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钱宝网一样收益高:社会认知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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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科学院科学文化评论    2010年9月7日

人类长期以来就已经认识到,在知识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虽然理性认知在决策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但由于社会的、心理的、个人的等诸多背景因素的介入,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认知偏见。本文之目的,正是要在系统考察认知偏见的形成原因和特征的基础上,结合当代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从社会认识论的视野,对认知偏见给出新的解读。
  一、认知偏见的形成原因
  当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所有的人类行为者在推理能力上都存在着局限。任何人不论其专业熟练程度、所处地位与职务高低,都会存在着某种认知偏见。也就是说,人类在判断问题的时候会犯习惯性的错误,会受到认知偏见的干扰从而对决策造成负面影响。由此,认知偏见问题指的就是:当人们遇到一个他们喜欢的假设时,他们会去寻找对这个假设有利的证据,而忽视那些对这个假设不利的证据。可以看出,认知偏见在科学探索、社会决策以及个体判断等方面,都发挥着无法避免的影响。
  正因为认知偏见与认知思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它对认识进程会起到某种消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客体的正确认识。究其根源,造成认知偏见的原因主要有:
  其一,对旧有概念的依赖导致了认知偏见的形成。人们的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认识的本质就是把握对象信息。由于人们在生活中反复地接触到周围的客体,在这一无形的过程中不断地在脑海中形成了这些客体的信息,并通过自己的判断把这些信息固定下来,从而形成了通常的概念。以概念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在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带有较强的开放性。这种文化体系一方面要对已经形成的概念做出一定程度的保护,保证它的使用合理性;而另一方面,又要把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概念包容进来,由此形成新旧概念、稳定性与开放性之间的矛盾。处于这些矛盾中的人们,通常都会选择用旧的概念去套新的概念,用旧的文化去验证新的文化,用旧的认识合理性来审视新的认识合理性。这种对旧有认识合理性的固执和依恋,导致了人们更多地沉浸在原有文化体系中,而不大愿意认同和接受新的概念体系,由此就产生了认知偏见。
  其二,认识工具与方法的不足导致了认知偏见的形成。由于对事物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概念总是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但在现实情况中,人们的认识会受到认识工具、认识方法的发展水平的限制,因而很多时候会被眼前的假象所迷惑。特别是认识手段的不足以及事实材料的缺乏,会不可避免地用一些理想或幻想的联系来取代现实的联系,并在对客体的认识过程中加入自己的猜测和臆想,由此形成了错误的概念。如果恰好会有一些经验材料能够支持这种错误认识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对这些错误认识更加深信不疑,这样也形成了认知偏见。
  其三,“先入为主”的映像导致了认知偏见的形成。人们在认识活动中总是希望能够明确事物内部的各种关系与属性,以达到对认识对象的“终极认识”。但是,所谓的终极认识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认识更多时候建立在外部信息与原有文化体系中某些相似信息的基础之上。在这些相似信息的影响下,人们在对这些外部信息做出判断时,经常在自己的判断中掺杂了原有的“先入式”偏见,他们对认识对象做出判断时,会依据旧有的映像,因而这种判断很明显就带有了倾向性。尤其是当原有信息有利于某些事物时,人们就会做出有利于某事物的判断,反之亦然。这样也会形成认知偏见。
  综上可见,在认知偏见的分类上,存在着多种情况。根据偏见对象的不同,可以把偏见分为个人认知偏见和社会认知偏见。从个人偏见来看,由于不同的政治、哲学、法律、宗教和道德的影响,会存在着意识性偏见;认识活动中存在着各种认知习惯会影响真理性判断,产生了习惯性偏见;个人情感也会对认识客体产生偏好,形成了情感性偏见。从社会偏见的角度看,社会因素的影响,会造成民族性偏见、阶层性偏见、宗教性偏见等等。
