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净水剂: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作用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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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作用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0-10-21     来源: 泰和县纪委     作者: 曾玉萍 黄玉玲 江锦河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位中的要求越来越高。2010年,江西省纪委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面向县直和乡镇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资源,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力量。如何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作用,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思考。

  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思想上普遍存在“搞完改革就完成任务”的误区。有的领导认为设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上级安排的“硬任务”,必须完成,但也只要完成就好,并没有清晰地认识到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有的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设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固定模式套用,就采取内设室的管理套路,照搬照转。

  2、履行职责不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赋予了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两大职能,但是执行难到位。一方面人员新进与联系单位业务接触少,不熟悉工作业务,难以细致深入监督。另一方面每个纪工委人员为4人左右,但联系单位二十多个,仅是参加会议、查阅文件等,难以掌握更多的信息,难以全面进行监管。

  3、工作指导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负责对纪工委监察分局业务指导,但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高于各业务职能室,各室在对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上存在一定的障碍。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大多数工作协作关系面未理顺,交流沟通不顺畅。

  4、案源分析不到位。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清理,这些工作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案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或就事论事或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大要案案源流失。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处于“自我循环”的工作状态,与有关业务部门缺少彼此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缺少大纪检观念。

  二、强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职能的对策

  1、争取支持,营造查办案件的良好环境。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树立“发展强县、稳定护县、廉洁兴县”的方针,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工作不搞“禁区”,不搞“特例”。二是争取县纪委监察局班子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大要案工作做到“三个倾斜”:领导精力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精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保证案件从线索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召集会听取大要案特别是移交案件情况汇报,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整合办案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

  2、突出重点,查处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现多发态势,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如干部任用中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领导干部干涉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惠民政策打折扣落实等问题突出。必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把暂时没有发现违纪线索当成没有案件。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注意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点查处三方面的案件。一是瞄准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包括交通、公路、水务、建设等涉及工程建设量比较多的部门;二是盯住民生领域有关资金的挤占、挪用和贪占案件,资金主要指劳动保障资金、征地拆迁资金、移民资金、扶贫资金、失地农民保障资金等;三是不放过党政机关及领导不廉洁行为。如自有店面、办公楼的租金收入进“小金库”或体外循环,科普资金滥用等。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买官卖官、贪污索贿等。

  3、完善机制,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查办案件工作要规范化、高效化,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一是建立干部准入制度。严格按中纪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要求,高标准建立准入门槛,以年轻化、知识化为基本要求,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突破能力考察,完善干部考录、调入等工作程序,确保选好人、选准人。二是建立干部培训制度。一方面,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纪检监察业务理论知识为重点,以提高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和技巧目标,集中辅导与在岗自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的办法,由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室主任进行实践传帮带,重点传授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区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剖析,从中吸取成功经验,从干部素质方面来弥补力量不足。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制定年初工作考评方案,查办案件工作实行奖惩,对在查办大要案中起关键作用的,予以记功奖励,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办案突破能力差的干部及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县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内设室办案对应协作指导关系,同时争取与上级纪委的联系指导,实行协作办案、异地办案,加大交叉办案工作力度,有助于排除办案阻力,顺利攻破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