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d图例盲板符号大全:品味谈吃6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7:20:36
 林语堂曾经说,“中国人惟一死活接受不了那个Cheese”,Cheese被翻译成“芝士”,“忌士”,“起司”,“起士”,还是用乳酪比较准确。移民美国的中国人不爱吃乳酪制品,好像写在法官的判决书上似的,斩钉截铁,妇孺皆知。
    
    商人们最敏感和知趣了,海外中国超市的乳酪品稀少,豆制品繁多,把中国特色移到了海外。乳酪制品仅仅供应给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数量有限,他们的胃是被学校的午餐训练出来的。
    
      身在西方,千方百计融入主流社会,什么都容易学,惟独吃西餐最难。主要原因与乳酪有关。为什么?恐怕谁也说不全。
    
      我请中国朋友吃西餐,特别留心不放乳酪,否则销路不佳,甚至原封不动,好像是一张不识时务的“毕业证书”,何苦来哉?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阿拉伯人独自横越沙漠,惟一旅伴是一头满口大黄牙、满嘴口臭和满身坏脾气的骆驼。临行前,阿拉伯人将新鲜牛奶倒进一个羊胃制成的皮囊里。在漫漫旅途中,沙漠骄阳的热度不断地照在羊胃皮囊上。羊胃皮囊本身带有凝乳酵素,能将牛奶缓缓消化成乳酪。即使在今天,制造乳酪的过程中,依然缺少不了凝乳酵素。旅途归来,阿拉伯佬把这项新发现告诉他那些朋友。4000年后的今天,乳酪风行世界。
    
      在美国最早接触乳酪是吃比萨,我把最上面那层藕断丝连可以拉出细长纤维来的乳酪(Mozzarella Cheese)小心翼翼地剥下来,扔掉了。那东西在我的眼睛里如同白色的橡皮泥。美国还有专门的乳酪比萨,幸亏当时没有碰上,如果知道里里外外放了五六种乳酪,我不罢吃才怪呢!后来吃意大利面条,面对雪花般飘散下来的乳酪粉(Parmaesan Cheese),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吃下去,胃里难受了好久。再后来,嫁美国人时,发表了个声明:不吃Cheese。我说,东西方两大食品家族,乳制品和豆制品,如同两支军队,旗鼓相当,势均力敌,我们各有所爱,见仁见智,勿须勉强。他怕豆腥味,不碰豆制品,对我的声明无话可说。
    
      老公出生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历史上被称为Dairyland。我的婆婆喜欢把乳酪干切成小方糖那样的颗粒,装在小碟子里,午休时候,一边阅读报刊杂志,一边当零食吃。老公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但是,乳酪在他生活中具有油盐酱醋的地位,用量不大,绝不可缺。美国的乳酪食品,从Dip(调味酱)到Soup(汤类),从沙拉到面食,像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到处都要插一足。
    
      有份资料说,美国每人一年平均吃掉相当于24磅的乳酪。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美国是全世界乳酪产量最高的国家;法国人则是食用乳酪最多的民族——平均每人一年吃掉43.6磅。迄今为止,世界各地所产的乳酪种类已超过两千多种。
    
      和老公结婚以后,中餐西餐轮流吃。他最怀念的食品是Casserole,说他是吃Casserole长大的。言下之意,就像中国的米饭一样,万万节省不得。他给我做了几次示范,非但不难,而且讨巧。做个不恰当的比喻,是美国式的忆苦思甜:把吃剩下的食品,蔬菜(洋葱、胡萝卜、芹菜、青豆等)和烤肉(猪牛羊鸡都可以)切碎了拌在一起,加上乳酪和牛奶,与面条一起烤,烤烂了就成。如此方便,我却常常做不成功,因为没有放够乳酪,先生觉得走味。还有一个叫Lasagne的意大利主食,面条宽得像皮带,一层层夹在乳酪和肉糜中间,加了番茄酱以后进烤箱,也是先生最爱的食品之一。Lasagne上桌的形象很可爱,像彩色的蛋糕,端端正正地坐在白瓷盘里。我以容取食,能吃一点点。给他的那份装盘以后,铺上额外的乳酪,再进微波炉加热,争取蒙混过关。我吃一点点也是偶尔为之,频率高的时候,便另起炉灶,给自己做一份中国菜。
    
      乳酪和我,就像一对经常照面的陌生人,保持着冷如冰霜淡如白水的关系。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尝试了乳酪蛋糕(Cheese Cake),这种局面根本不可能改变。
    
      我生来喜鲜不爱甜,美国的甜食,无论外表多么亮丽,对我没有吸引力。正因为这个原因,我落入了乳酪的陷阱。先生介绍我吃Cheese Cake的时候,说服我的理由就是鲜而不甜。我尝第一口,吃出奶鲜;第二口,细腻润滑,入口即化;第三口,清纯爽口,爱从中生。乳酪蛋糕就像一朵奇葩吸引着我去尝试其他产品。后来我了解到,跌入陷阱的中国人不计其数,包括一些与乳酪誓不两立的朋友,说到乳酪蛋糕,好像“文革”中可教育好的子女一样另眼看待。
    
      偏见是固习的朋友,生活经历一不小心成为守旧的城堡。这种心理人皆有之,程度不同而已。解除戒心以后,我尝试了Blue Cheese,如同中国发酵的臭豆腐那样的乳酪制品,切成粒状,拌在沙拉中吃,十分可口。回头去吃多种乳酪做成的比萨,味道好极了。还有乳酪面包,我见了中国人就要推荐。
    
      我和乳酪成为朋友是在参观了西岸的乳酪产地Tillamook以后。乳酪有“奶黄金”的美称,营养丰富,是已知食品中含钙量最高、其钙质最容易被吸收(高达80%以上)的食品,乳酪中含有的不饱和脂肪可降低人体的血清胆固醇,对预防心血管疾病十分有益。尤其对于无法吸收牛奶乳糖,出现胀气、腹痛腹鸣的东方人,乳酪是雪中送炭的救命恩人。乳酪制品成了我回国和节日送人的最好礼品之一。 中国人形容海外华人为“假洋鬼子”。我们家三人中有两个“假墨西哥人”。嫁了个苏格兰血统的美国老公,始终以为他爱吃美国食品。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和对门的墨西哥人家成为朋友以后,我才发现老公和儿子是一个模式,最好天天吃墨西哥饭菜。我说老公是隐藏得很深的民族敌人,他根本听不懂。我说儿子是小小卖国贼,他也听不懂。结果倒是我这个中国人最终成了他们 的俘虏,投降以后心不甘情不愿地为他们俩做墨西哥菜。
    
      墨西哥人和中国人很相近,喜欢集中居住,房子保养得最好。我们家九年中只粉刷了一次外墙(一般人家隔十年粉刷一次),他们已经粉刷了好几次,深灰的屋顶,蟹青的屋檐,淡桔的墙壁,完全像新房子一样。他们的草坪也与众不同,中心有一个突起的花圃,花团锦簇,艳丽夺目。
    