  社会心理学家卡那曼(D.Kahneman)和塔沃斯基(A.Tversky)则提供了对认知偏见的另一种看法。在他们看来,可以把认知偏见分为两种:热偏见(hot bias)和冷偏见(cold bias)。([1],p.64)热偏见来源于情感、愿望以及特殊的兴趣和利益,当一个人被热偏见驱使时,他会因为热偏见的影响而在推理和判断的过程中,得出错误的结论。但是当他冷静下来开始重新评估所做的事情时,他就可能意识到之前的结论带有强烈的感情成分,并且会开始重新进行评估和推理。与此相对比,冷偏见来则自于人类认知功能中的内建机制。当一个人试图去调查一些现象时,这种内建的冷偏见就有可能使他得出错误的答案。因为冷偏见内建于人类的理性结构中,内建于纯粹的认知智力过程中,所以,任何人不论其学历、职务和专业程度高低,或多或少都会为冷偏见影响判断和思维。一般来说,从科学视角出发来讨论偏见问题的,诸如心理科学和认知科学,大多注意于冷偏见的威胁;而其他倾向于人文态度的,如后现代主义者,则更多强调热偏见对真理和精确性的潜在威胁。
  人类的推理既容易受到自身因素和外在环境因素的干扰,又由于在认知过程和认知结构中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所以,认知偏见会对认知结果造成消极作用,使得自然推理过程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错觉”、“非理性”等这样一些标签,影响到对真理的掌握和运用。由此,有必要从认知机制上,揭示认知偏见的本质,从而寻求理解和解决认知偏见的合理途径。
二、认知偏见的本质特征
  认知偏见的形成,在内部机制方面具有复杂性的特征,同时,它又基于特定的社会状况和文化条件,体现出历史性的特点。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对认知偏见的理解也产生了各异的立场。人们从对认知偏见的本质认识出发,形成了如下几种看待认知偏见的态度:
  其一,对认知偏见采取拒斥的态度。该种观点否认偏见是个问题,并声称人们实际做的事情就是事实上正确的事情。拒斥的目的,是要忽视那些相反的证据,从而否认认知偏见的存在。这条进路预设了一些无需经验研究推理、从而也无需用经验进行辩护的认识论规范。以这样的先验规范作保证,人们就可以摆脱认知偏见的束缚。因为认识的客观标准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认识的客观性来自于心灵对外部对象本质的把握,因而,认识的任务就是在客观标准和先验的认识论规范的指导下,精确地把握到认识客体的实质。但是,要产生一种优先的、不经过经验的认识规范确实相当困难,单纯的否定认知偏见,是无法对它进行完满解释的,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认知态度。
  其二,对认知偏见采取悲观的态度。该种观点承认人们事实上容易受到偏见的影响,而这对于人们来说,无法得到根本解决,这就是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立场。卡那曼和塔沃斯基对人们的认知活动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并在大量的试验统计的结果上指出了人们认知活动中存在的好几种认知偏见,如过度自信的偏见、连接谬误偏见、基础率偏见等等。([3],p.231)正是以这些试验数据为基础,卡那曼和塔沃斯基认为人类的推理和判断中总是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偏见,而且这些偏见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克服,尤其是那些内建于理性结构本质中的冷偏见。
  其三,对认知偏见采取了认同的态度。该种观点更多强调了偏见的合法地位,接受了偏见作为人的认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认识观点。可以看出,这应当是理解认知偏见本质方面,主流的一种态度。无论是英美哲学还是在欧洲大陆哲学中,尽管在其他认识论问题上,他们所持的观点相差甚远,但是在涉及对偏见的认识上,他们却有着共同的主张:偏见并非是认识的屏障,而是认识获得的前提。
  比如,在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思想中,对偏见的基本定位和认识,构成了其证伪主义、反归纳法的重要前提。首先,波普尔认为偏见是科学知识出现的起点。他指出“今天的科学建立在昨天的科学之上,而昨天的科学又以前天的科学为基础。最古老的科学理论建立在前科学的神化之上,而这些神话本身又建立在更古老的预期之上。”在波普尔看来,偏见就是科学的起点,他甚至认为“我们可以尝试地说,科学以理论、以偏见、迷信和神话开始。”其次,他认为科学理论不可避免地含有偏见。由于科学理论陈述往往具有普遍意义,然而建立在归纳基础上的科学理论关于未来说得越多,关于对象的直接把握就越少,也就意味着包含着越多的偏见与错误,因此需要对科学理论持怀疑态度。再次,认识主体具有偏见。波普尔认为在科学的认识过程中,是不可能将主观的人排除在外的,没有无偏见的观察,人们总是带着一定的观念去进行认识的,因此人的认识总是有局限性,总伴随着错误、偏见,只有通过证伪消除错误,才能不断逼近真理。总之,在波普尔看来科学认知不可能摆脱偏见,偏见是科学知识增长的不可或缺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欧洲大陆哲学在认知偏见上的态度。