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人员月度小结100字:郑光照在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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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狠抓任务落实

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0年2月24日)

郑 光 照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09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成效

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以落实中央《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主线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对国家新增投资项目、民生“八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双创”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对小康、十天、安川高速公路等77个重点项目派驻了监察室,查处涉及投资环境案件33起;推进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在51个部门推行了服务公开承诺制,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价格调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市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方面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了重大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全市2425个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大部分县区落实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有效发挥了在化解基层矛盾、强化村务监督、保障民主决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五书两册”制度,进一步丰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载体;结合年度考核,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组)以及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责任制专题报告。全市10名县级主要领导、827名科级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深化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延伸到297个县区直属部门和200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镇坪、平利县扩展到“四大班子”成员,各级受理群众点访1497人次,解决问题1290件,办结率86%,进一步夯实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创新了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对68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10个县区、23个市直部门对50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通过“考廉”,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得到加强。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四个法规文件集中宣讲、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300余场次;开展反腐倡廉电影展播月、“吉祥安康”廉政文艺晚会、“爱祖国、颂勤廉”歌咏比赛和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参与和受教育干部群众8万余人;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创建“六进”示范单位52个,进一步优化了反腐倡廉的大环境。加强了对整治违规使用军警牌照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启动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全市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水电油等一般行政费用支出同比分别下降29%、44%、10%和5%。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自查自纠资金174.43万元;查处“小金库”资金52.9万元,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5615人次,对45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四)查办案件工作有力推进。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191(件)次,初核608件,立案157件,结案15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5人,移送司法机关8件12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68万元。坚持将信访举报线索集体排查、领导干部联案包案与推行乡镇协作办案相结合,集中查处了一批乡镇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了对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进和加强办案工作,案件公开审理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促进了依纪依法办案,提升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涉农案件84件,涉及违纪资金249.96万元,党纪政纪处分49人;查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240件61.66万元;纠正教育乱收费28件,清理违规收费17.58万元,党政纪处分21人;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汉阴、镇坪、白河、紫阳等县推行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全市共检查审计社保、住房、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基金)41.85万元,发现问题11个,党纪处理13人。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对65个部门和行业进行了政风行风测评,对收集的595条意见分别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和督促整改;深入开展评议乡镇基层站所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惠农资金监管机制和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全市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全市63个乡镇、257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代理机构,为惠农政策落实、方便群众办事开辟了“快车道”。

(六)机制制度建设特色鲜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推出了一批实际管用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制度。全市实行乡镇办案协作区的经验,赢得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条例》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安康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充分肯定,“安康市纪委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等9项制度,是加强基层办案的有效形式,中央纪委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要认真加以重视和总结”。省纪委先后召开现场会和下发文件,在全省推广。围绕有效预防腐败,创新建立了廉情预警机制;全市实行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的经验,被中纪委《纪检监察信息》刊发交流;省财政厅对我市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工作,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乡村便民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反腐倡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得到提升。

(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市纪委常委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对征询和梳理出的2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贯彻中纪委910号文件精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配备、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办案装备等有关规定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础建设。通过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对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了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干部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够。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决定》的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扎实推进“五项整顿”,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以扩大内需为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要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扩投资、兴产业、促消费、重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实施,以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资和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广泛开展创建活动,打造精品工程,积极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认真执行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惩治奢靡之风。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

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中、省部署,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信访监督,继续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四)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费用和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切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五)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结合安康实际,要注意查办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机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官”腐败案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办案监督,认真组织实施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实行)》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有序地推进试点各项任务的落实。

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

(六)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巩固、完善、深化和提高反腐倡廉“五项制度”成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重点要抓好培训、提高能力,落实报酬、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重点要建立述前访廉、述中问廉、述后用廉三段式工作流程,强化述廉结果的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重点要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重点要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等制度结合起来,并积极在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及时将中央和省委的新精神、新要求纳入考试范围,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严格程序和纪律,注重考试成绩运用。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今年要逐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办案协作区制度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其中办案协作区制度发源于我市,要继续规范完善,发挥引领作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要通过网上招投标,实行采购方式电子化操作,使同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专家网上对接,及时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要对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久拖不决、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信访部门组织信访当事人、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听证会,作出终结性处理,促使信访问题一次处理到位。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由县区政府投资为各乡镇统一建立机关食堂,除解决干部就餐问题外,同时承担公务接待职能,以利于厉行节约、遏制奢侈浪费行为。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把工作急需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立足安康实际,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五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完善以“五书两册”制度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全面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完善以“一折通”兑付为主要内容的惠农资金监管机制,深入抓好乡(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在行政机关中推行勤廉承诺评议制度,积极推进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工作。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要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配合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科学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资源和力量,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要把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要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适时指导,确保顺利推进。要重视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在面上加以推广,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

(三)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中省纪委特别强调,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建立健全制度宣传教育机制,把制度宣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着眼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学习制度,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方式方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派驻机构要勇于探索履行职责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安康突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