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品摆放设计图:潘汉年的最后的日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7:58:01
    潘汉年的最后的日子 

    2001年12月,在这个细雨霏霏的冬天,潘汉年“回家”了。再过一个多月,2002年1月12日是潘汉年95周年诞辰。党和上海人民没有忘记他,福寿园新落成的铜像不仅寄托上海人民的深情怀念,也是不忘历史、留给后人的永久纪念。

     在这喜庆的一刻,我忽然悲从中来,一阵昏眩,朴倒在雕像的大理石座上,我想着这个大智大勇、无私无畏、赤胆忠心、为国为民,在27年中,出生入死,战功赫赫的真正的人;我想着这个在冤狱中受尽一切诬陷、侮辱直至死亡的真正的人,也是27年。这漫长的一万个日日夜夜啊!

    ——潘汉年老友唐瑜

     第一

    承蒙福寿园的热心介绍,记者采访了潘汉年的老部下,曾任上海解放后上海市公安局第一任政保处处长、上海市委保卫委员会秘书长的王征明先生。

    头发雪白的王征明先说了潘汉年的几个第一: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任文委书记;

    新中国大都市上海的第一个“管家”。

    1943年,王征明在新四军军部参谋处工作,就见过潘汉年,解放后,又在他分管的公安局工作。在当年潘氏部下、战友的眼中,潘汉年戴着金丝边眼镜,英俊儒雅,风度非凡,才华横溢,待人诚恳,聪明干练,品德高尚。虽是领导,可他丝毫没有浮躁之气、凌人之气,讲话也总是切合实际,一心想着群众。担任上海市副市长,他的工作那样忙,政法、统战都要管,但是他从容冷静,办事效率甚高。

    他出淤泥而不染,对党忠诚,勇于负责,从不居功,从不张扬自己的传奇人生,他见过大场面,如参加过长征,遵义会议后去过莫斯科,1936年到南京谈判住在宋子文公馆,蒋介石在西安被扣后宋美龄找他寻求帮助……他说:“吹捧自己的人顶着底!”(“着底”是上海话“低级”之意。)

    谁也不曾料到,1955年,他一下子神秘地消失在历史中,又被迫加上一个第一:共和国第一个大冤案的主角。 
  
     蒙冤

    1955年3月15日,潘汉年主持了在上海新建成的中苏友好大厦落成仪式。未料这竞成了他有生之年为上海人民所做的最后一件实事。当天晚上,便乘火车去北京,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解决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问题。在讨论中,一些曾受高、饶影响,或和高、饶有过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或交代。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清楚。同时,会议印发的材料中,涉及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潘汉年看了材料,触发了长期埋藏在心底的一件往事。
 
    王征明先生告诉记者,那是1943年,潘汉年奉命到上海寻找汪伪特工头目李士群,搜集日伪情报。到上海后,潘汉年了解到,此时李士群正在苏州,于是他一人赶往苏州,到苏州后又听说李士群到了南京,于是,又到南京与李士群会面。没想到李士群突然提出,汪精卫现在很消沉,想要见见潘汉年。对于李士群的要求,潘汉年明知他是故意下圈套,但是反复权衡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不去不行,于是,当机立断,决定答应李士群的要求。

    潘汉年与汪精卫这次会见,是在李士群的挟持下进行的,对话中潘汉年坚持了党的原则。

    事后,潘汉年回到淮南根据地时,为何没有马上向组织报告呢?许多书上写的都是“种种原因”,王征明说,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正值整风运动进入干部审查阶段,正是饶漱石利用整风反陈毅的火头上,饶漱石一直认为陈毅偏袒知识分子干部,如潘汉年、扬帆等,潘汉年怕一时讲不清楚情况,把问题弄得更复杂化,而且对与自己交好的陈毅也不利,便没有向华中局领导汇报南京之行的情况。

    二是1943年华中局整风时,饶漱石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曾把扬帆打成“特务”,戴上手铐。潘汉年主持审查扬帆,力主公正,扬帆冤案纠正了,潘汉年害怕他自己汇报见汪的事讲不清楚会成为第二个“扬帆”。

