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安宁庄路电话:<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8:55:19
<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寻找童年 自序/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1)    “地狱,何必等死了之后?我今生就看到了地狱。”一位因为非洲国家内乱而撤馆的外交官对我说,“满地的尸体,腐烂,发臭,没有人收;上游泡着尸首,下游就一群难民舀水喝,喝了,病了,又死在河里。不敢喝水的人,就喝稀泥,喝了也是死。”他深深叹口气:“你没亲眼见到,一定不能相信,那真是人间的地狱。”又摇摇头,泛着泪光:“可是就有人不愿上天堂,宁愿留在地狱。”    “谁?”我问。    “我的非洲女仆。我说可以带她到美国,她起先很兴奋,但是接着问能不能带孩子。她有五个孩子。我说按规定,不能带,带她已经不错了。她居然想都不想,就说她不要走。我说:‘你自己知道,我们撤馆之后,你活不了多久,为什么不走?’她不听,说孩子不走,她就不走。”又叹口气,“我真不懂!我真不懂!”    “有什么不懂呢?”我淡淡地说,“如果今天有一架飞碟停在你院子里,下来一个外星人,对你说:‘来!跟我走,你就可以活一千年,天天过好日子,无忧又无虑,只是你不能带你的家人。’请问,你去不去?”    “不去。”他很肯定。    “那几乎可以算是天堂哟!”我逗他,“有四季不凋之花,终年芳香之果,还有千年的寿命。”    “我还是不去。丢下我的太太、孩子,永生又有什么意思?”    “这就对了。你不是也一样,没有选择天堂,而留在这个叫你烦心的人间吗?你不是才跟老婆吵过架,又才骂过儿子,说要把他赶出去吗?你为什么还选择留下来?”    人过中年,就会想到死,想到死了之后会去哪里,也常读这方面的书。    有的书上说,死只是一道栅栏,你从这边走向那边,先看到一片青青的草地,再看到城市,好多人在盖房子,大家都工作,你也得工作,跟今生没什么不同。    也有书上说,死了就是不再有形体,你飘游在万古时空之中,不再有喜,不再有悲,那是永远永远的快乐。    还有书上写,你可得小心死,当你死了,悬在空中,会看到各种不同的景象,听到各种召唤,你要好好选择,否则就堕入了“畜生道”。    当然对于死后的天堂、极乐、净土、彼岸、地狱、中阴与来生,更有各种说法。似乎大多数人都向往那永生喜乐无比的天堂。我以前也一样,只是最近我常想,什么叫做永永远远的快乐呢?如果永远快乐,没有忧愁,又怎么觉得快乐?    宗教界的朋友听我这样说,总会骂我灵性不够、悟道不足。可是他们也无法告诉我,什么是永永远远的快乐。如果快乐的今天之后还是快乐,快乐得没有尽头,又有什么“永生的意义”?    我承认自己确实悟道不足。譬如我就不能了解弘一大师,最起码我不谅解弘一出家后,当他的妻子千里迢迢地去找他,他却不见。    如果是我,我会见。    对!见了之后,可能就丢不开情爱、舍不下情缘,而不能再退隐清修。但是如同那非洲的女仆,我也不能搁下我的爱、我的家。    十多年来,我总是四海漂泊,每次离开家,看女儿哭成个泪人,我也哭,常一路擦着眼泪去机场。    我常想,像我这样总是别离的人,为了减少对自己的伤害,最好把情放淡一些,如果不爱,就不会伤心。    但是我也想,不爱、不伤心了,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我们不再爱父母,当然可以不再为他们的年老凋零而感叹;如果我们不再爱伴侣,当然不会为他们的背叛而发狂;如果我们不再爱生命,当然不会留恋今生;如果我们把今生过得生不如死,当然不会畏惧死亡。    上天创造我们,只为要我们日夜颂赞它吗?我们把它看得太差了!它无所不能,要整个宇宙颂赞它都成。它会那么爱被奉承吗?如果你是父母亲,你生孩子,只是为了要他天天颂赞你吗?    我认为上天创造我们,是要我们再去创造,并且享受它所创造的世界。我们感谢它、颂赞它最好的方法,就是“载欣载奔地投入这个世界,快快乐乐过一生”。    当然,有快乐就有忧愁。如同有相聚就有别离、有允诺就有负担。但这忧愁、别离和负担,正带来快乐、相聚与圆满。    我也常想,幸亏人会死。    畏惧死,才有宗教;知道死,才会尊重生命;珍视生命,才会把握光阴;把握光阴,才能有更大的成就。    如果没有死,明天后面还有明天,就什么事都不急了;如果没有死,旧的不去,新生就没什么喜悦了;如果没有别离,相聚的时光就不再可贵了。    我甚至感谢自己的漂泊与别离,觉得它们丰富了我的人生,也维系了我的情感。总有失的伤痛,也总有重逢的欣喜。    我很欣赏《少年维特的烦恼》里夏绿蒂说的:“家庭生活虽然绝不是天国,但总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快乐泉源。”    我也欣赏张爱玲说的:    “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从小到大,我确实经历了许多华丽与哀愁。    最近有一天,我提到自己九岁丧父,我那八十九岁的老母突然纠正我:“其实细算算,你是八岁死了爸爸。”    我说:“为什么过去四十年,我说九岁丧父,你都不纠正,一直等到今天?”    她说:“以前你已经够可怜了,我干吗还告诉你早一年,让你更伤心?至于现在,你如意了,说说也无妨。”    我的女儿马上就八岁了,我常看着她想:“天哪!八岁,多小!我居然能记得那么多父亲的画面。”又有些心惊地想:“我可得好好保重,别让我的孩子那么悲凉。”    许多老同学,或意外,或生病,已经离开了人世。最近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正值青春好年华,却突然得了红斑狼疮症,住进医院一个多月,还未能清醒。    每次听到这样的不幸,都很心悸。怕自己也有同样的遭遇。但是人生在世,谁能预测未来呢?    我常自忖,我这么注意身体,如果也像父亲,天不假年,我是要气愤地说“我这样小心,还得了绝症,老天真没有眼睛”,还是该心平气和地想,“我这么小心,还得了绝症,也就没话说了”?    过去我总认为历史是最真实的,现在才知道,连当世的人都不清楚的事,历史又怎么可能真实?过去我也崇拜李白、杜甫、王维、苏轼这许多名士,现在才发现他们如果不是出生在个读书的家庭,当了官,掌了权,出了名,就算有天大的才气,只怕也庸碌一生。人生的遭遇,本来就不公平。    过去我总说:“好心有好报。”劝人行善,“图个善报”。现在我改了,说:“为什么要图报?善事本来就该做。如果有个孩子跑在你前面,摔倒了,你把他扶起来。你会因为心想‘善有善报,为善最乐’而去做,还是当然该做?”    既然人生的遭遇、历史的定位和世俗的毁誉都无足计,这世间的许多“法”,也就只是个框框。真正的“法”应该在心里。寻找童年 自序/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2)    如果我做什么事,都能不负我心,就算有了坏的遭遇,又有什么可在乎?如同我注意身体,还得病,也便没有遗憾。    这就是我的人生观——    “不负我心,不负我生。”    我的女儿常看《一休和尚》的卡通影片。大家也似乎都知道一休是个非常机智的小和尚。    其实一休成年之后,是很受争议的人。他的禅诗非常狂放而艳丽,尤其他所说的“佛界易入,魔界难入”,更被许多人批评。我常深思他的这两句话,终于了解没有“魔界”就难有“佛界”,佛界往往要透过对魔界的突破与顿悟,才能进入。如同有苦难才有快乐,有战争才有和平。    我很欣赏川端康成评论一休和尚所说的——    “他向当时的宗教形式反抗,欲使因战争崩溃的人心,重新确立存在的意义,并使木然的生命得以复活。”    想起《浮士德与魔鬼》中的那句:“我有入世的胆量,下界的苦难,我要一概承担。”    这不正是经过“魔界”,而得到“佛”的境界吗?    将近五十年了,超乎大家想像的,我经历了许多心灵的苦难。在这可悲中如果说还有些可喜的话,应该是我很少怨,觉得事情过了之后,回味起来,即使是童年被打进医院的耳光,都很美。    它使我把一盏灯看成一片灯海。    记得最近我到马来西亚义讲,旅途最劳顿的时候,主办单位的一位朋友问我:“您后不后悔?”我当时一怔,说:“有什么好后悔?是我自己要来的。对!我是可以待在纽约,享受最美的春天,但那种幸福让我不安,我难道就要这样没有变化地幸福下去吗?”我回问她:“你悔不悔?来这一生,这苦难的一生?”    我们怎么知道过了一生?    因为我们记得小学时挨的板子,中学时差点淹死,大学时差点病死,失恋时差点跳楼,工作时差点气死……    我们丰富地过一生,不是因为有太大的享乐,而是由于有许多苦难,这些苦难在我们的挣扎下,都过去了,且从记忆中升华,成为一种“泰然”。    我很平凡,悟道不足,灵性极差。    我居然想,如果有天堂,我宁愿寻找一个——    有苦难的天堂!    人的情感有与生俱来的,也有后天习得的。    我是独子,不知道兄弟姐妹的感情,也从小被教育得有些重男轻女。直到女儿诞生、岳父母来住,从儿子、女儿和“婆家”、“娘家”的相处中,才感受了什么是“手足”、什么是“女儿”。    我常感叹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手足为伴,也常羡慕女儿,有那么一个疼她的大哥哥。    我不再重男轻女,不但常强调“婆家、娘家都是父母”,甚至对女儿说:“将来爸爸妈妈也像公公婆婆一样,跟你住好不好?”    中年得女的情怀,毕竟与青年得子不同。我常暗暗算,当我女儿到我这个年龄时,我已经将近九十。我从不认为自己能长寿,于是有“孩子是为孩子自己,以及为这个世界生”的感觉,进一步觉得“别人的孩子也可以是自己的孩子”。    我爱这世上的每个孩子,包括那些没出生的孩子。今年我立定心愿,要捐一笔钱帮助未婚妈妈,让她们肚子里的生命能活下来。    我知道自己登不上火星,我要这些孩子为我登上火星。寻找童年 弯腰跳的华尔兹    在这种情怀下,我写了以下五篇以“寻找童年”为主题的文章。她会跪在我的床前哭。她会蹲在我的墓前,为我的花瓶插上鲜花。她会坐在我的坟前,想我们过往的岁月。她会躺着、睡着、梦着,梦到我带她跳过的这曲华尔兹。    看林肯中心的歌剧转播,男女主角翩翩起舞,音乐奏的居然是我常带女儿跳舞的那曲华尔兹。    我不会跳舞,大概只在谈恋爱时,跟妻参加学校舞会,跳过一两曲。    我对音乐也不内行,带女儿跳,不是放音乐,而是随便哼我熟悉的旋律。    现在,电视里居然奏出这首曲子,赶紧把在旁作功课的女儿拉起来:“快!这是我们跳舞的音乐。”    才两个月没跳,她居然又长高了。记得以前,她还是小奶娃的时候,我总把她抱在怀里,一边搂着,一边拉着她的小手跳,虽叫“跳舞”,实际她的脚根本没碰地。    这两年,她可以自己跳了。但因为矮,我只能站着,拉着她的手指尖,让她左一圈、右一圈,好像个陀螺在打转。    “电视里是搂着腰跳的!”女儿居然盯着荧屏,对我说,“不是光拉手!”    只好弯下腰来,左手牵着她的手,右手搂着她的腰,一步一颠地跟着她跳。那歌剧里的舞曲还真长,跳下来,直喘气。    “爹地很差。”女儿说。    “不是爹地差。是你太小,又要爹地搂你的腰,弯着身子,很累!”    “我很快就会长得跟你一样高,你就不累了!”    “爹地还会累,因为爹地就老了。”    女儿上床睡了,过去弯下身子亲亲她,发觉刚才这一舞,真还有点伤了腰。    走回客厅,有些黯然。瞥见酒柜上放着的女儿小时候的照片,感慨良多。    觉得生命真奇妙——似乎就在重复着“躺、坐、蹲、跪、站”的动作。    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常躺在床上逗她。    然后,她会爬了,我总坐在走廊的另一头,叫她爬到身边。    当她开始走路,我又改坐为蹲,蹲着搂她,再把她抱起来,举到空中,让她发出一连串咯咯的笑声。    她上幼稚园时,妻还在工作,每天很早出门,由我伺候小鬼起床。我总是跪着,为她穿衣服,扣扣子,亲一亲,再送去吃早饭。    现在,我则弯着腰,忍着背痛,陪她跳舞。想,跳着跳着,她长高,长大,谈了恋爱,等她能让我站着带她跳的时候,她也就跳进了别人的怀抱。    之后,她有了她的家,她的孩子,只怕难得回来。    回来时,或许我躺着,她站着,站在我的病床边。    最后,我走了,永远离开她。    或许:    她会如我现在,每天晚上睡前亲她一样,弯下腰,亲亲我,说那句我对她说过千百次的话:“好好睡吧!”    她会跪在我的床前哭。    她会蹲在我的墓前,为我的花瓶插上鲜花。    她会坐在我的坟前,想我们过往的岁月。    她会躺着,睡着,梦着,梦到我带她跳过的这曲华尔兹。寻找童年 疼疼我们的孩子吧!    一位义工接到一个十八岁女生求救的电话,说她刚刚在家生了个小孩。父母天天忙,不知道她怀孕,现在家里没人……    看晚场电影,出来已经十一点半了。    戏院旁有许多电玩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坐在路边,聚精会神地对着荧屏“开枪”,一没打中,就狠狠地摇头、叹气。    “小弟弟,为什么这样晚还不回家啊?”我爱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你爸爸、妈妈在家会着急的。”    小孩子没回头,却指了指旁边不远处,一个正激烈应战、猛按按钮的女人,说:“我妈妈!”    一位从师专毕业不久的学生,哭丧着脸对我说:    “我刚去教书的时候,发现好多学生根本不做功课,他们一定是没人管,跑出去玩得很晚。我就每天晚上十点左右,打电话给这些学生的家长,要他们注意孩子,是不是还没回家?”叹口气:“但是连打几天,我不打了。”    “为什么?”我追问。    “因为接电话的全是学生,他们的父母都还没回家。”    打开电视,正讨论青少年问题。    一位中学老师面无表情地说:    “我发现一个学生抽烟,就去找他的家长。进门,学生的爸爸很客气地请我坐,又打开烟罐,要请我抽烟。正好烟没了,他急着上上下下掏口袋,口袋里也没烟。他突然抬起头,喊他的儿子,说:‘你的烟拿来,请老师抽。’”    老师苦笑了一下,说:“我只好敷衍两句,什么也没谈,匆匆忙忙告辞,好像弃甲曳兵,落荒而逃。”    接到“台北市基督徒救世会”的通讯,有篇文章的标题是《生产惊魂记》——    一位义工接到一个十八岁女生求救的电话,说她刚刚在家生了个小孩。父母天天忙,不知道她怀孕,现在家里没人,妹妹又还没放学,她只好先用剪刀剪断了脐带,把小孩用衬衫包起来,只是血流不止。    义工急着问地址,要报119,女生却极力阻止,说:“邻居知道了,会告诉我爸妈,我就完了……”    义工只好自己跑去,救回奄奄一息的女生和初生的婴儿。    回到纽约没几天,早上打开《世界日报》,看到一则触目惊心的标题——    《举起小女儿捶门柱,台湾留学生被起诉》    新闻是美联社由得州发出的,说一位正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读博士的台湾留学生,涉及杀害新生女儿未遂案,被收押。    据目击者说,当时看到他抓住十个月大的女儿,“像棒球棒一样”击打门柱。    目击者把小女孩抢救下来,但孩子已经受伤。    新闻中,最令人不解的是:“休斯敦检察官希琪说,由于语言障碍,以及所谓中国文化‘父权至上和女童生命可以牺牲’的观念,本案可能复杂化。”    放下报纸,眼前浮上许多孩子。    他们都有被保护、被疼爱的权利,只是,这个仿佛进步的社会,愈来愈把他们遗忘。甚至在他们正需要学习是非的童年时期,就承担了大人的罪恶;且在幼小的心灵上,留下创伤。    我永远不会忘记,以前在波士顿通讯上看到的一则新闻——    当警方冲进一栋公寓搜索毒品的时候,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应门,她飞快地冲进卧室,抱着毒品到厕所,打算把毒品冲掉。    警察过去阻止,她两岁的妹妹尖叫着跑上前,踢警察的腿。另有一个才周岁的弟弟在睡觉。    多年来,我常想起这则新闻,发觉在那么多血淋淋的社会新闻中,它居然成为我印象最深的一则。    总想那个九岁女孩对警察哭诉的画面,说母亲的男朋友教她这么做。也记得警察事后说:“那女孩似乎知道她拿着的毒品是非法的;而她对失去毒品,比面对警察还害怕……”    我常看着我的小女儿弹琴,想那个波士顿女孩的遭遇。    如果有一天,在音乐厅里,一位青年女钢琴家获得满场掌声时,外面正有个贩毒的年轻女子被抓。我们要骂后者天生坏坯子,还是该怪她的父母?    在我们为每个死刑犯的电椅“通电”之前,在我们论断每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之前,是不是都该静静地想想?寻找童年 找一个没有白马的王子    朱丽叶保守吗?笑话!十四岁的小丫头,前一天跟罗密欧认识,第二天就约好去结婚了!    女儿过七岁生日,老奶奶居然买了一只绒布做的小白马,送给她:    “来!奶奶送你一匹白马,祝你早早找到白马王子。”    我听了觉得怪怪的,笑说:    “您这是什么意思啊!教我女儿早早嫁了,而且自己准备白马?”    “是啊!这有什么错?”八十九岁的老人家,居然理直气壮,“不要老脑筋!这年头,能找个穷王子,就不错了,白马可以由你这个老丈人提供啊!儿女的婚事,别挡着,挡也挡不住。想想以前的廖妈妈,就知道了。”    提起廖妈妈,已经是近四十年前的事。在我们的小教会里,廖太太是无人不知的,因为只要翻开《圣经》,第一页就写着“廖太太奉献”。    