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医院:社会道德沦丧其根源仍在公权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8 22:58:28
 

 

社会道德沦丧其根源仍在公权力

 

毛牧青/文

 

近来几起事件,让国人更加惊呼“社会道德已跌到冰点”。

我大概其将这些事件划为两类型:一类是所谓“郭美美事件”引发的人们对红十字会,乃至对整个官方半官方慈善机构“以募捐谋经商”的强烈质疑;一类是近期所谓“许云鹏”、“殷洪彬”因救人被诬事件,把原本就到底线的紧张人际关系,再次严酷地摆到人们面前。

我细观察后发现,这两类事件有个特点:“郭美美事件”的质疑目标,多指向官方即官场借特权的谋私,也就是说,是民对官的矛盾;而“许云鹏”、“殷洪彬”甚至追溯到早年的“彭宇”事件的质疑目标,多指向民间即人与人的紧张关系,也就是说,是民与民的矛盾。这两类事件所指本源,其实都是指向公权力即官方。“郭美美事件”直面官场很明显,不必详谈;“彭宇”、“许云鹏”、“殷洪彬”事件,表面看是民事诉讼纠纷,但实质仍是反映常年司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等体制弊端。这种弊端,必然造成对民间自发人性良知行为屡遭愚弄打击,最终引起强烈的愤怒抗争和无奈消极的回应。

从政治社会学角度看,社会的人群无非分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通俗点讲是官与民。管理者的有意无意乱发淫威和日常不作为,通常会造成被管理者的客观反弹,甚至是强烈的对弈。

如今这个社会很脆弱,脆弱的竟然连一个老人卡倒都无人敢扶,甚至引起全社会的集体感冒咳嗽,以致刚刚出现一近九旬老人倒地一个半小时、多人围观而无一人施救、最终导致老人窒息死亡的残酷现实。这说明我们社会中枢神经和肌体出了毛病。

“上梁不正下梁歪”,官无良必出“刁民”。先进的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但落后的意识却很容易滋生,关键看拿到社会形态大环境去审视。我曾在两年前写过一个《官无良则民“无良”》帖子(见链接: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454255.aspx)。我在文中引用春秋时管仲与齐桓公一段对话来说明这种现象:“官场的腐败、社会的世风、道德的沦陷、法律的践踏……我们每天所接触的难道还需鄙人具体罗列例子证实么?不必了吧。官员可以不择手段为自己谋私利;商人可以无视信誉大搞假冒伪劣害人;文人可以丧失气节匍匐下作;百姓可以为生计被迫丢掉起码良知底线;……甚至一些“主旋律”的东西,也沦落为假大空的蛊惑骗人,反而成为助长不良现象继续陷落的助燃剂。在这种混沌浮躁的环境中,究竟还有多少人还会恪守道德良知党纪国法,傻了吧唧去遵循游戏规则做遵纪守法的正人君子呢?如果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完全可以得出一个难以接受的耸人结论:如今无良现象,已成国人自我生存抗争的主流倾向”。

显然制造这些“问题”的主要根源,恰恰在管理者和体制身上。现实民间的某些冷酷无情,是公权力长期不检点不表率不作为影子在民众身上的反映,是官无良迫使民“无良”的必然。领导带了头,群众有学头,上行下效必成世风,好亦然坏亦然。一个社会官民、民民矛盾冲突经久不治,最应该先从公权力的为人师表、为民服务形象和责任上查找。很难想象,在一个滥用权力发威、贪污腐化谋私、动辄强奸民意甚至堕落成人民的公敌面前,会真正带领一群凝聚力强、守法尊德的好群体。如此带路人,何以有说服力去教育和引导好群众?你还能有资格去过多谴责民风的堕落么?如果你觉得能,那叫厚颜无耻!

