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吴敏:少称“百姓”,多呼“公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1:10:41
吴敏:少称“百姓”,多呼“公民”吴敏
  

      根据古文献记载,“百姓”这个词早在商代就有了。不过,当时的百姓是指有权“监其官”的贵族,与我们现在所说的百姓不是一回事。直到战国时期,才逐渐演变为与“官”相对应的一般平民之同义语,并一直沿用了下来。

      中国传统文化是“官文化”,这种文化的基本理论是儒家道统,主体内容是统治民众、协调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特别是君臣关系的方式方法。在官文化主宰的社会里,“官”是一个特权阶层,有着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为所欲为的权势。古人对“官”曾有这样一种通俗而形象的描述:“出则舆马,入则高坐,堂上一呼,阶下百诺。”读着这一首短短的打油诗,闭着眼镜就可以想象得出官儿们威风八面、颐指气使的傲然形态。与官相对应的百姓则截然不同了,他们只是在官面前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任凭呵斥、欺凌和奴役的“黔首”和“蚁民”。可以说,百姓乃传统“官文化”遗留下来的一个概念,被深深地烙上了宗法等级制的印章,专指社会下层的劳苦大众和芸芸众生。

      传统文化及其影响是割不断的客观存在,人们一出生便要生活在特定的传统文化氛围之中,谁也无法摆脱,无法自行选择。因此,同官文化相应的其他许多概念一样,官和百姓这两个词一直流传了下来。不过,在辛亥革命及五四运动以后,为了表示同皇权专制和传统文化的区别,舶来的“干部”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官”的称呼。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前三十年里,革命文化很流行、很时髦,“官”的称呼只存在于军队和外交这两个特殊领域,社会上普遍通称的是干部、领导干部。与此相适应,“百姓”的称呼也使用得很少,人们一般讲的都是“群众”、“人民群众”或“革命群众”。只是在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之后,随着革命文化的迅速退潮和传统文化的卷土重来,“官”和“百姓”的称呼又渐渐多了起来,成了社会上使用频率很高的口头用语。

      由于传统文化对“官”和“百姓”这两个称呼的既有定位,所以,当一个人具有“官”的身份时,他自己和社会上其他人在潜意识里都会觉得他有权有势,地位优越,高出常人一头,可以主宰和支配别人的命运。而当一个人被归入“百姓”范畴时,他自己和社会上其他人在潜意识里则会感到他无权无势,地位卑微,没有可支配的权力资源,要受别人的领导和管辖,由别人掌握他的命运。这种潜意识表明,在现实的社会生活里,官文化的残余影响仍然深深地主宰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这种现象,越是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表现得越突出。套用一位著名作家的话来说就是,越是在贫瘠的土地上,“官文化”之花开得就越灿烂,“官”和“百姓”的区别就越显著,界限就越分明。

      中国的现代化最关键的是人的现代化,亦即人的素质特别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的过程,必然要逐渐剔除人们头脑里不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旧思想、旧观念,代之以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传统的官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最大的思想羁绊,必须予以彻底批判和剔除。这虽然是一项需要很长历史时期才能完成的艰巨任务,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现在就应该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实实在在地做起。比如,明显地渗透着官文化意识的“百姓”称呼,我们就可以尽量地少用或不用,而以“公民”的称呼取而代之。

      公民这个概念和观念是法治思想的产物,内涵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的平等关系,体现着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具有的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从根本上抛弃和甩掉了数千年来宗法等级思想传统的浓重阴影。在公民眼里,任何掌握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的人员,无论是乡长、县长、市长,还是中央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都只不过是同多数公民达成了一定契约关系的社会“公仆”。他们承担着与其职务相应的责任,掌握着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权力,但绝对没有高于普通公民的特殊地位。在法治社会里,“公仆”是公民按法定程序选举或选择产生的,公民和“公仆”之间不仅是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而且,为公民服务的“公仆”还要受到公民的严格监督和制约,不称职者要随时被撤换。“公仆”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公民按照一定法律程序授予的,必须为公民服务,否则这个权力就要被公民剥夺和收回。确立这样的观念和意识,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根本的思想基石。如果让属于官文化范畴的“官”和“百姓”意识一直主宰着我们的思想,要建立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大厦是根本不可能的。

      “公民”和“百姓”这两个称呼的原则区别,一是公民称呼突出地体现着现代化所要求、所必需的法治精神,而百姓称呼内涵着的官文化意识和人治传统与现代化所要求、所必需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二是公民称呼意味着权利本位的法理以及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均衡,而百姓称呼只潜含着尽义务、受管教,体现着明显的义务本位要求,根本谈不上什么权利;三是公民和“公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仆”的去留决定于多数公民的意愿,而百姓和与其相对应的“官”之间则是高低有别、尊卑分明,百姓只能匍匐于官的淫威之下,听从官的颐指气使。因此,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进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地少称呼百姓,多称呼公民,努力实现从百姓意识到公民意识的逐渐转化,力争早日摆脱作为百姓意识母体的官文化的影响和束缚。

      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就是给百姓概念这个“旧瓶”装进公民意识的“新酒”,使之脱胎换骨,具有全新的科学内涵。既然战国时期的人们能将专指贵族的“百姓”概念改造为一般平民的代称,我们现在为什么不能将百姓这个称呼再次改造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的同义语呢?具体运用哪一个词语并不是很重要,最根本的是要确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要求、所必需的公民意识,摒弃属于官文化范畴、与“官”意识相对应的百姓观念。大量事实清楚地表明,现在普遍流行着的“官”和“百姓”称呼,内涵着非常浓重的官文化毒素,是我们迈入现代化大厦的一个严重思想羁绊,必须尽快摆脱和破除才是。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7-5-13   本站发布时间:200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