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阀消火栓箱内:杨宏伟同志在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32:12
杨宏伟同志在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ianjian.gov.cn 2008-12-10 阅览次数 1147 背景: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重要意义

1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不仅仅是争一个荣誉,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当今世界,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也就是发展生产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就是打造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单纯速度型向经济和生态效益型转变,有助于我们抓紧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为黔江的未来发展创造一个广阔的空间,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 

2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黔江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把保护环境特别是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放在第一位。要着力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建成节能、环保模范城市,成为中国最节能的城市之一”。区委二届四次全委会把建设“生态黔江、宜居黔江”作为我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系列环境保护政策的具体体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就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载体,就是实现生态黔江的的重要支撑,更能客观地反映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各项考核指标把落脚点放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上,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 “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建设和保护“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利于助推宜居黔江建设。

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是提升黔江城市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城市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表面看是经济发展水平的竞争,而实质是环境的竞争。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环境就是第一生产力。加快环境建设,不仅能产生环境效益,还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壮大经济实力。衡量城市的发展程度,不仅要看经济增长指标,还要看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包含城建、交通、林业、社会生产总值、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城市的综合实力。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评选标准,也不仅仅局限于环境保护,还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优秀典型,更是显示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能否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称号,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哪个城市的环境好,哪个城市就会产生一种洼地效应,资金流、物流、人才流就会向这个城市集聚,这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就会增强,发展的优势就会扩大,机遇也就会增多。而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活动,正是我们着力改善城市环境,特别是硬环境的重要契机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模是我区提升发展力、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和知名度,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的战略举措。

4.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是实现“200亿黔江、跻身全市20强”目标的迫切需要。区委二届四次全委会提出:“要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开放程度高、发展活力强、富有竞争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坚定不移地建设200亿黔江,力争2012年跻身全市区县20强的发展目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现良好的城市环境,力争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要实现这些目标,给我们的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环境建设有效载体的创模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为此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来投资者来投资创业,增强我区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从而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有利于助推“200亿黔江、跻身全市区县20强”目标早日实现。

)紧紧抓住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信心和决心

1.环境建设面临空前的有利机遇。当前,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力保国内经济增长,中央调整政策,决定两年内新增国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1.18万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万亿元,年内新增1000亿元投资,这些资金将投向民生领域、基础设施领域、生态环境建设,将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发展当中。而且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将成为主战场之一,中央今年追加50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全市实施生态重庆、森林重庆建设,将有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投入环境建设,环境建设必将提档提速。而我区也提出建设生态黔江、森林城市的目标,已启动实施森林工程,这些都将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提供难得的机遇。

2.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近年来,我区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城区环境质量,广大市民既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更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初步形成了“黔江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我们采取报纸、电视报道、街头咨询宣传、环保警示教育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党和国家的环保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拓宽了群众接触、了解环保知识的渠道,增强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切实加强了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建成了一批市级和区级绿色学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逐步浓烈。

3.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一是各项创建活动同步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规划》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已经区政府审定,正准备实施;市级卫生城区、市级山水园林城区、市级环保模范城区荣誉的获得,进一步夯实了我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二是提前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一控是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双达标是指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核定的标准,空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标准)。完成了区属4个重点企业、2家医院的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2007年底完成减排二氧化硫1116吨、化学需氧量1388吨,两项指标实现双下降。三是环保“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黔江城区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饮用水源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以上标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1.7%,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93m2,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1%,声环境质量均达到规定要求。四是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较为明显。规范了辐射与固废环境管理,推清、禁鸣、禁放、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了整个黔江城区,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低效益、破坏和浪费资源的项目。五是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围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退耕还林,狠抓天然林保护,积极建设农村沼气,不断壮大生态经济,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推进有力。六是有成功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城区的经验。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区域性环保中心地位正在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近几年来,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连年荣获全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一等奖,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肯定,也说明我区环保工作是扎实有效的,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4.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一是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一产业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持续提高,特别是工业企业加强了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污染重、能耗高的产业比重逐年下降,采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目前,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所规定的26项考核指标中,我区有人均可支配收入、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21项硬性指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了考核标准。二是区上千方百计加大对改善和保护环境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城镇化,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行,森林工程全面启动,城区绿化覆盖率逐年提升。这些都为创建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找准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区的差距,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艰巨性

