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宣讲会: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8 22:50:33

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思考 

在经济常识的教学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但由于在教材中没有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学生往往难以区分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尤其是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难以理解。下面结合我在教学中的体会来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区别

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所有制是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某个阶级、社会集团或整个社会所有。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在出资关系、财产组合、支配方式、治理结构等社会微观层次上的具体体现。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简单地对应于一定的所有制表现形式,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用同一种实现形式。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变,不是生产关系的质变,而是生产关系的演变改进。生产关系是具有层次性的。历来的社会形态,都曾在保持其主体生产关系的内层稳定的条件下,不断根据生产力发展的新动态而改变其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也必须在保持其保证社会公平和防止两极分化的内涵特质的前提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改进,不断探索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社会实际,提出过实现公有制的一些设想,并鼓励人们去创造,在实践中寻找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恩格斯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恩格斯的这段论述,我们至少可以从两方面加以理解: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全可以加以区分。他主张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但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直接等于生产组织的具体形式。二是未来社会的生产组织形式是不断发展的,不能把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生产资料公有制并没有某种固定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它是不断变化、发展和完善的。

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为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必将促进经济的大发展。

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客观必然性

第一、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巩固、完善和发展公有制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所有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资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实现形式的变化,只是调整所有制内部的经济关系,不会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可见,所有制的性质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不是一回事,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同一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可以采取国有制形式,私有制经济也可以采取国有制形式。

第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面对的基本国情和最大的实际。寻求什么样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外国模式、对马列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目前,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而且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出多层次性的今天,如果我们囿于已有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就会堵塞公有制的发展道路,窒息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第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二是价格由市场决定,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能自由流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塑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没有对市场信号反应灵敏、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便不稳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要求不同经济成分之间,而且要求同一经济成分内部,形成多元的利益主体和产权主体。同时,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产品、劳务和其它各种资源,由不同的利益主体分散占有和支配。只有这样,社会劳动的分工和交换才表现为各个利益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而进行财产权利的市场交换,因此,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必须以资本为主要载体,实现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社会标准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应坚持公有制的原则,但是,他们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从来没有提出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而总是强调以下几个社会标准:

第一、公有制实现的形式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他们主张国家掌握经济命脉,是考虑到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大力提倡合作工厂,主要考虑到这种工厂能节约资本,提高经济效益。恩格斯看到美国应用大规模农业机器所产生的积极效果,就要人们研究农业合作社的经验。恩格斯看到国家工厂和普鲁士式的国有化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时,就提醒人们注意不要把任何国有化当作社会主义,认为公有化决不能靠国家的救济和补贴来维持。恩格斯在晚年看到经济发展的结构日益复杂,就要人们注意分别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实现公有制的形式。

第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必须掌握政权,坚持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其中心是保持全社会的整体利益。按照他的设想,只有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完全的共产主义。但在实际生活中,他愈来愈注意到各地区、各经济单位、各类型的居民、各类型的农户中,存在着各种利益的差别和矛盾,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要消灭阶级剥削,但不可能消灭一切社会差别。他们之所以提倡合作制度,就在于这种制度能在保持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兼顾劳动者的个人利益。

第三、公有制实现的形式必须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恩格斯一贯主张采用税收、地租、租金、贷款等多种手段使各种经济活动能有效地进行。他曾经指出:“实际的社会主义是在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各个方面的正确认识。对具有这种认识的工人阶级来说,要在每个具体场合决定应该反对哪些社会机构,以及应该怎样进行自己的主要打击,无论何时都是不会发生困难的。”看来,问题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存在的商品、货币、税收、利润、地租、利息等本身,而是如何利用这些经济手段,把它们从资本家剥削的经济手段变为为无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手段。事实证明,为了使公有经济合理地运行,必须有效地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这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调节社会经济利益的需要。

三、努力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最终目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没有“万应灵丹”,国有制、劳动者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是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

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它是股权式合资的社会财产组织形式,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式。股份制虽然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但它本身并不决定所有制的性质,只是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利用它,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它。所有制与财产组织形式虽有联系和交叉,例如广义的所有制也包括财产组织形式,但它们终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能混为一谈。正如资本主义制度下采取股份制不会改变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一样,社会主义企业采取股份制也不会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问题的关键是看它从属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看它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国家和集体控股,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使公有制经济对整个社会经济起到更为直接的主导作用。

