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汽车俱乐部:《季羡林谈人生》<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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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谈人生》下篇
续上篇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涵义则有差别。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2001年2月21日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隔   膜
 
  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的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二期),其中有几句话:

  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约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眼中,谁的拳头大,正义就在谁手里,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决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决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

  2001年2月27日
 

论恐惧(1)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

  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

  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绝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三两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

  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
 
第三部分
  
    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流传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论恐惧(2)

 
    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他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

  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怃然有惧色。

  下面又说:

  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

  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流传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2001年3月13日
 
坏 人
 
  积将近90年的经验,我深知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乍看上去,这个看法的智商只能达到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必须吃饭”那样既真实又平庸。

  可是事实上我顿悟到这个真理,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的。

  我从来就不是性善说的信徒,毋宁说我是倾向性恶说的。古书上说“天命之谓性”,“性”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发展,这难免引起生物之间的矛盾,性善又何从谈起呢?

  那么,什么又叫做“坏人”呢?记得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我现在利用鲁迅的话来给坏人作一个界定:干损人利己的事是坏人,而干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则是坏人之尤者。

  空口无凭,不妨略举两例。一个人搬到新房子里,照例大事装修,而装修的方式又极野蛮,结果把水管凿破,水往外流。住在楼下的人当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连半壁墙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却不闻不问,本单位派人来修,又拒绝入门。倘若墙壁倒塌,楼下的人当然会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学者”,对某一种语言连字母都不认识,却偏冒充专家,不但在国内蒙混过关,在国外也招摇撞骗。有识之士皆嗤之以鼻。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鲁迅翻译的《小约翰》里讲到一个有毒的蘑菇听人说它有毒,它说:这是人话。毒蘑菇和一切苍蝇、蚊子,臭虫等等,都不认为自己有毒。说它们有毒,它们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人话。可是被群众公推为坏人的人,他们难道能说:说他们是坏人的都是人话吗?如果这是“人话”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这有点像形而上学了。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天下哪里会有不变的事物呢?哪里会有不变的人呢?我观察的几个“坏人”偏偏不变。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有时候,我简直怀疑,天地间是否有一种叫做“坏人基因”的东西?可惜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或生理学家提出过这种理论。我自己既非生物学家,又非生理学家,只能凭空臆断。我但愿有一个坏人改变一下,改恶从善,堵住了我的嘴。

  1999年7月24日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涵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涵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三思而行
  
  “三思而行”,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一句话,是劝人做事不要鲁莽,要仔细考虑,然后行动,则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些,碰壁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要数典而不忘祖,也并不难。这个典故就出在《论语·公冶长第五》:“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这说明,孔老夫子是持反对意见的。吾家老祖宗文子(季孙行父)的三思而后行的举动,二千六七百年以来,历代都得到了几乎全天下人的赞扬,包括许多大学者在内。查一查《十三经注疏》,就能一目了然。《论语正义》说:“三思者,言思之多,能审慎也。”许多书上还表扬了季文子,说他是“忠而有贤行者”。甚至有人认为三思还不够。《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注》中说:有人劝恪“每事必十思”。可是我们的孔圣人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批评了季文子三思过多,只思二次(再)就够了。

  这怎么解释呢?究竟谁是谁非呢?

  我们必须先弄明白,什么叫“三思”。总起来说,对此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言思之多”,这在上面已经引过。一个是“君子之谋也,始衷(中)终皆举之而后入焉。”这话虽为文子自己所说,然而孔子以及上万上亿的众人却不这样理解。他们理解,一直到今天,仍然是“多思”。

  多思有什么坏处呢?又有什么好处呢?根据我个人几十年来的体会,除了下围棋、象棋等等以外,多思有时候能使人昏昏,容易误事。平常骂人说是“不肖子孙”,意思是与先人的行动不一样的人。我是季文子的最“肖”子孙。我平常做事不但三思,而且超过三思,是否达到了人们要求诸葛恪做的“十思”,没做统计,不敢乱说。反正是思过来,思过去,越思越糊涂,终而至于头昏昏然,而仍不见行动,不敢行动。我这样一个过于细心的人,有时会误大事的。我觉得,碰到一件事,决不能不思而行,鲁莽行动。记得当年在德国时,法西斯统治正如火如荼。一些盲目崇拜希特勒的人,常常使用一个词儿Darauf-galngertum,意思是“说干就干,不必思考”。这是法西斯的做法,我们必须坚决扬弃。遇事必须深思熟虑。先考虑可行性,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然后再考虑不可行性,也是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正反两面仔细考虑完以后,就必须加以比较,做出决定,立即行动。如果你考虑正面,又考虑反面之后,再回头来考虑正面,又再考虑反面,那么,如此循环往复,终无宁日,最终成为考虑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所以,我赞成孔子的“再,斯可矣。”
 
 傻   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做“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的求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的。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世,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绝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我们中国有几句尽人皆知的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这真是见道之言。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归根结底,会自食其果。古代的统治者对这个道理似懂非懂。他们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当傻瓜,但又很不放心,于是派人到民间去采风,采来了不少政治讽刺歌谣。杨震是聪明人,对向他行贿者讲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会有一个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别人当作傻瓜的。还是老百姓最聪明。他们中的聪明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不把别人当傻瓜。