廖太太家里有钱,奉献多,声音也大。但是自从女儿嫁了个穷小子,廖太太反对不成,脱离母女关系之后,就很少来教会了。    我当时不过十岁,常想不通,那么虔诚的教徒,总是祷告“赦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人的债”,为什么连自己女儿都不能赦免呢?    何况,女儿又没错。    天下父母心,大概都差不多。    在美国教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对同事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可是据说,他的女儿不跟娘家来往。    “是不是女婿怪?”有一天我跟秘书打听。    “不是!他女婿虽然有钱,可是很随和。是他女儿怪。”秘书做个很奇怪的表情,“也可以说,他是罪有应得。”    原来他女儿先爱上他的一个穷学生,硬被他拆散。后来虽然嫁了这个有钱的丈夫,却赌气,不跟父母往来,意思是:“你们不是希望我找有钱的吗?现在有了,对你们来说,跟没有又有什么不同?”    诚如我一位老同学说的——    “女儿大了,邻居那些原来很可爱的小男孩,就都变得让我起疑。”    我也一样——    有一次去听音乐会,女高音演唱歌剧《强尼斯基基》中的《我亲爱的爸爸》。    歌词是:    我亲爱的爸爸:那青年英俊美丽,我愿跟他到罗萨港,买一对结婚戒指。让我们去吧!你如不答应,我就到维克桥上,跳到河水里。我多痛苦、多悲伤,天啊!我宁愿死!爸爸,我求求你。    曲调早忘了,那歌词却留在心上,每想起,都一惊:“天哪!我可得小心了,哪天女儿要结婚,千万别拦着,不然,她就可能去投水。”    又有一回,去意大利的维罗纳(Verona),跟着导游,进入一个大宅院。一栋石造的三层楼房,墙上爬满常春藤。许多女孩子缴钱上楼,站在阳台上拍照。    “她们站的阳台,就是以前朱丽叶约会罗密欧的地方。”导游说,又指指庭园一角的一尊铜像,“看!那就是朱丽叶像。”    铜像已经生锈,只有“双峰”光可鉴人,原来是被“摸”得发亮。许多男士正争先恐后地爬上去摸朱丽叶的乳房。据说单身汉能因此求得好姻缘。    “真没德行!”我开玩笑地说,“朱丽叶那么保守的女孩,被这么摸。”    导游居然一笑。    “朱丽叶保守吗?笑话!十四岁的小丫头,前一天跟罗密欧认识,当天晚上幽会,第二天就约好去结婚了!”又看看我,“如果是你女儿,你不气疯?”    古今中外,相信这种被气疯的父母一定不少。    看到“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编的《与真情相遇》,其中一篇,写一位台东布农族的残障青年白光胜,和他同学李丽雪相恋的故事。    一场激烈的家庭战争,是可以想见的。虽然白光胜在交往的四年当中,每年元旦都陪女友回基隆的家。但是每次在车站打电话回去,女孩子的父母都拒绝见面。    第三年,总算见了,还只是在外面的咖啡厅里。    女方的父母当场露出绝望的表情。但是白光胜说:    “我可以放弃,但如果您女儿不愿放弃,我就绝不会放弃。”    婚礼上,李丽雪的父亲没出现。新娘则在婚后跟着丈夫,到台东的深山传教。    第二年,岳父看到有关女婿的新闻报导,开始对朋友说:“丽雪就是嫁给那个白牧师。”    第三年,岳父母从基隆送去了冰箱、电话和轿车。    女儿的小白马,就放在客厅的窗前。    小白马有着蓬松的鬃毛和尾巴,还配了一个黄色丝缎的马鞍。    我常走到窗前,看这匹小白马,想想八十九岁老母的那番话——    “找个王子,王子穷,没关系!老丈人送匹白马给他,就成了白马王子!”    我想,如果有一天女儿要结婚,只要那男孩子有抱负、有能力,而且深深爱我的女儿,即使他穷,我也会同意。    我会邀集所有的亲朋好友参加婚礼,而且牵一匹最骏的白马去。然后,在泪眼中看那男孩把我女儿抱上马背,让她搂着他的腰,奔向他们的世界。    我会告诉自己和老伴:    看!我们的女儿,找到了一个白马王子。寻找童年 各人养的各人爱    我仿佛看见在夕阳中,明明暗暗的小巷子里,一个慈爱的母亲,抱起她脑性麻痹或先天愚型症的孩子……    陪女儿去学溜冰,更衣室里一片壮观的景象。几十个六七岁的娃娃坐在椅子上,每个娃娃面前跪着一位妈妈或爸爸。    冰鞋硬,怕磨破脚,先得为孩子多穿一双袜子,再把鞋带拉松,让小脚丫伸进去,然后用力推,看脚完全穿到了鞋子里,再慢慢地,把鞋带弯过来绕过去,绑紧了。    “非绑紧不可,否则小脚丫在里头动来动去,容易伤到脚踝。”妻一边绑,一边说,“又不能太紧,会不舒服。”    跟着一群娃娃进场了。每位父母都陪着孩子走到入口,看孩子踏上冰,刷一声,头也不回地溜到场子的另一端。好像电影里见到的南极企鹅,在大企鹅的簇拥下,小企鹅一一从冰崖跳进水里,开始它们第一次的游游。    音乐起了,奏的是《粉红豹》。一群娃娃跟着老师,随着节拍向前滑。虽然已经不是最初级,许多孩子还是会摔跤。    每次摔,便听见场边一声惊呼。想当然那不是他爸爸,就是他妈妈。    孩子穿得很少,爸妈穿得很厚。但是孩子在动,不觉得冷,那些旁观的父母可就个个冻得直发抖了。    虽然离场子不远的休息室里,有热咖啡,还有几组沙发,围着熊熊的火炉,却不见一个父母躲进去。他们守着,因为随时都有摔痛了的孩子,会扑到场边父母的怀中哭。哭一阵,笑了,又咻一声,溜进场子。    下课了,我最先出来,站在门口,看里面拥出的人群。孩子们因为运动,红扑扑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笑。旁边站的父母,鼻子冻得红红的,眼睛里则是亮亮的——因为太冷,而冻出了眼泪。至于膝盖上,都是灰灰白白的——因为跪在地上为孩子脱鞋。    “我女儿今天摔了三跤。”一个爸爸说。    “真的啊!我没看到吔!倒是我儿子摔惨了,摔了五次呢!”    每个人都说得出自己孩子摔了几次。因为,每一跤,都摔在父母的心上。    复活节快到了,为女儿买了一个大大的兔子布偶。长长的耳朵,圆圆的眼睛,粉红色的鼻子,还穿着裙子和裤子。    小丫头爱极了,不但夜里抱着睡,还抓着兔子的“手”,教它写字。写完字,把这大兔子放在一边,又找来许多小的布偶坐在对面,中间放本图画书,意思是大兔子已经升格——做了老师。    女儿去上学,来了个带小孩的朋友。四岁的娃娃什么都不爱,偏偏看上这只大兔子。哭!不肯走。    “送你好了!”我说。话才出口,就暗想:“糟糕!”那朋友倒不客气,立刻叫孩子说谢谢,高高兴兴,抱着兔子走了。    “怎么办?”我问妻。    “凉拌!谁让你穷大方,看你怎么跟女儿交代。”    眼前浮现一个惊天动地的画面。我赶紧请妻开车,去原来那家店,又买了只一模一样的大兔子。    小鬼放学了,扔下书包,就去抱兔子。先对着它说话,又坐在沙发上搂着亲。    突然叫了起来,把兔子左翻翻,右翻翻,扔在一边喊:“这不是我的兔子。”    “是啊!”我装作惊讶的样子。    “不是!”小丫头吼,“我的兔子手上破了一点,头后面还有一块巧克力弄脏的地方。”    “这个没破、没脏,不是更好吗?”    “我要破的、脏的!”小丫头居然大哭了起来,“我要我的贝比!”    于是,我们不得不再冲出门,拿新兔子去朋友家,换回旧兔子。    朋友的小孩也哭了,说比较脏的,才是她的兔子。    想起儿子在启智中心当义工的时候,每天傍晚都要跟着校车,送残障的孩子回家。    “那些父母好怪,当他们把孩子接过去的时候,会露出很不好意思的表情,好像觉得有残障孩子是丢人的事。”儿子刚去的时候,在电话里对我说。    可是隔了一阵,他改口,说他错了。    “我发现那些父母把孩子接过,转身走进巷子,跟着就把孩子抱起来,又搂,又亲。有些孩子总在流口水、流鼻涕,他的父母就对着那口水、鼻涕亲。”    北方乡下有句土话:“一畦萝卜一畦菜,各人养的各人爱。”    看女儿寻回她那既有破绽又有脏斑的兔子时兴奋的模样,看溜冰场边瞪大眼睛盯着子女,每次孩子摔倒就发出惊呼的父母,都让我想起这句北方的土话。    还有那台南乡间,残障孩子的双亲。    我仿佛看见,在夕阳中,明明暗暗的小巷子里,一个慈爱的母亲,抱起她脑性麻痹或先天愚型症的孩子,又搂又亲,亲在口水上、鼻涕上……    那一点都不脏,那很美!寻找童年 谁说女儿是人家的?(1)    她每天都得背弟弟,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她的爸爸抱着弟弟用藤条抽她。“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她趴在地上哀求……    小时候,我家对门住了一位著名的书法家,我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但相信他一定非常有名,因为连我不怎么收藏书画的父亲,都特别托人到香港买宣纸,又备了份厚礼,送去请“大师”挥毫。    记得有一天,大师的孙子和孙女,趁家里没人,叫我过去玩,还带我参观老爷爷的书房。    大师的孙子又跑又跳地冲进书房,我也追了进去,却见那小女生跑着跑着,突然在门前停下来。    “你为什么不进来?”我问她。    小女生没答话,摇摇头。    “不要管她。”小男生喊着,“她是女生,不能进来。我爷爷会打她!”    我诧异极了,想不通为什么孙女不能进爷爷的书房。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开小学同学会,大家去阳明山,下山时看见一辆手推车放在路边,两支“推杠”斜斜地靠在地上。    我们这批正值最顽皮年龄的男生,用跳低栏的方式,一蹦一蹦地跳过那“两根棍子”。    女生觉得很有意思,也跟着跳。    突然,有人发出一声怒叱:“死女小鬼!不要乱跳!”    我又怔住了,为什么男女生都跳,那人却只骂女生呢?    隔了不久,有一天我在台北中山堂附近的“文化走廊”逛书摊。那时的书摊很简陋,只是铺一大块布,再堆些书上去。    人很挤,我绕过一个又一个摊子,有时候甚至是用跳的,跳过地摊的角落。    突然听到个粗粗的男人的声音:“死丫头,你怎么站的!”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不解地看着那个骂她的男人。    “还不把脚拿开?”男人又吼过来。    原来只因为她的两只脚,正好站在地摊角落的两边。她的胯下对着的,没有书,只是那块“摊子布”的一个角落。    又过一年,我上了成功中学,每天穿过金山街的违建区去上学。那里的巷子很窄,许多居民从两侧房檐拉上绳子,晾衣服。    我有位同学,总是一边走,一边往上看,避过所有女人的裤子。有时候看到一串裤子,全是女人的,竟然要绕道而行。    “为什么这样?”我问他。    “你怎么连这个都不懂?”他面色严肃地回答,“从女人裤子底下走,会倒霉!”    “谁告诉你的?”    “我妈!”    许多年后,我做了电视记者,有一次去韩国采访。    在釜山的餐馆,跟位女记者吃饭。    穿着韩国长裙的女侍,送来一碗面,没等我表示,就放在我的面前。    我赶紧把面端起来,放在对面女生的前面。突然,那已经转身要走开的女侍,好像触电一样,又回来把面端回我的位置。    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女侍两只手不停地挥,不断说“NO!NO!NO!NO!”的表情,好像我要女生先吃,是犯了多大的忌讳。    最近读台北女权会策划的《消失中的台湾阿妈》,勾起我的这些记忆。    多么感伤!看书里一位又一位阿妈,走过大半个人生,吃了许多苦,吞了多少泪。她们得到什么?    她们好像只是藤蔓,攀在父亲和丈夫的身上。父亲死,就得辍学。丈夫死,就生计无着。就算父亲不死,在父亲眼里,这些“女孩子”,也常是别人的人,甚至早早就送出去,给别人做“媳妇仔”。    至于祖父,更甭提了。书中第一段故事,客家女诗人杜潘芳格就说:    “我是长孙女,所以一心一意想得到祖父欢心,但是他都不看我,他是封建时代的人,重男轻女,认为女孩子将来是姓别人家的姓……”    我停下来,想“他都不看我”这句话,仿佛见到一个狠心的老人,从可爱的小女生身边走过,却连眼角余光都不曾往下看。也想起一位女士对我说的,她小时候每天都得背弟弟,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她的爸爸抱着弟弟,用藤条抽她。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她趴在地上哀求。    我连听她叙述,都几乎掉下眼泪。我的心里在喊:“难道女儿就不是人吗?为什么过去对男孩和女孩,有这么不平等?”    何止过去,现在又真平等了吗?    今天早上翻开报,看到一则短文,说中国有百分之十的父母,把产业传给儿子,而不传给女儿。    “这是真的吗?”我打电话,问了好几个朋友。    “当然是真的!女儿是人家的人,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    “是真的!因为女儿在出嫁的时候,已经拿了嫁妆,要给女儿的,那时候都给了。”    “不全是真的!女儿也常会分到一点,意思意思,不像儿子那么多,毕竟儿子姓自己的姓。”    其中最引人深思的,是说:    “每一家都是女儿分得少,儿子分得多。也可以说,每一家的丈夫都继承了父母较多的财产,太太继承得较少。这样平均起来,不就公平了吗?换句话说,如果只有一家,分给儿女的一样多,反而造成了不公平。”    于是,我也就渐渐能了解,为什么中国人的父母,常跟着儿子,不跟着女儿。既然一开始就把女儿当外人,分给女儿的产业也少,自然不好意思跟女儿。寻找童年 谁说女儿是人家的?(2)    只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过去农业时代适用的方式,今天是否还适用呢?就算可以施行,它又合不合人性?    女儿出嫁之后,如果孩子病了,自己组成小家庭的“她”,比较会向“婆婆”,还是“自己的妈妈”求援?    “婆婆”和“自己的妈妈”比起来,谁会有更大的意愿,来帮助这求援的孩子?    一个是帮媳妇,那个抢了她儿子的女人;一个是帮女儿,自己生育的骨肉。    如果是你,你挑谁?    我的一位朋友说得好——    “要我岳母帮忙很容易,你不要直接请岳母做,只要当着岳母,叫太太做。如果工作太重,岳母疼女儿,自然会帮忙。”    这也使我想起一位老先生说的话——    “我病了,拉屎拉尿都在床上,连洗澡,都得人帮忙。儿子不会做,也不愿意做,只好求媳妇。多不好意思啊!”说到这儿,老先生叹口气,“有时候女儿来,帮帮我,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就不会那么不好意思……”    怪不得,美国人有一种房子,上下两层,各有卧室、厨房和大门,却又在里面相通。    这房子的名字很特殊,叫“母女屋”。    为什么不叫“母子屋”呢?    我不打算说儿子、女儿谁好。也不能建议在家跟着“哪一方”住。毕竟传统的习惯,能造成“一致性的公平”。    但我常望着自己女儿,心想:“你将来会是别人的人吗?你从出生,就不属于任何人,就是你自己,你永远是你,也永远是我女儿。”    我的母亲、岳父、岳母,都跟我同住。我常对一家人说:“这是大家的家,儿子、女儿一样好!”    我的母亲以前有点重男轻女,孙女刚出生时,她看娃娃在哭,也不管,只摇摇头:“我老了!管不了了!”    后来,娃娃对她笑。老人家开心了,说:    “嘿!奶奶这么老、这么丑,你还对奶奶笑,表示奶奶还能多活几年。”然后一大早,小丫头就被岳母抱进奶奶房间,二老一起照顾。    最近,老奶奶更想通了一件事,有一天对小丫头说:    “听说不是美国出生的,不能当美国总统,你哥哥是没希望了。看你了!好好加油,为咱们家争口气,当他个美国总统!”    看吧!谁说女儿是人家的人!    我有一个小盒子,里面装了初中时女朋友写给我的信和高中时女生骂我的文章。我常想我老婆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小盒子,偷偷藏在屋子的某个角落。    就算没这么一个小盒子,我相信每个人心里,也都会有个小小的角落,用来藏他们年轻时的浪漫与遐想。    我们都是踏着这样的浪漫与遐想过来的,也幸亏有这些多滋味的情趣,使我们能经历那许多考试、恶补,还生机活泼地长大。    浪漫与遐想如同睡眠与梦,让我们艰苦的白日获得舒缓。    从小到大,我往我的小盒子里塞进不少东西,它们都像我夹在书里的花瓣,在数十年后的某一天翻阅时,不经意地飘落,捡起来,看看是什么花,想想是怎么夹的,且重新小心地放回书页中,等待另一个偶然。    那些信的主人,都是我永远的朋友,没有七情六欲,却有着一种“凄清”与“流韵”。我相信她们都在这地球的某个角落,她们可能在看到我的文章时,猜想“那”是她的影子。她们也可能某日打开自己的小盒子,读我少年的文字,骂一句:“呸!这信写得多烂,没想到你会成为作家!”    爱情就是这样,它可能光华耀眼地来,无声无息地去。它无所谓美与丑、甜与苦,更无所谓对与错。它只是生活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寻找爱情 当你心碎的时候    我把这些感觉写出来,成为下面五篇以“寻找爱情”为主题的文章。失恋就像出水痘,宁可早出,病情轻。可别晚出,愈大愈心碎。    中学二年级,当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长什么样子,读哪个学校,我早忘了。却一直记得她那一手娟秀的字。因为在比赛时我们交换了地址,成为了笔友。    