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是此在的本体论条件,而理解必须是在它的前提下展开的,也就是说理解离不开它的前结构:前有、前见和前设。前见就是在理解之前涉及到的见解,即成见或偏见。某物虽然具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但具体把它解释为哪一种是由前见(偏见)参与决定的。对前见(偏见)的承认,就意味着否定了传统哲学的理性主义偏见观,从而就否定了人可以在认识、理解之前不带有任何的主体偏见。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的这一看法。他也指出传统的理性认知观是错误的,是源于文艺复兴以来对理性崇拜的结果。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具有历史性,理解就是过去与现在的视界的不断融合,因此理解所固有的历史性就构成了偏见,这些偏见就构成了理解现在的地平线。伽达默尔指出“一个根本没有地平线的人是一个不能充分登高望远的人,与之相反,具有一个地平线就意味着不被局限于近在咫尺的东西,而是能够超出它去观看。”也就是说,理解是以偏见作为它的出发点的,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前见”或“偏见”的影响,这种影响无论如何是消除不了的。由此可以看出,伽达默尔对认知偏见的基本态度就是,偏见不是理解的障碍,而是理解的一个必要条件。
  总体来说,以上三种解读无论是对偏见持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其共同特点就是只在偏见的性质上做出了界定,而没有深入到偏见的内部结构,或者说只是在偏见的外围而不是去尝试解决认知偏见问题。拒斥的解读特征就是以否定认知偏见为前提,并假定一些先验的认识论规范,进而达到精确地把握认识客体的本质。在其看来,偏见本质上并不存在,它已经被认识的客观性所剔出。而悲观的解读其特征就是依靠大量的实验统计推理出人无法克服偏见的结论,从而冷偏见的存在是人们通向认知真理的绝对障碍,是内建于理性结构中的一种认知缺陷。认同的解读虽然否认偏见是认识的屏障,而主张是认识的前提,是知识的“起点”或“地平线”,但这种解读更多地是把偏见从本质上视为知识的积极要素,视为为认识开辟道路的合理成分。无论它们对偏见的本质做出何种界定,其共同之处就是只是分析而不解决。造成这样的原因,很重要的方面是因为它们都是从旧的认知机制的角度来看待认知偏见的。考察社会认知心理学的发展可以看到,20世纪90年代之前,对于认知机制的特点和能力,先后形成了两种主要观点:
  一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形成了“朴素的科学家”的认知机制。由于心理学更多受到了行为主义的影响,认为只有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东西,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心理学不仅应该而且可能用客观方法来研究内部的心理过程。行为主义坚持心理学只能研究行为而非意识,强调以绝对客观的而绝非内省的方法研究心理学。其理论特征为(1)强调心理学是一门科学,因此在方法上重实验、观察;在研究题材上只重视可观察记录的外显行为。(2)解释构成行为的基础是个体表现于外的反应,而反应的形成与改变是经由制约作用的历程。此后这种机制虽然又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和操作主义的影响发展为新行为主义,发展出托尔曼(E.Tolman)的目的行为主义,赫尔(C.Hull)的假设-演绎行为主义,斯金纳(B.Skinner)的操作行为主义,但是其核心的思想并没有发生变化,始终认为人在社会认知的过程中像科学家一样寻找、确定事件产生的原因,以达到预测和控制的目的。这种特性更多的类似于科学家的科学认知,因为被称为“朴素的科学家”。
  另一是70年代之后的“吝啬的认知者”的认知机制。随着心理学研究的深入和系统的展开,之前的研究越来越不能令人满意了。大量的研究表明,人在社会认知的过程中并不完全地、精确地运用所获得的信息,其认识也具有相当的偏差。在这一时期,信息加工心理学占据了心理学的中心位置。其基本观点包括:人的心理活动是一种主动寻求信息、接收信息、进行信息编码,在一定的信息结构中进行加工的过程;强调认知中的结构优势效应,即原有的认知结构对当前认知活动的影响;人的心理不只是在认知系统中的信息加工,而是在人格结构中的信息加工等等。在这样的认知机制指导下,人的认知特点呈现为,人们在社会认知的过程中面临的信息是不确定的、不完全的以及复杂的,在对它们进行加工的过程中,达到最满意的合理性时困难的,因而人们更多地是用最小限度的观察去产生社会判断的策略加工。本质上看,这种认知机制忽视了情感动机在认知中的作用,“冷”认知的研究占据主导地位。把人当作一个孤立的信息加工器而忽视了社会背景的作用。
  可见,过去对认识偏见的看法是建立在上述旧的认知机制的基础上,这使得对于如何解决偏见、如何达到认识真理来说,都存在着局限与不足。而伴随着认知心理学的认知机制在90年代的转变,在新出现的认知机制及其特点的基础上,对认知偏见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而更为重要地是在新的认知机制的指导下,社会因素、社会背景更加凸现出来,成为研究的一个新的切入点。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认识论应运而生并成为一个独特的研究路径。
