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物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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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

中共南郑县委农工部

               (2009年9月18日)      

 

农业安则天下安,农业稳则天下稳。我党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不同时期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具体体现在先后下发的11个中央一号文件之中。这些政策的实施,推动我国农业逐步摆脱千百年来的小农经济模式,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全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纵观三十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历程,可以清晰的看出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走出了一条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规范农村分配制度,增加农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道路,充分体现了党对农业的支持、农民的关心和农村的关注。

一、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受十年文革的影响,农业畸形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冬,安徽省风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在全国率先实行“大包干”,掀起了包产到户的序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指出 “要放宽政策,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奠定了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1980年9月,党中央召开座谈会,专门讨论生产责任制问题,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认为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这一论断使包产到户由半明半暗、自发、不合法的状态转入了比较公开的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的状态,开始在全国普遍推行,开启了农村改革的步伐。

为稳步推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1982年1月1日中央下发了“三农”工作的第一个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 “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指出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大的突破。 1983年1月中央下发了第二个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进一步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全面彻底地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旧体制。1984年1月1日,中央下发了第三个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1985年1月,中共发出第四个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农村改革进入培育市场机制,扩大了市场调节的新阶段。1986年1月1日,中共下发了第五个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强调增加投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这五个“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初期指导和推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和理论。

随着这五个一号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全国农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县于1982年,也就是第一个一号文件下发后开始“分田到户”,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全县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农民温饱问题很快得到解决,群众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可以说,这一时期的一号文件通过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突破僵化体制机制,释放和激活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确定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随后几年里,中央先后发布了《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强调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在农业商品化、产业化、现代化中的作用。同时,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会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写入了宪法。1993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强调“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第十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地位。1993年11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不断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根据农业农村的发展,适时作出新的规划和指导,促进农业向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道路稳步发展。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农村改革20年来的基本经验,提出了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随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新的更多的惠农政策。

二、规范农村分配制度,增加农民收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分配原则, 没有明确界定“交够”、“留足”标准,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关系的不明确、不清楚,导致了对农民征收税费的主体乱、项目乱、标准乱、程序乱、监督乱,在一段时间内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1999年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总额约为1200多亿元,农民人均负担税费为130多元。其中,农民缴纳的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各项税收收入近300亿元;农民直接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约为600亿元;“两工”中的以资代劳及其他各种社会负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罚款、摊派等)约为300亿元。

针对这一问题和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决定在农村开展税费改革,并于2000年开始进行试点推广。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 “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农业税政策,由过去常年产量的15.5%调整为最高不超过常年产量的7%;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略高于农业税税率的原则下调税率,并将原来在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计征改为在生产或销售一个环节征收。“一改革”是取消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收取村提留的做法,原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三项费用,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或农业特产税附加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比例,均不得超过其正税的20%。税费改革的实施,规范了农村税费收缴行为,建立和完善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分配制度,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据调查,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全国农民人均负担的税费要比改革前减少30%左右,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总额与1999年相比,至少可减少300亿元至500亿元。我县于2002年年实施了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得到减轻,收入不断提高,农村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得到遏制,税费改革在保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入上取得显著成效。

三、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面对农民收入连续多年下滑,农业生产停滞不前的严峻形式,中央从2004年至2009年连续发出6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对“三农”工作进行新的全面战略部署,我国正式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历史性发展新阶段。

(一)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六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主要内容是“两减免、三补贴”,即: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从当年起农业税收每年减少一个百分;对种粮农民以直接补贴、给粮食生产区以财政支持等。

(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内容是,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的试点范围更广,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种子、农机补贴力度。明确规定国家财政对文化、教育、卫生等支出新增部分的70%以上用于农村,,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三)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进一步强调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论述和部署。主要内容有: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战略,提出“三个高于”,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四)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第九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主要内容是:(1)扩大对养殖小区的补贴规模,继续安排奶牛良种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专门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2)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3)启动农业行业科技专项资金,继续支持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等农机化技术。(4) 加快建立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注册品牌,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

