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 英文: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学制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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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学制研究(上)2009-12-12 22:04

作者:孙琳

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学制研究是一个理论范畴,在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作为现实问题加以研究,有着一定的现实需求和社会价值,它是进行深入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问题和前提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学制是两个研究课题,但二者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培养目标变了,学制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进入新世纪,职业教育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思路,淡化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界限,淡化“技术员和操作工人”的界限,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转变,对中等职业教育学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目标是学制制订的基本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制制订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应考虑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育对象、地区差异等。

一、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研究

    (一)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涵义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职业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怎样的人,也就是职业教育要达到的目的,这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职业学校教育的核心。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规定了对受教育者培养的方向、规格与内涵,是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检验职业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富有成效的理论标准,在教育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新形势下,审视和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产业结构的根本性变化、劳动就业的沉重压力、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等,职业教育单纯培养知识型、技能型人才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面临着重新定位的问题。

(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表述现状分析

从政策制定的角度,关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表述,是根据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提出的,是对职业教育所培养人才的基本要求。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发展趋势来看,职业教育的总体目标在由具体向抽象变化,职业教育总体目标提供的是一种总的发展要求,具有方向性的特质;这样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从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对培养目标诸种表述得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包涵四个层次的内容:首先,要关注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提高,提倡素质教育,这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的;其次,培养目标要充分考虑对专业技能或职业能力的培养,提倡综合职业能力,这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根本所在;再次,培养目标要确定培养成为哪一级、何种类型的人才,这与职业教育的层次与类型紧密相连,中初级层次、技能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是普遍共识;最后,培养目标要明确培养人才的服务面向或就业方向,这为社会选择提供指导,基本确立出职业教育就业方向是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第一线工作。

还需值得关注的是,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表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职业结构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表述,如创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综合型专业人才等。

(三)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要素分析

    1.社会要素:培养什么样的人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以知识密集型和新知识运用为特征的新的产业得到迅猛发展,这就要求生产一线的劳动者不仅要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还要有一定的理论素养。

——职业变换周期缩短。科技的发展,大大缩短了产品更新换代和职业岗位更迭的周期,导致劳动者必须跨岗位、跨职业、跨行业甚至跨产业的大规模转移。因此,中等职业教育需要培养能适应劳动力市场快速变化的宽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劳动组织形式变化。现代企业制度下,劳动组织形式从单一岗位分工向以精简生产和相互协作转变,劳动者不仅要懂技术、有技能。而且还要善于与人协作和沟通,有责任感和创造力,能积极主动地参与生产、关心生产。

2.教育要素: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

素质教育存在于每种教育形式中,它同样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职业教育在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的同时,还应当使其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美国发展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提出的著名的多元智力理论,与我们目前提倡的素质教育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一致的。加德纳认为,人除了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两种基本智力以外,还有视觉(空间关系智力)、身体(运动智力)和人际交往智力等七种智力。他认为智力是以组合的方式来进行的,反对学校将大部分智力测试都只建立在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的基础上,“当你一旦离开学校,是否仍然能有良好的表现,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是否拥有和能否运用除此之外的一些智力”。

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强调“做人”和“做事”教育的结合,现代职业教育除传授职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该进行职业和劳动道德的培养,将做人教育与青少年未来的社会和职业角色相结合。成为普通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做人教育的纽带。

3.职业教育要素:职业能力

职业教育是一种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要特征的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在方法上就是实施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的教育。

职业能力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除了专业能力这种强调对职业活动技术领域的应用性、针对性,与特定职业岗位密切相关的能力之外,职业活动的顺利开展还需要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这些基本发展能力,它们是开放的社会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属于跨职业的能力,它们与专门的职业技能知识无直接联系,当职业发生变更,或者当劳动组织发生变化时,劳动者所具备的这一能力依然存在。事实上跨职业的能力对整个职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而专业能力是建立在这些能力的基础之上的。

(四)对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表述的建议根据上述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的研究,结合当前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目前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可做如下界定:

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职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在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实用型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反映了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反映的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就业领域。“实用型技能人才”反映的是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培养实用型人才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典型特征。定位于技能人才而不是技术人才是中等职业教育区别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要求。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任务,这是时代和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赋予的重任,也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高素质”的内涵比较丰富,概括来讲主要包括良好的职业心理素质、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能力。“职业能力”是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核心内容。

在上述基础上,将“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融入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中具有现实意义。近年来,就业问题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单靠目前我国有限的经济岗位难以解决所有人的就业问题,因此,创业成为缓解严峻就业形势的一个有效方法。尤其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这类就业弱势群体来说,培养其创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社会职业的发展使得职业种类变化迅速,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化,各种分工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复杂,同一职业对从业者的知识技能要求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并且从一个人的职业生涯来看,可能经历若干个岗位、职业甚至是不同行业。因此,要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终身学习能力。以适应职业变化和个人职业需求的变化。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制研究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制的概念

中等职业教育学制,主要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要求,为完成其教育教学内容而规定的修业年限。学制体系作为职业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部分,它规定着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结构体系,与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格与目标紧密相连,进而影响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专业设置、课程大纲、教材教法,乃至学校规模、布局、师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设立是否科学合理。影响着整个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职业教育学制的演变和现行中等职业教育学制的实施

    1.职业教育学制的演变

我国职业教育学制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是在参照不同国家的经验。依据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状况的现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9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我国职业教育结构分为初、中、高层次,标志着职业教育学制体系的建立。以《职业教育法》为依据,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也日益明确化、固定,规定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三类学校组成,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少数中专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

2000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两个文件,针对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对中等职业教育学制重新进行了规范:“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同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此后,各地根据此文件规定,对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学制重新加以规范。

2.现行中等职业教育学制的实施

根据2000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从学制年限在专业中的分布情况来看,中等职业教育13大类270个专业的学制分为三种,3年制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而3-4年是一种灵活设置的学制,其年限的长短根据各个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而定。2个专业为6年制,一个是杂技与魔术表演,另一个是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都是文化艺术方面的特殊专业,专业的特殊要求决定了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培养过程。可以这样认为,中等职业教育学制主要以3年为主,较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与教学的要求,这也是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所应达到的、必要的学习年限。

从各专业的学制设置情况来看,13大类中完全采用3年制的只有财经类中的8个专业,由国家层面确定实施3年制,其余12大类都是3年制或3-4年制并存,只不过各大类中两类学制所占的专业设置数量不同。粗略分析,3年制占主导的专业大类是能源类、文化艺术与体育类、商贸与旅游类、社会公共事业类、资源与环境类、农林类、土木加工类、医药卫生类。3-4年学制的专业多集中在第二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且在行业中代表较为先进的技术,对理论知识及技术技能需求较高的专业,如机械制造与控制、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电源技术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医药卫生类中的护理、助产、中医、藏医、维医、蒙医;农林类中的畜牧兽医、木材加工;交通运输类中的航空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类中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文化艺术类中的服装设计与工艺等均设为3-4年,是由于专业的复杂性及服务面向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