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任职要求:党报刊文曝城管执法遇强则弱 呼吁注重人性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3 20:01:24


10月10日上午,广州海珠南路海味批发市场一店铺前,城管人员二话不说就把海味蚝豉、墨鱼干翻倒在地。



了解情况后,一名城管队员帮助店员收拾散落地面的海味。



城管与小贩 付业兴绘

编者按:城管,这个以城市为对象的独具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着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为核心的城市管理执法重任。城管是以消除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端为目的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集众多行政执法职能于一身。近年来,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时有发生,城管执法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社会矛盾突显、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管理责任不断加大的今天,与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城管在现实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城管到底应该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以此为主题,本版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城管问题系列报道,旨在促进城市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人性化。
目睹街头“猫捉老鼠”
去年底的一天,我目睹了南宁市兴宁区的一场“战斗”:城管在兴宁街兵分两路从街巷两端对小摊贩进行包围和“夹攻”。当城管气势汹汹地从街头开始收缴小摊贩物品时,所有小摊贩都以闪电般的速度手忙脚乱地四处逃窜,逃窜者中有端着烧烤架的,有拎着西瓜架的,有挑着水果担的,木炭、竹签、肉块、水果撒得满地都是……小贩们有的往店铺里面逃,有的往巷子里窜,有的则往街尾方向跑,没想到被埋伏在街巷另一端的城管等个正着。其中一个小摊贩跌倒了,几个城管朝他吼:“跑?跑?还想跑?我看你跑到哪里去?”并狠狠地踢了他几脚。
吓跑小摊贩后,城管开始盘查铺头。其规则是:如果店铺按月给城管交200元,就允许其在店门口摆放物品,否则没收店门口摆放的东西。当盘查到一间新开业的快餐店时,由于该店在门口摆放了招牌和一张台,城管便对该店处以200元罚款。店主解释,店铺刚开业几天,不知道要交这笔费用。城管队长却说不管什么原因,没办手续就不准在店门口摆放任何东西。就在店主取钱准备交给城管队长的瞬间,我看到城管队长转过脸窃笑。(广东化州市合江镇高步区 梁文宪)
见识城管“严格”执法
有天早晨,我去菜市场买菜,正走着,只听一声“棒子来了”,菜贩们慌作鸟兽散。卖豆腐的大嫂正给顾客称豆腐,被从皮卡车里出来的“棒子”逮个正着,抢走台秤,扔进了车厢。大嫂哀求着,一个买菜的大娘也为卖豆腐的大嫂求情,可“棒子”不为所动,钻进皮卡车,一踩油门扬长而去。听人说,“棒子”是这个城管人员的绰号,他分包管这片菜市场。可能是大嫂占道经营了。
一天晚上,我在马路上散步,见菜贩们都守着自己的菜车东张西望,就是不敢往前走。一打听,才知道前边有城管执法。我走过去,见道边停着一辆造型新颖的黄色小车,驾驶室敞开,上边有椭圆形外罩,下边有4个座位,后车体封闭,车前标有“城管执法”的字样。这车大概是专为方便城管执法而设计的:前边敞开,便于城管停车后迅速行动;后边封闭,可能为了存放没收物。只见执法车上有4个穿着城管服的人在说笑,其中有个老同事的儿子。见了我,他下车打招呼。我问他:“怎么又不让卖菜了?”他说:“没有啊!”我指指后边,“为什么菜贩子不敢摆摊了?”他悄悄说,昨天那个姓刘的菜贩子欺负我们队长,卖别人一块钱,卖他却要两块钱,“就是这个价,爱买不买!”我们队长很生气,今天就派我们来找老刘……哦,原来如此!为了报复老刘,队长派4人开着车来此守候,吓得其他菜贩子也不敢近前摆摊,居民也不能买菜。(河北任丘市 李增录)
门头出新是城管的事吗
半年前,南京市秦淮区某街道城管科推出“门头出新”计划,拆掉店家所有门头后,免费出新门头并且统一风格。可是旧门头拆了半年了,新门头至今也没做好。
真不知道半年来没门头的店家是咋做生意的,也不知道城管是否将心比心地为店家想过。我认为门头不仅不需要统一,而且也不需要出新。即便需要出新,也不是城管的分内事。
门头是店家的招牌,体现着店家的经营特色、理念与文化等。尤其是一条街上,门头有新有旧、风格各异,才符合市场规律。店家应该注意的,是产品质量与服务,无需让门头“出新”。门头也是品牌和信誉,城管这么一“出新”,老顾客说不定还不认呢。(南京市镇江路 王建国)
卖菜人忐忑聊城管
一天,我看到小区被拆露天菜场旁的马路上有几个阿姨在卖菜,打算买点豇豆。一卖菜阿姨说:“两块钱一把,正好一斤,怕城管来,在家里就称好了。”正挑菜时,不远处又来了一个胖阿姨,她问到:“今天城管来过没有?昨天来时我没注意,被他们抢走了4把空心菜,后来又来夺南瓜,我抱住死活不放才保住。”一位穿布衫的阿姨看了看表说:“今天还没来,都4点半了,不知道还来不来?急死人。”胖阿姨听了,把篮子重新拎紧,朝四周看了看,见一切风平浪静,才慢悠悠地放下坐好。“要来么早点来,在我卖菜时突然出现,逃都来不及,快把心脏病吓出来了!”胖阿姨说。“路边卖菜也是高风险,一不小心就会血本无归。”
