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一天学几个小时:让员工离职十八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3:51:39
一、不安排工作法(闲死法) 企业对想要辞退的员工调到独立的无任务的部门中,不分配任何任务,并从组织上进行冷落,心理上产生隔阂,从而使员工离开的常见方法。 适用员工:高层员工 达到目的:素质较高员工效果好 法律后果:无 二、加大工作负荷法(累死法) 在单位时间内,交给想辞退员工一个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一便考查员工的真实实力的方法 适用员工:能力强而品格差的员工 目的等级:效果好,但需要过程的心理暗示 法律后果:无 三、频繁调岗法 频繁给员工换岗位,让员工无法适应新的人际关系与工作任务,造成心情情绪低落,从而离开的方法 适用员工:技术型人才,中层干部 目的等级:一定适合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殊职业约定的员工 法律后果:轻,但容易引起纠纷 四、陌生事业法 交给员工一个根本不熟知的项目,让他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从而迫使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对公司有贡献,但现在落后而居功的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心理启发 法律后果:轻,注意团队影响 五、更改项目法 采用项目制(PM),约定如达不到目的,则整体项目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全体PM成员 目的等级:一定是全体成员离开,会造成部分优秀人员的流失 法律后果:中,提前约定最为重要 六、注销公司法 公司管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制,分公司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则集体分解的方法,一般大型公司都会采用此法 适用员工:大公司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赔偿 法律后果:中,国内员工一般需要适