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陵商会唐泉:关于转让人防设施 地下建筑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14:22:50
来源: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30日           点击: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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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10〕192号
关于转让人防设施 地下建筑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石河子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请示》(石地税发〔2010〕41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建筑等,属于地上建筑物的范畴,因此,对其销售转让的,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