在那之前,我几乎不曾写过信,所以给她的每一封信,都是精雕细琢、咬文嚼字写成的。倒是她的信,像行云流水,那么自然。一直到今天,我成为了所谓的作家,在记忆中,还觉得她的文笔比我强。    也记得“等信”的滋味。每天放学先跑去开信箱,见不到信,就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娘,猜是不是被她藏了起来。    通了一阵信,那女生给我电话,要我打去。可是当我怦怦心跳地拨通,传来的却是个凶巴巴的“男声”。没等我把话说完,就挂了。    从此,没再接到她的信,每天盼望,每天失望。虽然三十多年过去,我仍然能感到那种苦涩的、酸酸的感觉。    但是,当我回顾过去的半生,却发觉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小女生,居然扮演着一个关键的角色。    因为,从那“失落”的一刻,我开始有了吟风弄月的感触。虽然因为脸皮嫩,没再写信给她,但是,我开始自己写给自己。如果问我文学创作从何时开始,我应该说:    “从我失恋的那一刻!”    我绝对相信失恋是可以激发潜能的。因我不但从自己身上,更由后来教的学生身上,一一证明这件事。    在美国教画的时候,我发现,如果一个日常表现平凡的学生,作品中突然显现特别的“光彩”,一下子色彩加重了、笔触变豪放了,多半都是新谈了恋爱。    然后,教室门外开始有口哨声,有女生的高跟鞋橐橐橐,一下子停止,却听不见人进来的声音。    然后,里面就有个坐立不安的女生或男生,在打铃时,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有了特别爱溜课的人。    然后……    突然,那学生又出现了,且画得更久、更细、更有力、更深入。    我知道——他(她)又失恋了。    如果说“金钱”是伤害艺术家的毒药,那么“失恋”绝对是伟大作品的“催化剂”。如果恋爱是甜蜜的葡萄,失恋很可能是使那甜蜜“发酵”的细菌。    甜蜜被破坏了,甘醇被酝酿了。    柴可夫斯基最著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是在未婚妻黛利希·阿朵离他而去,且嫁给另一个男人,他最痛苦时写成的。    歌德的不朽之作《少年维特的烦恼》,是在他的恋人夏绿蒂跟别人订婚之后写成的。    连乐圣贝多芬的遗物中,都出现一封充满激情、愤懑与痴心的“未寄出的信”。    我常想,那位被贝多芬称为“永恒的恋人”的女子,会不会正是他一生创作的“原动力”?如果他们真结合了,还会有那许多“蕴藏着说不出的情思”的作品产生吗?    我也常想,宋代才女李清照,要不是丈夫赵明诚早早死了,再嫁的丈夫张汝舟又伤了她的心,李清照恐怕大不了写出“人比黄花瘦”之类的闺秀之作,岂能有后来“蓬舟吹取三山去”的波澜壮阔?    记得我儿子在纽约朱丽叶音乐院学钢琴的时候,我老觉得他的琴音中似乎少了点什么。    有一天,他拍着钢琴瞪着我说:“你知道吗?我的老师艾司纳讲了,我现在怎么弹也不可能弹得深入,因为我还没失恋过!”    不久之后,他果然交了要好的女朋友。每次半夜醒来,试着拿起电话,都可以听见他们的声音。    他的钢琴却弹得更差了,因为急着约会、急着打电话。他对父母的态度也时好时坏,因为他的情绪得看对方的反应。    我跟太太开始担心,不是怕他恋爱,而是怕他失恋。    倒是我的同事说得好:    “失恋就像出水痘,宁可早出,病情轻。可别晚出,愈大愈心碎。”    最近看报,一个二十一岁的男生跳楼死了,他那二十八岁的女朋友也追随而逝。我就想,会不会这“失恋的水痘”,出得嫌晚,而心碎得厉害呢?    只是,歌德、柴可夫斯基、贝多芬……这世上有多少男女,不但没被失恋击垮,反而能把那种“椎心的痛”,变作“幽幽的伤”,最后化作“美丽的哀愁”和不朽的作品。为什么这些年轻人,却那么看不开?    人若不能学着咀嚼失恋的痛,并在悲苦中升华,就很难触及情感中最深的层次。    人若不能欣赏悲剧的美,就很难承受沉重的生命。    人生本来就以“生的喜剧”开始,“死的悲剧”结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所学的,就是在悲剧前面演喜剧,甚至把悲剧看成喜剧。    如果每个“心碎的人”,都能想想这个,想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想想世界多么大、天多么宽。如果每个失恋想死的人,都能停一停、想一想、忍一忍,这世界说不定会多几个贝多芬和歌德。    自从我的儿子进大学,我就很少听他弹琴了。    最近有一天,他跟我冲突了两句。我正坐着生气,却听他开始弹琴,弹的是歌剧《猫》的主题曲《MEMORY》。    “你是因为知道我喜欢这首曲子,想让我高兴,还是想借音乐吐吐闷气?”我问他。    “我只是想到艾司纳老师生前的话。”他说。    许久没听他弹了,看得出,这首曲子他也好久没练了。    只是,他让我有了从没有的感动。    不知这段时间,他是不是失恋了……寻找爱情 美女爱野兽    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烂的有味儿啊!    “我最近头大极了。”一位老朋友对我说,“有个小混混追我女儿,总在门外站岗。”    “你女儿不是早有要好的男朋友吗?”    “是啊!有时候男孩子送她回家,还碰上那小混混。”    “打起来了?”    “怎么会?我女儿的男朋友是何等学历、何等家世?”他居然面露得色,“他才不会跟那小混混一般见识呢!还很有风度地过去,跟那小混混握握手!只是那小混混愈来愈不像话了,明明知道我女儿跟男朋友在家,还在外面唱歌、吹口哨,吹到男孩子走,都不停。”    “哪天叫你女儿的男朋友留下来过一夜,看他还吹不吹!”我促狭地说。    “这不可能,那男孩子的家教严得很,别说过夜了,我看哪!两年了,他们到现在都还是君子之交。”他笑笑,“我就佩服他这一点,尊重我们家的丫头,绝不乱来。”    隔几个月,又碰到这位老朋友。    “小混混走了吗?”我问。    “没走,进家了!”    “进家了?”我一惊。    “我女儿爱上小混混,原来的男朋友走了。”他叹口气,“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    我没说话,旁边别的朋友答腔了:    “烂的有味儿啊!”    无巧不巧,另一位朋友的儿子,居然也演出了这么一出好戏——    “我原来都打算娶儿媳妇了,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老同学说,“你永远搞不清年轻人在想什么。他(指他儿子)原来那个女朋友,又漂亮,又文静,总陪着他一块儿看书、看电视,已经变成我们一家人了。怎么想到,我儿子有一天夜里开车,正下大雨,看见个女孩子躺在路边,把女孩子送去了医院……”    “然后两个人好了。”我说,“小说题材!”    “是啊!”朋友一瞪眼,“要是好人家的女孩,也罢了,偏偏,唉!甭提了,我真气呀!也真为我儿子原来的女朋友伤心,我跟她说:不要哭!我儿子不是东西,不要也罢,你做我干女儿,将来他要是敢娶那个屁货,我就不认他,认你这个女儿。”    接着我出了国,有一天越洋接到那朋友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又支支吾吾一下,说要请我喝喜酒,还请我当介绍人。    “介绍人,介绍谁?”我问。    电话那边安静了好几秒钟。又干咳两声:    “不瞒你说,我儿子还是跟那个他救的女孩子好了。其实那女孩子也不错,挺大方,还抢着洗碗、收拾房间。这年头,父母只有点头的份,他看上,他喜欢,就成了。”    记得大学时代,有个家世好,又非常有才气的女生对我说: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的是《国王与我》当中国王那种男人。突然,冷不防,把女孩子狠狠搂过来,吻下去……”    记得卜少夫在回忆新闻界的名人魏景蒙的时候,曾经写过:    魏景蒙一生来往的女人,除掉他最早正式结婚的那一位外,其他,差不多我都熟识或知道。我很奇怪,她们大多数来自风尘,或复杂环境中具有多样性格的女英雄。三爷(指魏)书香世家出身,幼年教育也很完整,深受儒家思想浸润,何以在男女关系上,却不受传统礼教束缚,而不恤人言作多次突破?研究他的性格,便知道他天生有同情弱女子的宿根,他的恋爱以怜爱的成分为多……(见《魏景蒙的小鬼》文)    记得我儿子,在我和妻子一致赞美某家的女儿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    “我也认为她很好,可是就因为你们说,我反而不约她了。我交朋友,为什么还要听你们的?”    也记得在生物电影上看到——    圣地亚哥外海的一个小岛上,六十年前放养了一批猴子,最近发现,岛上原有的母猴子,居然宁愿跟这批外来的“社会阶层”低的公猴交配。连基因检验,都证实了受孕的多半是“外来者”的后代。    更记得有一回,应企业界朋友的邀请,在某大饭店的贵宾厅,跟他的一批老朋友聚餐。    “都是身价最少十亿的。”主人介绍,又笑笑,“也都是以前曾经穷得没裤子穿的人物。”    那些企业家,有的风度翩翩、十分儒雅,也有些不改当年的“粗口”。    他们的妻子,都不错。    我细细看,听朋友小声地在耳边为我一一介绍她们的出身。“这个是医生的女儿,弹一手好钢琴,当年叛变离家,跟了她老公。”“那个是某酒家的小姐,看不出吧!大概世面见得广,应对得体,还挺能做生意。”“那边那个,不用我介绍,你就该认识了……”    我后来常想:    自古美人爱英雄,而英雄常出身草莽。是不是英雄具有的那种侵犯力、爆发力、创造力、叛逆性、爽朗性和特殊的领导气质,往往能吸引女性?    也是否正因为英雄有了美人,在美人的激励下,更能打出一片江山?    我也常想:    蔡文姬、鱼玄机、武则天,哪个没有奇特的遭遇和个性?是因为她们的特殊,吸引了男人,抑或因为男人的青睐,创造了她们的不凡?    以前,我很不了解我的邻居,太太是小学校长,丈夫是卡车司机,是怎样的因缘,使他们结合。    现在,当我太太对我说:    “你知道吗?女儿钢琴老师是金发碧眼的模特儿,更是皇后学院音乐系毕业的高材生。她先生却是个做粗工的……”    我只是笑笑,说:    “这世间一切的结合,都有他们的道理,都有上天的美意。”寻找爱情 筷子拿得远的人    看!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    三小姨子夫妇到家里做客,吃饭的时候,母亲盯着她的手说:    “筷子拿这么远,怪不得要嫁到那么远去。”    我那荷兰人的连襟,也跟着一笑,用流利的中文打趣:“我的筷子也拿这么远,怪不得会娶到中国太太。”    从我记事起,就常见母亲对那些拿筷子位置很高的女孩子说“将来准会嫁得远远的”这类话。似乎一方面说给女孩的父母听:“你们这女儿不中留,养大就飞了,而且飞得很远。”一方面说给女孩听:“将来嫁出去,只怕难得再见父母几面,能孝顺,赶快好好孝顺父母。”    母亲倒也有她的道理:    “女孩筷子拿得远,表示从小就喜欢夹远处的菜,而且,拿得那么后面,手一定有力气,这种个性和力量,就让她能高飞。这年头,能高飞的没有不飞的。翅膀一硬,就非飞不可。”    大概受母亲影响,我也总是注意女生拿筷子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去韩国采访亚洲影展,跟一群女明星一起吃饭,我开玩笑地对其中一位说:“你拿筷子拿得这么远,将来一定嫁得远。”    同桌另一位女明星居然很不平地说:    “我才会嫁得远呢!算命的说我将来不是嫁到地球的另一边,就是嫁给离婚的男人。”    我一直搞不懂,“嫁得很远”和“嫁给离婚的男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更想不通,她说话的神情,为什么是十分得意的样子,表示她叛逆,还是表示她的翅膀硬,能高飞?    只知道,那女生果然书读到一半,就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嫁去了美国。    想起三毛,也是这样。文化大学念一半,突然想出去,而且要跑得愈远愈好。说是为了自己的个性,不希望把男朋友缠死,所以躲开。出去之后,却跟爱得死去活来的男朋友断了消息,而且立刻有了新世界、新朋友。    读三毛的《闹学记》中陈伯父写的序言,说三毛出去时,大家去送,三毛居然直直地走向机舱,不曾回头。我吓一跳,心想:“将来我女儿大了,会不会也这样,突然想飞,就飞了?”    儿子最近已经让我有了这种感受——    暑假前,我打电话去哈佛,对儿子说:    “在学校好好练网球,回来可以做我的对手。”    他停了两秒钟,居然淡淡地说:    “爸爸!今年暑假我想在曼哈顿租间房,住在外面。”    我愣住了,告诉妻,她也愣住了。告诉全家,全家都愣住了。    结果,在全家无声的抗议下,他没去曼哈顿住,去了更远的北极圈。    我常想,每个人心中会不会有种与生俱来的力量,推着我们离开家,而且离得愈远愈好。    也记得自己在少年时代,读六朝“乐府”名家鲍照的传略,说他幼年时就有大志,认为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死守乡里,蕴藏了自己的智能,“使兰艾莫辨,终自碌碌无闻,与燕雀相随乎”?    从那时,我就常想:什么叫鸿鹄之志?岂可与燕子和麻雀相随一生?我甚至曾经自己告诉自己,男人可以“爱家”,但不能“恋家”,恋家的难有大成就。    如此说来,我又怎能怪自己的儿子想要远走高飞呢?    曾看过一部报导北极狼群的影片。    小狼诞生了,寸步不离地跟着母狼。长大些,则扑来咬去地跟妈妈玩耍。一家狼,温馨极了!    渐渐地,小狼长成了大狼。    有一天,突然在妈妈身边跑着跑着,跑离了家,跑不见了影子。    母狼站在高处,看了看,转身,低着头回家。    又过些时,那“孩子”回来了,身边带了一群小狼,在“娘家”不远处,左边撒泡尿,右边撒泡尿,且有母狼走入它撒尿范围时,它便龇着牙,发出奇怪的吼声——    表示,那是它的地盘、它的家。    曾在植物学的书上读过,许多花朵虽然是雌雄同花,但当雄蕊成熟时,雌蕊还没成熟。而当雌蕊开始分泌黏液,可以接受雄蕊花粉时,旁边的雄蕊却已经凋零了。    于是每朵花的花粉,必须到别的花或更远的树上“圆房”。    据研究,只有这样“远交”,才能避免近亲繁殖,有优生的效果。    我常想起那站得高高的张望着孩子远去的背影的母狼,也想起三毛、撒哈拉和西藏纪念文成公主的大昭寺。    不论是人、是兽、是植物,当他们成熟,里面就会产生一种声音、一种力量,说:    “飞吧!愈远愈好。这是生物进化当然的道理。”    我也愈来愈佩服那些小小年纪就把筷子拿得很远的孩子,心想:    看!他们的手多有力气,他们的眼光多么远。今天,他们站起来,伸着胳臂,在一桌大人的注视下,夹起离他最远的一大块肉。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寻找爱情 当生米煮成熟饭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    去看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烈日灼身》。戏院里有人睡着了,有人离场了。我看到一半,也想站起身。但是,当我忍到结束,却得到过去少有的震撼。    为什么那样平淡的电影,却给人如此强烈的感受呢?走出戏院,我一直想。我想可能正由于影片大部分的沉闷,累积了一种特殊的力量,到最后高潮涌现,才有迸发的感觉。    生活本来就常是平淡的,平平地过日子,淡淡地交往,最亲近的人成了最易被忽略的;子女称父母用“您”,有时反而觉得肉麻了。久而久之,竟不知什么是真正的“亲”。直到有一刻,生离了、死别了、病重了,那不一样的情怀,才一古脑地涌现。    就像这《烈日灼身》,描写一个中年的军官,看上美丽的少女。于是借“征调”之名,把那少女的年轻恋人派到远方。    多年后,男孩子回来了。少女早已嫁给那军官,有了个孩子。周遭的人都等着看好戏,军官也理亏地故意带着女儿躲开,让年轻男子与自己的妻子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旧情似乎一触即发了。对比看看,丈夫已白了头、弓了腰、凸了小腹,而那昔日的爱人,正是英年有为。    但是,在重逢不久的一个午后,美丽的少妇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对着楼下等待的旧情人说:    “你该走了!”    多么不真实又真实的感觉啊!“只因为我嫁给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了感情,有了孩子。虽然我知道他害了你,也记得我们之间的爱。但是,已经如此了!请不要再干扰我的生活吧!”    想起一位学法律的朋友说过的话:    “当人犯错,没被发现,躲起来不再犯案,过了追诉期,即使发现是他做的,也不会再起诉。”    “这不是不公平吗?”我问。    “不!你想想,他要是能十几年都不再做坏事,而能融入这个社会,成为其中安安分分的一员。你再当着他惊愕的邻居和同事,把他抓走,不是反而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吗?法律是公平的,也是求安定的。”对方笑笑,“就别再去打扰他了吧!”    