    作为1925年入党,有着丰富经验的革命者,他内心斗争过,痛苦过。可是他不是没有看到过“左”的路线下的种种悲剧,所以他不是不想讲,但他不能没有顾虑。

    1945年参加党的“七大”时,他在见到毛泽东时,曾想向毛泽东当面汇报此事,又因毛泽东对他的高度信任与赞扬,他咽下了已到嘴边的话语。他不曾料到,这会成为他个人革命生涯的一块“心病”,造成终生的遗憾和痛苦。

    在最近披露的杨尚昆《回亿高饶事件》一文中,从高层为我们回忆了1955年的情景:

    因为高饶事件的影响,一些知情人已被逮捕审查,自然会把有关情况交代出来,会见汪精卫虽然没有对党的利益造成损害,但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这已是很大的错误了,并且不容易说清楚。

    1955年4月2日,在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的第二天,经过反复考虑,潘汉年向团长陈毅详细汇报了1943年会见汪精卫的来龙去脉,并说明了自己长时间未向组织说清楚的原因,同时将他所写的一份有关这件事情的经过情况和检讨交给陈毅,请他转报中央。陈毅听了潘汉年的汇报,觉得事关重大,答允亲赴中南海向毛主席报告并转交他写的书面材料。陈毅还安慰了潘汉年几句,要他不要紧张,要相信组织,相信中央。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毛泽东看过材料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了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 
 
     被捕

    在被捕前,潘汉年可以说不无预感。

    4月2日,潘汉年因亮出了长期积压在自己思想深处的这块心病,正忧心仲仲等待着中央的处理意见,但他在北京的老朋友对此却一无所闻:“民盟”中央主席沈钧儒老人听说潘汉年在北京,便打电话给胡愈之,请他专程去约请潘汉年到家里共进午餐。4月3日,著名剧作家兼电影导演吴祖光和夫人新凤霞到北京饭店看望潘汉年和夏衍。
  
    据吴祖光回忆,那天潘汉年和平常一样,衣着整洁,由于刚理完发而更显得容光焕发。但吴感觉到他不像往常那样兴致勃勃,似乎有一些忧郁,整个晚饭时间很少讲话,饭后也是他首先提出要回饭店休息。潘汉年回到了北京饭店他住的303房间。晚上8时许,潘汉年正准备休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楼下的客厅里有人找他,请他马上下楼去一趟。由于毫无思想准备,潘汉年穿着拖鞋匆匆下了楼。

    就在当晚,潘汉年在他下榻的北京饭店被捕,不能与家属联系,没有律师可以代为辩护,他自己自然是百口难辩。从这一天开始,潘汉年冤沉大海。

    潘汉年作为“内奸”的一条主要罪状是1936年“秘密投靠了CC派”,“成了国民党特务”。事实上,潘汉年作为中共谈判代表在1936年、1937年间和国民党的谈判代表陈立夫、张冲等有过多次接触,为党做了大量工作,据此认定他投降没有任何证据;另一条主要罪状是“投靠日本特务机关”。事实是,当时根据中央指示,凡是敌占区的隐蔽系统,都应派人打入敌伪组织,掌握敌方动态,以配合正面斗争,利用敌方力量,掩护革命工作,保护革命力量。潘汉年在这方面的工作十分出色,屡受中央嘉奖。不料在50年代,他竞因此得祸! 
  
    无辜

    王征明说,潘汉年从事情报工作,曾为革命得到过极其重要的情报,如1941年6月21日,德国进攻苏联,第一个送情报的是阎宝航先生,随即潘汉年的情报也到了,事后,斯大林发电报对中国共产党出色的情报工作表示感谢;另一次是苏德战争爆发后,日本究竟是北上进攻苏联,还是南下,潘汉年得到日本即将南下的情报,对中共中央制定正确的战略起了很大作用。
  
    王征明为研究中国共产党情报史、侦察史查阅了有关资料,见到国民党的暗杀名单中赫然写着,第一个是陈毅,第二个就是潘汉年。

    除了去见汪精卫,潘汉年当时还有一个骇人听闻的“罪名”:作为分管政法、情报工作的副市长,与扬帆一起包庇敌特三千三百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征明告诉记者,上海刚解放时,潘汉年、扬帆根据上级指示,采取“以特反特”,在公安系统暂时留用部分反正特工、变节分子,利用他们深谙内情的特点,让他们戴罪立功。这批人也确实有所贡献。这种策略本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到了“潘扬案”发,却成了他们两人的弥天大罪。