正说着,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一个着制服的人看了这边一眼,阿姨们吓得赶紧将菜往篮里塞。“那是公安,没事的。”布衫阿姨说。再看时,摩托车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五六个卖菜阿姨坐在路边,眼睛时刻扫视着远处,既盼路人停下来,又怕城管突然出现。
城市管理,不仅要维持秩序,也要给百姓创造生存机会,方便市民生活。将小区露天菜场拆了,对那些做小本生意的菜农和小区居民都不利,卖菜的农民也许只好上马路了。(浙江桐乡市西门小区 姚孝平)
执法遇强则弱
10月5日上午,路过山区县城,见一单位门口空地上围了二三十人。我驻足观看,原来是一个来自北方的虎背熊腰的汉子在此摆摊设点。壮汉将地摊一字排开,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诸如羚羊角、熊掌、牛鞭等东西,操着不熟练的普通话进行叫卖,声称其药物对风湿等顽疾有一定疗效。
估计是有人报告了城管,9时许,来了七八个城管,其中一人对壮汉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持有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依法获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时,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向经核准登记的单位出售,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否则,工商执法部门有权对其酌情进行处罚。”
说完,那位工作人员严肃地对壮汉说:“快收拾起来拿走,不然就到市场上去摆!”此时,壮汉不当回事似地对那位城管说:“年轻人不要太冲动,想打架是吗?”说完,仍不理不睬摆着他的地摊……
见此情景,那位城管嘴巴哑了,其他城管也都沉默不语,一个接一个地开溜了。(福建永定县凤城镇 则忧)

公民论坛
城管扩了权监督须跟上
10月9日,广州正式实施新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将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权从现有的203项增至232项,乡村违建纳入执法范围。据介绍,广州城管权限从64项到232项,12年间翻两番。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管理范围的扩展,作为执法机关的城管部门适度扩权并对执法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应当说是应时之举。尤其是在当下农村违规建筑越来越多、乡镇政府及村级组织无力约束的情况下,将城管的执法范围延伸到农村也无可厚非。不过,笔者认为,在城管扩权的同时,对城管执法行为本身的监管也必须跟上,应采取措施、完善制度,防止城管人员在执法权扩展后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否则的话,城管扩权就可能非但不能强化社会管理,反而会强化城管部门与公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执法和公共管理的效果,得不偿失。
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本身的日常监督,对于违法违规执法者要严格惩处,该开除的就开除。政府可聘请市民担任监督员,监督城管执法,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可随时对城管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进行举报。只有城管的执法行为能受到约束和监督,公众才能放心城管扩权,减少不安与担忧。(安徽无为何勇)
行政执法应注重人性化
一天晚上,在街头散步的我,被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吸引过去。原来是几名城管人员在与一位卖报老人争吵。城管人员认为老人把报纸摆在地下通道入口处售卖影响行人通行,因此态度坚决、语气强硬地让老人立即离开,而老人认为入口处人流量大好卖报,磨磨蹭蹭不愿收摊。为此,双方争执起来,引来众多市民围观。
在这起街头争执中,城管依法办事,其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给人留下的印象却不好;老人占道卖报,虽然违规,但却赢得了众人的怜悯、同情。之所以造成这种尴尬结果,是因为这几名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缺少人性化。
任何执法活动,不仅要重视程序合法,更应重视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如果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对象,都只依照程序“冷冰冰”地执法,虽然也能达到目的,但却难以让人心服口服,更难实现“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执法目标。