或许情感也是如此,当错误的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难道还要硬把一家人拆散?只怕那拆散的错误和伤害,反而更大。    记得以前看过一台戏——一个年轻女子,被土匪绑架了,父母跪地哀求、讨价还价之后,终于凑足了赎金,送去给土匪。    头目把钱接过,叫手下把小姐“请”出来。小姐倒没被捆绑,一头扑进父亲的怀里,痛哭失声。一家正要离去,小姐却擦干眼泪站了起来,走到头目身边,靠着,幽幽地说:“女儿不回去了!阿爹送来的钱,就当是我的嫁妆吧!”说着,拉头目过去拜见了岳父大人。    老头子莫名其妙,两手空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山寨。北风吹起。老头苍凉唱道:    “好一个,女大不中留哇!”    全场观众都笑了起来。只是不知道,大家是笑那老父的可怜、女儿的无知,还是人情的可悲?    最近有位老太太,跑来跟我母亲诉苦。    “我女儿嫁错了人!我早就看那小子不是东西。前两天,女儿跑回来哭,说被欺负了。我就狠狠骂她,说她笨。要是真过不下去,离婚回来算了。正说着,那混蛋小子也来了,我就指着他鼻子骂,骂他没出息,不长进,没前途,只会打老婆。我那没出息的丫头还直拉我,叫我别骂了。她愈拉,我愈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给女儿出出气。没想到,我女儿突然转过身,手一摊,对着我又哭又吼,说:‘妈!你别说了吧!他是我丈夫!’说完,竟然拉着那混蛋小子走了。”老太太气还没消,“我直打自己嘴巴!呸!我是老几?管什么闲事?活该!”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而每个新人的相聚,都可能是旧人的别离;每个执著,都可能表现一种偏见。    只是那别离与偏见,都很美,也很悲壮。寻找爱情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在罗丹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每次吃红烧狮子头,都让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段往事。    那时我念高中,有一天到老师家帮忙整书,老师留我吃饭,端上桌的主菜,就是红烧狮子头。    “来!尝尝你师母的拿手好菜。”老师一筷子,就给我夹了个大大的狮子头。    我很兴奋,夹一块放进嘴里。愣住了,那狮子头咸得简直可以“打死卖盐的”。碍于礼貌,又不好不吃,结果足足盛了两碗饭,才勉强把那“盐块”吞下去。    吃完饭,看师母到厨房收拾,老师倒了一大杯白开水给我,小声说:“对不起啊!你一定不习惯,你师母做的东西,总是太咸,不好吃!”    我接过水,心想:“既然不好吃,你为什么还一面吃,一面不断赞美‘好吃!好吃’呢?”    老师似乎看出我的疑惑:“你奇怪我为什么赞美,对不对?”没等我答,又一笑:“因为那是我太太做的。”    我的书架上摆着早期文化名人也是文化大学创办人张其昀(号晓峰)先生的文集。每次翻阅,都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一件趣事。    某日我拜望一位政界大佬,正巧张其昀先生造访,大佬就为女主人介绍:“这是张晓峰先生。”    “哦!张晓风。”女主人兴奋地喊,“太好了!太好了!我最喜欢你的文章了。”说完就进屋,拿出一本“张女士”的散文,要张其昀先生签名。    想也知道,当时的场面有多尴尬。    可是,男主人居然一点也不为意,笑嘻嘻地拍着老妻,说她弄错了。等她进去,再对客人拱拱手:    “见笑了!见笑了!她呀,平常不出门,总闹笑话。”又哈哈一笑:“老妻嘛!老妻嘛!”    每次看到塑胶花,我就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    那收藏家不但品位奇高,而且善于陈设。什么残破的佛头、名人的斗方,乃至一石一木,到了他的办公室,由于陪衬得宜,加上投射灯光,都给人一种典雅的感觉。    一天,有急事,我没到他办公室,去了他家。    他家也在黄金地段,高大的门厅,全是石材,才进大楼,便觉气派非凡。走出电梯,我心想,不必看门牌,只要找那挂着“斋馆”雅号,或镌刻精致的大门,就对了。只是,东找西找,不见这么一户人家,最后总算在挂着一大丛塑胶花的门上,看到他小小的名片。    进去,更是眼花缭乱。只见满屋的塑胶花,连厕所都悬了一大串。如果真是讲究的假花,倒也看得过去。奇怪的是,一眼可知,全是最粗俗的东西。    至于家具,更是五花八门。有欧洲式的高背椅子,也有嵌螺钿的中国茶几,外加许多金光闪闪的摆设。乍看,还以为到了“跳蚤市场”。    大概也看出我的诧异,收藏家手一挥,一笑:    “不错吧!全是我太太的杰作。办公室我管,家里她管,我们分工合作。她在家的时间多,她觉得好,就好!”    最近读法国雕塑大师罗丹的传记,感慨良多。    罗丹二十四岁时,遇到一位叫若丝的女工,请若丝做他的模特儿,并进一步同居。    不久之后,若丝生了个男孩,罗丹非但没和她结婚,还不认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姓都不给他。    接下来的岁月,若丝总躲在罗丹的背后,也总是他的“同居人”。罗丹愈来愈出名,得了许多大奖,交了许多女友,跟一个又一个名女人恋爱,跟一位又一位模特儿上床。尤其和他学生卡蜜儿的罗曼史,更是流传至今。    卡蜜儿视若丝为眼中钉,逼着罗丹“甩掉她”。罗丹为卡蜜儿盖新的工作室,讨这年轻女子的欢心,却也偷偷在乡间买下大的宅邸,把若丝安排在那儿。    卡蜜儿终于忍无可忍地离开了罗丹。    一九一七年,罗丹在跟若丝同居五十三年之后,终于和若丝走进结婚礼堂。    十六天后,若丝病逝。再过九个月,罗丹也死了。    合上书,我想,罗丹到底爱,还是不爱若丝?他是不是从起初就瞧不起出身寒微的若丝?    罗丹是否总在欺侮这可怜的母子?但为什么,他又总在保护他们?且在他漂泊爱情海,饮罢三千弱水之后,仍然回到若丝身边,看着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罗丹的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我常想,如果天才高旷又年轻美丽的卡蜜儿责问罗丹:    “你为什么会欣赏那个粗俗老丑的女人?”    或许正如我曾见过的那些老师、政要和收藏家。    罗丹也会淡淡一笑: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最近看到一个心理学家的分析报导,说爱情在结婚四年后,就一路往下滑,十分惨不忍睹。但是滑过二十四年,又会咸鱼翻身,由谷底回升,一路“好景”到老年。    我想四年之后的“行情走低”,多半因为年轻时情欲重,失去了新鲜感,又多了子女累,愈来愈进入现实。至于二十四年之后,子女长大了,情欲淡了,“做伴”比“做爱”重要,“闲情”比“爱情”明显,就“利空出尽”,渐入佳境。    不过这定理对我不适用。我的儿子今年正好二十四,女儿才七岁。以前总吵着去迪斯尼的儿子,现在用轿子也请不动,偏偏女儿又开始吵。恐怕未来还有八年,得撑着老腰,奔波于“云霄飞车”和“摩天轮”之间。    这就如同“旧瓶装新酒”,每次拿起旧瓶,会有往日情怀,觉得往事如烟、行将老去。每次倒出酒来,又立刻是新滋味,不是“陈年”,而是“新酿”。    我的老婆也常说,她不知跟哪些人做朋友。以前那批老友,现在孩子都大了,每天跑古董店,谈的常是孩子的婚礼和孙子女。至于年轻一辈,虽然有小孩可以玩在一起,却把我们看做长辈,打不成一片。    我倒蛮喜欢这种矛盾,觉得总能“疏离”开来,看年轻的婚姻,又看年老的婚姻。自觉什么都不是,也什么都是,反而更客观、更清明。于是把这些感触,写成以下五篇以“寻找婚姻”为主题的文章。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殷红的血滴下来……寻找婚姻 从新婚之夜开始(1)    遇到一位十年前嫁做商人妇,突然从影视圈隐退的明星。    “最近好吗?”我问她。    “不好,离了。”她笑笑,“十年前是我没认清楚他,十年后变成他没认清楚我。”    看我不懂,她又摊摊手:    “当年他追我,每天带着鲜花站岗,一副死心塌地的样子。才结婚的时候,也还好,总带我出去吃、出去玩,拉着我跟朋友炫耀。渐渐地,我离圈子久了,大家不再认得出我,他就不带我出门。正好怀了老大,我也就脂粉不施地甘心做个家庭主妇。有一天,看电视,他突然指着其中一个男演员,说:‘这不是你老情人吗?’天知道,我跟那人多少年不来往了。他又不是不知道。接着,他更找麻烦了,连不熟的,只要是跟我在同一出戏里出现过的男人,都要被他提出来问,问我有没有跟他上床。气得我干脆不看电视、不看电影。可是你知道吗?他以前追我的时候,把我的戏看了几百遍。现在连一家人出去,碰到跟戏里相似的风景,他都要发作。‘唉!这个海滩多像什么戏呀?算了!别装蒜了。你不是跟谁还在沙滩上搞吗?没假戏真做吧?’”停了几秒钟,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能想像吗?他在做爱的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句:‘你没把我想成是谁谁谁吧?’”她狠狠地说:“他何必逼人太甚呢?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以前有要好的男朋友,那是过去的事啊,为什么不让它过去?”    许多事情,似乎就那么不容易过去。    想起有一次跟几位医生聊天,不知为什么,谈到“初夜”。    “有些印第安和非洲的民族,为了减少新婚之夜女人的痛苦,让她好好享受鱼水之欢,会在结婚之前,由巫师动个小手术。”一位医生说,“多聪明,又多开明!”    “落到咱们中国,修补还来不及呢!”另一个医生笑道。    “是啊!”他的太太立刻接过话,“有时候,第二天一大早,两口子等在诊所门口,一个哭,一个骂,找我先生鉴定。”    “唉!甭提了!”又有一位医生摇摇手,“我有个得子宫颈癌的病人,大概五十多了。有一天,她丈夫陪着来,我告诉他病情,他都静静地听,临走,他太太先出去了。他突然回过头问我:‘听说性伴侣多,容易得子宫颈癌?’我没答话,他居然盯着我说,他也弄不清楚太太婚前怎么样,只知道,初夜没有落红。”医生盯着大家问:“想想!结婚三十多年的老夫老妻,在太太得了癌症之后,居然说这话……”    是不是男人天生有“处女嗜好”,抑或因为文化、教育的影响,使许多男孩子,从幼年时代,就根深蒂固地有了这种观念?    有一天,从图书馆借回一卷叫《加利利婚礼》(WeddinginGalilee)的电影。描写一个村落人家的婚礼。    妇女们为新娘沐浴、涂油,并穿上最美的衣服,撒着鲜花,簇拥着她进洞房。    洞房里,一对亲人相对,外面则是一片歌舞喧哗。    新郎的母亲,隔一阵就去新房探探动静,却不知里面两口子居然有了不愉快。新郎拒绝行房,虽然新娘极力讨好,还是不行。    外面的聚会还在进行,大家似乎在等待什么事,即使倦了,仍不散去。    婆婆又去叩门。    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    殷红的血滴下来,染在床单上,跟着把床单递了出去。    原本已经渐渐沉寂的群众,突然爆发一片欢呼。    看到这儿,我感觉极大的震撼。它让我发现原来许多民族有着相似的习俗与禁忌。    如果那床单拿不出来,这屋外上百位的宾客,该如何散去?    更让我震撼的,是令我想起老母在许多、许多年前,对我说过的故事。    一向保守、从不谈男女之事的老人家,居然在我的少年时代,就说在她通州(河北)老家,娶媳妇那天晚上,两家的母亲都会等在新房外头,如果拿到染红的被单,就拿着向外报喜。    “新娘的妈尤其高兴,得意地传给两家亲戚朋友看,说:‘看吧!证明我们家的家教……’不然,那面子就丢尽了。”我至今都记得老母用两只手比画着,“那年头,讲究的人家,会把土墙挖开一个口子,叫新娶的媳妇从那儿滚出去……”    不过,接着她又神秘地笑笑,小声对我说:    “所以,要是哪家,知道自己女儿有问题的时候,会偷偷杀只大公鸡,切一块鸡冠子,叫女儿藏在身上,鸡冠子里头的血是一时不会凝固的,‘到时候’偷偷把鸡冠子一掐,就成了。”    几十年来,我常想起,不知这种教育,是不是老家固有的。是不是每个父母都会对他的子女灌输这种观念?而当一个接受过这样洗脑的男孩子长成男人的时候,又将以怎样的态度,面对他的新婚之夜?    我也想,莫非上一代的父母,存心把他们的梦魇传给下一代,如同被虐待长大的养女成为养母时,用同样的方式,去虐待自己的养女?寻找婚姻 从新婚之夜开始(2)    问题是,这种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怎么发生的呢?    后周太祖娶了四个老婆,都是二嫁的女人。被唐高宗立为皇后的武则天,原来也是太宗的“才人”。这些帝王都能容纳的事,曾几何时,乡里的小民,却要当做奇耻大辱。    记得在古书上曾读过“女多淫而妇多贞”这样的句子,当时觉得匪夷所思,但是现在愈想愈觉得有它的道理。    “未婚的女子有交朋友的自由,交几个也无妨。但是,只要嫁作妇人,就能够守贞。”这不是很开明的观念吗?    句子的出处已经不记得,倒是最近读到光绪年间出版的《黎岐见闻》,有一段话,十分近似——    “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    连边疆民族,都知道婚前与婚后的分际,都能尊重一个少女婚前的自由,为什么汉民族后来反而发展得那么狭隘?    “完美跟破碎,没有一定的界限,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有位朋友,指着她手上的镯子说。    那是一副有金、有玉的镯子。两条弯弯的翠玉,用纯金镶在一起。    “这原来是个完整的玉镯子,不小心打断了,玉好,舍不得扔,就用黄金接起来,不也挺美的吗?”她伸出手,摇了摇,又笑笑,“很奇怪,洋人见到,一定赞美得不得了,问我在哪儿买的;可是碰到中国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看一眼,就会露出个很奇怪的表情:哦!摔断了,接起来的。”又展示另一只手上的翠玉戒指:“瞧!摔碎的那一小块,磨了磨,镶成戒指,配成一对,不是比原来还美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最后强调的那句话——    “何必猜以前是什么样子?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完美。”    也记得有一回逛古董店,看到个精致的小桌子。大理石的台面,玫瑰木的桌边,弯弯的维多利亚式桌腿,还有个隐藏式的小抽屉。    “喜欢吗?”店主说,“但是看清楚,有一条腿断了一截,所以一压就倒。Asis就是这样,别买了之后再后悔。”    “既然买了,就是认了,何必后悔?”我开玩笑地问。    “那可不一定。”他说,“有些人一眼看上漂亮,买回去,看腻了,就总盯着腿看,愈瞧愈不顺眼,最后拿来退。”    不知为什么,自从遇到那位离婚的女明星,我就常想起这个古董店的小桌子。    我那天因为钱不够,没买。再去,已经不见了。    我常想,如果我买了,我会自己去找块玫瑰木,慢慢雕个精致的桌腿,为它配上去,我会用木器专用的牛皮胶,为它黏合,再用砂纸慢慢搓磨。    然后,我要为它打上一层厚厚的水蜡,让那水蜡渗进新的桌腿,显出玫瑰木红色的光泽。    我会更爱它。因为它是我心爱而选择的,又是在我修护下而完整的。    我将只见它到我手上之后的完美,而不计较过往的一切。    “这小子,最混蛋。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寻找婚姻 总是个欢喜冤家    女儿很喜欢玩我的胡子,尤其是晚上,经过一整天,胡子都已经钻出来的时候。她总坐在我腿上,伸出两只小手摸。一边摸,一边喊:“好扎人哪!好扎人哪!”却愈喊扎,愈要摸。好像我的下巴成了个毛茸茸的玩偶。    看到女儿摸胡子,我那将近九十的老母,就会过来打趣:    “摸什么?摸什么?胡子有什么好摸?刺猬似的。”    说到这儿,又总是话题一转,对我抱怨:“你老子啊!倒是连胡子都没几根,我数过,一共五十根,一根活一年,五十岁就死了。胡子少的人脾气好,二十多年,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然后叹口气:“找他吵都吵不起来,好人不长寿啊!”    邻居老先生死了,到他家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墙上多了三张男人的大照片。    “谁的照片?”我问。    “我丈夫的!”老太太一笑,“不简单吧!以前不敢挂,挂了惹他生气,现在三个都死了,谁也不必生气,就全挂了出来。”    “你最怀念哪个?”我大胆地问。    她想了想说:“三个都怀念。老的对我最好,天天在一块,看着他死,最伤心。”又指了指中间那张中年人:“这个最忙、最会赚钱,也最见不到面,连死,都死在办公室。”再转去最左边那张,站在前面盯着看。    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我原来还以为是她儿子。浓浓的眉毛,深深、亮亮的眼睛。    “这小子,最混蛋。”