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服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0:57:25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服装 徽章略说(1949年——1966年)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时期

    (1949年8月—1955年7月)

 

    1950年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于1950年1月4日实行新的军服样式。公安部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时穿着 50 式陆军军服.50 式陆军军服,军服颜色为黄绿色。干部服为中山装式,女军人着连衣裙,均戴大檐帽。(1952年改为解放帽)。陆军士兵夏服上衣为套头式半开口,紧袖口(1952年改为中山装样式)。陆军干部,战士冬服基本相同,上衣为立翻领,两个暗兜,直排五粒扣,裤子为散腿西式裤,战士冬服加护肩,护膝,护挡,女东服为列宁装。当时全国的公安部队,根据其任务范围的不同,分为正规公安部队与地方公安部队两种。正规公安部队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佩戴"八一"军徽帽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的胸章,此外左臂佩带盾形臂章,臂章内有"公安"字样和军徽图案,以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部队的区别。地方公安部队隶属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领导 ,服装与正规公安部队相同,佩带50式 公安帽徽。 胸章样式为"人民公安部队××(地区名称)公安队"字样。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安部队胸章上半部用汉字"××(地区名称)人民公安部队",下半部用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字表示。左臂佩带有"公安"字样和红色五角星图案盾形臂章。

    中国人民志愿军公安部队的服装。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由于准备时间仓促,首批出国作战的公安部队干部战士均着50式军服。因为朝鲜战争的特殊性,所以志愿军服装上任何带有国籍或“八一”军徽的各种识别标志帽徽,胸章,臂章都被要求留在国内。志愿军后勤指挥部根据在朝鲜的作战经验,对存在问题的志愿军服装进行了修改,将苏式套头式上衣改为前开襟式。冬夏服装的肘,肩,臂,等部位加扎一层棉布。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增加了牢固性,提高了保暖性。有效提高了服装适应战争的能力。为了便于区分,后期志愿军官兵均佩带“中国人民志愿军”布制胸章。需要提及的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从全国抽调(大部分为驻守南方的四野部队)人民解放军所驻扎地域多为南方炎热地区,正至酷暑。由于时间紧迫,根本来不及换入朝作战所急需的冬装。于是在穿着夏装的情况下于当年9月间进入零下二三十度的朝鲜严寒地域作战,并取得首战的胜利。在缺少服装 枪支弹药 火炮 甚至连是最起码的作战生活物品也得不到及时保障的情况下,击溃联合国军。我想中国人民志愿军凭着的正是一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一腔赤诚热血,不怕牺牲,前仆后继,英勇作战。以极其恶劣的装备打败了由美国拼凑的所谓联合国军,特别是美军挟二战胜利余威凭借其先进的军事装备,并妄图使用原子弹对我实行核轰炸的情况下,才取得这一举世瞩目的伟大胜利!应该说在这一刻中国人民才真正屹立的世界强国之列!在这里向光荣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将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时期

   (1955年7月—1957年8月)

  

    1955年7月18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司令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司令部"。1955年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9月27日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将官授衔典礼,公安军领导人罗瑞卿被授予公安军大将军衔,李天焕等被授予公安军中将军衔,吴烈等被授予公安军少将军衔。在由此开始的几个月时间内,全体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官兵都光荣地被授予上至公安军大将,下至公安军列兵的军兵种或勤务军衔。公安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军服式样、颜色、品种,帽徽、军衔肩章、领章与陆军55式军服完全一致,只是在官兵的领章上钉缀公安军符号作为军兵种区分。公安军符号为盾形图案,中间是颗象征党绝对领导的红五星。

