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庄小区:别让“微博问政”成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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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微博问政”成洪水猛兽

“挑战杯”一参赛学生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本报记者 陈璇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0月18日   09 版)

    刚进入北京大学读研的李少文在武汉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就曾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写过立法建议并被采纳。两个多月前,他的一篇《微博问政给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及政策建议》又登在了《人民日报·内部参阅》上。立法建议和“内参”都出自李少文参加“挑战杯”的研究项目——长达16万字的《微博问政的规范化研究》。李少文可以自豪的是,他的学术成果已经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2010年9月,李少文注意到“宜黄事件”的新闻报道。政府强拆引发的悲剧给这个法学院学生带来很大触动;同时,他也注意到一种由微博所带来的强大力量,“大批民众微博问政,通过微博进行声援,矛头直指出现问题的地方政府,其带来的舆论压力以及由此转化成的促进民众参与的现实压力,迫使政府必须紧急应对和谨慎处理”。

    李少文整理了2010年和2011年初“微博问政”典型案例的大量资料和证据,并对一些案例的代表性人物进行了访谈。在大连“挑战杯”决赛的参赛现场,深夜12点,李海文还在跟“政法类官员微博第一名”——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通着电话。

    四川开织“两会”政府微博,网友赞很“给力”;武汉代表委员“织围脖”议“两会”,网上聚民意;张春贤成为微博史上最高级别的官员,网络问政再度进入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警方微博成热潮……李少文把党政机关和官员主动开微博归纳为主流型的“体制认可的微博问政”,“可以促使政府和官员听取民意,注重与民众交流,提高立法、决策和执行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除了利用“微博问政”监督政府官员,讨论和反思政府的政策,还容易在网络上“围观”社会公共事件,甚至会形成“网络群体事件”。李少文认为,“群体事件”在微博时代有了新形式。事件虽源于现实,但在网上发酵,其影响力从网络再扩展到现实,对政府公信力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并可能引发现实中民众的行动。

    微博问政既有可能推动社会进步,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挑战。23岁的李少文写了一篇《微博问政给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及建议》登在了《人民日报》的“内参”上,鲜明地提出他的政策建议:

    “转变观念,充分利用微博问政的特点和优势,正面迎接它带来的挑战。”

    “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注意把握微博上民意的变化。”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透明运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建设‘开放型政府’。”

    “党政机关和各级官员要主动利用、善于利用、切实有效利用网络新技术。”

    “在促进微博问政发展、鼓励公众利用网络平台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要明确政府机构和官员的责任。”

    “重视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和规制公众微博问政的行为。”

    李少文强调,让“‘微博问政’不成为可怕的洪水猛兽,关键是如何利用它来听取民意,增加党政机关执政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如何应对“微博问政”存在的不足和难题呢?法学专业的李少文开出的“方子”是将“微博问政”规范化和法治化。

    不满足于坐而论道,李少文进一步拿出了实际行动。今年初,李少文拟了一份《武汉市促进公众利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办法》立法建议,送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不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给了他回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有关工作机构将在适当的时候开展调研,届时邀请你参加。”

    对于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提出一个专业的法律问题不易,能写立法建议更难。李少文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理论分析和调研,在这份《武汉市促进公众利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办法》立法建议中试图明确政府和官员“推动公众利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和规范、评价与考核以及公众应遵守的原则。

    比如,他在立法建议中明确写到“禁止打压、报复利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部门应当通过网站、博客、网络意见版、微博等网络平台,就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公众参与的立法、决策、规划和治理,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部门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和调研。”

    涉及到如何评价和考核,立法建议里也明确应“公布本机关推动公众利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的工作年度报告”。

    当初只是凭着兴趣想做一项学术研究,没想到有一天论文不仅会放在“挑战杯”决赛的展台上,而且还能摆在政府机关高层领导人的办公桌上,为他们的决策提供镜鉴,李少文觉得自己曾经四个月来的“足不出户”、甚至“废寝忘食”都是值得的。

    本报大连10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