她用指甲敲着相框,“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摊摊手,一笑。    我也一笑,说:“如果时光能倒流,你最希望跟谁在一起?”    她居然想都没想,就指指那“年轻人”:“他!”    “为什么?”    “因为过瘾,年轻嘛!有爱就有恨,不爱也打不起来。虽然隔了四十年,我还记得好清楚。哦,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到威尼斯坐小船。    小船不过四尺宽,左右两排座位,只有近船夫的那头,有个双人座。    旅行团里有位老太太,跟我们夫妻一起上船,为了表示礼貌,我让她跟妻坐那面朝前的双人座。    小船顺着渠道走,两岸的灯火迷离,船夫唱起情歌,也有岸边楼房阳台上的情侣跟着一起唱。    “多浪漫哪!”船上有人说,转过头,吃一惊。“唉!你们两口子为什么不坐在一起?”又对老太太说:“让他们小两口坐嘛!”    “是啊!是啊!”老太太起身,坚持跟我换位子,“我早就说,这是属于你们的位子。”    老太太坐到了我原来坐的船边。看着远方,嘴里还不断地自言自语。    坐得近,我听得很清楚,她那带着怨的声音:    “谁让他那么早死,不能跟我来威尼斯……”    陪长辈去阳明山扫墓。    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三十多年了,起先想着随时“反攻大陆”,而暂厝在个日本神社。后来神社拆除,则把骨灰移到公墓的骨灰塔。    塔里有些零乱,尤其碰上清明时节,更是摩肩接踵。想老人家的孩子都很有成就,我不解地问:    “为什么不安排个更好的地方呢?”    “更好的地方?”老太太回头瞪我一眼,“这还不够好吗?谁要他那么早死,他轻松了!留下我一个人,带那么多小孩子。能看看他,已经不错了。”    山上的风大,老太太还不要儿子扶,瘦伶伶的一个影子在前面走,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像是在怄气、顿足。    十几年前,初到美国的时候,教过一批老学生。    有一天,带学生去美术馆,我的太太也随行。    不知为什么,我左脚的鞋带总是松开。系好,没走多远,就又松了。妻看不过去,蹲下身为我绑紧。    “太不像话了!教授!”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冲过来说,一副为我太太抱不平的样子。    我的脸红了,不知怎么答。又觉得在这“洋邦”,学生怎么对老师如此无礼。    美术馆逛完了,就在门口解散,刚才骂我的那个老太太却没走。看大家都远了,才靠近我,小声地说:    “教授!对不起呀!刚才我有点失礼。我真是看不惯你太太蹲着为你系鞋带的样子,觉得你是大男人主义。但说实话,如果我丈夫还活着,我也愿意帮他系鞋带。丈夫,有时候就像baby,要太太宠。”又转过身,拉着我太太的手:“我好羡慕你……”    然后,挥挥手,低着头冲进暮色。    每次,听到年轻夫妻吵架,我都对他们说这些故事。    能健健康康在一起,做个伴,就是一种幸福。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    丈夫孩子回来了;    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    又如果,她真跳下车,    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寻找婚姻 难道只是一种心情    几位美国朋友来访,一进门,就盯上我从台湾带回的报纸:    “台湾的报纸印得好漂亮!”    “天哪!这种小小的一个个字,怎么念?”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翻来翻去,突然视线全停在了一个地方。    那是幅跨半页的广告,难怪他们会感兴趣,原来广告上印了一大排英文字——    “TheBridgesofMadisonCounty”    “《麦迪逊之桥》①!”有人叫了起来,“台湾也有这本书!”    “是啊!你看!这不是梅瑞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吗?连电影都去了呢!”    “这几个大字一定是中文的麦迪逊之桥,对不对?下面的小字说什么?”大家转过脸来,“快!翻译给我们听!”    众人的意愿,不好违背,只得一行行翻给他们。    “这行大字说:‘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就这样发生了!’这行讲:‘真情流露而又感人至深的高贵爱情。’这行是:‘在速食爱情泛滥的今日,本片无疑是一帖清凉剂。’”    没翻译完,就有人鼓掌叫了起来:    “太棒了!太惊讶了!没想到台湾人的观念比我们还新!”    “是啊!而且敢说、敢……”迟疑了一下,“敢不敢做呢?”    “我们要小心不在家的时候了,尤其要小心那种好像很有阅历的、半老的中年人,说不定他会偷偷跑进家来,成为我们老婆一生最难忘的爱人。”一位男士说。    “我们女人也得小心,别让丈夫一个人出去照相,搞不好,照到了床上!”    正在争辩不休,突然有个人抬头看我:    “莫名其妙遇上了,带回家来,还教那男人怎么把车停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趁丈夫不在家,出四天轨。难道真会是台湾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如果在四天当中就打得火热,不算速食爱情。”另一人问,“在台湾的速食爱情,是一两天,还是几个小时?”    四个人的矛头好像全冲着我来了。“我不知道!”摇摇手,我故意冲进厨房,为他们煮咖啡。    几个人离开时,已经是深夜一点。虽然后来没再提到《麦迪逊之桥》,我却一直挥不去那桥的影子。    小说我早看过了,写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怎么邂逅五十二岁的若柏。怎么带他去找麦迪逊之桥,又怎么把他带回家。然后,彼此勾起了某种情怀,制造了某种巧合,于是邀约晚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又在四天之后,女人的丈夫归来之前,别离。    那是个很通俗的题材,但是在作者罗伯·华勒的笔触下,变得那么生动、细腻。细腻得连男人“精瘦肌肉”上的血管,和女人在新衣服下面散出的体香,都让人看得到、闻得着。    还有那夏夜溽热中的汗水和急促的呼吸,都从字里行间,逼人似的跳出来。    尤其是写当若柏离开之后,女主角坐丈夫的车,出去买东西,在路上,她又看见那辆熟悉的车子和身影。她想跳下丈夫的车,冲进若柏的车里。    但是,在心里挣扎一番,她没有动。    于是,她又回到了原来乡下平淡的生活,守着丈夫、守着孩子,想那四天出轨的激情,想了一辈子。    我不能不佩服,罗伯·华勒如诗的笔调,和像电影般凄美的场景,还有淡远的余情。只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又想:那难道真是被许多评论家歌颂的“伟大的爱”吗?抑或只是激情,以及在刻板生活中引起的一种波澜?只因为生活太刻板了,丈夫孩子太公式化了,于是那个正好丈夫远行、孩子不在,而及时出现的男人,就变得格外吸引人。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丈夫孩子回来了;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又如果,她真跳下车,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跟他风吹雨打、浪迹天涯,她真会幸福吗?    当激情过去,现实进来,新鲜过去,公式诞生,过去婚姻生活的影子浮现,孩子唤妈的声音传来,她,能不悔恨?能不回头吗?    回头时,又是怎样的情境?    想起以前一个女学生说的话:    “出轨,是一种心情!”    她说得很淡,声音淡,表情也淡,那七个字却像铁打的一般,重重地落下来。    现在,看这《麦迪逊之桥》,我总算了解,真正叫女主角出轨,同时使她有着“余味无穷”的,正是那一种心情。一种超脱在“沉重的现实”之外的一种心情。它不崇高,它很美;它也不美,只是不一样。    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追求这不一样的心情,这又是不是真如广告所说,成为“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呢?    如果生命像酒。有人喜欢淡酒,有人喜欢烈酒;有人喜欢日本的清酒,有人爱中国的大曲;也有人欣赏五味杂陈的“鸡尾酒”。    想起《麦迪逊之桥》里的一段——    为了弥补自己的文化自卑,麦迪逊郡的人喜欢说“这是个抚养孩子的好地方”。而她(女主角)总想这么回答:“但这不是一个让成人还能成长的好地方!”    麦迪逊的生活,或许像淡淡的清酒吧!有的人能喝一辈子,都觉得温厚醇美。    她,也喝了一辈子。只是中间偷喝了一口大曲!    且终其一生,都认为大曲才是真酒。    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寻找婚姻 当夫妻不再同床    朋友蜜月旅行回来。    我说:“新婚燕尔。”    “甭提了!”他居然手一挥,“才进旅馆,就吵架。那旅馆房间是两张小床,我无心地说‘两张床真好’,我太太居然就生气了。说我才结婚,就嫌她,不愿意跟她睡一张床。”他十分不平地说:    “本来嘛!结婚之前,三十多年都一个人睡,突然旁边多个她,好不习惯,连放屁都不敢。偶尔各睡一张床,不是挺好吗?”    夫妻应该同床,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记得十八年前,刚到美国的时候,住在一位美术馆馆长的家里,发现他们不但不同床,而且不同房间的时候,真是大吃一惊,心想:“他们大概距离离婚不远了。”    后来才知道,他们从二十年前,盖那栋房子,就已经存心设计了这么个“不同房的组合”。    两间卧室,一样大,各有一张双人床。卧室之间又各有一道门,通向同一个浴室。也可以说,走出这个门,进入浴室,再推开浴室里的另一扇门,就可以进入对方的卧室。    晚上两个人可以一起在浴室刷牙、洗脸,再互道一声晚安,各进各的门,而且都关上门,睡自己的“大头觉”。    有情趣的夜晚,“战事”结束之后,可能留驻在对方的战场睡到天亮,也可能有一人起身“回自己的房间”。    “这样多好!”馆长说,“她爱在床上打电话,我爱在床上看报,以前我嫌她说话吵,她嫌我翻报吵,自从分房之后,谁也不吵谁。”    也听过一位著名的女作家说过类似的话。    女作家结婚之后,生活得很优裕,作品却少多了。隔不久,离了婚,回复单身,作品也大量增加。    “我们只是不住在一块儿,现在还常约会。”女作家说,“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和我创作的空间。”    她做得对不对,我不敢置评,倒记得美国电视名人宗毓华,以前和她先生为了工作,各住一方,一个礼拜才见一面。不久前,宗毓华离开新闻播报台,改为和老公一起主持节目,有人问宗毓华感想。    宗毓华一笑,说:    “现在每天都‘能’看到他(指她丈夫),多好!每天都‘得’看到他,多糟!”    多么幽默又意味深长的话啊!    对于创作者或工作压力极大的人而言,另一半可以是最佳的慰藉、最贴心的伴侣,也可能是宁静思考的干扰。许多夫妻就因此发展出他们特殊的“相处模式”。这模式在外人眼中,很可能是最糟的,对那当事人而言,却是最好的。    记得梁实秋和韩菁清结婚之后,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却不同房间。非但不同房间,而且一个人住在西南角,一个人住在东北角。    梁教授以早起闻名,早上四点多就起床了。韩女士以晚睡闻名,时过中午才会起身。    于是有人说这是最差的结合,因为生活上根本不相配。倒是一位跟他们熟识的朋友说:    “这样正好!梁教授早上写作,太太睡觉,不至于吵到梁教授。至于吃嘛,她装好一小盒一小盒,放在冰箱里,梁教授什么时候想吃,放在微波炉里热热,自在得很!”    看梁教授在婚后,作品源源不断,又享了高寿,谁能怀疑这番话呢?    也记得小时候,隔墙常传来邻居女主人敲木鱼念经的声音,一念就是几个钟头。    我后来常想,她还和丈夫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吗?抑或早就分房睡了?我也常想,那些分房的夫妻,会不会愈睡愈远,变成只有情谊,而少情爱的“室友”?    倒是有一年去天津,看一位长辈。    年过九十、骨瘦如柴的老人家,失去了年轻时偌大的家产,只剩下一间房、一个妻。    没见到床,我东张西望地问:“你睡哪儿?”以为他另有卧室。    “就睡这儿!”老人指指身下的躺椅。    “我是说晚上。”我补了一句。    “也就睡在这椅子上。”他沙哑地说,“气喘,十几年了,不能躺;躺下去,就上不来气。”    “那伯母呢?”我又问。    老太太指了指躺椅旁边的地。    “就睡在他旁边。”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怕他半夜喘。”    “不凉吗?”    “不凉!两人虽然没睡一块儿,靠近点,还有热气儿……”    这是我见过的、印象最深的分床的夫妻。    没有梵呗声,没有翻报声,没有电视声,也没有事业的冲刺与男女的激情。    只是守着,过完一生。    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寻找婚姻 是谁为他穿上最后那件唐衫    玉婆伊丽莎白·泰勒终于和她的“小”丈夫赖瑞分手了。付出的赡养费是一千两百万美元。    “天哪!我三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许多听说的人都叫了起来。    其实这跟美国著名的性感模特儿安娜,下嫁大她六十多岁的石油大亨霍华,一年之后所得的遗产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单单安娜的订婚钻戒,就是二十二克拉,更甭说那高达五亿多美金的遗产了。    更离谱的是“香奈儿(CHANEL)”创业人香奈儿,七十多岁时爱上只有她三分之一大的男管家米霍涅。不但送他去瑞士减肥,为他买新车新房,让他管理珠宝部门,更把香奈儿公司给了他。    香奈儿值多少?没人知道,只晓得当时一年净赚的钱,就达一亿六千万美金。    多妙啊!这些“老人家”为什么都“头壳坏去”?他们竟想不到那“小男生”、“小女生”可能图谋他们的财产?    当然也永远不会有人承认嫁娶“老夫”、“老妻”是为了利。玉婆的小丈夫说他娶丽莎,是为了保护她,跟她共创戒酒之后的新生。    安娜也表示她是真爱这位提拔她的长者,视他如兄、如父,还打算跟八十九岁的老丈夫生个孩子。    米霍涅就更贴心了,他说如果香奈儿哪天真老得不能动,他绝不会让人把香奈儿送去安养院,而要带她去自己的家乡,跟他的父母同住,一起安享余生。    大概这些“老人家”,就被那甜言蜜语哄得轻飘飘了,飘上云端,飘得见不到人间的真相,甚至飘得远离了他们的亲戚、朋友。    可不是吗?当年老的父亲、母亲,甚至祖父、祖母,突然宣布要寻第二春,嫁娶个小得可以做孙子女的人的时候,有几个亲人能不抓狂?    只是,俗语说得好——“天要打雷,娘要改嫁”,又有几个人管得了?那老人家硬是再度走过了红地毯,花一扔,把子子孙孙全甩在背后。    他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由那小男生、小女生编织的世界,带着他们的偌大财产躲了起来。    就算他们不想躲,也得躲啊!儿女排挤、朋友鄙视、亲戚冷眼,大家一起排斥那个天外飞来的“阴谋家”、“小贱人”,也一起痛恨这个“老糊涂”。硬是把一对新人,挤到另一个世界去。    但是,让我们仔细想想。当老人家能在风烛残年、一片萧瑟中,再找到些色彩,感染些青春,我们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有人能贴身照顾他了,而且那人又年轻,又健壮,足以扶持这些走不稳的老人家。这岂不是更能让子女放心吗?    可是,为什么世人总以“利”的眼光,看他们的世界呢?连邓丽君生前花多少钱,为她的法国小男朋友买照相机,甚至死后的遗产是否落入那男生的手中,都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大家怎不想想,在她面对年华的逝去和空闺寂寞的时候,是谁走进她的生活,走进她的心?    也有邓丽君的朋友谈到她和小男朋友争执时,总是她先“下气”,好像受了许多委屈,或在事后猜测可能两个人先吵架,男孩子负气出走,扔下气得喘息的女朋友,才造成悲剧。    问题是,她为什么先“下气”,她为什么会那么善待“他”?她又是带着谁,一起去了泰国清迈?    那是因为爱!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    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    只是,大家常犯一个错。认为年岁大了、名气响了,就该成为圣人,被高高地供着,他们不再能有七情六欲。