      墨西哥人顽强地保持了吃本民族食品的习惯:玉米饼、豆泥、生菜和干乳,就像上海人吃泡饭咸菜一样。好一点,则加切成条状的鸡、牛肉。玉米饼是烙好了以后,再蒸热的,像一块烫手的小毛巾,平摊在盆子上,把其他的东西填进去,卷在饼里,竖起来,像上海的粢饭团一样捧着吃。开胃的不是菜,是薄玉米脆片,蘸着番茄、洋葱、香菜拌起来的菜泥,香喷喷、酸甜甜的,还可切一些尖辣椒进去,更爽口。不过,后来我去墨西哥旅游以后,才知道以上食品如同中国的炒面和酸甜肉,是美国式的墨西哥菜。
    
      对门的墨西哥邻居男女主人都不说英语,是早期的墨西哥移民。男主人在花房工作,女主人持家。他们有子女六人,如今全部成年,最小的也进了大学。他们家的小儿子Kenny和我儿子同年。两人曾经在一个小学里读书,放学回来经常在一起玩耍。儿子在他们家吃了很多墨西哥食品,回来吵着要我做。那时我们刚搬过来,我不会,于是便成了附近墨西哥餐馆的常客。久吃成精,都成了墨西哥人。
    
      我们去得最多的餐馆叫“Three Amigo”—— 三友,是一家快餐店,生意兴隆,排队点菜。点完了,报告外买还是堂吃。如果是堂吃,找个桌子坐下,由服务员送菜。这家餐馆的特点是,厨房公开,就在点菜柜台的后面,顾客对所有的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菜多量大,用镂空的塑料篮代替菜盘,装得很满。第三,果汁都是新鲜水果现榨的。我最爱喝胡萝卜汁,1美金一杯,经济实惠。我们一般晚上去,因为儿子中午不在家。三友餐馆的午餐非常拥挤,停车场没有空位,而且警车列队。起先我看得心惊肉跳,以为是治安问题。后来才知道,小城里的警察也喜欢三友餐馆的墨西哥饭菜。
    
      有一次,我路过那里,想排队给先生买点午餐带回去吃。进去一看,里面两张桌子黑压压坐满了穿制服的警察。我回头便走。先生不解地问道:警察也是人,难道要关禁闭吃饭?我摇摇头,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退了出来。
    
      我从那个时候开始仿做墨西哥菜。多做几次,觉得一点不难。超市里有现成的玉米饼出售,一袋2美金,18张,软硬兼备,干湿俱全。把包心脆叶菜切成细丝,番茄切成薄片,把油梨果(Avacado)和酸奶搅在一起,就是蔬菜部分。荤菜只有肉没有海鲜,将鸡肉、猪肉和牛肉都切成细丝,拌酱油炒熟。
    
      主食有两种,一是米饭,一是豆泥。豆泥叫“Refried Beans”,等于中国的“咸豆沙”,放了油和食盐,入口即化。我最迷墨西哥米饭,鲜美可口,越嚼越有味,舍不得下咽。我在墨西哥旅游的时候,曾经向厨师打听了做饭的配方。他们说,用籼米先在油里炒,加少许盐,炒到米熟再加水。这样煮出来的米饭不粘不腻,喷香扑鼻。
    
      成为老墨食品的投降派,有一个曲折的过程,并非没有抵抗。刚来美国时,以为中国人最讲究吃。有一次,听到热爱烹饪的女友说,墨西哥菜她可以吃上一辈子。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问,到你们家吃饭,一次都没有墨西哥菜,怎么解释?她说,怕你吃不惯,没有做。
    
      我便独自去墨西哥餐馆尝尝,心里想,也许会喜欢?
    
      美国最大的墨西哥连锁快餐体系是“Taco Bell”,价廉物美,一个Taco不到一美金。Taco很像中国的韭菜子,一张玉米饼对折以后,里面塞很多东西。菜丝、干酪、豆泥和碎肉。但是,不封口,属于开放型。旁桌的年轻人连吃四个。我一个都没有吃完。刚来美国,我拒绝生菜和乳酪。
    
      许多墨西哥餐馆供应免费的脆玉米片和剁碎沙拉。不够喊添,也不要钱。我们在三友餐馆吃饭的时候,儿子和老公都劝我试试,说不很辣。我有闻辣就要打喷嚏的敏感鼻子,更有与辣味势不两立的娇嫩舌头,从来不敢冒险。一直到墨西哥城旅游时得了“高原反应”,头晕耳鸣,呼吸不畅,像孕妇一样吃啥吐啥。这时候才想勉强尝一口墨西哥辣菜,希望帮助开胃。
    
      服务员笑容可掬地送来一小碟开胃菜和玉米片。一见鲜红色,我的喉咙马上感到火辣辣的,好像被烟呛着了似的。墨西哥辣菜美其名曰:Salsa,我怎么想到了“烧杀”呢?多么不吉利啊!
    
      我对先生说,我吃玉米片。拿了一片,捏在手里,感到油腻腻的,未进嘴已经倒了胃口。我说,这不就是破碎的Taco皮吗?他说,单单玉米片不好吃,来,蘸点“烧杀”在上面。他给我做了一个样子。我小心翼翼地蘸了一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咬了一口。另一只手握住冰水,准备救火。
    
      现在每每回忆这个情景,好像被深仇大恨的老墨食品送上刑场一般,总是忍不住大笑。世界上大至战争,小如“烧杀”,一旦误解,只会越描越黑。真相是,辣菜不辣,并非又烧又杀。Salsa是由洋葱、香菜、番茄等新鲜蔬菜切丁而成,里面放一点点腌制过的绿辣椒,别有风味。火辣辣的颜色来自番茄。Salsa清香爽口,被我一扫而空,添了又添。我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回美后,顿顿吃Salsa,自己吃了不算,还去送人。儿子说,谁不知道Salsa呀?妈妈太落后啦!
    
      真正的墨西哥食品是在旅游时吃到的。美国交通发达,食品完全商业化,基本没有地方特色。墨西哥因为经济落后,不同的城市多少保留了一点地方风味。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巧克力烤鸡、茴香咖啡、各种各样的腌制食品,都是在小地方享受的。大城市里花样很多,味道一般,多以我们的钱包为目标。
    
      记得有一次饭店的灯光突然暗淡下来,邻座的菜盆上蹲着一只银色的小天鹅。天鹅的头顶上燃烧着青蓝色的火焰。我出于好奇,不问青红皂白,也点了一份。等到天鹅出现在我的面前,才发现是铝制的外壳和酒精着火。烧完了,扯去铝纸,鹅肚里躺着一块海鱼。价格高出一倍!
    
