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信息网:“语乱天下”之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45:04

谈“语乱天下”

文明社会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通过协商和讲理来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冲突”,而所有战争和混乱都是没有协商,没有理可讲时发生的。无论讲理还是协商都离不开语言,正确使用语言工具实在是文明社会的基石。“语言”是“契约”的基石,反过来“语言”要靠“契约”的存在而发挥作用。仔细分析上个世纪中国发生的大动乱,除去两次世界大战是国家之间的战争之外,相当多动乱都披上有“美丽语言”的外衣,并不是直接宣称对财富、领土、权力的争夺,可以说“语乱天下”是上个世纪动乱最大的特点。这篇对“语乱天下”的讨论有这样几部分:《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要找到“语乱天下”的根源-谈语文教学的改革》,《“语乱天下”举例:“剥削”、“封建”、“革命和反动”、“国、国家”》,《关于“语乱天下”文章的后记》。

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语言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言论自由”是保持语言纯洁的前提。

人的本质是“生物体”,是靠水、空气和食物来生存繁衍的,语言文字说到底是为了更好获取“物质”而发明的“符号”,一种“工具”。是将“现实”转换成“语言符号”,经过传输、分析,实现对“现实”的分类、区别,实现控制“人”的行为。使用语言有两点必须要注意:一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不可能用有限的语言文字表述出来;二是不同的人对同样的语言文字会有不同的理解,强制接受一种观点认识(只是一些语言)从语言本质上讲就是十分错误的。也就是说语言这个“工具”并不是百分之百好用的,我们不能不重“现实”而重“语言”,搞本末倒置。语言文字作为工具存在缺陷,但在人类社会中还是有相当大的作用,能被人们理解,其关键在于人们对“语言话语”中的基础字词的理解达成了“默契”,但这“默契”是经过人们长期反复自由讨论后确定下来的。要保持字词意义的稳定性和纯洁性,必须要有“言论自由”的环境。在缺少自由和平相互讨论的环境中,语言所确定的“现实”的转换“协议”是极脆弱的,很容易遭到破坏。“指鹿为马”的典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潜规则,实际上就是反映了这个现象。

“言论自由”这似乎是一个政治问题,更重要是我们要不要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语文常识”问题。“指鹿为马”这一典故在中国出现,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很早就认识到了“语言文字”的缺点,但又没有积极想办法克服,造成了不信任文字的传统。所以中国历史上缺少以文字为基础的“契约”和“承诺”,缺少谈判精神,缺少文字为基础的法律条文。这也成了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要让语言在控制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纯洁我们的语言,而语言文字的意义都是反复使用,约定俗成的,没有“言论自由”就不可能保证语言的纯洁。

二、 要分清两类语言概念。

我们要“依法治国”,要讲科学,而这两方面在使用语言上有个极其鲜明的特点,就是所使用“字词”的概念是清晰的,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在使用语言,也就是“字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清楚的,语言所描述的“现实”是清楚的。“现实”和“语言”相互转换比较准确。也就是大家对这类“语言”的理解没有分歧或分歧很小。这些语言构成了法律条文和科学著作的基础。我们可以把这类语言称之为“科学语言”。

复杂社会现实和人的情感等是比较难以用简单有限的语言来概括,人们为了对社会规律进行探索,为了表达情感,就不得不大量使用一些抽象、笼统的字词。这些“字词”没有什么实在与之准确对应,这些字词的“外延”是不清楚的。这种概念对“现实”的说明不可能是准确的,使用它的人需要思索,有时需要具备其它不少知识,不同的人对同一个“语言概念”理解可能大相径庭。这些概念充斥了我们的生活和对事物的认知之中。我们可以将这类语言称之为“抽象语言”。

这两类语言在日常生活中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科学语言由于和现实联系紧密而且准确,常常可以做出“正确”和“错误”、“好”和“坏”的区别,法律条文应当也必须是由这类语言构成,准确判定“罪”和“非罪”;而抽象语言常常是表现一种情感,一种笼统而无现实意义的判断和区别。它的作用应当仅限于理论著作,限于对“知识”的探求,限于精神情感世界。例如我们把社会分成“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这些说法限于理论中,完全是说者的自由,显示了人类对社会现象的思考;但要以“反社会主义的坏分子”、“封建社会的残渣余孽”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夺取他的财产,就是滥用了“抽象概念”。有了这样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好”,从语文角度看,就是一个病句,“好”是对现实中的“事物”进行比较后而得出的结论,对一个理论上的,含糊其辞的,泛泛而谈的一个“概念”——“社会主义”,它是无法实现比较的,如何有好坏之分?再如我们不可能有“破坏爱情罪”,而只能有“重婚罪”。“爱情”就属于“抽象概念”,而“婚”就是比较清晰的概念。