1.整体重视的氛围有差距。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目前少数单位和干部对环保工作、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重经济、轻环保,重局部、轻全局的现象时有表现,有时还很突出,当环保措施触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时,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有时甚至是抵触态度。仍有不少的部门和同志仍然认为加强环境保护、创建环保模范城区是环保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相互推卸责任。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认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环境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必过多计较,从而对政府下达的限期达标治理任务抓得不紧,存在得过且过、能拖则拖的侥幸心理;有的企业虽然配备了环保设施,但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经常弃置不用,甚至偷排漏排。这些现象具体表现为思想重视不够,行动参与不够,措施力度不够,因而造成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各级重视、全民参与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2.工作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保监管能力不强,属地管理落实不够,存在脱节和漏洞。在环保执法中,仍存在检查不细、标准不高、处罚不严的现象。具体工作上仍有许多薄弱环节,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彻底,根治水泥窑炉污染和全区企业二氧化硫削减难度大;重点项目建设环评“三同时”没跟上;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在有的地方依然突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较差,农家乐污染问题突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将给农村环境保护带来风险和挑战等等。

3.部分硬性指标差距较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程序多、要求标准高、考核指标细,从开始到验收共有正式申请、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市级推荐、技术评估等10多项程序。创模指标共有26项,涉及到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不仅要考核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还对经济社会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要求能耗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仅考核城市市区,还涉及到全区各镇乡。我区虽然有21项指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区考核要求,但标准低、易反复。从具体指标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保能力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危险废物处置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等指标还存在较大差距。由此可见,我们的创建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为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紧紧把握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环境建设的良好机遇和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确保创模一举成功。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各项工作

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以治理污染源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和谐宜居型城市,力争到2011年将黔江建设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推进节能降耗。抓好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在工业、建筑、交通、市政等重点用能领域,在电矿、建材、化工等三大高耗能行业中,择优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的示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推进节能降耗。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重点企业能耗达标活动。二是加快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削减污染物存量。进一步完善污水二、三级配套管网建设,新建一批排水管网,力争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建立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监测系统,实行污水核查督察及评估通报制度,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完成黔江卷烟分厂20蒸吨锅炉“煤改气”工程。开展黔江卷烟分厂、汇豪硅业、弘扬水泥厂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监管。三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的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的规划环评。按照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对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要勇于放弃,推动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实行“批项目核总量”的审批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替代削减方案。四是加大投入,建立机制。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推进环保收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完善总量减排机制,推进节能减排指标统计体系、指标监测体系、指标考核体系建设。

