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交接班记录:食堂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14:39:44

食堂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   故,扣10——30分。
2、每天对各食堂门店进行巡查,检查食品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   没有及时发现问题,被举报一次扣2分。
3、每周负责组织一次食堂门店评比,每少一次扣2分。
4、组织落实所有食堂主要食品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每月检查一次,少一   个食堂执行扣2分。
5、加强对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如果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相互之  间发生漫骂、打架现象,扣2分,每次处理不及时扣5分。
6、组织落实各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身体检查,严禁有传染病人员上岗,每发   现一次扣10分。
7、督促检查各食堂门店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严禁学生用现金购买饭菜、食  品,每发现一次扣0.5分(暂不实行)。
8、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门店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食堂门店承包人,每少一次扣5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水电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接受客户回扣、折扣等违纪现象一经检举,每次扣5—10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
2、变配电室因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3分;
3、停送电没按规定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停电一般情况下,需预先告诉水电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4、对变配电室设备没进行正常的巡检、维护扣2分;
5、值班时学院路灯及设施损坏或不亮而没及时巡查修复或报告,每发现一次扣1分;
6、没对供水设施的跑冒滴漏进行及时巡查报修扣2分,停水一般情况下需预先 报告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擅离岗位扣2分;
8、不及时抄报水电数据及所需的资料每发现一次扣3分;
9、对非法搭线、盗电、非正常用水不及时检查,没上报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的扣5分;
11、对各部门班级、家庭住户申报的维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予以说明),在一天内必须上门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违反每次扣1分;
12、未按材料领用手续和自拿用材料的,每次扣1—10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保管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熟悉物资的保管知识;认真做好物资管理帐,具有科学管理物资的能力。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
2、物资管理帐目不清,帐物不符,扣5-20分。
3、对所有购进物资必须验收,登记明细帐,如没有验收或不作登记,扣2—10分。
4、每学期对固定物资,库中物资要盘点、清库一次,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扣5-10分。
5、借物、领物必须有完备手续,凭发货单发货,若手续不全造成物资走失,视情节轻重负责一定的赔偿,并扣2-10分。
6、仓库要保持清洁,做好防火工作,若发现不合格现象,扣2-5分
7、仓库要做到人走落锁,门窗紧闭,若发现人走未上锁,未关门窗现象,每次扣2分。
8、经常巡查校园,发现遗留在室外的物资,注意收藏,否则每发现一次没及时收藏扣1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资金走失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5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科)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采购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采购过程中,不得私自接受供货方烟酒及其他礼品,更不能接受现金回扣等,发现每次扣5-10分。
8、认真执行学院有关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有误扣2分;
9、教职工、学生举报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了解物资采购的各种信息,对常用物资的质量、价格基本了解,具有在市场经济中从事采购的能力。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采购不及时,退赔等处理不当,每次扣2-5分
2、采购物资要三方认可,若出现一次一方不认可现象,每次扣2—10分。
3、按采购计划,私自超支(确因实际采购价与计划价有差异的除外),每次扣2-5分。
4、由于没有把握好质量采购关(需求方造成的原因除外),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每次扣      2-10分。
5、采购物资不在指定供应点购买(供应点没有此物资除外,但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每发现一次扣 3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采购措施,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效益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2、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3、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4、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加2分;
5、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科)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卫生  采购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全院公共区卫生受到领导批评每次扣0.5分;
2、学院重大活动公共区卫生责任不到位每次扣2分;
3、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如果工作失职造成流行性疾病在学生中漫延,视情节轻重扣分5—15分;
4、加强对医务所管理,如果造成事故发生扣4—20分;
5、落实医务所协议执行情况,每少执行一项扣0.2分;
6、每学期至少出宣传栏一次,每少一次扣2分。
7、采购不及时,退赔等处理不当,每次扣2-5分
8、采购物资要三方认可,若出现一次一方不认可现象,每次扣2—10分。
9、按采购计划,私自超支(确因实际采购价与计划价有差异的除外),每次扣2-5分。
10、由于没有把握好质量采购关(需求方造成的原因除外),采购的物资存  在质量问题,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每次扣      2-10分。
11、采购物资不在指定供应点购买(供应点没有此物资除外,但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每发现一次扣 3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基建维修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接受客户回扣、折扣等现象一经举报每次扣5—10分;
10、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对房屋建筑、道路等公共设施没能及时提出维修方案,特别造成不好影响的(意见反映很大)每处扣1分,如果出现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2、对维修申报没有及时安排维修的(24小时内)扣1分;