大家也似乎认定,只要年岁相差太多,恋爱就是假的。那年轻的一方,必定有所图谋,打算把老的害死。    多年前,我熟识的一位老教授,七十多岁打算再婚,娶个小他三十多岁的女子,亲朋故旧群起反对时,老教授说得妙:    “你们只想她可能把我害了。怎不想想,她年纪轻轻、漂漂亮亮、自自由由,现在被我拖累,是我把她害了?”    据说国画大师黄君璧年近花甲,又娶了小他三十岁的容羡余女士为妻时,也有许多人反对。    只是,三十多年来,只见年轻的黄师母,放下自己的事业,守在老人的身边,展纸、磨墨、送饭、送药,头发白了,青春去了。而当黄老师九十五岁逝世之后不过半年,还在为老人戴孝泪的她,也死了。    大家都说黄师母弄了不少钱,我也见过许多画款直接进入师母的腰包。可是当黄老师逝世那天,我看到再三哭昏过去的白发师母,又在不久之后听说她得了绝症,我常想,这三十多年来,是她搜刮了黄老师,还是黄老师全靠了她。    当然,我们可以说那些只伺候“老人”几年的,才是真占便宜的人。但也让我们想想,当老人到了那个年岁,最爱他们的父母已经死了;年轻时跟他们一起玩的朋友已经老了;就算还有最爱他们的子女,也可能忙于自己的家庭和事业。真正在烛火熄灭之前,伸出双手护着,免得风吹熄的是谁?真正守在老人身边,为他送过尿壶、盖上被子,甚至为他读书、读报,把他像孩子一样呵护,哄他入睡的又是谁?    许多年前,读到陈薇女士写的《魏三爷与我》。那是一段引人议论的恋情——    一位老人家、一个小女孩,在车站邂逅。老人帮助小女孩,送她回家。又帮助失去双亲的小女孩走出尘埃。小女孩成了老人的女佣、学生、爱人,为他生了孩子。    有人很不谅解魏景蒙,认为他老而无德。也有人很同情这份缘,认为老人在丧妻之后,终于能得到慰藉。有人从“情”看,有人从“理”看,有人从“钱”看,也有人从“欲”看这个老少配。    我不置评。只记得陈薇在《刻骨铭心忆景蒙》中的一段话:    我接到报丧的消息,赶紧拿了你(魏景蒙)最喜爱的唐衫赶到医院,把你从床上抱起,拥在怀里为你更衣……    我常想,恋恋风尘几十年。当我们有一天老了,我们最爱的伴侣说不定先走了;我们最爱的孩子或许远游了,我们最要好的朋友都动不得了。    是谁,为我们穿上最后那件唐衫?如果我说我是生活在“老人国”里,那绝不为过。    家里的老人,正如我岳父所说“九十、八十、七十”,真是排排坐。    所幸九十的依然散步,八十的仍然打球,七十的总爱旅游。自从附近图书馆有了中文藏书,不借白不借,更常见三位老人一起低头苦读。图书都由我老婆借来,交给女儿,由小丫头负责老人登记借书的工作。原因是老人常看“儿童书”。    童书的字大、故事短,老人家容易看,又不会“瞻后忘前”,所以抢着看。    老人就像孩子,要管束他们的行动和吃喝,不准他们逞强,以免伤了身;也不准多吃,免得太胖;还不准吃油,免得胆囊痛、血脂高。我和妻总做“坏人”,管这些老人家。    看孩子如同看自己的过去,看老人如看自己的未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想自己有一天也会老,便能多体谅老人的悲凉。    秋天和黄昏都是最美的。总盼遮住一些风寒,让红叶多留些时;总盼往高处站,好多见到一些黄昏。    把这些衷心的盼望写出来,成为以下三篇以“寻找黄昏”为主题的文章。人老了,不再走得动,不再拿得出。就仿佛风烛残年,求自己的烛火不灭,已经不容易,哪里还能想去“照亮别人”?寻找黄昏 坚持地活下去    我的三姨过世了,家人来电话报丧,说最好斟酌我母亲身体的状况,决定瞒还是不瞒,免得八十九岁的老人,受不了打击。    放下电话,好为难,看老母的房门半掩着,传出电视的声音,就若无其事地踱进去,陪她看了一下电视,又装作偶然想走的样子,问:“三姨……”    “死了是吧?”老人居然抬头看我一眼,淡淡地说,“胃癌,拖不久,死了也好!活着受罪。”    我一惊,原想装作问她三姨的情况,没想到她会劈头来这么一句。    “早上四点死在广州医院。”我轻声说,说完赶紧溜了出去。    中午,老人出来吃饭,很平静地告诉我的岳父、岳母:“我妹妹死了!我带大的,居然死在我前头。”    大家看她不怎么伤心,都默默地点点头,没多说。    接连几天,我晚上写稿时,都一边听着背后老人房间的声响,怕听到“被窝里的哭泣”。所幸,她照常看电视,照常打开房门看我一眼,也照常关灯,传来鼾声。    “你的表现不错,大家原来怕你太伤心,还不打算告诉你呢!”过了一个星期,我对母亲说。    “有什么好伤心?八十二,也不算短寿了。活着,她不能来看我,我也没法去看她。死了,倒还近一点!”老人淡淡地回答。    母亲年过八十,人生观就改了,渐渐不再关心家人以外的事。尤其前两年从台北回来之后,更是心如止水。心不动,反而更健康了。    “有什么好操心的?年岁大了,自己管自己,能好好活着就好。”    她三十年前教会的老朋友,倒还有两位保持联系。老人们通电话很有意思——    “谁谁谁,还活着吗?不错!不错!”    “你还好吗?我还好。”    那种问安的方式,是“无建设性”的,不像以前,会叮嘱对方多吃维生素,或主动寄两瓶过去。    放下电话,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谁还活着呢!让我算算,嘿,九十多啦!”    不晓得老夫老妻的情怀是否也会改变。    认识好几对老夫妻,年轻时形影不离,老了,反倒天各一方。有时候是因为子女分在地球的两边,老爸守着儿子,老妈守着女儿。有时候则因为兴趣不同,老头子爱搞社区活动,成天去开会请愿;老太太爱种花种菜,宁愿在美国孩子的家里当“老农”。    我儿子中文老师的父母最有意思,老夫老妻一年见不到一面,只有逢年过节,才在电话里大声喊:“你好吗?”“你好吗?”    两个人耳朵都不好,各喊各的,谁也没听见,到后来,只是猜着说:“好就好!”然后,挂上电话,还自言自语地点着头:    “好就好!好就好!”    二十年前看周弃子先生的书,说他老来奉行“疾不问、死不吊”,意思是“不探朋友的病,也不参加丧礼”。当时我觉得他好薄情。    也记得有一次读到古人诗句:“不喜诣人贪客过,惯迟作答好书来。”觉得那人真自私,只希望朋友来访,自己不去回拜;只盼别人来信,自己懒得动笔。    最近再想到这些句子,却有了另一种感触。    人老了,不再走得动,不再拿得出。就仿佛风烛残年,求自己的烛火不灭,已经不容易,哪里还能想去“照亮别人”?    人老了,对死亡的感觉也淡了。经历了年轻时祖父母的死,中年时父母的死、老师的死、朋友的死、手足的死,甚至晚辈的死,由最初的“恨天”,到后来的“知命”、“认命”,死已经成为不得不慷慨面对的事。加上老来的辛苦、病痛和寂寞,那死,甚至真成为了一种“解脱”。    怪不得老人们会在别人让他“上座”的时候,笑说:“这是年年坐上座,渐渐入祠堂。”又在参加老朋友丧礼时,自称是“去排班”。    当然,老人家的爱心还在,只是不再激情,不再表现,知道大家都好,就成了。    他们年轻时争强好胜的脾气也改了,表面上虽然不再较劲,私下还是偷偷在比,比谁活得久,活得健康。    “人老了,就是在偷生。”我的老母说得好——“偷偷地,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坚持地活下去。”    三姨的死,没把她打倒。    她最近吃得更多,且散步的距离更远、时间更长了。要儿女干吗?看看!还不如护士。天天看到护士,一年见不到孩子。寻找黄昏 一家人的娘    陪老母参加一位老人的丧礼。教堂里冷冷清清,没几个人,却听到一个女人在哭泣,想必是老人的女儿。    “不是她女儿,”老母在我耳边说,“是她的护士,照顾了她七年。”    老人的女儿也在场,没哭,还笑着为她丈夫介绍那位护士,反而像是来吊唁的朋友。    “朋友多半死了。”老母又偷偷对我说,“活得愈老,愈没朋友。再老,就连护士都死了。”哼了一声。“不过,要儿女干吗?看看!还不如护士。天天看到护士,一年见不到孩子。”    在图书馆,发现门口坐了一排黑人。    “今天放黑人文化的电影吗?”我问图书管理员。    “不!今天演木偶戏。”    “木偶戏不是小孩子看的吗?”    “对!所以管家都在门口等着。”    说着,就见一批白人孩子又叫又笑地冲出来。黑人管家马上迎过去,拿着外套,为孩子穿上。    两个小孩子还抱着黑管家的脸,左亲亲,右亲亲。    看纪录片《马莎和以叟》(Martha&Ethel)。片中,七八十岁的两个老太太接受访问。    “这是我的家,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外人,他们是我的孩子,我爱他们。”黑人老太太说。    “是啊!是啊!我知道,孩子是你的,我早就知道!”白人老太太笑着。    镜头一跳,是个中年女士:“小时候,有一天我去拿信,看到上面名字写的是马莎,却不是我们家的姓。我就奇怪地说:‘多滑稽呀!把姓写错了。’直到后来,我才弄懂,她是管家,不姓我们家的姓。”    “是啊!”另一个孩子说,“当我知道她是拿薪水的时候,我惊住了,受到好大的打击。心想,她应该是真爱我的,不是为了赚钱才爱我。当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在我身边,妈妈却常不在家……”    纪录片里演出孩子把老管家接去住,又陪着老管家去寻根、探亲的画面。    一群黑人围着白发的黑人老太太,以及旁边高大的白人女子。    “看我的肢体语言,就知道我是谁带大的。”白人女子说。    黑人老太太笑着搂搂她:“我可爱的女儿。”    然后,老管家婉拒了亲妹妹留她养老的好意,跟着“白人女儿”回家了。    附近住了一位中国医生,他四十多岁的太太又生了个儿子。太太应酬多,幸亏有位贴心的管家。管家是马来西亚人,小娃娃也就说了一口流利的马来语。    虽称管家,倒像一家人。一起吃饭,一起外出,连到欧洲旅行,管家也随行。因为孩子总跟管家睡,没管家,就闹。    最近医生一家移回了台湾。不知为什么,管家没拿到签证。大家还是一起上飞机,到桃园中正机场,医生一家入境,管家则转机,回马来西亚。    据说,那机场中的生离,像死别。管家哭,孩子喊。哭喊的话,大家都不懂,是“他俩”的话。    父亲生前一位旧交,旗人、老家庭。见面不但鞠躬,还要“打千”行礼。    他家一位女管家的规矩也真多,似乎进门、出门、端菜、奉茶,都有一定的动作。    孩子全是她带大的,常对她做出些撒娇的举动,只是动作都一闪即逝,唯恐伤了礼数,被父母骂。    女管家也知道分际,无论熟客多尊重她,她绝不上桌吃饭,菜收拾完了,茶端上,麻将声起,再一个人躲在厨房用餐。    父亲过世十年,那家男主人也死了。女主人出去工作,不知怎的,反而欠下一屁股债。付不出管家的薪水,女主人请她自谋生路。    “谋什么生路?”管家一笑,“从年轻就进这门儿,死也死在这门里。”于是她不再支薪。    又过些时,她不但不拿钱,还拿出钱来。把腰上缠的一条布缝的褡裢,一点点剪开,掏出里面的小金块,出去卖了,给孩子缴学费。    五个孩子,结婚的结婚,出去的出去,全走了。剩下两个老太婆,挤在一栋小公寓里。    前年,母亲回台湾,去了一趟。老管家八十了,还打千为礼。    老夫人也还穿锦袍,喝盖碗茶,说吉祥话。不小心把茶打翻了,老管家弓着背,趴在地上擦。    “当心你的老腰!当心你的老腰!”    老夫人拍拍她,又抬头,看着我母亲,眼眶湿了:    “二十多年了,剩下什么?剩下两老。多亏有她,做完我孩子的娘,又做了我的娘……”人“瑞”多没意思!还是人“端”有道理。活到头了,活到人生的一端,所以叫人端。寻找黄昏 可爱的人“端”    自妻退休,家里的老人家就快活了,因为妻有空,可以常常开车,送他们去“华侨老人中心”玩耍。    第一天去,正逢庆生会,八十七岁的老母和七十四岁的岳父,都恰好那个月生,于是坐上了寿星席。每人头戴尖顶小花帽,襟前挂上寿星红条,吹蜡烛,切蛋糕。全场上百位老人则吹纸做的伸缩小哨子,此起彼落,好不热闹。还有老太婆唱“老小歌”:    “人生七十才开始,八十不过小老弟,九十还在流鼻涕……”    唱着,一位老先生的鼻涕,就流到了“围嘴”上。    庆生会完毕,一群老人你推推我,我挤挤你,有说有笑地出来。老人中心外面,早停了一大排车子,见老人出来,各家儿女都跑过去搀。各自拉拉扯扯地把老人送上车,却还见老人们把手伸出窗外叫喊。    有个老先生的家人没来,看大家都走了。居然坐在地上大哭:    “我回不了家了!我不认得家啊!”    回家一路上,从没见三位老人如此兴奋过。尤其我老母,因为年事最高,今天坐上了首席,主持“切蛋糕大典”,更是得意非凡。    “哼!别说我最老,好多比我年轻十岁的,还不如我呢!”老母扯着嗓门说,“没想到,人‘端’、人‘端’,今天真成了人‘端’。”    自从四十年前,在台北的和平长老教会,听老牧师证道时,把“人瑞”说成“人端”,老母就把“人端”挂在了口上。    “本来嘛!人‘瑞’多没意思!还是人‘端’有道理。”老母说,“活到头了,活到人生的一端,所以叫人端。”想了想,她又笑了:“咱们家有两个人端,一个是我,一个是孙女,我在这一端,她在那一端。哈哈!多有意思。”    家里的两位人端,相差七十二岁,倒是挺能打成一片。我常跟女儿玩不到二十分钟,就觉得累。老奶奶却能跟孙女玩上几个钟头。    我发现小丫头也特别爱找奶奶,因为她跟我玩会输,跟奶奶会赢。最起码,她跑得比奶奶快。又因为奶奶耳朵不好,小丫头连躲迷藏都占优势。    只是,这一老一小,玩起来十分吵闹,常影响我创作。譬如她们从路边捡来许多生核桃,剥了皮,当弹珠扔。核桃撞核桃,啪啪有声。    接着,老奶奶又发明把两个干核桃放在双手间搓,让核桃壳摩擦,发出尖锐的声音。    前两天,居然传来金铁交鸣,我吓一跳,冲去看,原来一老一小,各拿一支金属拐杖,学武侠片里的大侠斗剑。    我站在一旁观战,看她们由这头打到那头,既怕小的打到老的腿,又怕老的打了小的手。最后不得不下令:停战!    回到书房,才坐定,却看一老一小已经移师窗外。由小丫头踢球,老奶奶“打”球。    快九十岁的老人家,把拐杖倒拿着,举得高高的,等球一踢过来,就狠狠一抡,用拐杖的把手,将球打出去,居然打得又高又远。    我突然了解,高尔夫球是怎么发明的。    只是既然比赛,旁边又没裁判,祖孙二人就经常争执。在小丫头心里,那不是老奶奶,是玩伴,而且是一种特殊“性别”的玩伴。    “爸爸、哥哥和公公是男生,妈妈和婆婆是女生。”小丫头说,“奶奶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是老太婆!”    据说今天下午,老太婆带着小丫头到公园荡秋千时,又有了争执。小丫头要奶奶推,奶奶推得不好,小丫头不高兴。    回来,两人倒是挺开心。    “她跟我吵架,不理我,可是有人理我。”老奶奶在餐桌上说。    一家人全停下了筷子:“谁?”    “我们碰见另外一个老太婆,也带着孙女。那个小丫头主动过来推我们的小丫头。那个老太婆,也过来,叫我坐上秋千,她推我。”老奶奶眼睛里闪出一种特别的光,“她死命推,把我推好高好高,我直害怕,可是,真过瘾!”    我常想,老人家老了,动作慢了,语言简单了,声音变大了,情绪也变得更直接。    他们要我们搀扶、接送、哄骗,还有一份特别的固执。只是因为记忆差,才吵完架,他们已经忘了。    那天老人中心庆生会,我的老岳父带了录影机,录了许多画面。三位老人家常拿来放,一边放,一边叫好。    荧屏上是上百位老人,里面有抗日战争的英雄,也有常春藤盟校的教授和来美大半辈子的老华侨。但是,当彩带飞舞,哨声四起,又有一拍没一拍地唱生日快乐歌时,我真觉得——    那是一群可爱的小孩!常听人说:“如果倒退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似乎当他们回到那个时候,就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改变后半生。    只是我想,如果真把我放回以前,我还是会做出当年的决定。我依然会糊涂、依然会放浪、依然会犯错。那错误也依然会使我受累,甚至累一生。    这些错误的步子,确实因为我年轻、冲动、不懂事。但是话说回来,也正因为那些特质,才称得上年轻啊!    为了换取年轻,我宁愿再错一次!    每年到了美国的鬼节(Halloween),我都要带女儿去南瓜园买南瓜,南瓜有大有小,今年全美最大的南瓜,有一辆小汽车那么巨大。但是最贵的南瓜,不是最圆、最美的,反而是最怪的。    今年我去南瓜园,看见大家围着一个胖女人,赞美她手上扁扁的南瓜,那瓜不但扁,而且有个弯弯细细的头和长长的瓜柄。    胖女人得意地说:“好贵哟!但是值得,我要利用这个形状,做一只天鹅。你看!大大的身子,弯弯的颈子,还有个尖尖的嘴,多棒!”    我想人生就是如此。最美的,最浪漫的,最被人津津乐道也最余味无穷的,看来常常是错的。    不!人生无所谓对与错,既然是人生,就都是美的。你愈会看,它愈美!    以下七篇,就是以“寻找人生”为主题的文章。既然医生把我们的身体当房子修,我们也可以把它当房子住,实在老旧得不能住了,就搬去下一世的新家。寻找人生 挥别臭皮囊    到医院做直肠镜检查。    “把裤子脱掉,侧着躺。”护士说完,就去推来一台“电视”。又在下面的机器上,接了一根细细长长的管子。“等着,医生就来了。”    光着屁股躺在那儿,好像听觉变得特别敏锐。这是个专做肠胃镜检查的地方,一个大大的屋子,四周用布幔隔成许多间。    只听见匆匆忙忙走来走去的脚步和病人的呻吟声。    “把下巴抬高一点!抬高一点!叫你抬,你不抬,受罪的是你!”听见一个年轻女人的叫喊,夹着病人的呕吐声。    “哎哟!哎哟!轻一点啊!”另外一边传来个男人的哀求。正听着,医生就进来了。    黑黑的橡皮管,尖端有个小灯,还直喷水。他甩了甩,试了一下,开始“插入”。    