  三、社会认识论的解决策略
  20世纪90年代之后,认知心理学在与哲学(认识论)、人类学、脑神经科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目标明确的策略家”的认知机制,认为人具有多种信息加工的策略,在目标、动机、需要和环境力量的基础上,对策略进行选择。这样的认知隐喻对90年代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突出体现在:“首先是个体的行为受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社会因素的强烈影响。人并不是在真空中,而是在影响思维、情感和行动的社会背景中起作用。其次是个体积极地解释社会情境。我们并不是对环境本身作出反应,而是根据我们对它的解释作出反应。”在90年代之前,心理学家更多地是注重研究心理状态,而忽视了对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研究,往往认为这是社会学家的工作领域,而在90年代之后,通过各学科的跨文化、跨学科的融合,心理学家意识到了环境对认识的重要作用,开始广泛地研究情境、社会对于认知的影响。这方面,从社会认识论的角度来理解认知偏见,是一条全新的路径,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富勒尔(S.Fuller)和戈得曼(A.Goldman),他们在社会认识论的框架内,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解决认知偏见的方法。
  1.富勒尔对认知偏见的解决方法
  富勒尔在认知偏见上的基本看法就是“弥补要比彻底消除更加具有效率”。他承认,在人们的认知活动中确实存在着偏见,这是人类认知的普遍特点,也是个体的认知局限。但他并不认为这种偏见行为不可避免,而是可以通过产生更好的看待问题的“规范”,来克服偏见。因为虽然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个人不能改变,但是行为者的环境却可以发生变化,通过改变行动者所处的环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行为者的推理和判断的正确性,从而最好地避免偏见的干扰。
  作为一种政治定位(political-oriented)的社会认识论,富勒尔研究的基本出发点是政治因素。因此,他从政治定位的立场出发,将行为者的外部环境与规范联系起来,试图利用规范这样的政治因素,在管理科学家共同体的宪法的基础上,来调整行动者的推理与判断,从而达到消除认知偏见的影响。其基本策略如下:
  首先,富勒尔提出并界定了规范的概念。他认为“规范是一种行为规则,是一种达到不同目的的共同方法:为了追求一个特定的目标,坚持规范的人更有可能达到这个目标,尽管它不一定是最快捷的方法。”在富勒尔看来,规范就是一种约束行动者的原则,能够对人们的行动、思维做出自发的校正,使他们按照正确的模式进行推理,从而更好的进行认知活动。正如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它向周围的司机传递出信号,指导他们下一步的行动,这样就确保了他们的安全。与此相类似的规范也走入了社会生活中,并会强制性地惩罚那些不遵守这些规范的人。
  在富勒尔那里,规范是一个核心概念,它最早来自康德,在18世纪80年代,亚当·斯密以及休谟对规范做出系统化的论述,随后规范在微观经济学和微观社会学中得到了发展。富勒尔从规范的系谱学解释出发,指出规范是社会性地建构出来的,规范是一种无形的调解手段,它是建立在最底部的,并且它也不是一个先决条件,而是一个产品,是自发协调的社会行动的产物。通过对这种自发协调的规范的约束和调整,行为者的推理和判断就能够更有效率的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而这在富勒尔看来就是解决认知偏见的最好的办法。其次,富勒尔建议有必要对科学运行进行管理,来克服认知偏见对科学家的影响。为此,他推荐了法律手段,即通过确立一部宪法来管理科学家共同体。因为科学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覆盖各个学科的系统化的知识的追求,所以有必要引入这样的一种法律体系。在这样的一部宪法之下,富勒尔的规范原则就可以对科学家们产生力量,去约束他们、引导他们、监督他们。这样的一部宪法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它意味着确立了一种社会秩序。在富勒尔看来,当科学家行为者拥有了自然化的规范概念以及一部管理科学家共同体的宪法之后,行为者的环境就发生了变化,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认知偏见的干扰。
  2.戈德曼对认知偏见的解决方法
