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冰箱晶弘:[自言自语](读书笔记摘录)英国宪政史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10:07

  
  
  
  英国是“宪政的母国”,首创了司法陪审制、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两党制和文官制;英国的宪政发展是漫长的,它是第一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最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英国是保守的,引用习惯法和古代法律是政治较量中的惯用手段;英国又是灵活的,关键时刻不惜邀请外国君主驾临不列颠,赶走专制国王。
  英国是供宪政考古的博物馆,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很有价值的东西。
  
  一、七国时代(6世纪末---870年):原始民主意识的保留和发展
  
  5世纪中叶,易北河和莱茵河的3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萨克逊、朱特部落入侵不列颠,与当地部落争霸、融合,到6世纪末形成7个较大的国家,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871年反抗丹麦的战争,史称“七国时代”。
  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种特有的中央机构----贤人会议。这种机构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大会,由国王亲自召集并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贤者”和“智者”主要包括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贵族和地方官等。贤人会议职权包括参与国家税收、外交、防务和分封等重大事务。这种机构无疑具有朴素的民主特征,继承了原始社会的民主意识并对后来的英国政权机构形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英吉利人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基础上直接进入封建社会,相当程度的保留了民主意识和习惯法的观念。长期被认可的习惯法不但对普通的公民有约束力,而且对国王和王室成员也具有很大的作用,许多国王在重大场合一再的表示自己会维护和遵守法律。
  在这样的法治观念下,贤人会议对违法的国王也毫不手软:759年,威塞克斯国王因违法行为被驱逐;774年,诺森伯利亚国王因行为不轨被废。由此可见,英吉利当时并非是野蛮社会,他们具有一定程度的民主意识,其国王受到法律的约束,与东方专制帝王的恣意妄为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与其类似的春秋战国时期为什么没能把原始社会的民主意识保留下来?我们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以至于形成了两千年的专制局面?为什么毫无原则的“忠君”会成为广大臣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对比中英两国的情况,我们在走向民主宪政的过程中还缺少什么必要条件?
  
  二、《大宪章》(1215年):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金雀花王朝的约翰国王即位后,各种社会危机不断爆发,社会矛盾激化。1215年4月,一些大贵族以约翰未能保护封臣和王国的利益为由,联合社会其他力量发动大规模叛乱并取得了胜利。然后贵族们并不是废掉国王另立新君,而是和国王一起签署了著名的《大宪章》。
  从本质上而言,《大宪章》未制定新的法律,而是对旧法律的重申和说明。尽管如此,其进步意义仍不可忽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宪法精神被写入条款中,并且规定了国王必须召开由若干贵族组成的议会。《大宪章》的颁布不但缓解了当时的利益冲突,而且为以后议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后世学者称其为“第一个伟大的议会文献”。
  
  从《大宪章》的部分内容(召开议会)来看,英国贵族阶层的斗争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一个契约社会的完整。他们希望借助习惯法和一定的机构来通过和平的而不是暴力夺权的方式获取政治上的成功,暴力革命仅仅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而在中国,自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至理名言被提出来,一代代的专制帝王被推翻,进而又出现了更加专制的帝王。社会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缓解,专制政体却一再地得到了完善和加强。为什么我们中国不能心平气和地协调各方利益?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朝代更替的结果竟然没有一次是创造了民主政体而只是把广大民众推向更深的灾难之中?
  
