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冲粉价格:1948年民国(大陆)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8 20:32:43

1946年陈启清先生继任「台湾省商会联合会」理事长,代表前往南京参加全国商业总会成立大会及制宪国民大会,图为台湾省十七名制宪代表(陈启清理事长于前排右四)与蒋公合影留念。
1948年的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为中国有史以来首次举行的实质性国会议员(亦称代议士)选举。当时政权仍及于全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以直接选举方式,选出了760名立法委员。以当时中华民国名义上控制的中国4亿7000万人口来计算,平均60万人选出一名实为中国国会议员的立法委员。该次国会选举的举行,在表征上,也让中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实际上,1948年中国立法委员选举不但是该国有史以来的首度全国性民意代表的民主选举,后来也因种种因素,成为迄今历史上唯一一次,中国全国性的民代普选。(立法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与国民大会共同相当于其他民主国家中的国会。)
举行时间
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三千多名制宪代表(即国民大会代表)所订定中华民国宪法开始施行,依照宪法,立法院立法委员必须由人民以直接选举方式选出,因此,中华民国于隔年的1948年举行了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由于幅员广阔,该选举各省并不完全相同,约略是在1948年的1月21日-1月23日期间举行。
选举方式
在当选名额方面,1948年立法委员采区域,职业,以及自治民族三种方式。其中区域立委占绝大部份。其中,各省与直辖市选出者,该地区人口在三百万以下者选出五人,其人口超过三百万者,每满一百万人增选一人,比较特殊的是,当选人有其妇女保障名额设计,除此,称为自治民族区的蒙古与西藏也共选出6位。另外还有工业团体,教育团体,劳工团体,华侨团体,也都是由具有相关资格的选民直接选出其立法委员。经核算后,当时公民数为3亿7000万的中国,共预计要在此选举中,共选出773名立法委员。
波折
此次选举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拒绝参与,而仅有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及无所属特定党籍或小党参与。在选举方式方面,经过公民登记的年满廿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以单选、无记名、秘密的方式参与投票。其中除了少数的职业团体人士与自治民族之外,全国皆于设籍住所附近的选务所参加,以各省平均三成的公民登录率来换算,该选举据估计至少有1亿5000万人参与。另外,因为有两处直辖市于中国共产党实际统治下,无法进行投票。因此名额原定773名的立法委员,最后选出了760名。
后续
1948年1月选出的第一届立法委员于5月齐聚南京,共有643名,未报到者包含部分转任官职,侨选与职业团体。5月8日立法委员集会于南京国民大会堂,并选出孙科与陈立夫为正、副院长,至5月18日立法院第1届第1会期第1次会议正式开议。其时,并分设21个常设委员会开始运作。
1949年国共内战失利的中华民国政府迁徙台湾,760名立法委员当中,仅有380余名随之前往台湾。该380余名立法委员的任期,原应于1951年5月届满,但是国民党政府为了政权合法性,以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31号解释,让其380余名立委继续行使职权。直到1991年年底才结束任期,期间长达43年。

一名工人正在进行投票

上海某投票站大门处的童子军

政府官员正向民众解释投票规则

蒋中正以普通国民身份投票,票选陈裕光氏

普通市民投票

南京市国军战士投票

市民踊跃投票时的情景,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直选

1946年5月,重庆,获得选举权的妇女。(选举制宪国大代表)

1946年11月,南京,参加制宪国民大会的西藏代表。

一群上海交通大学的教授正在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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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制宪会议花絮纪录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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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制宪会议花絮纪录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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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制宪会议花絮纪录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