才一接触,电视上就纤毫毕现地映出画面。    “很清楚!”我苦笑了一下。    “嗯!”医生继续往里试探。突然,刷的一声,布帘拉开,进来一位护士。这边手上就停了下来,两个人聊天,一直聊,还笑。一笑手就抖,我则觉得牵肠的痛,想说他两句,又不敢,现在我是待宰,天王老子到这儿都得乖乖脱裤子。我偷偷看看下身,希望那小姐不会看到什么;又瞄瞄荧光屏,里面红红粉粉的,是大肠的肠壁。觉得很无奈,又觉得那荧屏里的是别人。    总算检查完了,感谢老天,没问题。医生一边收管子,一边淡淡地说:“原来打算只做三十厘米,看你不在乎的样子,差不多做了五十厘米。”    我不太懂他的意思,但觉得必是一种恩泽,仿佛买肉时老板多切了二两肉,没算钱。赶紧频频致谢。    想打电话回去“报喜”,看见不远处有个公用电话。    一位中年妇人正在拨,拨通了。    “喂!是我啊……检查完了……有东西……还要切片……回去了……我去接他……你也早点回来。”    很轻很慢地挂上电话,又很慢地转身走开。    我拿起听筒,上面还有她的手温,觉得好重,像是接过她整个的心情。    跟个学生谈到这件事。    “是啊!”学生说,“我觉得医院里的感觉好怪,人进了医院,好像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    “好像自己开自己的车子,进修车厂,请他们拆开来修理。”我笑笑。    “对!对!对!我妈就这样,她得了乳腺癌,我跟她去检查,才进诊疗室,我妈居然一下子就把上衣脱掉,光溜溜的,吓我一跳。妈妈原来不是这样的,她很保守,为什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大胆。我正在想,突然听到旁边布帘后面啪的一声,接着传来一阵笑。原来是一个病人的塑胶义乳掉在地上,我听见医生、护士,还有病人都在笑。笑什么呢?笑自己的丑态,还是笑命运?”学生摇摇头,继续说:“陪我妈做放射治疗,在外面等。看见个很漂亮的大女孩,戴着帽子,挂着随身听,好像跟着音乐跳舞,一摇一摆地走进来,自己走上磅秤去量体重,告诉护士;又一把摘掉帽子,露出个大光头。接着看见个妈妈,推娃娃车进来,车上坐个小孩,也没头发,还在头上用粗笔画了格子。小孩手里拿着玩具,一路摇,一路笑。”学生低下头:“我看着看着,好想哭!”又问我:“为什么我都伤心了,他们却不伤心,好像那是别人的事?”    想起父亲直肠癌的后期。    装了人工肛门,所有的粪便,都排进挂在腹部的小袋子。但是原来的肛门,已经因为癌细胞的失控而溃烂,不时流出脓水。    看着母亲为他擦那又脏又臭的脓,看着逐渐凹陷变黑的腹壁,父亲叹了口气,说:    “我讨厌这臭皮囊,不要了!算了!”    四十年来,我常想起他临终的这句话。想那明明是他的身体,他怎么说不要了呢?我甚至有一种感觉,父亲是可以分成上下两半的,上一半说:“我不要下一半了。”    最近有位懂风水的朋友,说了一段话,倒让我有不少领悟。他说:    “多么好风水的房子,都可能变成坏风水,你想想,同一栋房子,一百年不垮,两百年不垮,总有垮的一天。到垮的那天,住在里面的人非被压死不可,还能算好风水吗?”他指了指自己:“我们这个身体也一样,有人天生风水不佳,有人天生风水奇好。问题是,再好,也有垮的一天。所以啊!人死,就是搬家,换个新房,换个新家。到时候,又有一批新邻居、新朋友,多好!”    于是我懂了,许多老人捶着自己的膝盖、肩膀,说:“真想把它一刀剁了。”许多病人看着自己的身体,说:“它太麻烦,我不要了。”    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就是准备搬家。    既然医生把我们的身体当房子修,我们也可以把它当房子住,实在老旧得不能住了,就跟它划清界线:    “你是你,我是我,我不必一定住在你里面。”    然后,我们一点一点搬、一步一步退。关上不堪用的厨房、卧室,丢掉已经朽坏的四肢、躯干。    最后,我们退出了大门。对那住了几十年的臭皮囊挥挥手,走了。    走去我们下一世的新家。人生是一条不归路,走上去,就回不了头。过了就过了,成了就成了,做了已经做了,错了已经错了……寻找人生 不怨不悔不回头    “过去我很爱我母亲,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一个女学生对我说,“我也不是不爱她,而是瞧不起她。”    我一惊:“为什么?”    “我最近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马上医学院毕业。我妈兴奋得不得了,逢人就说。我气死了,何必呢?八字没一撇,宣传什么?还有一点我看不上的,是以前我夜里十一点回家,我妈就要骂,现在不同了,十二点回家,她还嫌早,东问西问地,一副希望我再晚一点回来的样子,说得难听点,简直希望我跟人家上床嘛!”撇了撇嘴角,“我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她每次一边赞赏那男生多好、多有前途,一边说她自己多笨,嫁给像我爸爸那样的人,有时候就当着我爸爸的面骂,何必呢?”十分气愤地说:“有一次,我顶回去,对我妈说:‘妈!干脆你嫁给这男生好了!’”    “你这也太没礼貌了。”我讲她。    “老师,您别以为我妈会生气,她才没气呢!她还笑笑,做出一副很撒娇恶心的样子说:‘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年啊,我就嫁!’”    开同学会,我说:“某某人为什么没来?”    “这你都不知道?”一个女生说,“我来了,她就不会来。”    “你们不高兴?”    “不高兴了二十多年。”她笑笑,“都怪我给她做媒,把我表哥介绍给她,我也没非叫她嫁,是她穷追猛打,硬嫁给我表哥。”    “这不是很好吗?她该谢谢你这位媒人哪!”我说。    “才不好呢!我表哥家里穷,他刚毕业那阵子,找事又不顺利,后来到一个公家机关,挂名做工友,一步一步混到今天。”    “今天很惨?”我问。    “才不惨呢!他后来出去做生意,这两年发死了。”    “那么她更该谢你了啊!”    “我原来也这么想,有一天还主动打电话给她,她居然狠狠回我一句:‘你不知道我恨你吗?介绍那个混蛋给我,害我年轻时候,丢足了脸,吃足了苦。’”    到朋友家去,看那女主人正一勺一勺喂孩子吃饭。五六岁的男孩,皮得很,吃两口就跑开。做妈妈的就一路追,甚至追到桌子底下,把勺子伸过去喂。    一边喂,一边喘气,还一边不停地骂:    “你啊!真是不知福,有这么好吃的,一口一口喂你,还不吃,想想你妈小时候,哪有人喂,连东西都没得吃。”    她的老母亲正坐在旁边,有点不高兴地说:    “当着客人,你说话可得凭良心哟!你没东西吃,又怎么长大的?还长得这么高。”    女主人跪在桌子底下,回过头。    “吃泥巴长大的!”又爬出来,坐在地板上,红着脸说,“你怎么不想想,以前每次爸爸下班,你们都先吃,让我和妹妹在外面跑,根本不管我们。等跑回家,弟弟都吃完了,也没给我们留,盘子里空空的,只有菜汤。”转过身,继续喂孩子,换成温温柔柔的口气,对孩子说:    “还是你命好,连妈都羡慕你,要是妈能生在你这家里,该多好!”    在杂货铺里遇到个熟人,正带着她八十岁的老母买东西。    “买什么啊?”我问老太太。    “甭提了!”那朋友先答了话,“我妈在买乐透奖的彩券。”    果然就见那老太太拿着笔,一格一格地圈选她要的数字。    “您这么大年岁,还想发财呀?”我笑着对老太太说。    “谁不想发财?我当然也想发财。”老太太转身,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发财买点我爱吃的、爱穿的。”    她身边的女儿很不高兴地插话:“妈,您缺什么啦?”    “我缺钱!我缺钱!这辈子都缺钱。”老太太没好气地,拿起拐杖往前走,“儿女有钱是儿女的。我穷了一辈子,到老,心不甘。”    带着尴尬的笑,看着那一对母女,好像还一路斗嘴的背影,也让我想起我的母亲。    八十九岁了,每次提到台北,她还总是说:“真后悔,要是当年南京东路的房子不卖,现在要值多少钱哪?”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怨。怨年轻时,美丽的衣服没能好好展示几回,就换上厨房的围裙,一换几十年。    怨年轻时的婀娜身材,没在舞池上走过几步,就走进一个男人的怀里,为他生一堆儿女,变成了水桶腰。    怨少年时的梦想,先被联考给杀掉了半边,又被婚姻杀掉了半边,到老来,有了钱,有了闲,却没了梦。    只是,每个人不是都这样活过来了吗?曾经爱过、恨过、拥抱过、挣扎过。从蹲在地上扇火、点煤球炉子,到今天用瓦斯、电炉、微波炉和烤箱。    艰苦的岁月,随着经济的起飞,而沉在时代的深处。何不让那深处的记忆,就这样淡淡远去?看着孩子能在自己打拼之后,不再遭遇辛苦的日子,何不好好感恩?    人生是一条不归路,走上去,就回不了头。    过了就过了,成了就成了,做了已经做了,错了已经错了。    这是我们的生命,何必怨?何必悔?何必回头?如果在伟人和小孩之间,非要有一个被处死时,到底应该让哪一个不死?寻找人生 再给他一个明天    多年前曾经带着儿子,到祖国大陆,做了一个月的旅游。我们去了内蒙古,去了包头,去了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原,登上“天下秀”的峨眉金顶,也看了一波如镜的云南滇池。但是,直到今天,最让我们难忘的,却是桂林。    那也不是桂林的山水,而是漓江江畔的一幕。    夜深了,我和儿子走出旅馆,走到江边,打算参加夜游漓江、看鱼鹰捕鱼的活动。    前一班船刚出发,下一班还得等半个多钟头。我们重新走回江边的马路,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奇怪的、微弱的声音。    鬼魅昏暗的水银灯下,一个黑影正向我们招手。那也不是招手,而是挥动着空空的袖管。    我们盯着他看,他并没有向我们移动,因为他没有双腿,像是一根细细的木头桩子,上面顶着个瘦削的头颅,身下是一块装了四个小轮子的木板。    虽然只见那空袖管里一截小小的像手的东西在摇动,又听不清楚他咿咿呀呀说些什么,但我和儿子都知道,他在向我们乞讨。    我们的手插在裤袋里,摸着里面的钱。万里河山,一路行来,已经不知送出多少钱。我们曾在儿童节,到街上送糖果;也曾在四川乡间,赈济过一群拥上来的老人。    但是,此刻,我们僵在了那里,呆呆地,冷冷地,看着二十尺外的那个“人”,然后,我们转身,快步穿过马路,回到旅馆。    我们没有再去夜游,只是呆坐着看电视。过了许久,我问儿子:    “怎么样?你有什么感觉?你为什么没给他钱?”    “你又为什么没给?我看到你在摸钱!”    往后的日子,我们常提到“他”。每一次提到,都像回到漓江江畔,不敢,又不能遗忘地面对“他”。    “那样活着,有什么意思?那简直是一种错误的存在!”这句话,我们都没说,也都说了。    多年后,我去一个照顾重度智障儿的启智中心,看我正在那里担任义工的儿子。    儿子为我一一介绍。不到一个星期,他已经能叫出每个孩子的名字。他带我走到脑性麻痹儿童的教室,正有一位老师,在喂一个孩子吃麦片。    那孩子非常瘦削,几乎像是皮包骨似的缩在轮椅里。实际上,她是被绑在上面。    “已经好多了,她过去只能喝牛奶,经过我们努力,终于能吃麦片和布丁。我们不得不把她固定,因为她没法控制自己的四肢,会伤害自己!”老师说。    我也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直挺挺地躺着,老师正为他按摩四肢,并试着让他坐起来。我过去帮忙,发现他全身僵硬得像块木头,他竟然因为不能弯腰,而一生不曾好好坐过。    坐,这最简单的事,对这孩子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最后,我们走进办公室,胖胖的白发主任抱来了许多饮料,又问我们要不要喝咖啡。    “谢谢了!”我起身,“我们还是快点去办活动,为这些孩子多募点钱吧。”    和儿子走出大门,突然想起漓江,想起那夜,我们匆匆穿过马路。我突然了解,为什么许多慈善团体钱多得用不完,又有那么多重度残障、贫苦老人和植物人的照顾中心,穷得难以为继。    因为,我们都希望丢出去的钱,能像丢出去的石子,听到回音。    看!那个得绝症的孩子,因为我的帮助而痊愈了!    看!那些轻度先天愚型症的孩子,因为我们的教育,而能自己就业,自力更生了!    看!那些遭遇洪水的人,因为我们的捐助,而重建温暖的家园了!    这是多么快乐的回馈啊!岂像是那些濒临死亡的老人,已经半死的植物人,和一辈子连鞋都不会穿,只是混吃等死的重度智障人?    如同漓江边的我们父子,我们不是没有爱心,也不是不想帮助他,但是看着、看着,我们居然都没有行动,仿佛在赞助一个“安乐死”。    我常想:存在是为什么?是为了“生活的目的,在于增进人类全体之生活;生命的意义,在于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还是仅仅为了“存在”?    存在!即使一天、一刻、一秒,也是值得的。存在,只是为了知道我存在,只是为了看看、体会一下,这存在的感觉。    我们要继续存在,看看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于是每一天盼望另一个明天,直到没有明天的明天。    读古人章回小说,当强盗杀人时,讨饶的人总会哭喊着“我上有老母,下有妻儿”。那强盗也就可能动了恻隐之心,想想那人的存在不只为他自己,且有许多未尽的责任,而放他条生路。    可是好几次看政治绑架的新闻,绑匪为了逼当局接受条件,每隔多久便杀一个人质。却发现他们是由那最老的人质下手。    难道他们是想:“你够老了!在这世界上也活够了,就先死,让那些连婚都没结过的小伙子,多活些时吧!”    于是,没有妻儿待养、最没责任的小伙子,很可能因此而逃过一劫。    我便想,如果在伟人和小孩之间,非要有一个被处死时,到底应该让哪一个不死?    选那伟人,因为他最有贡献,生命的价值更高?抑或选那孩子,因为他才来人世不久,还没活够,理当给他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    又何必管那孩子能不能伟大?会不会成为另一个土匪?或是可能得病,活不了几年,就会早夭?    对生命的尊重,不建筑在这生命可能有的贡献,而在于他是一个生命,有资格存活在这个世界。    接到“基督徒救世会”的信,一个漂亮的小娃娃躺在彩色的玩偶之间。手细细的,皮肤白嫩嫩的,眼睛闪亮亮的!    信上的标题却是:    “小婉儿,可以为你唱生日快乐吗?”    那是个十一个月大的早产婴儿,因为“坏死性肠炎”,不得不被切去绝大部分的小肠。一般孩子最少要有一百厘米小肠才能吸收足够的养分,这小婉儿却只有五厘米。    任何食物,一出了胃,几乎完全没被吸收,就排出了体外,所以小婉儿终身必须依赖静脉注射高蛋白营养液,才能维持生命。    无力负担的双亲,终于不得不把小婉儿交给“末期安宁照顾”。“安宁照顾”,是指给予生命在末期的绝症者一个温暖、亲切的环境,使他们能安详宁静地走完人生的旅程。    这么一个小小的生命,才学会睁开眼,用她的好奇心看看这个世界的孩子,居然就将走到生命的终点站。    没有人保证,这十一个月大的小婉儿,能不能度过第一个生日。没有医生能保证,这生命还有明天。    想到已逝歌手薛岳临终演唱会的那首歌唱的——    “如果还有明天……”    每个生命,都会有“没有明天”的一天。但是对某些人而言,他们一生也盼不到几个明天。    是因为他反正无望,就不必帮助,帮他也是枉然,而放弃他呢,还是正因为他看到的明天太少,而应该优先地拥有明天?    给他明天!不要问他明天还有没有明天!    给他尊重!不因为他的成就,只因为他是一个可爱的生命!快乐,何必往远处想?快乐,何必记一辈子?快乐很难永恒,只有现在的快乐最真实。寻找人生 最真实的快乐    跟妻计划去意大利旅行,六岁的小女儿也吵着要同行,拗不过,只好答应了。    倒是旅行社老板有了不同的意见。    “何必呢?带个小孩子。六岁能记得什么?长大全忘了。结果,你们不是去度假,是去带孩子,比在家还累。”老板笑道,“等她大了,能记一辈子的时候,再带出去,才有道理。”    把小丫头交给外公、外婆,我们两口子到了意大利。旅行团共三十人,望过去,一片白发。只有几个年轻人,陪着老父老母出来玩。    有位银白头发的老太太,总不记得我的名字,却总追着我说话。在威尼斯坐小船(Gondola)出去的夜晚,船上的歌手唱着《桑塔路琪亚》,她却对着我耳朵不断说五十年前的往事。    “我妈只记得几十年前的往事。”她女儿偷偷讲,“她今天早上居然问我,为什么不是在家里。又问,我们是不是离开家了。我说:‘我们已经到威尼斯三天啦!’她居然一愣,说:‘威尼斯?好熟的地名!’所以我相信,她是一边玩,一边忘。不过只要她现在快乐就好了!”    她的老母,倒使我想起一位同学的老爸。    据说那位老先生,每天上“大号”的时间特别长。我的同学并不操心,因为厕所里总会不断地“报平安”。    老先生一边拉屎,一边看笑话书,不断把笑声从厕所里传出来。    “你要准备多少笑话书给他看哪?”我问那位同学。    “哈哈!一本就足够了!他每天看,每天笑,笑完就忘,忘了又看!”叹口气,“唉!他老了!放手就忘,不过只要他‘当下快乐’,就好!”    小时候,每次月考完,我都会去看场电影。但是每次电影散场时,我又觉得好难过。    感人的情节过去了,笑完了,哭完了,灯亮了。随着人群离场,想到考试的情况不怎么样,想到隔天可能发考卷。