  三、议会形成(1215年---1325年):理性的手段解决政治问题
  
  诺曼王朝初期,威廉一世对贤人会议进行改造,使之成为规模较大的“大会议”。《大宪章》颁布后,贵族反对派相继进入大会议。随着政治职能的扩充和贵族实力的增长,人们开始越来越多的称呼大会议为“议会”(Parliament)。
  1254年初,摄政的王后因军费问题召开议会,教俗贵族同意缴税但声明他们只对自己负责而不代表普通教士和平民。为避免下层民众的抗税事件发生,王后决定在同年的议会扩大会议上吸收选举产生的骑士参加,于是此届会议成了骑士参加议会的起点。
  1262年,国王亨利三世下令取消维护贵族、骑士和市民权益的《牛津条约》和《威斯敏斯特法令》,遭到各阶层的强烈反对。反对派贵族的首领、实际掌权者西门·孟福尔为了争取平民支持,于1265年召开议会,要求各市选派两名市民代表参加,从而开创了市民参加议会的先例。
  当然,这些先例还只是先例,距成为习惯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大贵族于1310年迫使爱德华二世成立贵族立法团,负责制定政府改革法令。为了提高其权威性,立法团有意吸收平民代表参加。而国王为了加强王权,扩大政府社会基础,抑制贵族势力,也乐意召集平民代表出席议会。这样,到了1325年以后,“无平民代表即可召开议会的时代最终结束了”,英国议会终于走完了萌芽、产生和形成的过程。
  
  不难发现,议会的产生和形成是国王和贵族相互斗争和妥协的结果,是贵族给自己合法争取权力创造的政治舞台。平民代表在议会中的出现也无非是国王和贵族相互抑制和扩大影响的需要,是国王和贵族的利用工具。但是,平民在这里是作为一种社会成分得到国王和贵族的承认的,其结果也是为英国造就了民主议会的事实,使得各方利益有了合法协调的场所。
  而等级森严的中国却又显示出另外一番景象:反对派官僚要么被君主清洗,要么取而代之,而官僚之间也无非是勾心斗角互相倾轧。平民依然是利用工具,但其价值却得不到承认,往往“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我们民族到底缺少了什么而使得历史悲剧一再重演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是什么原因阻碍了我们使用合法的手段去理智地争取自己的权利?
  
  


作者:愚聋  回复日期:2003-5-31 12:50:00   四、护国政体(1653年---1660年):自由和民族的多寡同政体形式无关
  
  经过了相对稳定的都铎王朝发展阶段,英格兰进入了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由于国王詹姆士一世和后来的查理一世均来自国情不同的苏格兰,不愿让议会碍手碍脚,经常和议会发生较大规模的摩擦。不久矛盾不可调和,内战爆发。军事指挥天才、政治野心家克伦威尔领导议会“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军并于1649年将查理一世推上了断头台。同年议会通过决议,宣布废除“无用而又危险的上院”,实行一院制;并且又通过废除君主制的决议,宣布英国为共和国。
  靠军队掌握了实权以后,克伦威尔胡作非为,曾带领火枪手到下院进行恐吓。1653年的一天,国务会议正在开会,克伦威尔前去说:“……如果这是一次国务会议,这里没有你们的位置……请注意,议会已经被解散了”。于是,英国四百年来第一次出现了既没有国王又没有议会的奇异景况。
  同年12月,议长弗兰西斯率领五十余名议员“自愿地”把权力交给“权利的来源者”克伦威尔,剩余的强硬派议员被一队火枪手驱散。不久,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1657年,新宪法颁布,护国主的权力再次扩大,得到指定继承人的权力、批准政府军事开支的权力等,成为赤裸裸的独裁者。
  克伦威尔搞了几年的独裁,各阶层矛盾激化。1658年,克伦威尔之子理查继任护国主,但其懦弱无能很快暴露无遗,护国政体面临危机。1660年,在贵族、中下级军官和多数资产阶级的热烈欢迎声中,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为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所津津乐道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经过“革命锻炼”的广大民众为何没有奋起捍卫共和国?多数资产阶级为何也会去促成复辟?为什么英国历史上只有这段共和国时期才有彻底的专制政权?
  看看中国两千年的历史,暴力手段让我们得到了什么?清末的暴力革命又有多大的进步意义?为什么一些革命前辈会抱定共和死不回头?现在的共和国又保障了我们多少的民主和自由?
  