      还有一家饭店,厨师上桌服务。炉子被覆盖在银色的金属板下面,烧烫以后,厨师在客人面前炒菜。他像魔术师那样边干活边表演。比如把鸡蛋扔到空中,转身以后,正巧落在金属板上。然后取走蛋壳,把其他材料混杂其中,炒成一个菜。还有刀功表演,如何把蔬菜切成不同的形状,等等。乐趣横生,价格不菲。
    
      我最爱吃的一个墨西哥菜到现在都不知其尊姓大名。那是一家酒店里的早餐。一大片牛肉,中间卷进来各种蔬菜和乳酪。牛肉卷被烤得恰到好处,两边刚熟,中间淡红,一咬一口汁。到了美国,到处找到处吃,可惜无缘再相会。那些看上去相像的牛肉卷,如同由美女变成了老太婆,嚼啊嚼,嚼到外婆桥,才能咽下去。这种菜,我怎么想像和努力也做不出来。
 来到异国的海边,除了游泳之外总要做些不同于平常的事情,譬如说钓点什么,钓鱼?独坐孤舟的感觉在我看来纯粹是和时间过不去。而钓螃蟹就大不一样了,一个大大的篓子,系在长长的绳子上,里面搁些诱饵,再往水里一抛,保准是下一篓诱饵捞一篓螃蟹,既轻松又过瘾。不过说归说,我却没有真正实践过。借着我和妈到美国旅游之际,二叔二婶亲自带我到位于纽约长岛的琼斯海滩钓螃蟹。
    
      钓螃蟹专用的篓子,又粗又长的麻绳,充当诱饵的新鲜鱼头、鸡胸骨、鹌鹑肉一应俱全。我们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迎着清晨飒爽的微风,驱车来到琼斯海滩。
    
      清晨的海滩仍在沉睡,显现出少有的静谧,只有调皮的浪花不堪寂寞地“唰,唰”作响。不一会儿,东边的旭日便露出半边红彤彤的脸庞,满怀羞涩地亲吻着海面,深蓝色的大海登时被染得金黄。我从小在北京长大,自然很少观赏海景,此时面对这由朝阳、蓝天、大海和沙滩组成的绝妙画幅,忍不住夸张地“哇、哇”乱叫,浪花溅湿了我的腿脚和裙子,沙滩上留下我深一个、浅一个的足迹。我伫足在大海的这一边,望着那一边水天交融的海平线,大有与自然合为一体的感觉。海滩上的人渐渐多起来,大概也是来钓螃蟹的,嬉笑声打破了海的宁静。大家都踌躇满志地希望满载而归。
    
      我也不甘落后,开始准备,看着旁边的一家子都开始下第一网了,我不禁心急如焚,毛手毛脚地用塑料绳把鹌鹑肉系在篓底,不管不顾地便下了第一网,由于技术拙劣,篓里的鹌鹑肉被抛了出来,与篓子脱离了。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我的脸涨得通红,赶紧寻回篓子和鹌鹑肉,一看,绑肉的绳子断了。我嘟嘟囔囔却又细心地把绳子接好,用剪子往鹌鹑肉上连扎数十个小洞,好让鹌鹑的肉香充分散发,吸引螃蟹。一切就绪,我在二婶的指导下,又下了第二网。我用右手握住篓子的末端,左手拉着绳子,使劲向水里一抛。
    
      “1,2,3……120。”随着我和二婶“120”的话音刚落,我迅速地把篓子从水中提上来。呵!里面有5只,不,6只螃蟹围在鹌鹑肉旁边,争先恐后地大嚼大啃,像一群饿极了的孩子。可惜这些螃蟹太小了,二婶伸手要扔,我赶忙拦住:“苍蝇再小也是肉呀。”二婶摇摇头:“这些螃蟹太小了,必须放生。”
    
      这时二叔卷卷袖子,准备和我并肩作战,我们把篓子撒下去,过了5分钟,又把篓子拉上来。这回真是收获颇丰呀!三只巨大的灰黑色鬼蟹,张牙舞爪,心形的蟹壳扭来扭去,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狡猾地一边看着周围的人,一边狂啃着肉。其中一只大概是吃饱了,便想逃之夭夭,踉跄地挣篓而去。“哪里跑!”我大喝一声,急忙去捉。二叔拦住我:“让它去吧,反正这些鬼蟹都得放掉。别看它们‘块儿’挺大,却是个‘绣花枕头’,里面没有一点肉。”同篓上来的,还有好几只海螃蟹,海螃蟹与其他螃蟹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多出一对圆片足,好像小扇子,便于划水。现在,它们成了“瓮中之蟹”,赶忙疯狂地拍打那对圆片足,不过不是用来划水,也不是用来乘凉,而是借以逃脱。一旦突出重围,便“哧溜”一声,飞也似地爬走了。
    
      第四网终于钓上来市场卖的那种多肉螃蟹,带来的装蟹桶终于派上了用场。我正要把它们往桶里捞,二叔急忙把螃蟹统统翻个儿,仔细察看,无可奈何地说:“都是母的。”我高兴极了:“母螃蟹的肉比公的多,还含有丰富的蟹黄,美味不可方物呀!”二叔说:“在美国,母螃蟹必须放生,要知道,一只母螃蟹可就代表了成千上万只后代呀!”
    
      “他说得很对。”我们转过身,原来是一个巡逻的环保警察。他蹲下来看了看我们篓里的战利品,又说:“这么大的螃蟹,但是小姑娘,必须放生。你想想,每天有这么多人到这里捕蟹,但是还可以钓上这么好的品种,就得益于大家都没有拿母螃蟹开刀呀!”是啊,放了母的让它繁殖,这海里的螃蟹就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永远不会有竭尽的一天。而如果不加限制,任人乱捕乱捞,我们倒是过瘾了,可将有多少人享受不到这捕螃蟹的快乐呀!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词:“可持续发展”,美国正是从基础、从小事做起,来切实可行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真应该好好向他们学习。
    
      夜幕渐渐降临,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回家。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拨一拨地撤走,大海又恢复了静寂,在平静深黯的海面上,月光辟开一款狭长的明亮的云汀,闪闪地颤动着,银鳞一般。月的眼光涂染着大海,恍恍惚惚地在上面笼上一层梦幻般的青雾,保护着海底渐入梦乡的蟹妈妈和蟹宝宝。波浪轻轻吻着沙滩,像朦胧欲睡似的。海在我们脚下沉吟着,诗人一般,温柔得仿佛是淡淡的月光。
    
      海睡熟了。
    
      大小的岛偎依着,也渐入了梦乡。
    
      星星在头上眨着慵懒的眼睑。
    
      我随着二叔二婶,提着装蟹桶,桶里装着八只大个的、公的螃蟹,钻入车子,缓缓离去。海远去了,岛被甩到后面,星星却在我们头上睡得死死的。累了一天的我也抱着蟹桶睡着了。在梦里,我看到了海底成群结队的小螃蟹,又看到了餐桌上那煮得红彤彤的鲜嫩蟹肉……
 南瓜(Cucurbita Moschata),又名番瓜、番蒲、倭瓜、北瓜等,是一年生草本瓜果类蔬菜,属葫芦科植物。茎蔓生,呈五棱形,无刚刺。叶五角状心脏形。花冠裂片大,黄色,分雌雄。果长圆、扁圆等形,果面平滑或有瘤,老熟后有白粉,夏末秋初果实成熟,呈红黄、黄褐、红褐、黄白等各色。原产地有亚洲南部、中国南方、中美洲等,现世界五大洲都普遍栽培。
    
