱不超过对利的欲求。所以义胜过利时,就是太平治世,利胜过义时,就是乱世。君主重视义,义就胜过利,君主重视利,利就胜过义。

【解读】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许多人将孔子的这两句话对立起来理解,非此即彼,非彼即此,其实“义”与“利”两者当是互相对待,互为补充的关系,当如荀子所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关键是谁为主谁为辅的问题。君子以义为主,则“喻于义”,小人以利为主,则“喻于义”。

荀子举例说:尧舜这样的圣君明主,只能做到“欲利不克其好义”,即是“利不胜义”,以义为主,义胜利,“义胜利者为治世”。桀纣这样的暴君昏王,只能做到“好义不胜其欲利”,即“义不胜利”,以利为主,“利胜义”,“利克义者为乱世”,上行下效,风行草偃,“上重义则义克利”,“义克利”则“君子喻于义”,“上重利则利克义”,“利克义”则“小人喻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