当然,几千年的专制体制思想禁锢、人口众多和特殊恶劣人文地理环境造就和旧传统势力旧的陋习的潜移默化侵蚀,国人也有自己的民族劣根。这种劣根,外加官场的横行暴戾,也必然会雪上加霜让这些无良沉渣泛起的,比如内耗、窝斗、恶争、冷漠、逃避等。或许人们会得出一种“官不像官民不像民,谁也别说谁”的看似客观定论。人性不是兽性,是人毕竟比动物有思维,人性也不会彻底泯灭。但屡遭权势冷漠法律不公打击的自然人性,难道还会自愿傻逼般,去继续坚守良知底线勇往直前去“见义勇为”做好事么?于是在恪守“好心不得好报”、“帮人反被诬,坏了名声还赔了银子”思维指导下,产生见死不救、见老不扶等的“退避三舍”唯恐躲之不及的消极成社会现象,也就不奇怪了。

社会民间的某些消极因素,通常也会推波助澜加剧这种溃堤的进速。倘若一个病态社会民众一盘散沙冷漠呆滞无怜悯同情心,证明这个社会的制度、管理、法治、教育、信仰、分配、道德等方面出了问题。一旦呈现普遍抵制“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可怕情景,说明这个社会已到了道德良知崩溃的边缘——即便你有良知道德不表示也无用,反倒证明这个社会在压抑起码的人性。

其实,就大多数人讲都是有良知爱心的,只是畸形时务造就了畏缩围观的怪胎假象。想必个体融入群体后冷漠的普遍态势下,有时也会“报应”到个体身上,因为你也是群体的一部分,很难保证未来你或你的家人不会遭遇同样的厄运。

人们常羡慕西方一些国家如北欧国家的社会和谐、国民文明、阳光人际、社保福利。这与那些国家的法治健全、经济发达、宗教信仰、平等博爱等有关。在这些国家,绝不会出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见死抢救”而屡遭“碰瓷受诬”现象的。什么根本原因所致,我不说大家也明白!

这些,的确值得国人深思!

著名德国法学思想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一书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不是针对善,而是针对恶而制定的。”而我们一些民与民的纠纷如“彭宇案”、“许云鹏案”等,在未调查出事实真相前,不应该过早做出按常理逻辑的推断,草率判决一件尤其带有普遍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案子。一旦误判,很可能造成善者成了法律制裁的主角,恶者成了法律的维护者,其结果只能是“恶人继续行恶,善人放弃行善”与本旨善意大相径庭的负面结局,并极大挫伤了民间“趋善”的积极性。这种事后“挫伤”要想拨乱反正,将会付出N倍代价的,这个教训必须汲取。

有人认为民间抓住“郭美美事件”无休止纠缠,是“穷追猛打”在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人惊叹时下民间有股思潮借“许云鹏”、“殷洪彬”事件消极抵御“见义勇为”,是对司法机构的发难。这简直是本末倒置的误读。不错。民间的确有些非理性的喧嚣,但绝不是主流。实际上,通过现象看本质,一些貌似偏激的情绪,恰恰是公权力非理性造成的社会后遗症反馈。而大多激愤或无奈,凸显出民间与国家、权利与权力、执法与违法的不对称。相信一个睿智、成熟并理性的当权者,不会去计较这些表面的宣泄,而是看其背后的实质。这实质就是民间舆情对国家前途的焦虑感和对强权的愤懑感,是通过正常舆论渠道而无奈享受正常平等对话的“主动出击”发难,迫使公权力在强大舆论面前,不得不被动直面问题。这种颇具我国特色的民情“良性”涌动,是现今以互联网为主体的舆情与公权力“互动”的社会基础和争辩法宝。

顺便说一些个人对某些官媒的看法。

在近期一些事件尤其是民与民纠纷的案件中,我们一些媒体有着不可推卸的不良倾向。客观说,媒体从业人员大都是有良知和职业道德的,但在一个许多新闻遭禁闭情况下,其它取材新闻多倾向于民间“琐事”的报道和猎奇吸眼球“绯闻”上,这在现实特色下也无可厚非。但在报道一些民事纠纷中过多主观臆断、断章取义或添油加醋的误导,往往会给一些原本客观的事件失实而变味,起到“群众斗群众”的副作用,反成一种社会不良倾向的助推器和鼓风机。这不好!