      我自小长大的地方出产南瓜,南瓜又当粮又当菜,是一种很重要的作物。也可能是从小到大吃多了南瓜而吃“伤”了,我特别不喜欢吃南瓜。1978年考上大学离开农村时,我发过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吃南瓜了,尤其是老南瓜!后来,生活条件好多了,我奶奶曾变着法儿用南瓜、面粉、鸡蛋做南瓜饼,做蜜饯南瓜干,我都不为所动,只是为了让奶奶高兴才象征性地尝一点。而在我自己的小家里,南瓜至今也没上过餐桌。不过,清香可口的素炒南瓜花和回味无穷的南瓜籽却是我难以割舍的。
    
      1993年来到美国时,正是10月间。第一次去超级市场买菜,我惊奇地看到了整整一长架的各式各样的南瓜!有脸盆大小的、饭碗大小的,还有小茶杯大小的;形状有扁的、圆的、长圆的、椭圆的,甚至还有多角形的;颜色有桔红的、金黄的、白色的、墨绿的、黄白道道的、黄绿道道的;再看长架子的底下和蔬菜部的沿墙根的柜台下还摆放着一溜洗衣盆那么大的红红黄黄的大南瓜。哎呀,我这个从“南瓜之乡”来的人竟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稀奇古怪、品种繁多的南瓜!我又发现有很多人的手推车上都放着个大南瓜,并有不少妇女带着孩子在架前挑选那些怪模怪样的小南瓜。我也走过去,顺手拿起一个拳头般大小的白皮南瓜细细看了几眼。丈夫凑过来,低声说:“我们也买一个南瓜吧?”我急剧反弹,有点揶揄地说:“怎么,真到美国洋插队来了,头一顿自己做的饭就要吃南瓜?!”“不是吃,是玩!”“玩,南瓜有什么好玩的?”看我横眉立目的样子,先我半年到美国的丈夫笑了。“有一个好玩的节日就要到了,这个节日相当于美国孩子的狂欢节,南瓜是主角之一。”“是吗?”我将信将疑,不过当丈夫把一个黄橙橙的篮球大小的南瓜放入手推车时,我没有表示异议。
    
      以后一段日子,坐车经过略偏远点的市区或郊区,总可以看到路边草地上摆设着几百个南瓜组成的“南瓜阵”,一旁立个小牌子写着:“3.99元一个”或“5.99元一个”,原来是农场卖南瓜。牌子下常常有个小箱子,路过的人停车挑好了中意的南瓜,就把钱放入那小箱子,买卖双方无须见面生意就做成了。我总有些纳闷,美国人买那么多南瓜干什么?后来才知道南瓜不仅在“万圣节”必不可少,在“感恩节”的晚宴上也是缺之不可的。
    
      每年10月的最后一天是“万圣节”(Halloween),丈夫没说错,这真是孩子们的狂欢节。夜幕还未降临,孩子们就兴高采烈地穿上各式奇装异服,打扮成鬼怪精灵,或是童话中的人物、动画片的角色,挨家挨户上门去要糖,家长则远远地跟着。也有些醉心于该节日的大人们会在当晚举行化装舞会,群魔乱舞地直跳到夜深或天亮才尽兴而归。我们曾作为监护人,陪送女儿和一帮小朋友去要糖,看见孩子们也并不都是每一家都去敲门的,他们好像早就知道该敲谁家的门。观察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只有那些门前亮着灯的,放置着骷髅、南瓜、女巫等节日象征的房子,才是孩子们访问的对象。
    
      南瓜增添了“万圣节”的喜庆气氛,门前放上几个大南瓜,点着南瓜灯(大多是塑料做的,可通电,有的可点蜡烛),那感觉就是不一样。我很喜欢孩子们敲门来家里要糖。每年我都会买好许多好吃的,块大点的小包装的巧克力糖,早早地点亮门口的南瓜灯,等着孩子们来敲门。门一开,孩子们喊着:“Trick or treat”,我笑着一边欣赏着他们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服装打扮,一边给他们一一发糖。拿到糖的孩子那灿烂的笑脸和甜蜜的一声“谢谢”会让我的心情特别舒畅,觉得自己也融入了那狂欢的氛围之中。
    
      如果说精巧可爱、色彩鲜艳的观赏小南瓜作为屋内小摆设是一种生活情趣的点缀的话,那南瓜雕刻就给人以一种艺术的享受了。南瓜雕刻在传统上主要是雕刻杰克·欧兰腾(Jack o'Lantern),也就是俗称“南瓜头”的面相。杰克是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有趣人物,很尖酸刻薄,调皮捣蛋,捉弄周围所有的人,甚至连魔鬼也是他取笑捉弄的对象。其实“万圣节”也起源于爱尔兰,他们雕刻镂空大萝卜、土豆、甜菜根等,里面点上蜡烛以吓走死后上不了天堂也进不了地狱因而到处游逛的野鬼杰克。后移民到北美的爱尔兰人发现南瓜又大又好看,就用南瓜来雕刻杰克·欧兰腾了。用杰克的雕刻像来吓唬杰克本鬼,这真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杰出典范。这一习俗迅速在北美传开,又反馈回欧洲,现也流传到别的洲,差不多可说是世界性的一个节日了,而南瓜雕刻的民间艺术也随之传开了。民间艺术家们采用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南瓜雕刻出杰克·欧兰腾喜怒哀乐、凶恶诡异、调皮逗趣的各种表情,鲜明生动,妙趣连连。南瓜雕刻与欣赏(Pumpkin carving)是“万圣节”四个主要活动之一,另外三个是打扮成各式鬼怪精灵(Dress up)的样子,成群结队去要糖(Trick or treat),还有讲述鬼的故事(Telling ghost story)。每年“万圣节”来临的前半个多月,电视上就会充斥以鬼为题材的节目,各大电影公司也会推出新的鬼电影。“万圣节”也是一个消费旺季,是商家赚钱的好时机。包括服装、糖果、装饰、食品、玩具、聚会、舞会、看电影等等,仅美国人每年花在节日期间的钱就达140个亿。
    
      大家都知道北美“感恩节”(Thanks giving)来源于几百年前欧洲的移民先驱们战胜艰难困苦,取得第一个好收成后的庆丰收活动。名为“感恩”,这第一是感谢上帝的赐与,第二是感谢北美印第安人的鼎力相助。火鸡、南瓜、玉米和枫糖这四样东西,在来到北美之前,欧洲移民们从来也没见过,是印第安人教他们猎养、种植和制作的。所以,这四样东西一直是“感恩节”餐桌上的传统食品。对南瓜抱有偏见的我听说南瓜馅饼竟是美国人“感恩节”大餐上的主食之一,还真有点不敢相信。接着我又猜想大概这南瓜馅饼也跟《红楼梦》中贾府的“茄鲞”一样,早就没了南瓜味了吧?直到“感恩节”前夕,各大超级市场都卖南瓜馅饼,并提供制作的方法,我才知道那南瓜馅饼里的“馅”的的确确是用南瓜做的。在北美,以南瓜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和菜谱少说也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之多,可以出一本厚厚的南瓜烹饪书。
    