那种加倍的感伤,我至今难忘。    但是,每次考完试,我仍然要去看电影。因为至少,在看的那两个钟头,我很快乐。    或许饮酒扯谈,也是同样的道理吧!    有个在商场打拼的朋友,每天急着赶三点半。头寸调不出的时候,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可是,债主晚上找他,常不在家,在酒馆里。    “白天差点就断头了!你居然还有闲情去喝酒?”借钱给他的朋友骂道。    “白天差点断了头,晚上还能不放松一下吗?再不放松,我就真要断头了!”那人笑吟吟地回答,“我总得让自己快乐一下吧!”    电视访问骑马摔伤、造成全身瘫痪的“超人”主角克里斯多夫·李维。    在电影里高大英挺的李维,一下子缩小了,他苍白着脸,勉强作出笑容说:    “当我逐渐恢复意识的时候,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去死。大家何必救我呢?为什么不让我死掉算了?”    但是,他接着说,在看到妻儿的时候,自杀的念头就消失了。    隔天,遇到一位残障朋友,刚参加残障运动会回来。    “李维说得很对!”他说,“我也想过寻死,所幸,后来能不想,就像我参加比赛的时候,我的轮椅成为我的腿,我根本忘记了自己不能走的这件事,唉!”他扬起眉,看着窗外,“何必想得太多,只要现在不去想,现在快乐,就好!”    大学时代,演过姚一苇先生的《红鼻子》舞台剧,我做主角,扮个出身富裕,又娶了美丽妻子,却偷偷跑去杂耍班的小丑。    多半的台词都忘了,倒有一幕记得很清楚——我走到舞台边,背对着我的“妻子”。她追过来,逼着问我:“你快乐吗?”    自从演那出戏,我也就常问自己:    “我快乐吗?”    什么叫做快乐?不愁吃穿是快乐?长命百岁是快乐?儿孙满堂是快乐?抑或富甲天下是快乐?    只是富甲天下、锦衣玉食、长命百岁之后,又是什么?    所有的快乐,都不能经过省思,都很难往远处想。    那么,什么是快乐?    想了几十年,而今,我却在旅行团那位老太太的身上,找到了答案。    看她!在女儿的搀扶下,走进一个个古迹,又走出一个个古迹,不断地点着头,说些让人难懂的话。    她的女儿很少讲话,只是每隔一阵,就在老人耳边喊着问:    “你快乐吗?”(Areyouhappy?)    “吔!吔!”老人挤出一脸皱纹,笑着,像个孩子。    快乐,何必往远处想?快乐,何必记一辈子?快乐很难永恒,只有现在的快乐最真实。    人生是由许多苦难与欣喜交织成的。只要这一刻忘掉苦难,在痛苦与痛苦之间,有那么一点“当下的快乐”,就是多么美好的事!有人总盼着归乡,有人常盼着离乡。归乡是去寻找自己的故乡,离乡是为子女创造另一个故乡。寻找人生 漂泊者的故乡    守土    到阿拉斯加靠近北极圈的费尔班克去,偌大的巴士里,只有我这么一位乘客。    窗外除了远处仍然覆着白雪的山头,四面望去全是杉树林,那些树又都长不大,好像上面有力量压着,全不到五厘米,就停住了。    “树长不高的!上面是雪,下面是冰,虽然是夏天,往下挖,没几尺就是永冻层了。”中年的女司机对我一笑,“一年只有四个月不下雪。”    “在这儿生活,寂不寂寞?”我问她。    “不寂寞,我有八个孩子。从十七岁开始生,现在老大都三十了。”她又回头一笑,“下月抱第七个孙子。”    “他们都到南边去了吧?”    “不!全在费尔班克。”    “没一个到美国本土去?”    “去玩过,都回来了,受不了外面的拥挤和吵闹……还有污染。”突然发出一串大笑,“信不信?这里是天堂,一个鸟不生蛋的天堂。天堂不一定是沃土,沃土不一定是天堂。”    离乡    想起二十多年前到兰屿。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站在我旅馆前的溪边刷牙,六七个穿着丁字裤的雅美族人蹲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看。    “他们为什么盯着你看?”我问那少年。    “他们没看过牙膏,奇怪为什么我嘴里会冒白泡。”少年回答。    他是兰屿中学的学生,暑假刚从台东打工回来。说到台东,就眉飞色舞,提到打工,又唉声叹气:    “在凤梨罐头工厂打工,好苦啊!手好痛,被凤梨刮得一条一条,还要一直做……”    “还是留在家里好?”我说。    他突然抬头,又把脸别向一边:“不!家里不好。我一毕业,就要去台北,不再回来。”    多像意大利电影《新天堂乐园》的画面哪!    放电影的老师傅受了伤,把工作交给总在一旁偷看的少年,却又有一天,对少年说:    “走!走得愈远愈好!不要再回来。”    也多像一位老画家,最近在接受访问时说:    “我小时候,家乡很穷,我恨那穷,也恨我的家乡,从那时候,我就决定离开家,立志将来要有钱,再也不回去。”    守土    电视上转播奥林匹克的体操赛。特别为夺得男子团体金牌的原苏联队名教练阿卡耶夫(Arkayev)作了专题报导。    二十多年来,阿卡耶夫为原苏联训练出许多体操名将,一个个拿到奥运奖牌,一个个移民欧美。    对欧美这些富裕国家,争取顶尖好手“入籍”,是他们不遗余力的事,只要想跳槽,几乎立刻就能办成。    于是那些跳槽的选手,一个个换了护照,拿了高薪,住了华厦,代表了其他国家出赛,或担任其他国家的教练。    但是,阿卡耶夫仍然留在苏俄,住小小的房子,拿一千美元的月薪。    “谁说苏俄穷苦、没前途?”阿卡耶夫在电视上说,“我就爱她。”    现场转播,也特别拍摄了以前受教于阿卡耶夫,而今代表其他国家参赛选手的画面。    镜头运用得很妙,远远带到阿卡耶夫不时抬头远眺“老学生”的特写。    老学生从平衡木上摔下来了。    阿卡耶夫的脸色一震。    我不知道他的感觉,是喜,是悲,还是再一次失落?我也猜想,阿卡耶夫会不会心里暗骂:“谁让你不留在自己的土地上?”    离乡    十年前认识了一位从苏州来的青年画家,抱着一摞作品四处兜售,画的都是“水乡”。氤氲的水汽、蒙蒙的雨丝、撑着伞的村妇,在青瓦白墙的杏花村里,美极了。    隔两年,又遇到他,画价涨了不少,画的依然是“杏花春雨江南”,用的依然是宣城纸、徽州墨,只是感觉差多了。    “离开小时候长大的土地,只好拿以前的旧稿子改造,‘空想’总不如‘眼看’的变化多。”画家倒也坦白。    最近逛画廊,又见到他,江南的雨景成了纽约的高楼,凄迷的水色成了十里红尘的灯火,透过水墨的技巧,把纽约的风景画活了。    “我找到了另一块土地。”他得意地说,“何必执著在一个地方?”    离乡    在由安克拉治到第那里的火车上,认识了一对夫妇。    “你从哪儿来?”那太太问我。    “从纽约。”    “哦!”她迟疑了一下,“我是问你的故乡在哪里?”    “我是从台湾来的。”我说,接着问她,“你从哪儿来?”    “安克拉治。”    我也笑笑:“我也是问你的故乡。”    她居然一愣,回头看看她丈夫,说:“我爸爸是空军,我先生也是空军,过去三十年,我搬了十九次家。所以,我,没有故乡。”    “那么你最爱哪里呢?”    “我总爱我现在住的地方,家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乡。”她把“家”讲得特别重。    归乡与离乡    故乡就像母亲,有的人会守着母亲一辈子。有的人小时候虽然爱妈妈,到了叛逆期,却看母亲不顺眼,急着离开家。也有人在孤儿院长大,从来不知道母亲是谁、家在哪里。    我常想,到底是那“安土重迁”,守着故土一辈子的人对;抑或“志在四方”,早早就离乡背井、出去打天下,甚至一辈子不再归乡的人对。    “故乡”,英文说得好,是hometown也是birthplace,家在哪里,哪里就可以是故乡;生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不一定是父母的故乡。正因此,我们才不住在“周口店”;也正因此,世代的人类才会东西南北地漂泊,创造了多样的文化。故乡,本来就不该执著在一个地方。    有人总盼着归乡,有人常盼着离乡。归乡是去寻找自己的故乡,离乡是为子女创造另一个故乡。    这世上有几人,知道他的祖先是从哪里漂泊来?    这世间有几人,知道他的子孙将往哪里漂泊去?    只知道:    在这漂泊与漂泊之间,我们有了家。    对于漂泊者而言,上一个家,就是故乡。妻子醒过来,看着在昏迷中,却鼾声大作的丈夫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死了,跟他一辈子,第一次见他睡得这么熟。”寻找人生 人生何处有闲情    晚上去看病,等了近一个小时,才轮到。    “我有点发烧、有点恶心,肚子有点痛……”    没等我说完,医生已经低头开药。    “要不要听听、摸摸,肚子里真是怪怪的。”我不安地问。    “也好。”他叫我躺下,左边敲两下。“胰脏没问题。”右边又按两下。“肝也没肿大。只是肠子发炎,吃两天药就好了。”又补了一句:“你放心啦!”    走出诊所,已经是九点半,大概心情放松,原来隐隐的疼痛居然消失了。人到中年,常有这个“心病”——胸一痛,就以为是心脏病;头一疼,就以为得了脑瘤;肚子一不舒服,就以为有了癌症。    也就在每次医生“轻判”之后,有一种绝处逢生的“大欢喜”。    商店的铁门纷纷拉下了,四处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骑楼下的灯光渐暗,地面却忽高忽低,使我不得不有“夜里登山”的小心。    迎面走来一个个黑影,都是背着大大书包的中学生。或许每天夜路走惯了,只见他们低着头向前冲,连脸都不抬一下。    突然眼前一亮,是个迟未打烊的小店。里面一片绿,有带着“壳”的椰子、成簇的万年青、立着假山的盆景和一些不知名,却美极了的小树。    门右一个日本式的“流泉”。水注满了,竹筒就垂下,再“喀”一声,弹回原来的位置。池里有小小的白石,在冷冷的水花中,好像不断游动的小鱼。    门左一个用老树根雕成的台子上,放着一只特大的葫芦,上面挖了好几个小洞,每个洞里都垂着一大片翠绿的小草。    不知是不是在那种特别的灯下,所有的绿都是明艳得像是从里面透出光来,让我几乎看呆了。    “等一等!爸爸看一眼。”背后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和一个大女孩不耐烦的催促:“快点啦!回家啦!还要做功课……”    男人一边点头,一边慢慢转身,一面喃喃地说:    “等你上了大学,爸爸也要养几盆……”    应马来西亚华侨社团的邀请去演讲。    接我的年轻人直道歉:“对不起,陈主任去美国参加两个女儿的毕业典礼,不能来接您,但是明天就回来,会亲自送您去演讲的地方。”    “陈先生很可爱,我觉得我跟他个性很像。”    “是吗?他是开车到岔路,还不能决定走左还是走右的人。”    “我也一样,所以说像。”我笑道。    “您知道吗?陈先生从女儿大学毕业,个性就变了,整个人变得轻松了,更可爱了!”看看我,“您见到他,就知道了。”    第二天,果然由陈先生来接。    他一面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一边比手画脚地形容在美国见到的一切:    “有一天,我和我太太走到公园里,看见满地的小黄花,是蒲公英吔!好美啊!我以前从来没看过蒲公英,马来西亚好像没有蒲公英……”    我笑了起来:    “我怀疑这个世界上,会有哪个地方没有蒲公英,说不定现在的路边就有。”拍拍他肩膀。“我想是因为你有了闲情,是闲情让你看到了小草花。”    “对!对!对!闲情。”他也笑笑,“我以前连坐飞机都不夫妻搭同一班,唯恐失事,对孩子没个交代。家里穷,几十年辛辛苦苦赚的,全存起来,总算让两个孩子出国,念毕业了。”又点点头:“对!那是闲情,到老,才有的闲情。”    记得以前,妻做大学入学部主任时,回来常说:    “那个老太太,又出错了,她一定得了老年痴呆,总把档案放错地方,不但自己不记得,别人帮她找出来,她还死不认错……”隔一下,她又总是苦笑地说:“不过我们都能谅解她,因为她的小儿子在学校念书,她四个孩子都是我们这儿毕业的。谁都知道,她小儿子毕业,她也就毕业了。算算她做的这十几年,薪水虽然不多,可是孩子的学费全免,加起来也就不少了。”    她的小儿子毕业了。    果然,她也毕业了,立刻递上辞呈。    又过不久,传来她的死讯,其实那病她早知道了。    看三船敏郎演的《红胡子》,一个苦得活不下去的男人,喂老婆和几个孩子吃毒药,说要带一家人去一个乐土。    红胡子拼全力救回两个大人,孩子却死了。    妻子醒过来,看着在昏迷中,却鼾声大作的丈夫,幽幽地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死了,跟他一辈子,第一次见他睡得这么熟。”    我震惊了。    多么淡的一句话,又是多么沉的一句话。    生命到底是不能承受之轻,还是不能承受之重?    小时候,我们背着大大的书包,为自己前途忙;长大了,背着一家的重担,为孩子忙。    连驻足看看盆栽的时间都没有,连路边的蒲公英都见不到。每一次有点病痛,眼前浮现的不是死,而是一家人。    难道只有当某一天“往生”了,才能做个轻松的梦?    昨天,我没去看病,也没写稿、读书、作画。    一个人,晚上,溜进那家种满小草、小树的小店。    坐下来,跟店主聊聊,还喝了两杯老人茶……只有在苦难中挣扎之后,    才能得到超脱的喜乐。    那超脱的喜乐就是天堂。    即使到了天堂,    我们仍应该有“解救诸苦”的人生观。寻找人生 后记/认认真真过一生    从《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生死爱恨一念间》《离合悲欢总是缘》《把握我们有限的今生》《生生世世未了缘》,到这本《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已经是六个年头了。    过去六年间,我的女儿由初生的婴儿,到小学二年级;我的儿子由高中三年级,到硕士毕业;我的妻子由大学入学部主任,到退休的家庭主妇;我也由圣若望大学的驻校艺术家,成为水云斋的负责人。    女儿的成长,使我意识到她终将走向她的世界,不再是我怀中的小公主。    儿子的成长,使我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知道他将面对许多人世的沧桑。    妻的退休,使我有了更温馨的家庭生活,知道最后只剩下身边的老伴。    我的漂泊,使我对时空的变迁,有了更大的感伤,也更珍视眼前的一切。    展读过去六本所谓“深情”的作品,才惊觉自己的心境有了不少转变。一位中年朋友对我说:“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也随着你一起老去。”有位年轻朋友则在信里说:“谢谢你,自从我老爸看了你的书,就不再像以前那么现实。”    我对前一位朋友说:“我们都没有老去,只是经过岁月的历练,变得更豁达。”    我对后一位读者说:“其实我也很现实,我是现在真真实实地活着。”    这使我想起有一次在金石堂义卖有声书时,一位朋友对我说:“你活得很认真。”    我好喜欢那句“认真”,他说中了我,我的生活哲学没什么大道理,只是认认真真地活着。面对白也面对黑,白就是白,黑就是黑;我很平凡也很勇敢,勇敢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也在作品中说出这样的感触。    我很强调平凡,我觉得这世上没什么圣人、伟人,每个人都是人,每个人都很平凡。正因为这平凡,使我们能彼此学习、互相超越;也因为这平凡,使我们能感触彼此平凡的情感,且在那平凡情感中发现可歌可泣的东西。    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我现在的人生观。逐渐把心放开、把眼光放远,以宽阔的态度面对下一代的成长。他们会是“筷子拿得远的人”,将来走到世界的另一头;他们也可能“找个没有白马的王子”,创造美丽又富足的一生。    对于爱情和婚姻,我有了较豁达的看法。“美女爱野兽”没什么不对;“当你心碎的时候”,可能是最美的时候;“当夫妻不再同床”,可能又是一番境界。而老伴毕竟是老伴,能守着,做个伴,就够了。    对于人生,我认为世界属于每个人。任何地方都能成为“漂泊者的故乡”,“最真实的快乐”是当下的快乐,最美的时刻是“人生何处有闲情”。面对一生,既然无法再来一次,就要做到“不怨,不悔,不回头”。    对于两性关系,我强调了男女平等,认为娘家、婆家一样重要,“初夜落红”不是衡量贞操的唯一方法。    对于老年人,我觉得他们就像孩子,年老是条不归路,每个人都要坦然面对,“坚持到底地活下去”。    对于残障人,我认为对生命的尊重不建筑在这生命可能有的贡献,而在于他是一个生命,有资格存活在这个世界,所以我们应该“再给他一个明天”。    《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这个书名在《自序》中已经作了解说。那是我历来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最大胆的告白,也是全书的思想中心——    敢于面对人世苦难的人,才不负来此一生。也只有在苦难中挣扎之后,才能得到超脱的喜乐。    那超脱的喜乐就是天堂,即使到了天堂,我们仍应该有“解救诸苦”的人生观。    愿人人都能上天堂,更愿大家都能把这个苦难的“今生”,看做一个“有苦难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