不说了。请看附后我的旧帖子,其余该说的早就说了。

 201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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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官无良则民“无良”

 

  乍看这个标题,有人会暴跳如雷。且慢!请看我下面论述。?  
  无良是什么意思?顾名思义,即不好、不良的意思,进而可以理解为没有良心、没有道德含义,或许还带有点群体的味道。据说广东人常说“无良”,后来便成为当今网络很流行的老词。
  “无良”一词好像最早出自刘向《说苑》卷三。其中有段管子与齐小白的对话很有意思:齐桓公问管仲曰:“王者何贵?”曰:“贵天。”桓公仰而视天,管仲曰:“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诗云:“人而无良,相怨一方”。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
  这段文言文翻译成今天白话意思就是:齐桓公问管仲“当君王的人,应尊重什么?”管仲回答说:“应尊重天。”于是桓公仰头看天。管仲说:“我所说‘天’,不是苍苍莽莽的天,当君王的人,要把百姓当作天。对于一国来说,百姓亲附,就可安宁;百姓辅助,就能强盛;百姓反对,就很危险;百姓背弃,就要灭亡。”《诗经》说,人们如果不良善,在一方怨声载道,怨恨自己国家的掌权者,国家最终不灭亡的,从来没有过。
  历史上的诸子百家的哲理警语拿到今天特有警示意义。显然,这里“人而无良”不光说的是老百姓,还应包括君王诸侯的所有人群。如果我们在看看当今国人的言行,用“无良”一词形容,是不是比较恰当啊?不是我看问题心理太阴暗,我也不是悲观主义者。官场的腐败、社会的世风、道德的沦陷、法律的践踏……我们每天所接触的难道还需鄙人具体罗列例子证实么?不必了吧。官员可以不择手段为自己谋私利;商人可以无视信誉大搞假冒伪劣害人;文人可以丧失气节匍匐下作;百姓可以为生计被迫丢掉起码良知底线;……甚至一些“主旋律”的东西,也沦落为“假大空”的蛊惑骗人,反而成为助长不良现象继续陷落的助燃剂。在这种混沌浮躁的环境中,究竟还有多少人还会恪守道德良知党纪国法,傻了吧唧去遵循游戏规则做遵纪守法的正人君子呢?如果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完全可以得出一个难以接受的耸人结论:如今无良现象,已成国人自我生存抗争的主流倾向。
  为什么能出现这种反常现象?恐怕首先应该先从“上”查找原因。如果作为公仆的各级官员能以身作则,这种反常社会现象也绝不会成为主流。几十年前有几句耳熟能详的口号如“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干部带了头,群众有劲头”,今天回忆起来很有道理。而今我们随处可以看见我们许多“公仆”无论是道德法律意识,还是工作生活作风,都“无良”的让人不敢恭维。大头从陈希同、陈良宇之流,小头到周久耕、逯军之辈,表现为全然不顾公信力公权力的无良滥用上,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或隐瞒造假,或假大空虚。一旦出现群体或个体突发事件,一些官员不是首先从自身查找失误,而是一味谴责他人是“XX势力”“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蛊惑煽动所为,或利用舆论工具虚张声势,或动用专政机器当地打压抓扣和跨省追捕堵截……这种利用掌管的权力使尽浑身解数的不法作为,丝毫不考虑执政的为民宗旨,哪还有点真正共产党人的影子?
   “上梁不正下梁歪”,官无良则民“无良”。由于道德法律的起码底线被“上”践踏突破,这种无良作风必然导致“下”的竞相效仿,成了人们待人处事的首选,真真反映出如今国人的无奈浮躁与悲愤宣泄情绪。甚至出现原本能以道德法律解决的问题,在通过正常程序不得解决的无奈下,演化为“以暴易暴”的非理性手段。一些官员的无良言传身带,如此影响下面一大片人。大至瓮安、石首事件,小至杨佳、邓玉娇事件,显示出当今“无良” 无处不在的客观事实。当“有良”的规则被看做无能、虚拟的虚无作用时,民间必然会产生“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的“无良”行动诉求。刚刚发生的兰州退休教师阎先生为保卫斑马线生命线的抛石砸违章车的“无良”举动,之所以得到压倒多数国人的赞成和理解,更能证明这种貌似“无良”、实则带有“合理”成分的倾向深得民心。当社会民间把这种自己强力抗争的“无良”,化为一种对付权力权威和法律道德手段普遍得到认可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自毁民族信誉的危险信号。如此尴尬境地,大约最应该脸红自责的,是那些滥用职权为非作歹的官员们!  如今社会上上下下已成就了“无良”大气候,要想改变,恐怕需要起码一两代的教化代价——这还必须是有强有力的魄力决心和正确的方式方法前提才能奏效的。倘若我们的官员不能以身作则率先正身,那社会的无良,将会继续蔓延,甚至毁掉我们这个号称世界文明的礼仪之邦的古国前程。
  所以,“人而无良,相怨一方”。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的警示,首先不是对民众的,而是对官员的。一些官员首先应该明了老祖宗的教诲,当以为戒。否则,国家经济再发达也白搭!(毛牧青)

