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和沙子怎么和:河南许昌县一水库区违规建别墅 多部门相互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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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县一水库区违规建别墅 多部门相互推诿

http://bj.house.sina.com.cn  2011年10月17日08:03  中国新闻网

水库与别墅相伴。齐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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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设中的别墅。齐永 摄

  中新网许昌10月16日电 (记者 齐永) 位于河南省许昌县椹涧乡的英协温泉度假村别墅,深居村落,别墅依水库而建,环境优美,但是,却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了长达几年的“地下建设”,不仅如此,水库中间小岛上也被建成了别墅。近日,接群众反映,该水库区现违规豪华别墅群,却无一部门出面制止。对此,记者10月14调查采访时又遭到许昌县国土局、水利局、椹涧乡政府的相互“踢皮球”。

  10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许昌县椹涧乡英协温泉度假村,该度假村多处还在施工进行中,远远就看到一个波光粼粼的大水库横卧村庄,位于水库中间的小岛上还坐落着两栋精致的小别墅,四周被绿水青石环绕着,水库周围还有4栋已经建成的洋房别墅,别墅的周围还有一些村民耕垦过的土地,已经没有了庄稼。附近村民告诉记者, 这里以后要建成整排别墅群,而且只对外出租,不外售。

  度假村毁地建别墅惹民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村民对于水库区建豪华别墅群一事表示不满。“该度假村共占王新庄、瓦屋刘、孙庄三个村的土地,这座水库占地大约300亩,周边东西两岸别墅区占地200亩,共500亩,周边种的庄稼以前是水库的河堤,坑坑洼洼的,几年前村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们复耕了,不料此次要建度假村盖别墅政府又要求收回这些农田,以每亩每年700元的价格一次性征收了15年,总共就几千块钱,说的是以后再续,大多数村民都表示不能接受。”来自附近村庄一别墅现场施工人员告诉记者。

  “我们家地里之前种的是菜籽,一年下来至少也收入2000多元,当初青苗还长在地里,他们就把株硬是给毁了,每亩只是象征性的给了100块钱毁苗费,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都是强行的。”王新庄一农妇激动的说道。

  一村民告诉记者,水库周边建设已经有好几年了,一直没人管。由于水库管理不善,今年夏天还淹死了两个人,如今村民都不敢再靠近了。

  水库别墅 日租价1800元

  水库东面同样坐落着一栋占地面积不菲的洋房建筑,装修堪称豪华,走进后才知道,这里是该度假村的温泉宾馆和农家乐饭店。

  “度假村宾馆今年十一正式开业,价位每天从100多元到288元不等,其中有标间还有豪华套房。”该宾馆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将来度假村整个水库周围要建数十栋别墅,目前一期6栋别墅已经基本上完工,二期正打算开建。这些别墅只对外出租,不外售,水库西边两栋是老板自己的家,其余4栋全部对外出租,其中一栋已经开始出租,价位每天1800元。

  别墅违规 多部门相互推诿

  水库区建别墅是否有相关手续呢?为何相关部门不进行制止呢?记者带着上述问题首先来到椹涧乡政府,该乡政府办一工作人员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质问记者:“你到县里其他部门采访没有”,记者回答还没去,该工作人员称让记者先到其他部门了解,他不便回答,随后向领导汇报。

  对此,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宣教股李股长表示,这块土地属于水利设施用地,占用的不是耕地,应归水利局管辖,况且图纸上显示是河道,因此,无论水利局在这块土地上做什么国土局都无法干涉。

  而水利局工管股股长侯东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滩地和水库归乡政府管辖,水利部门只是技术指导,度假村别墅占用的是河堤,只要是在不影响防洪前提下允许建设,具体情况可到乡政府了解。

  侯东峰股长给记者呈现了一份《河南省小型水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对集体所有的水库,乡(镇)人民政府应核发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对国家所有的水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另外,该文件还显示小型水库产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小型水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要严格依照《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当记者要求查看手续时,侯东峰却称,让记者到乡里问问。

  度假村手续未批先建 别墅依然疯长

  随后,记者又辗转周折联系到了椹涧乡政府,该政府一杨姓工作人员介绍, 2007年小型水库制度改革后,椹涧乡政府负责养护这个水库,但是考虑到资金投入量大,因此政府与水利部门沟通,只要在不破坏水库防洪泄洪功能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建设,于是决定招商引资,利用水库天然优势开发旅游度假区。 当记者问及这些在建别墅是否有相关手续时,该工作人员却称,这些手续一直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当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等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许昌县椹涧乡的英协温泉度假村建别墅一事,水利部门推到乡政府,乡政府又推到县里有关部门,最后又说手续在协调办理当中。群众质疑,在水库河堤上建豪华别墅群的行为,不但违反了《水利法》,也损害了沿水库百姓的利益,给库区百姓的生产和生命安全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既然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别墅依然疯长,为何当地多个部门还相互“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