城管执法场所大都在熙熙攘攘的街头,面对的大都是为生计而忙碌的底层百姓,有些甚至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或残障人员,因此更应讲究执法艺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切忌语言生硬,态度蛮横,以免与执法对象在语言或肢体上发生激烈冲突,影响城市文明和执法队伍形象。(新疆库尔勒苗向光)
城管“蹲下身”才能“服人心”
在济南千佛山北门入口,不少流动商贩见到城管人员纷纷躲避,两位老太太则无视这些。众人好言相劝赶紧离开,她们觉得自己不卖迷信用品不坑蒙拐骗,理直气壮地依然“稳坐钓鱼台”。两位城管走近后蹲下身来,轻声细语地说事摆理,两位老太太终于不好意思,收摊离开。
一些城管人员习惯了挺直腰板板着面孔和商贩对话,甚至动不动就收缴物品和工具,使城管和商贩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商贩面服心不服,和城管玩起“躲猫猫”,使城管工作成为一道难题。而济南城管有纪律,“和摊主业户交涉时,要‘轻声细语’,不能板着面孔吓唬人。”其实可贵的不仅仅是管理部门制定的纪律,更主要的是纪律化为城管人员的自觉行动。一位城管人员深有体会地说:“我们天天和摊贩打交道,绝大部分摊位都会配合,但也有不少人有抵触情绪,只要我们多站在对方角度去想想,蹲下身子和对方平等地交流,他们会理解我们的。”蹲下身子平等交流这一细节举动,改变了城管“仗势欺人”的不良形象;轻声细语地说事摆理,就容易让压而不服变成口服心服,使城管工作如顺水行舟,城管难题迎刃而解。
蹲下身子,其实并没有降低身份。把自己融入百姓之中,把对立、对抗变成对话,变成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让被管理者觉得亲切可信,才更可能达到管理效果。蹲下身子不是一种形式的转变,而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只有真正把群众装在心里,把管理变成服务,才能放下架子,与执法对象平等相待。(山东济南段玉文)


各地城管都管啥
广州:232项
执法细则新增29项行政处罚权
新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10月9日颁布实施,城管行政处罚权从现有的203项变为232项。新细则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市政、工商行政、燃气、水务、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养犬管理等12方面共232项的行政处罚权。新增了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燃气、井盖设施、乡村违法建设和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等29项行政处罚权。
北京:300多项
相应职能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北京市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包括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工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14个方面,涉及各项职能300多项,包括无故停止供暖、偷摘古木果实、车辆超载超速过桥等。
今年,北京市城管将出台“执法大纲”,重点明确各项执法程序、责任和要求。
上海:167项
宠物随地便溺居民饲养鸡鸭都要管
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上海市城管行政执法权包括11个方面共167项,除市容、环境、绿化、水务、工商、建设、规划等方面外,还要管理公共场所招牌文字使用是否规范、宠物随地便溺、居民饲养鸡鸭鹅兔等。对某些违法行为,如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堆场作业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违反安装空调器、冷却设施的有关规定,影响环境和他人生活等,具有行政处罚权。
深圳:11个方面
有权记录违法者身份和居住信息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中,城管的执法范围被确定为11个方面,包括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事项以及道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禽畜屠宰、燃气、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户外广告、校外午托机构管理等。执法人员也将有权记录违法者的身份和居住信息。同时,城管辱骂、殴打当事人以及违法损毁当事物品等,将被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
长沙:5章62条
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出台
从今年6月1日起,在湖南省长沙市,无论是在机动车道内散发广告传单、乞讨,还是随意跨越道路分隔栏杆,无论是在路上乱按喇叭,还是在自家临街的窗户上乱贴经营信息,都将成为违法行为。作为国内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将为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供制度基础。该条例共5章62条。
南京:16个方面
