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皮防所:保险要做到醒、诚、准、紧、狠、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7:50:17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简单的保险购买问题,竟然让很多网友头痛不已、无法取舍…甚而至于,有的人尽管花了很长的时间来“专研”,其结果仍然是买了不合适的保险或是无效的保险。
更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的是,在今年四月一个客户在同我办完投保手续后对我说:他二十七岁就开始了解保险,希望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就投保.但是他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到现在整整五年,年龄已达三十有二才办妥了这件事.其实他有时候也是非常担扰的,万一发生什么事情自己和家人一定无法承受.
我听后感叹万千,一时竟然无语…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以后,我才发现它与保险公司的宣讲,保险经纪的表述,人们自身的想法和作法不无关系。
那么究竟如何来买适合自己或家庭的保障以及适合其经济能力的保险呢?我想你只要做到醒、诚、准、紧、狠、省六个字也就八九不离十了,下面分别来说这六个字:
醒—投保头脑要清醒, 莫贪天上掉大饼
购买保险是理财绝对没有错,但是它只是众多理财工具中的一种,并且这个理财工具的主功能是止损、而非投资获利。
就是投连险或万能险也只是保费灵活和部份领取方便罢了,其收益也只是扣出费用后的部份比传统的保险要高。
如果保险产品真是获利的投资工具的话,那么请问保险代理人的佣金何来?保险公司的利润何来?
如果真有那么好的收益和回报,还用得着保险公司的广告宣传和代理人的劝说吗?一些金融机构或是经纪们早就抢购一空了,哪还有我们老百姓购买的份儿?
比如稳赚不赔的债券,你、我、他能有在一级市场购买的资格吗?
还有,时下很多保险经纪给你讲每月或是每年存多少钱,然后有什么保障和什么收益,这个话完全是错的。存钱我们是把钱借给银行,我们是债权人随时都可以收回本金不说还要银行支付给我们利息。
如果你不信去保险公司开个户“存”了试试,过了10天犹豫期,取回的是比所交保费少得多的现金价值或是帐户价值。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退保会是这样的,因为你所交的保险费中,有一部份支付了代理人的佣金;还有一部份作为上缴的赔款准备金…
所以,如果你确定一生不会发生风险,买任何保险也是不合算的。
用不着用计算器算来算去到时有多少返还和收益,因为它是要付费的商品。
案例故事:
某网友2010年1月去某银行办事,在银行保险经纪(他还以为是银行职员)那儿接过一张保险产品宣传彩面。上面介绍说分红跑过五年期定存预计收益都在8%以上神马的满仓保险。他认为这个钱闲着是也是闲着,当时就买了交了三万办理了。事隔一年他收到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上面说派发红利644.4元,然后说由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再派发特别红利193.32元。他大失所望欲要办理退保,但保险公司回答说合同未到期,只能退比所交保费要少的现金价值和上述红利。
诚--人为万事皆要诚,心存侥幸要亏本
诚是社会公德也是个人或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的基本规则。而在保险的购买中诚的重要性犹为重要。如果我们购买保险的人不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保险赔偿。同理,如果保险公司因不诚拒不履行合同,人民法院有权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并可以强制执行。
那么如何做到诚,并不为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呢?那么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除了本人签名外,还要认真阅读投保书上的告之事项,并如实作回答选项,且不可让经纪代劳。更不要在经纪的劝说下做有违事实的假告之。
他为了成交业务所作的大包大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不说,反而会害死你。
因为保险公司是有严格的分工的,经纪替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并为成交的业务做上传下达的后续服务;核保部门对招揽的业务进行审核,做出保不保、怎么保的决定;理赔部门对要求的索赔进行调查,依合同和证据做出赔不赔、赔多少的决定。不如实告之,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发现就有可能拒赔,从而引发纠纷。
案例故事:
2007年8月,某人因为患病多年,到许多医疗住院治疗过,考虑到自己久病不治,有可能不久于人世,希望西去以后妻儿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就四处联系保险经纪。很多经纪知道以后,就劝阻他放弃这个想法,并告诉他这样买的保险不能得到理赔。终有一天一个大胆的经纪得知这个情况以后,就去医院探视他。并在医院同他完成了投保手续,至于健康告之一律填写的是正常并没有生病更没有住院治疗。
2010年8月某人在家突发疾病死亡,他的家人持合同等一系列资料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经过调查以后以投保前患有严重疾病未如实告之为理由做了拒赔的决定并不退还交了三年的保费。其家人不服又去找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当场出示了调查收集到的某人投保前在多家医院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记录,家人只好失望而回。
准--眼睛思维有水准,一时失误站不稳
保险是解决问题的工具,那么我们不妨自我测试和评估下自己和家庭有哪些我们无力承受的风险,有多大的经济能力去购买化解这些风险的保险产品。而不是去想当然的去购买某些听说很好或是要停售的保险产品。因为一时冲动是要付出承重的代价或是要造成经济损失的。相信有很多人因为买错保险后来退保很受伤,并宣讲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并不骗人。要骗人的是不良的经纪和你自己。那么,购买保险是解决小问题好还是解决大问题好?是解决局部问题或是整体问题好?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保险并非美食和华服,谁吃了就会很受用,谁穿了就会很美丽,相当多的保险是利人而非利己。