一般来讲“语言”产生的过程是先有“现实”,然后再对“现实”命名,而产生语言概念。但由于语言在人类社会中作用实在太大了,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忘记语言产生的“程序”,常常使用一些根本没有实际内容的“语言概念”。这些语言的出现主要是源于人们一种精神诉求,应当属于典型的“抽象语言”。在宗教方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鬼”、“神”是最典型的,谁也没见过鬼、“神,鬼”是没有“实在体”与之对应,但人们都怕“鬼”,敬“神”。如果这种“语言概念”仅用于图腾,用于宗教,都可以传达一些语言信息。而这种虚无的“语言”用于日常生活或是社会理论的辩论中则常常产生“吵架”或是社会混乱。例如我们常说的“思想”,这是什么现实呢?一个人对某件事情有自己的想法,表达了一种猜测,一种模糊的判定,也仅此而已。我们说某某人是“思想家”,这个人一定是要有著作,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系统的阐述,这时的“思想”是和“著作”这一“实在”建立了联系,是有意义的表述。如果这个人没有著作,最多有些零散的话语记载,我们说这个人是思想家就没有意义了,再创造出“某某(人)思想”这一语言概念不就是很“空”的一种表述吗?围绕它的争论不就是无的放矢吗?又能解决什么现实问题呢?又能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语文教师可以不懂政治,不懂众多的社会学名词,但要能分清这要两类概念。所有“抽象语言概念”是人们思考问题的工具,在理论研究中,用于表述情感,表现一种精神信仰或是依托,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不能用于科学问题的论述,也不应当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在日常生活中的辩论和讲理时,也要自觉避免使用这些“概念”。大量使用这种概念,强调这种概念,是最常见“不讲理”的做法。仔细检查我们的语文课本,这种抽象概念比比皆是,但如何对待这些抽象的语言从没有引起教师们的注意,让学生随意使用这些含糊的概念,结果是自己糊涂也搅乱学子们的思维。用老话讲,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用脱离现实,抽象而含糊的语言概念来左右我们的现实,是“语乱天下”的突出表现。如果人们在对待“主义”之类的抽象概念上有正确的认识,不知能减少多少战争和混乱局面。

三、 要区分“群”和群中的“个体”。

数学集合论中的“集合”和集合中的“元素”是两个十分清楚的概念,不会出现混淆。“偶数集合是个无限集”,这里的主语是“集合”。“偶数能被二整除”,这句话的主语是指集合中的“元素”。在我们日常和有关社会现象的话语中也应当注意这个问题。以各种“由头”,我们可以将人分成各种“群”,再给它“命名”,成为语言概念。如“男人”、“女人”、“中国人”、“美国人”……等等。当这个词语表示是个“群”的意义,则一般就是“抽象概念”,所谓的“集合”;如果这词语表示具体的“人”,就是所谓集合中的“元素”。例如我们使用“工人阶级”这个概念时,应当注意区分你是指它的“集合”意义呢?还是指它的“元素”呢?如果是前者,则你使用了一个高度抽象、笼统的概念;如果是后者,则应当使用“某个”或“某些工人”,这样表达的意思才是准确的。“工人阶级是伟大的阶级,你是工人,是工人阶级中的一员,所以你也是伟大的”,这句话就是混淆一个语言概念两种意义的例子,句中的“论据”不过是高度抽象而无用的情感话语,是不能在现实中起到判断作用的。用这种语言去鼓动普通工人,显然是一种无逻辑性而带有欺骗性的有意“煽动”。不注意这种区别最明显的是“人民”这个概念的使用。过去商业服务场所都有“为人民服务”的标语,然而顾客与服务员之间的争吵是常有的。“你们不是为人民服务吗?……”;“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里就明显反映了这句话是没有实在的意义。“人民”这个概念用于理论,用于笼统的话语中,用于情感的话语中,是可以的。但要在用于说明“现实”,让它来做动词的主语或宾语,则常常构成了病句。“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最空洞的话语,没有承诺任何具体的义务,是极不负责任的话语。有意混淆一个语言概念的这两个截然不同意义的作法,是又一常见“语乱天下”的现象。

四、 “语乱天下”的中文源头。

人所以成为“人”,就是因为发明了“语言”。人们通过“符号”(文字)把现实中的一切(物质现象、情感、思想等等)转换成“语言”,进行传播。语言是如何实现“现实”与“文字”的相互转换呢?首先要确定有限的“符号”,这在大多数语言文字中就是“字母”,然后这些有限的符号经过“排列组合”成单词、句子、文章,来表达无限复杂丰富的现实世界。中国人比较“聪明”,跳过了“有限符号”这个阶段,直接出现成千上万的“字”完成了语言文字的基础工作。这种语言文字首先由于数量繁多,造成掌握的困难。古汉语没有标点,没有约定的语法,没有规范的格式,甚至常常为了忌讳或其它原因而随便改动“字”的含义,也没有产生新词的约定。汉语的这些缺陷造成在表述“现实”中缺少逻辑性,从作为一种工具来讲,中文是一种既华丽又笨拙的工具,为一个世纪的“语乱天下”提供了“沃土”。

上个世纪初,西方文化大量渗透到了这个古老的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问题除去“现实”和文字的转换之外,又多出来各种文字之间的相互转换问题。在各种新概念层出不穷情况下,对语言文字的改革要求越来越强烈。当时不少学者对古汉语进行了思考,指出作为语言文字的“工具”,汉字有不少缺点,甚至主张废止汉字,这当然是行不通的。一种语言是一个民族的象征,我们自然只有传承发扬。又要发挥语言文字在人类社会的作用,又要保留自己民族的重厚文化遗产,有识之士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中文从文言文转为白话文,引入了标点符号,引入了语法,引入了大量的新词。从促使文化发展这一点来看,无论对“新文化运动”评价再高,也是不为过的。但可惜的是由于战乱,由于传统文化的惯性,这场文化运动并没有进行完就夭折了,造成了更多的语言文字上的混乱,反而为“语乱天下”推波助澜。

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吃够了“语乱天下”的苦头,今天我们不是讨论是否“继续革命”的问题,而是如何续写“新文化运动”的真正精髓,如何规范我们的语言工具,如何制定“讲理的规则”。这续写的“新文化运动”才是值得我们每个关心国家前途的人,每一个渴望中国走向民主宪政之路的人,每一个从事教育的工作者,最值得研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