(二)加大污染源防治力度,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一是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目前,城区及周边共有较大的工业企业2家,主要是弘扬集团杉木垭水泥厂、重庆银象木业公司。这些企业年耗煤高,排放烟粉尘、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大,是制约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为此,将对重庆银象木业公司实行环保搬迁;待正阳水泥厂建成后,对杉木垭水泥厂实施关停。二是全面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由于我区供气率偏低,致使市区居民,饮食餐点、临街门店仍在燃用劣质型煤,面源污染严重,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对此,要继续实施城市清洁能源工程,加强执法检查,对使用劣质燃煤的单位要从严查处;继续推进城区宾馆、饭店、洗浴业常年运行的锅炉治理改造工作,在气源保证供应的前提下,拆除燃煤锅炉,强制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无煤区和基本无煤区建设。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对建筑、拆迁、道路扬尘污染实施施工场地许可证制度;对主要街道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区及周边煤堆、料堆、碴堆限期进行清理和整顿。严格控制交通扬尘污染,防止车辆夹带泥土进城,所有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特别是运煤车辆,都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裸露、破损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确保全区机动车环保检测达标。支持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成CNG加气站,鼓励公交车辆使用天然气。四是狠抓水污染防治。在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上,尽快组织实施《黔江河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实现城区生活污水截流。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沼气池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区环境管理,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土壤污染调查任务,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启动以生态质量监测体系为核心的生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三)着力生态环境建设,努力营造优美环境。一是继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城市及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差和卫生条件差,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部位实施综合整治,坚决依法取缔城区可视范围内的所有矿山开采、石灰窑、沙石企业。继续实施分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环卫运行体制,实现由“以费养人”到“以费养事”的转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彻底改变城中村或小街小巷垃圾随意倾倒、污水横流的现象。要采取多种手段,增加城区公共绿地,特别是老城区改造要尽量做到拆屋补绿,让居民多些闲暇休憩的场所。二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管理,加快镇乡垃圾点的规划建设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机制,保证正常运行,加快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确保城区污水入管率和处理率达85%以上。加快推进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重点镇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全面实施森林工程。要以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兴林富民和统筹城乡绿化为目标,以“创建森林城市,致富黔江农村”为主题,大力实施森林工程,切实增加林农收入,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黔江。即实施新造林、改造低效林、道路绿化、水系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国家级森林城市标准;通过实施镇街绿化、镇周可视范围荒山绿化、镇周四旁绿化,建设森林生态镇;实施乡村绿化,开展“绿色小康村”建设活动,加快绿色村庄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森林城市。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解决农村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为载体,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严防污染事件发生。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小南海、洞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直接排污口的取缔工作,今年底前完成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小南海餐饮废水污染源的治理任务,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启动小南海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强化农村中小型人畜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二是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所有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堆放场都要有防渗防漏设施,不得露天堆存;所有的尾矿渣场要进行安全大排查,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处置和转移,不得非法转运。三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擅自停止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止运行自动监测系统或变更数据的行为,要从重处罚。要选择一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特别是对死灰复燃的“新五小”企业(新五小指小水泥窑、小火电厂、小炼油厂、小煤矿厂、小钢铁厂),要强制取缔,从严从重查处。要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职责、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坚决停止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四是强化环境安全监管。按照《黔江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重点围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环保工程和创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五)推进细胞工程建设,着力夯实创模基础。一是要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二是要广泛开展创模宣传。宣传、环保等部门以及区内主要媒体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创模宣传活动,使我区各个领域、各种场所都能感受到浓厚的创模氛围。教育部门要继续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使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三是要加强环境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城管、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不断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四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环保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创模要向乡镇延伸扩展,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监管。要对城乡结合部等周边地区的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加强对城区污染企业搬迁的环境监管,杜绝污染由城区向农村转移,保障农民利益。

三、加强领导,务求落实,确保创模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为抓手,强力推进我区“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环保工程,这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也是关系全区人民的民生工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要把创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部署,重点解决。二是创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协调解决影响创模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区上成立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强化环保目标考核,把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统一调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讲条件、打折扣、相互推诿,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战机、影响创模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创新思路,多方投入。一是要落实环保专项资金,将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模和节能减排工作,基本建设投资要向环境保护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快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专项资金和国债项目。三是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采取市场运作的方法,盘活用好环境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把存量变成资本、变成资金,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四是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力度,严格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使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境保护的新机制。 

(三)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只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创模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树立创模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加强业务沟通,从而健全创模联动机制,协同解决创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噪声控制、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发展改革、财政、城建、环保、水利、交通、公安、市政、卫生等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积极组织落实创模规划,按期完成各项创模工作任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模是一项群众工作,要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一是新闻宣传单位要精心策划安排创模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各个时段采取的创模宣传策略,搞好专题性报道和动态性报道,特别是电视台、报社要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创模的重大活动及重点工程。新闻媒体要高度关注,对于创模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缓慢和对一些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地方和部门,要不留情面,曝光亮相;对典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以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工作。二是要在主要街道、重要公共场所、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建设一批创模公益广告,在公交出租、酒店宾馆等城市形象窗口张贴创模口号,烘托创模气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模宣传活动。三是要通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议、宣传网络、简报、墙报等形式,组织发动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区活动。四是要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提高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创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