      从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种南瓜传统在北美移民中发扬光大,谁种的南瓜长得好、长得大都是很光彩很自豪的事。到底谁种的南瓜最大?这样就有了种南瓜比赛。这类比赛各地都有,每年举行一次,附近的农民都带着自己的大南瓜踊跃参赛。得了第一名的就被封为“南瓜王”,要隆重地授予证书并颁发奖金,还要给南瓜披红挂彩展览游行。最大的南瓜还要参加全世界的评比,但多年来都是美国和加拿大农民保持着世界纪录。1998年,一个重1092磅(约495.8公斤)的加拿大南瓜创下了当年的世界记录,1999年和2000年,这一记录被两个美国产的大南瓜相继打破。2001年竞争更为激烈,9月29日,一位美国农民刚以他的重1260.4磅(572公斤)的大南瓜被封为“南瓜王”,一星期后的10月6日,就因两磅之差不得不把“南瓜王”的桂冠拱手让给来自华盛顿州的另一位美国人,而另一个重1230磅(558公斤)的大南瓜却只能屈居第三名!
    
      南瓜还是富有营养的健康食品、黄绿色蔬菜。南瓜含有糖类(葡萄糖、蔗糖、戊聚糖)、脂肪、维生素(VB、VC)、胡萝卜素、甘露醇以及丰富的瓜氨酸、精氨酸、天门冬氨酸、葫芦巴硷腺嘌呤等成分。南瓜性味温甘,具有补中益气、健脾暖胃的作用,还含有能分解亚硝胺的酵素,除了具有保健作用外,还能作药用。南瓜肉煮熟,摊于布上,敷贴患部可治胸膜炎、肋间神经病。南瓜瓤敷于患处可治火烫伤。南瓜籽炒熟取100~300粒,研细用蜂蜜调服,一日两次,可治绿虫、蛔虫、姜片虫、血吸虫等病。此外,炒南瓜籽是最诱人的风味小吃之一,南瓜花和嫩南瓜叶是口感绝佳难得吃到的鲜菜,连南瓜藤也是农家喂猪的好饲料。不知是不是北美的“南瓜热”又传回了国内,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的父老乡亲们现在吃南瓜成了一种时尚,也很讲究。中式的南瓜烹调更是包罗主食、副食、汤料、饮料、小吃等等,花样翻新,让人眼界大开。而观赏小南瓜开始登堂入室,南瓜雕刻也逐渐流行。
    
      在北美待的这些年,使我对南瓜有了新的认识。南瓜不仅仅是一种食品,它给人们带来的快乐和享受是多方面的。每年秋天,一看见路边卖南瓜的农场摆下的庞大“南瓜阵”,就从心底里感到喜气洋洋的,因为又一个丰收的季节来到了。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北美印第安部落的酋长每天带着强壮的男人们出去打猎,归来时走进家门前,他都要习惯地把手中的石斧顺手劈插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干上,好像这棵树是他的兵器架一样自然。他家周围的树木全都是他的兵器架,至于他究竟把石斧插在哪棵树上,全凭他的一时兴致。那个3月的早晨,他和往常一样,把斧子从劈插着的树干上取下,昂首阔步地走了。没有人注意,从斧子砍伤的缺口处,开始流滴着树的汁液。顺着树干,树汁渐渐地下流着,浸湿了树底部一截微微隆起的树根,而树根下方恰好有一个树皮做的小水桶,
    
      那是酋长的妻子头天去小溪打过水后随手放在树下的。树皮桶倾斜着,桶口下沿就在树根底下。于是,流到树根的树汁就这样一滴一滴地滴进了小树皮桶。到了要做晚饭的时候,酋长的妻子才想起要去打水。她急急忙忙地提起她扔在树下的树皮桶,手一沉,里边竟有小半桶水。她喜出望外,不加思索地就用桶里的水做饭了,也不管那水虽然看起来不脏,可怎么都有点不那么清亮透澈。当天的晚餐比以往任何一次的食物都要香,还带有他们从未品尝过的甜味。从此,北美印第安人发现了从树的汁液里可以提炼出糖浆,而那流滴糖汁的树就是北美特有的糖枫树。
    
      这个故事在各个印第安部落世代相传,有许多不同的版本,人物也有所不同,如酋长的妻子换成女儿,但故事内容和主要情节则基本一样。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谁也说不清那究竟是什么年代。有人说是2000年前,有人说是1000年前,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是1600年前,相互争论不休。可以肯定的是,那的确是很久很久以前,这从那位酋长还用石斧打猎就可以判定。枫糖在印第安语中叫做“Sinzibuckwud”,意即“汲自树木” (Drawn from the wood),这名称明白无误地告知了枫糖的来源。几百年前,第一批欧洲移民不仅从友好的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猎养火鸡、种玉米和南瓜,还学会了用枫树汁制作糖浆。这也成了目前北美惟一的不是从欧洲带来的产业,一个北美独有的、被现代人高度推崇的生产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产业——枫糖业。印第安人教会那些移民先驱们制作枫糖的同时,也向他们转述了这个有关枫糖来源的传说。而把枫糖制作发展成一个产业的欧洲移民后代们,从来也没忘记是印第安人的聪明才智和热情友好才使他们免费得到了这个发明的“专利权”。在生产、介绍、出售和享用枫糖食品时,他们把这个故事讲给后代听,讲给他们的顾客听,也讲给后到的其他新移民听。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正站在一片枝丫光秃的枫林里。那是3月下旬的一个晴朗的午后,这个加拿大的早春之日,依然到处积雪,寒风萧瑟。尽管阳光很明媚,尽管我们都穿着厚厚的冬装,可还是感觉不到一丁点儿暖意。比起我们这些好奇而又怕冷的参观者们,毛衣外只套了件棉绒衣的导游丹尼尔显得格外神采奕奕,要不是他满头花白的头发,谁也不会想到他已是年近70的老人了。我想这故事他恐怕不知对人说过成百上千遍,可他却还是那么饶有兴味地叙述着,仿佛和我们一样都有第一次的心情。
    
      丹尼尔耐心地为我们讲解为什么枫树汁液会含有糖分。当然不是为了提供给人类,而是枫树自身生长的需要。每年5月至8月间,枫树都在根部储存淀粉,为下一年春天枝叶萌芽开花准备养料。当早春冰雪融化的时候,枫树根部储存的淀粉就开始转化为糖,由树液运送到各个部位为生长季节做准备。而这带糖分的树液在树体内上下奔腾汹涌地流动的时候,也正是枫糖业工人开始收集树液、制作枫糖的季节。枫糖季节很短,一般从3月中旬到4月中旬,前后只有大约六个星期。有人问,怎么知道树液开始流动了?丹尼尔回答,看天气,温度,还要凭经验。我轻轻地有点自言自语地说:“不知树液在树干里流动的情形是怎样的?”丹尼尔竟听见了,他马上把裸露的右手掌贴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有点狡诘地对我笑了笑,接着转为虔诚地闭上眼睛说:“用你的心去感觉它!”我脱去手套,学他的样将手掌贴紧树干,闭上眼睛静静地去体验。也怪,我的脑海中竟出现了一幅如动画般的树液流动图,我仿佛还听见了树液流动发出的像小溪浪花翻腾似的声响。我知道,那只是我的想像力在作怪。良久,我睁开眼睛,与丹尼尔会心一笑。
    
