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联系方式:关于群体性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2:07:06
关于群体性事件 http://www.bullock.cn/blogs/barassemabullockcn/archives/80040.aspx我心已死 @ 2009-9-25 13:00 阅读(559) 评论(3) 推荐值(9) 引用通告 分类: 乱弹

马克思主义原理老师给了一个题目,叫做“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成因及对策”,这是一个时尚而热门的话题,在开始讨论之前先说句题外话,我想大概马克思老先生那一套主义加理论解决不了对我党的执政之基和国家社稷以及所谓社会和谐与稳定均构成严重威胁的所谓群体性事件问题,否则你怎么解释在一个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之下的国家近几年每年都会发生高达10万起的群体性事件,而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发生这种情况?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恰恰是因为我们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国家呢?想一想我们国家的特点大概就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

 

既然“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那我就本着这个原则实事求是的说一说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成因及对策。假如我碰巧说到了根子上,还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老师本着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实事求是的表达一下对我的小小支持,也算您对得起马克思老先生。谢谢。

 

所谓群体性事件,各方有各种不同的解释。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上是从字面意思而来的中性的解释,前者是“由同类的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后者是“群体性事件是指在某一阶段某种共同利益下结成的联盟。”而互动百科的定义则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这个定义让我读出了一种意识形态的味道,有几个关键词更让我多少有些困惑和不满,比如“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合法依据”,前者让我有一种恍若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五六十年代之感,而后者似乎提醒我这是一个法治国家,一切要依法行事,这是多么荒谬与无耻,他们把宪法规定的公民有游行示威的权利给硬生生的剥夺了,然后反过来尊重法律的样子,道“你们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我们反问“宪法不是有规定么”,他们说“那是有条件的”,呜呼,当这个条件的解释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时,我们就没有权利和自由了。互动百科的解释后面紧跟着还有一句话,“2009年9月,中共《党的建设辞典》时隔20年后再出版,在整部辞典的1015个词条中,1/3是新词,群体性事件等被收入其中。”这让我怀疑以上的解释出自这本党建词典。如果果真如此,我将感到十分糟糕,因为你不觉得以上解释暗含着一种浓浓的指责这一“偶合群体”的味道么?这种指责是对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真原因的选择性漠视以及对责任的转嫁。再提醒一遍,这出自《党的建设辞典》。

 

当一个国家每年会发生十万起群体性事件(这里我们暂且取维基百科上基于字面意思的对这一名词的中性解释,即“由同类的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一定出了大问题。说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信息不透明不公开

2、  腐败与不合理的制度

3、  国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4、  没有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

5、  长久以来形成的对政府的极度不信任甚至一定程度的仇恨感

 

在各种媒体关于群体性事件的报道中,有一个词使用频率极高,就是“不明真相”,这固然是相关政府逃避责任的推托之词,但何尝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这些国家的主人到底知道人民公仆的多少事情呢?我们的政府是如何行政如何决策,财政是如何预算又是如何执行的,我们知道么?到底有多少侵犯纳税人利益的不法勾当在高举为人民服务大旗的政府衙门里无时无刻的发生,我们知道么?答案都是否定的。虽然早在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已经颁布实施,可是一年多来,效果如何还需赘言么?没有其他的制度保障,单纯一个公开条例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是容易想象的。所以,所谓“不明真相”,并非政府部门没有能力让你“明真相”,让你变成“眼睛雪亮的群众”,也并非群众甘做不明真相的群众,人家实在是有难言的苦衷啊,试想,人家怎么可能把自己暗地里干的那些龌龊事主动暴露在阳光之下呢?让你你干么?想一想这帮人也真够阴的,明明是你不敢让大家明真相,却反过来指责群众不明真相,言外之意,你们又不知道真实情况,整天瞎捣什么乱?算你狠。

 

那些龌龊事是什么呢?当然就是腐败行为了。比如公款私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政不作为,等等,不一而足。我们的腐败到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想一想酝酿了N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何如此难产就知道了。有一项调查数据,90%的民众支持这一制度,而95%的官员坚决反对。原因是什么,还需多说么?我不认为所有的官员都腐败,因为我相信再肮脏的环境中也有少许几个干净的灵魂,还因为有些人想腐败却并不一定有好机会,但这两个数字加上一些基本的常识(比如人性都是自私的,比如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又明确无误的告诉我,在中国大概90%以上的有实权的官员都腐败过。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腐败行为冠绝全球呢?有人说,那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转型期,腐败是这个时期的一个必然特征,甚至有人叫嚣,腐败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我当然以为这都是不怎么值得一驳的屁话。谁说转型期就必然要没有民主,权力就必然要不被监督和制约了?