    那么,“三千三”这样的大数目又是怎样统计出来的呢?原来远在解放战争时期,有一个干部在闲谈时对华东局敌区工作部长的扬帆开了个玩笑,说扬帆做敌区工作和保卫工作善于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手下各色人物俱全。古代孟尝君门下有食客三千,如今扬帆手下超过三千,这个干部当时随口诌了两句打油诗:“扬公门下三千三,尽是鸡鸣狗盗徒。”当时不过引起一阵哄笑,但因其妙趣横生,就在新四军干部中流传开了。到了1955年,这首诗被人利用,“三千三”变成了实数,于是扩而大之,凡是地下斗争时期和潘汉年有过工作关系的人,都成了怀疑对象。

    还有一条更为离奇的罪名是:“解放后向台湾供给情报,导致二六轰炸”,只要想一想,上海发电厂是在解放前造的,国民党岂有不知上海的发电厂在何处而需要“供给情报”的道理,就可看出这条“罪状”的不实了。 
 
     零落

     经过8年幽禁,潘汉年案迟迟未判。直到1962年,因为毛泽东在“七干人大会”(即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大都得杀。”所 以196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内奸”罪,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一度被“假释”出狱,与董慧一起被安置在北京团河农场。其间,他曾进城去看一位老朋友,对这位老朋友说:“我是冤枉的,扬帆也是冤枉的。这些事一时说不清楚,功过是非,历史自有定论。”
  
    在狱中,潘汉年曾写过一首给董慧的诗:“相爱成遗恨,奈何了此生,怜君犹少艾,为我困愁城,昨日同生死,今无半点音,但求息怨恨,勉力为新人。道路分明在,火中堪铸魂,抗日隐地下,十载汝同行。北上延安路,朝昏共苦辛,南旋千万里,悄然居海滨。六年留上海,解放更相亲,倘有千般罪,当先有所闻。”

    结句“倘有千般罪,当先有所闻”,实在是潘汉年痛苦的灵魂在呐喊!

    1967年5月22日,在江青、康生一伙的操纵下,潘汉年和董慧被重新收监,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又经受了长达5年的“审查”。这次坐牢和上一次有天壤之别,在无休止的折磨下,年已61岁的潘汉年健康状况迅速恶化。到1972年,以原来的罪名,报经当时党中央批准,潘汉年被永远开除出党,改判无期徒刑(未办改判的法律手续)。

    1975年5月,潘汉年和董慧被安置到湖南省公安厅米江茶场。这时潘汉年已年近七旬,身心交瘁,步履艰难。1977年2月24日,潘汉年病情加重,卧床不起。3月24日,董慧用“萧淑安”的化名(曾是潘的一个笔名)把潘汉年送到湖南长沙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4月14日19时54分,潘汉年因病去世,终年71岁。4月17日,潘汉年的遗体在长沙火化,骨灰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岭墓地西侧半山腰。墓碑署名“萧淑安”。

    1979年2月,董慧因脑溢血含冤病故在米江茶场。 

    昭雪

    对潘汉年的问题,在“文革”之前,就有人向党中央写信表示怀疑。但是,由于过去党内存在“左”的思想影响,他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许多当年同潘汉年一起出生入死的老同志纷纷向党中央反映情况,要求复查潘汉年案件。1980年11月3日,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廖承志在发言中提出:我和刘晓同志商量过,认为潘汉年问题可以说是个冤案。因此,我正式严肃地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与此同时,潘汉年的亲属也多次上书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希望能对潘汉年一案作重新调查、处理。

    从1978年11月起,陈云几次要求复查潘汉年案。1981年3月,中纪委根据中央的决定开始对潘汉年一案进行全面的复查。党中央于1982年8月23日发出文件,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为此,中央决定: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二、凡因“潘案”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被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将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切实处理。

    杨尚昆在谈到潘、扬事件时说:“主要毛主席对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助长了‘左’的情绪,又过分自信,听不进不同意见,违背了他本人一向倡导的‘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前头’的原则,以致犯了主观臆断和先定性后查证的错误所致。”

     多年来,人们没有忘记这位共和国的忠诚战士,通过各种方式缅怀,各种纪念的书籍、传记出了,电视剧拍了,家乡宜兴潘汉年希望小学造起来了,而今,潘汉年和夫人终于可以合葬在福寿园同一个衣冠冢里,一代英魂可以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