承担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责任
南京城管负责全市市容环境16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工作。履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渣土弃置场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城市排水许可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容貌的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承担推进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区扫雪、防汛、防台风工作。(李潇整理)
城管执法莫成社会之痛
倪光辉
年幼时,老街上有不少商贩,人人早出晚归,又得时时担心城管。城管一来,鸡飞狗跳;他们一走,满地狼藉。三四年前,偶见城管在老街巡逻,车开得极慢,一路放着喇叭,一温柔女声重复提醒:“各位乡亲,请不要胡乱摆摊,请不要占道。”商贩们有足够时间收拾东西离开街道。今年春节回家,老街上满是卖菜、卖杂货、卖春联的人,不见有城管围追堵截了。原来从去年开始,商贩归各社区管理,城管不再巡逻……
这是我曾经看过的文章《城市管理的另一种可能》中的场景,文明执法的理念让人感到些许温情。
但不可否认,如今我国许多城市的街头巷尾仍然重复上演着城管与小贩的“猫捉老鼠游戏”,强拆现场时不时发生城管与拆迁户的“暴力冲突事件”,城管打人、城管被打,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对立冲突,成为现代化城市里一道极不和谐的街景。
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以及一些企业的“关、停、并、转”,无证流动摊贩屡禁不止,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应对城市快速发展中带来的无序、脏乱差等问题时,一支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执法队伍——城管应运而生。
这些年来,城管队伍对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市容、环境、市政、工商、交管等八个系统的垂直执法不如城管综合执法一马当先。城管执法既有效治理了城市脏乱差等顽疾,也缓解了之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
这一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形式的新尝试,为什么近年来却负面新闻不断、饱受诟病?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中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城管城管,城里嘛事都能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各地城管执法权随城市规模的发展不断膨胀,在吸收其他部门行政执法权的同时,也不断增加新的执法内容。但执法权的增多并不意味着执法者责任心的加强,不少城管人对本身义务与权责认识不清,一些城管人理念模糊,执法手段粗暴,甚至“暴力执法”;小商贩往往因无力办合法手续而东躲西藏地做买卖,逼不得已就“暴力抗法”。由此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表面上看暴露的是城管的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质问题以及市民素质、非法经营问题,但背后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则是: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当下,现行的城管理念、城管体制、城管队伍以及相关法律的缺失已不能适应当今城市的发展需求。
城市发展是为什么?城管执法为了什么?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面对滚滚而来的城市化浪潮,城市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不少小商贩是进城农民或城市失业人员或低收入者,他们摆摊解决生存之计的同时,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也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城市应该给他们一席生存之地。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但绝对不是以罚为本。
一个现代城市,首先应是一个包容的城市,是能给市民提供更多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城市。城市的街道、风貌是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服务的,而不是相反。所以,城市管理者应切实转变观念,多一些民生视角和人本理念,改进城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为维护城市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