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负责:局长互殴,让谁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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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互殴,让谁受伤?(议言广场)
《 人民日报 》( 2011年10月20日   14 版)
因在进人问题上存在分歧,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在党委会上大打出手。尽管双方后来“握手言和”,市委组织部也在调查处理,但这一事件依然触动了社会神经,也留给人们更多思考。
“敢于说不”好过“没事举手”
安徽读者 靳雪
有人认为这是一幕闹剧,丢了政府官员的脸,破坏了官员形象。要是说破坏了政府形象我相信,说破坏了官员形象,则值得辩一辩。
民主决策,不能由正职领导一个人说了算,如果副手和下属只是随声附和,最后必然只剩下集中而没有了民主。在这样的决策过程中所谓的官员形象是保住了,但同时保留的还有越来越普遍的官场潜规则。因此,这个副局长能够勇敢说“不”,还是需要一定的勇气。
在一团和气中,当大家都把服从领导当成职责时,将潜规则当成明规则时,那才是真正的可怕。这样的局面只会导致潜规则横行,纵容“一把手”越来越傲慢,最后损害的必是规则尊严。
在有些地方,许多决策为何失误?集体决策为何名存实亡?不正因为一些副手和下属奉行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么,只要是领导说的都点头,“一把手”乱拍脑袋也不指出来,这样的副手明显不负责任,辜负群众期待。有监督、有意见,才能更好规避决策中的不合理,才能更好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绝不能提倡在民主决策过程中揪头发、扔鞋子,但是,也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有不同意见的声音发出来才有继续下一步讨论的可能性,才有群策群力的创造性,才能实现集思广益。有矛盾甚至有冲突的民主决策依然是民主,只会举手的终究只是习惯了屈服于权威。
“内部消化”就是“锯箭疗伤”
北京读者 王石川
事态正在朝人们的良好预期发展,10月14日,衡阳市纪委发布通报称,已对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春生停职检查。而此前,万春生和廖曜中“被握手言和”。从两人“言和”,到万春生停职,这是积极信号。
不过,尽管万春生已被停职,但围绕这起事件仍有许多疑窦待解。比如,万春生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红颜”有何来头?为了此人调动,万春生与廖曜中大打出手,是否别有隐情,抑或存在某种利益输送?这都需要详细调查。
“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久为世人诟病。万春生在衡阳日报上曾发表文章,表示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靠集体智慧,不搞‘一言堂’。”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现实中,同事稍微提出不同意见就恼羞成怒,甚至拳脚相加,这种霸蛮作风是如何养成的?同样需要反思。
有一种观点认为,“有事动手”总好过“没事举手”,正副局长发生冲突比两人和稀泥强。乍看之,此说有一定道理,殊不知,如果官场潜规则非要极端案例才被暴露,岂不尴尬?
对局长互殴事件,不能锯箭疗伤。否则,既不能治标更不能治本,只会掩藏矛盾。值得期待的良好状态是,激活休眠的制度,发挥党纪国法威力,使集体决策名副其实。因此,对这样的打架丑闻,绝不能手下留情、内部消化。
【微博之论】
@文国云:“局长打架”不外乎争权夺利,是缺乏官德的表现,不仅直接影响个人和单位形象,更关乎政民和干群关系,有损政府公信力。
@国储138处苑治国:能不能与人团结共事,是衡量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的一个重要标志。搞好团结贵在真诚相处、坦诚相见,还要学会包容。我们所强调的团结,是有原则的团结,绝非是非不分,一团和气。我们所讲的宽容、包容,是对非原则问题,在重大是非面前,一定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
@临草庐:对“进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或“异见”,展开讨论或“争论”,此谓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综合大家的正确意见,此谓集中。民主集中制原则性缺乏,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缺失,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机制缺陷,所以出现因“进人”问题导致“打人”事件。
(观点来源:人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