3、各班级、寝室财产责任协议少签一个班级或寝室扣1分,责任制度不落实不到位扣1—5分;
4、工程、维修出现事故扣2—20分;
5、施工管理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差及材料浪费,扣2—5分/次;
6、员工之间或与外学院之间出现矛盾冲突,不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1—5分;
7、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改进工作,每少一次扣2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膳食会计兼干事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熟悉掌握专业知识,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
2、食堂门店采购物质帐目不清,帐物不符,扣2—20分;
3、食堂门店学院财产部分帐实不符,帐目不清,扣2—10分;
4、处室每月总结不能按时上交扣2分;
5、食堂门店值班缺一次扣1分;
6、“一卡通”出现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否则扣2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微机操作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师生打卡,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2、没有按现金管理条例处理好存库现金,造成经济损失,按数额大小扣2—30分;
3、每天现金收入没有按学院财务要求,存入指定银行,每次扣2分。
4、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将资金借予出去,每次扣5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锅炉工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按情节轻重扣5—30分;
2、开水、汽达不到使用标准每次扣5—10分;
3、由于保养维修不及时,造成停止工作,每次扣5—10分;
4、工作场地及开水房打扫不清洁,每次扣2分;
5、对煤等物质管理不善造成走失的,视情节扣2—10分;
6、按时开、关开热水,否则每次扣2分;
7、如果送汽不按时,影响食堂开餐每次扣8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质检巡视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食堂、门店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故扣10—30分;
2、每天对各食堂门店餐厅进行巡查,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没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3、食堂碗筷没有及时消毒,被举报每发现一次扣0.2分;
4、食堂采购物质坚持每天查看,杜绝腐烂变质物质的购进,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5、及时了解食堂、门店商店商品供应质量、价格、对乱涨价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或上报,若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每次扣2分;
6、食品加工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若没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和不按程序操作,被发现和检举每次扣2分;
7、严禁学生用现金购买饭菜、食品,每发现一次扣0.5分。(暂不实行)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后勤处副处长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   故,扣10——30分。
2、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没完成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每项扣5—10分;
3、维修、绿化、卫生等大中型项目一万元以上没有严格遵守学院招投标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分;2000元以上必须与处长协商确定维修单位,纪检参与,违反每次扣3分。
4、没有落实执行好处室考勤制度每次扣1分;
5、每月处室总结没有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6、班级财产目标管理,协议签定不及时或没签定每班扣1分,奖罚执行没落实扣5分。
7、主要负责的维修工程大中型项目没有严格遵守学院招投标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后勤处处长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   故,扣10——30分。
2、主要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每项扣5—10分;
3、主要负责的水电工程、维修在中型项目没有严格遵守学院招投标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分;
4、处室重大事项决策错误,每项扣10分;
5、没有按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计划,每项扣5分;
6、处室安排的值班每少一次扣1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水电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   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 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接受客户回扣、折扣等违纪现象一经检举,每次扣5—10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
2、变配电室因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3分;
3、停送电没按规定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停电一般情况下,需预先公告,否则每一次扣1分;
4、对变配电室设备没进行正常的巡检、维护扣2分;
5、学院路灯及设施损坏或不亮而没及时巡查修复,每发现一次扣1分;
6、对外网线路、供电设施没定期进行巡查、报修扣2分;
7、没对供水设施的跑冒滴漏进行及时巡查报修扣2分,停水一般情况下需预先 公告,否则每一次扣1分;
8、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擅离岗位扣2分;
8、不及时抄报水电数据及所需的资料每发现一次扣3分;
9、和市对口部门联系不主动,沟通信息不及时而影响正常运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
10、对非法搭线、盗电、非正常用水不及时检查,没上报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的扣5分;
11、对院各处室、系部等部门新置设备等需用水、用电的,没能及时提出安装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1——15分;
12、对各部门班级、家庭住户申报的维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予以说明),在一天内必须安排人员上门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违反每次扣1分;
13、未按材料领用手续和自拿用材料的,每次扣1—10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   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  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   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   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