      在我手扶处的另一边,地上贴树干放着一个桦树皮做的水桶,一根小木棍从一米高处的一个“V”形缺口斜垂进桶内,树的汁液就顺着小木棍滴落桶中。丹尼尔说这就是印第安人收集枫树汁液的原始手段。他又让我们上前看他身旁地上的一截大木头,那截深褐色、似乎年代久远的木头中心被掏空,装着一些水,像是一个容器。我们惊奇地听丹尼尔讲述古代没有铁器的印第安人制作枫糖的方法:那个中心掏空的木槽装满收集来的树液,旁边升着一堆燃烧不熄的篝火,火中放着许多大鹅卵石。当鹅卵石烧红了,就用树枝把石头夹起放入木槽,滚烫的石头遇水发出“吱吱”的声响并冒出白烟,蒸发掉一点儿水分。如此连续作业,树液中的水分一点点地被蒸发掉,最后形成略微稠粘的枫树糖浆。我们不由感叹,多么艰难漫长辛苦的过程,多么聪明能干勤劳的古代印第安人!
    
      丹尼尔领我们来到表现早期欧洲移民制作枫糖的地方。这是一块林间空地,中心架设着一个大木头支架,吊着三口圆形大铁锅,锅下的木柴烧得“噼啪”作响,火焰熊熊。一位浑身牛仔打扮的身材高大的老人红光满面地迎过来,丹尼尔向大家介绍,这是彼特,也和他一样已经退休,只是枫糖季节才来此工作的。彼特的任务就是看守这三口大锅。第一口大锅装的是刚收集的新鲜枫树汁液,加热一段时间后倒入第二口大锅,再加热一段时间倒入第三口大锅,又继续加热直到枫糖制成。一般说来,40公斤枫树汁液只能加工出1公斤枫树糖浆。这三口大锅在此只是一个工作流程展示,在实际操作中,第一步和第二步都是分别有许多大锅在同时加热并且还要随时加入新的树液的。随后的枫糖制作历史中,圆铁锅独领风骚200年后,长方形的盒式平底金属大锅替代了它,那是因为盒式平底锅与火的接触面大,更节省木柴,也缩短加热时间。以后又有系列金属流槽式的蒸发器(Evaporator)风行了几十年,但还是没跳离加热脱水的窠臼。至于收集树汁的方法更是几乎一直保持原始状态,只不过树皮桶换成了木桶或铁皮桶,还是要用人力去一桶一桶地收集,当然装满枫树汁液的巨大木桶有马拉的大车运送。彼特监管的三口大锅周围的一片树林都是人们用木桶来采集树液的。
    
      我看到那些枫树树干上都打有流滴汁液的小孔,有一个的,两个三个的,最多是四个。每个孔上插有一截小金属管,下面放置一个小木桶,接着流滴下来的树液。而那些孔都打在约1.4米高。丹尼尔说,打孔取树液是有严格规定的,不但政府颁布相关行政法律条文,行业协会也有详细的操作流程细则。只有40年树龄以上或直径25厘米以上的枫树才会出产有用的汁液,所以树龄小于40年或直径小于25厘米的树不允许打孔。孔深不得深于7.5厘米,再深就会伤害树了。树的直径是决定打多少个孔的依据,25厘米到36厘米的树只能打一个孔,62厘米以上的树最多能打四个孔。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棵树被抽取的汁液超过5%,以保护枫树不至于因此而受到损害。一棵适龄的糖枫树大约每个白天流出2至5升的汁液(低于零度以下的夜晚树液不会流动),全季节每棵树平均流汁35升至50升,可出产1至1.5升枫树糖浆。真没想到,仅一个提取树液的小细节就有如此多的讲究,如此深的学问!
    
      我们在枫林中继续前行,发现这边的景况独特。只见每棵枫树的一米多高处都缠绕着一圈白色半透明的塑料管,这一圈塑料管上好像长着几个触角,向上几寸直接探入树干,我知道那触角就连接着汲取汁液的小孔。树与树之间又有更粗一些的绿色塑料管相连,最后一根最粗的蓝色管子通往林中的一栋小房子。无须丹尼尔解说,我们也猜到这就是现代的枫树汁液自动收集系统,那小房子就是拥有现代最新技术的制糖车间。
    
      一进小房子里的一间屋子,注意力便被一个占了屋内一半空间的横卧的银色大金属罐吸引住。操纵机器的凯瑟琳是一位中年妇女,她告诉我们,这是一台浓缩装置(Reverse Osmosis),装有真空泵的管道系统把从树林自动收集的树液直接送入车间,经过此装置浓缩三至四次,然后再加热成糖浆,比以前普遍使用的蒸发器(Evaporator)既节约能源又缩短加热时间。因为采集的新鲜树液不能存放,所以在整个季节中,这里都是24小时工作。
    
      最后一道工序制糖是无菌作业,我们不能进去参观。在制糖车间的旁边有一个像凉棚似的三面是墙一面敞开的地方,丹尼尔指着一字儿排开的三张长条桌上说:“请大家品尝刚制出的枫树糖浆和糖块!”第一张桌上摆满了小纸杯,里面装的是半杯浅琥珀色的糖浆;另两张桌子上各放着几个大托盘,盘里是白色和棕色两种颜色的糖块。我们兴致勃勃地逐一品尝了那还带着点温热的糖浆和糖块。甜味与一般的糖没什么大区别,吃完,只觉口中仍留有一种独特的清香,那是吃别的糖所感觉不到的。
    
      流滴糖汁的枫树只长在北美,分布在加拿大的东南部四省安大略(Ontario)、魁北克(Quebec)、纽伯朗斯维克(New Brunswick)和诺瓦斯科夏(Nova Scotia)以及美国东北部西起明尼苏达(Minnesota)到东北角的缅因(Maine)共14个州,所以枫糖只出产于美加两国。美国的产量约为三分之一弱,加拿大约为三分之二强。而魁北克是加国枫糖的主要生产地,占到全加产量的80%以上。安大略的产量只是全加的10%左右,每年就直接创造1500万元以上的年收入。世界其实也就是美加两国枫糖业的年收入至少在20个亿以上。如果再加上枫糖业所带动的旅游和相关的食品加工业,那年收入就更为可观了。由于枫糖采自天然,制作也顺应天然,不仅具有独特的清香甘甜,还极富铁、钙、维生素B1和B2等人体不可缺少的要素,又不含任何脂肪,作为甜味剂和调味品,特别符合和满足当代人追求健康长寿的要求和愿望,因而世界各地对枫糖,主要是枫树糖浆(Maple syrup)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枫糖业的前景一片光明,充满勃勃生机。
    