  戈得曼的社会认识论是一种真理定位(Truth-oriented)的社会认识论。他强调科学的目的是要通向真理,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偏见确实存在于科学的运行之中,除了已经提到过的冷偏见和热偏见,价值与文化观点的研究有时也会指导假说的构成以及证据的收集。但是,在他看来,所有这一切都不能表明科学不能发现真理。在认知偏见的问题上,他认为价值或目标,诸如部分建立在认识规范之上的真理信仰,可以不用人类推理的经验研究进行辩护。认知偏见有可能影响认识论规范,但真理信仰是处于优先地位的,并且它不会受到认知偏见的影响。因此,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经验发现有可能会制约认识规范,但它们却不会影响认识评价的目标,即真理信仰。“即使我们承认存在着认知偏见,我们也没有看到认知偏见对科学行为是如何有害的,因此我们还不能说,认知偏见尤其是冷偏见对科学活动来说是致命的。”具体来讲,戈得曼的解决策略为:
  首先,他承认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经验发现,但是却拒绝他们发现的含义。也就是说,戈德曼认为,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研究结果并不能表明人类的推理是非理性的。因为人们有可能意识不到他们的认知偏见,所以当对可能性判断做出错误推论时,并没有从认识角度上认为这种推断是合理的,也就是说,人们并不是完全按照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研究表明的那样进行推理活动。在这个问题上,戈德曼赞同另一位心理学家齐格任泽(G.Gigerenzer)的观点。齐格任泽用他自己的试验挑战了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发现。他根据频率判断而不是单独事件的可能性,重新论述了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实验。第一,他认为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方法假想了一种独特而又正确的规范理论,但是事实上并不存在着一致的规范解释。第二,齐格纳泽用实验证据表明当主体被给予相似的任务时,他们往往在以后的任务中做的要好于最初的任务。这样就表明在多次重复相同的事情时,人们更有可能做出正确的推理,从而校正自己的认知偏见。因此,卡那曼和塔沃斯基的实验结果只能是作为人类推理时的一种判断标准。
  其次,戈德曼认为科学家在使用了一套正式的程序之后,可以帮助指导他们远离愿望偏见和喜好偏见。在心理学这个领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信仰的动机影响来源于对证据的寻找和处理方式。心理学家基洛维奇(T.Gilovich)指出,当我们更喜欢相信某事时,我们就会接近相关的证据并向自己提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支持这种信仰呢?”但是这样的问题明显带有偏见成分,它使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到支持性的证据上,而远离了有可能与之相反的证据。因为我们总是有可能找到支持性的证据,所以这种提问题的不对称方式,会使我们更有可能相信我们所期望是正确的东西。但基洛维奇也强调,科学家可以使用正规的程序与步骤来克服愿望偏见。例如,运用随机举例,就可以帮助他们避免不具有说服力和不具有代表性的数据。因此,完全可以认为,人类的认知能够达到真理或精确性,尽管存在着动机驱使的推理,但是它所反映出来的认识危害应该说是有限的。
  再次,戈德曼认为一定程度上,认知偏见未必是一种有害的科学行为,有时这些偏见会产生好的科学结果。在大陆漂移的历史案例中,诸如主观轻视和坚持信仰这样的认知偏见的使用,实际上在研究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观轻视就是一种趋势,它会给生动的证据以不成比例的份量,而坚持信仰则是一种在面对相反证据时坚持旧有信仰的趋势。在大陆漂移假说中,立场不同的科学家,对于积累的证据反应各不相同。他们会对自己最重要的发现给予更大的关注,会更加重视使他们的研究更为突出的新证据。由于科学共同体使用了更加多样化的研究证据,因此就能够得出网状化的结论,并且这种多样化的研究最终更好地服务了共同体。当然,这些案例研究只是科学记录中的部份独特片断,但由此可见,认知偏见是科学行为的构成要素,绝对不是完全有害的要素。
  综上所述,对认知偏见的研究正在成为西方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甚至是科学家的关注点。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和专业背景出发,针对认知偏见的形成原因及解决方案提出了形形色色的观点和主张,其中也不乏一些新颖的亮点,但是在涉及到认知偏见的解决方面,却始终没有一个更好的方法。而伴随着近些年来社会认识论在西方学术界的兴起,其对认知偏见的理解和解决方案,受到了广泛关注。富勒尔肯定认知偏见的存在,试图通过设定一些规范来改变行为者的环境,来减少认知偏见带来的影响,保证推理的准确性。戈德曼则论证了人们的认知推理活动具有较强的理性,并肯定了认知偏见是不会影响到真理信仰的。可以说,社会认识论对认知偏见研究的意义就在于通过用政治的、社会的因素来回答传统认识论所回避的问题。这种进路丰富和开启了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思路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