    55式军服分礼服和常服,作战服三大类。其中55式礼服发给校以上军官,样式为西服大驳头双排扣,配白衬衣,系藏青色领带,颜色为海蓝色,戴礼服大檐帽。礼服均在领边,袖头,裤中缝按不同衔级配不同饰物。常服为棕绿色,中山装样式,戴大檐帽。军官佩带军衔肩章,军兵种勤务领章。军官肩章分两种,指挥,政治军官和海军舰艇技术军官肩章版面为金黄色底,军医,兽医,军法,技术,后勤,行政军官为银白色版面。士兵夏季戴船形帽,佩带船形帽帽徽,冬季戴栽绒帽,佩带大帽徽。佩带军衔领章。公安军军衔授予之初,公安军军官肩章的边线 纵线 军官领章的颜色和士兵领章的颜色均为草绿色,(草绿色为公安军的军种色)后来考虑到这种识别方式非常烦琐,不便于士兵和群众识别,故在1955年11月25日公安军的军种颜色改为和陆军相同,原草绿色军种肩章 ,领章予以保留,用于典礼,阅兵等重要场合穿用。

    公安军中的海巡部队军官穿着海军服,佩戴海军军衔肩章和领章。公安军海巡部队舰艇技术军官使用金黄色底肩章,其他兵种勤务军官的领章与海军相同。与海军军官的区别在于使用陆军帽徽和使用缀订公安军符号的海军领章。海巡部队士兵军衔分为水上公安上士、水上公安中士、水上公安下士、水上公安上等水兵、水上公安水兵。穿用海军水兵服,但使用陆军帽徽。佩带海军士兵肩章,服装样式为冬季蓝呢制水兵服、夏季上白下蓝布制水兵服,水兵帽帽墙饰带上写有金黄色“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字样。

    1955年8月1日公安部成立武装民警局(公安部十六局)领导下的由各专、县公安部队改编成人民武装警察,穿着人民警察服装,戴人民警察帽徽及胸章,实行薪金制。帽徽图案为光芒线围绕的麦穗齿轮和国旗图案,另有一种消防警察和武装警察船形帽上使用的帽徽,直径20毫米,除无光芒线外,同55式警察帽徽。佩带胸章,白底红色边框黑体"中国人民警察"字样,样式基本同50式胸章。少数民族地区武警胸章上继续写有少数民族文字。


       罗瑞卿(1906-1978)50年代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公安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55年被授予公安军大将军衔


注图中陆军勤务少将肩章为早期版本使用至1955年12月.12月以后改为金黄色版面肩章.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时期

   (1957年9月—1958年12月)

  

    1957年8月29日中央军委撤消公安军军种,但对外仍称“公安部队”。原公安军官兵军衔改授步兵军衔,取消公安军的军种符号,服装不变。公安军海巡部队划归海军各警备区,其军服,徽章完全等同海军官兵服装。

    1958年1月9日,国务院批准国防部关于修改部分现行军服及肩章,领章样式的报告,增发军衔领章和解放帽以及3毫米解放帽帽徽,原军衔肩章,军兵种勤务领章,大檐帽改为重大节假日穿用,取消银白色技术肩章,全部使用金黄色肩章,士兵船形帽改为解放帽,佩带3毫米解放帽帽徽。军服由紧袖口改为散袖口。

    人民武装警察(公安部十六局所属)于1958年装备了58式警服,取消布质胸章,佩戴斜长方形塑料制红色领章,领章正中钉有民警盾形符号,盾形中为国旗图案。帽徽沿用55式警察帽徽。


          58式军衔领章  

     
    58式军服 解放帽 军官军衔领章  士兵解放帽 军服散袖口          



 

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期

   (1959年1月—1963年1月)

 