      我一边吃着糖,一边还向丹尼尔讨教着一些问题。他看我对此挺感兴趣,也乐于一一回答。我从而得知,丹尼尔就是这个枫糖农场的主人,他们家从他祖父起到他经营枫糖农场已有三代了。一棵枫树的寿命在200年以上,可以产出枫糖的时间至少也在150年以上。枫糖是每年北美农业的第一个收成,一个非常特殊的收成。一般来说,一个枫糖农场的经营要有利润,至少得有1000棵以上适龄的糖枫树的规模。但现在枫糖业也与旅游业紧密结合,利润就大大提高了。每年的枫糖季节,都有成千上万的游人从城市涌向市郊和山区的各个枫糖农场,游玩、用餐加采购枫糖产品、纪念品,甚至还住上一两晚。像丹尼尔的农场,有枫糖制作的历史发展介绍、实物展览,进门参观一人五元,仅门票收入就很可观,还有小卖部直接出售枫糖产品,更有一个餐馆供应用枫糖做调味品的系列产品,如煎饼(Pan Cake)、蛋糕(Cake)、小甜饼(Cookie)、华夫饼(Waffle)、馅饼(Pie)等等。在安大略省,有80%的枫糖产品都是在农场的大门里就销售出去了。
    
      我在小卖部里买了几小瓶包装精美的枫树糖浆和做成枫叶形状的白色枫糖块,又到餐馆里吃了两块浇淋着枫树糖浆的煎饼,随后,满嘴含香地与同伴们又回到枫林中去漫步。
    
      枫树是个大家庭,据说全世界共有200多种以上(一说是150多种)的枫树。原产于北美的枫树有13种,加拿大只生长着其中的9种。中国也有很多枫树,我小时对枫树的最深印象除了秋天的红叶外,就是它那像小球似的带刺的果实叫“枫球”。北美的糖枫(Suger Maple)和其它几种可提取糖汁的枫树黑枫(Black Maple)、红枫(Red Maple)和银枫(Silver Maple)的种子却不是球状的,而是长圆形两端带翼,因其翼片很像直升机螺旋桨的叶片,所以被人们叫做“直升机”(Helicopter)。当种子随风飞去,落地时总是两个翼片先插入地,就此稳稳地留在那里生根发芽。糖枫的材质是硬木,通常被称做“硬枫”(Hard Maple)而与红枫银枫之被称为“软枫”(Soft Maple)相对。用糖枫木材制作的家具、地板以及房屋外墙板(Siding)都十分坚固耐用。黑枫与糖枫的汁液含糖量差不多,也是枫糖制作的主要来源之一。红枫和银枫非常相似,常被人一并看做红枫,虽也能提取汁液制作枫糖,但产量不高,不具有糖枫和黑枫所拥有的高经济价值。不过,它们的树叶在秋季却是最鲜艳夺目最富有诗情画意的桔红、鲜红和殷红,秋叶以它们的树叶为代表而与红叶同义。糖枫的秋叶则是金黄色的。
    
      记得丹尼尔告诉过我们,这林子里是清一色的糖枫树,秋天里将是一片金黄。眼下看周围那一棵棵糖枫树,虽枝光叶净,仍然英俊异常,树干高大粗壮挺拔,直冲宵汉的树顶令人有仰视帽脱的感觉。一阵风低低掠过,卷起一些地上的积雪,枯叶迎面扑来,衣袖遮掩过后再抬头看枫树,枝丫却是纹丝不动,不禁赞一声:好个潇洒伟岸大丈夫!也难怪加拿大人这样喜爱枫树,誉之为国树。甜蜜的枫糖,坚硬的枫材,艳丽的枫叶,生翅的枫果,从食的美味到用的实惠,从赏心悦目怡情到激励梦想飞翔,枫树给人们带来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试看树的成员里,还有谁能与枫树比美?
    
      这一趟枫糖农场之行,让我大大地增长了见识:遇上了一位好导游丹尼尔,接触了一个新产业枫糖业,亲口品尝了一种从未吃过的糖枫树糖,倾心爱上了一种特殊的树,那流滴糖汁的树——糖枫树。
  Outer Banks是一串用公路、桥梁和轮渡连接起来的岛屿,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中段。在世界各地都建起或打算兴建横跨海峡的如虹长桥和海底隧道的今天,搭乘汽车轮渡对孩子来说,是一段回顾海上交通工具历史的好经历。在那几个较大的岛上分别有好几座在美国或北美历史最长的灯塔,它们的造型、颜色、高度、用途和历史都是很值得一看的。
    
    5月下旬的“Memorial Day”(阵亡将士纪念日)长周末,我们从乔治亚州出发,驱车一整天,直奔北卡罗莱纳州,在离莫荷德(Morehead)不远处的一个小岛西达岛(Cedar Island)上过夜,准备第二天一早就乘轮渡去Outer Banks。
    
      当晚,我们在这家岛上惟一的旅馆附设餐馆吃晚餐。那时我们来美不久,除快餐外还没吃过正经的西餐。女招待问我们点什么菜,我们毫无主意。灵机一动,问她有什么特别的菜式,她说有一道季节名菜,没印在菜谱上,平日很不容易吃到,问我们是不是品尝一下。由于我的英语不是很好,女招待说话又特别快,我没有听清菜的全名,只听到什么“螃蟹”。一听到和螃蟹有关,丈夫和女儿马上想到剥壳的麻烦,不敢尝试,点了虾和其它菜。我受好奇心的驱使,想知道所谓季节名菜究竟是怎么回事,非常勇敢地点了这道特别的“螃蟹”。等女招待端上来一看,却是三只去壳的油炸蓝蟹。我对餐馆厨师的剥蟹壳手艺之高超啧啧称奇:只把那坚硬难剥的铠甲给去掉了,而螃蟹却是毫发无损,连那两只大钳和八条腿都完整无缺地保留在原位。带着对厨师的衷心佩服,也带着对西式烹调的好奇,我们三人分享了那三只没壳的螃蟹(事实上是丈夫和女儿分别用一些虾和鱼从我这里换了两只螃蟹)。
    
      七岁半的女儿老在学校吃饭,还因学法语曾经多次随全班去过法国餐馆就餐,对如何吃西餐已不陌生。她特别喜欢番茄酱,不管吃什么都要洒一些,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她拿起桌上的番茄酱瓶子,把螃蟹染得红红的,又用餐刀把它切成小块,慢慢送进嘴里。我看见盘子里有两片柠檬,估计是用来当调料的,就拿起挤了几滴汁滴在螃蟹上,然后左手叉子右手刀地分切。丈夫则什么也不加,横一切,竖一切,把螃蟹分成四块,用叉子扎起一块就塞进嘴。三人三种吃法,虽然不一定合乎吃西餐的规矩,倒也自得其乐。而且,餐馆的设计是“火车座”似的高靠背座位,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也不用担心旁人笑话我们不懂规矩。螃蟹裹了薄薄的一层面粉,炸得外焦里嫩,吃在嘴里又香又酥又软,我们一时真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了。吃着吃着,我感觉到那螃蟹还有一层薄薄的、软软的皮。仔细一看盘里剩下的,可不是吗,炸酥的面粉层下的确有一层皮!我知道螃蟹的硬壳下是没有一层软皮的,这么说,这螃蟹不是被厨师剥了壳的?丈夫也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同意我的看法。我们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女招待说是一道季节的名菜,原来我们吃的是“软壳蟹”,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软壳的螃蟹!
    