  可惜把别人当傻瓜的现象,自古亦然,于今尤烈。救之之道只有一条: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毁   誉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美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或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十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

  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是我这个“鸠”把他这个“鹊”的“巢”给占据了。因此,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各人禀赋不同,遗传基因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所以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好恶观等等,都不会一样,都会有点差别。比如吃饭,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咸,有人爱吃酸,如此等等。又比如穿衣,有人爱红,有人爱绿,有人爱黑,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各人自是其是,而不必非人之非。俗语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话本来有点贬义,我们可以正用。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我不用“敌”这个词儿,避免误会。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碰到这种情况,最好抱上面所说的分析的态度,切不要笼而统之,一锅糊涂粥。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对我都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真有一个人,人人都说他好,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极端圆滑的人,圆滑到琉璃球又能长只脚的程度。

  1997年6月23日
 
 论压力
 
   《参考消息》今年7月3日以半版的篇幅介绍了外国学者关于压力的说法。我也正考虑这个问题,因缘和合,不免唠叨上几句。

  什么叫“压力”?上述文章中说:“压力是精神与身体对内在与外在事件的生理与心理反应。”下面还列了几种特性,今略。我一向认为,定义这玩意儿,除在自然科学上可能确切外,在人文社会科学上则是办不到的。上述定义我看也就行了。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压力呢?我认为,是的。我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没有压力,哪来的拼搏?佛家说,生、老、病、死、苦,苦也就是压力。过去的国王、皇帝,近代外国的独裁者,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看上去似乎一点压力都没有。然而他们却战战兢兢,时时如临大敌,担心边患,担心宫廷政变,担心被毒害被刺杀。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压力比任何人都大。大资本家钱太多了,担心股市升降,房地产价波动,等等。至于吾辈平民老百姓,“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这些都是压力,谁能躲得开呢?

  压力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是好事。从大处来看,现在全球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出洞,人口爆炸,新疾病丛生等等,人们感觉到了,这当然就是压力,然而压出来却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防范措施,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对一般人来说,法律和其他一切合理的规章制度,都是压力。然而这些压力何等好啊!没有它,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类将无法生存。这个道理极其简单明了,一说就懂。我举自己做一个例子。我不是一个没有名利思想的人——我怀疑真有这种人,过去由于一些我曾经说过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我似乎是淡泊名利,其实那多半是假象。但是,到了今天,我已至望九之年,名利对我已经没有什么用,用不着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这方面的压力没有了。但是却来了另一方面的压力,主要来自电台采访和报刊以及友人约写文章。这对我形成颇大的压力。以写文章而论,有的我实在不愿意写,可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应。应就是压力。于是“拨冗”苦思,往往能写出有点新意的文章。对我来说,这就是压力的好处。

  压力如何排除呢?粗略来分类,压力来源可能有两类:一被动,一主动。天灾人祸,意外事件,属于被动,这种压力,无法预测,只有泰然处之,切不可杞人忧天。主动的来源于自身,自己能有所作为。我的“三不主义”的第三条是“不嘀咕”,我认为,能做到遇事不嘀咕,就能排除自己造成的压力。

  1998年7月8日
                                  爱 情(1)
 
  一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淌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三十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这一篇,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爱 情(2)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二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首歌最后两句诗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写得多么动人心魄,多么令人同情,好像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真正纯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真正的爱情不容有一个第三者。可是唐玄宗怎样呢?“后宫佳丽三千人”,小老婆真够多的。即使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这“在一身”能可靠吗?白居易以唐代臣子,竟敢乱谈天子宫闱中事,这在明清是绝对办不到的。这先不去说它,白居易真正头脑简单到相信这爱情是纯真的才加以歌颂吗?抑或另有别的原因?
 
 
爱 情(3)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消息,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三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10倍,20倍,100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决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话,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情,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做Kā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

  在中国,我们没有“爱神”的信仰,我们另有办法。我们创造了一个月老,他手中拿着一条红线,谁被红线拴住,不管是相距多么远,天涯海角,恍若比邻,二人必然走到一起,相爱结婚。从前西湖有一座月老祠,有一副对联是天下闻名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多么质朴,多么有人情味!只有对某些人来说,“前生”和“姻缘”显得有点渺茫和神秘。可是,如果每一对夫妇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相爱和结婚的过程的话,你能否定月老祠的这一副对联吗?

  我自己对这副对联是无法否认的,但又找不到“科学根据”。我倒是想忠告今天的年轻人,不妨相信一下。我对现在西方和中国青年人的相爱和结婚的方式,无权说三道四,只是觉得不大能接受。我自知年已望九,早已属于博物馆中的人物,我力避发九斤老太之牢骚;但有时又如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

  1997年11月22日
 
   季羡林先生是我国当代学界泰斗,对印度古代语言学、原始佛教语言、吐火罗语语义,梵文文学等研究做出过重要贡献。他精通英语、德语、梵语、法语、吠陀语、巴利语、吐火罗语等多种外语,在中国传统文化、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佛教学、印度学和比较文学等方面卓有建树。目前,季羡林研究已经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