                                                    2009年7月16日

 

  回复刘松萝先生对我本帖评论的帖子

对不起!刚发现松萝先生的帖子。

因从明天起有事情需要办几天,我无暇写新帖,暂无法答复你的帖子。请谅!

不过我先回复一句:我从来没否认民间的某些无德现象的存在,犹如鲁迅说的民族劣根。而在谈论道德沦丧的帖子时,我常说“官不像官,民不像民”,就是批判这种上上下下的互动促成。而这种沦丧,上层建筑的表率的确不咋地,对民间世风日下起着很坏的作用——这种上行下效的互动,公权力的责任最大,是最大最要害的源头,因为它是管理者。

看来我尊敬的岳伍先生比较支持松萝先生的观点,但他借用“礼坏求诸野,而不是相反”孔子这句话(原话为“礼失而求诸野”)来证实松萝的观点正确,显然他自己把话说反了,形成一种指责民间的不公允指向。

其实,时下我们的社会因“礼崩乐坏”而显丛林化严重趋势,表面看是反映在民间,实际是仍是权力作祟,看看那些官员的做派就明白了。套用岳伍的话改俩字,变成我的话,那就是——“礼坏求当朝,而不是相反”。

一个社会之所以会出现礼崩乐坏的普遍现象,其根源必在社会的上层或社会的统治者,因为他们是礼乐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当制定者维护者的上层率先破坏或废弃“礼乐”,那这种“礼乐”的坍塌就会似多米诺骨牌向社会的中下层蔓延,直至底层的全线崩溃。

这种由“礼崩乐坏”导致的社会道德失范和法律失序,也必然促动社会的丛林化蜕变。利益最大受损者首先是社会的底层及最大的社会层面,利益最大受益者首先也是社会的上层。所以也往往是社会中低层人群要求变革愿望的反弹最为强烈。孔老夫子的“礼失而求诸野”,盖出于此。

    另外,松萝先生最后的“作为领跑者,毛牧青先生应该,并且有责任拿出更有价值的文章来”话,让我汗颜难以完成。

    好在先人对这个问题早有答案。譬如看看鲁迅的《阿Q正传》、林语堂的《中国人》(又名作《吾国吾民》),以及百余年前美国传教士阿瑟.史密斯写的《中国人的性格》等,都就明白了。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