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不动杆菌肺部感染: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2:05:36

  

 
 

  近年来,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地区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我市自2003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市委、市政府牢固确立“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尤其是2004年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深化和延伸,于2005年启动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其列入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十次党代会的奋斗目标。2007年我市被住建部列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2009年我市建设“三区三城”目标任务的提出,又为深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注入了新的内涵,形成新的动力。2010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今年,再次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列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奋斗目标,为“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衡量一座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和崇高荣誉,为赢得这项桂冠,全市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按照“人工山水城中园、自然山水园中城”的规划理念,突出生态和文化特色,高质量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一是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园林绿化事业迈出新步伐。我市始终坚持城市建设与生态园林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依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参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编制了新一轮《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精心打造“二带三环五楔、六廊十轴十二园”的城市生态空间结构蓝图。同时,根据《苏州市城市绿线管理细则》,于2007年启动城市绿线划定工作。目前,7个城区的绿线划定工作全部完成,403处绿地每处名称、性质和面积等都一一归档,市区绿地“护身符”备齐。城市绿地建设成果得到更为科学、系统的建档、保护和监管,我市绿地绿线管理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二是以实事项目为抓手,公园绿地建设跨上新台阶。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坚持每年新增450万-500万平方米绿地作为实事工程加以推进,形成了以公园绿地为重点、道路绿化为网络、小区绿化为依托、街头绿地为点缀,具有传统与现代为特色的、量质并举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显现了“全城皆园”的独特景致。尤其是在园林绿化管理中,率先在全省实行城市绿化的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形成一套科学、有序、高效的绿化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同时,积极倡导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合理利用自然水系、湿地资源,充分保护原有成材大树和原有绿地,并在节地、节土、节水、节能等方面,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了有益的实践。

  三是以资源保护为重点,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不断加强城市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率先在全国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古典园林保护监管中心,建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苏州),履行亚太地区世界遗产保护与修复的培训、研究、指导和协调职能,编制了《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保护规划》,在全国率先自主开发应用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和预警系统,走出了一条符合苏州自身实际的世界遗产保护之路。在省内率先制定实施《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特别是在景区管理体制与机构建设、规划与景区保护、标志标牌与环境面貌、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得到有序发展。在古城保护中,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实施城市紫线管理、文保工作列入各市(县)区政绩考核指标、颁布政府资金奖励引导办法、建立古建筑评估体系、出台文物维修工程准则、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控保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等六个保护措施,苏州成为全国古城保护最好的较大城市之一。我市是湿地资源大市,总量在全国地级市领先,率先在全省成立湿地保护管理站,率先实施湿地生态补偿,为城市湿地资源的保护探索出成功路径。

  四是以环境提升为基础,城市生态改善实现新突破。我市积极倡导高新科技、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等生态工业理念,注重节能减排,加快实施“碧水”、“蓝天”、“宁静”等工程,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创建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和苏州特色的环境保护新路子。我市环境保护实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市”的三级跳越,探索出一条从“被动治理”到“全防全治”再到“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有效途径,加快实现“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历史性转变。目前,苏州的产业正沿着“绿色路径”转型升级,开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五是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人居生活质量得到新提升。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加以落实,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积极探索具有苏州特点的社区建设之路,在餐饮购物、学习医疗、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网点布局上,保证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内可以到达邻里中心或社会服务中心,享受基本的社区商业、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2006年以来,政府每年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列入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最早探索和实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并轨,统一提高到500元/月,也是全省唯一、并且标准最高的地级市,政府与百姓正在携手向幸福新家园共同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