 

有人说,那改革开放之前我们为什么没有那么多腐败呢?这并不是说那时候我们很民主,而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那时候毛主席的个人魅力依然发挥着耀眼的光芒,人们的思想已经麻木到了一定程度,在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没有腐败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么?当然,我并不认为那是一个好时代,恰恰相反,那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时代,因为人们的思想被一种古怪的东西控制了,很麻木很愚昧很无知,没有丝毫独立思考的能力,还有比这样的时代更恐怖的时代么?其二,那时候国家穷的要死,肚皮都填不饱,即使让你使劲贪也实在没有东西可贪。所以,那时候政治经济上我们虽然做了很多连三岁孩子都不会那么做的愚蠢到极致的错误决策,但官员却是相对清白的。以上是题外话。

 

正如上所述,我们有一种反现代文明的恐怖文化,就是总强调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却从来不强调个人利益,所以我们从小就有很多学习的好榜样,比如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雷锋赖宁等等等等,他们都是为了前三种利益而宁愿牺牲个人一切的伟大英雄。从我们刚出生的时候,我们就开始被灌输爱国爱党爱人民爱集体的思想,我们就被培养服从意识,我们就被剥夺独立思考的能力,却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我们要爱自己,并且国家更要全心全意的爱我们和保护我们,因为这是国家之所以存在的法理依据之一。所有这一切都造就了我们拥有只懂得付出不知道索取只懂得义务不知道个人权利的奴隶性格。然而,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得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元化,我们有机会读到不一样的新闻我们有机会听到不一样的声音,所以,我们从来就缺少的权利意识竟然开始迅速觉醒,几近熄灭的五四之火竟又重新放出光芒。有人说中国的历史分为两个阶段,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和有互联网的时代,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多么精辟的概括啊。

 

当国民觉醒之后,他们知道有些权利是天然是属于他们的,然而却被无情而残酷的剥夺了,其实中国人有一种隐忍的民族性格,不到迫不得已他们从来都是隐而不发,然而,有些人有些利益集体总是贪婪无耻肆意妄为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严重侵犯普通人的各种权益,于是他们开始找寻或者说维护那些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当然中国人的维权行为并不是主动的,在我们国家维权成本太高,当个人面对强大的公权力的时候,有太多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所以只有当我们的利益受到生死攸关的威胁时,我们才开始维权)维权的途径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当然是法律武器和和平抗议,然而中国虽然号称法治国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其实你我心里都不是不明白,当法律的枪口对准比我们普通民众强大的力量时,神圣的法律被无情的践踏在了脚底下。和平抗议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游行、示威甚至静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赋予我们有这样的权利,遗憾的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根本大法也是可以被随意解释的,据说要游行示威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大概每次审批都没有通过,因为我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游行示威,在一个矛盾重重的转型社会里,这正常么?而所谓的上访,大概又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试想,在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一切矛盾几乎都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何须去找上级或上上级领导去解决呢?这像极了古代的拦轿告状,这应该是一个法治不彰的人治国家里的胜景吧?而上访又有什么效果呢?且不说官官相护,我们鞠躬尽瘁的上级领导们哪有那么多精力去处理形形色色的上访事件?

 

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腐败,当腐败超过一定限度而严重威胁到民众的利益之时,觉醒了的懂得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民众自然要站起来反抗,然而在一个法治不彰的国度里却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如此必然形成一个“因共同利益而组成的群体”,这个群体是充满怒火的,面对这个群体的压力,相关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却不敢公开相关信息,这无疑等于给这种怒火又浇了一壶油,只会增大一场所谓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可能性或者使得已经爆发的事件更难以处理。政府这么多年以来的表现,很大程度上让民众对他们失去了信任,这是一个不得不承认也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所以,当一场群体性事件发生而政府出面澄清解释的时候,遭到的往往是不屑一顾甚至是嘲讽谩骂,最后,为了所谓社会和谐与稳定,政府不得不采取极端措施来平息一场群体性事件,而这无疑将使民众与政府之间的那道本已很大的裂痕被撕的更大。

 

诚然,我们也欣喜的看到有部分群体性事件得到了相对圆满的解决,比如重庆罢运、厦门PX事件等,但更多的类似事件却无法得到解决,只是被暂时搁置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我们遗忘了而已,不定哪一天它定将重来一次。从最近的几次影响比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无不与权力滥用、腐败、对政府缺乏信任以及没有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紧密相连。肤浅的谈一些所谓对策,也许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显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根本原因何在?制度。具体来说,就是缺乏民主,法治不彰。近几年来,之所以群体性事件火山一样接连爆发,皆源于长久以来由于缺乏民主与法治而积累的种种社会矛盾已经到了一个要爆发的极限。民主与法治当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实现,但这是解决我国目前出现的种种矛盾的根本之途,其他所谓对策不管被描述的多么天花乱坠,实则只能暂时掩盖一下问题的表面而已。

 

我们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前进么?也许吧。但我们前进的实在太慢了。我们必须要在确保稳妥的前提下加快步伐了,在利益集团的势力如此之大的今日中国,这需要底层人民的觉醒与推动和高级领导人的政治道德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