  五、光荣革命(1688年):民族情感让位于契约观念
  
  1658年,查理二世逝世,约克公爵即位,称詹姆士二世。新王即位不久便开始实行专制主义政策,计划先处罚妨害他继承王位的清教徒,然后在英国恢复天主教。
  早在16世纪初,英国天主教受体系严整的罗马教廷的庇护,在国内胡作非为,破坏国家的正常秩序,引起共愤。当时的亨利八世进行了一系列宗教改革,抑制了国内天主教力量。而这时的詹姆士不顾各方反对,执意让天主教徒进入军队和枢密院任职。1687年,詹姆士二世宣布终止不允许天主教徒担任军政职务的法律,遭到议会反对。詹姆士下令解散了议会。翌年他再次颁布相关法令,全国哗然。
  这一系列倒行逆施破坏了英国原始的契约,不但让激进的辉格党深恶痛绝,而且还遭到了保守的托利党的反对。两党不计前嫌(复辟时期相继产生并针锋相对),联合起来请求荷兰执政威廉入主英国。经过几个月的准备,1688年,威廉带领一万余名步骑士兵来到英国,几乎兵不血刃地赶走了詹姆士二世。此事件被称为“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后,议会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从1689年到18世纪初,议会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实现了向资本主义的和平过渡。对于一向傲慢自大的英国人来说,邀请别国军队赶走自己的国王是否同民族主义情绪相冲突?是否有“卖国”嫌疑?然而一系列的事实表明,光荣革命既是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共同杰作,又是英国新贵族、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长期反复的政治较量后,在特定的历史关头做出的深重理智的选择。为了维护原始契约和王国宪政,英国当时各阶层显示出了何等高超的政治智慧!
  而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情绪下的中国,却又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我不禁要问:来自国外的批评都是颠覆的目的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承认自己头上的癞疮疤?
  
  六、上院改革(1999年):是福,还是祸?
  
  随着国王逐步退化为政治偶像,上院(贵族院)的权力、威望和作用也在不断下降,日益显示出同其人员数量上的反差。1999年以前,上院世袭贵族有700余名,终身贵族有300多名,另外还有少数的宗教贵族和法律贵族。所有贵族总数多达1200余名,但其中每年能够出席该院一半会议的成员仅有1/6左右。其中世袭贵族相对而言素质最低。
  工党执政时期,相当数量议案的通过遭到上院的阻挠,为此工党意见很大。1998年,一个在下院获得通过的议案送交上院表决。会上贵族们横加指责,甚至有一位年轻的世袭贵族跳到桌子上破口大骂(随即被“请”出大厅)。对此舆论界大哗,长期以来主张改革贵族院的工党抓住机会,于1999年初在下院通过了改革贵族院的决议并公布计划要点:
  1、公侯伯子男五级贵族于当年夏天失去上院的席位,仅保留91位上院议员在过渡期留任。欧洲议会议员、教派领袖、各地区代表和更多的终身贵族将取代离任的世袭贵族;
  2、撤销12位上院法官的席位,但保留圣公会的2位大主教和24位主教的席位;
  3、一些独立的委员会将任命一些由公众提名的“人民的贵族”;
  4、首相放弃他对反对党提出的终身贵族候选人的否决权;
  5、在过渡期,上院的职责不变,但最终的调整必须实施。
  
  此时贵族院的局面显示了贵族阶层的整体没落。在社会土壤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任何势力也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等到其赖以生存的条件消失,其自然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在英国这种民主制度下,各种势力在法律之下公平竞争,自由搏弈,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 fair play。这正是民主社会的法则。
  当然,这次仅仅是布莱尔三步计划的第一步。工党以后的计划又将如何?在英国社会的金字塔上,上院贵族居于顶层,而英王则是金字塔尖上的一颗耀眼的明珠。若是有朝一日英国废除了贵族院和贵族制度,金字塔顶端的明珠是否光芒依旧?对重视惯例和先例的英国而言,此举会给民主的进一步深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会不会给世界各国正在进行的民主化进程带来灾难?并且我国的“有识之士”们又会从中读到那些与民主化相关的“教训”?
  
  
  
  
  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史实,在我脑海中的是一个又一个难题。蓦然回首,原来我不懂得东西更多。
  
  初涉外国历史,原来有价值的东西竟然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