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原料验收标准:論宅運論勘宅論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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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勘宅

夫勘宅者,以避凶為先,有餘力方談生旺催動,宜多方考量,細細審查。欲成此功力,故須廣學諸法,以應付不同之環境變化,施用無把握之法,應誠實告知宅主,不可為貪名聞利養,而出賣良心,更不可以他人屋宅作為試驗,雖是無心,傷人是實也!

勘宅先感氣。復知宅體生旺,知宅體方知宅力大小,吉年受福多寡,凶年受禍大小,遇沖煞可不可解。宅體者,君臣佐使也。再知交運與否,倘四運均不交,縱然關煞皆避,宅體生旺,僅可言小康矣。

四運者,天運為二,地運為二,即:河圖五運,三元九運,專臨山運,統臨山運也!復審宅外形勢,有無相煞、形煞、沖煞、關煞四者,及青龍、白虎、朱雀、玄武、明堂等。有水局則以水法套入為用,旱龍局則以坐山為優先。復審宅內形勢,有無相犯五敗,五敗者,破、傷、散、斷、害。再量知宅內理氣變化,依宅主所需,應合命納福或調氣催財等。施以動作前,須知年月凶神惡煞,名曰佈殺,避免觸動惹災。佈殺者,有年殺月殺,年殺為戊己五虎殺、十二都天殺、飛星殺、獨火殺、三殺、太歲殺等。月殺為伏吟暗建殺、劍鋒殺、月飛星殺等。

知殺在何方,須防疊煞凶險加臨。再審年月吉神所到之方,名曰尋吉,知殺可不可解,知殺危害烈不烈。吉神有太陽、紫白、貴人、歲祿、歲馬、天德、月德。最後核算宅內固定之方位殺,有受剋殺、交劍殺、二五殺、鬥牛殺、穿心殺、祝融殺、失勢殺、伏吟殺等八者。

能避諸殺,當能無害。再依宅主所需施以適用之法,如:催官、催丁、催財、助癒、催婚、文昌、 安床、起造、、等。

夫勘宅者,須分靜宅與動宅。靜宅者,由地達天一氣喝成,一戶所居,吉凶立現。動宅者,一體多戶休戚相關,吉中有凶,凶中有吉。

勘水局時,先知來水自身吉凶,不可一昧吉位斷吉。未論方位前,有「凶水六式」,瀑、潦、濁、灘、瀨、沴不可犯。有「局水七式」,朝水局、橫水局、順水局、抱水局、聚水局、勾水局、旱龍局等。有「流水八式」,交、織、鎖、結、穿、割、箭、射等分吉凶。

勘宅者,考量愈多,分析愈周延,雖不中,亦不遠矣!論宅氣

理氣者,明陰陽五行變化,星氣地氣生旺退敗之理,乘其旺而得其吉,避其衰而免於害也。氣本橫行,太極閉氣無從入,因門始導星氣入室,對應地氣稱坐山,故坐山以納氣口為主。氣貼地而行,自納氣口而入,不能憑空而得,導氣上樓亦由此氣口而定,若門納兌卦氣,此宅稱震宅,此房稱震房,不可妄稱光線入處即是氣口,混混沌沌,莫衷一是,無可遵循。若然入光處即是氣口,一宅內入光處窗口陽台何其多,豈不雜亂。

洛書紫白九星配卦,為:一白坎水、二黑坤土、三碧震木、四綠巽木、五黃中、六白乾金、七赤兌金、八白艮土、九紫離火。紫白順佈八宮順序,為中宮-乾-兌-艮-離-坎-坤-震-巽-中。如坎宅一白入中宮,二黑飛至乾卦,三碧飛至兌卦,四綠飛至艮卦,五黃飛到離卦,六白飛到坎卦,七赤飛到坤卦,八白飛到震卦,九紫飛到巽卦。論各方位理氣,以中宮為主,凡卦位上飛星來生中宮者,稱該卦為生氣方。與中宮比助者,稱旺氣方。受中宮剋制者,稱死氣方。反來剋中宮者,稱煞氣方或殺氣方。受中宮所生者,稱洩氣方。明五氣變化始能為用也。

    起例:坐離向坎屋宅或房,九紫入中宮,一白飛至乾卦,一白水剋九紫火為煞氣方。二黑飛至兌卦,九紫火生二黑土為洩氣方。三碧飛至艮卦,三碧木生九紫火為生氣方。四綠飛至離卦,四綠木生九紫火為生氣方。五黃飛至坎卦為關煞方。六白飛至坤卦,九紫火剋六白金為死氣方。七赤飛至震卦,九紫火剋七赤金為死氣方。八白飛至巽卦,九紫火生八白土為洩氣方。 

論宅運

此宅運當論靜宅,以坐山為主,有四運可交,即:河圖五運,三元九運,專臨山運,統臨山運。

河圖五運者,六十年以五子分運,一運各管十二年,即: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等,共十二年為水運。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等,共十二年為火運。

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等,共十二年為木運。

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等,共十二年為金運。

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等,共十二年為土運。

三元九運者,又稱大三元,以六十年為一元,三元共一百八十年,前六十年為上元,大運由一白統管。

中六十年為中元,大運由四綠統管。後六十年為下元,大運由七赤統管。

前六十年上元自清朝同治三年甲子年起至光緒九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一運,由一白管為水運。

自光緒十年甲申年起至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二運,由二黑管為土運。

自光緒三十年甲辰年起至民國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三運,由三碧管為木運。

中六十年中元自民國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三十二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四運,由四綠管為木運。

自民國三十三年甲申年起至民國五十二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五運,由五黃管為土運。

自民國五十三年甲辰年起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六運,由六白管為金運。

後六十年下元自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九十二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七運,由七赤管為金運。

自民國九十三年甲申年起至民國一百一十二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八運,由八白管為土運。

自民國一百一十三年甲辰年起至民國一百三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九運,由九紫管為火運。一百三十三年起再依次順推。

專臨山運者,以太歲為主,依三元六甲,為: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等,一甲管十年,上元時,各甲泊坎宮,中元時各甲泊巽宮,下元時各甲泊兌宮。

起法:

如上元丙寅年歸甲子所管,上元起坎,則自坎位起甲子,以紫白佈宮順序逆數回中宮。甲戌、甲申等六甲亦同。尋著本山係何干支到山,復以該干支入中宮順佈而去,看本山佈得何干支,以本山所佈得之干支納音五行,與本山卦五行論生剋,再與原所泊干支納音五行較量強弱。

統臨山運者,仍依三元六甲,如下元丁丑年歸甲戌管,下元起兌,則自兌位起甲戌,以紫白佈宮順序逆數回中宮。甲戌、甲申等六甲亦同。觀中宮係何干支,則以干干支納音五行與本坐山論生剋,復以原所泊干支納音五行較量強弱。

    以上四運,凡屋與運比助,則屋得旺運。運來生屋,屋得生運。運來剋屋,屋得煞運。屋去剋運,屋得死運。屋去生運,屋得退運。屋得生運旺運稱之交運,四運全交百害不侵,僅得一運亦得其吉,倘若一運均未交,縱有造作,關煞皆避,僅可言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