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缸式升降平台图片:中石化广州原副总受贿323万 自称“很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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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原副总受贿323万自称“很有原则”

2007-09-21 01:35:16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广州) 
  •   核心提示: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原副经理刘同华受贿323万20日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刘同华在庭上强调自己“非常有原则”,称自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对没有损害公司的任何利益”,只是法律意识有所欠缺。

新快报9月21日报道 受贿323万余元,从一个同龄人中的佼佼者、领导器重的人才变成单位的“蛀虫”,最后站在被告席上,这种感觉拿刘同华自己的话来说是“感到很耻辱”!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原副经理刘同华受贿一案。

据悉,刘同华受贿一案作为警示案例,被收入中纪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底线失守的代价》,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检察机关指控:在1998至1999年间,他负责油品出厂调度时,就因帮助李某平倒卖石脑油,分7次收下了对方送来的205万元。

2001年至2006年间,刘同华升任安全环保部副经理,陈某堂在其帮助下,顺利拿下石油公司的清洗油罐业务,并分11次给刘同华送去28.4万元,刘同华一样照单全收。

2006年8月至11月间,刘同华利用自己任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副经理的职务之便,帮赵某勇增加燃料配额,仅四个月就收了90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日进斗金”的刘同华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今年2月16日,刘同华被逮捕,被捕后他主动自首承认了自己受贿的事实,并退还赃款,至昨日开庭时,共退赃75万余元。

庭审直击

“听到那些证言,我崩溃了”

面对指控,刘同华的辩护律师认为“基本上是属实的”,但同时强调,在刘同华收到的这323万元中,有部分只是朋友之间“逢年过节送的礼金”,刘同华和行贿的三人本来就是朋友关系,有些数额不过是“礼尚往来”而已。

刘同华也表示,自己多数情况下只是做了“技术支持”,为对方提供专业知识,至于收到的钱财,除了作为家庭日常开销外,多用于炒股。

刘同华还在庭上自比“君子”,强调自己“非常有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对没有损害公司的任何利益”,只是法律意识有所欠缺,又被几个朋友鼓动起了贪念,最后才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但自己做梦也没想到,昔日称兄道弟的朋友,最后都跳出来指证他,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所以“听到那些证言,我崩溃了。”

公司员工旁听“受教育”

法庭上,刘同华的辩护律师递交了来自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的一封信,该信称刘同华“多年以来克己奉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从轻发落”。

刘同华最后也承认,从深层来说自己还是逃不过一个“贪”字。他表示“非常后悔、耻辱和痛心”,希望法院考虑其自首情节、家庭情况以及其被抓后多次写信要求家属积极配合的事实,能从轻处理,“给我一个孝敬父母、重新做人的机会。”据旁听席上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表示,今天前来旁听的人多是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的员工,他们是被单位领导要求前来旁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