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冬季上班时间:市长上任仅40余天被“双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0:01:04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刚于7月9日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吕清海的简介,已经悄然从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撤下。来自河南省纪委、漯河市纪委的多位工作人员证实了吕清海被“双规”的消息。而这位连续多年担任中国神马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传奇人物”,从全票当选市长到8月25日被“双规”,历时仅40余天(有媒体报道为49天),漯河官场为之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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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市长”为何能被带“病”提拔

从全票当选到闪电“双规”,这不是轻佻的黑色幽默,而是一起值得反思的选人、用人案例。带病提拔、边腐边升,久为公众诟病,但这些现象并未绝止。与其说用人制度有缺陷,不如说相关部门失察,甚至失职。在吕清海被选拔、任命过程中,民意占了多大比重,民意有没有得到真正尊重?吕清海全票当选,连一个质疑声都没有,哪怕连一张弃权票都没有,这些代表真的了解吕清海吗?其实,吕清海任职神马集团期间,先后投资数百亿元,上马的诸多新项目效益并不佳。截至2009年3月,其被调任前夕,神马股份的负债总额已经达到42亿元。这样的人为何还能官运亨通?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陆续展开。“用对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打击一大片。”有时,用错人、选错人,会危害一方,贻害久远。基于此,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更公开透明,更严格按程序办事,莫埋下带病提拔的病根;而人大代表们也应珍惜手中的选票,保持清醒判断,别再犯全票选了一个贪官的错误。 

        (据《西安晚报》,作者:石城客)

 

市长上任40余天即被“双规”谁负责

我注意到漯河这一地方官场生态的极端特殊性。此前曾是河南惟一内陆特区的漯河,先后因连续16年、3任市委书记落马而遭遇政府信任危机。2001年5月,已经调任香港、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携巨款潜逃至新西兰,至今仍未归案;而他的继任者王有杰则于2007年1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随后,刘炳旺同样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官员前腐后继形成惯性说明了什么?说明官场腐败生态几近恶化升级到了官员“发案正常,不发案反而不正常”的程度;还说明当地相关组织教育、监督、处罚三位一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基本属于“聋子的耳朵——摆设”。我想,所谓官场为市长上任40余天被“双规”震动,充其量只是震动的导火索,依规严肃追究有意或无意放纵导致市长上任40余天被“双规”的失察官员的责任,才是真正振聋发聩让官员长记性的官场地震。

                (据红网,作者:陈庆贵)

 

“短命市长”被“双规”,廉价选票惹的祸?

“短命市长”瞬间落马,人生轨迹从此急转直下,不啻是彻头彻尾的冰火两重天。不过,即使是坠落马下,痛定思痛,他都不会忘记全票当选市长那一刻的踌躇满志,以及当选时掌声雷动激发的豪情满怀。只是此刻回首,那一张张赞成票根本就没有任何含金量,甚或就是不折不扣的反对票,而那雷鸣般的掌声,已然跟喝倒彩并无二致。客观地说,当初大家无一例外地投赞成票,“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及时阻断了他的升迁,吕清海或许就不会经历这场从人生巅峰到万丈深渊的“猛摔”,至少可以稍稍减轻一点痛感:也不至于让漯河官场继续蒙着厚重的贪腐“羞色”。所谓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做事后诸葛亮,把责任归于选票,固然无济于事,但“短命市长”吕清海的人生大变局,却不能不引发有关方面对选票的深度反思,如何让选票回归公正、庄严,如何才能不会全票或者多数票选出庸官、昏官、贪官,如何做到不再让廉价选票满天飞,让官员更加敬畏选票,而不是选票畏惧权力等等,显然亟待我们从观念、制度、措施层面拿出有效的对策,避免全票选出“短命贪官”的官场笑话再度复制。

              (据光明网,作者: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