      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仍然对那软壳螃蟹留恋不已,终于又筹划了一次远行,专门去莫荷德,寻找那想念多年的美味。因牢牢记住了女招待说过的季节性,出发日仍旧选在5月下旬的“Memorial Day”长周末。
    
      莫荷德是个海滨城市,大西洋海滩(Atlantic Beach)就像一道海中的长堤护卫着它。莫荷德也是一个渔港,出产虾、鱼、牡蛎等各式海鲜,最著名的就是金枪鱼(Tuna)和软壳蟹。人们说,在那最热闹的水前大街(Water Front Street),你随意挑选一个门前熙攘的餐馆进去,都能品尝到非常可口的海鲜。此外,在莫荷德和它旁边的大西洋海滩市(Atlantic Beach City)都有伸入海中的钓鱼码头(Fishing Pier)和去深海钓鱼的渔船,喜爱钓鱼的人们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等因素选择钓鱼的方式,反正不管哪种方式,你都不会空手而归的。运气好的话,出海的人们还能钓上一条大金枪鱼,领略一下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描写的与大鱼搏斗的情景,带着一个好渔民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乘风归来。
    
      我们在水前大街上走了一个来回,目光锁定了一家餐馆,只因那餐馆门前排着挺长的队,此外还有许多人聚集在门两旁的人行道上,似乎在等着什么。上前一问才知道是一个一百多人的大party晚些时候将要在此餐馆举行。这门外的长队和等候的人群显得这餐馆格外人气旺盛,我们当即决定就是这家了。餐馆很大,据说是一个世界闻名的餐馆,有百多年的历史。餐馆内也热闹非凡,人来人往。几位领位员忙着安排新进门的顾客,男女招待们端着装食品饮料的托盘穿梭于各桌位之间。餐厅分成几个部分,此外还有一个出售纪念品的小卖部和一个展览处。小卖部的收款台前排着几条长队,那是购买了纪念品的顾客在排队等付钱,几位收款员都忙不过来。一位年轻的女招待来招呼我们,她自我介绍是一个二年级的大学生,趁夏天放暑假来打工。菜谱上,以软壳蟹为主的菜式有十几二十种,这回我们要了两份以不同方式烹调的软壳蟹,又要了女招待推荐的虾仁。美美地吃完晚餐,我们在小卖部买了纪念品,又走进了展览处仔细观看。我看到一本大大的有两三块砖头厚的老式签名册,翻看了一下,发现在此就餐的人确实来自世界许多国家,当然还是美国人最多。展览处的墙上贴着挂着餐馆的历史介绍和各个媒体对它的报道、照片,尤其让我感兴趣的是发现了关于“软壳蟹”的介绍。我们终于弄明白了这软壳螃蟹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世界上并没有所谓“软壳蟹”这样一个品种。蟹是甲壳类动物,天生的披盔带甲,螃蟹的硬壳就像是一件护体的铠甲,螃蟹的身体躲在铠甲里不断长大。当里面的身体长得铠甲都容纳不下了,那就是到螃蟹换新衣服的时候了。螃蟹的一生中要蜕很多次壳,也就是说,所有的螃蟹都会在某个时候成为软壳蟹,而真正能形成商业规模又美味好吃的软壳蟹惟有“蓝蟹”(BlueCrab)一种。蓝蟹由于公蟹的蓝色大钳子而得名,但母蟹的大钳子尖上却有很鲜艳的桔红色。因此区别蓝蟹的公母不必费事去查看其腹部是尖脐圆脐,一看大钳子的颜色就知道了。蓝蟹的个头不大,拿尺子横着测量,成蟹连曲折着的足部也算上才约八英寸宽。蓝蟹从幼蟹长大到成年约需12个月到18个月,即使是蓝蟹,蜕壳后其大小适合吃的时候也只有少数几次。每年的5月是蓝蟹蜕壳的季节,捕捞软壳蟹得准确掌握时机,一定要在蓝蟹将要蜕壳之前捕捞出海,因为蓝蟹蜕壳后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是软壳的,若让它们仍留在海水中,24小时就又变成硬硬的铠甲了,当然如要变回正常时的硬度,也需两天左右。在美国,只有四个州出产软壳蓝蟹:马里兰、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和路易斯安那。因此软壳螃蟹不容易吃到,且价格也比硬壳蟹贵得多。近年来,软壳蟹作为一道特色风味菜,越来越闻名,每逢季节时,有许多人像我们一样,专程从外地赶到出产地来尝鲜。
    
      将要蜕壳的蓝蟹叫做“Peeler”(蜕壳蟹),辨认“Peeler”是有诀窍的,窍门就在螃蟹最后的两条腿上。螃蟹的两条后腿与其它六条腿长得不一样,腿下端不是尖的而是扁平,就像船桨的下端,事实上应称为鳍足。当蓝蟹要进入蜕壳状态时,它两条鳍足的第二节边缘的颜色会产生变化。当边缘呈现淡淡的一条白线时,蓝蟹在大约两星期之后就会脱壳。白线转变成粉红,说明还有一星期就到日子了。粉红逐渐加深至红色,并沿着边缘形成一条非常明显的红带状,那两天之后就是蜕壳的时限了。如果鳍足的扁平下端上出现裂纹,就是最后阶段“Rank Peeler”,那一两个小时之内蓝蟹就要从旧壳的下部奋力破壳而出,变成一只软壳蟹!
    
      捕蟹人捕捞到“Peeler”后,根据蟹鳍上的颜色区分,将相同蜕壳日期的蟹放在一起,装在一个浮箱中放入海水中泡着,等到了“Rank Peeler”的阶段,就要脱离海水,这样蜕壳后的软壳蟹才不至于马上变成硬壳,可以运送到各地的市场和餐馆去。
    
      第二天,我们又到另一个餐馆再次品尝了软壳蟹,总算把七八年来对这一美味的思念彻底地了了。人们常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原因想必是螃蟹的模样难看,八条腿支支楞楞地不说,还加上两只耀武扬威的大钳子,谁能想得到那坚硬的铠甲下还隐藏着如此美味呢?我更认为,那第一个发现螃蟹蜕壳规律的人是个真正的聪明人。借了他的聪明,我们这些怕剥蟹壳麻烦的人也能吃到蟹肉,而且吃得这么容易,这么完整,这么痛快。由此而得出,干什么事,第一要有勇气,第二要有智慧。吃螃蟹是这样,做别的事情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