    这个时期的着装最为混乱。

    1959年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归地方公安机关领导。总参警备部以及所属部队和原公安部十六局(武装民警局)合并。成立公安部四局所属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公安部四局负责领导。所属部队全部取消军衔制,不在佩带军衔标志。由军队序列拨出,按转业退伍处理。这时期的武警服装相当混乱,有原公安部队改编过来穿着陆军军服的,只是将解放帽陆军帽徽换为警察帽徽,并不在佩带领章和肩章的武警官兵,有大城市先期换装58式警服的原公安部十六局所属武装警察,也有仍穿着55式警服的原公安部十六局所属武装警察。为解决服装杂乱的问题,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于4月17日专门向周恩来总理请示要求改进武警部队服装, 服饰。5月19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自1959年10月1日起全国武警部队换装新式警服。其59式警服分为干警服和警士服以及男服和女服。干警服,冬夏警服上衣为草绿色,立翻领,前开襟样式,上下四个挖袋,五颗花边五星胶木扣子,冬夏警裤为藏蓝色西服裤。警士冬夏警服上衣为草绿色,立翻领,前开襟样式,上衣只有两个上挖袋,五颗五星花边胶木扣子,冬夏警裤为藏蓝色西服裤。干警和警士均在警裤缝线上按各自级别镶红色平布牙线区分级别,具体如下: 处以上干警镶7毫米的裤缝线,科以下干警5毫米裤缝线,警士为2毫米。干警,警士着夏服时均戴大檐帽,草绿色,藏蓝色帽墙,黑色帽饰带。冬帽为草绿色栽绒棉帽,干警和警士相同。帽徽继续沿用55式人民警察帽徽,领章沿用58式警察领章。1960年4月海巡部队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名称为“××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海上巡逻队”。服装样式 服饰徽章等同其他武装警察部队。

    1962年1月22日,武警部队党委发出《关于评定和调整干部军衔级别的指示》,“指示”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民警级、行政级和卫生技术级的干部都评定为军队级别,授予军官军衔(已授衔的,恢复其军衔)。从6月1日起,武警部队干部,战士正式恢复军衔和军队级别。3月3日,中央军委批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帽徽、肩章符号式样。其中武警部队司令员兼政委谢富治改授武警上将军衔。所有军衔前冠名武警上将--武警列兵的称号。干警,警士服装改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样式,但纽扣,帽丁均为花边五星扣,帽徽及其领章符号继续沿用55式警察帽徽和58警察盾形国旗图案符号。士兵军衔领章缀订58式警察符号。肩章扣为麦穗环抱下的国旗图案,分别按军衔等级,将校尉,分为三种大小规格。干警平时使用58式军衔领章,戴解放帽。警士废除大檐帽,改用解放帽。1962年11月25日,由于边防斗争特殊性的需要,周恩来总理批准将中印边界民警服装改为暂用原武警服装,即上衣为棕绿色,裤子为蓝色,裤缝加红牙线,夏季戴大沿帽,冬季戴皮毛帽,扎腰带,佩带民警的领章、符号和帽徽。


    宁贤文 1913年出生 时任湖南省公安总队总队长兼政治委员 1962年晋升为武警少将军衔.




         中印边境民警着原武警服装服装.其实就是陆军部队两套服装.父亲的战友.

 

五、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时期

   (1963年2月—1966年6月)

 

    1963年12月9日,经中央批准,公安部队将现行的帽徽、符号式样改为在陆军帽徽“八一”红星后镶加公安盾牌,为公安部队帽徽;符号采用原公安军时期的符号,衣服钮扣、肩章扣、腰带钎子以及士兵超期服役证章均与解放军相同。这时期的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除去帽徽为新设计的样式,并沿用55年公安军时期的领章符号外。其他和陆军着装完全一致。

    1965年6月1日,公安部队同陆、海、空军一样,从即日起取消军衔制度及一系列有关的标志符号,一律佩带新的全红五角星帽徽和全红领章,全军官兵一律戴解放帽。军官与士兵衣服的区别只在与军官上衣有上下口袋,而士兵只有两个上挖袋,服装面料,等等均相同。



   
尾记:由于公安部队名称,部队改编,人员编制,人员级别等等变换繁多。加上始终在军队和人民警察之间进行变化,所以其军服或警服都始终搀杂军队或警察服装的影响。军服和警服的每次改动都会影响到这只部队服装的改变。其服装,服饰在1949年--1965年变化是相当巨大的。由于篇幅所限所以只能是略说了!  您可以点击查看:警衔,警服介绍(图文)                                 解放后各时期人民警察警服                                 民警帽徽的变革                                 中国人民警察服装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