案例故事:
某家庭因为喜得贵子,在摆满月酒的时候。一个保险经纪向其推荐了某少儿教育保险,并说一份保单管三代人且还有投保人豁免(指为小孩买保险的大人重疾或身故小孩保险费免交保险有效),夫妻满心欢喜的买了这份经纪推荐 的保险。
三年以后的一个夏天,该家庭的老公去江中游水不幸发生意外死亡。由于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的离开,娘儿俩的生活质量迅速下降,女主人不得不退了这份本该一份保单三代受益的保险,拿回少量的退保金。
所以,当有要买保险的念头时或是有保险经纪向其推荐保险时你一定要看准给谁买,不要失去了判断力。
紧--投保千要要抓紧,风险并不会示警。
有相当多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和防患人们有违道德风险是对购买者设定了一系列门槛的。由于各保险公司经营的理念不同这些门槛是各不相同且有很大差异的。
如果你要降低或是绕过这些门槛就要在年轻或是身体健康时投保,否则,到时你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无法购买你曾经喜欢或是厌恶的保险。
比如对于年纪大的人不接受投保;发生在观察期内的不赔;发生在除外责任中的不赔;对于不健康的人在原来的保费基础上额外增加保费;对于所患的病和该病引起的并发症不赔等。
或许你曾听过朋友或是经纪说保险差不多的,大同小异;说买保险要买大公司的,小公司不靠谱…
其实这种说法完全是错误的,买保险除了要查看合同条款上的这些门槛有无、高低以外还要看保险公司是否健康,偿付能力是否充足。
因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充足就要接受保监会的监管,并有可能限制其开展业务或是整改,更有可能被别的保险公司兼并(受兼并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案例故事:
某君同某保险公司经纪谈保险谈了一年之久,在网上从陌生成为朋友,也很喜欢经纪为其做的保险计划(因为该公司的保险一些门槛相对比较低,比如疾病的观察期是90天),就同妻子商量。妻子认为该公司才成立不久,并没有多少知名度,不同意他在经纪那儿办保险。后来,妻子去找了认为靠谱的保险公司为其办理了保险。在合同生效100天的时候,某君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查出患有鼻咽癌。妻子电招该公司经纪来收集理赔资料并呈送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进行了审核以后做出了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对于发生在观察期以内的鼻咽癌不予赔付所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无息退还所交的重疾险保费并解除附加在寿险中的重大疾病险。
狠--拒绝不是对人狠,意思表示要坚挺
相信你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出了很多拒绝,因为拒绝你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同时,你也因为拒绝得罪了朋友或是同事。
但是,在保险上很多人却做不到。因为说不定这位经纪是你老友;
说不定是你过去的同事;尽管你知道这个经纪不怎么专业;不怎么…所推荐的产品也不如你的意。但是,经纪为了你或你家中的保险跑了多次,间或送了点小礼物,或是出钱请你去参加了保险公司的旅游…
你放不下面子还是购买经纪推荐的保险。
其实,我们这样做是犯了个严重的错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把分期交纳的保险产品也是急用现金当一般商品来购买了。假如我们一时冲动购买了一台电视回家,因为质量或是不喜欢扔了就是,或是退换货。次年不必再为这台让你伤心电视再付货款了。并且,看不看电视对于一家人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如果是一个人躺在医院急需钱来救治的话,我想经纪也只是会深表同情,而没有其它的办法;曾经邀约你赴宴或是旅游的保险公司绝对不会对非保险责任中的事故,如慈善机构那样略表爱心。
省--如何来把保费省,科学设计是根本
买保险是就转移风险,通常的说法就是以小钱博大钱,那么就要符合经济学原理.如果是用10元钱保10元钱我们不如自保,完全不需要买保险。
现实中很多人认为保险费分期交付比较麻烦不如一次交纳了算了,更担心以后由于经济的原因交不起保费。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同样保额的保险如果分20年交与1次性交纳,其交费有可能悬殊10倍不说,并且在未来会不会发生风险,何时发生风险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是分期交纳的话在第3年就发生了风险,保险公司要要依合同赔偿我们所买的保额,尽管我们分期交的保费比一次交纳的要少很多。
当然,险种不同尽管交费相同但是保额却不是相同的,不管是一次性交或是分期交纳。
并且,一种保险产品的功能是有限的,要完善的保障功能是需要经纪组合设计的。如果分期交纳保费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把保费省下来做适合额度的保险产品组合,通过互补以达到高额和全面的保障。
案例故事:
某君33岁,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位经纪,该经纪为其做了一份年交3000多保费保额只有2万的按期返还且有分红的保险。某君妻子认为该保险计划有问题,但又说不出问题在哪儿,就在网上找了另外一位在外地的该公司经纪。她把家中还有20万房贷的情况讲给经纪以后,经纪建议她老公另换保险产品,并为其在计划中加了20万定期寿险,她听从了外地经纪的建议并在第一位经纪那儿投了保。
两年以后某君病故,保险公司赔偿了她30万,她和小孩除了还清房贷还余部份。她说她非常感谢外地的那位经纪,现在也开始落实自己的保险计划。但就是不敢同那位原先签单的经纪联系,尽管那位经纪在她爱人出事以后也经常来宽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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