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机动车选号软件:“大监督”:提高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 - 评论分析 - 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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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拓宽群众监督有效途径的对策建议
作者: 陈安玺  发布时间:2009-9-2  点击数:18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群众监督是构建权力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党和政府进行了不懈努力,先后建立了各种监督机构,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群众监督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突出的表现为“四个明显增多”,即猜疑、上访、炒作、匿名的明显增多,需要引起各级的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
一、当前群众监督出现的新情况与原因分析
一是群众监督掌握信息不充分, 致使猜疑的明显增多。知情权是信息社会中人们最基本的渴求,在市场经济中信息尤为重要。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被动不利的地位。目前,人民群众对房价、药价、油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人事任免、官员腐败问题等信息尤为敏感,当人们不能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时,各种猜疑、传闻、小道消息就会如期而至并四处传播。群众的这种猜疑心理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很容易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群众监督渠道不顺畅,致使上访的明显增多。尽管广大群众可以行使批评建议权、控告权和申诉权等法定权利,但它有赖于国家机关的接受和采纳,而不能直接行使处理权、纠正权、惩罚权,也不具有强制行使被监督者接受约束和执行的效力。当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控告和申诉,不能被有关职能机关及时调查、核审和处理时,群众监督就不能有效运行,往往致使群众的正当诉求无法表达,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反映的问题往往久拖不决。在此情况下,为寻求更高一级的领导和机关干预,有的就开始越级上访,有的甚至发展为聚众上访,不少问题在上级领导和机关的干预督促下得到解决。久而久之,上访便成为群众行使监督权利、解决复杂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是群众监督受制约因素过多,致使“炒作”的明显增多。群众居住分散、关注广泛、信息沟通交流愿望强烈,行使监督权利往往受到时间、空间、交通、通信、社会环境,特别是个体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当与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以及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发生矛盾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迫切需要群体的支持和援助,而媒体舆论正是个体寻求援助的重要渠道。舆论监督的导向很重要。导向正确,群众监督就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导向错误,群众监督就往往搞成“新闻炒作”。
四是群众监督合法权益时常受侵犯,致使匿名的明显增多。少数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认为群众的监督影响了自己,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视群众监督为“找碴”、“挑刺”、“与自己过不去”,对群众监督持敌对态度。被监督者在这种心态的主导下,勇于监督的群众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尽管有的后来得到了纠正,但无疑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应有的创伤,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当一些举报信在层层下转的过程中发生跑风漏气,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凭自己的猜测打击报复,致使一些群众在行使监督权时顾虑重重,不得不更多地使用匿名的方式,有的甚至屈从压力、放弃监督权利。
二、拓宽群众监督有效途径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群众全面获取信息的途径。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政务信息予以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条件、公开办理、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方式。综合运用公开栏、政务通报、干部人事公示、媒体公开等传统渠道,充分运用汇集视频、音频、图文、电信服务等多种现代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三是积极推进信息互动。充分发展和运用好网络这个虚拟而强大的信息互动载体,采取设立网络信息员即时发布最新消息、党员领导干部在线与群众交流等方式,与群众即时、广泛、全面的交流信息,为群众提供言论新空间,为党和政府拓宽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的新途径。
(二)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及时表达的途径。一是积极开展民主对话。疏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强各级干部与群众之间面对面地沟通和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质询制度和领导干部接见制度,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作出回答。二是推行“监督热线”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电话等工具,开通政务热线、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等,畅通民意反映的渠道,打造群众监督的平台。三是健全信访和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大力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完善群众举报的体系和网络。认真办理举报事项,严格规范受理和处理的程序、纪律,慎重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禁将举报人和举报材料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完善举报反馈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有效转化的途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属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党纪政纪处理;属于违法问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属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的,向其所在党组织和上级领导反馈,由组织将群众意见传达给本人,情况属实的要督促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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