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运分拣系统分布:军人以外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及增发比例是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21:53:21

军人以外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及增发比例是多少?

答:《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奖荣誉称号者死亡增发抚恤金的待遇)。具体计发标准,按现规定执行。

《关于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死亡后增发一次性抚恤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6]2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死亡后(含死后追记、追认功勋的),按下列比例增发:(1)被国务院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对于多次立功或获得荣誉称号的,不累计折算提高,按其中最高等功勋的增发比例计发。凡调离人民警察岗位的,死亡后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