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围墙效果图:道德血液”是怎样缺失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2:33:20

任何社会都有大量的小人,但一个社会如果大量的小人都不仰慕君子,甚至还洋洋自得以当小人为荣,这个社会就未免太犬儒了;而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容忍小人的存在,甚至把小人当恶人而“国人皆曰可杀”,这个社会就未免太苛暴了。而且,正如我以后要讲述的那样,这两者往往不是“矫枉过正”互相抵消,而是互为因果二位一体。作为一种“法道互补”现象,两者共同加深社会的道德伦理危机。

“小人”不同于恶人

关于范美忠先生言行的争议已经热闹了一阵子。这个争论涉及到道德与权利方面的一些根本问题,不能仅以“新闻”视之。所以在各种观点已经交锋一阵子后再来回看,还是令人感慨。

这场争论的由头是范先生的“行”与“言”,我们先来看看前者。

据其自述,范美忠先生在地震发生时没有救护学生而自己先逃生了。仅就此而言问题似乎很简单:这一行为确实一点也不高尚,但也谈不上多么邪恶或卑劣。至少,在我们这个社会里那些损人利己之徒难道少吗?他们不比那不救人也不害人的范美忠更可恨可厌恶吗?

人们普遍把范美忠这样的行为称为“小人”,多数人说是“真小人”,也有人说是“伪小人”。而许多人在“真小人”与“伪君子”孰优孰劣上激烈争论,另一些人则说看人不要走两个极端。

我同意最后一说,但其实,“君子”与“小人”还不是“两个极端”,因为“小人”不同于恶人。范美忠的行为肯定不“君子”,但也不能说是恶人。周孝正先生很欣赏一位老农的评论:“这个老师不像话,但是他也没犯法。”我也觉得这话说得好。不过更准确的还是范美忠的校长卿光亚的评价:“吝啬,但也不害人”。害人者未必都至于犯法(我后面还会提到一些例子),但的确可恶可恨。而范美忠不仅没犯法,应该说他也没害人,说他是恶人不对。但说他这样做是“小人”之行应该没问题。

什么是“小人”?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大概是“君子”“小人”之说的权威了。他讲的“君子”是道德典范,而“小人”则让人很看不上。孔子常说他的一些学生是“小人”,如“小人哉,樊须也”。可是孔子也就是不喜欢樊须,并没有多么憎恶他,也没有把他逐出师门。孔子还把“小人”与“女子”并列,说是“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显然有看不起女性的意思,但并不是说女子就是坏蛋,与之并列的“小人”也一样。所谓小人,就是指的庸人、俗人,但并非恶人。而且从孔子的话中还可以看出,社会上“君子”毕竟是少数,多数人还是既非 “君子”也非恶人的 “小人”。

所以,称范美忠那样的行为为“小人”,并不是“走两个极端”。但把“小人”当成恶人来仇恨,甚至到了几乎“国人皆曰可杀”的地步,似乎一个人不是“君子”,就是恶人,这就的确是走极端了。

像范美忠那样说出来的人也许绝无仅有,但当时像他那样做的肯定不少。多到什么程度?虽然不可能统计,但可以推想一下:平时我们看到大街上乞讨的可怜人,人们匆匆路过者多,出手救助者很少。这当然部分是出于信任问题 (我们今天的捐款也有对募捐机构的信任问题)——有些行乞者或许并非真有不幸,而是装出来骗钱的——但是人们也知道行乞者中不少人的确不幸,而匆匆路过者的确有明显的冷漠因素在焉。这些不同程度地表现冷漠的人无疑谈不上高尚,但他们是如此之多,能把他们都看成卑鄙之徒吗?

有人可能会说:但是乞丐不至于死。与见乞不施相比,见死不救的范美忠要更加冷漠。但是那也不见得,见死不救的冷漠程度,应该与救助的代价有关。人们通常都认为见死不救不应该,但真能牺牲自己生命去救他人的烈士恐怕还是很少。有人看见歹徒持枪行凶,上前与其搏斗可能是勉为其难,但如果连打个电话报警都不做,恐怕就真是太冷漠太不该了。然而问题就在于:地震时救人可不比打电话报警,往往比与歹徒搏斗更危险。

因此可以这样讲:平时不肯以举手之劳行善于乞者,地震时大概也不可能舍死救人(亲友除外)。这就是古人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意思吧。举手之劳的小善不为,冒险犯难舍生取义的大善也难为。而这样的人无疑是大量的。当然不是一切人,有人在大难临头时想到救助他人,这无疑是大德义举,值得景仰。但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人有多少?大概还是多数,而范美忠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这些人也许可以说是不足为法的庸人、小人,但要说是“坏人”那就大大地“扩大化”,因而是悖于情理的。

范美忠不是“克拉玛依的领导”

然而,范美忠所以遭到特别强烈的指责,除了“先跑”之外看来还与另外两点有关:其一,范美忠是先对学生喊了一声“别慌”之后率先逃走的,而这被一些谴责者比之于当年克拉玛依大火时有人高喊“让领导先走”导致大量学生遇难。其二,范美忠是教师,谴责者认为他对学生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不能以一般人视之。

我们先看第一点。自己逃生如果不妨碍别人逃,应该算不上卑鄙。但是像克拉玛依惨剧那样,让孩子们给领导让路,那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学生的逃生权利,而且事实上也造成了领导均无恙、而学生老师大都遇难的严重后果,确实够卑劣的。但是范美忠喊“别慌”是否也有让学生给自己让路之意?谴责者说有,范美忠则否认,而且给出当时场景并不存在让路问题的说明。应当说,在这一点上我相信范的解释。因为那一声“别慌”本身就是范美忠事后自己回忆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说出来,别人根本不知道。我们既然相信他的回忆,就没有理由不信他对现场情形与他当时心理状态的叙述。让学生给自己让路很卑鄙,这一点应该没有争议,范美忠恐怕也不会反对,否则他也不会否认自己有此想法。反过来讲,如果他真有这种卑鄙想法,恐怕就不会如此坦率地发表回忆了。而且,当时在场的学生们与学校领导虽然未必赞成范美忠不管他人,却也都没有指责他要学生给自己让路以及做出过任何妨碍学生逃生的事。从事情的结果看,也确实没有学生因范美忠的这一喊而影响逃生,这与克拉玛依惨剧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我认为不能以这一声 “别慌”来加重范美忠的道德过错。但这并不意味着范美忠这一喊没有可议之处。无疑,不能排除有学生因老师喊“别慌”而误判情况或者等待老师指示而迟疑的可能(而事实上老师却没有下文就先跑了)。当时这一可能未成现实,应当说是有点侥幸。范美忠事后应当反思,他这“别慌”未必有道德过错,但确实有应对失当的问题。范美忠后来以“学生自己有判断能力”为托词,显然是不对的。我自认并非傻子,但设身处地,在那一瞬间我是否能发挥范美忠期许的判断力恐怕都很难说。如果真的因此出现不幸,你能说这都怪学生缺少“判断力”而老师就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