国有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是主要形式。国有制作为一种财产组织制度,由于其产权高度非人格化、操作高度行政化,使其一般只适应于非竞争性领域。因此,我们必须彻底打破国有制等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或将其视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思维定式,主动地改造传统的国有制形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多种形式构成的公有制体系。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制度。它是兼有股份制特征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职工在其共同劳动的前提下,以股份形式共同投资、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民主管理,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它既是资金的联合,又是劳动的联合。股份合作制经济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探讨

作者:本站站长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一指示精神告诉我们,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计划经济时期,由于认识不足,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致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单一化,大大地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进展,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一定障碍。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寻求和建立适合于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一、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公有制是就所有制性质而言的,是按生产资料为谁所有来划分的,当前,我国公有制经济既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又包括混合经济类型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指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早在一九六二年,邓小平就精辟地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

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公有制经济只要找到合适的实现形式,就能够充满生机和活力,把自身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就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使公有资产不断得到保值和增值;就能够真正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没有认识到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受“左”的思想束缚,导致了在实践中不断地限制、取消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只是把公有制经济作为唯一能适应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式,最终形成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束缚了生产力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企业进行租赁、承包、联合、兼并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试点,常常遇到一些思想障碍,甚至误认为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搞私有化,走资本主义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有同样的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不仅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二、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证明,随着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利用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中开始较大程度地发挥基础性作用。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公有制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实现形式

江泽民同志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实行这个基本经济制度,逐步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实行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总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2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现阶段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所有制形式,也都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这一本质要求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就是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所有制形式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内容。以这一标准出发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就应该把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外纳入到制度之内。这是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其实质就是要求我们不仅要从所有制层面上来认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要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层面上来认识。这也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进行总结而得出的马克思主义的新结论。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初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表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宏观上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而且也决定了在微观上各种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可以混合发展的。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存在混合经济,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混合所有制经济,只不过他们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而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缺乏充分认识,导致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单一化,从而大大地制约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利于促进公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的混合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公有制经济和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微观层次的混合发展,将使公有制更好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也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

2、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公有制经济必须有多种实现形式

独立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首先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确保政企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企业必须转换经营管理机制,为企业的生存发展、保值增值而负责。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投资创建的国有企业,其产权属于国家,政府经营管理着国有资产,实行统购统销,统分统配,企业只是国家的生产车间。随着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扩大,计划经济不再适应对庞大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政府管不好也管不了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对某些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计划经济必须让位于市场经济,政府必须让位于企业,让市场来配置国有资产,让企业来经营管理某些原国有资产,让市场经济手段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为此,国有产权应该转变为企业产权,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界定为企业资产,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为用法律手段、财政金融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确保宏观经济秩序,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资源。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参与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既平等竞争,又相互合作,互相渗透,共同发展,形成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股份制、租赁制、承包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竞争是市场经济有效性的最根本保证。市场机制正是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迫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善管理、积极创新,从而达到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结果。有效的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平、有序和充分的市场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系是平等的,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优胜劣汰,公有制经济要寻求自身的发展,必须寻求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潮风起云涌,知识经济的来临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经济在加强国际分工合作的同时竞争更加激烈,公有制经济只有寻求有效的实现形式才能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三、大力发展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得出的正确结论,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有经济由于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使国有企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其重点和难点也在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从1978年底开始,我国启动了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仍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也面临很大的障碍,许多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当前,推行股份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的问题严重。国家股比重过高而且流动性差,严重损害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投资主体多元化或股权多元化是股份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也是确保股份制企业内部形成分权制衡治理结构,进而实现管理科学的产权基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参与了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革,据统计,中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股权由政府持有,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了全部股权的54%。3股权集中,造成一股独大,不利于政企分开,不利于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

二是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仍未完善。在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股权的代表是政府及政府授权的各类机构。由于其本身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而是通过层层委托代理产生的,因此其对国有资产的关切度和责任心并不强,再加之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软弱乏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许多企业在改制时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者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在国有资产折股时有意少计或不计国家资本金,有的企业任意设置“企业股”,有的则以低价或无偿的形式设置“内部职工股”,在分配红利时,国家股和职工股同股不同利,造成国家股比例下降。

改革促进发展,发展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必须用深化改革来解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遇到的问题也不例外。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方针,不但意味着我们发展经济有了新的思路,而且意味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必将全面推向前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等公有制经济都可以通过推行股份制来发展,当然,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障碍和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今后必须继续加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如加强产权保护、反对垄断、促进竞争、坚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等,为股份制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