(五)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即第十个“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主要内容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六)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即第十一个“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主要内容是,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这六个 “一号文件”,虽然主题各异、内容侧重点不同,但却是一脉相承。2004年“一号文件”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抓住了“三农”工作的核心问题;2005 年“一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抓住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问题;2006年“一号文件”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抓住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问题;2007 年“一号文件”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2008年“一号文件”以强化农业基础为主题,抓住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出问题。2009年以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主题,抓住了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中心问题。在这7个“一号文件”下发的同时,国家陆续实施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制度,减免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推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制度。同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农村公路、农电改造、人蓄饮水、农村能源、农综开发、扶贫开发等建设取得突破,使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村面貌发生了崭新的变化。可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的8年,是我国农业发展较快、农村变化较大的五年,也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干部群众心气最顺的时期之一。

这8年来,在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农业不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优异的发展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猪、茶叶、蔬菜、中药材、烤烟五大主导产业和蚕桑、苗木花卉等后续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8.1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60元,是1978年的55倍,粮食总产达到17.98万吨,油籽总产达3.12万吨。五大农业主导产业实现产值8.66亿元,生猪总饲养量达到80.6万头,出栏生猪48.5万头,实现产值5.25亿元;种植烤烟2.03万亩,收购烟叶3.99万担,烟农收入2558.4万元;新发展中药材1.9万亩,全县中药材总面积达8.3万亩;蔬菜种植面积6.2万亩,产值1.9亿元;茶园总面积达到6.7万亩,生产干茶2052吨,产值1.2亿元。(二)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近三年以来,全县取消农业税2000多万元,兑付政策性补贴资金9000多万元,国家政策性补贴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县建成通村公路、村道水泥路、通达工程1107.72公里,村级活动场所43个,人蓄饮水项目63个,农户沼气4534口,广播电视“村村通”1033个,农综开发治理土地3.7平方公里,实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20个,建设495个村卫生室,8061户农户完成5.12灾后重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近三年以来,全县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建成495个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为全县患者报销医药费近亿元,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14.89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杂费、课本费和补助贫困生住校生活费政策;兑现各种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保持了低生育水平;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生产致富能力。(五)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和全县总体规划,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分步建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后启动和建设4个示范乡镇和26个示范村,建成了协税镇南路村、黄官镇水井村、胡家营乡群星村、高台镇红星村等一批亮点村,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2007年6月9日,中央领导吴官正亲临协税镇南路村视察,极大的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促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持续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部署,是指导和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开启了农村改革发展新的篇章。《决定》提出了“三个最需要”、 “三个进入”的重要论断,“三个最需要”即“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个进入”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会议提出了“三个作为”的总体思路,即“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科学谋划农村改革发展;会议指出要加强“三大方面”的工作布局,即“加强农村‘六大制度’建设、集中力量办好发展现代农业的‘七件大事’、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八项举措’”,奋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于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领会和把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五大主导产业和后续产业,推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积极发展骨干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市场主体,提高产业经济效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农技术推广机制,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创造有利条件,在努力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不懈的抓好主导产业发展、落实农惠农政策和劳务经济发展这三条农民增收基本途径,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三是继续加大投入,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实施好农综开发、土地复垦、病险水库治理等工程,搞好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农电改造、通村公路、农户沼气、农村危房、广播电视、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快以圣水、青树、黄官、新集、小南海、牟家坝、元坝、碑坝等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力度,建设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商贸重镇、工业强镇、旅游名镇、文化大镇。四是狠抓农村公共事业,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要大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巩固和扩大“两基”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农村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能力。要认真做好农村文化体育工作,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快扶贫开发工作进度,尽快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五是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成效。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认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户。要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创新农村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农村业务,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六是认真实施“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程,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取得新成就。持续深化拓展“三级联创”,扎实开展“四强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开展“五送一建”帮扶困难党员活动,持续推进“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双示范”,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党员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不断完善和加强“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创建“勤廉乡镇、村”活动积极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