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北到婺源:税额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5:28:31

公司购置客车用于接送员工,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发布时间 :2009-9-10 9:27: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添加到我的收藏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今年新购置一辆55座的客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请问能否抵扣其进项税额?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